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报告吧!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报告吧

换一换
首页 报告吧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 622-2024.pdf

  • 资源ID:194424       资源大小:906.66KB        全文页数:11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9.9金币 【人民币9.9元】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9.9金币 【人民币9.9元】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说明:
本站最低充值10金币,下载本资源后余额将会存入您的账户,您可在我的个人中心查看。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下载共享资源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既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 622-2024.pdf

0ICS 13.040.40 CCS Z60 46 海南省地方标准 DB46/622 2024 锅炉大气 污染物排 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boiler 2024-07-16 发布 2025-02-01 实施 海南省 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海南省生 态 环境厅 发布 DB46/622 2024 I 目 次 前 言.II 引 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1 3 术语 和定 义.2 4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要 求.3 5 监测 要求.4 6 实施 与监 督.6 DB46/622 2024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 则 第1 部 分:标 准化 文件 的结 构和 起草规 则 的规 定起草。本文件 由海 南省 生态 环境 厅提出 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中 材地 质工程 勘查 研究 院有 限公 司。本文件 主要起 草人:崔文 龙、张 杰、张 春燕、申思、马蕊、张燕、李 泓、郭 呈宇、崔光辉、甘 露、高凡。本文件 由海 南省 人民 政府 于2024 年7 月16 日批 准。DB46/622 2024 III 引 言 为贯彻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环境保 护法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大气 污染 防治 法 海南 省大 气污 染 防 治条例,控 制锅 炉大 气污 染物的 排放,保 护生 态环 境和保 障人 群健 康,结合 海南省 的实 际情 况,制 定 本文件。本文件 的制 定,旨在 加强 海南省 工业 锅炉 的污 染防 治和环 境管 控,为生 态环 境部门 和行 业主 管 部 门提供监 管依 据。DB46/622 2024 1 锅 炉大气 污染物排 放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锅 炉 大 气污 染物排 放控 制要求 和 监测 要求,以及 标准 实施 与监 督等相 关规 定。本文件 适用 于以 燃煤、燃 油、燃气 以及 生物 质为 燃 料的非 发电 蒸汽 锅炉、热 水锅炉 及有 机热 载体 锅炉、层 燃炉、抛 煤机 炉。使用型 煤、水煤 浆、煤矸 石、石 油焦、油 页岩 等的 锅炉,参照 本文 件 中 燃 煤 锅炉排放 控制 要求 执行;使用 醇基燃 料的 锅炉,参照 本文 件中燃 油锅 炉排 放控 制要 求执行;燃用 沼气 锅炉、燃气直 燃机 可参 照本 文件 中燃气 锅炉 排放 控制 要求 执行。本文件 不适 用于 以生 活垃 圾、危 险废 物为 燃料 的锅 炉。本文件 适用于 在用 锅炉的 污染物 排放管 理,以及锅 炉建设 项目环 境影 响评价、环境 保护设 施设 计、竣工环 境保 护验 收、排污 许可证 核发 以及 投产 后的 污染物 排放 管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16297 大气 污染 物综 合 排放标 准 GB 37822 挥发 性有 机物 无 组织排 放控 制标 准 GB/T 16157 固 定污 染源 排 气中颗 粒物 测定 与气 态污 染物采 样方 法 HJ/T 42 固 定污 染源 排气 中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紫外分 光光 度法 HJ/T 43 固 定污 染源 排气 中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盐酸萘 乙二 胺分 光光 度法 HJ/T 55 大 气污 染物 无组 织排放 监测 技术 导则 HJ 56 固定 污染 源排 气中 二氧化 硫的 测定 碘 量法 HJ 57 固定 污染 源废 气 二 氧化硫 的测 定 定电 位电 解 法 HJ 75 固定 污染 源烟 气(SO2、NOx、颗 粒物)排 放连 续监测 技术 规范 HJ 76 固定 污染 源烟 气(SO2、NOx、颗 粒物)排 放连 续监测 系统 技术 要求 及检 测方法 HJ/T 373 固定 污染 源监 测 质量保 证与 质量 控制 技术 规范(试行)HJ/T 397 固定 源废 气监 测 技术规 范 HJ/T 398 固定 污染 源排 放 烟气黑 度的 测定 林 格曼 烟 气黑度 图法 HJ 533 环 境空 气和 废气 氨的测 定 纳氏 试剂 分光 光 度法 HJ 534 环 境空 气 氨 的测 定 次 氯酸 钠-水 杨酸 分光 光度法 HJ 543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汞的测 定 冷原 子吸 收分 光 光度法(暂 行)HJ 629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二氧化 硫的 测定 非 分散 红 外吸收 法 HJ 692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氮氧化 物的 测定 非 分散 红 外吸收 法 HJ 693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氮氧化 物的 测定 定 电位 电 解法 HJ 819 排 污单 位自 行监 测 技术指 南 总则 HJ 820 排 污单 位自 行监 测 技术指 南 火力 发电 及锅 炉 HJ 836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低浓度 颗粒 物的 测定 重量法 DB46/622 2024 2 HJ 905 恶 臭污 染环 境监 测 技术规 范 HJ 1131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二氧化 硫的 测定 便 携式 紫 外吸收 法 HJ 1132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氮氧化 物的 测定 便 携式 紫 外吸收 法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锅炉 boiler 利用燃 料燃 烧释 放的 热能 或其他 热能 加热 热水 或其 他工质,以 生产 规定 参数(温度、压 力)和 品 质的蒸汽、热 水或 其他 工质 的设备。来源:GB 13271-2014,3.1 3.2 在用锅 炉 in-use boiler 本文件 实施 之日 前,已建 成投产 或环 境影 响评 价文 件已通 过审 批或 备案 的锅 炉。来源:GB 13271-2014,3.2 3.3 新建锅 炉 new boiler 本文件 实施 之日 起,环境 影响评 价文 件通 过审 批或 备案的 新建、改 建和 扩建 的锅炉 建设 项目。来源:GB 13271-2014,3.3 3.4 燃生物 质锅 炉 biomass fired boiler 以草本 植物 或木 本植 物等 生物质 能源 为燃 料的 锅炉。来源:DB 41/2089-2021,3.7 3.5 烟囱高 度 stack height 从烟囱(或 锅炉 房)所在 的地平 面至 烟囱 出口 的高 度。来源:GB 13271-2014,3.6 3.6 氧含量 O 2 content 燃料燃 烧后,烟 气中 含有 的多余 的自 由氧,通 常以 干基容 积百 分数 来表 示。来源:GB 13271-2014,3.7 3.7 密闭 be airtight 物料不 与外 界环 境空 气接 触,或 通过 密封 材料、密 封设备 与环 境空 气隔 离的 状态或 作业 方式。来源:GB 37822-2019,3.5,有修 改 DB46/622 2024 3 3.8 封闭 closed/close 利用完 整的围 护结 构将物 料、作 业场所 等与 周围空 间阻隔 的状态 或作 业方式,设置 的门窗、盖 板、检修口 等配 套设 施在 非必 要时应 随时 保持 关闭 状态。4 污染物 排放 控制 要求 4.1 执行时间 4.1.1 新建锅 炉自 本文 件实 施之 日起、在用 锅炉 自2026 年 1 月 1 日 起执 行。4.1.2 其他未 划分 时段 的排 放限 值和控 制要 求,自本 文件 实施之 日起 执行。4.2 锅炉大 气污 染物 排放 控制 要求 4.2.1 锅炉大 气污 染物 排放 限值 按表 1 规定 执行。表1 锅炉大 气污 染物 排放 限值 单位:mg/m3(烟气黑 度除 外)污染物 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 监控位置 燃煤锅炉 燃油锅炉 燃气锅炉 燃生物质锅炉 颗粒物 10 10 5 10 烟囱或烟道 二氧化硫 35 20 10 35 氮氧化物 50 50 50 50/150a 汞及其化合物 0.03-0.03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 烟囱排放口 a 燃生物质 在用锅炉的氮氧化 物执行该标准限值。4.2.2 每个新 建燃煤、燃 生物质 锅炉房 只能设 一根 烟囱,烟囱高 度应根 据锅 炉房装 机总容 量,按 表 2规定执 行,燃油、燃 气锅 炉 烟囱高 度不 低 于 8m,锅 炉 烟囱 的 具体 高度 按批 复 或 备案 的 环境 影响 评价 文件确定。新建 锅炉 房的 烟囱 周围半径 200m 距离 内有 建 筑物 时,其 烟囱 应高 出最 高建筑 物 3m 以上。表2 燃煤、燃生 物质 锅炉 房烟 囱最低 允许 高度 锅炉房装机总容量 MW 0.7 0.71.4 1.42.8 2.87 714 14 t/h 1 12 24 410 1020 20 烟囱最低允许高度 m 20 25 30 35 40 45 4.2.3 执行不 同排放 控制 要求的 锅炉,若采用 混合 方式排 放烟气,且选 择的 监控位 置只能 监测混 合 烟气中的 大气 污染 物浓 度,应执行 其中 最严 格的 排放 限值。4.3 无组织 排放 管控 要求 4.3.1 无组织 排放 监控 点浓 度 应 符合 表 3 的 规定。DB46/622 2024 4 表3 大气污 染物 无组 织排 放限 值 单位:mg/m3 污染物项目 监测点位 排放限值 备注 颗粒物a 厂界 1.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h 平均浓度 值 氨b 氨罐区周边 1.5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1h 浓度限值 非甲烷总烃c 储油罐周边 6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 度值 厂界 4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h 平均浓度 值 a 适用于锅炉采用煤、煤矸石、石油焦、油页岩、生物质等燃料的 单位;b 适用于锅炉使用氨水或液氨 作为还原剂的 单位;c 适用于燃油锅炉的 单位。4.3.2 储煤场 应采 用全 封闭 型式,储煤 场卸 煤过 程应 采取 喷淋等 抑尘 措施。4.3.3 煤炭筛 分、破 碎等 产尘工 序应在 封闭厂 房内 进行。筛分过 程 应设 置集 气罩 并 配置除 尘装置,破碎过程 应对 破碎 机进 出料 口进行 密闭 处理 或设 置集 气罩 并 配置 除尘 装置,颗 粒物排 放应 符合 GB 16297的要求。4.3.4 固体脱 硫剂 制粉 应在 封闭 厂房中 进行,石 灰、石灰 石粉应 使用 罐车 运输、密 闭储存。4.3.5 氨的储 存、卸载、输 送、制备等 过程 应密 闭,并设 置氨气 泄漏 检测 装置。4.3.6 储油罐 的无 组织 排放 控制 应符 合 GB 37822 的 要求。4.3.7 粉煤灰 应采用 密闭 的灰仓 储存,卸灰管 道出 口应有 防尘措 施;炉 渣应 采用渣 库储存,并采 用 挡尘卷帘、围 挡等 防尘 措施。5 监测要 求 5.1 锅炉使 用单位 应按照 HJ 819、HJ 820、环 境监 测管 理、排污 许可 证等 的规 定,建立监 测制 度,制定监测 方案,对污 染物 排 放状况 及其 对周 边环 境质 量的影 响开 展自 行监 测,保存原 始监 测记 录,并 公 布监测结 果。5.2 锅炉使 用 单位 应按 照环境 监测管 理规定 和技 术规范 的要求,设计、建 设、维 护永久 性采样 口、采样测试 平台 和排 污口 标志。5.3 对锅炉 排放废 气的 采样,应根据 监测污 染物 的种类,在规 定的污 染物 排放监 控位置 进行,有 废 气处理设 施的,应 在该 设施 后监测。排 气筒 中大 气污 染物的 监测 按现 行有 关规 定执行。5.4 20t/h 或14MW 及以 上锅 炉,以 及生 态环 境主 管部 门 确定的 大气 污染 物重 点排 污单位 应安 装污 染物排放自 动监 控设 备,并与 生态环 境主 管部 门联 网,保证设 备正 常运 行。5.5 污染物 排放 自动 监控 设备 通过验 收并 正常 运行 的,应按 照HJ 75 和HJ 76 的 要求,定期 对自 动 监控设备 进行 质控。5.6 对锅炉 大气 污染 物排 放情 况进行 监测 的采 样方 法、采 样频次、采样 时间 和运 行负 荷等要 求,按GB/T 16157、HJ/T 397 和HJ 836 的规 定执 行。DB46/622 2024 5 5.7 大气污 染物 的监 测应 按 照HJ/T 373 的要 求进 行 监 测 质量保证 和 质量 控制。5.8 大气污 染物 排放 浓度 的测 定选取 表 4 所列 的方 法标 准。表4 锅炉大 气污 染物 浓度 测定 方法标 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1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 2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6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HJ 1131 3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HJ 1132 4 汞及其化合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3 5 烟气黑度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T 398 5.9 锅炉使 用单位 对 大气 污染 物排放 监测 指标 最低 监测 频次按 表 5 执行。表5 锅炉大 气污 染物 排放 监测 指标 最 低监 测频 次 燃料种类 锅炉规模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燃煤、燃生物质 14MW 或20t/h 及以上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自动监测 汞及其化合物a、烟气黑度 季度 14MW 或20t/h 以下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 月 燃油 14MW 或20t/h 及以上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自动监测 烟气黑度 季度 14MW 或20t/h 以下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月 燃气b 14MW 或20t/h 及以上 氮氧化物 自动监测 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 季度 14MW 或20t/h 以下 氮氧化物 月 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 年 注1:型煤、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油页岩锅炉参照燃煤锅炉监测要求。注2:多种燃料掺烧锅炉执行 其中 最严格的监测频次。注3:烟囱 废气应同步监测烟气参数。a 当煤种改变时,需对汞及其 化合物增加一个监测频次。b 仅限于以净化天然气为燃料 的锅炉,其它气体燃料锅炉参照燃油锅炉监测要求。DB46/622 2024 6 5.10 无组织 排放的 污染 物测定 方法选 取表 6 所 列的方 法 标准。锅炉使 用单位 对无 组织排 放监测 点 位设置、监测 指标 及监 测频 次按 表 7 执 行。表6 无组织 排放 测定 方法 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1 颗粒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1263 2 非甲烷总烃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 谱法 HJ 604 3 氨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 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 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4 表7 无组织 排放 监测 指标 最低 监测频 次 燃料类型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煤、煤矸石、石油焦、油页岩、生物质 厂界 颗粒物a 季度 油 储油罐周边及厂界 非甲烷总烃 季度 所有燃料 氨罐区周边 氨b 季度 a 未封闭堆场需增加监测频次。周边无环境敏感点的,可适当降低监测频次。b 适用于使用液氨或氨水作为 还原剂的 单位。5.11 大气污 染物 基准 氧含 量排 放浓度 折算 方法 实测的 锅炉颗 粒物、二氧 化硫、氮氧 化 物和 汞及其 化合物 的排放 浓度,须按 公式(1)折 算为 基 准氧含量 排放 浓度。锅 炉的 基准氧 含量 按表8的 规定 执 行。表8 基准氧 含量 锅炉类型 基准氧含量(O2)/%燃煤锅炉、燃生物质锅炉 9 燃油、燃气锅炉 3.5=21(2)21(2)(1)式中:大 气污 染物 基准 氧含 量排放 浓度,mg/m3;实 测的 大气 污染 物排 放浓度,mg/m3;(2)基 准氧 含量;(2)实 测的 氧含 量。6 实施与 监督 DB46/622 2024 7 6.1 本文件 由县 级以 上人 民政 府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负责 监督实 施。6.2 环境影 响评价 文件 批复的 排放限 值、排 污许 可证的 许可排 放限值 与本 文件不 一致时,执行 其 中 最严格的 限值 要求。6.3 在任何 情况下,锅 炉使用 单位 应 遵守本 文件 的大气 污染物 排放控 制要 求,采 取必要 措施保 证 污 染防治设 施正 常运 行。各级 生态环 境主 管部 门在 对锅 炉使用 单位 进行 监督 性检 查时,可以 按照 相 关 技 术 规范 要 求现 场 采样,监测 结果 可 以作 为 判断 排 污行 为是 否 符合 排 放标 准 以及 实施 相 关环 境 保护 管 理措施的依据。

注意事项

本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 622-2024.pdf)为本站会员(14736925832)主动上传,报告吧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报告吧(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号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