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报告吧!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报告吧

换一换
首页 报告吧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行为规范DB22/T 2492-2016.pdf

  • 资源ID:190284       资源大小:284.35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9.9金币 【人民币9.9元】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9.9金币 【人民币9.9元】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说明:
本站最低充值10金币,下载本资源后余额将会存入您的账户,您可在我的个人中心查看。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下载共享资源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既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行为规范DB22/T 2492-2016.pdf

ICS 03.100.01 A 10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24922016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行为规范 Tsting agency staff behaviour 2016-09-15发布 2016-11-01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 24922016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检测技术学会提出。本标准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检测技术学会、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建材工业设计研究院、长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红卫、申毅、杜颖、曹迪、邹哲琦、孙亮、祁笑然、赵旭、葛伟琴、曹克、孙迪。DB22/T 24922016 1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行为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工作人员的行为要求和考核评价。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检验检测机构。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1880-2015 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3 工作人员行为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在本职岗位上应做到:科学公正、精通业务、严明纪律、勤奋工作。3.1.2 在对外服务中应做到:廉洁奉公、热情服务、礼貌待人、文明办事。3.1.3 应强化法律法规观念,切实提高职业道德修养,规范如下行为:a)不得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兼职;b)不得冒用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开展业务工作;c)不得在本机构资质认定范围内,从事产品的生产、经销或兼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d)不得参加受检客户的庆典活动,收受礼品、礼金;e)不得私自收取受检客户的加班费、加急费、服务费;f)不得到受检客户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g)不得从受检客户谋取私利。3.2 抽样人员 3.2.1 应按照各级政府有关监督抽查的规定、相关产品抽样标准和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或客户委托抽样的有关要求,开展抽样工作。3.2.2 应按抽样计划实施抽样,不得擅自改动抽样计划。3.2.3 在现场执行抽样任务时,应举止端正、语言规范,不准刁难被抽样单位,提出与抽样无关的要求。3.2.4 现场抽样人员应不少于 2 人;抽样时,应出示抽样文件、表明身份;如遇受检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抽样,按相关规定执行。3.2.5 严禁事先泄露抽样信息或提前通知被抽查客户。3.2.6 按抽样标准规定抽样,不得采用客户自取的样品。3.2.7 抽样时,抽样人员不得擅自改变抽取样品的数量;抽样后,应按照规定封样,有效防止擅自拆封、调换,保持受控状态.。DB22/T 24922016 2 3.2.8 抽样时,抽样人员不得在被抽样客户处购买个人使用的产(商)品。3.3 检验检测人员 3.3.1 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检验检测工作程序操作,做到原始记录完整、数据准确、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规范。3.3.2 不得伪造原始记录、篡改检测数据和出具虚假报告或证书。3.3.3 不得私自承接检验检测任务。3.3.4 未经批准,不得让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让无关人员查阅原始记录等技术资料。3.3.5 不得利用受检单位样品和技术资料进行技术开发或成果转让。3.3.6 不得自行处置检验检测完毕的样品。3.3.7 未经批准,不得透露正在进行的监督抽查的相关信息。3.4 接待人员 3.4.1 对外接待人员应做到热心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聆听、尽心服务。3.4.2 业务接待人员应实事求是地介绍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不虚报、谎报认证范围和项目。3.4.3 受理投诉的接待人员应做好接待记录,落实处理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在规定期限内反馈处理结果。4 考核评价 4.1 检测机构工作人员能力应符合 GB/T 31880-2015 中 4.3.1 的要求。4.2 检测机构人员行为的考核应纳入本机构管理体系的年度内审和管理评审。4.3 检测机构应对本机构人员实施行为教育,并纳入人员培训计划。4.4 检测机构对本机构人员的行为应进行有针对性地检查,建立人员的行为信用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警示全体工作人员。_

注意事项

本文(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行为规范DB22/T 2492-2016.pdf)为本站会员(13695642589)主动上传,报告吧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报告吧(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号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