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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设计导则 第3部分:建设用地整治DB42/T 2141.3-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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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设计导则 第3部分:建设用地整治DB42/T 2141.3-2023.pdf

ICS 93.020 CCS P 22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2141.3 2023 农村地 区 全域国土 综合整治 规划设计 导则 第3 部分:建设用 地整治 Guidelines for planning and design of territorial comprehensive consolidation and rehabilitation in rural areas Part 3:Consolidation and rehabilitation of construction land 2023-11-29 发布 2024-01-01 实施 湖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42/T 2141.3 2023 I 目 次 前言.III 引言.V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项 目规 划.2 5 工 程设 计.3 6 建 设用 地整 治负 面清 单.10 附录A(资 料性)乡 村公 共服务 与基 础设 施的 配置.11 附录B(资 料性)建 设用 地整治 工程 体系.12 参考文 献.13 DB42/T 2141.3 2023 I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本文件 是DB42/T 2141 农 村地区 全域国 土综合 整治 规划设 计导则 的第3部分,DB42/T 2141已经发布了 以下 部分:第1 部 分:总则;第2 部 分:农用 地综 合整 治;第3 部 分:建设 用地 整治;第4 部 分:生态 保护 与修 复。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湖 北省 国土 整治 中心提 出。本文件 由湖 北省 自然 资源 厅归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湖北 省国 土整治 中心、咸宁 市国 土空 间规划 研究 院、襄 阳市 国土 空间规 划研 究院、湖北省 空间 规划 研究 院。本文件 主要起 草人:李光、王继 龙、董慧、邵力、黄鹏飞、张艳、陈婕、黄超、沈 庭乐、叶峻 岭、杨帆、徐科、严龙、郭少 平、夏 成果、左谦、周文 祥、王 全、石勋、盛一楠、陶文 铸、胡 松伟、韩梅、柯海炎、田武。本文件 实施 应用 中的 疑问,可咨询 湖北 省自 然资 源厅,电话:027-86656061,邮 箱:,对 本 文 件 的 有 关 修 改 意 见 建 议 请 反 馈 至 湖 北 省 国 土 整 治 中 心,电 话:027-86656257,邮 箱:。DB42/T 2141.3 2023 V 引 言 全域国 土综 合整 治是 以国 土空间 规划 为依 据,通 过全 域规划 设计、分片 有序 推进、全要素 综合 治理,实现生 产空 间集 约高 效、生活空 间宜 居适 度、生态 空间山 清水 秀的 总体 目标。DB42/T 2141 旨 在规 范全 省 农村地 区全 域国 土综 合整 治项目 规划 设计 工作,确 保项目 规划 设计 的 质量,由 四个 部分 构成。第1 部 分:总则。目 的在 于明确 农村 地区 全域 国土 综合整 治规 划设 计的 总体 要求、工作 流程和工作 内容,指 导总 体规 划和子 项目 规划 设计 的编 制。第2 部 分:农用 地综 合整 治。目 的在 于明 确农 用地 综合整 治类 子项 目的 规划 原则、规划 内容、设计要 点和 设计 要求,提 出了农 用地 综合 整治 的负 面清单,指 导农 用地 综合 整治类 子项 目规划设计 的编 制。第3 部 分:建设 用地 整治。目的 在于 明确 建设 用地 整治类 子项 目的 规划 原则、规划 内容、设计要点 和设 计要 求,提出 了建设 用地 整治 的负 面清 单,指 导建 设用 地整 治类 子项目 规划 设计的编制。第4 部 分:生态 保 护 与修 复。目 的在 于明 确生 态保 护与修 复类 子项 目的 规划 原则、规划 内容、设计要 点和 设计 要求,提 出了生 态保 护与 修复 的负 面清单,指 导生 态保 护与 修复类 子项 目规划设计 的编 制。DB42/T 2141.3 2023 1 农 村地区 全域国土 综合整 治规划设 计导则 第 3 部分:建设用 地整治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湖 北省 农村 地区全 域国 土综 合整 治项 目中建 设用 地整 治的 要求,包括建 设用 地布 局 优化原则,子 项目 规划 和工 程设计 要求,并 提出 了建 设用地 综合 整治 负面 清单。本文件 适用 于湖 北省 范围 内农村 地区 开展 的全 域国 土综合 整治 项目 的规 划设 计。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 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3838 地表 水环 境质 量 标准 GB 5084 农田 灌溉 水质 标 准 GB 5749 生活 饮用 水卫 生 标准 GB/T 14848 地 下水 质量 标准 GB/T 18337.2 生态 公益 林建设 规 划设 计通 则 GB/T 18337.4 生态 公益 林建设 检 查验 收规 程 GB 18918 城镇 污水 处理 厂污染 物排 放标 准 GB 50007 建筑 地基 基础 设计规 范 GB 50011 建筑 抗震 设计 规范 GB 50039 农村 防火 规范 GB 55031 民用 建筑 通用 规范 JGJ 147 建筑 拆除 工程 安 全技术 规范 DB42/T 2141.2 农 村地 区 全域国 土综 合整 治规 划设 计导则 第2 部分:农 用地 综合整 治 DB42/T 2141.4 农 村地 区 全域国 土综 合整 治规 划设 计导则 第4 部分:生 态保 护与修 复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村庄(村湾)整 治 environmental remediation of rural human settlements 为实现 农村 人居 环境 的整 洁美好,对 村庄(村湾)道路交 通、基础 设施、公 服设施、公 共空 间、村容村貌 等方 面进 行综 合治 理的过 程。3.2 闲置低 效建 设用 地整 治 idle and inefficient consolidation and rehabilitation of construction land 通过对 村庄 内闲置 宅 基地、工矿 废弃 地 等 空间 进行 重建、改建、复 垦,提高 建 设用地 利用 效率 和 效益的整 治活 动。DB42/T 2141.3 2023 2 3.3 国土绿 化美 化 land greening and beautification 通过村 庄绿 化、农田 绿化、山林 绿化 等工 程,开展 村旁路 旁宅 旁水 旁绿 化,增加乡 村生 态绿 量;建设农田 防护 林、生态 沟渠,实现 农田 生态 化;实施 退耕还 林还 草、退田(垸、渔)还湖 还湿,修 复 还 原自然生 态;开展 荒山 造林,对乡 村裸 露山 体、采石 取土创 面等 进行 绿化 美化。4 项目规 划 4.1 总体要 求 建设用 地整 治项 目包 括但 不限于 闲置 低效 建设 用地 整治项 目、村庄(村 湾)整 治项目、新 建居 民 点项目。结 合建 设用 地布 局和 地形地 貌特 点,对 项目 区内 的各子 项目 进行 统筹 规划,确定项 目布 局和 规模。4.2 建设用 地布局 要求 4.2.1 结合村 庄布局 规划,明确 各 村庄(村湾)类别 与等 级,充 分考虑 村民 意愿,合理安 排村湾 迁 并和新建 居民 点建 设,优化 村民点 布局。4.2.2 统筹公 共服务、基 础设施 等用地 需求,乡村 公共服 务与基 础设施 的配 置要求 见附录 A,优 化 乡村公共 服务 和基 础设 施用 地布局。4.2.3 对闲置、低效 建设 用地进 行盘活,腾退 建设 用地空 间,为 城乡统 筹发 展和农 村新产 业新业 态 发展提供 用地 保障。4.2.4 结合国 土空间 规划,推进 乡村低 效工业 向开 发区、工业园 区聚集,腾 退农村 地区低 效、零 星 工业用地。4.3 闲置低 效建 设用 地整 治项 目 4.3.1 闲置低 效建 设用 地整 治项 目应符 合国 土空 间规 划和 村庄规 划要 求。4.3.2 闲 置低 效建设 用地 整治前 应深入 开展环 境质 量调查,结合 具体地 块实 际,因 地制宜 地按照“宜农则农”、“宜 建则 建”、“宜 留则 留”、“宜整 则整”的原 则确 立其 土地 再利用 类型。4.3.3 闲置低 效建设 用地 整治包 括改造 整治、拆除 重建、拆除复 垦等方 式。整治后 的用地 性质应 符 合村庄规 划的 用地 要求。4.3.4 改造整 治可通 过对 低效闲 置土地 上的房 屋或 建筑的 外立面 进行改 造、整修,植入乡 村旅游、民宿产业、文 化创 意、运动 健身、电商 物流 等多 种业 态,提 升利 用价 值。4.3.5 对原有 建筑物 损毁 严重无 法恢复 或原有 建筑 不符合 新规划 项目建 设要 求的,可拆除 重建,提 高土地使 用价 值。4.3.6 闲置低 效建设 用地 整治产 生的建 设用地 指标,在优 先保障 项目区 内农 房建设、公服 配套、产 业发展等 用地 需求 的情 况下,可为 城乡 统筹 发展 提供 用地保 障。4.3.7 房屋拆 迁安 置补 偿等 涉及 群众利 益的 事项 应进 行评 估。4.3.8 废弃采 矿用 地的 整治 应按 照 DB42/T 2141.4 的 要求 执行。4.4 村庄(村湾)整 治项 目 4.4.1 村庄(村湾)整 治项 目应 符合国 土空 间规 划和 村庄 规划要 求 4.4.2 村庄(村 湾)整 治宜 包括 房屋建 设(改 造)、道 路设 施、给水 设施、排水 设施、电力照 明设 施、环境卫 生设 施、公共 服务 设施、防灾 减灾 设施、公 共空间、绿 化美 化、历史 文化保 护等 整治 内容。4.4.3 应利用 村庄地 形地 貌,协 调村庄 与周边 山、水、林、田等 重要自 然景 观 资源 的关系,挖掘 和 提DB42/T 2141.3 2023 3 炼村庄 自然、人 文要 素及 建筑特 色,塑造 富有 地域 特色的 村庄 风貌。延 续传 统聚落 肌理、传 统建 筑 和 院落布局。4.4.4 应挖掘 乡村历 史文 化资源,重视 历史文 化名 村、传 统村落、农业 遗迹、非物 质文化 遗产等 的 保护。4.4.5 村庄(村湾)整治 可植入 传统民 宿、文 化创 意、运 动健身 等乡村 旅游,以及 电商物 流等多 种 业态,提 升村 湾活 力和 文化 价值。4.5 新建居 民点 项目 4.5.1 新建居 民点选 址宜 在地质 条件较 好、地 势平 坦开阔、环境 适宜、阳光 充足、空气流 动、场 地 干燥、排 水通 畅等 又适 于建 设的地 形、工程 地质 地段,尽可 能 接 近水 面和 风景 优美的 环境。4.5.2 不应在 生态保 护红 线、永 久基本 农田保 护区、饮用 水源保 护区、文物 保护区 等管控 区范围 内 建设居民 点。居民 点选 址应 少占或 不占 耕地。4.5.3 居民点 选址应 避开 地震活 动断层、地质 塌裂、洪涝、滑坡、山崩、软 弱土层、软硬 不均土 层 等地基不 稳和 地质 灾害 易发 地段,山区 建房 应注 意因 挖山切 坡等 工程 活动 引发 的地 质 灾害。4.5.4 居民点 选址 应避 开高 压电 线、长 输天 然气 管道、输 油管道、国 防光 缆等 特殊 保护设 施。4.5.5 居民点 选址应 远离 污染工 业区、畜禽养 殖场 等污染 源,且 要选择 常年 主导风 向的上 风向和 污 染物排放 上游,并 按环 保等 法规规 定间 隔有 必要 的防 护距离。4.5.6 山地和 丘陵型 居 民 点在选 址和规 划设计 中宜 少挖山,注重 维育村 庄周 边的山 林植被、梯田 等 自然环境;村道 宜顺 应等 高 线形成 盘山 路,沿 坡地 上 下的支 路可 用台 阶形 式连 接;新建 建筑 宜延 续现 有 肌理格局,体 量与 周边 自然 环境相 协调。4.5.7 平原型 居民点 在规 划设计 中宜注 重维护 村庄 与周边 景观山 林、多 功能 塘、田 园等自 然环境 的 整体格局;村 道应 注重 连通 性,巷 道可 采用 网格 式、梳式等 结构;新 建建 筑宜 顺应整 体肌 理布 局,不 宜 散点布局 和沿 公路 线性 布置。4.5.8 滨水型 居民点 的规 划设计 要维护 河道、坑塘、湿地 等周边 自然环 境;宜考虑 与水系 水网的 关 系合理布 局;村道 宜顺 应水 网,采 用网 状、枝 状等 路 网形式,巷 道可 采用 梳式、鱼骨 式等 结构;新建 建 筑宜退让 足够 的滨 水活 动及 缓冲空 间,避免 出现 高大 建筑和 过长 单调 布置。5 工程设 计 5.1 总体要 求 5.1.1 建设用 地整 治工 程体 系分为 3 类 子项 目、13 项整 治 工程,见附 录 B。5.1.2 建设用 地整治 工程 主要由 场地清 拆工程、土 地复垦 工程、场地平 整工 程、安 全与防 灾工程、建筑工程、道 路工 程、给 水 工程、排水 工程、照明 工 程、环 境卫 生工 程、公 共 空间治 理工 程、绿化 美化 工程以及 历史 文化 保护 等组 成。5.1.3 结合子 项目的 目标 要求、项目特 性、地 域特 点、建 设条件,合理 确定 工程内 容、工 程布局 和 规模。5.2 场地清 拆工 程 5.2.1 拆前准 备 5.2.1.1 依规定 和相关 主管 部门做 好沟通,了解 现场 环境现 况、地 下管网、电 缆分布、周边 敏感目 标等分布 情况,完 成拆 除手 续申请。5.2.1.2 在施工 现场 设置 固定 式安 全围网,必 要时 设置 安全 走廊,并在 四周 鲜明 处装 设警告 牌。DB42/T 2141.3 2023 4 5.2.1.3 根据现 场建筑 物实 际情况,考虑 建筑物 拆除 整体结 构的安 全性,架设 临时支 撑物以 确保建 筑物拆除 过程 中的 稳定 性。5.2.1.4 建筑物 拆除过 程中,如周 边存在 居民区、农 田等敏 感目标,宜架 设防 尘帆布 网,防 止拆除 粉尘及物 料向 外飞 散。5.2.2 建筑物 拆除 5.2.2.1 一般性 建筑 物拆 除时 应采 取有效 措施,防 范扬 尘、噪声等 污染,按 照 JGJ 147 的要 求进 行 安全拆除。5.2.2.2 工程施 工 导 致的 震动 不得 影响被 拆建 筑物 及周 边建 筑物安 全。5.2.3 场地清 理 拆除活 动结 束后,应 对现 场内所 有区 域进 行检 查、清理,确保 所有 拆除 产物、遗留 物料、残 留污 染物等得 到合 理处 置,不遗 留土壤 污染 隐患。5.3 土地复 垦工 程 5.3.1 复垦地 块土壤 通过 工程、生物、化学、生态 等方法 进行改 良修复,改 良后作 为农用 地使用 的 应符合农 用地 土壤 相关 技术 要求。5.3.2 复垦成 耕地的 整治 工程在 土地平 整、灌 溉与 排水、田间道 路、农 田防 护与生 态环境 保持工 程 的建设技 术要 求应 符 合DB42/T 2141.2 的要 求。5.3.3 复垦成 林地的 整治 工程,道路等 配套设 施应 满足相 关行业 工程建 设标 准的要 求,林 地建设 满 足GB/T 18337.2 和GB/T 18337.4 的要 求。5.3.4 复垦成 园地的 整治 工程,灌溉、排水、道路 等配套 设施应 满足相 关行 业工程 建设标 准要求,如涉及控 制水 土流 失措 施,边坡宜 进行 植被 保护。5.4 场地平 整工 程 5.4.1 场地平 整前 应提 供岩 土工 程勘察 资料 和临 近建 筑物 和地下 设施 类型、分 布及 结构质 量情 况。5.4.2 应进行 挖、填 方的 平衡计 算,综 合考虑 土方 运距最 短、运 程合理 和各 个工程 项目的 合理施 工 程序等,做好 土方 平衡 调配,减少 重复 挖运。5.4.3 平整场 地的 表面 坡度 应符 合设 计 要求,如 设计 无要 求时,排水 沟方 向的 坡度 不应小 于 0.2%。5.4.4 土方回 填前应 清除 基底的 垃圾、树根等 杂物,抽除 坑穴积 水、淤 泥,验收基 底标高。如在 耕 植土或松 土上 填方,应 在基 底压实 后再 进行。5.4.5 地块地 基承 载力、变性指 标和稳 性指 标应 满 足 GB 50007 的 要求,地 基抗 震性 能 应满 足 GB 50011的要求。5.5 安全与 防灾 工程 5.5.1 应综合 考虑火 灾、洪灾、震灾、风灾、地质 灾害、雷击、雪灾和 冻融 等灾害 影响。坚持灾 害 综合防御、群 防群 治的 原则,保障 村庄 可持 续发 展和 村民生 命安 全。5.5.2 村庄消 防整治 应贯 彻预防 为主、防消结 合的 方针,积极推 进消防 工作 社会 化,针对 消防安 全 布局、消 防站、消防 供水、消防通 信、消防 通道、消 防装备、建 筑防 火等 内容 进行综 合整 治。村庄 防火 应符合GB 50039 的规 定。5.5.3 村庄防 洪工程 和防 洪措施 应与当 地江河 流域、农田 水利、水土保 持、绿化造 林等规 划相结 合,村庄排 涝整 治措 施包 括扩 大坑塘 水体 调节 容量、疏 浚河道、扩 建排 涝泵 站等。5.5.4 应根据 所在地 区灾 害环境 和可能 发生灾 害的 类型重 点防御,地质 灾害 危险区 应及时 采取工 程 治DB42/T 2141.3 2023 5 理或者 搬迁 避让 措施,保 证村民 生命 和财 产安 全,对可能 造成 滑坡 的山 体、坡地,应加 砌石 块护 坡 或 挡土墙。5.5.5 位于地 震基 本烈 度六 度及 以上地 区的 村庄 建筑 应 进 行加固、改 造或 拆迁 措施,综合 整治。5.5.6 防风减 灾整治 应根 据风灾 危害影 响,按 照防 御风灾 要求和 工程防 风措 施,对 建设用 地、建 筑 工程、基 础设 施、非结 构构 件统筹 安排 进行 整治,对 于台风 灾害 危险 地区 村庄,应综 合考 虑台 风可 能 造 成的大风、风 浪、风暴 潮、暴雨洪 灾等 防灾 要求。5.5.7 村庄避 灾疏散 应综 合考虑 各种灾 害的防 御要 求,统 筹进行 避灾疏 散场 所与避 灾疏散 道路的 安 排与整治。5.5.8 村庄道 路出 入口 数量 不宜 少于 2 个,1000 人 以上 的 村庄与 出入 口相 连的 主干 道路有 效宽 度不 宜小于 7m,避灾 疏散 场所 内 外的避 灾疏 散主 通道 的有 效宽度 不宜 小 于 4m。5.6 建筑工 程 5.6.1 村庄建 筑宜体 现“荆楚派”建筑 风格,同时 符合当 地传统 文化、生活 习惯、传统习 俗等建 造 方式和审 美情 趣。5.6.2 要充分 挖掘荆 楚历 史建筑 中的空 间组合、建 筑形态、建筑 符号、建筑 色彩、建筑技 术,运 用 到乡村建 筑的 新建、改 造和 修缮当 中,同时 建筑 功能 提升与 造型 设计 相结 合。5.6.3 村民住 宅建造 宜传 承当地 的传统 构造方 式,并结合 现代工 艺及材 料对 其进行 改良和 提升。同 时宜尽量 采用 绿色 环保 节能 材料。5.6.4 村民住 宅从 农户 实际 需要 出发,要 符合 农民 生产 生 活习惯,对厨 房、卫 生间,禽畜圈 舍和 农用 机具的存 放空 间进 行适 当安 排。5.6.5 村民住 宅尺 寸应 符合 乡村 特点,体量 规模 以 1 层3 层为宜,层 高应 符合 当 地实际 情况,一 般以3m 为宜,不 宜超 过 3.6m,建 筑开 间不 宜大 于 6m,单面 采光 房间 的进 深不 宜大 于 6m。5.6.6 其他商 业类、公共 管理类 等建筑 设计宜 体现 地域特 色,保 证村庄 整体 风貌协 调统一。建筑 高 度一般 为1 层6 层。5.6.7 建筑立 面宜 根据 地域 特色 就地选 取外 墙材 料,墙面 材 质可采 用面 砖、涂料、清 水 墙等常 用材 料,墙身颜 色宜 采用 淡雅 明快 的浅色 调以 减少 太阳 辐射,建筑 单体 色彩 不宜 超 过3 种。5.6.8 房屋建 设应 符 合 GB 55031 的规定。5.7 道路工 程 5.7.1 村庄干 路宽度 宜满 足双车 道要求,现状 道路 整治时,宜将 道路拓 宽至 双车道,或者 加固拓 宽 原有路肩,利 用路 肩错 车,如受场 地限 制,现状 道路 每隔 300m 400m 应 设置 错 车道。5.7.2 村庄干 路的 车行 道宽 宜 为4.5m6.0m,两 侧宜 设置 排水边 沟。道路 基层 可采 用水泥 稳定 层。5.7.3 村庄支 路的 车行 道 宽 3.5m 4.5m,宜设置 单边 排水 边沟,宜 设置单 边行 道树 与人行 道,有条 件时可双 边设 置。如无 条件 设置人 行道,应 设 置 0.25m 0.75m 宽的 路肩。5.7.4 人行道 的设置 宜根 据村民 步行活 动的疏 密,在村民 居住集 中的路 段布 置。人 行道通 常用砖 石、水泥块、沥 青、石头、砂 石等材 料铺 设。5.7.5 村庄道 路最 小纵 坡不 小 于 0.3%,最大 纵坡 坡度 不应 大于 12%,当条 件受 限时,经论 证在 保证 安全的前 提下,最 大纵 坡坡 度可采 用 14%。纵坡 度大 于 3.5%时,宜 采取 相应 的 路面防 滑措 施。村庄 主要 道路的纵 坡大 于 5%时 需按 规 定限制 最大 坡长。5.7.6 村庄道 路标高 宜低 于两侧 建筑场 地的高 程,并应满 足防洪 排涝的 要求,路基 路面排 水应充 分 利用地形 和天 然水 系及 现有 的农田 水利 排灌 系统。平 原地区 村庄 道路 宜在 路侧 设置边 沟排 水,山区 村 庄 道路可利 用道 路纵 坡自 然排 水。5.7.7 道路工 程应充 分考 虑停车 设施,因地制 宜配 置停车 位和充 电桩,停车 场可结 合村庄(村湾)广DB42/T 2141.3 2023 6 场配置。5.8 给水工 程 5.8.1 采用地 下水 为生 活饮 用水 水源时,水质 应符 合 GB/T 14848 的规 定,采用 地表 水 为生活 饮用 水水源时,水质应 符 合GB 3838 的规 定,水 源水 质不 能 满足上 述要 求时,应采 取 必要的 处理 工艺,使处 理 后的水质 符 合GB 5749 的规 定。5.8.2 给水厂 站生 产建(构)筑 物周 围 30m 范 围内 现有 的 厕所、化粪 池和 禽畜 饲养 场应迁 出,且不 应堆放垃 圾、粪便、废 渣和 铺设污 水管 渠。5.8.3 清水池、高 位水 池水 调节 构筑物 应有 保证 水的 流动、避免 死角 的措 施,容积 大于 50m3时应 设 导流墙,增加 清洗 及通 气等 措施。清水 池和 高位 水池 应加盖,设 通气 孔、溢流 管和检 修孔,并 有防 止 杂 物和爬虫 进入 池内 的措 施。5.8.4 引泉池 给水工 程由 山泉水 水源、引泉池 与供 水管网 组成;引泉池 应设 顶盖封 闭,并 设通风 管。管口宜 向下弯 曲,包扎细 网。引 泉池进 口、检修孔 孔盖应 高出周 边地 面 0.1m 0.2m。池 壁应密 封不 透水,壁 外用粘 土夯 实封固,粘土 层厚度 为 0.3m 0.5m。引 泉池周 围应 作不透 水层,地面以 一定 坡度 坡向排水 沟;引 泉池 池壁上 部应设 置溢流 管,管径比 出水管 管径大 一级,出水 管距池 底 0.1m 0.2m,可在池底 设置 排空 管。5.8.5 输配水 管道在 管道 隆起点 上应设 自动进(排)气阀。排气 阀口径 宜为 管道直 径的 1/8 1/12,且不小 于 15mm;管 道低 凹 处应设 泄水 阀,泄水 阀口 径宜为 管道 直径 的 1/3 1/5;管 道分 水点 下游 侧的干管和 分水 支管 上应 设检 修阀。5.9 排水工 程 5.9.1 排水工 程宜 采用 雨污 分流 的方式。5.9.2 雨水排 水沟 渠的 纵坡 不应 小于 0.3%,雨 水沟 渠的 宽 度及深 度应 根据 各地 降雨 量确定,沟渠 底部宽度不 宜小 于150mm,深 度不宜 小 于 120mm。5.9.3 雨水排 水沟 渠砌 筑可 选用 混凝土 或砖 石、条石 等地 方材料。5.9.4 污水管 道宜 依据 地形 坡度 铺设,坡 度不 应小 于 0.3%,距 离建 筑物 外墙 应大 于2.5m,距 离树 木中心应大 于1.5m,管 材可 选 用混凝 土管、陶 土管、塑 料管等 多种 地方 材料。5.9.5 地 埋 式 污 水 处理 设 备 与饮用 水 井 等 取 水构 筑 物 的距离 应 不 小 于 50m,且不 得 设置 在 取 水 构 筑物的上游。5.9.6 污水处 理设施 可采 用人工 湿地、生物滤 池或 稳定塘 等生化 处理技 术,也可根 据当地 条件,采 用其他有 工程 实例 或成 熟经 验的处 理技 术。5.9.7 人工湿 地处 理工 艺适 合处 理纯生 活污 水或 雨污 合流 污水,占地 面积 较大,宜 采用二 级串 联。5.9.8 生物滤 池处理 工艺 的平面 形状宜 采用圆 形或 矩形。填料应 质坚、耐腐 蚀、高 强度、表面积 大、空隙率 高,宜采 用碎 石、卵石、炉渣、焦 炭等 无机 滤料。5.9.9 污水处 理设 施出 水应 符 合GB 18918 的 规定;污 水处 理 设施出 水用 于农 田灌 溉时,应符 合 GB 5084的规定。5.10 照明工 程 5.10.1 照明光 源宜 采 用 LED 灯,不宜采 用高 汞灯 和白 炽灯。5.10.2 村湾照 明宜 采用 太阳 能光 伏电源。5.10.3 村湾照 明应 避免 浪费 能源 和光污 染,以不 影响 乡村 地区动 植物 和农 作物 生长 为原则,防 止村 庄内照明 光线 射入 村民 家中。DB42/T 2141.3 2023 7 5.11 环境卫 生工 程 5.11.1 垃圾无 害化 处理 村庄生 活垃 圾应 实现 垃圾 减量化、资 源化、无 害化。宜就地 分类 回收 利用,将 生 活垃圾 分成 可堆 肥、不可堆 肥两 类,剩菜 剩饭、作物 秸秆、饲 养动 物粪 便等经 生物 技术 就地 处理,或做 堆肥 处理,减 少 集 中处理垃 圾量;其他 不可 堆 肥垃圾 统一 通过 乡镇 中转 站送至 县城 作无 害化 处置;有 害垃 圾需 单独 收集、进行特殊 安全 处理。5.11.2 村民户 厕 村民户 厕宜 按照“一户 一 厕”的冲 水式 厕所 要求 配 置,排放 的污 水应 进入 污 水处理 设施 或化 粪池 进行处理,处 理达 标后 才可 排放。5.11.3 公共厕 所 5.11.3.1 公共厕 所宜 结合 村庄 公共 设施和 集中 绿地 进行 设置,且便 于村 民使 用。5.11.3.2 公共厕 所与 取水 构筑 物的 距离应大于 30m,与 相邻 建 筑物的 距离 应大 于 5m,周 围还应 设置 不小于 3m 的 绿化 带。5.11.4 污水处 理 临近城 镇污 水管 网的 村湾 污水可 统一 收集 后排 入城 镇污水 管网;人 口密 集且 条 件允许 的村 湾可 配 置污水处 理设 施,集中 收集 后统一 处理;户 数较 少或 住宅分 散的 村湾 可采 用化 粪池处 理污 水。5.12 公共空 间治 理工 程 5.12.1 村庄入 口 5.12.1.1 宜利用 村庄 原有 大树、小 桥、古 井标 志性 景观 作为 村庄入 口,亦可 使用 构筑 物、小 品或 植 物群组形 成层 次丰 富的 村口 形象。5.12.1.2 村口宜 以蕴 含地 方文 化自 然特色 的小 尺度 建筑 物搭 配乡土 植物 突出 入口 功能,不宜在 村口 新建尺度 夸张、比 例失 调的 大广场、大 标志、大 亭子 等“形 象工 程”。5.12.2 活动场地 5.12.2.1 根据村 庄形 态,选 择在 方 便村民 使用 的地 方,优 先 利用村 内闲 置场 地建 设活 动场地。可结 合现状大 树、古桥 等布 置,形成一 定的 公共 活动 序列,也可 与村 民活 动中 心、文化礼 堂等 公共 建筑 合 并 布局。5.12.2.2 活动场 地宜 与篮 球场、羽毛 球场、健 身设 施场 地以 及儿 童乐园 结合 布置,场地 周边 宜设坐 具,方便村 民休 憩交 流。5.12.2.3 公共活 动空 间场 地应 遵循 节约用 地的 原则,新 建单 个活动 场地 的面 积不 应超 过 1000。5.12.2.4 公共活 动空 间可 兼作 应急 疏散场 地。5.12.3 街巷空 间 5.12.3.1 村庄街 巷环 境整 治的 风格 和基调 宜顺 应和 延续 村庄 原有街 巷的 走向 和空 间尺 度。结 合村 庄 历史沿革、文 化传 统、地域 特征和 民族 民俗 而确 定。5.12.3.2 街巷两 侧不 得堆 放垃 圾、杂 物或存 在安 全隐 患的 危险 物品。不宜 作为 村民 日常 晾 晒堆积 场所。DB42/T 2141.3 2023 8 5.12.3.3 街巷两 侧入 户电 缆线 路应 在符合 消防 安全 的前 提下,沿两 侧的 建筑 墙面 或屋 檐隐蔽 敷设,有条件的 村庄 线路 可采 用地 埋式。5.12.3.4 街巷铺 装宜 就地 取材,营 造村庄 的本 土风 格,铺装 纹理应 加强 街 巷 空间 的导 向性。5.12.3.5 街巷环 境整 治应 保持 两侧 居住建 筑院 落的 视线 通透。宜采 用本 土自 然材 料建 造围墙,围 墙 高度宜控 制在 人视 线以 下。5.12.3.6 对于沿 街乱 搭乱 建的 违章 建(构)筑 物及 其他 不合 规设施 应予 以整 改或 拆除。5.12.4 滨水空间 滨水空 间宜 设置 自然、朴 实、安 全的 亲水 设施。水 边步道 宜与 河岸 线相 呼应,自然 流畅,宜 采用 防腐木或 砖石 砌体 等体 现乡 村感的 材质。亲水 平台 优 先采用 防腐 木或 石材,设 置公共 座椅;临水 一侧 宜 设置栏杆、种 植护 岸水 生植 物等安 全设 施,沿水 岸应 设置安 全警 示牌。5.13 绿化美 化工 程 5.13.1 村庄绿 化 5.13.1.1 利用村 庄边 角地、空 闲地、撂荒 地、拆 违地 等,开 展村庄 绿化 美化,建 设农 村小菜 园、小 果园、小 花园 等供 村民 休闲 娱乐的 小微 绿化 公园、公 共绿地,以 满足 村庄 公共 服务为 主要 功能。5.13.1.2 村庄绿 化包 括村 口绿 化和 公共绿 地。5.13.1.3 村口绿 化宜 自然、亲 切、宜人,体现 村庄 的标 识性 和文化 性。村口 绿化 景观 要简洁 自然,视野通畅,宜选 择代 表村庄 特色的 一株或 几株 形姿优 美、观 赏性强 的乔 木树种,可搭 配自然 材料 的景石、木牌等 景观 小品,给 人以 自然、明朗、亲 切、宜人 的印象。5.13.1.4 公共绿 地以 村庄 公共 服务 为主要 功能,结合 农村 居民 的生产、生活 和民 俗需 求,并布设 休闲、健身和 文娱设 施,形成自 然、生 态、简 洁的 村庄公 共空间。乔木 栽种 以乡土 树种为 主,根 据立 地条件,优先选 择适 应性 强、易管 理的乔 木树 种,多选 择绿 量大、寿命 长、冠幅 大的 乔木树 种,以便 形 成 绿 色 骨架,辅栽 灌木 植物,逐 步形 成错落 有致 的植 物群 落景 观。采用 点、块、丛、带 等 生态园 林绿 化栽 植方 法,乔、灌 合理 配置。5.13.2 庭院绿化 5.13.2.1 利用乡 村民 居房 前屋 后空 间开展 庭院 绿化,将 观赏、功能、经 济三 者有 机结 合起来,提 倡 庭院地面、屋 顶、围墙 实现 立体绿 化和 美化,植 物配 植达到 乔灌 木结 合、花卉 草坪结 合、平面 绿化 和 垂 直绿化结 合的 目的。充 分利 用屋顶、墙 面、阳台 等空 间栽植 藤蔓 植物,将 绿化 与种植 宅院 作物、种 植 蔬 菜等相结 合,实现 庭院 绿化、美化。5.13.2.2 庭院围 墙可 采用 空透 墙体,以攀 缘植 物覆 盖,形成 生态墙 体;也可 采用 栅栏 式墙体,密 植 生态绿篱 植物;裸 露墙 面可 用攀缘 植物 进行 美化 点缀。庭院 绿化 面积 宜不 少于 庭院面 积 的 20%。5.13.3 水旁绿 化 5.13.3.1 河岸两 侧的 树木 采用 列植,池塘 旁可 采用 孤植、丛 植或片 植。除公 共绿 地周 边的池 塘、水 洼等根据 实际 情况 种植 一些 湿生观 赏植 物外,一 般保 留自然 水草 植被 为主。5.13.3.2 宜以软 质的 缓坡 驳岸 为主,岸 边水 生植 物自 然搭 配 种植,营 造多 样化 的植 物 生境,强 调滨 水景观的 自然 与生 态。5.13.3.3 堤岸绿 化,以乔 木树 种为 主,多 种树 种混 交配 置。迎水面 种植 耐水 湿树 种,背水面 种植 中 生树种,宜选 择珍 贵彩 叶树 种。采 用行 间混 交或 自然 式配置,平 均株 行 距 4m 6m。DB42/T 2141.3 2023 9 5.13.3.4 在河道 水位 变动 区以 下常 年流 水 区域 的绿 化,保留 自 然生长 的水 生植 物。在一 些 重点景 观区,可利用 挺水、沉 水、浮叶、漂浮 等观 赏水 生植 物进 行绿化,发 挥净 化水 质和 美化景 观的 功能。种 植 浮 叶植物要 有围 挡或 采用 人工 浮岛方 式种 植,防止 植物 在水域 内漂 浮蔓 延。5.13.3.5 村庄坑 塘河道 绿化 宜保留、利用 现有河 道的 自然岸 线,以 生态护 坡的 方式整 治边坡 与岸线,形成自 然岸 线景 观。生态 修复宜 采用 生态 护坡、水 生植物、人 工湿 地等 整治 措施改 善水 体水 质。5.13.4 道路绿 化 5.13.4.1 村庄主 要道 路可 根据 形象 塑造种 植行 道树 和防 护林 带。植 物配 置以 选择 树干 通 直,生 长健 壮,滞尘、防噪 声效 果好,有 观赏价 值和 美化 作用 的 树 种,适 当配 以灌 木及 观花 植物,宜结 合村 民健 身 慢 行步道综 合建 设道 路林 带。道路两 侧植 物配 置应 保证 道路行 车视 线安 全,株距 不得小 于 3m。5.13.4.2 村庄次 要道 路绿 化配 置不 得影响 道路 正常 通行。可 选择种 植小 乔木、花灌 木 等乡土 植物,道路两侧 为建 筑时,可紧 靠 墙壁栽 植攀 缘植 物。也 可 不设置 行道 树,以 通透 的 视线突 出乡 村特 色的 农田 景观。5.13.4.3 宅间道 路绿 化应 注重 界限 管控。保证 道路 通行 顺畅。可采取 多样 形式。运 用本 土 树种、花卉,突出乡 土特 色。对 于路 旁有 宅前菜 地的 道路 两侧,可结 合村民 自身 意愿 和村 庄产 业发展 需要,种植 果蔬、特色农 作物 等,以提 高绿 化的经 济价 值。5.14 历史文 化保 护工 程 5.14.1 设计原 则 5.14.1.1 历史文 化保 护工 程主 要针 对历史 文化 名村、传 统村 落以外 的一 般村 湾,整治 过程中 应对 村 湾风貌格 局、传统 建筑、环 境要素 以及 传统 文化 进行 保护。5.14.1.2 对文化 保护 单位、历 史建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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