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7年省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doc
2014-2017 年省人才工作专项资金 使用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 XX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为全面检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资金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支出效率和 综合效果,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管理水平,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 2016 86 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 做好 2017 年省级财政 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财绩函 2017 18 号 ) 的要求,受省财政厅委托,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绩效评价小组对 2014-2017 年省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共计 302,589.07 万元的使用情况实施了绩效评价,形成了本 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基准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背景。 为加快推动人才强省战略,带动新兴学科、发展高新产业、引领先进文化的领军 人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 于加快吸引培养 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 2008 15 号)和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 展规划纲要( 2010 年 -2020 年)(粤发 2010 17 号)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自 2009 年起组织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坚持“三注重两符合”原则(即注重人才水 平、注重技术成果、注重产业化前景,符合加快发展需要、符合优化经济结构需 要),着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 2014 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特支计划”,同时形成与“珠江人才计划”相衔接的 高层次人才队伍引育体系,在整合“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和省内 相关人才培 养项目资源的基础上,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粤组通 2014 18 号),启动实施“广东特支计划”,面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 学领域,遴选支持一批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 3 个层次 9 类人才,为 “国家特支计划”选拔一批后备人才,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提 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2012 年,省委、省政府作出进一步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 的战略部署,省 委组织部牵头实施了“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简称“扬帆计划”)。此 后,根据 关于组织实施 2013 年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的通知(粤组通 2013 56 号)、关于实施扬帆计划人才驿站项目的通知(粤人才办 2016 4号)等文件,“扬帆计划”进一步拓展为 7 类子项目,面向粤东西北地区 12 个地级市 及下属 80 个县(市、区),以及惠州市的龙门县和肇庆市的广宁、德庆、封开、怀集 县。实施“竞争性扶持市县重点人才工程”、“引进创新 创业团队和紧缺拔尖人才”、 “培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博士后扶持项目”和“人才驿站项目”。 (二)资金概况。 1.补助范围。“珠江人才计划”包括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 2 个项目,分为 “技术研发产业化”和“应用基础研究”两类申报评审,创新创业团队专设“海外青 年英才团队项目”。技术研发产业化类主要依托产业化项目引进人才,引进后重点围 绕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具有快速产业化潜力和广阔市场前景。应 用基础研究类主要依托重大研发平台、重点学科和重大项目引进人才,引进后重点围 绕 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原创性问题进行研究。 “广东特支计划”面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遴选支持一批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 3 个层次共 9 类人才,具体包括:杰出人才,科 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教学名师,百千万工 程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青年文化英才,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 “扬帆计划”面向粤东西北地区 12 个地级市及下属 80 个县(市、区),以及惠 州市的龙门县和肇庆市的广宁、德庆、封开、怀集县,实施“竞 争性扶持市县重点人 才工程”、“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紧缺拔尖人才”、“培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博士 后扶持项目”和“人才驿站项目”。 2.补助标准及资金用途。 “珠江人才计划”,现年度预算总额 8.5 亿元。前五批主要包括创新创业团队和 领军人才两个项目。其中:创新创业团队重点引进我省优先发展产业急需的创新和科 研团队,分三个档次给予 1000 万元到 1 亿元的专项工作经费;领军人才重点引进两 院院士和相同等级担任省级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 家等,给予每人一次 性 500 万元科研工作经费和 100 万元(税后)住房补贴。 2016 年,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珠江人才计划”新增海外专家来粤短期工 作资助计划,每年柔性引进一批海外专家短期来粤开展项目合作、科技攻关、交流讲 学等活动,分三档给予最高 40 万元资助;新增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吸引集聚外籍(境外)和有留学经历的博士毕业生来粤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给予每人 60 万元 资助,为我省储备一批青年高层次人才。 “广东特支计划”,现年度预算总额 1.64 亿元。每年遴选支 持 335 名左右人才, 其中,杰出人才 15 名左右,每人补助 100 万元;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30 名左右,每人 补助 80 万元;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30 人左右,每人补助 80 万元。百千万工程领军人 才 30 名左右,每人补助 50 万元;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 20 名左右,每人补助 30 万 元;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 100 名左右,每人补助 30 万元;教学名师 30 名左右,每 人补助 30 万元;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 50 名左右,每人补助 10 万元。青年文化 英才 30 左 右,每人补助 20 万元。根据广东省实施“广东特支计划”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粤财教 2014 172 号),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纳入“广东特支计划”管 理,按中央财政资助额度 1 1 的标准,省财政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资助资金。 “扬帆计划”,现年度预算总额 1.25 亿元。每年竞争性扶持 6 个市级、 30 个县级 人才工程,每个市级项目给予 150 万元、县级项目分两档给予 80 万元、 50 万元资 助;引进 10 个左右创新创业团队,分三个档次给予 800 万元、 500 万元、 300 万元资 助;引进 20 名左右紧缺拔尖人才,分两个档次给予 50 万元、 100 万元资助;培养 30 名左右高层次人才,每人资助 20 万元;资助粤东西北地区新考上高级技师的高技能 人才每人 1 万元;资助粤东西北地区在站博士后每人 12 万元;给予每个新设人才驿 站 150 万元筹建经费。 3.资金分配。 专项资金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 ( 1)“珠江人才计划”。 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的评审主要环节包括:形式审查和专利审查、第一轮评 审(需要分若干小组进行“小同行”评审)、实地考察、第二 轮现场答辩评审。海外 专家来粤短期工作计划和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计划主要采取认定的方式确定资助人选。 评审结果及资金分配方案需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审核并公示后,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 组会议审议通过。由省级项目实施主管单位与引进人才及用人单位分别签订财政资助 合同。用人单位按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合同书开展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 2)“广东特支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和青年文化英才评审工作,由省委宣传部牵头负责,主要 包括专家评审、工程领导小组复评、宣传部长会议审议三个环节;科 技创新领军人 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评审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负责,主要包括同行评审和现场答 辩评审两个环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评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牵头负责,主要通过分组专家评审形式进行;教学名师评审工作由省教育厅牵 头负责,主要包括分组专家材料评议、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评 审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负责,主要包括专家函评初审、会议评审两个环节。评审结 果及资金分配方案需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审核并公示后,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审议通过。 ( 3)“扬帆计 划”。 竞争性扶持市县人才工程评审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主要包括现场评审考 核和集中会议评审两个环节;创新创业团队评审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负责,主要包括 形式审查、分组答辩评审、实地考察三个环节;紧缺拔尖人才和高层次人才项目评审 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主要包括专业组评审、评委会评审环节;高技能 人才和博士后项目评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主要是对照资格条件进行 材料审核与鉴定;人才驿站项目评审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对条件成熟的地 区,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考核评估,经部务会审议 同意后给予挂牌并划拨资助。评审结 果及资金分配方案需经部务会审核并公示后,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 2014-2017 年,省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 302,589.07 万元,其中“珠江人才计划” 219,003.07 万元、“广东特支计划” 37,875 万元、“扬帆计划” 45,711 万元。 (三)绩效目标。 “珠江人才计划”: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粤东 西北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部署,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粤创新创业。计划用 5- 10 年时间引进 100 个居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科研团队和 100 名带动新兴学科、发 展高新产业、引领先进文化的领军人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广东特支计划”:为加快建设人才高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面向自然科 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遴选支持一批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 才等 3 个层次 9 类人才,为“国家特支计划”选拔一批后备人才,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扬帆计划”: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快粤东西北地区 振兴发展的战 略部署,推进实施“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 (简称“扬帆计划” )。通过扶 持补助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重大人才工程,紧扣当地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 业发展需求,聚焦骨干企业、产业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围绕打造一批产值超 100 亿、 500 亿元产业集群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人才在促进区域产业转移承接、产 业融合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重要引领和支撑作用。 二、绩效分析 依据既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评定 2014-2017 年省人才工作专资金 使用整体绩效为 84.35 分(其中:珠江人才计划 81.95 分,广东特支计划 86 分,扬 帆计划 85.1 分)。从 13 个三级指标的评价得分情况看(详见图 1-1),专项资金在前 期准备、实施过程、绩效结果方面均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成绩。 图 1-1 三级指标得分率( %) (一)绩效影响分析。 1.前期准备。该指标主要从论证决策、目标设置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考察省人才 工作专资金投向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人员及机构的健全 性。指标分值 20 分,评价得分 16.73 分,得分率 83.65%。 (1)论证决策。指标分值 7 分,评价得分 5.83 分,得分率 83.33%。整体而言,专 项资金设立符合我省人才发展布局,专项资金分配方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资金的申报、评审、核定过程比较规范。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项目的评审 核定未按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把关。如 2013 年珠江人才计划高性能锂离子动力电池研 发与产业化创新团队(用人单位:东莞市迈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省财政下达资金 3,000 万元(其中 :住房补贴 100 万元,科研工作经费 2,900 万元)。根据珠江人才 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外部协作费支出总额最高不超过科研工作经费总额的 10%, 该项目的外部协作费最高额度不应超过 290 万元。但该项目经费预算中,省财政资金 中有 400 万元为外部协作费,占科研工作经费的 13.8%,超出了规定额度。二是少数 用人单位的部分申报承诺事项诚信度不足,部分珠江人才计划项目核准安排资金后因 带头人不能到位无法实施,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约情况导致项目终止。如 2015 年第五批珠江人才 计划可穿戴医疗传感网研发团队(用人单位:中山大学)带头人 Jian-Gang Zhu 教授申报承诺和合同约定聘期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30 日止。在此期间内 Jian-Gang Zhu 承诺在粤工作每年 6 个月以上或 5 年累计工作 660 个工作日,但 2016 年 Jian-Gang Zhu 来粤工作时间仅为 81 天。由于团队带头人无法 按合同要求来粤工作,用人单位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向主管部门申请终止“可穿戴医 疗传感网研发团队”项目。又如 2013 年度珠江人才计划氮化物半导体照明产业技术 创新团队(用人单位: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该团队带头人中村修二作为境外引进 人才在项目开展三个年度内累计在粤工作时间为 90 个工作日、占合同约定时间的 27.3%,且后续工作难以保证按合同工作时间约定条款执行。 ( 2)目标设置。指标分值 7 分,评价得分 5.87 分,得分率 83.81%。专项资金设 置了人才引进与发展的总体目标,资金使用单位在申报专项资金时也已提出了相应的 绩效目标。存在问题主要有:广东特支计划部分项目存在绩效目标比较笼统, 不够细 化、缺少量化、对绩效目标的时间进度安排没有具体规划等问题。如 2016 年广东特 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等项目,格式化申报书只要求 申请人填写基本情况和承诺“入选本项目后,全职在粤连续工作不少于 3 年”,没有 3 年工作目标(工作计划或工作设想等)方面的内容,“入选者每年由所在单位进行一 次考核”的要求则缺少考核标准,不利于监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监 督考核。 ( 3)保障措施。指标分值 6 分,评价得分 5.03 分,得分率 83.89%。专项资 金中大部分申报单位管理机构健全,有固定的办公、研发和生产场所,有稳定的收入来 源,组织经费有保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基本上能够在组织机制上保 障项目按计划实施。主要问题有:一是现有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申报指南、项目合同书等)无法全面有效地规范项目内容。如珠江人才计划、扬 帆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是我省组织实施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该计划核心内容之一 是面向境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来粤(或粤东西北)工作,申报与评审的重要条件是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必须 每年在粤(或粤东西北)工作一定时间,目的是引进人才而不 是购买技术成果。现行对引进境外人才的考核主要依据出入境记录、工资流水 /纳税 证明,对引进境内人才的考核主要依据工作关系调动证明、工资流水 /纳税证明、社 保记录等。这些对创新创业团队境内外人才(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在粤(或粤东西 北)工作时间的考核手段在实际操作上难以考核确认人员是否按要求到位。二是部分 用人单位未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过程缺少必要的制度保障。如 2014 年珠江人才计划新型柔性显示技术团队(用人单位:深圳市柔宇科技 有限公司),未 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应的保障措施。又如 2016 年广东特支计划中国科学院广 州分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尚未建立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单 位入选人员对专项资金使用规定不太了解,对专项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一定影响。 2.资金管理。该指标主要从资金到位、资金支付、支出规范性三个方面考察专项 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指标分值 17 分,评价得分 14.31 分,得 分率 84.18%。 ( 1)资金到位。指标分值 4 分,评价得分 3.34 分,得分率 83.5%。省财政安排 的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已全额按时下达地市或省直单位。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项 目配套资金未到位。如 2015 年珠江人才计划必贝特新药开发创新团队(用人单位: 广州必贝特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该项目省财政专项资金于 2016 年 3 月 7 日到账 6,000 万元,已签订的珠江人才计划合同书中承诺的广州市配套专项资金 3,000 万元 至今尚未到位。又如 2016 年扬帆计划五金刀剪先进制造技术创新团队(用人单位: 阳江市五金刀剪产业技术研究院),省财政 2016 年 3 月 18 日下达预算指标。省专项 资金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到达用人单位,已签订的扬帆计划合同书中承诺的地市配套 资金至今尚未到位。二是部分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如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 2016 86 号)第三十一条规定: “ .市县财政部门在收到省拨资金的 30 日内将资金额度下达到资金使用单位,由市 县财政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而 2015 年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青年拨尖人才入 选者罗微(用人单位:佛山 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专项资金,省财政厅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印发下达资金文件,佛山市财政局 2016 年 11 月财政直接支付 2 万元, 2017 年 4 月拨付用人单位 28 万元,资金全额到位,但到位不及时。 ( 2)资金支付。指标分值 5 分,评价得分 4.30 分,得分率 86.00%。资金使用单 位收到专项资金后,大多数能按规定支出。主要问题有:一是资金实际使用周期较短 影响资金使用率。如 2013 年珠江人才计划氮化物半导体照明产业技术创新团队(用 人单位: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 ),该单位于 2014 年 9 月获得省财政专项资金 4,000 万 元,该项目前三年省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合计 353.42 万元,使用率为 8.84%。主要原因 是:一方面,该单位 2015 年下半年,由于用人单位机构改革资产清算和资产划拨时 间长,还有项目实施进度的关系,导致经费实际支出缓慢。另一方面,该专项资金实 行“零余额授权支付”,每年 12 月底专项资金会被冻结,次年 4-6 月重新获得“授权 支付”使用资金。二是部分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够完善影响资金支出,入选者对 资金使用规定不了 解,造成项目资金使用率不高。如 2015 年特支计划中国科学院广 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3 人入选“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2 人入选“广东特 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青年拔尖人才, 1 人入选“广东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青年拔 尖人才, 6 名入选者获得专项资金资助金额共 310 万元,目前为止有 5 人的专项资金 除单位管理费以外尚未使用,资金使用率为 9.95%。 2017 年扬帆计划引进紧缺拔尖人 才项目(用人单位:广东海洋大学)专项资金 150 万元和 2017 年扬帆计划培养高层 次人才项目 (用人单位:广东海洋大学)专项资金 100 万元,均未发生支出。 ( 3)财务规范性。指标分值 8 分,评价得分 6.67 分,得分率 83.33%。大部分用 人单位认真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比较规范地使用和核算专项资金。主 要问题有:一是部分用人单位未设置专账核算专项资金(仅以辅助台账单独核算), 或会计核算未按项目合同中的预算明细项目对支出进行分类归集。个别单位提供的支 出明细表统计口径与会计账不一致,如 2014 年珠江人才计划新型柔性显示技术团队 (用人单位:深圳市柔宇科技有限公 司),购买设备的支出全额计入研发费台账,但在会计账列支研发费时则是按计提设备折旧的数额;购买材料的支出全额列入研发费 台账,但会计账列支的研发费支出则是按实际领用量数额。二是部分单位存在超额收 取单位管理费问题。广东省实施“广东特支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实 施“扬帆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部分项目用人单位可收取不超 过 2%的单位管理费,但部分用人单位收取了 5-8%不等的单位管理费。如 2016 年特支 计划用人单位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广州能源研 究所、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收取 5%的单位管理费,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收取 8%的单位管理费。 2015 年扬帆计划引进紧缺拔尖人才蔡浩(用人单位:汕头大学),汕头大学收取单位 管理费 5%。三是部分单位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方面存在不足。如 2015 年特支计划中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武守坤(用人单位:惠州市金百泽电路科技有限公司),该 公司存在前期研发人员对专项资金预算基础组织工作不到位,对项目各项费用预算不 够详细,研发部门和财务部门协调不足的问题,一度影响了专项资金的正 常使用,对 项目实施造成一定影响。 3.事项管理。主要从实施程序和管理情况两方面考察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的规范性 和监管的有效性。包括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考核验收等,内部管理及自查情况, 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或方案实施的检查、监控、督促等。指标分值 13 分,评价 得分 10.47 分,得分率 80.54%。 ( 1)实施程序。指标分值 8 分,评价得分 6.63 分,得分率 82.92%。在实施程序 环节,根据材料审核分析和现场核查评价,大部分资金使用单位能够按照项目管理制 度规范实行政府采 购、招投标、资金报账、验收等。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地区主管 部门检查、考核等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财教 2014 323 号)规定:省委组织部和省财政厅会同省级项 目主管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组织年度抽审、中期考核及结题验收。中期 考核一般安排在资助实施期第 3 年进行。 2014 年珠江人才计划新型柔性显示技术团队 (用人单位:深圳市柔宇科技有限公司),该团队项目周期为 5 年,今年为第 4 年 度。仅用人单位向“省引进创新创业团 队专项办公室”报送了一份项目中期执行报 告,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在第三年组织中期考核。又如广东特支计划部分教学名师、科 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青年拔尖人才、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等项目和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