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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12部分:广电传媒DB3301/T 65.12—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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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12部分:广电传媒DB3301/T 65.12—2024.pdf

ICS 13.320 CCS A 91 3301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 DB3301/T 65.12 2024 代替DB3301/T 65.12 2019 反恐怖防 范系统管 理规范 第12 部分:广电传 媒 2024-04-30 发布 2024-05-30 实施 杭州市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3301/T 65.12 2024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防 范基 本要 求.1 5 等 级划 分.2 6 重 要部 位.2 7 常 态反 恐怖 防范.2 8 非 常态 反恐 怖防 范.4 9 应 急管 理.5 10 监 督和 评估.5 附录A(规 范性)反恐 怖防范 配置.6 DB3301/T 65.12 2024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 定起草。本文件 是DB3301/T 65 反 恐怖防 范系 统管 理规 范 的 第12部分。DB3301/T 65 已 经发布 了以 下部 分:第1部 分:通则;第2部 分:党政 机关;第3部 分:旅游 景区;第4部 分:水利 工程;第5部 分:城市 公共 客 运;第6部 分:城镇 燃气 供 储;第7部 分:公共 供水;第8部 分:燃油 供储;第9部 分:桥隧 设施;第10部 分:民爆 物品;第11部 分:医院;第12部 分:广电 传媒;第13部 分:旅游 饭店;第14部 分:商场 超市;第15部 分:电网 企业;第16部 分:公共 活动 广场;第17部 分:危险 化学 品;第18部 分:危险 货物 运输;第19部 分:长途 道路 客运;第20部 分:特殊 管理 药品;第21部 分:火力 发电;第22部 分:电信;第23部 分:学校;第24部 分:博物 馆;第25部 分:城市 轨道 交通;第26部 分:水路 客运;第27部 分:商业 综合 体;第28部 分:硬质 隔离 设施。本文件 代替DB3301/T 65.12 2019 反恐 怖防 范系 统 管理规 范 第12 部分:广电 传媒,与DB3301/T 65.12 2019 相 比,除结 构 调整和 编辑 性改 动外,主 要技术 变化 如下:a)更改了 文件 的范 围(见 第1 章,2019 年版 的 第 1 章);b)更改了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见第 2 章,2019 年 版的 第2 章);c)更改了 术语 和定 义“广电 传媒机 构”(见3.1,2019 年版 的3.1);d)将“广 电传 媒反 恐怖 防范 原则”更改 为“防范 基本 要求”,并 更改 了相 应的 防范要 求(见第4章,2019 年版 的第4 章);DB3301/T 65.12 2024 III e)将“广 电传 媒反 恐怖 防范 等级划 分”更改 为“等级 划 分”,并更 改了 等级 划分 内 容(见 第 5 章,2019 年版 的第5 章);f)将“广 电传 媒反 恐怖 防范 重要部 位”更改 为“重要 部 位”,并更 改了 重要 部位 内 容(见 第 6 章,2019 年版 的第6 章);g)更改了 常态 反恐 怖防 范(见第 7 章,2019 年版的 7.1、7.2、7.3),删除 了人 防配置 表、技 防配置表、物 防配 置表 和安 保装备 基本 配置 表(见 2019 年 版的 表1、表 2、表3 和表4);h)删除了 联动 机制(见 2019 年版的 第8 章);i)更改了 非常 态反 恐怖 防范(见 第 8 章,2019 年版 的 第9 章);j)将“应 急预 案要 求和 监督、检查”更 改为“应 急管 理”和“监 督和 评估”(见第 9 章、第 10章,2019 年版 的第 10 章);k)增加了 附 录A 反 恐怖 防范 配置(见附 录 A)。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发 布机构 不承 担识 别专 利的 责任。本文件 由杭 州市 公安 局提 出、归 口并 组织 实施。本文件 起草 单位:杭 州市 公安局 西湖 区分 局、浙江 广播电 视集 团、杭州 市公 安局、航天 科工 广信 智能技术 有限 公司、浙 江方 圆检测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华数 传媒 网络 有限 公司。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孙扬 军、韩 振、丁辉、李 志强、蔡锋、俞 飞、詹德 佑、黄辉。本文件 及其 所代 替文 件的 历次版 本发 布情 况为:2011 年首 次发 布为 DB3301/T 65.122011,2016 年 第一次 修订,2019 年第 二 次修订;本次为 第三 次修 订。DB3301/T 65.12 2024 1 反恐怖防 范系统 管理规范 第12 部分:广电 传媒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广 电传 媒反 恐怖防 范系 统管 理的 防范 基本要 求、等 级划 分、重 要 部位、常 态反 恐怖 防范、非 常态 反恐 怖防 范、应急管 理、监督 和评 估等 内容。本文件 适用 于广 电传 媒机 构反恐 怖防 范系 统管 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50348 安全 防范 工程 技术标 准 GB 17656 防盗 安全 门通 用技术 条件 GA 1811.1 2022 传媒 设 施反恐 怖防 范要 求 第1 部 分:媒 体机 构 GA 1811.2 传 媒设 施反 恐 怖防范 要求 第2部 分:广 播电视 传输 覆盖 网设 施 GA 586 2020 广播 电视 重点单 位重 要部 位安 全防 范要求 GA/T 594 保安 服务 操作 规程与 质量 控制 DB3301/T 65.1 2024 反 恐怖防 范系 统管 理规 范 第1部 分:通则 保安服 务管 理条 例(中华 人民共 和国 国务 院令 第564 号)3 术语和 定义 GB 50348、GA 1811.1、GA 1811.2、GA 586、DB3301/T 65.1 界 定的 以及 下列 术 语和定 义适 用于 本文件。广电传 媒机 构 radio and television media 制作、传输、播 出广 播电 视、网 络视 听等 节目 的媒 体机构。4 防范基 本要 求 反恐怖 防范 应遵 循“属地 负责、逐级 监管”“安全 第一、预防 为主”的 原则。广电传 媒机构 是反 恐怖防 范的主 体责任 单位;广电 传媒机 构的行 业主 管(监 管)职 能部门 应实 施反恐怖 防范 管理 和监 督;反恐怖 部门 应进 行反 恐怖 防范的 指导、协 调和 监督。公安部 门会同 广电 传媒机 构的行 业主管(监 管)职 能部门 对反恐 怖防 范重点 目标进 行确定,并 指导、监 督反 恐怖 防范 各项 职责的 落实。广电传 媒机构 应定 期开展 风险评 估工作,建 立并实 施反恐 怖防范 系统,综合 运用人 力防范、实 体防范、电子防 范等 手段,按常态 防范与 非常 态防范 的不同 要求,落实 各项反 恐怖防 范措施 并有 效运行。DB3301/T 65.12 2024 2 新建、改建、扩建 广电传 媒机构 的安全 防范 系统应 与主体 工程同 步规 划,同 步设计、同步 建设、同步验 收、同步 运行。广电传 媒机构 应根 据公安 部门和 有关部 门的 要求报 告防范 措施落 实情 况,并 提供重 点目标 的相 关信息和 重要 动态,接 受安 全保卫 工作 监督 指导。广电传 媒机 构应 对重 要岗 位人员 进行 安全 背景 审查。广电传 媒机构 应建 立反恐 怖主义 工作专 项经 费保障 制度,设立反 恐怖 防范专 项资金,将反 恐怖 防范涉及 费用 纳入 单位 预算,保障 反恐 怖防 范工 作机 制运转 正常。广电传 媒机构 应建 立安全 防范系 统运行 和维 护的保 障体系 及长效 机制,定期 对系统 进行维 护,及时排除 故障,保 持系 统处 于良好 的运 行状 态。广电传 媒机 构应 制定 对应 恐怖袭 击突 发事 件的 应急 预案,并定 期进 行培 训和 演练。广电传 媒机 构应 与属 地公 安部门 等政 府相 关部 门建 立联防、联 动、联治 工作 机制。广电传 媒机 构的 网络 安全 防护措 施应 符合 国家 有关 规定。5 等级划 分 广电传 媒机 构反 恐怖 防范 重点目 标等 级从 低到 高分 为III 级、II 级、I级,由 公 安部门 会同 有关 行 业主管(监管)职 能部 门共 同确定。6 重要部 位 广电传 媒机 构反 恐怖 防范 重要部 位主 要包 括:a)人员活 动区 域:院 落周 界、院 落周 界出 入口、重要 办公建 筑出 入口、直播 区、演 播厅(室)、食堂(餐厅)等;b)指挥调 度区 域:安防 监控 中心、门卫 室等;c)作业区 域:发射 台、卫星 地球站、微 波站、监 测台、技术 区等;d)设施控 制区 域:导 控机 房、主 控机 房、中 控机 房、播出机 房、监 测机 房、网 管中心 机房、数据中心机 房、传输 机房、发 射机房、节 传机 房、电 力(电源)室、水 电气 动力 设施、无线 收发 机房、天 线调 配室、天 线交 换室等;e)物品存 放区 域:集中 存放 重要资 料的 部位 等;f)交通工 具管 理区 域:停车 库(场)、停机 坪及 广电 传媒机 构特 殊交 通工 具管 理区;g)其他经 评估 应防 范的 重要 部位。7 常态反 恐怖 防范 人力防 范 7.1.1 组织 7.1.1.1 广电传 媒机构 应设 置或确 定承担 与反恐 怖防 范任务 相适应 的反恐 怖防 范工作 机构,明确第 一责任人 和责 任部 门。7.1.1.2 广电传 媒机 构应 配备 专(兼)职 安全 信息 员。7.1.2 配置 DB3301/T 65.12 2024 3 7.1.2.1 广电传 媒机构 应根 据面积、建筑 结构、人员 数量、重要部 位分布 等情 况配备 安保力 量,明 确常态安 保力 量人 数。7.1.2.2 广电传 媒机 构人 力防 范和 安保装 备配 置应 符合表A.1 要求,应 用效 果应 符合DB3301/T 65.1 2024 中表A.1 要求。7.1.3 要求 7.1.3.1 广电传 媒机构 应与 行业主 管(监 管)职 能部 门 签订 反恐怖 工作责 任书,应建 立与公 安部门 的安全预 警机 制。7.1.3.2 广电传 媒机构 应建 立与反 恐怖部 门、行 业主 管(监 管)职 能部门 的防 范与应 急联动 机制,实现涉恐 信息 的实 时报 送、更新、交互 和对 接。7.1.3.3 广电传 媒机 构建 立的 反恐 怖防范 管理 档案 和台 账内 容见DB3301/T 65.1 2024 中附录B 要求。7.1.3.4 广电传 媒机构 应建 立并实 施人力 防范管 理制 度,并 做好实 施的相 应记 录。人 力防范 管理制 度除应符 合DB3301/T 65.1 2024 中7.1.3.4 要求 外,还应 建立 门卫 登记 与访 客检查 制度,核 对、查验、登记访 客、车辆 信息,必 要时要 求访 客接 受安 全检 查。7.1.3.5 广电传 媒机 构安 保力 量除 应符 合 DB3301/T 65.1 2024 中7.1.3.5 要求 外,还应符 合以 下 要求:a)熟悉广 电传 媒机 构区 域、重要设 备设 施等 区域 地理 环境,熟悉 消防 通道 和各 类疏散 途径;b)能够应 对广 电传 媒机 构相 关恐怖 案事 件,配合 职能 部门工 作;c)保安员 应按 保 安服 务管 理条例 和 GA/T 594 的 要 求,承 担保 安职 责;d)其他需 承担 的反 恐怖 防范 工作。7.1.3.6 广电传 媒机 构的 人力 防范 措施包 括但 不限 于:a)每半年 至少 组织 一次 对安 保力量 及相 关人 员反 恐怖 防范知 识、技能 的教 育、培训;b)每半年 至少 组织 一次 反恐 应急预 案演 练;c)门卫室、安 防监 控中 心应 实行 24 h 值班 制度,并 对 重点人 员、车辆、物 资进 行安全 检查;d)安保人 员应 对重 要部 位进 行日常 巡逻,巡 逻周 期间 隔不大 于 8 h;e)演播厅 有群 众参 与演 播活 动时,出 入口 应配 备安 保 人员,对 进入 人员 及携 带 物品进 行安 全检 查。7.1.3.7 广电传 媒机构 反恐 怖人力 防范工 作机构 设置、专(兼)职 安保人 员配 置、保 安员的 聘用及 管理情况 应报 其上 级主 管部 门和所 在地 公安 部门 报备。电子防 范 7.2.1 组成 广电传 媒机 构反 恐怖 防范 重点目 标电 子防 范系 统包 括视频 监控、入侵 和紧 急 报警、出 入口 控制、停车库(场)管理、电 子巡 查、公 共广 播、无线 通信 对讲指 挥调 度、安全 检查 设备、通讯 显示 记录、无 人驾驶航 空器 防御、泛 感知 采集以 及其 他特 殊应 用等 子系统。7.2.2 配置 7.2.2.1 广电传 媒机 构电 子防 范配 置应符 合 表 A.2 要求,应 用效果 应符 合 DB3301/T 65.12024 中表A.2 要 求。7.2.2.2 安防监 控中心 出入 口未安 装防盗 安全门 的,应设置 出入口 控制装 置,对出入 人员进 行权限 识别和出 入控 制。7.2.2.3 有群众 参与 演播 活动 的演 播厅出 入口 应设 置手 持式 金属探 测器 等安 全检 查设 备。7.2.3 要求 DB3301/T 65.12 2024 4 广电传 媒重 点目 标电 子防 范系统 应符 合GA 1811.1 2022中11、GA 586 2020 中6、DB3301/T 65.1 2024 中7.2.3 要 求。实体防 范 7.3.1 组成 广电传 媒机 构 实 体防 范包括 实体 防护 设施、应 急用 品、行 包寄 存设 施等。7.3.2 配置 广电传 媒机 构实 体防 范配 置应符 合表A.3 要求,应 用 效果应 符合DB3301/T 65.1 2024 中表A.3 要求。7.3.3 要求 7.3.3.1 广电传 媒机 构实 体防 范应 符合 DB3301/T 65.1 2024 中 7.3.3 要求。7.3.3.2 安防监 控中 心出 入口 安装 的防盗 安全 门,其防 盗安 全等级 应不 低于 GB 17656 规定的 3 级要求。8 非常态 反恐 怖防 范 发布 非常态 防范 等级 的启 动和 停止由 反恐 怖部 门发 布,由公安 部门 及行 业主 管(监管)职 能部 门监 督落实。等级划 分 广电传 媒机 构非 常态 反恐 怖防范 等级 划分 应符 合DB3301/T 65.1 2024 中8.2 要 求。防范要 求 8.3.1 三级非 常态 广电传 媒机 构除 应采 取符 合第 7 章要 求的 防范 措施 外,还 应采 取以 下工 作措 施:a)安保部 门负 责人 应带 班组 织防范 工作;b)安保力 量在 常态 防范 基础 上增 加 30%以上;c)监控中 心不 得少 于 2 人,实行24 h 监控,巡 逻周 期 间隔应 不大 于6 h;d)加强对 防护 器具、救 援器 材、应 急物 资以 及门、窗、锁、车 辆阻 挡装 置等 设施 的有效 性进 行 检查,确 保能 够正 常使 用。e)加强对 电子 防范 设施、通 讯设备 的检 查和 维护,确 保安全 防范 系统 正常 运行 及通讯 设备 的正 常使用,保持 通信 联络 畅通。f)加强出 入口 控制 和重 要部 位的巡 视值 守;g)对区域 内人 员、车辆、物 品的安 全检 查,必要 时可 限制外 部车 辆进 入;h)加大周 边25 m 区域 的巡 查;i)根据反 恐怖 部门、行 业主 管(监 管)职能 部门 要求 采取的 防范 措施。8.3.2 二级非 常态 广电传 媒机 构除 应采 取符 合8.3.1 要 求的 防范 措施 外,还应 采取 以下 工作 措施:DB3301/T 65.12 2024 5 a)单位负 责人 或其 授权 人员 应带班 组织 防范 工作。b)安保力 量在 常态 防范 基础 上增 加 50%以上;c)各类用 于防 范、处置 的装 备、设 施处 于待 命状 态;d)保持有 线、无线 通讯 畅通,专人 收集、通 报情 况信 息;e)重要部 位巡 视频 率较 常态 提高 1 倍,必要 时设 置 24 h 值 守岗;f)加强出 入口 值守,启动 机 动车阻 挡装 置,严 禁外 部 非授权 车辆 进入;对授 权 到访人 员、车 辆、物品进 行安 全检 查,必要 时可限 制进 入;g)必要时 减少 单位 出入 口的 开放数 量;h)联系反 恐怖 部门、行 业主 管(监 管)职能 部门 派员 指导或 参与 反恐 怖防 范工 作。8.3.3 一级非 常态 广电传 媒机 构除 应采 取符 合8.3.2 要 求的 防范 措施 外,还应 采取 以下 工作 措施:a)单位负 责人 或其 授权 人员 应 24 h 带 班组 织防 范工 作;b)安保力 量在 常态 防范 基础 上增 加 100%以 上;c)启动机 关反 恐怖 应急 指挥 部,装 备、力量、保 障等 进入临 战状 态;d)安保力 量24 h 严守 岗位,重要部 位须 有 2 名以 上安 保力量 守护,实 行 24 h 不 间断巡 查;e)控制出 入口,禁 止外 来人 员入内,对 无关 人员 进行 疏散;转移 重要 信息、物 资;f)单位院 落周 界出 入口 设置 警戒区 域并 派员 值守,严 密监视 内外 动态;g)单位院 落周 界出 入口 的车 辆阻挡 装置 应设 置为 阻截 状态;h)对目标 区域 进行 全面 细致、检查;i)对单位 内的 人员、车 辆、物品进 行安 全检 查;j)配合反 恐怖、行 业主 管(监管)职能 部门 开展 工作。9 应急管 理 应急管 理应 符合DB3301/T 65.1 2024 第9 章的 规定。10 监督和 评估 监督和 评估 应符 合DB3301/T 65.1 2024 第10 章 的规 定。DB3301/T 65.12 2024 6 A A 附录A(规范 性)反恐怖 防范 配置 反恐怖 防范 人力 防范 和安 保装备 配置 应符 合表A.1 的 规定,电子 防范 配置 应符 合表A.2 的 规定,实 体防范配 置应 符合 表A.3 的 规 定。表A.1 人力防 范和 安保 装备 配置 序号 项目 配设要求 配置要求 1 反恐怖防范工作机构 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应设 应设 应设 2 反恐怖防范第一责任人 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应设 应设 应设 3 反恐怖防范责任部门 安保部门兼任或独立 应设 应设 应设 4 安保力量 技防 值守监看、操作管理、应急处置 应设 应设 应设 5 固定岗 指挥管理、门卫、应急处置 应设 应设 应设 6 广播电视主频道(率)的直播区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7 巡查 出入口、周界、重要部位、楼道 应设 应设 应设 8 备勤 机动 应设 应设 宜设 9 个人装备 对 讲 机、甩 棍、强 光 电 筒、自 卫 喷 雾 剂、约 束 带、防 刺 背心、防 割 手 套 应设 应设 应设 10 公用装备 应急照明灯、安全钢叉、防护盾牌、手持金属探测仪、防暴头盔、长棍、防爆毯 应设 应设 应设 表A.2 电子防 范配 置 序号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区域 配置要求 1 视频监控系统 摄像机 院落周界、院落周界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2 各重要办公建筑周界及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3 办公院区(楼)公共区域 应设 应设 应设 4 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内主要通道和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5 各办公楼大厅、电梯等候区、电梯轿厢、自动扶梯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6 办公楼内各层楼梯口、通道 应设 应设 应设 7 供开放、参观区域 应设 应设 应设 8 食堂(餐厅)及其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9 传达登记处、门卫室 应设 应设 应设 10 发射台、卫星地球站、微波站、监测台、停机坪、广电传媒机构特殊交通工具管理区、室外天(馈)线场区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11 安防监控中心 应设 应设 应设 DB3301/T 65.12 2024 7 表 A.2(续)序号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区域 配置要求 12 视频监控系统 摄像机 直播区、导控机房、主控机房、中控机房、播出机房、监测机房、网管中心机房、数据中心机房、传输机房、发射机房、节传机房、电力(电源)室、水电气动力设施、无线收发机房、天线调配室、天线交换室、技术区及其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13 声音复核装置 周界、主要出入口 宜设 宜设 宜设 14 传达登记处、门卫室 宜设 宜设 宜设 15 控制、记录、显示装置 安防监控中心 应设 应设 应设 16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入侵探测(报警)装置 周界 应设 应设 应设 17 大楼一、二层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重要部位 应设 应设 应设 18 无人值守的直播区、导控机房、主控机房、播出机房、监测机房、数据中心机房、传输机房 导控机房、主控机房、中控机房、播出机房、监测机房、网管中心机房、数据中心机房、传输机房、发射机房 应设 应设 应设 19 水电气动力设施控制区 应设 应设 应设 20 紧急报警装置 传达登记处、门卫室 应设 应设 应设 21 安防监控中心 应设 应设 应设 22 报警控制装置 安防监控中心及相关的独立设防区域 应设 应设 应设 23 终端图形显示装置 安防监控中心 宜设 宜设 宜设 24 出入口控制系统 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与办公楼相通的人行出入口、无人值守的办公楼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宜设 25 直播区、导控机房、主控机房、中控机房、播出机房、监测机房、网管中心机房、数据中心机房、传输机房、发射机房、节传机房、电力(电源)室、水电气动力设施、无线收发机房、天线调配室、天线交换室等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26 技术区内机房周边、出入口与公共区域连接的通道 应设 应设 应设 27 水电气动力设施控制区 应设 应设 宜设 28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停车库(场)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29 电子巡查系统 办公院区(楼)周界、院落周界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30 办公楼各楼层 应设 应设 宜设 31 重要部位和人员密集区域 应设 应设 应设 32 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应设 应设 宜设 DB3301/T 65.12 2024 8 表 A.2(续)序号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区域 配置要求 33 公共广播系统 全区域 应设 应设 应设 34 无线通信对讲指挥调度 全区域 应设 应设 应设 35 安全检查设备 X 射线安全检查装置 单位进出口 宜设 宜设 宜设 36 通过式/手持式金属探测装置 演播厅(室)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宜设 37 通讯显示记录系统 服务、咨询电话、总机区域 应设 应设 应设 38 无人驾驶航空器防御系统 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 宜设 宜设 宜设 39 泛感知采集系统 反恐怖部门指定部位 宜设 宜设 宜设 40 特殊应用系统 视频智能分析 系统 安防监控中心、图像采集前端 宜设 宜设 宜设 41 人流量统计系统 院落周界进出口 宜设 宜设 宜设 42 身份证验证系统 传达登记处 宜设 宜设 宜设 43 出入口、安防监控中心、图像采集前端 宜设 宜设 宜设 表A.3 实 体防 范配 置 序号 项目 安放区域或位置 配置要求 1 实体防护设施 机动车阻挡装置 主要出入口(无实体防护屏障且车辆可通行的出入口)应设 应设 应设 2 防盗安全门、金属防护门或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 集中存放重要资料的部位 应设 应设 应设 3 无人值守的重要设备机房 应设 应设 应设 4 水电气动力设施控制区 应设 应设 应设 5 安防监控中心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6 围墙或栅栏 院落周界 宜设 宜设 宜设 7 刀片刺网或电子围栏 院落周界围墙 宜设 宜设 宜设 8 应急用品 防爆毯 传达登记处、门卫室 应设 应设 应设 9 防毒面罩 大楼方便领取部位、安防监控中心 应设 宜设 宜设 10 毛巾、口罩 大楼方便领取部位 应设 宜设 宜设 11 急救包 大楼方便领取部位 宜设 宜设 宜设 12 盾牌、钢叉(长棍)、急救包 门卫室、观众密集区 应设 应设 应设 13 行包寄存设施 出入口附近 应设 宜设 宜设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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