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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运输服务站和城乡客运首末站建设指引DB43/T 2838-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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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运输服务站和城乡客运首末站建设指引DB43/T 2838-2023.pdf

DB43/T2 2023 83843湖南省地方标准发 布 湖南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 发 布-09 2024-02 实 施-09乡 镇运输服务站和城乡客运首末站建设指引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ownship transportation service station and urban rural passenger transport terminalICSCCS 93.080P 51DB43/T 2838 2023 I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体要求 2 5 乡镇运输服务站 2 5.1 功能构成 2 5.2 站址选择 2 5.3 建设规模 2 5.4 总平面 3 5.5 建筑 4 5.6 设备系统 5 5.7 标识系统 6 6 城乡客运首末站 6 6.1 功能构成 6 6.2 站址选择 7 6.3 建设规模 7 6.4 总平面 7 6.5 建筑 7 6.6 设备系统 8 6.7 标识系统 8 附录 A(规范性)乡镇运输服务站设施配置 9 A.1 乡镇运输服务站设施配置 9 附录 B(规范性)乡镇运输服务站设备配置 11 B.1 乡镇运输服务站设备配置 11 附录 C(资料性)乡镇运输服务站标识要求 12 C.1 乡镇运输服务站标识配置 12 C.2 乡镇运输服务站站站牌标志要求 12 附录 D(规范性)城乡客运首末站设施配置 13 D.1 城乡客运首末站设施配置 13 附录 E(规范性)城乡客运首末站设备配置 14 E.1 城乡客运首末站设备配置 14 附录 F(资料性)城乡客运首末站标识要求 15 DB43/T 2838 2023 II F.1 城乡 客运 首末 站标 识 配置 15 F.2 城乡 客运 首末 站站 牌 标志要 求 15 DB43/T 2838 2023 III 前 言 本文件 按 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 准化 文件 的结 构和起 草规 则 的规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湖 南省 道路 运输 管理局 提出 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湖南 省 交通规 划勘 察设 计院 有限 公司、湖 南省 道路 运输 管 理局、湖 南省 交通 运输厅、湖 南宏 振建 设工 程有 限公司。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龚国 清、林 建辉、谢 伯平、徐 钦、石 东浩、黄 新宇、杨 颖、刘 洋、姜菲 菲、丁敏、张 国顺、胡 君成、邱 凌、万 毅、牛帆、王 珏、付惠成、崔 海婷、林 颖毅、吴岩、潘 磊、谌宇 俊。DB43/T 2838 2023 IV DB43/T 2838 2023 1 乡镇运输 服务站 和城乡客 运首末 站建设指 引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乡 镇运 输服 务站和 城乡 客运 首末 站的 功能构 成、站址 选择、建 设 规模、总平 面、建筑、设备系 统、标识 系统 等技 术要求。本文件 适用 于新 建、改建 和扩建 的城 乡客 运一 体化 乡镇运 输服 务站 和城 乡客 运首末 站项 目的 规划、建设。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5768 道路 交通 标志 和 标线 GB/T 5845.3 城市 公共 交 通标志 第3 部 分:公共 汽 电车站 牌和 路牌 GB/T 15566 图 形标 志使 用原则 及要 求 GB/T 24358 物 流中 心分 类与规 划基 本要 求 GB/T 28577 冷 链物 流分 类与基 本要 求 GB/T 28581 通 用仓 库及 库区规 划设 计参 数 GB 50072 冷库 设计 标准 GB 50352 民用 建筑 设计 统一标 准 GB 50763 无障 碍设 计规 范 GB 51157 物流 建筑 设计 规范 GB/T 51223 公 共建 筑标 识系统 技术 规范 GB/T 51313 电 动汽 车分 散充电 设施 工程 技术 标准 GB 55016 建筑 环境 通用 规范 GB 55019 建筑 与市 政工 程无障 碍通 用规 范 GB 55037 建筑 防火 通用 规范 CJJ 14 城 市公 共厕 所设 计标准 JGJ/T 60 交通 客运 站建 筑设计 规范 JGJ/T 67 办公 建筑 设计 标准 JGJ/T 331 建 筑地 面工 程 防滑技 术规 程 JT/T 200 汽车 客运 站级 别划分 和建 设要 求 JT/T 402 公路 货运 站站 级标准 及建 设要 求 NB/T 33009 电 动汽 车充 换电设 施建 设技 术导 则 DB43/T 2838 2023 2 3 术 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乡镇运 输服 务站 township transportation service station 在乡镇 建设 的服 务于 居民 日常出 行及 生产 生活、具 有 城乡客 运和 城乡 物流 两种 主要运 输服 务功 能的交通运 输站 场设 施。3.2 城乡客 运首 末站 urban rural passenger transport terminal 位于城 乡客 运一 体化 线路 的起讫 点,可兼 顾城 乡物 流等服 务功 能的 交通 运输 站场设 施。4 总 体要 求 4.1 乡 镇运 输服务 站和 城 乡客运 首末站 建设 应符合 国土空 间规划 体系、城乡 客运一 体化规 划及 产业发展要求。4.2 乡镇 运输 服务 站和 城 乡客运 首末 站应 为驻 站机 构提供 必要 的场 地。4.3 站场 人员 活动 区域 应 满足无 障碍 环境 的要 求。4.4 站场 建设 应符 合现 行 安全应 急、绿色 低碳 的规 定,应 符 合GB 55037 的 规 定。5 乡 镇运 输服 务站 5.1 功能 构成 5.1.1 乡 镇运 输服 务站 宜 设置客 运服 务、物流 服 务 和必要 的辅 助功 能,宜根 据实际 情况 拓展 相关 功能。5.1.2 乡 镇运 输服 务站 的 设施、设备 配置 应符 合附 录 A、附录B 的 规定。5.2 站址 选择 5.2.1 站 址应 选择 在道 路 交通条 件良 好、车辆 进出 便捷的 位置,并 应与 所在 地其他 运输 方式 有效 衔接。5.2.2 站 址应 选择 具有 停 车、货 物堆 存等 便于 客运、货运 经营 条件 的场 所。5.2.3 站址 宜与居 民集 中 区、旅 游集散 地、农资交 易聚集 区及所 在地 政务服 务部门、社区 服务 站、商业设施 等邻 近。5.2.4 站址 宜优先 选择 现 有农村 客货运 站场、养护 工班、交管站,按 照客货 运、邮 政快递、电 商、政务等“多站 合一、一 站多 能”的 要求,对 原有 站场 和设施 进行 改造。5.2.5 站 址可 选择 现有 乡 镇邮政 所、供销 社、农资 站、电 商服 务网 点等 进行 改造。5.2.6 站 址应 具备 给水、排水、供电 和通 信等 市政 条件,并方 便车 辆补 给能 源。5.2.7 站 址与 高压 架空 电 力线路 走廊 及污 染源、危 险源等 的防 护距 离应 符合 有关标 准的 规定。5.2.8 站 址应 避免 低洼 易 淹处和 有山 洪、断层、滑 坡、流 砂、地震 断裂 带等 地质灾 害易 产生 地段。5.2.9 站 址应 避免 长下 坡、临崖 临水、急 弯陡 坡等 地段。5.3 建设 规模 5.3.1 乡 镇运 输服 务站 建 设规模 应根 据国 土空 间规 划体系、客 货运 需求 及线 路里程 等确 定。DB43/T 2838 2023 3 5.3.2 乡 镇运 输服 务站 的 建设规 模宜 符合 表1 的规 定。表1 乡镇 运输 服务 站建 设规模 推荐 标准 设施类型 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乡镇运输服务站 2500 800 5.4 总平 面 5.4.1 一 般规 定 5.4.1.1 站场 应合 理利 用 地形,节约 用地,并 宜留 有发展 余地。5.4.1.2 站场 应符 合功 能 布局合 理、客货 服务 便捷 的要求。5.4.1.3 站场 应合 理组 织 各种交 通流 线,使人 车分 流、客 货分 离。5.4.2 客 运服 务区 5.4.2.1 站 前广 场或站 房 前坪宜 与乡镇 主要 道路相 连,进 深不应 小于 6 m;宜设置 非机动 车停 车位或与相邻 非机 动车 停车 场衔 接。5.4.2.2 站房 与停 车场 之 间宜设 置发 车区。5.4.2.3 人行 活动 区域 与 道路、停车 场相 接处 应有 隔离。5.4.2.4 人行 活动 区域 无 障碍通 道和 相关 标识 应符 合 GB 50763、GB 55019 的 规定。5.4.2.5 人行 活动 区域 地 面防滑 应符 合 JGJ/T 331 的规定。5.4.3 物 流服 务区 5.4.3.1 物流 服务 区宜 布 置在全 年主 导风 向的 下风 向。5.4.3.2 库房 应设 置装 卸 作业场,可 根据 需要 设置 货物堆 场。5.4.3.3 装卸 作业 区及 货 物堆场 宽度 应满 足车 辆调 头、装 卸作 业的 要求。5.4.3.4 各类 库房 应与 道 路衔接 且保 持良 好作 业联 系。5.4.4 车 辆进 站口、出 站 口 5.4.4.1 车辆 进站 口、出 站口应 保证 良好 视野,在 距离出 入口 边线 以 内 2 m 处作视 点 的 120 范围 内不应有 遮挡 视线 障碍 物。弯道内 侧的 边坡、绿 化及 建、构 筑物 不应 影响 行车 的有效 视距,见 图 1。图1 车辆 进出 口视 线要 求 5.4.4.2 车辆 穿过 建筑 物 的通道 净宽 不应 小 于5.5 m,净 高不 应小 于5.0 m,并应设 置防 撞设 施。5.4.4.3 物流 服务 区车 辆 运输宜 设置 相对 独立 的出 入口,进站 口、出站 口宽 度 均不应 小 于 4 m。5.4.4.4 进站 口、出站 口 与旅客 主要 出入 口应 有隔 离措施。DB43/T 2838 2023 4 5.4.4.5 进站 口、出站 口 距其他 出入 口间 距应 符 合GB 50352 的规 定。5.4.5 场 区道 路 5.4.5.1 场区 道路 与城 乡 道路连 接应 符 合 GB 50352 的规定,并 满足 消防 车进 出要求。5.4.5.2 场区 双车 道宽 度 不应小 于 7 m;单车 道宽 度不应 小 于 4 m。5.4.5.3 场地 内兼 作消 防 车道的 道路 转弯 半径 不应 小于 9 m,长度 大于40 m 的尽头 式 消 防车 道应 设置满足消 防车 回转 要求 的场 地或道 路。5.4.6 停 车场 5.4.6.1 客、货运 车辆 停 放应分 区设 置,满足 安全 要求。5.4.6.2 客 运车 辆停车 场 应按照 运营要 求确 定停车 位尺寸,停车 位数 量应满 足乡镇 运输服 务站 服务覆盖范围 内的 客运 车辆 在场 区内到、发 车及 运转 的需 求。5.4.6.3 货 运车 辆停车 场 宜临近 装卸(作业)场布 置,满 足装卸 作业、在场 区内到、发车 及周 转作业的需求。5.4.6.4 停车 场内 的车 辆 宜分组 停放。5.4.6.5 电动 汽车 充(换)电设 施应 符 合 GB/T 51313、NB/T 33009 等 的规 定。5.4.7 景 观绿 化 5.4.7.1 绿地 率应 符合 所 在地规 划技 术指 标规 定。5.4.7.2 站场 绿化 位置 和 尺寸应 符合 行车 视线 和停 车净空 规定。5.4.7.3 停车 场周 边宜 种 植常绿 乔木。5.4.8 安 全防 护 5.4.8.1 站场 生产 作业 场 所限界 应设 置安 全耐 用、不易损 坏、防止 攀爬 的隔 离设施 与界 外环 境相 隔离。5.4.8.2 车 辆维 修场地、变配电 设备、边坡 挡墙等 危险区 域和险 要地 段应按 规定设 置安全 防护、防撞设施和 相应 标识。5.5 建筑 5.5.1 一 般规 定 5.5.1.1 建 筑设 施由客 运 站务用 房、物 流 站 务用房、公共 站务用 房、辅助设 施组成,可根 据需 要设置相关拓 展功 能设 施。设施 配置应 符合 附 录A 的 规定。5.5.1.2 建筑 空间 布局、结构选 型、建筑 设备 配置 宜具有 灵活 性和 通用 性。5.5.1.3 建筑 风格 应体 现 交通建 筑特 性。5.5.2 客 运站 务用 房 5.5.2.1 客运 站务 用房 应 满足调 度、检查、售 票、候车等 的需 要。5.5.2.2 候车 厅(室)符 合下列 规定:a)候 车厅(室)应 按规 定设置 旅客 安全 检查 通道;b)候 车厅(室)应 与售 票厅(处)、饮 水处、公 共 卫生间、小 件(行包)服 务处联 系便 捷;c)候 车厅(室)使 用面 积指标 按设 计年 度旅 客最 高聚集 人数 每 人 1.0 计 算;d)候 车厅(室)室 内空 间环境 条件 应符 合 GB 55016 的 规定。5.5.2.3 售票 功能 可在 候 车厅(室)内设 置。DB43/T 2838 2023 5 5.5.2.4 小件(行 包)服 务处应 具备 登记、安 全检 查、消 毒和 监控 条件,可 在候车 厅(室)内设 置。5.5.2.5 客运 站台 和发 车 位符合 下列 规定:a)客 运车 辆发 车位 可结 合客运 停车 场设 置。发车 位为露 天时,站 台应 设置 雨棚,雨棚 净高 不宜 低于5 m;b)发 车位 地面 设计 应利 于排水,坡 度不 应小 于 0.5。5.5.3 物 流站 务用 房 5.5.3.1 物流 站务 用房 应 满足生 产业 务、信息 服务、调度 管理 的需 要,交通 组织不 应干 扰客 运流 线。5.5.3.2 库(棚)用房 可 根据物 流工 艺流 程需 要配 置仓储 库、中转 库、冷库 和货棚 等。5.5.3.3 库(棚)用房 应 根据货 物类别、设 备类别、进出 库方式、作 业方式、安全 要求等 因素 确定结构形式、室 内净 高、地面 承重、平台 类型、库 门规 格等设 计参 数。5.5.3.4 仓储 库、中转 库 符合下 列规 定:a)仓 储库、中 转库 建设 应符 合 GB/T 24358、GB/T 28581、GB 51157 的规 定;b)存 放外 形 尺寸 较 小、单 件 质 量较 小 货物 的仓 储库 可 建 成高 架 库,高架 库房 宜 采 用载 重 不大 于0.5 t 的货 格;c)中 转、换装 作业 量大 的中转 库可 设置 监控、传 送、分 拣设 备;d)库内 货位 宽度可 取 2.5 m 3.0 m,货位 间隔和 操作通 道宽度 应根 据货物 装卸方 式、物 流设 备规格等 确定。5.5.3.5 冷库 符合 下列 规 定:a)冷 库建 设应 符 合 GB/T 28577、GB 50072 的规 定,满足 冷藏 工艺 要求;b)冷 库可 因地 制宜 采用 土建库 或装 配式 库房 设施;c)库 房围 护体 系应 满足 保温隔 热、防潮 隔汽 的构 造要求;d)制 冷设 备间 宜靠 近冷 却负荷 最大 的区 域,并应 有良好 的自 然通 风条 件。5.5.4 公 共卫 生间 5.5.4.1 公共 卫生 间应 符 合 CJJ 14 的规 定。5.5.4.2 公共 卫生 间应 有 良好采 光和 通风,防 止异 味串入 其他 空间。5.5.4.3 公共 卫生 间应 按 性别设 置成 人和 儿童 便器、盥洗 台等 卫生 洁具,大、小便 间应 分区 设置。5.5.4.4 厕位 区应 设置 无 障碍厕 位和 无性 别厕 所,无性别 厕所 可与 无障 碍厕 所合用。5.5.4.5 盥洗 区应 配置 盥 洗台、洗手 位(洗手 盆或 洗手池)、面镜,宜 设置 洗 手液容 器和 干手 设备。5.5.4.6 盥洗 台面 应合 理 设计坡 度坡 向或 其他 构造 措施,防止 溅水。5.5.4.7 公 共卫 生间宜 设 工具间,工具 间内 应配置 必要的 清洁工 具及 污水池、拖布 挂钩、滴水 槽等,宜干湿 分区。5.5.5 其 他功 能用 房及 辅 助设施 5.5.5.1 客运 管理 用房 及 辅助设 施设 计应 符 合JGJ/T 60、JGJ/T 67、JT/T 200 的 规定。5.5.5.2 物流 信息 交易 与 服务场 所、管理 用房 及辅 助设施 设计 应符 合 JGJ/T 67、JT/T 402、GB 51157的规定。5.6 设备 系统 5.6.1 一 般规 定 5.6.1.1 乡镇 运输 服 务 站 应根据 规模、业 务功 能需 求及管 理需 求等 合理 配置 相应设 备。DB43/T 2838 2023 6 5.6.1.2 服务 设备、安 全 设备、信息 系统 等应 符 合JT/T 200、JT/T 402 的规 定,设 备配 置应 符合 附录B 的规 定。5.6.1.3 给水 排水、通 风 和空气 调节、电 气等 建筑 设备应 符 合 JGJ/T 60 的 规 定。5.6.2 服 务设 备 5.6.2.1 候车 服务 设备 应 设置座 椅、班次 牌,可设 置手机 充电 设备。5.6.2.2 票务 设备 宜设 置 人工售 票设 备、自助 售票 取票设 备及 检票 设备。5.6.2.3 宣 传告 示设备 应 设置班 次时刻 表、里程票 价表、货运价 目表、营 运 路线图、旅客 须知、禁运限运品 宣传 图等。5.6.2.4 广播 通讯 设备 宜 设置语 音播 报设 备、便携 式扩音 器等。5.6.2.5 物流 设备 宜设 置 电脑(宽带 接入)、条码 扫 描器、货架、容 器设 备、计量设 备、装卸 设备 等。5.6.3 安 全设 备 5.6.3.1 安 全检 查设备 应 满足车 辆安全 检查 工作的 需要,宜设置 手持 安检仪、安检 门、行 包安 检仪、车辆安 检台(仪)等 设备。5.6.3.2 安全 应急 设备 应 满足消 防安 全管 理等 工作 需要,宜设 置灭 火器、安 全防护 隔离 等设 备。5.6.3.3 安全 监控 设备 应 覆盖站 前广 场、售票 厅(处)、候 车厅(室)、物流 信息服 务场 所、停发 车场、货物堆 场等 主要 公共 区域。5.6.4 信 息系 统 5.6.4.1 客运 信息 系统 应 设置票 务信 息系 统、车辆 调度与 管理 系统,符 合下 列规定:a)票 务信 息系 统应 满足 网络查 询、预订、售 票、取票等 需求;b)客 运车 辆调 度与 管理 系统应 满足 车辆 到站、报 班、发 班、销班、安 检等 信息化 管理 要求。5.6.4.2 物流 信息 系统 应 设置物 流对 外信 息服 务系 统、物 流信 息管 理系 统,符合下 列规 定:a)物流对外信息服 务系 统 对 接 货 主、货 运 代 理、驾 驶 员 等,应满足车货信息处理、发 布、交易等功能 的需 求;b)物 流信 息管 理系 统适 应内部 管理 和生 产作 业要 求,应 满足 车辆 管理、仓 储管理 功能 的需 求。5.7 标识 系统 5.7.1 乡 镇运 输服 务站 应 根据总 体布 局、交通 流线 和功能 关系 设置 形象 标识。5.7.2 场 区道 路交 通标 志 标线的 设置 应符 合GB 5768、GB/T 5845.3 的 规定。5.7.3 公 共标 志标 识的 设 置应符 合 GB/T 51223、GB/T 15566 的规 定。5.7.4 乡 镇运 输服 务站 无 障碍标 识系 统应 符 合GB 50763 的规 定。5.7.5 标识 设备的 选材 应 遵循视 觉表现 性、环境适 用性、安全性、结 构合理 性、耐 久性的 原则,标识设置要 求见 附 录C。6 城 乡客 运首 末站 6.1 功能 构成 6.1.1 城 乡客 运首 末站 宜 设置客 运集 散服 务、物流 配送网 点服 务和 相关 附属 功能。6.1.2 城 乡客 运首 末站 的 设施、设备 配置 应符 合附 录 D、附录E 的 规定。DB43/T 2838 2023 7 6.2 站址 选择 6.2.1 城 乡客 运首 末站 可 与村级 公共 服务 设施 合建。6.2.2 城 乡客 运首 末站 的 选址符 合下 列规 定:a)选 择在 道路 交通 条件 良好、车辆 进出 便捷 的位 置,并 宜与 所在 地其 他运 输方式 有效 衔接;b)与 居民 集中 区、旅游 集散地、农 资交 易聚 集区 及所在 地政 务服 务部 门、社区服 务站、商 业设 施等邻近;c)具 备给 水、排水、供 电和通 信等 条件,并 方便 车辆加 注能 源;d)与 高压 架空 电力 线路 走廊及 污染 源、危险 源等 的防护 距离 应符 合有 关标 准的规 定;e)避 免低 洼易 淹处 和有 山洪、断层、滑 坡、流砂、地震 断裂 带等 地质 灾害 易发地 段;f)避 免长 下坡、临 崖临 水、急 弯陡 坡等 地段。6.3 建设 规模 6.3.1 城 乡客 运首 末站 选 址应符 合所 在地 国土 空间 规划体 系、城乡 客运 一体 化规划 及产 业发 展要 求。6.3.2 城 乡客 运首 末站 的 建设规 模宜 符合 表2 的规 定。表2 城乡 客运 首末 站建 设规模 推荐 标准 设施类型 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城乡客运首末站 500 150 6.4 总平 面 6.4.1 一 般规 定 6.4.1.1 应合 理利 用地 形,节约 用地,并 宜留 有发 展余地。6.4.1.2 应符 合功 能布 局 合理、客货 服务 便捷 的要 求。6.4.1.3 合理 组织 站区 各 种交通 流线,使 人车 分流、客货 分离。6.4.2 车 辆出 入口 6.4.2.1 城 乡客 运首末 站 宜将出 口和入 口分 开设置,并布 置在不 同路 段上;用地受 限时,可设 置单出入口或 将出 入口 设置 在同 一路段 上,合设 出入 口净 宽不宜 小 于8 m。6.4.2.2 为方 便行 人进 出,在车 辆出 入口 的一 侧应 设置行 人出 入口,并 通过 人行道 与候 车亭 相连。6.4.3 场 地设 施 6.4.3.1 停车 场和 候车 亭 布置应 便于 旅客 上下 车和 客车运 转。6.4.3.2 物流 配送 网点 前 坪应满 足货 物堆 放要 求及 车辆调 头、装卸 作业 要求。6.4.4 其 他要 求 可参照 本标 准5.4 节 执行。6.5 建筑 6.5.1 一 般规 定 6.5.1.1 建筑 设施 由站 房 和辅助 用房 组成,应 符合 附录 D 的规 定。DB43/T 2838 2023 8 6.5.1.2 建筑 风格 应具 有 交通建 筑特 性。6.5.2 站 务用 房 6.5.2.1 客运 用房 应符 合 JGJ/T 60、JT/T 200 的 规定。6.5.2.2 物流 配送 网点 宜 配置货 物堆 存场 所及 必要 的服务 管理 用房。6.5.3 其 他要 求 可参照 本标 准5.5 节 执行。6.6 设备 系统 6.6.1 一 般规 定 6.6.1.1 城 乡客 运首末 站 应根据 规模、业务 功能需 求及管 理需求 等合 理配置 相应设 备系统,并 应符合附录E 的规 定。6.6.1.2 服务 设备、安 全 设备等 应符 合 JT/T 200、JT/T 402 的规 定。6.6.1.3 给水 排水、通 风 和空气 调节、电 气等 设备 应符 合 JGJ/T 60 的 规定。6.6.2 服 务设 备 6.6.2.1 宣传 告示 设备 应 设置班 次时 刻表、里 程票 价表等。6.6.2.2 物流 设备 宜设 置 电脑(宽带 接入)、条码 扫 描器、货架、容 器设 备、称重设 备、装卸 设备 等。6.6.3 安 全设 备 6.6.3.1 安全 检查 设备 应 满足车 辆安 全检 查工 作需 要,宜 配置 安检 仪。6.6.3.2 安全 应急 设备 应 满足消 防安 全管 理等 工作 需要,应设 置灭 火器、安 全防护 隔离 等。6.6.3.3 安全 监控 设备 宜 覆盖站 房和 物流 配送 网点、停车 场等 主要 公共 区域。6.7 标识 系统 6.7.1 城 乡客 运首 末站 应 根据总 体布 局、交通 流线 和功能 关系 等设 置相 关标 识。6.7.2 标 识设 置要 求见 附 录F。DB43/T 2838 2023 9 附 录 A(规范 性)乡镇运 输服 务站 设施 配置 A.1 乡镇 运输 服务 站设 施 配置 乡镇运 输服 务站 设施 配置 见表 A.1。表A.1 乡 镇运 输服 务站 设施配 置表 类型 设施内容 配置情况 场地设施 客运场地设施 站前广场 客运车辆停车场 客运站台和发车位 电动汽车充电位 物流场地设施 货运车辆停车场 装卸作业场 货物堆场 电动汽车充电位 建筑设施 客运站务用房 客运服务 候车厅(室)售票厅(处)或售取票区 小件(行包)服务处 客运管理 进、出站检查室 站务员室 客运调度室 客运智能化系统用房 客运办公用房 物流站务用房 物流服务 库(棚)物流信息交易与服务场所 物流管理 物流智能化系统用房 物流办公用房 DB43/T 2838 2023 10 表A.1 乡 镇运 输服 务站 设施配 置表(续)类型 设施内容 配置情况 建筑设施 公共站务用房 治安室 驾乘休息室 公共卫生间 饮水处 辅助设施 生产辅助设施 车辆安全例检台 废弃物和可回收物收集点 车辆维修 车辆清洗 生活辅助设施 商业服务设施 拓展功能设施 邮政快递用房 邮政快递仓储、分拣用房 业务用房 旅游服务用房 旅游信息咨询与售票等 便民服务用房 缴费、信息公布查询场所 产业服务设施 注1:“”表示应配置;“”表示视情况配置;“”表示不作要求。注2:功能用房和场所可在符合相关规范的前提下,根据实际建设条件以及经营使用需求合并设置。DB43/T 2838 2023 11 附 录 B(规范 性)乡镇运 输服 务站 设备 配置 B.1 乡镇 运输 服务 站设 备 配置 乡镇运 输服 务站 设备 配置 见表 B.1。表B.1 乡 镇运 输服 务站 设备配 置表 类型 设备内容 配置情况 服务设备 候车服务设备 售取票和检票设备 宣传告示设备 广播通信设备 物流设备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 安全设备 安全检查设备 安全应急设备 安全监控设备 信息系统 客运信息系统 票务信息系统 车辆调度与管理系统 物流信息系统 物流对外信息服务系统 物流信息管理系统 注:“”表示应配置;“”表示视情况配置;“”表示不作要求。DB43/T 2838 2023 12 附 录 C(资料 性)乡镇运 输服 务站 标识 要求 C.1 乡镇 运输 服务 站标 识 配置 C.1.1 乡 镇运 输服 务站 标 识配置 见 表 C.1。表C.1 乡 镇运 输服 务站 标识要 求参 考表 类别 部位 要求 站牌 字体、颜色、字间距、悬挂位置统一规范,站牌颜色为蓝白相间。标识标牌 候车厅(室)、售票厅(处)名称、字体、颜色、悬挂规范 统一,服务窗口、柜台、信息 发布台的样式尽量统一。物流业务办公室 物流信息服务厅 公共卫生间 治安室 宣传告示牌 见5.6.2.3 条。C.2 乡镇 运输 服务 站站 站 牌标志 要求 C.2.1 乡 镇运 输服 务站 站 牌标志 见 图 C.2。图C.2 乡 镇运 输服 务站 站牌标 志图 DB43/T 2838 2023 13 附 录 D(规范 性)城乡客 运首 末站 设施 配置 D.1 城乡 客运 首末 站设 施 配置 城乡客 运首 末站 设施 配置 表见 表 D.1。表D.1 城 乡客 运首 末站 设施配 置表 类型 设施内容 配置情况 场地设施 车辆服务设施 车辆停放 车辆清洗 车辆检修 电动汽车充电位 集散设施 上下车区 候车亭 建筑设施 站务用房 服务用房 驾乘休息室 物流配送网点 公共卫生间 管理用房 场站管理办公室 监控室 票务用房 辅助设施 车辆安全例检台 维修工具间 注1:“”表示应配置;“”表示视情况配置;“”表示不作要求。注2:功能用房和场所可在符合相关规范的前提下,根据实际规模条件以及经营使用要求合并设置。DB43/T 2838 2023 14 附 录 E(规范 性)城乡客 运首 末站 设备 配置 E.1 城乡 客运 首末 站设 备 配 置 城乡客 运首 末站 设备 配置 见表 E.1。表E.1 城 乡客 运首 末站 设备配 置表 类型 设备内容 配置情况 服务设备 候车服务设备 票务设备 宣传告示设备 物流设备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 安全设备 安全检查设备 安全应急设备 安全监控设备 注:“”表示应配置;“”表示视情况配置;“”表示不作要求。DB43/T 2838 2023 15 附 录 F(资料 性)城乡客 运首 末站 标识 要求 F.1 城乡 客运 首末 站标 识 配置 F.1.1 城 乡客 运首 末站 标 识要求 见 表 F.1。表F.1 城 乡客 运首 末站 标识要 求参 考表 类别 部位 要求 站 牌/字体、颜色、字间距、悬挂位置统一规范,站牌颜色为蓝白相间。标识标牌 站务用房 名 称、字 体、颜 色、悬 挂规 范统 一,服 务 窗口、柜 台、信 息发 布 台的样式尽量统一。公共卫生间 宣传告示牌/见6.6.2.1 条。F.2 城乡 客运 首末 站站 牌 标志要 求 F.2.1 城 乡客 运首 末站 站 牌标志 要求 见 图F.2。图F.2 城 乡客 运首 末站 站牌标 志图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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