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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抽样程序规范DB3202/T 1056-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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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抽样程序规范DB3202/T 1056-2023.pdf

I C S 03.160CCS A 00D B 32 0 2无 锡 市 地 方 标 准D B 3202/T 1056 2023食品 安全抽 样程 序 规范S pe c i f i c a t i on f or f ood s a f e t y s a m p l i ng pr oc e dur e s2023 10 18 发 布 2024 01 01 实 施无 锡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B 3202/T 1056 2023I前 言本文件 按照 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和起 草规则 的 规定起草。本文 件由无锡 市市场监 督管理 局 提出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单位:无锡市 市场监督 管理局、无锡市 食品安全 检验检测 中 心、江阴市 食品安全 检测中心、宜兴市产 品质量和 食品安全 检验检测 中心。本文件 主要起草 人:王朝阳、李涛、高建春、缪丽娜、周利军、黄晓东、周宇、倪峥飞、龚珊、沈力飞、邓磊、朱梦曦、华 文通。DB 3202/T 1056 20231食 品 安 全 抽 样 程 序 规 范1 范围本文 件规定了 食品安全 抽样原 则、抽样准 备、抽样 流程、文 件记录等 要求。本文 件适用于 无锡市食 品生产 经 营活动全 过程开展 的食品安 全监督抽 检、评价 性抽检以 及风险监 测的抽 样。2 规范 性引用文 件下列 文件中的 内容通过 文中的 规 范性引用 而构成本 文件必不 可少的条 款。其中,注日 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应的 版本适用 于本文件;不注日 期的引用 文件,其最新 版本(包括所 有的修改 单)适用于 本文件。GB 4789.1 食品 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 微生物学 检验 总则GB 14934 2016 食品 安全国家 标准 消毒 餐(饮)具GB/T 30642 食品 抽样检验 通用导则GB/T 30891 2014 水产 品抽样规 范3 术语 和定义GB/T 30642 界定 的以及下 列术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文件。3.1网络 抽样 netwo rk sampl ing以网 购形式对 通过网络 开展食 品 交易的经 营者所进 行的食品 安全抽样。4 抽样 原则4.1 总则4.1.1 食品 安全监督 抽检应以 问题为导 向。4.1.2 食品 安全评价 性抽检应 以科学评 价为目的。4.2 一般 原则4.2.1 抽样 工作不得 预先通知 被抽样单 位,不得 以任何理 由让被抽 样单位 准 备样品。4.2.2 有针 对性地抽 取可能存 在食品安 全问题和 风险隐患 的样品。4.2.3 抽检 品种与检 测项目统 一确定,重点选取 公众消费 量大和 近 年来监管 工作中发 现问题较 多、风险隐 患较大、涉 及非法 添加的重 点食品品 种和项目。4.2.4 食品 风险监测 主要是对 没有食品 安全标准 的风险因 素,开展 监测、分 析、处理 的抽检活 动。DB320 2/T 1056 202324.2.5 风险 监测、案 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 置中的抽 样,应不 受以下因 素限制,包括但不 限于:抽样 数量、抽 样地 点、被抽样单 位是否具 备合法资 质。5 抽样 准备5.1 抽样 单位5.1.1 抽样 单位由组 织实施抽 样检验工 作的市场 监管部门 根据有关 食品安全 法律法规 要求确定,可以由市 场监管部 门自行抽 样或 者委 托承检机 构抽样。5.1.2 委托 抽样的,各级市场 监管部门 应积极支 持配合承 检机构开 展工作,在样品采 集、运 输 等方面提供 必要的帮 助。5.2 抽样 实施方案 的制定5.2.1 抽样 单位应依 据以下法 规、政策、文件和 计划要求 制定详细 的抽样实 施方案,包括但不 限于:中 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 安全法;中 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 安全法 实 施条例;食 品安全抽 样检验管 理办法;食 品安全监 督抽检和 风险监 测 工作规范;食 用农产品 抽样检验 和核查 处 置规定;食 品安全监 督抽检实 施细则;食 品安全评 价性抽检 实施细 则;组织 抽检的市 场监管部 门下达 的 计划。5.2.2 抽样 实施方案 应包括抽 样依据、时限、区 域、环节、人员、品种、数 量、方法、样 品的 保存和运输 等内容。5.3 抽样 人员5.3.1 抽样 人员上岗 前应经专 业培训和 能力确认。5.3.2 应熟 悉食品安 全法律、法规、规 章和食品 安全标准 等的相关 规定。5.3.3 应熟 悉相关产 品抽样方 案,掌握 抽样相关 技能。5.3.4 不参 与所抽产 品的检验。5.4 抽样 前培训5.4.1 抽样 单位应当 建立食品 抽样管理 制度,明 确岗位职 责、抽样 流程和工 作纪律,加强对抽 样人 员的培 训和指导,保证抽 样工 作质 量。5.4.2 抽样 单位应在 执行具体 某项任务 前,就食 品安全法 律法规、食品安全 标准、食 品安全监 督抽检实施 细则、评价 性抽检实 施细则、产品 知识、抽样 文书的填 写、抽样 方法、食品 安全抽样 工作用语 规范(附 录 A)等 对抽样人 员培训。5.5 抽样 物资准备5.5.1 证件:抽样人 员的身份 证、工作 证或执法 证件等。5.5.2 抽样 文书,包 括但不限 于:食 品安全抽 样检验委 托书;食 品安全抽 样检验告 知书;DB 3202/T 1056 20233 食 品安全抽 样检验封 条;食 品安全抽 样检验抽 样 单;食 品安全抽 样检验样 品 购置费 用告知书;食 品安全抽 样检验拒 绝 抽样认 定书;食 品安全抽 样检验移 交 确认单;食 品安全抽 样检验工 作 质量及 工作纪律 反馈单。5.5.3 抽样 及辅助工 具:包括 但不限于:普通 办公用品(A4 纸、黑色 签字笔、记号 笔、印泥 等)、平板电 脑、便携 式打印机、移动 终端设备、采样 箱、车载 冰箱、收纳 箱、恒温 箱、影像 记录仪、温度 记录仪、电子 秤、抽样 袋、样品 封样工具(封条、自封 袋、透明 胶带)、无菌 抽样工具(无菌 袋、帽子、口罩、手套、酒 精灯及其 他无菌取 样可能用 到的工具)、扦样 工具。5.5.4 备用 金:根据 抽样计划 在财务预 支相关费 用,包 括 但不限于:购买样 品及差旅、食宿。5.5.5 具体 携带情况 应根据任 务抽检样 品的种类 来确定。6 抽样 流程6.1 常规 抽样6.1.1 出示 证件,讲 明来意,告知权益6.1.1.1 至少 有 2 名抽 样人员同 时现场抽 样,抽样 人员需主 动向被抽 样单位出 示 注明抽 检内容的 食品安 全抽样检 验告知书 和有 效身份证 件(如工 作证等),告知 被抽样单 位阅读告 知书背面 的被抽样 单位须 知,并向 被抽样单 位告知抽 检性质、抽检 食品种类 等有关信 息。如对 抽样过程 有异议,在抽 样完成后 7 个工 作日内,向组 织抽检的 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 提出书面 申请,并提 交相关证 明材料,逾期 未提出或未按 要求提出 的,视为 无 异议。6.1.1.2 承检 机构承担 抽样工作 的,还需 出示由组 织抽检的 市场监督 管 理部门 出具的 食品安全 抽 样检验 任务委托 书 或其 复 印件。6.1.2 查验 证照,核 对资质6.1.2.1 要求 被抽样单 位提供单 位营业 执 照、食品 生产经营 许可证等 相关 法定 主体资质 证书,确 认 被抽样 单位合法 经营,并 且拟抽取 的食品属 于被抽样 单位法定 资质允许 生产经营 的类别。6.1.2.2 抽样 时发现被 抽样食品 生产经 营 者存在无 营业执照、无 食品 生产经营 许可证等 法定资质 或超许可 范围生产 经营、生产 经营的食 品及原料 没有合 法 来源等行 为,应立 即停止抽 样,填写 食品安全 抽样异常 情况报送 表并报告 有管辖权 的市场监 督管理部 门处理。6.1.2.3 抽样 中遇有其 他不需要 抽样检 验、应当开 展现场执 法工作的 情况,应 立即填写 食品安全 抽样异常 情况报送 表并报告 有管辖权 的市场监 督管理部 门处理。6.1.3 样品 抽取6.1.3.1 抽样 人员应当 从食品生 产者的 成 品库待销 产品、食 品经 营者 销售的食 品、餐饮 服务提供 者使用或 销售的食 品中随机 抽取样品,不得由 被抽样单 位自行提 供。6.1.3.2 所抽 取样品分 为两份,其中一份 作为检验 样品,另 一份 作为 复检备份 样品。每 份样品的 数量应根 据抽检目 的确定,抽 样数量 原则上应 当满足检 验和复检 的要求。食品抽样 应分别符 合以下要 求:属于 包装食品(含预 包装或非 定量包装),应抽 取保质期 内、包装 完好的产 品且应具 有标 识信息的 待销产品;属于 无包装食 品的,样品 盛装在企 业用于销 售的包装 或无菌包 装中或由 抽样单位 专门准备 的清DB320 2/T 1056 20234洁卫 生的包装 或容器内。6.1.3.3 遇有 下列情况 之一且能 提供有效 证明的,不予抽 样:a)食品 标签、包 装、说明 书标有“试制”或者“样品”等字 样的;b)拟抽 样检验的 食品全部 用于 出口 的;c)拟抽 样检验的 食品由被 抽样 单位 停止销售、单独存 放、明确 标注封存 待 处置的;d)超过 保质期或 已腐败变 质的;e)被抽 样单位存 有明显不 符合 有关 法律法规 和部门规 章要求的;f)法律、法规和 规章规定 的 其他情 形。6.1.3.4 拒绝 抽样的情 况:被抽 样食品生 产经营者 无正当理 由拒绝或 阻挠食品 安全抽样 工作的,抽样人员 应认真取 证,如实 做 好情况 记录,告 知拒绝抽 样的后果,填写食 品安全抽 样检验拒 绝抽样认 定书,列明 被抽样食 品生产经 营者 拒绝 抽样的情 况,报告 有管辖权 的 市场监 督管理部 门进行处 理。6.1.3.5 未抽 到样品的 情况:被抽 样食品生 产经营者 转产、停 产等原因 导致无法 抽取的食 品品种,抽样人 员应当收 集有关证 明材 料,如实记录 相关情况。6.1.4 过程 记录、留 存证据6.1.4.1 为保 证抽样过 程客观、公正,抽 样人员应 当保存购 物凭证,并应通过 拍照、录 像等方式 对抽样场 所、贮存 环境、抽 样基数、样品信息 及其他可 能影响抽 样 检验结 果的情形 进行现场 信息采集。6.1.4.2 现场 信息采集 包括但不 限于:被抽 样单位外 观照片,若被抽 样 单位悬挂 厂牌的,应包含在 照片内(门 头照);被抽 样单位营 业执照、许可证等 法定资质 证书复印 件或照片;抽样 人员从样 品堆中取 样照片,应包含有 抽样人员 和样品堆 信 息(可 大致反映 抽样基数);样品 在货架上 的照片(反映样品 在售时的 储存状态);从不 同部位抽 取的含有 外包装 的 样品照片,应包 含样品正 反面照片(样品 名称、生产 日期、该样品 的生产厂 商,委托 商、生产 许可证编 号以及营 养成分表 等标签信 息需清晰 可见);封样 完毕后,所封样品 码放 整齐 后的外观 照片和封 条近照(照片中清 晰可见封 条上样品 编号、样品名 称、检样与 备样同时 出现在照 片中),有特殊 贮运要求 的样品应 当 同时包 含样品采 取防护措 施的照片;被抽 样单位相 关负责人 在抽样 单 以及封条 签字盖章 的照片:抽样 结束,抽 样人员与 被抽样 单 位相关负 责人及样 品合照;填写 完毕的抽 样单、购 物票据等 在一起的 照片;告知 书照片;纪律 反馈单照 片;购买 样品付费 凭证照片;被抽 样单位提 供的进货 票据照 片;抽样 单上备注 栏填写的 需要关 注 的地方;其他 需要采集 的信息。6.1.4.3 上传 国家食品 安全抽样 检验信息 系统照片,包括但 不限于:被抽 样单位门 头照;营业 执照;相关 许可证照 片;样品 生产日期、样品 名称、样品 生产企业 相关信息、溯源 信息照片(如:无包 装产品的 供货商信息 等)照片;抽样 人员取样 照片;DB 3202/T 1056 20235 被抽 样单位相 关负责人 在抽 样单 及封条签 字盖章照 片;封样 后样品照 片;填写 完毕的抽 样单、购 物票据等 在一起的 照片;抽样 人员与被 抽样单位 相关 负责 人及样品 合照。6.1.5 填写 文书、签 字确认6.1.5.1 抽样 人员应当 使用规定 的 食 品 安全抽样 检验抽样 单 格式 文 档(附 录 B),详细填写 抽样信息,抽样单 填报要求 详 见附录 C,填 写完毕保 存、打印,一式五 份。6.1.5.2 食 品安全抽 样检验抽 样单 内 容经被抽 样单位确 认后,由 双方共同 签字盖章。对无法 提供相应 合法印章 的可加按 指模确认,特殊情 况可签字 确认。6.1.6 做好 标记、共 同封样6.1.6.1 样品 一经抽取,抽 样人 员应在填 好文书后,在被抽 样单位人 员 面前用 封条封样,封条需 双方共同 签字盖章,做好防 拆封措施,确保做 到样品不 可拆分、动用及调 换,真实 完好。6.1.6.2 封条 上抽样单 编号信息 应与抽 样 单信息保 持一致,确 保封条 与抽样单 一一对应,在封条 上注明检 样、备样 等字样。6.1.7 付费 买样,索 取票证6.1.7.1 抽样 人员应向 被抽样单 位支付 样 品购置费 并索取发 票(或相 关购物凭 证)及所 有样品明 细。可现 场支付样 品购置费,或先 出具 食品 安全抽样 检验样品 购置费 用 告知书,随后 再支付费 用,要求被抽 样单位将 发票、所购 样品明细、食品 安全抽样 检验样品 购置费 用 告知书、银行 账号寄送 指定的付款 单位,由 指 定的付 款单位支 付样品购 置费。6.1.7.2 抽样 完毕后,需交付给 被抽 样单 位的文书 包括但不 限于:食 品安全抽 样检验告 知 书;食 品安全抽 样检验抽 样 单;食 品安全抽 样检验工 作 质量及 工作纪律 反馈单;食 品安全抽 样检验样 品 购置费 用告知书(现场 交 付样品 购置费的 不用提供)。6.1.8 妥当 储存运输,完整移 交6.1.8.1 抽取 样品有明 示贮存要 求的,按 照标签标 示贮存条 件保存,无明示贮 存要求的 应当根据 样品特性 和检验目 的进行合 理贮存,保持 样品完整 性,由抽 样人员携 带或寄送 至检验机 构,不得 由被抽样 单位自 行寄、送样 品。原则 上被抽样 品在 5 个工 作日内送 至检验机 构,对保 质期短的 食品以及 无菌采样 样品等 应当及时 送至检验 机构。6.1.8.2 对有 特殊贮存 和运输要 求的样 品,抽样人 员应当采 取相应措 施,保证 样品贮存、运输过 程符合国 家相关规 定和包装 标示的要 求,不发 生影响检 验结论的 变化,并对 有特殊温 度要求的 样品运输 过程进行 温度记录。6.1.8.3 承检 机构接收 样品时应 当依次 查 验样品,包括但不 限于:a)外观、状态、数量,并确 认封条完 好、样品 数量满足 检验和复 检要求、样品 与抽样文 书的记录相符 后,对检 验和复检 备 份样品 分别加贴 相应标识,按照要 求存放;b)样品存 在对检验 结果或综 合判定产 生影响的、与抽检 计划不符 的、样品封 条填写不 完全、未贴封条 或封条破 损、样品 实物与抽 样文书信 息不一致 以及其他 导致检验 无法正常 实施的情 况,承检机 构应拒收 样品,并 告知抽样 单位拒收 原因;DB320 2/T 1056 20236c)如样品 验收时,仅存在 抽样信息 填写不完 整或 不一 致情况且 对检验结 论不产生 影响的,承检机构应预 先接收样 品并妥善 保 管,抽样机 构应在样 品接收之 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更正 抽样文书 或 重新填 写抽样文 书,由抽 样单位、被抽样单 位双方签 字确认后,按要求 交回抽样 文书。6.1.8.4 样品 接收或拒 收时,应 填写 食 品安全抽 样检验样 品移交确 认单。6.1.8.5 抽样 人员在向 承检机构 移交样品 时,应同 时交付的 文书 包括 但不限于:食 品安全抽 样检验告 知书;食 品安全抽 样检验抽 样单;食 品安全抽 样检验样 品移交 确 认单;食 品安全抽 样检验工 作质量 及 工作纪律 反馈单 回 执。6.2 网络 抽样6.2.1 抽样 对象网络抽 样的对象 是通过网 络开展食 品交易的 经营者,包括网 络交易平 台经营 者、平台内 经营者、自建网 站经营者 以及通过 其他 网络 服务开展 网络交易 活动的经 营者。6.2.2 抽检 方案任务开 展前,应当根 据计划安 排,产品特 性,平台分 布等合理 制定抽检 方案,报送组 织实施的 市场监管 部门。6.2.3 信息 备案网络食 品安全抽 样检验前,应当在 抽样实施 方案中记 录抽 样人 员以及付 款账户、注册账 号、收货地址(可有多个)、联系 方 式等信 息,报送 组织实施 的市场监 管部门备 案。6.2.4 样品 选择承检 机构应在 备案表中 随机确定 抽样人员(以下所 指抽样 人 员均为已 备案人员),除 特 殊任务外,原则 上应以网 购形式抽 取网 络食 品交易经 营者或食 品生产企 业(含委 托加工方、受委 托加工方)中至 少有一方 处于组织 实施的市 场监 管部 门监管辖 区内的产 品。抽样 人员不得 事先通知 网络 销售 食品交易 第三方平台及 入网食品 经营者,应使用 已备案的 账户登 录 网络交易 平台。所购买 样品应为 同一品牌、同一规 格、同一生 产日期或 批号。抽样人 员可采取 适当加大 购买数量 的方式,抽取到 满足检验 和复检要 求的同批 产品。6.2.5 购样 费用支付6.2.5.1 抽样 人员应使 用已备案 的支付方 式向被抽 样单位支 付样品购 置费以 及 物流等相 关费用。样品收货 人的名称、地址应 该选 择不 会引起被 抽样单位 注意的名 称、地址。6.2.5.2 抽样 人员应要 求被抽样 店铺提供 发票,如 被抽样的 店铺无 法 提供发票 时,应将 网络支付 截图复印 件和订单 明细作为 购样 凭证。购物发 票(或收 据)的抬 头允许使 用抽样人 员姓名。6.2.6 网络 信息采集6.2.6.1 网络 抽样时,抽样人员 应通过截 图、拍照、录 像等 方式采集 以下信息,包括但 不限 于:样品 网页展示 信息;被抽 样单位网 店首页截 图,应包 含平台、店铺名等 信息;网页 上显示的 被抽样单 位营业 执 照、食品 生产经营 许可证等 法定资质 信 息;DB 3202/T 1056 20237 网页 上显示的 食品信息,包括 采集平台 及商品所 在页面 的 网址信息、食品 名称、型号 规格、单价、商品编号 等文字描 述;成功 下单后的 订单信息,包括订 单编号、下订单的 日 期、收 货人信息、支付记 录等;其他 需要采集 的信息。6.2.6.2 抽样 人员收到 快递信息 后,应安 排不少于 2 名抽 样人员收 取样品,抽样员应 当对递送 包装、样品 包装、样品 储运条件 等进行查 验,并对 检验样品 和复检备 份样品分 别封样,同时 通过拍照 和录像等方式 采集以下 信息,包 括 但不限 于:收到 样品后,拆 包前样 品的外包 装及物流 单据;拆包 后的样品 状态,应 能体现样 品的数量、外包装 等信息;包装 中提供的 商品清单;封样 后,对检 验样品和 备份 样品 拍照记录,照片应 能显示封 条 上抽样 单编号,抽样人员 签名、抽样 单位盖章;其他 需要采集 的信息(如:暂存 快递点时 样品的存 储条件等)。6.2.7 文书 填写抽样 人员应当 使用规定 的抽样 单(附 录 B),详细完整 记录抽样 信息,抽 样单填报 要求详 见 附录 C。抽样 文书应字 迹工整、清楚,容易 辨认,不得 随意更改。如需 要更改信 息应当采 用杠改方 式,并由 两名抽样 人员签字 确认。网络 抽检抽样 单无需被 抽样单位 签字、盖章,无须 填写 食品 安全抽样 检验告知 书 和 食品安全 抽样检验 工作质量 及工作纪 律反馈单。6.2.8 封样6.2.8.1 样品 一经抽取,两 名抽 样人员应 对检验样 品和复检 备份样品 分 别封样,并贴上 具有抽样 单位盖章 的封条,以防 止样品被 擅自拆封、动用 及调换。封条 上应由两 名抽样人 员签字确 认,注明 抽样日期、抽样 单编号、检样或复 检 备份样。6.2.8.2 封样 时注意封 条的完整 性,不 得 破损,封 条上的签 名和盖章 应清楚易 辨认。6.2.8.3 应将 封样存放 于承检机 构。封 样 过程应采 用摄像及 拍照的形 式进行信 息采 集。6.3 无菌 抽样6.3.1 适用 范围无包装 食品、现场 制作食品等 涉及微生物 指标检测时 应采用无菌 采样,并按照 GB 4789.1 等相关 规定执 行。6.3.2 采样 设备6.3.2.1 重复 使用的采 样工具采 样前应 经 过灭菌处 理。车载 冰箱、保 温箱、冰 袋等在用 于采样前,可使用 酒精擦拭、喷洒等 方式进行 消毒。6.3.2.2 一次 性使用的 无菌采样 工具应 选 择具有消 毒卫生资 质的产品 并进行验 收,按照 说明书规 定使用。6.3.3 采样 要求采样 必须严格 遵守无菌 操作程 序,防止采 样对样品 造 成的微 生物污染,包括但 不限于:采样 人员应在 与外界相 对隔 离的 洁净环境 下进行采 样,其中 餐饮具应 抽取待用 状态下的 样品,若从 保洁柜中 抽取餐饮 具,应在 保洁柜附 近取样;DB320 2/T 1056 20238 采样 时应佩戴 一次性手 套、口罩、帽子,穿着 洁净工作 服。采样 前应对一 次性手套 表面进行 消毒;每抽 取一份样 品,应 更 换新的采 样工具,或将用过 的采样工 具迅 速消 毒后,再 取另一份 样品,以免 交叉污染。6.3.4 样品 运输和保 存采样后 必须按相 关标准规 定的运输 条件尽快 将样品送 往实验室 检验(如餐饮 具采用 GB 14934 2016附录 A.2.1 的方法 采样的,需在 4 小时内 送达承检 机构)。运送冷 冻和易腐 食品应根 据需要在 包装容器 内加适 量的冰袋 或其它冷 却剂 以保 证运输温 度,同时 做好运输 过程中的 温度记录。6.4 食用 农产品抽 样6.4.1 抽样 前检查抽取食 用农产品 时应检查 食用农产 品销售者 是否有进 货查验记 录、合法进 货凭证等。食用农 产品销售者无 法提供进 货查验记 录、合法进 货凭证或 产品真 实 合法来源 的,不予抽 样,由市场 监管部门 依法予以查 处。委托 抽样的,应 当不少 于 2 名监 管人员参 与现场抽 样。6.4.2 样品 采集6.4.2.1 在流 通环节抽 取食用农 产品时,应在 同一货架 或摊位抽 取同一产 地、同一 生产商(供应 商)、同一 种类、同 一生产日 期(进货 日期)、同一码放 堆(或同 一池/缸等)、同一 等级的样 品,即视 为同一批 次样品。抽 样时应 视情况分 层、分方 向抽取样 品。6.4.2.2 畜禽 肉及副产 品:对于 包装产品,可打开 后将样品 对称分 切 为 2 份,保留原包 装。对于 个体较小 的产品如 鸡心等,可不分切,混合后 分成 2 份。6.4.2.3 蔬菜:从同一 批次中 抽 取无明显 瘀伤、腐 烂、长菌 或其他 表 面损伤的 蔬菜样品。除 去泥 土、黏附 物及萎蔫 部分。扎 捆的蔬菜 应打开,等分为两 部 分,多 捆时分别 分成两部 分。6.4.2.4 水产 品:按 GB/T 30891 2014 附录 B 规定,鱼类 至少取 3 尾,较大 个体水产 品应沿脊 背剖 开分割 为两部分,分别 作为检验 样品和复 检备 份样 品;抽取 多个较大 个体时,应分 别沿脊背 剖开分割 为两部分,其中 一部分组 合为检验 样品,检验 时混合制 样;另一 部分组合 为复检备 份样 品;对无 法沿脊背 剖开分 割的产品 如虾、贝、带鱼等,取出足 够数量样 品(虾不 少于 10 尾、蟹不少于 5 只,可食部分 不少于 600g),混合或切 段混合后 采用四分 法分样。6.4.2.5 其他 食用农产 品的抽样 按照国家 法律法规 和标准要 求进行。6.4.3 封样 和样品运 输、贮存样品封 条应有相 应的防拆 封措施,并保证 封条在运 输过程中 不会破损。抽样人 员、监管人 员、食用农产品 销售者,应当在 样品封条 上共同签 字 或者盖 章确认。样品运 输过程中 应采取有 效的防护 措施,确保样 品不被污 染,不发 生腐败变 质。承检 机构接收 样品后应 尽快实施 检验,备 样冷藏或 冷冻储存。7 文件 记录抽样单 位应妥善 保存纸质 抽样记录 和电子抽 样记录(照片、视频等),抽样记 录保存期 限均不得 少于 2 年。DB 3202/T 1056 20239A A附 录 A(资 料性)食品 安全抽样 工作用语 规范A.1 抽样 前“表明 身份”抽样 人员在抽 样前,应当 向被抽样 单位出示 组织 实施 食品安全 抽样检验 的部门开 具的食品 安 全抽样检验 任务委托 书或者相 关文件,以及 抽样人员 的有效身 份证件(如工 作证、身份 证、单位 介绍证明 等)。用语范 例:“您好,我们是(机构名 称)的抽样 人员,受(组织实 施部门)委托,来你处 进行 食品 抽样工作,这是食 品安 全抽 样检验任 务委托书,请予以 配合。”若遇到 无证经营 或无正当 理由 拒检 的单位情 况下不得 与之发生 冲突,应告知 拒检的后 果。如被抽 样单位 坚持拒检,则如实 填写食品 安全抽样 检验拒绝 抽样情况 说明,并 保留拍摄 相关证 据。用语 范例:“若你 单位拒绝 抽检,我们 将会如实 上报市场 监管局,因拒 检产生的 后果由你 单位负责”。A.2 抽样 前“告知”抽样人 员在抽样 时须告知 被抽 样单 位抽样检 验的目的 和性质、抽检产 品范围等 情况,告知被 抽样单位阅读 文书背面 的被抽样 单位须知。抽样人 员在履行 告知义务 时要保持 严谨的工 作作风,对企业 提出的问题 确实不清 楚的,不 得 随意答 复。用语 范例:“本次 抽检为 类型 的抽检,我们将对 你 处 样品 进行抽样,样品由 你处提 供,我们 会支付样 品购置费 用。”A.3 对被 抽样单位 的经营合 法性和被 抽样产品 是否具备 合法、真 实身份进 行“核对”对于监 督抽检和 评价性抽 检任 务类 型,抽样时 应当核对 被抽样单 位 的营业 执照信息,确定企 业持照合法经 营。在生产 环节抽样 要核对生 产企业的 营业执照,在流通 环节抽检 也要现场 核对经营 企业的营 业执照。被抽样 单位没有 持照合法 营 业的,属于不 宜抽样的 情形;风险监 测的任务 类型,对被抽 样单位的资质 没有要求。用语 范例:“您好,请出 示有效的 营业执照(社会 统一信用 代码证)/食品 生产许可 证/食品 经营许可证(食品流 通许可证/餐饮 服务许可 证),让 我们核对 相关信息 并进行相 关的登记。”A.4 选择 合适的地 点进行抽 样抽样的 地点应符 合抽检方 案的 规定,在生产 领域抽样,应在生 产企业的 成品仓库 合格区、原料仓 库,在流通 领域抽样,应在销 售企业的 货架、柜台、仓库,在餐饮 领域抽样,应在餐 饮单位的 餐台、加工制作间、仓库等。用语范 例:“我们将 在你的成品 仓库的 检验 合格区/货架/原料仓 库/加工制 作间,进行 随机抽样,为保证 样品一致 性,我们将 抽取同一 型号规格,同一生 产日期的 样品。请你安 排人员带 我们前往 仓库 检验合格 区/货架/原料 仓库/加工 制作间。”A.5 被抽 样单位对 抽样文书 内容确认DB320 2/T 1056 20231 0由抽 样人员按 规定填写 完整的抽 样单、抽样 现场记录 单(如有)、封条,经两 名抽样人 员和企业 相关负责 人签字盖 章。在抽样 时向被抽 样单位发 送的食品 安全抽样 检验告知 书、企业须 知等同于 履行告知义务 的文书。用语范 例:“这是填 写完整的 抽样文 书,请您确 认企业信 息和样品 信息 是否 有误。确认无 误后,请在被抽 样单位代 表处 签名 并盖上公 章。”A.6 拍照 信息采集 取证为更直 观记录抽 样过程情 况,确保样 品的可追 溯,应采用 拍照的方 式对样品 状 态、库存、企业对 抽样样品 及相关信 息的确认 过 程等情 形进行记 录。抽样过 程中注意 拍照的 细 节,比如样 品生产日 期、库房状况 等信息。用语范 例:“按照相 关工作规 范的要求,本次抽 样我们将 以拍照的 形 式记录 整个抽样 过程,分别在你单位 成品仓库的 检验合格区/货架/原料仓 库/加工制 作间进行抽 样和封 样时 拍照,最后 完成封样 的 样品和 你方代表 一起合影 拍照 等。请您理解 和配合。”A.7 购样用语范 例:“本次抽 样由我们 支付所抽 样 品的费 用,需要你 处开具相 关的发票,抬头客 户名称请 填写 单位,按照所 抽取样品 的名称、型号规 格、数量和 单价列出 明细,收款人 名字需填 写完整并 盖上财 务章或者 公章。”DB 3202/T 1056 20231 1B B附 录 B(规 范性)食品 安全抽样 检验抽样 单食品 安全抽样 检验抽样 单(非网 络)见表 B.1,食 品安全抽 样检验抽 样 单(网 络)见表 B.2。表 B.1 食品 安全抽样 检验抽样 单(非网 络)抽 样 单 编 号:任 务 来 源任 务 类 别 监 督 抽 检 风 险 监 测 评 价 性 抽 检被 抽 样 单 位信 息单 位 名 称单 位 地 址如 证 照 与 许 可 证 不 一 致,以 许 可 证 为 准区 域 类 型 景 点 城 市 乡 镇 学 校 周 边 其 他()经 营 许 可 证 号 生 产 许 可 证 号 法 人 代 表 联 系 人营 业 执 照 号/社 会 信 用 代 码 联 系 电 话抽 样 地 点生 产 环 节:原 辅 料 库 生 产 线 半 成 品 库 成 品 库(待 检 区 已 检 区)其 他()流 通 环 节:农 贸 市 场 菜 市 场 批 发 市 场 商 场 超 市 小 食 杂 店 其 他()餐 饮 环 节:餐 馆(特 大 型 餐 馆 大 型 餐 馆 中 型 餐 馆 小 型 餐 馆)食 堂(机 关 食 堂 学 校 托 幼 食 堂 企 事 业 单 位 食 堂 建 筑 工 地 食 堂)小 吃 店 快 餐 店 饮 品 店 集 体 用 餐 配 送 单 位 中 央 厨 房 其 他()样 品 信 息样 品 名 称 商 标 条 形 码样 品 类 型 食 用 农 产 品 工 业 加 工 食 品 餐 饮 加 工 食 品 食 品 添 加 剂 食 品 相 关 产 品 其 他()样 品 来 源 加 工 自 制 委 托 生 产 外 购 其 他()样 品 属 性 普 通 食 品 特 殊 食 品 节 令 食 品 重 大 活 动 保 障 食 品 其 他()生 产 日 期 购 进 日 期 加 工 日 期 检 疫 日 期执 行 标 准 技 术 文 件 样 品 批 号 规 格 型 号质 量 等 级 保 质 期 单 价抽 样 基 数 抽 样 数 量 备 样 数 量抽 样 方 式 无 菌 抽 样 非 无 菌 抽 样 是 否 进 口 是 否 原 产 地包 装 分 类 预 包 装 非 定 量 包 装 无 包 装储 存 条 件 常 温 冷 藏 冷 冻 避 光 密 闭 阴 凉 通 风 干 燥 其 他()(标 称)生产 者 信 息生 产 者 名 称生 产 者 地 址生 产 许 可 证 号 联 系 电 话(标 称)第三 方 企 业 信息企 业 名 称企 业 地 址企 业 性 质 委 托 代 理 经 销 进 口 其 他()企 业 许 可 证 号 联 系 电 话抽 样 单 位信 息单 位 名 称 地 址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备 注被 抽 样 单 位 对 抽 样 程 序、过 程、封 样 状 态 及 上 述 内 容 无 异 议被 抽 样 单 位 签 名(盖 章):年 月 日抽 样 人(签 名):抽 样 单 位(盖 章):市 场 监 管 人 员(签 名):年 月 日此 单 一 式 五 联。第 一 联 交 组 织 抽 样 检 验 的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部 门;第 二 联 交 承 检 机 构;第 三 联 交(标 称)生 产 者或 境 内 代 理 商;第 四 联 抽 样 单 位 留 存;第 五 联 交 被 抽 样 单 位。DB320 2/T 1056 20231 2表 B.2 食品 安全抽样 检验抽样 单(网络)抽 样 单 编 号:任 务 来 源 任 务 类 别 监 督 抽 检 风 险 监 测 评 价 性 抽 检网 络 食 品交 易 第 三方 平 台 提供 者 信 息平 台 名 称 营 业 执 照 号/社 会 信 用 代 码平 台 网 址 电 信 业 务 经 营 许 可 证平 台 地 址 法 人 代 表被 抽 样 单 位信 息(入 网经 营 者 信息)单 位 名 称单 位 地 址 如 证 照 与 许 可 证 不 一 致,以 许 可 证 为 准网 店 商 铺 名 称样 品 网 址 经 营 许 可 证 号 生 产 许 可 证 号联 系 人营 业 执 照 号/社 会 信 用 代 码 联 系 电 话抽 样 地 点 流 通 环 节:网 购 餐 饮 环 节:外 卖 餐 饮样品信息样 品 名 称 商 标 订 单 编 号样 品 类 型 食 用 农 产 品 工 业 加 工 食 品 餐 饮 加 工 食 品 食 品 添 加 剂 食 品 相 关 产 品 其 他()样 品 来 源 加 工 自 制 委 托 生 产 外 购 其 他()样 品 属 性 普 通 食 品 特 殊 食 品 节 令 食 品 重 大 活 动 保 障 食品 其 他()生 产 日 期 加 工 日 期 保 质 期 样 品 批 号执 行 标 准 技 术 文 件 质 量 等 级 规 格 型 号抽 样 数 量 备 样 数 量抽 样 方 式 无 菌 抽 样 非 无 菌 抽 样条 形 码 单 价是 否 进 口 是 否 原 产 地包 装 分 类 预 包 装 非 定 量包 装 无 包 装储 存 条 件 常 温 冷 藏 冷 冻 避 光 密 闭 阴凉 通 风 干 燥 其 他()(标 称)生产 者 信 息生 产 者 名 称生 产 者 地 址生 产 许 可 证 号 联 系 电 话(标 称)第三 方 企 业 信息企 业 名 称企 业 地 址企 业性 质 委 托 代 理 经 销 进 口 其 他企 业 许 可 证 号 联 系 电 话抽 样 单 位信 息单 位 名 称 地 址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备 注抽 样 人(签 名):抽 样 单 位(盖 章):年 月 日DB 3202/T 1056 20231 3C C附 录 C(资 料性)食品 安全抽样 检验抽样 单填 报要 求C.1 食品 安全抽样 检验抽样 单填报要 求C.1.1 应使 用规定的 食品安 全抽样检 验抽样单,详细 完整记 录 抽样信息。抽样文 书应字迹 工 整、清楚,容易 辨认,不得 随意更改。如需 要更改信 息应当采 用杠改方 式,并由 被抽样单 位签字或 盖章确认。C.1.2 抽样 单上被抽 样单位名 称应严格 按照营业 执照或其 他相关法 定资质 证 书填写。被抽样单 位地 址按照 被抽样单 位的实际 地址填写,若在 批发市场、农贸 市场等经 营单位抽 样时,应记 录被抽样 单位摊位号。被抽 样单位名 称、地址 与营业执 照或其他 相关法 定 资质证书 上名称、地址 不一致时,应在 抽样单备注栏 中注明。抽取 食用农产 品时应记 录被抽 样 食用农产 品销售者 的名称或 者姓名、社会 信用代码 或者身份证 号码、联 系电话、住所。C.1.3 抽样 单上样品 名称应按 照食品标 示信息填 写。若无 标示的,可根据被 抽样单位 提供的食 品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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