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析个税改革:减税力度,消费提振与未来方向.pdf
2018 年 10 月 24 日 宏观动态跟踪报告 详析个税改革:减税力度,消费提振与未来方向 宏观动态跟踪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 宏观报告 证券分析师 陈骁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 S1060516070001 010-56800138 CHENXIAO397PINGAN 魏伟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 S1060513060001 021-38634015 WEIWEI170PINGAN 研究助理 郭子睿 一般证券 从业资格 编号 S1060118070054 010-56610360 GUOZIRUI807 PINGAN 本报告仅对宏观经济进行分析,不包 含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评级 或估值分析。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本轮个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我国个人所得税自 1980 年开征,迄今经历了八轮改革。其中,起征点调整经历四次。在所有改革中,本次税改的内容最为丰富,包括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免征额由 3500 提高到 5000、税率结构优化以及新增专项附加扣除等。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全面覆盖了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关乎民生的项目,是本次个税改革最大亮点。 本轮 税改的减税力度有多大? 专项附加扣除的影响 。我们 做出如下假设:专项扣除比例大致为 20%,专项附加扣除取每月“上限” 4000 元(房租或房贷利息 1000 元,子女教育 1000 元,赡养老人 2000 元,暂不考虑自身继续教育专项抵扣和大病医疗专项抵扣)。月收入低于 10000 元时,基本实现降税 100%;月收入 15000 元,降税幅度 81.6%;月收入 20000 元,降税幅度 44.9%;月收入 45000 元,降税幅度 19.6%。收入越低,减税力度越大。对于月收入低于 10000 万的 4875 万人,经过本次扣减后,合计年度最大增收在 527 亿。对于月收入高于 10000 元仍需要纳税人有 1500 万,合计年度最大增收约 900 亿。因此,专项附加扣减整体每年可以增加居民收入 1427亿。 起 征点由 3500 提高到 5000 的影响 。个税起征点调整之前纳税人数为 1.87 亿人,调整后纳税人数在 6375 万人左右,个税的提高使得 1.23 亿人免缴个人所得税。对于月收入低于 6250 的 1.23 亿人,合计年度最大增收 886 亿;对于月收入高于6250 的 6375 万人,合计增收约 1148 亿 。因此,起征点提高整体每年可以增加居民收入 2034 亿。综上,起征点提高和专项附加扣除每年可带来居民收入提高3461 亿元。 我们进一步假设我国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是 0.6,那么起征点提高和专项 附加 扣除每年可提振消费 2077 亿。 2017 年我国 GDP 最终消费支出为 43.5 万亿,那么起征点提高和专项扣除可以边际提高最终消费支出 0.48 个百分点。采用今年二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 GDP 的贡献为 78.5%,那么 GDP 增速有望边际提升 0.37 个百分点。通过观察历次个税起征点提高,可以发现个税改革之后短期内对消费都有一定的支撑作用,但难以改变消费的下行趋势。 个税改革的未来前景 本轮 税改使得我国的个税制度日趋完善,但未来仍有较大的改善空间: . 第一,工资薪金所得的最高边际税率过高,不利于私人储蓄,抑制投资。第二,引入扣除标准指数化制度。在完善个税抵扣项设计的同时,我们认为还应当定期根据通货膨胀的情况对扣除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减少宏观经济波动对于公民实际税负的影响。第三,劳动所得边际税率高于资本所得。这可能使得纳税 人通过转变所得来源以逃避税收;同时, 也会影响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 证券研究报告 宏观·宏观 动态跟踪 报 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 2 / 12 正文目录 一、 本轮个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 4 二、 本轮税改的减税力度有多大? . 6 三、 中国个税改革的前景 :基于美国的经验 . 9 宏观·宏观 动态跟踪 报 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 3 / 12 图表目录 图表 1 1994 年至今个人所得税经过八轮改革 . 5 图表 2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6 项专项附加扣除要点 . 5 图表 3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 7 图表 4 不同 月收入对应的降税幅度 . 7 图表 5 社会零售总额与历次个税起征点上调 . 8 图表 6 美国个税税前可扣减的成本费用 . 9 图表 7 美国个人所得 税的分项扣除项 . 9 图表 8 中国与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减免和扣除对比 . 10 宏观·宏观 动态跟踪 报 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 4 / 12 2018年 8月 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迎来了重大变革,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增加了四类六种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主要涵盖教育、养老、医疗和住房支出等民生相关项目。新税法将于 2019年 1月 1日起实施, 18年 10月 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2018年 10月 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单位起草并对外公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截止时间为 11月 4日。该意见稿旨在落实8月 3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即新个税法)中的专项附加扣除的细则。那么本次个税改革有哪些具体的内容,对居民收入提高有多大,我国个税还有哪些需要完善,本报告旨在主要回答这些问题。 一、 本轮 个税改革的主要 内容 我国个人所得税自 1980 年开征,迄今经历了八轮改革。其中,起征点调整经历四次。 第一次是从2006 年 1 月 1 日起,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 800 元提高到 1600 元;第二次是从 2008 年 3 月 1 日起,将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 1600 元提高到 2000 元 ;第三次是从 2011 年 9 月 1 日 ,将起征点由 2000元提高到 3500 元, 9 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 7 级,扩大 3%和 10%两个低税率档的使用范围;第四次则为本次税改 ,将起征点由 3500 提高到 5000。 在所有改革中,本次税改的 内容 最为丰富, 包括 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免征额由 3500 提高到 5000、税率结构优化以及新增专项附加扣除等。其中,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 包括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 , 全面覆盖了教育、医疗、养老、住房 等关乎民生的项目,是本次个税改革最大亮点。具体来看: 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包括子女学前和学历教育以及自身继续教育 。 纳税 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 1.2 万元(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前教育为年满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覆盖小学到博士研究生。 每年每位子女 1.2 万元的教育支出扣除标准,可大体覆盖全国各地各阶段子女教育的平均支出, 父母双方可分别按每孩每 月 500 元扣除,也可由一方按每孩每月 1000 元扣除。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 元(每月 400 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 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 3600 元定额扣除。 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 15000 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 60000 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目 前我国已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医保体系,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 体系 , 将扣除限额定为万元, 基本可以覆盖大部分大病医疗支出。 赡养老人定额扣除,不随老人人数加倍。 纳税人赡养岁(含)以上 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 24000 元(每月 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 , 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 12000 元(每月 1000 元) 。 纳税人赡养 2 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住房相关扣除包括 首套住房 贷款利息专项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 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 12000(每月 1000 元) 元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目前商业银行贷款月均利息约 1025 元到 1189 元,征求意见稿规定每月 1000 元的扣除标准,与此较为接近 。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因城而异 。具体如下: 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 14400 元(每月 1200 元);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 100 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 12000 元(每月 1000 元);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 100 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 9600 元(每月 800 元)。 宏观·宏观 动态跟踪 报 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 5 / 12 图表 1 1994 年至今个人所得税经过八 轮改革 时间 改革内容 具体措施 开征 1980 年 9月 10 日 正式开征个税 1980 年开征个人所得税; 1986 年对中国公民开征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 第一轮改革 1994 年 1月 1 日起 将三类所得税统一为个税 将原来按照纳税人类型分别设立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并从纳税人、征税项目、免税项目、税率和费用扣除等方面加以完善。 第二轮改革 1999 年 8月 30 日 恢复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恢复了对储蓄存款利息的征税, 1999 年 11 月 1 日后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 20%的个人所得税。 第三轮改革 2006 年 1月 1 日起 个税起征点提高 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 800 元提高到 1600 元,同时增加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规定。 第四轮改革 2007 年 6月 29 日 调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中增加了“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开征时间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内容。随后,国务院规定对1999 年 11 月 1 日后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 20%的个人所得税;之后又规定:对 2008 年 10 月 9 日后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五轮改革 2008 年 3月 1 日起 个税起征点提高 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 1600 元提高到 2000 元。 第六轮改革 2011 年 9月 1 日起 个税起征点提高 调整个税级数和级距 对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 2000 元提高到 3500 元,将税率结构由 9 级减少为 7 级,取消 15%和 40%两档税率,将最低税率由 5%降为 3%,扩大 3%和 10%税率的适用范围;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承租经营所得扩大了税率的级距;对扣缴义务人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进行了调整。 第七轮改革 2014 年 1月 1 日起 企业 /职业年金不缴纳个税 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职工支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 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第八轮改革 2019 年 1月 1 日起 实行综合征税、起征点提高、 税率结构优化以及新增专项附加扣除等 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免征额由 3500 提高到 5000、税率结构优化以及新增专项附加扣除等。其中,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包括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 。 资料来源:崔军,朱志钢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历程与展望,平安证券研究所 图表 2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6 项专项附加扣除要点 专项附加扣除 要点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 12000 元(每月 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一)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 4800 元(每月 400 元)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 3600 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 15000 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 60000 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 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 12000 元(每月 1000 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 ,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宏观·宏观 动态跟踪 报 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 6 / 12 为每年 14400 元(每月 1200 元); (二)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 100 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 12000 元(每月 1000 元); (三)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 100 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 元(每月 800 元)。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赡养 60 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 24000 元(每月 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 24000 元 (每月 2000 元 )的扣除额度 资 料来源:财政部 ,平安证券研究所 二、 本轮税改 的 减税力度有多大? 本部分我们主要测算个税起征点提高和附加专项扣除对居民收入提高的影响。为了便于计算,我们首先假设起征点由 3500 提高到 5000,以 5000 为起征点时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影响,然后再测算起征点提升带来的影响。 ( 一)专项附加扣除的影响 个税纳税公式:应纳税所得额 =月度收入 -5000 元 (起征点 )-专项扣除 (三险一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速算扣除数 。 在计算专项附加扣除对减税的影响时,我们需要做出如下假设: 专项扣除 比例大致为 20%(包括 个人基本养老保险 8%,医疗基本保险 2%,失业保险1%, 住房公积金 平均取 9%) ,专项附加扣除取 每月“ 上限 ” 4000 元( 房租或房贷利息 1000 元,子女教育 1000 元, 赡养老人 2000 元 ,不考虑 自身继续教育 专项抵扣和大病医疗专项抵扣)。事实上,专项附加扣除最高可达 4600 元( 房租或房贷利息 1200 元,子女教育 1000 元, 继续教育 400元, 赡养老人 2000 元 ), 纳税人支出 负担越重专项附加扣除 越多,体现了税收的公平性。 1.专项附加扣除对不同收入群体的影响 月收入 10000 元,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时, 应纳税 额 =( 10000-5000-10000*20%) *3%=90; 考虑专项附加扣除时 , 应纳税所得额 =10000-5000-10000*20%-4000=0,降税幅度 100%; 月收入 15000元,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时, 应纳税所得额 =( 15000-5000-15000*20%) *10%-210=490;考虑专项附加扣除时 , 应纳税所得额 =( 15000-5000-15000*20%-4000) *3%=90,降税幅度 81.6%。只有月收入超过 15000 元,在考虑专项扣除时,税率才会达到 10%; 月收入 20000元,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时, 应纳税所得额 =( 20000-5000-20000*20%) *10%-210=890;考虑专项附加扣除时 , 应纳税所得额 =( 20000-5000-20000*20%-4000) *10%-210=490,降税幅度44.9%; 月收入 27000 元,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时, 应纳税所得额 =( 27000-5000-27000*20%)*20%-1410=1910; 考虑专项附加扣除时, 应纳税所得额 =( 27000-5000-27000*20%-4000)*20%-1410=1110,降税幅度 41.9%。只有月收入超过 26000 元时, 在考虑专项扣除时,税率才会达到 20%; 月收入 45000 元,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时, 应纳税所得额 =( 45000-5000-45000*20%)*25%-2660=5090; 考虑专项附加扣除时, 应纳税所得额 =( 45000-5000-45000*20%-4000)*25%-2660=4090,降税幅度 19.6%。 只有月收入 达到 45000 元时,在考虑专项扣除时,税率才会达到 25%; 同样的方式,可以算得当月收入 55000 时,降税幅度为 16.5%(此时考虑专项扣除,税率达到 30%) ;月收入为 80000 时, 降税幅度为 10.4%(此时考虑专项扣除,税率达到 35%) ; 月收入为 120000宏观·宏观 动态跟踪 报 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 7 / 12 时,降税幅度为 7.0%(此时考虑专项扣除,税率达到 45%) 。可见专项 附加 扣除对于收入越低者减税力度越大,体现了税收调解分配收入的功能。 图表 3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 3000 元的 3% 0 2 超过 3000 元至 12000 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 12000 元至 25000 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 25000 元至 35000 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 55000 元至 80000 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 55000 元至 80000 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 80000 元的部分 45% 15160 资 料来源:财政部 ,平安证券研究所 图表 4 不同 月收入对应的降税幅度 资 料来源:财政部 ,平安证券研究所 2.专项附加扣除对整体个税的影响 首先确定个税起征点调整后还需缴纳所得税的人数 。 2019 年 8 月 31 日,财政部副部长 在回答关于个税起征点上调问题时表示 ,“仅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 5000 元这一项因素来测算,修法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现在的 44%降至 15%”。 2017 年城镇就业人员为4.25 亿人, 这意味着个税起征点调整之前纳税人数为 1.87 亿人,调整后纳税人数在 6375 万人左右。我们测算的基准就是针对这 6375 万人,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后,能够带来多大规模的减税。 那么考虑专项 附加 扣除后,还有多少人纳税? 我们假设 专项附加扣除取每月“上限” 4000 元 ,那么月收入在 11000 月以下的基本不再缴纳个税。根据 2005 年公布的 个人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规定,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 (月收入 10000 元) 的 需要自主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根据相关统计,一线城市(北上广深)年度收入 12 万以上的个税申报人数占就业人数的比重在 3-8%。 考虑到全国情况,0 . 0 0 %2 0 . 0 0 %4 0 . 0 0 %6 0 . 0 0 %8 0 . 0 0 %1 0 0 . 0 0 %1 2 0 . 0 0 %10000 15000 20000 27000 45000 55000 80000 120000不同月收入对应的降税幅度宏观·宏观 动态跟踪 报 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 8 / 12 该比例会 低于 3%,这里我们取 2%,大致估计月收入过万人数有 1500 万人 ,这也就意味着会有4875 万 人 不再纳税。 最后我们分别计算专项扣减对不再纳税和继续纳税人的整体影响。 对于月收入低于 10000 元 的 4875万人人均增收在 0-90 元 /月之间,经过本次扣减后,合计年度 最大 增收在 527 亿 ( 4875 万人 *90 元*12 个月)。 对于月收入高于 10000 元仍需要纳税人有 1500 万,我们假设这些群体专项扣减后人均收入增幅为 500 元 ,合计增收约 900 亿 ( 1500 万人 *500 元 *12 个月)。 因此,专项 附加 扣减整体每年可以增加居民收入 1427 亿。 (二)起征点由 3500 提高到 5000 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发言可以推算, 个税起征点调整之前纳税人数为 1.87 亿人,调整后纳税人数在 6375万人左右 ,个税的提高使得 1.23 亿人免缴个人所得税。 在上述假设下,当起征点提高到 5000 时,月收入只有高于 6250 才会纳税。 对于月收入低于 6250 的 1.23 亿人 人均增收在 0-60 元 /月之间 ,合计年度最大增收 886 亿( 1.23 亿 人 *60 元 *12 个月 );对于月收入高于 6250 的 6375 万人 ,假设 这些群体对应的平均税率是 10%,那么专项扣减后人均收入增幅为 150 元( 1500*10%),合计增收约1148 亿( 6375 万人 *150 元 *12 个月)。因此, 起征点提高 整体每年可以增加居民收入 2034 亿 。 综上,起征点提高和专项扣除 每年 可带来居民收入提高 3461 亿元。 我们进一步假设我国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是 0.6,那么 起征点提高和专项扣除每年可提振消费 2077亿。 2017 年我国 GDP 最终消费支出为 43.5 万亿,那么 起征点提高和专项扣除 可以边际提高最终消费支出 0.48 个百分点。 采用今年二季度 最终消费支出 对 GDP 的贡献为 78.5%,那么 GDP 增速 有望 边际 提升 0.37 个百分点 。 通过 观察历次个税起征点提高,可以发现 个税改革之后短期内对消费都有一定的支撑作用,但难以改变消费的下行趋势。 消费趋势更多的是由经济增长决定。 图表 5 社会零售总额与历次个税起征点上调 资 料来源: Wind,平安证券研究所 该数据与一些媒体报道接近。 5 . 07 . 09 . 01 1 . 01 3 . 01 5 . 01 7 . 01 9 . 02 1 . 02 3 . 02 5 . 005-01 05-07 06-01 06-07 07-01 07-07 08-01 08-07 09-01 09-07 10-01 10-07 11-01 11-07 12-01 12-07 13-01 13-07 14-01 14-07 15-01 15-07 16-01 16-07 17-01 17-07 18-01 18-0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当月同比 G DP 同比增速2005 年 12 月 19 日,个税起征点从 800 元提高到 1600 元2008 年 2 月 18 日,个税起征点从 1600 元提高到 2000 元2011 年 7 月 19 日,个税起征点从 2000 元提高到 3500 元宏观·宏观 动态跟踪 报 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 9 / 12 三、 中国个税改革的前景:基于美国的 经验 1、 美国经验:税制的灵活与抵扣的完善 量能负担的综合税制 。 美国规定纳税人在一年内通过不同渠道取得的收入,减去法定的税收扣除和税收宽免项后所得的余额(净所得),再按照不同档次、不同税率进行累进计算,最后再减去一定额度的税收抵免得到实际缴纳税额。美国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纳税单位,以年为纳税期限。 实际缴纳税额 = (调整后总收入 税收扣除 税收宽免 )×税率 税收抵免 这种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式,贯彻了量能负担的原则,从纵向和横向对税收负担进行分配。纵向上实现了所得多则纳税多;横向上避免了因为收入结构不同而带来的税收不公。 除此之外,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单位也呈现多样化的特点。美国纳税单位包括“单身”、“已婚合报”、“已婚各自申报”、“户主”四类,不同申报单位对应的扣费方式和税率都不尽相同,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税负最轻的类别。 灵活的超额累进税率 。 美国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并且每年随着物价水平和经济形势的不同,超额累进的税率和各档收入的设置均会做出调整,以避免通货膨胀加重纳税人税负的现象发生。美国累进税率设计的具备明显的调节收入分配特征。目前,美国个税 7 级累进税率的级距(两级的税率差)分别为 5%、 10%、 3%、 5%、 2%、 4.6%,可以看到在第二级次到第三级次之间呈现加速累进的特征(从 15%的税率直接跳跃到 25%,级距为各级最高的 10%);这种设计实际上起到了在税收上切割中低收入群体和高收入阶层的效果,非常明显地体现了两个不同阶层的税收待遇和差异,以充分体现税率调节收入公平分配的作用;而在税率达到 25%以后,针对富人群体的税率表又开始变的缓和,力求不损害纳税人的工作积极性。 完善的税收抵免制度 。 美国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个人和家庭实行个人所得税减免制度,即允许部分收入免税、或者减免部分税额,从而增加低收入个人或家庭的 税后收入。减免额通常与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家庭支出有关,因而更好地反映了纳税人的实际生活负担,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减免主要包括税前减免的四类:不予征税的收入、收入相关成本费用扣除、税收扣除、税收宽免;以及税后减免的一类:税收抵免。这五类减免构成了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美国 的 税制 设计 全面 地 考虑了纳税人的实际经济行为,且给予了 纳税人充分的 选择权 , 税制 灵活而人性化 ,同时 较强的 退税抵免 力度 也充分 照顾了 广大中低收入群体。 图表 6 美国个税税前可扣减的成本费用 可扣减成本费用项 可扣减成本费用项 教师履行职务费用 自我雇佣纳税人向符合条件计划缴费 预备役军人履职费用 自我雇佣健康保险缴费 艺术家表演费用 储蓄存款提前支取罚款 健康储蓄账户缴费 个人退休计划缴费 搬迁费用 学生贷款利息、学费 50%的自我雇佣税 家庭生产有关的费用 资料来源:根据美国国税法整理,平安证券研究所 图表 7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分项扣除项 扣除项 内容 医疗费用类 若纳税人的医疗支出超过其调整后总收入的 10%,则超出的部分可以免税。对满足条件的长期护理保险合同,则根据年龄的不同,还有额外的扣除。 特定税支出 包括州税和地方税、房产税等。 利息支出 主要是指住房按揭贷款利息和一般性投资贷款产生的利息。 宏观·宏观 动态跟踪 报 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 10 / 12 慈善捐赠 对具备受益资格的机构进行的捐赠,根据机构不同则扣除上限不同,一般为调整后总收入的 30%或 50%。 盗窃和伤亡损失 包括各种盗窃、破坏、火灾、暴风雨等造成的部分或全部损失,及车、船等事故造成的部分和全部损失,还有纳税人因投资标的破产而造成的部分或全部损失。 教育和培训支出 包括学费、购买书籍、个人工作需要的培训费等。根据个人收入水平不同,扣除额度不同,收入越高,扣除越少。 工作相关以及报税相关支出 包括工作需要的安全设备、小工具、衣服等;雇主要求的体检;职业介绍所的咨询等。 其他 分类扣除还有杂项列举扣除额,例如赌博损失、搬家的费用、职业房屋出租者的房屋租金损失等。 资料来源:根据美国国税法整理,平安证券研究所 2、 中国税改的前景 本次税改使得我国的个税制度日趋完善。在本轮税改之前,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着 税制结构 不合理导致 收入 渠道来源 不同 税负 不同 、 税收扣除 设计粗糙难以发挥调节收入 的 作用 、 累进税率的低档位级次较多,累进重心靠前 等问题。本次税改首次实现由分类征收转为综合征管, 调整了累进税率表,拓宽了 3%、 10%和 20%三档低税率适用的所得级距, 并增加了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 专项扣除项,降低了基本开支负担较重者的税负负担,体现了税收公平以及调节收入的功能 。使得我国的个税制度日趋完善, 但我国的个税制度 未来仍有较大的改善空间: . 第一, 工资薪金 所得的最高边际税率过高,不利于私人储蓄,抑制投资。 目前我国工资薪金所得的最高边际税率为 45%,高于国际平均水平。而过高的边际税率不利于私人储蓄,抑制投资 , 带来了较大的效率损失 ,扭曲了纳税人的经济行为,同时 还会 加大纳税人逃税避税的概率。 第二, 引入扣除标准指数化制度。 在完善个税抵扣项设计的同时,我们认为还应当定期根据通货膨胀 的 情况对扣除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减少宏观经济波动对于公民实际税负的影响。 第三, 劳动所得边际税率高于资本所得。 我国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7 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动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 3 级超额累进税率,两者的最高边际税率分别为 45%和 40%;而我国的资本利得适用 20%的比例税率,并不会随着收入的增加而提高。这可能使得纳税人通过转变所得来源以逃避税收 ;同时,劳动所得税率高于资本所得税 率也会影响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 。 图表 8 中国与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减免和扣除对比 美国 中国 税前 不予征税收入 根据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收入;州及地方政府债券利息;雇主支付的学费和奖金;人身伤害或者疾病赔偿。共 4项。 政府 /部委 /军队 /国际组织 /等颁发的教科文卫环保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利息;国家统一发放的补贴和津贴;福利 /抚恤 /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转业 /复员费;国家统一发放的安家费 /退职费 /离退休工资 /离退休补助;规定免税的驻外人员所得;国际公约 /协议中的免税所得;国务院批准免税所得。共 10 项。 成本费用(取得收入相关) 教师履行职务费用;预备役军人履职费用;艺术家表演费用;健康储蓄账户缴费; 50%的自我雇佣税;家庭生产有关的费用等。 个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