欢迎来到报告吧!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报告吧

换一换
首页 报告吧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2018-2019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pdf

  • 资源ID:96451       资源大小:1.69MB        全文页数:49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15金币 【人民币15元】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人民币15元】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下载共享资源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既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2018-2019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pdf

1 目录 一、报告概述 . 2 1.1 报告特色 . 2 1.2 报告背景 . 2 1.3 报告目的 . 3 1.4 研究方法 . 3 1.5 监测对象 . 3 1.6 报告执行 . 3 1.7 报告声明 . 3 二、十大电商法律案例 . 4 2.1 案例一:全国首例电商 平台诉差评师“ 1元官司”案 . 5 2.2 案例二: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刷手”案 . 6 2.3 案例三:携程用户买机票后遭诈骗案 . 7 2.4 案例四:共享充电宝“街电”与“来电”专利纠纷案 . 8 2.5 案例五:淘宝店主代购逃税 300万被判刑案 . 9 2.6 案例六:快递员起诉“闪送”索赔案 . 11 2.7 案例七:海外直邮淘宝商家赔偿案 . 13 2.8 案例八:淘宝与用户侵权责任纠纷案 . 14 2.9 案例九:杭州首起电商恶意投诉案 . 15 2.10 案例十: 上海首例 “套路贷 “犯罪团伙组织人被判无期徒刑案 . 17 三、十 大电商法律关键词 . 20 3.1 关键词一:电子商务法 . 20 3.2 关键词二:押金退还 . 22 3.3 关键词三:租房贷 . 22 3.4 关键 词四:高额机票退改签费 . 23 3.5 关键词五:电商砍单 . 24 3.6 关键词六:社交电商传销 . 25 3.7 关键词七:顺风车 . 26 3.8 关键词八:海外代购 . 27 3.9 关键词九:默认捆绑搭售 . 29 3.10 关键词十:网贷暴力催收 . 30 四、十大电商相关法律法规 . 32 4.1 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 . 33 4.2 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 33 4.3 关于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 34 4.4 关于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 34 4.5 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35 4.6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 35 4.7 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工作的通知 . 35 4.8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 36 4.9 快递暂行条例 . 36 4.10 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 37 五、报告附录 . 37 5.1关于我们 . 37 5.2法律权益部 . 39 5.3 相关报告 . 41 5.4 报告编委 . 43 2 报告鸣谢 值此 2018-2019 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发布之际,我们对为本报告编写过程中,提供案例和观点的有关部门、电商律师、专家以及广大电商用户对我们的支持,表示由衷感谢!(兹不一一列举) 一、报告概述 1.1 报告特色 唯一性: 本报告是国内首部全面系统的电子商务法律报告,每年发布,迄今已连续第七年发布该系列报告。 全面性: 本报告专注电商,研究范围囊括零售电商、跨境电商、电商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电商细分领域,对出现的典型法律案例进行分析解读,并对年度立法进行聚焦。 专业性: 本报告由网经社旗下国内知名电商智库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携手多位国内电商界一线知名律师共同调研、分析、撰写而成。 1.2 报告背景 2018 年是电子商务领域合规大年,作为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更是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领域的“宪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于 8月 31日正式颁布,引导电商行业更加规范,促进我国电商健康发展。于此同时,国家针对电子商务 /互联网领域的立法也日趋增速,立法效力等级逐步提升,涉及领域更加全面,个人信息及网络安全进入普罗大众视野,电子商务及互联网也出现了更多全新的商业模式,热点事件层出不穷。 3 1.3 报告目的 本报告通过对 2018年 1月 1日 -2019年 3月 31日期间发生的重点电子商务法律现象以及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解读,试图透过表象寻求背后的行业规则发展路径,从立法、司法、行政、案例、网规、标准等多个维度展开探索,同时借助热点事件和实际调查,管窥 当前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存在的法律与规则环境,盘点新规则、新做法,披露漏洞与不足。 1.4 研究方法 以网经社旗下“电子商务法律求助服务平台”( 100ec/zt/flpt/)常年监测公开案例、司法裁判文书网、律师提供以及媒体报道的电子商务法律案例为研究范本,进行案例解读分析。 1.5 监测对象 1、零售电商( B2C平台电商、跨境电商、电商服务商 .) 2、生活服务电商 (出行、订票、外卖 .) 3、电商物流 4、金融科技 ( P2P、网贷、银行电商 .) 1.6 报告执行 本报告由 网经社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携手中心特约研究员、国内知名电商律师群策 群议 ,历时一年有余,经日常监测、案例分析等而成。 1.7 报告声明 版权声明: 本报告相关知识产权归网经社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所有,欢迎各企业、机构、媒体、自媒体、个人等引用本报告数据、内容、图表,均请注明来源; 风险提示: 本报告仅为参考研究资料,不构成投资、决策等任何建议,由此带来的风险请慎重考虑,网经社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不承担因使用本报告信息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4 (扫一扫,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电商报告) 二、十大电商法律案例 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差评师“ 1 元官司”案、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刷手”5 案、携程用户买机票后遭诈骗案、共享充电宝“街电”与“来电”专利纠纷案、淘宝店主代购逃税 300 万被判刑案、快递员起诉“闪送”索赔案、海外直邮淘宝商家赔偿案、淘宝与用户侵权责任纠纷案、杭州首起电商恶意投诉案、上海首例 “套路贷 “犯罪团伙组织人被判无期徒刑案,上诉案例由报告编写律师推荐为“ 20182019 年度中国十大电子商务领域典型法律案例 ”,主要涵盖零售电商、金融科技、跨境电商、生活服务电商以及电商物流。 2.1 案例一: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差评师“ 1元官司”案 【案例类型】信用评价 【所在领域】网络零售 【案例简介】 2018年 11月 8日,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差评师案在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全程进行网络直播 阿里巴巴以侵权为由,将三名利用恶意差评敲诈商家、已被刑事判决的差评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赔偿损失 1元、合理支出 2万元,并在淘宝网主页赔礼道歉。 2017年 4月,杜某等 3人共谋利用恶意差评在淘宝上敲诈商家。 3人分工明确,杜某挑选店铺和商品,然后将链接发给邱某。邱某购买收货后,直接给差评,待商家联系她后,她就将杜某的联系方式推给商家。此后,杜某与商家讨价还价,要求商家要么“花钱消灾”,要么“我让更多的人来给你差评”。邱某见有利可图,便拉着弟媳张某一起做。落网前, 3人敲诈勒索了多个商家,每笔获利 600至 8800元不等,共计 2万余元。 阿里巴巴安全部接到商家举报后,协助警方侦破此案。同年 11月,海门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杜某等 3人缓刑,并处罚金。 但此事并未结束。杜某等 3 人受到刑罚后,淘宝公司以恶意评价涉嫌侵权为由,将 3人诉至海门法院。这起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差评师案,于 2018年 11月 8日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上,淘宝公司辩称,杜某等 3人的行为不仅直接损害被敲诈的商家权益和淘宝对评价数据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更误导了消费者,破坏了良好的电子商务营商环境。 【法律法规】侵权责任法等 【律师点评】 对此,国内知名律师、 2018-2019 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联合主编、网经社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认为: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在网上购物时根据其他消费者的购物评价来进行决策已成为6 常态。因此,对商家来讲,消费者的评价会直接影响其交易情况;而作为购物评价这一数据信息的收集者和保管者,该部分数据信息对电子商务平台亦具有重大作用。电商平台在长期经营活动中积累的有关销量、评价等数据所构建的信用评价体系已成为其核心竞争力,大量虚假评价的存在会影响消费者对电子商务平台的评价,进而影响其商业信誉以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近年来,电商平台对差评师的监管越来越严格,差评师的手段也在不断升级。以往职业差评师承担的责任包括因敲诈勒索行为而承担的刑事责任,以及因侵权行为对商家造成损害而承担的民事责任。由于敲诈 勒索罪的起刑点为 2000元人民币,未达到上述金额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出于各种原因的考虑,在电子商务平台将差评删除后,很多商家也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侵权责任。 数据权利作为新型民事权利,我国法律法规尚未对其属性作出明确规定,对数据权利的保护存在缺位。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但上 述列举的民事权益中并未明确规定数据权利。 而本案的胜诉,明确了差评师在遭到刑事制裁后,电子商务平台可以数据权利受到侵害为由向职业差评师进行民事追责,为电子商务平台打击职业差评师提供了路径,有助于营造更加公平的交易环境。 2.2 案例二: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刷手”案 【案件类型】网络刷单 【所在领域】网络零售 【案例简介】 2016年 7月,淘宝网发现李某的多笔交易存在刷单行为,对其账号作了限制登录处理。不服气的李某到法院起诉淘宝网,要求解封账号并赔偿损失。根据淘宝服务协议约定,用户不得从事刷单等虚假交易 行为,否则将构成违约。据此,淘宝网以李某违约为由提出反诉。在被淘宝网反诉后,李某主动撤回对淘宝的起诉。 2018 年,余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交易订单的快照、日志等信息,李某在 24笔订单中支付款项后又收到卖家退回的货款,其对此无合理解释,遂支持了淘宝的诉求,判李某赔偿淘宝损失 1元。这是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刷手”案,也是继电商平台对刷单组织者提起民事诉讼后,对“刷手”提起7 的民事诉讼。 【法律法规】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律师点评】 对此,国内知名律师、 2018-2019 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联合主编、 网经社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认为: 所谓“刷单”是指买卖家以虚假交易的形式增加产品的销量,提高商品排名和信誉度,误导其他购买者。以往对刷单行为的处理,主要是基于刷单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或非法经营来进行处罚。但对于恶意刷单行为人的行为,关注得并不多。 本案中,电商平台以维护良好的平台运营环境作为出发点,对于存在恶意刷单行为,但又不属于不正当竞争或非法经营的普通用户,以违反网络服务合同对平台造成损害为由,“精准狙击”恶意刷单行为,得到 了法院的积极肯定。这一新的网络治理手段和司法实践动向,拓宽了电商平台对恶意刷单行为的治理途径,非常值得关注。 2.3 案例三:携程用户买机票后遭诈骗案 【案件类型】用户信息泄露 【所在领域】生活服务电商 【案例简介】 申女士于 2018年 8月 9日凌晨替同事购买机票,当天上午 10点 15分收到署名“东方航空”的手机短信,被告知航班取消,让联系客服办理改签或退票。之后,申女士上当,在骗子的诱导下开通支付宝亲密付功能和银行卡的网银功能,先后被转走 12万元。事后,申女士将携程和支付宝两家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两公司连带 赔偿经济损失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1万元。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携程公司对其内部员工授权进行访问涉案订单的人员范围、访问敏感信息的授权记录、监控情况、操作记录、内外部传输审批情况等均未提交证据举证。法院审理中还发现,在大量机票退改签短信诈骗案被媒体报道后,携程公司对于订单信息的保护反而从 2014年的二级加密保护降低为 2018年的一级不加密传输。在应用界面及短信确认内容中也没有充分明显地告知消费者对于航班信息诈骗的注意。 经过审理之后,朝阳法院认为携程公司在信息安全管理的落实方面存在漏洞,未尽个人信息保管及防止泄露义务,具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判决携程公司赔偿申女士经济损失5万元并向其赔礼道歉。支付宝方面,法院认为支付宝软件不存在漏洞,在亲密付开通的过8 程中已经尽到了充分的告知义务。因此,法院没有支持申女士关于支付宝的诉请。 【法律法规】民法总则、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律师点评】 对此,国内知名律师、 2018-2019 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联合主编、 网经社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 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认为: 本案折射出广大用户的信息安全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根据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并且其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否则,将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泄露或出售用户信息的个人,还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然而,现实中,由于信息有在其他环节泄露的可能,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维权之路困难重重。因此,“申女士购机票遭诈骗”一案的判决,将对 今后的个人信息泄露的裁判标准起到积极影响。 2.4 案例四:共享充电宝“街电”与“来电”专利纠纷案 【案件类型】知识产权纠纷 【所在领域】共享经济 【案例简介】 2018 年,来电曾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街电、永旺梦乐城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随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来电提出的诉中禁令申请作出裁定,裁决街电公司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停止制造、使用涉嫌侵犯来电公司持有的“吸纳式充电装置”及“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专利权的相关产品;永旺梦乐城停止使用涉嫌侵权产品。 在本次案件中,来电曾起诉街电的赔偿金额诉求为 3600万元,街电以公司还在亏损状态为由,请求法院将赔偿金额降低,最终法院将赔偿金额降低至 3000万元。 判决书表示,“目前共享充电宝行业中的企业大多处于抢占市场份额的阶段,前期投入资金大都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故在某一时间点上可能会处于亏损状态,这种现象是资本投资机遇长线利益所致,不适用于专利侵权获益。” 根据判决结果,自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来电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每案 1500万元,两案合计 3000万元。同时,案件受理费共计 25.96万元,由来电承担 2.16万元,街电承担 23.80万元。

注意事项

本文(2018-2019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pdf)为本站会员(八方来财)主动上传,报告吧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报告吧(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号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