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计划生育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doc
2016 年计划生育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 2017-12-29 XX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计划生育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 XX 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6 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 (桃财绩 2017 101 号 )的要求 ,对我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进行了一次绩效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全县总人口 89 万人, 8345人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533人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328名节 育手术并发症对象; 2016年中央、省补助奖扶、特扶、手术并发症,县财政配套资金 149.81万元(包括提标); 2016年共发生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支出 801.12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支出 256.23 万元、手术并发症支出 50.76万元。 在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的实施过程中,一是我们坚持统一把关,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奖励扶助标准制定实施意见,达到公开透明,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力争做到一个不错、一个不漏。在实施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继续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二是通过 “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三是直接补助,到户到人。由县级财政部门信息中心通过一卡通的形式,直接打卡到对象账上,简化手续,减少中间环节。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奖励扶助金和以扣代罚等各种名目的违规行为,确保奖励扶助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应奖励扶助的对象。 二项目执行情况 (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湘财社指 2015 111 号下达我县 2016 年奖扶专项经费 434万元,其中中央 245 万元、省 189 万元;特扶专项经费70万元,其中中央 42 万元、省 28 万 元;手术并发症 28 万元,其中中央 15 万元、省 13 万元。 湘财社指 2016 92 号下达我县 2016 年奖扶专项经费184.96万元,其中中央 105.36万元、省 79.6 万元;特扶专项经费 136.74 万元,其中中央 66.98 万元、省 69.76 万元;手术并发症 23.15 万元,其中中央 5.82 万元、省 17.33 万元;湘财社指 2016 124号下达我县 2016 年奖扶专项经费 107.48万元,其中中央 70.1万元、省 37.38万元 。 (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湘财社指 2015 111号、湘财社指 2016 92号 、湘财社指 2016 124 号共下达我县 2016 年奖扶专项经费 726.44万元 ,县级配套 58.98 万元。网上为 8364人,通过进一步核查,退出 19 人(新增对象不符合条件的 8 人,往年对象死亡 11人) ,共发放奖扶资金 801.12万元,通过县财政局信息中心的一卡通发放到了 8345位对象的卡上。 湘财社指 2015 111 号、 2016 92 号共下达我县2016年特扶专项经费 206.74万元,县级配套 48.94万元。网上为 534 人,通过进一步核查,农村独生子女死亡退出 1 人 ,共发放 256.23万元(其中:独生子女 死亡县级提标 600 元 /人,独生子女伤残县级提标 300 元 /人,县本级提标合计 25.35 万元),通过县财政局信息中心的一卡通已全部发放到了 533 位对象的卡上;共下达 2016 年手术并发症 51.15 万元,发放手术并发症 50.76万元(其中二级 2700 元,三级 1500 元),通过县财政局信息中心的一卡通已全部发放到了 328位对象的卡上。 (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及时拨付、发放到位。对省级安排的专项经费发放一律及时提交局党组认真研究,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规定时限内通过财政渠道逐级下拨。 管理制度到位。县财政局建立 了奖励扶助专户,建立健全奖励扶助经费管理制度,敦促实施单位严格实行“三专”管理,即设专户、建专帐、定专人。 跟踪检查到位。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全面参与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把专项资金的执行、拨付、管理作为监督的重点;在监督环节上,实行关口前移,从事后监督管理转向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稽核相结合的监督制度上来,形成多环节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格局,尽量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工作监管到位。近年来我局多次组织奖励扶助对象专项核查等相关的工作督查,有效确保了 奖扶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真实可靠,基层基础工作逐步夯实,专项资金使用效果明显。 总之,我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专项资金使用无违反财务管理、财经纪律情况发生。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用途相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确保项目质量;财务管理按规定执行,符合有关财务会计管理规定,资金使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从 2005 年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来,目 前已有 8345人享受了奖励扶助, 533 个计划生育对象得到了特别扶助, 328 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享受了国家的生活扶助。从群众的反映和这次绩效评估表明,实施奖励扶助制度,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有力地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比较明显的良好社会绩效。一是完善了人口计划生育激励机制;二是促进了人民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三是改善了计生工作者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四是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是体现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投向更加关注民生的需求。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在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 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过程中,部分基层干部和群众普遍反映,存在奖励扶助受益面太窄、奖励标准不高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大奖扶力度,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重奖,大幅度提高奖励标准;二是加大特扶力度,建立“失独”家庭养老保障机制;三是加大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扶助力度,并将因计划生育手术诱发的精神类患者纳入国家扶助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