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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常态化防控体系建设导则DB37/T 4675—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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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常态化防控体系建设导则DB37/T 4675—2023.pdf

ICS 11.080 CCS D 09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4675 2023 综合医院 重大呼吸 道传染病 疫情常态 化防控体系建 设导则 Directive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a normalize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for major respiratory infectious diseases in general hospitals 2023-11-14 发布 2023-12-14 实施 山东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37/T 4675 2023 I 目 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总则.2 5 组 织管 理体 系.2 指挥 机构.2 5.1 全口 径人 员管 理.2 5.2 培训 与演 练.3 5.3 6 感 染防 控体 系.3 感染 防控 人员 配置 及 职责.3 6.1 医疗 机构 工作 人员 防 护.3 6.2 职业 暴露 处置.3 6.3 手卫 生.4 6.4 清洁 消毒.4 6.5 医用 织物、医 疗废 物 管理.4 6.6 污水 处理 管理.4 6.7 物资 配送 管理.4 6.8 7 医 疗管 理体 系.4“三 口”管理.4 7.1 预检 分诊.5 7.2 发热 门诊.5 7.3 隔离 病区(房)管理.5 7.4 院前 急救 管理.5 7.5 急诊 管理.6 7.6 普通 门诊 管理.6 7.7 手术 室(部)管理.6 7.8 病原 学检 测管 理.6 7.9 影像 检查 管理.7 7.10 8 护 理管 理体 系.7 普通 病区 管理.7 8.1 住院 患者 和陪 护人 员 管理.7 8.2 9 服 务保 障体 系.7 防疫 物资.7 9.1 药品 管理.8 9.2 设备 保障.8 9.3 DB37/T 4675 2023 II 后勤 运维.8 9.4 安保 维稳.8 9.5 数据 信息.8 9.6 10 应 急管 理体 系.9 应急 准备.9 10.1 疫情 处置.9 10.2 参考文 献.10 DB37/T 4675 2023 I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山 东省 卫生 健康 委员会 提出 并组 织实 施。本文件 由 山 东省 卫生 健康 标准化 技术 委员 会归 口。DB37/T 4675 2023 1 综 合医院 重大呼吸 道传染 病疫情常 态化防 控体系建 设导则 1 范围 本文件 提供 了综 合医 院重 大呼吸 道传 染病 疫情 防控 体系建 设的 基本 要求 和防 控要点。本文件 适用 于二 级及 以上 综合医 院重 大呼 吸道 传染 病疫情 常态 化防 控体 系的 建设,为组 织构 建、质量控制、服 务保 障及 应急 管理提 供指 引。其他 医疗 机构参 照应 用。本文件 不适 用于 传染 病定 点救治 医院 和公 共卫 生医 疗中心。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15603 危险 化学 品仓 库储存 通则 GB 18466 医疗 机构 水污 染物排 放标 准 GB 19193 疫源 地消 毒总 则 GB 50333 医院 洁净 手术 部建筑 技术 规范 WS/T 311 医院 隔离 技术 标准 WS/T 313 医务 人员 手卫 生规范 WS/T 367 医疗 机构 消毒 技术规 范 WS/T 368 医院 空气 净化 管理规 范 WS/T 508 医院 医用 织物 洗涤消 毒技 术规 范 WS/T 591 医疗 机构 门急 诊医院 感染 管理 规范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重大 呼吸 道传 染病 major respiratory infectious disease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传 染病 防治法 和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国 境卫 生检 疫法 中 规定的 检疫 传染 病、甲类或乙 类按 照甲 类管 理的、国务 院卫 生行 政部 门或 国家质 检总 局要 求的 以及 新发的,受 到世 界 卫 生 组 织高度关 注的 严重 威胁 人类 健康和 生命 安全 的传 染性 呼吸道 疾病。3.2 常 态化 防控 体系 regular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国内出 现重大 呼吸 道传染 病(3.1),但医院 所在 市、县区 未发生 病例 期间,所构建 的组织 管理 体系、感 染防 控体 系、医疗 管理体 系、护理 管理 体系、服务 保障 体系、应 急 管 理体系。3.3 医 疗机 构全 口径 人员 all relevant personnel of the medical institution 包括医 护药 技卫 生专 业技 术人员、管 理、后 勤保 障、第三 方外 包人 员,以 及 进修、实习、规培 等所有人员。DB37/T 4675 2023 2 3.4 三口 three entrances 医院大 门出 入口、楼 宇出 入口、病区 出入 口。3.5 三 区两 通道 three zones and two entrances 三区指 清洁 区、潜在 污染 区、污 染区,两 通道 指病 区中的 医务 人员 通道 和患 者通道。3.6 负 压隔 离病 区(室)negative pressure isolation ward(room)用于隔 离通 过和 可能 通过 空气传 播的 传染 病患 者或 疑似患 者的 病区(病室),通过机 械通 风方 式,使病区(病室)的空 气按 照由 清洁区 向污 染区 流动,使 病 区(病室)内 的空 气静 压低 于周边 相邻 相通 区域 空 气静压,以防 止病 原微 生物 向外扩 散。4 总则 坚持“预防 为主、防 治结 合、分 级管 理、依靠 科学、平急 结合”的 原则。4.1 重大呼 吸道传 染病 疫情常 态化防 控体系 包括:组织 管理体 系、感 染防 控体系、医疗 管理体 系、护 4.2 理管理 体系、服 务保 障体 系及应 急管 理体 系。各体系 间密切 衔接,重点 围绕组 织构建、质 量控制、服务 保障及 应急 处置等 防控内 容,提 高 医 院 4.3 在新形 势下 传染 病的 预防 与控制。5 组织管 理体 系 指挥机 构 5.1 5.1.1 在属地 卫生 健康 行政 部门 的统一 领导 和统 筹协 调下,建立 由主 要负 责人 牵头 的 重大呼 吸道 传染病常态 化防 控组 织体 系,明确各 部门 工作 职责 和分 工。5.1.2 确定专 门部门 或者 人员,承担传 染病疫 情报 告、本 单位传 染病预 防、控制以 及责任 区域内 的 传染病预 防工 作,保持 与辖 区传染 病管 理组 织或 部门 沟通协 调。5.1.3 建立人、物、环境 全过程 防控工 作制度、流 程、应 急预案 等,各 项文 件根据 疫情形 势变化 以 及国家、省市 县文 件的 更新 及时修 订。5.1.4 根据重 大呼吸 道传 染病的 病原学 特点,结合 传染源、传播 途径、易感 人群和 诊疗条 件等,开 展风险评 估,建立 监测 预警 及分析 研判 机制。5.1.5 建立督 导巡查、追 踪及奖 惩机制。开展 重点 科室、重点环 节、应 急处 置演练、能力 储备等 工 作的督查。全口径 人员 管理 5.2 5.2.1 全口径 人员 归口 统一 管理,建立 岗位 职责,确 定人 员管理 范围 及防 控要 点。5.2.2 建立感 控、流 调、消毒、隔离、转运、救治、保障 等院内 外应急 人员 梯队;按照疫 情防控 需 要建立人 力资 源配 置及 调度 方案。5.2.3 针对岗 位特点 和风 险评估 结果,开展主 动健 康监测,建立 人员健 康监 测零报 告、日 报告工 作 制度。5.2.4 人员防 护按 照WS/T 311 的 要求及 卫生 行政 部门 制定 的重大 呼吸 道传 染病 最新 预防与 控制 技术 指南规范 执行,应 符 合6.2.1。DB37/T 4675 2023 3 5.2.5 应针对 病原 学特 点,建立 呼吸道 职业 暴露 处置 流程 及上报 制度。5.2.6 人员外 出及 返岗、参 加聚 集性活 动、会议 举办 等按 照相应 政策 执行。5.2.7 开展重 大呼 吸道 传染 病报 告、防 控救 治等 工作,对 违 反规定 人员,根 据严 重情 况 进行通 报批 评、行政处 分,造成 严重 后果 的依法 追究 刑事 责任。培训与 演练 5.3 5.3.1 结合岗 位职 责,按岗 位、分层次 持续 开展 全员 防控 知识培 训与 演练。5.3.2 建立培 训考 核制 度,明确 责任部 门。人员 达到 以下 要求:掌握重 大呼 吸道 传染 病相 关法律 法规;掌握重 大呼 吸道 传染 病防 控知识、方 法与 技能 操作 等;掌握个 人岗 位职 责、活动 范围和 防护、清 洁消 毒要 求;掌握重 大呼 吸道 传染 病疑 似或确 诊患 者应 急处 置流 程,具 备应 急处 置能 力。5.3.3 重点对 急诊科、感 染性疾 病科(发热门 诊)、呼吸 内科、耳鼻喉 科、口腔科、内镜 室、血 液 透析中心(室)、CT 检查 室、医学 检验科、手 术部(室)、监护室、儿 科、产 科等高 风险科 室和 部门 制订针对 性培 训内 容,开展 疑似或 确诊 患者 应急 处置 演练。5.3.4 遵循“谁主管 谁负 责”的 指导原 则,各 相关 主管部 门重点 对后勤 保障、保卫、保洁 等各类 外 包人员,以及 进修、实 习、规培人 员的 培训、演 练及 考核管 理。6 感染防 控体 系 感染防 控人 员配 置及 职责 6.1 6.1.1 医院感 染专 职人 员数 量及 专业构 成满 足感 染防 控相 关要求。6.1.2 专职感 控人员 明确 职责分 工,建 立培训、考 核、监 管运行 机制,根据 国家规 范制订 本医院 的 医院感染 防控 工作 制度、技 术规范 及操 作流 程;负责 培训感 染防 控骨 干人 员。6.1.3 临床科 室及重 点部 门配备 兼职感 控人员,负 责推进 感染防 控各项 工作 制度及 相关措 施的落 实 及其质量 控制。6.1.4 按照WS/T 591 的要 求,建 立多部 门协 作机 制,医院 感染相 关部 门、科室 执行 医院感 染管 理职 责及落实 医院 感染 管理 相关 工作。医疗机 构工 作人 员防 护 6.2 6.2.1 在实施 标准 预防 的基 础上,根 据传 播途 径采 取接 触 隔离、飞 沫隔 离和/或 空气 隔离等 措施,根据暴露风 险和 开展 的诊 疗操 作,按 照 WS/T 311 的要 求 及卫生 行政 部门 制定 的重 大呼吸 道传 染病 最新 预 防与控制 技术 指南 规范 使用 个人防 护用 品。6.2.2 按照传 播途 径不 同制 定重 大呼吸 道传 染病 不同 岗位 个人防 护用 品选 用及 穿脱 流程。在隔 离病 区、发热门 诊、实 验室 等重 点 场所工 作的 医务 人员,根 据感染 风险 落实 分级 防护 措施,规 范佩 戴医 用防 护 口罩。6.2.3 工作人 员应指 导、监督进 入医院 所有人 员的 个人防 护。正 确实施 呼吸 道卫生 和咳嗽 礼仪。所 有进入医 院 的 人员 均应 当佩 戴合格 的医 用口 罩,不应 佩戴有 呼气 阀的 口罩,患 者接受 诊疗 时非 必 要 不 摘 除口罩。职业暴 露处 置 6.3 DB37/T 4675 2023 4 医院根 据执业 专业 不同,成立职 业暴露 专家 组。开 展感染 风险评 估、进行职 业暴露 流行病 学调 查,内容包 括暴 露源 的调 查分 析、暴露 者的 暴露 过程 及 发生暴 露时 的个 人防 护、健康监 测等,指导 疫苗 接 种和暴露 者追 踪随 访。手卫生 6.4 6.4.1 根据手 卫生规 范要 求,配 置有效、齐全、便 捷的手 卫生设 备和设 施,电梯、自助设 备等公 共 区域配备 速干 手消 毒剂。6.4.2 按照WS/T 313 执行 手卫 生。工 作人 员应当 在接 触患 者前、清 洁或无 菌操 作前、暴 露患 者血液 体液后、接 触患 者后、接触 患 者周围 环境 后5 个时 刻采 取手卫 生措 施。手 卫生 措 施包括 流动 水洗 手和 卫生手消毒 等,如有 可见 污物,应当 使用 流动 水和 洗手 液清洗 双手;如 无可 见污 物,宜 使用 有效 的 手 消 毒 剂进行卫 生手 消毒。清洁消 毒 6.5 6.5.1 落实WS/T 367、WS/T 368 做好诊 疗环 境(空气、物 体表面、地 面等)、医疗 器械、患者 用物 等的清洁 消毒。6.5.2 按照 WS/T 367 的要 求,针 对依据 重大 呼吸 道传 染病 病原学 特点 选择 适宜 的消 毒剂及 消毒 方式,细化物 品消 毒方 法及 频次,一 次 性使 用医 疗器 械应 当即用 即弃;可 重复 使用 的医疗 器械 应当 在 每 次 使 用后进行 规范 清洁 消毒,有 条件的 医疗 机构 宜专 人专 用。6.5.3 诊疗环 境优先 选择 自然通 风,不 具备自 然通 风条件 应当选 择机械 通风 或空气 消毒措 施,合 理 配置新风 系统、回 风系 统和 排风系 统,建立 上送 风下 回风的 气流 组织 形式。6.5.4 使用清 水和清 洁剂 彻底清 洁环境 表面,并使 用有效 消毒剂 对环境 物体 表面,尤其是 高频接 触 部位进行 规范 消毒。6.5.5 对患者 呼吸 道分 泌物、排 泄物、呕吐 物进 行规 范处 理。患 者出 院后 规范 实施 终末消 毒。6.5.6 消毒后 按 照GB 19193 的 要 求进行 消毒 效果 评价。医用织 物、医疗 废物 管理 6.6 6.6.1 救治过 程中 使用 的医 用织 物,洗 涤处 置执 行WS/T 508。6.6.2 疑似及 确诊传 染病 患者生 活垃圾 按照医 疗废 物管理。救治 过程中 产生 的医疗 废物应 使用双 层 包装物包 装,医疗 废物 转运 箱、储 存箱 应专 用,分 区 放置,按照 医疗 废物 的分 类(即 按感 染性 废物、病 理性废物、损 伤性 废物、药 物性废 物及 化学 性废 物)进行分 类收 集、包装、转 运。6.6.3 医用织 物储存 袋、医用织 物周转 袋、医 疗废 物转运 箱、医 疗废物 储存 箱应每 次使用 后规范 清 洁消毒后 备用。污水处 理管 理 6.7 按照GB 18466 进行 污水 处 理、消 毒、监测。物资配 送管 理 6.8 建立院 内物 资采 取无 接触 式配送 预案,由 物资 配送 人 员自院 内清 洁运 输通 道送 至科室 指定 的清 洁 物品接收 区。7 医疗管 理体 系“三口”管 理 7.1 DB37/T 4675 2023 5 7.1.1 根据实 际情 况统 筹规 划大 门、楼 宇、病区 的出 入口 设置。7.1.2 大门入 口有就 诊流 程提示,根据 人流、车流 数量配 置值守 人员;值守 人员熟 练掌握 预检分 诊 要点和处 置流 程;按需 执 行 24 h 值班;进 入院 区的 各 类人员 应规 范佩 戴口 罩,进行体 温监 测、配合 完成流行病 学史 调查。7.1.3 楼宇入 口应 对进 入人 员进 行身份 核验,可 运用 人脸 识 别等智 能化 设备,有 效管 控 无关人 员进 出。7.1.4 病区出 入口 实 行24 h 进 出 管控,可利 用门 禁管 理或 安排专 人值 守。预检分 诊 7.2 7.2.1 根据本 机构 的特 点,按 照WS/T 591 建立 预检 分诊 制 度,严 格落 实首 诊负 责制。7.2.2 预检分 诊处 设立 在醒 目位 置,标 识明 确,相 对独 立,通风良 好,流程 合理,具备 消毒隔 离条 件,配备必 要的 防护 用品。7.2.3 工作人 员应为 经过 相应培 训的医 务人员,预 检时采 取一级 防护,询问 患者主 要症状 及近期 流 行病学史。7.2.4 指导有 发热和(或)有呼 吸道症 状且无 法明 确排除 重大呼 吸道传 染病 的患者 及陪同 人员进 行 防护,专 人陪 同,按照 指定 路线引 导至 发热 门诊 就诊,完成 相关 信息 登记。发热门 诊 7.3 7.3.1 根据发 热门诊 设置 管理要 求规范 设置醒 目标 识、预 检分诊、“三 区两 通道”、备用 诊 室和 隔 离留观病 区(室),单 独设 置儿科 诊室 或儿 科诊 区。7.3.2 按照 6.2.2 配 备符 合标 准、数量 充足、方 便可 及的 个人防 护用 品,指导 患者 及其陪 同人 员做 好个人防 护,配合 完成 流行 病学史 筛查 并确 认。7.3.3 制定发 热合并 其他 原发病 的急危 重症患 者联 合救治 流程和 应急处 置预 案,非 急症患 者经排 除 重大呼吸 道传 染病 后至 专科 诊室就 诊。7.3.4 未排除 重大呼 吸道 传染病 前在发 热门诊 留观;发现 可疑或 确诊病 例在 规定时 限内上 报并启 动 应急预案。7.3.5 发热门 诊和 正在 运行 的发 热哨点 诊室,根 据相 关政 策进行 人员 闭环 管理 及环 境检测。隔离病 区(房)管理 7.4 7.4.1 按照“平急结 合、防治结 合”的 要求,建立 患者转 运及临 时救治 应急 预案,确保隔 离病区 功 能快速转 换。7.4.2 转换使 用的 隔离 病区 建筑 布局和 工作 流程 应符 合 WS/T 311 有关 要求;通风良 好,与其 他病 区相隔离;规范 设置“三 区两 通道”和相 应的 标识,配 备符合 要求、数 量充 足的 防护用 品。7.4.3 设置专 用的卫 生间、洗手 池;房 内放置 免触 式医疗 废物容 器及利 器盒;医疗 设备、器械实 行 专人专用,每 次使 用后 应进 行彻底 清洁 和消 毒。7.4.4 疑似或 确诊患 者应 采取隔 离措施,疑似 患者 应单人 单间隔 离救治,经 病原学 确诊为 同种病 原 体感染的 患者 可同 室安 置;并根据 相应 传染 病管 理要 求上报 并转 运。7.4.5 重症患 者应 收治 在重 症监 护病房;负 压隔 离病 区(室)按相 关要 求规 范管 理。院前急 救管 理 7.5 7.5.1 制定覆 盖院前 急救 全过程 的重大 呼吸道 传染 病防控 管理工 作制度、应 急预案 及其监 管机制,开展防控 风险 评估。7.5.2 执行发 热“哨 点”预警监 测,急 救人员 落实“首问”、“首诊”流调 筛查要 求,遵 循就近 转 运原则,发热 患者 有信 息登 记、上 报与 交接。DB37/T 4675 2023 6 7.5.3 转运传 染病及 疑似 者救护 车应专 车专用。院 内建设 标准化 救护车 等洗 消区,配备洗 消设施,完善硬件 配置,三 区明 确,环境布 局符 合隔 离要 求。7.5.4 建立转 运、消毒 梯队,负 责救护 车的 清洁 消毒。急诊管 理 7.6 7.6.1 落实预 检分诊 制度,引导 有发热 和(或)有 呼吸道 症状且 无法明 确排 除重大 呼吸道 传染病 的 患者按规 定路 线至 发热 门诊 就诊。7.6.2 设置隔 离区域,满 足疑似 或确诊 患者就 地隔 离或急 诊救治 的需求;规 范设置 等候区 域,避 免 人群聚集;各 区域 保持 良好 通风,定时 清洁 消毒。7.6.3 制定胸 痛、卒 中、创伤、危重孕 产妇、新生 儿及其 他急危 重症疑 似重 大呼吸 道传染 病患者 的 转诊、救 治应 急预 案。7.6.4 医务人 员根 据暴 露风 险正 确使用 防护 用品,指 导病 情允许 的 患 者及 陪护 人员 做好个 人防 护。7.6.5 规范设 置急 诊通 道和 物理 隔离,避免 人员 交叉 感染 风险。7.6.6 急诊留 观人 员按 照病 房管 理。普通门 诊管 理 7.7 7.7.1 医院适 当增 加预 约门 诊号 源比例,优 先接 诊重 症患 者,引 导患 者错 峰就 诊。7.7.2 在门诊 主入口 处开 展预检 分诊工 作,设 置就 诊及等 候区域,优化 就诊 流程,避免人 群聚集,执行“一 医一 患一 诊室”。7.7.3 门诊患 者询 问流 行病 学史 并记入 门诊 病历。7.7.4 需入院 患者 及陪 同人 员,进行重 大呼 吸道 传染 病防 控政策 宣教。7.7.5 实施易 产生气 溶胶 的诊疗 操作时,应确 保诊 室通风 良好,必要时 进行 空气消 毒,工 作人员 做 好个人防 护。7.7.6 对慢性 病、肿瘤、血 液透 析等定 期就 诊患 者建 立专 门诊治 方案 和流 程。7.7.7 按照9.6.3 提供“互 联网+医疗健 康”服务。手术室(部)管 理 7.8 7.8.1 手术室 符 合GB 50333、WS/T 368 的要 求,选择 合适 的 空气净 化、消毒 方法,并 对感染 高风 险手术间空 气净 化与 消毒 效果 进行监 测。7.8.2 制定重 大呼 吸道 传染 病确 诊或疑 似患 者应 急处 置预 案。7.8.3 开展手 术前,再 次对 手术 的感染 风险 进行 评估,根 据评估 结论,采 取进 一步 的防护 措施。7.8.4 设置独 立的 负压 手术 间,规划专 用通 道与 电梯,与 普通手 术间 无交 叉。病原学 检测 管理 7.9 7.9.1 样本采 集地 点通 风良 好,采 集耗材 的规 格、流程 严格 按 照技术 规范 执行;应 配置 秩 序管理 人员,兼顾被 采集 人员 的防 护管 理。7.9.2 从事标 本采集 的医 务人员 应经过 生物安 全和 实验室 检测技 术培训,并 考核合 格。执 行采样 标 准操作流 程,标本 质量 符合 要求,相关 信息 可追 溯。7.9.3 标本送 检时 应进 行信 息核 对,标 本的 放置 和转 运按 照要求 执行。7.9.4 实验室 建立 监督 管理 制度,开展 质量 控制。7.9.5 按照检 测项 目及 标本 量配 备实验 室检 测人 员,根据 相关要 求进 行培 训并 考核。7.9.6 标本采 集和 运送 人员、实 验室工 作人 员规 范执 行个 人防护,规 范处 置医 疗废 物。DB37/T 4675 2023 7 影像检 查管 理 7.10 7.10.1 设置重 大呼 吸道 传染 病确 诊或疑 似患 者专 用 CT 机房。7.10.2 设置重 大呼 吸道 传染 病诊 断报告 岗位,专 职负 责发 热门诊、感 染性 疾病 科患 者影像 报告 的 书 写和审核。7.10.3 工作人 员根 据暴 露风 险执 行标准 预防 加额 外防 护。7.10.4 专用机 房内 影像 设备、地 面和空 气的 消毒 应符 合 WS/T 367、WS/T 368 等有 关 要求。8 护理管 理体 系 普通病 区管 理 8.1 8.1.1 病区入 口实 行 24 h 门禁 管 理。8.1.2 设置过 渡病 室,满 足单 间 隔离要 求,原 则上 应具 备 防护用 品穿 脱空 间,配备 充足的 消毒 和防 护用品,诊 疗物 品专 室专 用,专人负 责。用 于收 治暂 无 病原学 检测 结果 的急 诊患 者或者 经排 查可 疑重 大呼吸道传 染病 的住 院患 者。8.1.3 建立相 关工作 制度 及流程,发现 重大呼 吸道 传染病 疑似或 确诊患 者时,即刻 启动应 急预案,按要求实 施隔 离、救治 和转 诊。8.1.4 每日开 窗通风,卫 生间、电梯间 等重点 区域 和电梯 按钮、门把手 等高 频次接 触物体 表面的 清 洁消毒符 合WS/T 367 要求。8.1.5 各病区 建立危 险化 学品目 录清单,保证 种类、数量、位置 等信息 最新 和完整。开展 危险化 学 品安全教 育培 训及 泄漏 的应 急处置 演练。8.1.6 为住院 患者 和陪 护人 员开 通餐饮 及生 活必 需品 等必 要的订 购渠 道。住院患 者和 陪护 人员 管理 8.2 8.2.1 不探视,非 必要 不 陪 护,确需陪 护者 相对 固 定 1 名 陪护人 员,限制 活动 范围,非诊 疗需 要不 离开病区。8.2.2 住院患 者和 陪护 人员 按医 疗机构 的要 求佩 戴口 罩。8.2.3 所有入 院患者 和陪 护人员 应详细 询问流 行病 学史,每日进 行健康 监测 及信息 登记。发现传 染 病病人或 者疑 似传 染病 病人 时,按 照传 染病 上报 时限 上报并 处置。8.2.4 必要时 按照 规定 频次 开展 病原学 检测。8.2.5 普及重 大呼 吸道 传染 病防 控知识,开 展手 卫生 等健 康宣教。9 服务保 障体 系 防疫物 资 9.1 9.1.1 建立耗 材、货物、基 建等 应急采 购制 度和 流程。9.1.2 医院与 使用科 室均 制订应 急物资 储备计 划,建立短 缺应急 物资的 采购“绿色 通道”及“疫 情 非常时期 供应 商库”。9.1.3 建立应 急物资 储备 目录,储备质 量优良、数 量充足 的合格 防护物 资,有使用 登记、维护、自 查及效期 记录。9.1.4 应急物 资库 中的 危险 化学 品储存 与出 入库,符 合 GB 15603 的 要求。9.1.5 建立防 疫物 资耗 用动 态分 析机制,保 障库 存量 储备。DB37/T 4675 2023 8 药品管 理 9.2 9.2.1 建立应 急药 品遴 选、采购、储存、调 剂、召回 及监 测评价 全程 管理 制度 和工 作流程。9.2.2 建立应 急药 品储 备目 录,与供应 商签 署紧 急供 应协 议。9.2.3 根据疫 情严重 程度 或疾病 不同,药品库 分别 建立医 疗救治(应急)药 品 目录 及分级 储备机 制,对新药 品进 行合 理用 药培 训。设备保 障 9.3 9.3.1 建立应 急调 配机 制,有急 救类、生命 支持 类、消毒 类装备 的应 急调 配制 度和 预案。9.3.2 建立防 疫医 疗设 备目 录和 应急设 备采 购“绿色 通道”,按 需配 置和 调配 医疗 设备。9.3.3 保障急 救、生命 支持 系统 仪器装 备应 始终 待用 状态。9.3.4 建立应 急医疗 器械 的采购、安装、验收、临 床使用、维护 保养、检验 校准、储存、应急调 配、人员培 训、安全 与质 量评 价及档 案管 理。后勤运 维 9.4 9.4.1 供配电 系统 9.4.1.1 保障院 区不 间断 供电,重 点保电 区域 应配 置 UPS、EPS 等 不间 断电 源。9.4.1.2 供配电 维护 人员 应与 供电 部门保 持密 切联 系,对计 划停 电、突 发停 电制 订应 急预案。9.4.2 餐饮管 理 9.4.2.1 建立食 品原料 采购、仓储、加工、配餐 供餐、环境 和餐具 消毒、食品 留样等 安全管 理制 度 和预案,并进 行演 练。9.4.2.2 减少聚 集,在应 急状 态下 执行“无接 触送 餐服 务”,为患 者提 供网 上订 餐服 务。9.4.2.3 制定食 品安 全事 件应 急预 案并演 练。9.4.3 保洁管 理 9.4.3.1 成立应 急消 杀队 伍,配置 有效、齐全 的消 杀设 备和 设施。9.4.3.2 持续开 展保 洁人 员防 控、防护知 识培 训与 演练。安保维 稳 9.5 9.5.1 安全秩 序 9.5.1.1 建立安 全秩 序网 格化 管理 工作机 制,明确 责任 分工。9.5.1.2 建立“三口”24 h 巡 查制,有序 引导 人流、车 流、物流。9.5.1.3 设置视 频监 控、一键 式报 警、出 入口 控制、入 侵报 警等技 防系 统。9.5.1.4 建立警 保和 警医 联动 的应 急处置 预案。9.5.2 消防安 全 9.5.2.1 根据疫 情应 急场 所的 设置,建立 健全 各项 消防 安全 制度和 的操 作规 程。9.5.2.2 建立消 防设 施检 查、维护 和保养 制度,保 障功 能完 好。9.5.2.3 开展消 防安 全应 急演 练。9.5.2.4 建立微 型消 防救 援站,配 置人员 和设 备并 定期 培训 和拉练。数据信 息 9.6 DB37/T 4675 2023 9 9.6.1 应用移 动、互 联网、大数 据采集、实时 监控 等线上 技术实 现跟踪、筛 查、预 测,为 精准防 控 提供数据 支撑。9.6.2 推广线 上办 公、视频 会议,开展 远程 会诊、远 程诊 断、远 程检 查等 医疗 服务。9.6.3 应用“互联 网+医 疗健 康”功能,提供 线上 健康 评估、健康 指导、健康 宣教、就诊指 导、慢病 复诊、心 理疏 导、药品 配送 等指导 服务。9.6.4 与外部 信息 平台 保持 互联 互通,实现 数据 动态 维护、数据 共享,信 息的 统计 与查询。9.6.5 建立医 院网 络及 数据 安全 保障体 系。10 应急管 理体 系 应急准 备 10.1 10.1.1 按照“平急 结合、防 治结 合”的 要求,确 定专 门部 门承担 应急 管理 工作,建 立重大 呼吸 道 传 染病疫情 防控 指挥 体系 启动 机制,明确 职责 与分 工。10.1.2 建立应 急人 员梯 队、应急 物资和 设备 储备 计划。10.1.3 建立疫 情报 告、传染 源控 制、流 行病 学调 查与 风险 区域(人员)划定 管控、病原学 检测、隔 离转运、医疗 救治、溯源 调 查、重 点人 群管 控、消 毒 措施、心理 健康 服务、舆 情管理 等全 流程、各 环节 疫情处置 预案。10.1.4 制定不 同场 景疫 情处 置应 急预案,按 照 5.3 开 展院 级 和重点 科室 应急 演练,建 立 评价改 进机 制。10.1.5 建立疫 情期间 胸痛、卒中、创伤、危重 孕产 妇、新 生儿等 患者的 救治 流程;制定疫 情期间 口、眼、耳 鼻喉 等急 症患 者的 应急处 置方 案;制定 血透、肿瘤、慢 性病 等特 殊疾 病患者 就诊 预案。10.1.6 根据重 大呼 吸道 传染 病的 变化和 防控 中发 现的 问题 及时修 订防 控方 案、制度、流程、预 案等。10.1.7 建立与 上级 有关 部门 应急 请示汇 报、联防 联控 机制。疫情处 置 10.2 10.2.1 医院所 在市、县区 发生 重 大呼吸 道传 染病 病例 时,在卫生 健康 行政 部门 的统 一指挥 下,启 动疫情防控 应急 处置 预案。10.2.2 按照疫 情防 控相 关要 求开 展标本 采集、流 行病 学调 查、紧 急医 疗救 援与 救治 等工作。DB37/T 4675 2023 10 参考文 献 1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传 染病防 治法(中华 人民 共和国 主席 令第17号)2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国 境卫生 检疫 法(全 国人 民代表 大会 常务 委员 会)3 医 疗废 物管 理条 例(国 务院 令第380 号)4 突 发公 共卫 生事 件 应急条 例(国 务院 令第376号)5 医 疗卫 生机 构医 疗 废物管 理办 法(中华 人 民共和 国卫 生部 令第36号)6 医 院感 染管 理办 法(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卫生 部令48 号)7 医 疗机 构传 染病 预 检分诊 管理 办法(中华 人民共 和国 卫生 部令 第41 号)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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