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现场抽样管理规范DB22/T 1951-2013.pdf
ICS 03.120.99 A 00 DB22 吉林省 地方标准 DB 22/T 1951 2013 产品质量检验现场抽样管理规范 Magemente specifications of scenne random sampling for product quality test 2013-12-04发布 2013-12-31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 1951 2013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宁 田桂英 李毅然 何超 李桂君 蔡英华 李平 张国民 张学民 孟黎鹏 沈佳 龙。DB22/T 1951 2013 1 产品质量检验现场抽样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质量现场抽样的范围、术语、符号、抽样程序、抽样方案、抽样方法、样本包装、封样、填写抽样单、样本送达、抽样行为和复检样本的抽取要 求。本标准 适用于 质量技术 机构 和 执 法 组织对 现场抽样 活动 的 管 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 本 文件 的 应用是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日期 的 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 的 版 本 适用于 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 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 括所有 的 修改 单)适用于 本 文件。GB/T 10111 随机数 的产 生及其在 产品质量抽样检 测中 的 应用 程序 DB22/T 1506 政务大厅服务 质量规范 3 术语、定义和符号 3.1 术语和定义 GB/T 10111界 定的 以及下列 术语和定 义适用于 本 文件。为了 便于使用以下重 复 列 出了 GB/T 10111、GB/T 3358.2中 的 一些 术语和定 义。3.1.1 分立个体类产品 discrete item 彼此容易区分、批 产品由 有限多个 单位产品 组成 的产品。GB/T 10111-2008,3.1.1 3.1.2 抽样单元 sampl(ing)e unit 将总体进 行 划分后 的 每一部分。注 1:一个 单 元可以 包 含一个或多个个体。注 2:抽样单 元可 由 分立 的 个体组成或 由 一 定量的 散料组成。GB/T 10111,3.1.7 3.1.3 随机抽样 random sampling DB22/T 1951 2013 2 从总体中 抽取 n个 抽样单 元构成 样本,使 n个 抽样单 元每一可能组合都有一个特 定 被 抽 到概率 的抽 样。GB/T 10111-2008,3.1.9 注:在 本 文件中,随机 抽样 如 无 特 殊说明,是 指等 概率 抽取。即指 从 由 N个个体组成 的 总体中 抽取 个 体 时,使每一个体被 抽 到 的 可能 性 都 相等 的抽取方法。3.1.4 抽样检验 sampling inspection 从所 考虑 的产品 集 合中 抽取 若干 单位产品 进 行的检 验。GB/T 3358.2,4.1 3.1.5 样本 sample 按 一 定程序 从总体中 抽取的 一组(一个或多个)个体(或 抽样单 元)。3.1.6 批 lot 按抽样 目 的,在 基 本 相同条 件下组成 的 总体 的 一个 确 定 部分。GB/T 10111,3.1.4 3.1.7 抽样 sampling 抽取 或组成 样本的行 动。GB/T 10111,3.1.5 3.1.8 目标批 target lot 与 特 定抽样 目 的 对应 的、基 本 相同条 件下组成总体 的 确 定 部分。注:就实 用 而言,每个 目 标 批应 由 同类别、同型 号、同等级、同尺寸 和/或 同 成分,在 基 本 相同 的 时 段 和 一 致 的 条 件下 制造 的产品。3.1.9 随机数 random number 从 1至 N(正整 数)的范围 内 随机 抽取的 整 数,每个 整 数被 抽 中 的 概率 相等。3.1.10 DB22/T 1951 2013 3 简单随机抽样 simple random sampling 从总体中 抽取 n个 抽样单 元构成 样本,使 n个 抽样单 元所有 的 可能组合被 抽 到 的 概率都 相等 的抽 样。3.1.11 等距抽样 periodic systematic sampling 将总体中 的 N个 抽样单 元 按 一 定 顺 序 排 列,n个 样本单 元 由 满足 以下 关系 的单 元 编 号 组成:,2,(1)hhkhkhnk+-L 其中 h和 k是 正整 数,(1)nkNnk+,且 h是从 1,2,k个 整 数中随机 抽取的。3.1.12 分层抽样 stratified sampling 样本抽 自 于总体不 同 的 层,且 每个 层至 少有一个 抽样单 元 入 样的抽样。注:将总体 按 一 定的 原 则 分成 若干 个 子 总体,每个 子 总体 称 为 层。3.1.13 二阶抽样 two-stage sampling 分 两阶段 抽 选 样本,先 从总体中 抽取 一 阶 抽样单 元,第二阶 抽样单 元从每一个被 抽 中 的 一 阶 抽样单 元中 抽取的抽样。注:不 同级别 的抽样单 元在分立个体 抽样 中 往往表 现为 大 包装 中 包 含 小 包装的 情形。3.2 符号 下列 符号 适用于 本 文件-目 标 批 产品 数-从 目 标 批中 抽取的 总 样本量-随机数-等距 抽样 中 抽样 间隔-等距 抽样 中 起 始 样本产品号 码 AC-合 格判 定 数 RE-不合 格判 定 数 4 抽样程序 4.1 实施 抽样的单位和 被 抽样单位 均 应 遵守 产品质量检 验 现场抽样的程序(见图 1)。DB22/T 1951 2013 4 确定产品类别 确定抽样方案 准备抽样工器具、文书 2人以上现场表明身份 现场勘验目标批状态 分立个体类产品 材料类产品 流体、散料类产品 批产品编号 确定份样 确定扦(取)份样 确定产生随机数的工具 扦(取)份样 去端料取份样 确定抽样方法 组 成 样 本 集样 确定起始样本号码 封样 集样缩分 现场产生代表样本随机数 填写抽样单 试样 抽取样品 送样 图 1 现场抽样程序 4.2 抽样人 员 到 达现场 应 查看企业资 质 与 抽样 指令 要 求 的符 合 性。4.3 在 实施 抽样 时 应 当 以 产品 类别 的 不 同采 用 相 应 的抽样方法,并 且 在 抽样单 上予 以 记载。4.4 抽样人 员 在 抽样 活动中应 规范抽样行为,不 得泄露 抽取 企业 样品的 信 息 资 料,应 遵守相关 的保 密要 求。5 抽样方案 5.1 抽样方案表示 5.1.1 抽样方案 应 明确 标 明:n(AC;RE)。5.1.2 根据 产品 类别,使用 法定 计 量单位。5.2 抽样方案确定原则 5.2.1 发布 抽样检 验指令 的 上级 单位 制 定的抽样方案。5.2.2 产品标准 有 明确 规定的,执 行产品标准的规定。5.2.3 除前款 情 况之外,抽样人 员 可 根据 现场 实 际 情 况 制 定抽样方案。经双 方 确 认 后 实施。5.2.4 执 行 双 方的 合 同 约 定。6 抽样方法 DB22/T 1951 2013 5 6.1 按照产品 类别确 定抽样方法 本标准给出“分立个体 类 产品”、“流 体 类 产品”、“散料 类 产品”和“材 料 类 产品”抽样方法 的要 求。6.2 分立个体类产品抽样方法 6.2.1 分立个体 类 产品 随机 抽样方法 是在 现场产 生随机数 代 表 被 抽取样品的号 码。6.2.2 分立个体 类 产品抽样方法包 括:简 单 随机 抽样、系 统 抽样、分 层 抽样和 二阶 抽样。如有特 殊 需 要,亦 可使用 整 群 抽样 或 者 多 阶 抽样。6.2.3 随机数 产 生 工具 如下:a)随机数 表 法;b)随机数 骰 子 法;c)计算 机或 者计算器伪 随机数 产 生 法;d)扑克牌 法。6.2.4 现场产 生有 效 随机数 的 处 理 原 则 如下:a)Rx N时:1)有 效;2)Rx与 已 产 生 的 随机数重 复,舍弃。b)Rx N时:1)舍弃;2)与 批 量 相 除,取 余 数 代 表 抽取的样本号 码;余 数 与 有 效 的样品号 码 重 复,舍弃。6.3 流体类产品抽样方法 6.3.1 流 体 类 产品包 括 液 体 和 气 体,抽样方法 选 择 产品标准规定 及对应 的 该 类 产品的抽样标准。6.3.2 现场抽样 时 应 当 备 有随机 抽样 工具 和符 合 要 求 的样品 盛 装 容 器。6.3.3 不 同 点(层)抽取 份 样 后,充 分 混匀,形 成 试 样。6.4 散料类产品抽样方法 6.4.1 按照产品标准规定。6.4.2 扦 取 初 始 样品的 扦 样 点 要 根据 产品 形 态 或 者存放 的 状态 确 定。如可以 选 择梅花 型、对 角线 型、斜线三点 型、斜线五点 型 或 者 均 匀 分 布 型等类型 的 其中 之 一。6.4.3 对不 同类型 的产品抽样 时,应使用对应 规范的抽样 器具。计算各扦 样 点扦 取的 份 样量。在 抽样的 过 程 中,尽 量 使 各扦 样 点扦 取的 份 样量 一 致。6.4.4 将 初 始 份 样 集 中 称 为 集 样。集 样的 容 器 应 清洁卫 生,密 封 性 好。6.4.5 集 样 缩 分是将 初 始 份 样 充 分 混匀 后,分 离 出符 合 检 验 要 求 的 试 样。集 样 缩 分 前,必 须 确 定 缩 分 的方法,如 采 取 四 分 法、分 样 器 法 等 方法。6.4.6 随机 抽取 流 体、散料 类 产品的 试 样样本。样本量 应 该 满足 首次 检 验 和复检的 需 要。6.4.7 组成 样本,装 入 规范的样品 盛 装 容 器。6.5 材料类产品抽样方法 6.5.1 材 料 类 产品抽样 涉 及 钢材 和 建材 时,端 料不能 作 为检 验 样品。6.5.2 在 抽样 时,应执 行产品标准规定的抽样方法。DB22/T 1951 2013 6 7 样本包装 7.1 产品标准 对 包装 有 明确 规定的,按照产品标准的规定 执 行。7.2 产品标准 对 包装 没 有 明确 规定的 裸 装样本,抽样人 员 应 要 求被 抽样单位 对 样本 进 行包装 处 理。抽 样人 员 应对 包装 情 况 进 行 确 认,必 要 时 可 留置 图 像 资 料。8 封样 8.1 抽样人 员 在 现场抽取样品 后应 就 地 对 包装 好 的样本 加 封。8.2 封 条 应 当 加盖 抽样 组织 者 的 公章。抽样人 员 和 被 抽样单位的 陪 同 人 员均 应在 封 条上 签字。8.3 铅 封 大件、笨 重、非纸箱 包装 或 无 包装的样本,应将易被 拆开 的 部分 妥善 围 连 后 固紧,并 辅 以必 要的抽样 凭证。8.4 封样 后 抽样人 员 应 核 对被 抽取样本 与 抽样要 求 的符 合 性。9 填写抽样单 9.1 抽样人 员 应将 现场抽样的 信 息 记载 在 抽样单 上。不 同类型 的产品检 验 抽样 应使用对应 的抽样单。9.2 填写抽样单 应 遵 循 写 实、准 确、完 整 的 原 则。抽样单 所有 栏 目 不 得 空 格,不适用 的 栏 目 应划“”。9.3 抽样单 应使用 钢 笔 或 碳素笔 填写,不应使用 铅笔 或 圆珠笔 填写。9.4 填写抽样单 应使用 简 化汉字,保 持字迹 清 晰。9.5 填写抽样单 发 生 错误 时,不 得 直接涂 改,应在 错误 处 采 取 双线 杠 改 的方 式 改 写,并 在改 写 处双 方签字。9.6 抽样方和 被 抽样方 均 应在 抽样单 上 加盖 公章。抽样人 员 和 陪 同 人 员 应在 抽样单 上 签字。9.7 必 要 时 可在 抽样单 上 标 注以下 内 容:a)送样 责任 单位;b)送达地 点;c)送达 时间;d)对 运输 工具、运输环境、样品保 存 等 有特 殊 要 求 的 事项。10 样本送达 抽取的样本 可 由抽样人 员 或被 抽样方送达检 验 机构。11 抽样行为要求 11.1 抽样人 员 在 抽样 活动中应 规范抽样行为,不 得泄露 抽取 企业 样品的 信 息 资 料,应 遵守相关 的保 密要 求。11.2 抽样人 员 接受任 务后,应 做 好 抽样准 备工作,包 括 熟悉 抽样标准和产品标准,了 解 所 抽样品 在 抽 取、保 存、运输、检 测 等 过 程 中是 否 有特 殊 要 求;按抽样方案和要 求,准 备 抽样 工作器具 及文 书。11.3 抽样人 员 在 现场抽样 时,应 向 被 抽样方出 示 有 效工作 证 件 并 说明 来意。11.4 抽样人 员 不 得 少于 2人。抽样人 员 应 讲 文 明 语 言,不 讲 服务 忌 语。具 体执 行 DB22/T 1506有 关 规 定。DB22/T 1951 2013 7 12 复检样本的抽取 属 于 各 类 监督 性 质的检 验 抽样,还 要 在 同 批 产品 中 同时 随机 抽取复检 用 样本。复检样本 应 独 立 存放。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