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报告吧!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报告吧

换一换
首页 报告吧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区卫生厅医疗机构管理通知.docx

  • 资源ID:71472       资源大小:18.32KB        全文页数: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3金币 【人民币3元】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3金币 【人民币3元】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说明:
本站最低充值10金币,下载本资源后余额将会存入您的账户,您可在我的个人中心查看。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下载共享资源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既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区卫生厅医疗机构管理通知.docx

区卫生厅医疗机构管理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区卫生厅医疗机构管理通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今年以来,区卫生局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先后印发了区个体医疗机构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关于在全区推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以上文件,现结合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试行)和近期市卫生局有关医疗机构管理工作要求,提出以下落实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关于医疗机构诊疗科目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每个审批同意设置的诊疗科目,应至少注册 1名执业医师。因人员变动无执业医师注册的科目一律予以注销。 二、关于医疗机构人员配备 1、一级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设床位的医疗机构,要按照科室设置和床位比例配备卫生技术人员。 区卫生厅医疗机构管理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2、除中医科诊所、口腔科诊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外,其它诊所、医务室至少要有 1名护士注册在该机构。 3、中医诊所除单设针灸、推拿科外,须配备至少一名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共同执业。 4、口腔诊所经批准设一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 少于人;设二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人;设三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人。 5、美容整形外科诊所,至少要有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整形外科医师,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 2.4名工作人员。 三、关于医疗机构科室设置 1、诊所、医务室、中西医结合诊所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和药房。 2、整形美容外科诊所至少设有诊室、手术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使用面积不少于 12平方米。 区卫生厅医疗机构管理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四、关于医疗机构监督管理 1、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挂于机构内明显位置;门头必需与审批的医疗 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一致;内设科室的名称、挂牌符合有关规定。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在明显位置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姓名、职务、照片、执业证书等进行公示;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挂牌上岗;工作牌应注明单位名称、姓名、职务、职称、工作科室等。 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超出审批的科目超范围行医、执业医师不得超出诊疗范围开展诊疗工作。 4、社区卫生服务站经批准设置的预防保健科,只能开展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包括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含区计生局指定的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等,不得从事相关科目的诊疗工作。 5、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管理档案,档案内容符合区个体医疗机构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 6、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诊疗工作制度,特别是门诊诊区卫生厅医疗机构管理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4 页 疗登记、病例记录、消毒记录、处方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制度;处方、治疗单、输液卡和药品要做到 “三查七对 ”,输液用药在输液瓶上详细记录做好标识。 7、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凡是到区卫生局进行新注册和变更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除递交规定的材料外,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由工作人员通过 “身份证识别仪 ”进行身份核实。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 照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查整改,于 9月 15日前整改完毕。 2、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将本通知相关要求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凡达不到以上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要求由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注意事项

本文(区卫生厅医疗机构管理通知.docx)为本站会员(真真)主动上传,报告吧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报告吧(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号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