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滑雪场等级划分与评定DB22/T 461-2014.pdf
ICS 03.200 A 12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4612014 代替 DB22/T 461-2008旅游滑雪场等级划分与评定 Demarcation and evaluation of ski resort 2014-12-11发布 2014-12-30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 4612014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22/T 461-2008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本标准与DB22/T 461-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突发事件”和“应急预案”两个术语和定义;增加了对旅游滑雪场建设提出了标准要求。对客运架空索道、客运拖牵索道设计和安装、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都明确规范了执行标准。增加了“安全管理体系”,对安全保障、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制度、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及演练、持续改进和信息发布等都给出明确要求;增加了“服务质量体系”,对服务基本原则、员工仪容仪表、举止言行都给出了规范性要求;增加了“为转移经营风险,旅游经营单位应参保公共责任类的保险”的表述;本标准由吉林省旅游局提出。本标准由吉林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旅游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晓君、蔡跃玲、朱勇、赵红石、刘明一、冯志佰、王勇。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22/T 461-2008。DB22/T 4612014 1 旅游滑雪场等级划分与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滑雪场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基本条件、划分及标志、总则、服务质量体系、安全管理体系、保险和旅游滑雪场等级划分。本标准适用于室外旅游滑雪场的等级划分与评定。筹建旅游滑雪场的经营单位也可参考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8408 游乐设施安全规范 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12352 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 GB 19079.6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6部分:滑雪场所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9401 客运拖牵索道技术规范 LB/T 011 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旅游滑雪场 ski resort 为旅游者提供以滑雪为主要活动项目的娱乐、健身、度假和购物等服务的场所。3.2 雪具 ski tools 滑雪使用的必备器具(包括滑雪板、滑雪鞋、脱离器和滑雪杖等)。3.3 突发事件 emergency DB22/T 4612014 2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3.4 应急预案 contingency plan 面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其几个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系统;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系统;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4 基本条件 应符合GB 19079.6的要求。5 划分及标志 5.1 用 S 的数量和滑雪的图案构成旅游滑雪场标志。5.2 旅游滑雪场划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 SSSSS、SSSS、SSS、SS、S 级。S 的数量越多,表示滑雪场的等级越高。6 总则 6.1 客运架空索道、客运拖牵索道设计和安装应符合 GB 12352和 GB/T 19401 的规定,游乐设施的安装应符合 GB 8408 的规定。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运行。6.2 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应符合 LB/T 011 的要求,并与旅游滑雪场等级标准相匹配。6.3 各等级划分的基本条件见附录 A,应逐项达标。6.4 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应急预案应作为划分与评定的必备条件。6.5 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指定机构组织评定工作。省级评定机构负责 SSSSS、SSSS 级的评定工作:市州负责 SSS 级的评定和 SSSSS、SSSS 级的初审、上报工作;县市负责 SS、S 级的评定和 SSS 级的初审、上报工作。旅游滑雪场等级标准的复核工作由原评定机构负责,每年一次。上级评定机构可对复核情况进行抽查。评定机构应按照本标准和附录 A 进行复核。对于严重降低或复核认定达不到本标准的旅游滑雪场,按以下办法处理:a)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限期停业整改(整改期 3 至6 个月,验收符合标准后方可继续运营)、取消旅游滑雪场等级的处理,并向社会公布。b)凡在一年内接到警告通知书三次以上(含三次)或通报批评两次以上(含二次)的单位取消其旅游滑雪场的等级,并向社会公布。6.6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所属等级将被立即取消,相应等级标志不能继续使用并由评定机构收回。6.7 凡取消旅游滑雪场等级的单位,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恢复或重新评定;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7 服务质量体系 DB22/T 4612014 3 7.1 服务基本原则 7.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宾客合法权益。7.1.2 对宾客礼貌、热情、亲切、友好,一视同仁。7.1.3 不损害民族尊严,尊重宾客的信仰和风俗习惯。7.2 服务基本要求 7.2.1 仪容仪表 7.2.1.1 端庄、大方、整洁、规范。7.2.1.2 着工装,佩工牌上岗。7.2.1.3 表情自然、亲切、热情适度,提倡微笑服务。7.2.2 言行举止 7.2.2.1 语言文明、简洁、清晰,符合礼仪规范。7.2.2.2 有职业风范,主动服务,站、坐、行姿符合各岗位的规范与要求。7.2.2.3 对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释,不推诿应付。8 安全管理体系 8.1 安全保障 8.1.1 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信息畅通的安全管理机构。8.1.2 设有救护站(点)、配备设备、药品、专职医护人员及救护组。8.1.3 雪场雪道应分段设置监控系统及应急救援电话提示牌。8.1.4 根据雪道面积配备足够的巡道救护员,危险区至少设置一名定点救护员。8.1.5 雪场场地各岗位工作人员应配备对讲系统,与救护组随时保持通讯畅通。8.1.6 在滑雪道及游人集中区域设有广播,定时播放滑雪安全须知。8.2 安全制度 8.2.1 在醒目位置设有“雪场导览图”、“滑雪办理流程”、“滑雪安全须知”等提示牌。除中英文外,还需有其他主要客源市场语言文字。主要内容包括滑雪者的年龄规定、身体健康情况规定、酒后限制规定等。8.2.2 应在服务中心显著位置提供当日天气、风力、风向情况。有条件的经营场所配设单色户内或户外“LED”显示屏。8.2.3 遵守客运索道使用安全规范,做好上、中、下站台安全管理及安全防护,严禁超员、超载、超速。8.2.4 客运索道、客运拖牵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每日投入使用前,应对其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8.2.5 在明显位置悬挂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8.2.6 每日运营前由分管安全领导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8.2.7 监控室应有专人值班,随时了解整个滑雪场的动态,及时制止个别滑雪者的不安全行为。8.2.8 遇有 3 级以上大风、能见度低于 50 m 或超出索道安全管理规范等任何一种恶劣天气条件下,索道停止运行,封闭雪道,停止滑雪活动。DB22/T 4612014 4 8.2.9 雪场各岗位工作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考核通过后上岗,特种岗位应持证上岗。8.2.10 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及维修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8.2.11 有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安全救护、治安保卫制度。8.3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8.3.1 应急预案 8.3.1.1 建立滑雪事故、消防、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8.3.1.2 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8.3.1.3 及时启动救援机制,有效开展救援行动。8.3.2 安全教育 8.3.2.1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8.3.2.2 所有员工都要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流程,掌握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8.3.2.3 安全教育包括新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和全体员工的持续性安全教育。新员工及换岗员工应在完成相应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8.3.3 安全管理 8.3.3.1 防盗等设施齐全、完好、有效,有专职保安人员,人数符合需要;8.3.3.2 建立滑雪场电子监控系统,对滑雪道及主要服务区域实施全程监控;8.3.3.3 巡道救护员应保证对全部雪道常态巡护;8.3.3.4 滑雪道施行功能区划分,并设有安全防护网、防撞墙及明显的隔离标志;8.3.3.5 在醒目位置设立“滑雪者安全守则”、“雪道条件及适应技术等级”等标志。8.3.4 应急预案演练 8.3.4.1 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事故和各项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8.3.4.2 应急演练每个雪季至少一次,并做好演练科目及参演人员等情况的详细记录。8.4 持续改进 8.4.1 结合安全管理目标和日常安全管理监督,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8.4.2 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应总结事故发生原因,分析应对措施和事后处理是否得当,提出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改进措施,督促改进措施的落实,并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8.5 信息发布 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对媒体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应事先征得公安、旅游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9 保险 9.1 滑雪属高风险旅游项目,为转移经营风险,旅游经营单位应参保公共责任类的保险。9.2 应提醒旅游者购买或代旅游者购买特定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活动费中已包含特定意外伤害保险的,应作相应说明。9.3 应为在职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购买工伤保险。DB22/T 4612014 5 10 旅游滑雪场等级划分 10.1 SSSSS级 10.1.1 雪场设备及设施基本条件 10.1.1.1 雪道 a)总长度应大于 20000 m(不含越野雪道);设有适合高、中、初级滑雪者雪道;b)有两条长度达到 2800 m以上的高级雪道,平均坡度达到 15度23 度;c)有两条长度达到 2000 m以上的中级雪道,平均坡度达到 12度18 度;d)初级滑雪道宽度应不小于 60 m,平均坡度 10 度15 度;e)应有不同类型的高、中、初、儿童、单板雪道;f)滑雪道平整无障碍物;g)初级滑雪道的停止区长度应不小于 60 m;h)滑雪道压实后雪量厚度不少于 30 cm。10.1.1.2 滑雪具 a)数量大于5000 套,品牌滑雪板占有量达到80%以上。脱离器必须通过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b)性能良好,安全可靠。10.1.1.3 索道 a)至少有 2 条脱挂式箱式索道;b)至少有 1 条吊椅索道;c)有拖牵索道;d)索道配置合理,运输能力充分满足需要;e)索道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应符合 GB 12352的要求。10.1.1.4 造雪系统 a)应有造雪供水系统;b)有足够的水源;c)应有 15 台以上造雪机。10.1.1.5 压雪机 a)应有 4 台以上压雪机;b)工作性能良好。10.1.1.6 雪道照明设备 a)雪道配有照明系统;b)照明设备先进,灯光柔和;c)亮度应满足夜间滑雪需求。10.1.1.7 滑雪场救护 a)有 12 台以上专用雪地救护摩托、对讲机和雪地救护拖船,有救护直升机降落场地;DB22/T 4612014 6 b)有专职救护医生和救护车辆;c)有救护站;d)有必需的救护药品和设备。10.1.1.8 滑雪场安全防护 a)滑雪场危险地段应设有牢固、可靠的防护网、保护垫;b)危险区域应设有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电话提示牌;c)有雪道安全巡逻人员,并设有安全监控系统。10.1.1.9 滑雪技术指导员 a)有不同级别的滑雪技术指导员,并持证上岗;b)设置滑雪技术指导员专区并公示滑雪技术指导员相关信息;c)滑雪技术指导员统一着装,标识明显;d)滑雪技术指导员人数满足需要,并设有外语滑雪技术指导员。10.1.1.10 滑雪具维护及存放 a)应有滑雪板修理设备和场所,有专业修理人员;b)应有滑雪鞋烘干设备;c)应有专设的滑雪板存放设备、区域、存放架;10.1.1.11 雪道养护 a)制定雪道养护标准;b)配备专职养护人员;c)每天对滑雪道压雪。10.1.2 旅游交通 a)进出便捷,抵达公路全部为水泥或沥青路面;b)有公交专线或应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c)有专用停车场,面积不低于 20000 m2,布局合理,场地平整;d)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大小车辆分类存放;e)冬季应及时清雪;f)内部交通布局合理。10.1.3 辅助项目 a)各种标识、标志美观醒目;b)文字准确规范,有中英文对照,应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c)有外语滑雪宣传资料,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制作精美;d)设有外语咨询、投诉服务等多功能的滑雪接待中心或雪具大厅;e)应有12项以上娱雪活动项目;f)有不小于8 m2滑雪场全景图。10.1.4 卫生 a)环境整洁;DB22/T 4612014 7 b)公共场所应符合 GB 9664 的规定;c)有水冲或生态厕所,建筑造型、色彩及格调与环境协调;d)垃圾箱、桶数量充足、标识明显、位置得当、与环境相协调,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有处理措施;e)餐饮服务安全卫生,应配备消毒设备;f)出租雪服应定期消毒,出租雪鞋应提供一次性卫生袜子。10.1.5 通讯 g)能接收移动电话,信号清晰;h)在滑雪道及游人集中区域设有广播。10.1.6 购物 a)有两处以上的购物场所;b)提供生活用品、体育用品和本地区特色的旅游商品和纪念品,明码标价,无欺诈行为;c)商场管理有序,经营者佩戴胸卡,无尾随兜售或强买强卖等行为。10.1.7 综合管理与服务 a)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b)交通、卫生、环保、旅游服务、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备、有效;c)应有独特的产品和质量形象,有企业标识并广泛运用;d)交通安全、保卫、环保等各项业务培训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实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e)设有受理投诉的人员、电话和信箱,游客投诉处理及时,有完整的记录;f)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以应符合 GB/T 10001.1 和国际雪联(FIS)的规定,设置规范、醒目,位置合理;g)提供休息设施,有热饮区域和服务;h)有残疾人设施。能为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提供特殊服务;i)提供雪服、雪具、护具出租服务,对出租雪具、雪服进行洗涤和消毒;j)提供上网服务和天气预报;k)公布咨询、投诉、救援电话,有移动电话充电服务;l)在醒目位置设置各种雪道、索道分布图;m)提供存车服务;n)提供会员、团队、散客分别使用的通道;o)应有住宿服务;p)应有VIP 服务;q)提供更衣场所和物品存放服务;r)山上应设置休息场所;s)能用三种以上外语提供服务。10.1.8 接待设施 滑雪场应有三星级以上星级饭店或功能齐全的度假酒店。应有同时接待1000 人就餐的条件和能力;10.1.9 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 a)空气质量应达到 GB 3095-2012 中规定的一级标准;DB22/T 4612014 8 b)噪声质量应达到 GB 3096-2008 中规定的 0 类标准;c)地面水环境质量应符合 GB 3838 中的规定;d)有环境保护规划,建设项目经过环评;e)滑雪场周边形成优美的天际轮廓线;f)滑雪场建筑布局合理,建筑造型与环境协调,有效维护景观氛围;10.1.10 接待规模 一个雪季接待旅游滑雪人次在15万以上。10.2 SSSS 级 10.2.1 旅游雪场设备及设施基本条件 10.2.1.1 雪道 a)总长度应大于 15000 m(不含越野雪道),设有适合高、中、初级滑雪者雪道;b)单道长度至少一条大于 2000 m;c)初级滑雪道宽度不小于 60 m,平均坡度 8 度12 度;d)应有不同类型的高、中、初、儿童、单板雪道;e)滑雪道平整无障碍物;f)初级滑雪道的停止区长度不小于 60 m;g)滑雪道压实后雪量厚度不少于 30 cm。10.2.1.2 滑雪具 a)数量大于 2000 套;品牌滑雪板占有量达到 50%以上,脱离器应通过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b)性能良好,安全可靠。10.2.1.3 索道 a)至少有一条脱挂式箱式索道;,b)高、中级滑雪道有吊椅索道;c)有脱牵索道;d)索道配置合理,运输能力充分满足需要;e)索道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应符合国家 GB 12352 的要求。10.2.1.4 造雪系统 a)应有造雪供水系统;b)有足够的水源;c)应有 10 台以上造雪机。10.2.1.5 压雪机 a)应有 3 台以上压雪机;b)工作性能良好。10.2.1.6 雪道照明设备 a)雪道配有照明系统;DB22/T 4612014 9 b)照明设备先进,灯光柔和;c)亮度应满足夜间滑雪需求。10.2.1.7 滑雪场救护 a)有 8 台以上专用雪地救护摩托、对讲机和雪地救护拖船;b)应专职救护医生和专用救护车辆;c)有救护站;d)有必需的救护药品和设备;e)有滑雪道安全巡逻人员,并设有安全监控系统。10.2.1.8 滑雪场安全防护 a)滑雪场危险地段应设有牢固、可靠的防护网、保护垫;b)危险区域应设有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电话提示牌。10.2.1.9 滑雪技术指导员 a)有不同级别的滑雪技术指导员,并持证上岗;b)设置滑雪技术指导员区并公示滑雪技术指导员相关信息;c)滑雪技术指导员统一着装,标志明显;d)滑雪技术指导员人数满足需要,有外语滑雪技术指导员。10.2.1.10 滑雪具维护及存放 a)应有滑雪板修理设备和场所,有专业修理人员;b)应有滑雪鞋烘干设备;c)应有专设的雪板存放设备、区域、存放架;10.2.1.11 雪道养护 a)制定雪道养护标准;b)配备专职养护人员;c)每天对滑雪道压雪。10.2.2 旅游交通 a)进出便捷,抵达公路全部为水泥或沥青路面;b)有公交专线或应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c)有专用停车场,面积不低于 10000 m2,布局合理,场地平整;d)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大小车辆分类存放;e)冬季对道路、停车场应及时清雪。10.2.3 辅助项目 a)各种标识、标志美观醒目、文字准确规范,有中英文对照,应符合 GB/T 10001.1 规定;b)有滑雪宣传资料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制作精美;c)设有咨询、投诉、服务等多功能的滑雪接待中心或雪具大厅;d)应有 10 种以上娱雪活动项目;e)有不小于 8 m2的滑雪场全景图。DB22/T 4612014 10 10.2.4 卫生 a)环境整洁;b)公共场所应达到 GB 9664 的规定;c)有水冲或生态厕所,数量能满足需要,建筑造型、色彩及格调与环境协调;d)垃圾箱、桶数量充足、标识明显、位置得当、与环境相协调,垃圾及时清扫。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有处理措施;e)餐饮服务安全卫生,配备消毒设备;f)出租雪服应定期消毒,出租雪鞋应提供一次性卫生袜子。10.2.5 通讯 a)能接收移动电话信号,信号清晰;b)在滑雪道和游人集中区域有广播。10.2.6 购物 a)有较大的购物场所;b)提供生活用品、体育用品和本地区特色的旅游商品和纪念品,明码标价,无欺诈行为;c)商场管理有序,经营者佩戴胸卡,无尾随兜售或强买强卖行为。10.2.7 综合管理与服务 a)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b)交通、卫生、环保、旅游服务、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备、有效;c)有独特的产品和质量形象,有企业标识并广泛运用;d)交通安全、保卫、环保等各项业务培训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实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e)设有受理投诉的人员、电话和信箱,游客投诉处理及时,有完整的记录;f)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符合 GB/T 10001.1 和国际雪联(FIS)的规定,设置规范、醒目,位置合理;g)提供休息设施,有热饮区域和服务;h)有残疾人设施。能为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提供特殊服务;i)提供雪服、雪具、护具出租服务;j)提供上网服务、天气预报;k)公布咨询、投诉、救援电话,有移动电话充电服务;l)在醒目位置设置各种雪道、索道分布图;m)提供存车服务;n)提供会员、团队、散客分别使用的通道;o)提供住宿服务;p)提供 VIP 服务;q)山上设置休息设施;r)能用二种以上外语提供服务。10.2.8 接待设施 滑雪场应有三星级以上酒店或功能齐全的度假酒店。应有同时接待600人就餐的条件和能力;DB22/T 4612014 11 10.2.9 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 a)空气质量应达到 GB 3095-2012 中规定的一级标准;b)噪声质量应达到 GB 3096-2008 中规定的 0 类标准;c)地面水环境质量应符合 GB 3838 的规定;10.2.10 接待规模 一个滑雪季接待旅游滑雪者人次在12万以上。10.3 SSS级 10.3.1 滑雪场设备及设施基本条件 10.3.1.1 雪道 a)总长度应大于 5000 m(不含越野雪道),设有适合高、中、初级滑雪者雪道;b)单道长度至少一条大于 1500 m;c)初级滑雪道平均宽度应不小于 60 m,平均坡度 6度10 度;d)应有不同类型的高、中、初、儿童、单板雪道;e)雪道平整无障碍物;f)初级滑雪道的停止区长度不少于 40 m;g)滑雪道雪量压实后不少于 20 cm。10.3.1.2 滑雪具 a)数量大于 1500 套,脱离器应通过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b)性能良好,安全可靠。10.3.1.3 索道 a)至少有两条吊椅索道;b)有脱牵索道;c)索道配置合理,运输能力满足需要;d)索道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应符合 GB 12352的要求。10.3.1.4 造雪系统 a)应有造雪供水系统;b)有足够的水源;c)应有 6 台以上造雪机。10.3.1.5 压雪机 a)至少有 2 台压雪机;b)工作性能良好。10.3.1.6 雪道照明设备 a)雪道配有照明系统;b)照明设备先进,灯光柔和;DB22/T 4612014 12 c)亮度应满足夜间滑雪需求。10.3.1.7 雪场救护 a)有 6 台以上专用雪地救护摩托、对讲机和雪地救护拖船;b)有专职救护医生和车辆;c)设有救护站;d)有必需的救护药品和设备;e)有滑雪道安全巡逻人员。10.3.1.8 雪场安全防护 a)滑雪道危险地段应设有牢固、可靠的防护网、保护垫;b)危险区域应设有安全警示标志及应急救援电话提示牌。10.3.1.9 滑雪技术指导员 a)滑雪技术指导员应持证上岗;b)设置滑雪技术指导员专区,公布滑雪技术指导员相关信息;c)统一着装,标志明显;d)滑雪技术指导员人数满足需要,有外语滑雪技术指导员。10.3.1.10 滑雪具维护及存放 a)应有滑雪板修理设备和场所,有专业修理人员;b)应有滑雪鞋烘干设备;c)应有专用的滑雪具存放设备、区域、存放架。10.3.1.11 滑雪道养护 a)制定雪道养护标准;b)配备专职养护人员。c)每天对滑雪道压雪。10.3.2 旅游交通 a)进出便捷,抵达公路全部为水泥或沥青路面;b)有公交专线或旅游专线交通工具;c)有专用停车场,面积不小于 6000 m2,场地平整;d)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大小车辆分类存放;e)冬季对道路、停车场及时清雪。10.3.3 辅助项目 a)各种标识美观醒目、文字准确规范,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 GB/T 10001.1 有关规定,有中英文对照;b)有滑雪宣传资料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制作精美;c)设有咨询、投诉、接待服务等多功能的接待中心或雪具大厅;d)有 8 种以上娱雪项目;e)有不小于 8 m2的全景图。DB22/T 4612014 13 10.3.4 卫生 a)环境整洁;b)公共场所达到国家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应符合 GB 9664的规定;c)有水冲或生态厕所,数量能满足需要,建筑造型、色彩及格调与环境协调;d)垃圾箱(桶)数量充足、标识明显、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有处理措施;e)餐饮服务安全卫生,配备消毒设备;f)出租雪服应定期消毒,出租雪鞋应提供一次性卫生袜子;10.3.5 通讯 g)能接受移动电话信号,信号清晰;h)在滑雪道和游人集中场所设有广播。10.3.6 购物 a)有较大的购物场所;b)提供生活、体育用品和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旅游商品和纪念品;c)明码标价,无欺诈行为;d)管理有序,经营者佩戴胸卡,无尾随兜售或强买强卖行为。10.3.7 综合管理与服务 a)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统一着装,配备合理;b)交通、卫生、环保、旅游滑雪服务、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备、有效;c)应有独特的产品形象和质量形象,有企业标识并广泛运用;d)交通安全、保卫、环保等各项业务培训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80%以上;e)设有受理投诉的人员、电话和信箱,游客投诉处理及时、记录完整;f)公共信息图形应符号 GB/T 10001.1 和国际雪联(FIS)的规定,设置规范、醒目,位置合理;g)设有休息设施,位置合理,数量充足;h)能为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提供特殊服务;i)提供雪具、雪服、护具出租服务;j)在醒目位置设置各类雪道、索道分布图;k)提供上网服务和天气预报;l)公布咨询、投诉、救援电话,有移动电话充电服务;m)提供存车服务;n)有会员、团队、散客分别使用的通道;o)提供住宿服务;p)提供 VIP 服务;q)能用外语提供服务。10.3.8 接待设施 滑雪场应有二星级以上星级饭店或度假酒店。应有同时接待300 人就餐的条件和能力;10.3.9 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 DB22/T 4612014 14 a)空气质量达到 GB 3095-2012 中规定的一级标准;b)噪声质量达到 GB 3096-2008 中规定的 0 类标准;c)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 GB 3838 中的规定;10.3.10 接待规模 一个雪季接待旅游滑雪者人次在10万以上。10.4 SS 级 10.4.1 滑雪场设备及设施基本条件 10.4.1.1 滑雪道 a)总长度应大于 2000 m(不含越野雪道);b)单道长度至少一条大于 1000m;c)初级滑雪道平均宽度应不小于 60 m,平均坡度5度8 度;d)有中、初级滑雪道;e)滑雪道平整无障碍物;f)初级滑雪道停止区长度不少于 40m;g)滑雪道压实后雪量厚度不少于 20cm。10.4.1.2 滑雪具 a)数量大于 500 套,脱离器应通过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b)性能良好,安全可靠。10.4.1.3 索道 a)有拖牵式索道;b)性能良好,运输能力满足需要;c)无安全隐患;应符合 GB 12352 的要求。10.4.1.4 造雪机 有3 台以上造雪机。10.4.1.5 压雪机 a)有压雪机;b)工作性能良好。10.4.1.6 滑雪场救护 a)有 2 台以上救护摩托、救护担架和对讲机;b)应有救护人员;c)有救护站;d)有必需的救护药品和设备;e)有安全巡视人员。10.4.1.7 滑雪场安全防护 DB22/T 4612014 15 a)危险地段应设有牢固、可靠的防护网、垫;b)危险区域应设有安全警示标志及应急救援电话提示牌。10.4.1.8 滑雪技术指导员 a)滑雪技术指导员应持证上岗;b)设立滑雪技术指导员专区,公布滑雪技术指导员相关信息;c)统一着装,标志明显;d)人数满足需要。10.4.1.9 滑雪具存放 应有专用的滑雪具存放区域。10.4.1.10 滑雪道养护 a)有滑雪道养护人员;b)每天对滑雪道压雪;c)滑雪道有养护措施。10.4.2 旅游交通 a)可进入性良好,有水泥、沥青或沙石路面;b)有专用停车场,面积在 3000 m2以上,场地平整;c)大小车辆分类存放;d)冬季对雪场道路、停车场及时清雪。10.4.3 辅助项目 a)各种标识规范醒目、文字准确,符合 GB/T 10001.1 规定;b)有滑雪宣传资料;c)设有咨询、投诉、接待服务的滑雪大厅;d)有 6 种以上娱雪项目。10.4.4 卫生 a)环境整洁;b)公共场所达到国家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4 的规定;c)有水冲厕所,数量能满足需要;d)垃圾箱(桶)数量充足、位置合理、标识明显、与环境相协调。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有处理措施;e)餐饮服务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规定,配备消毒设备;f)出租雪鞋应提供一次性卫生袜子。10.4.5 通讯 a)能接收移动电话信号;信号清晰;b)有广播。10.4.6 旅游购物 DB22/T 4612014 16 a)设有购物场所;b)有生活用品和本地区的旅游商品;c)明码标价,无欺诈行为;d)管理有序,经营者佩戴胸卡,无尾随兜售或强买强卖现象。10.4.7 综合管理与服务 a)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统一着装;b)建立卫生、旅游服务、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管理制度,并有效的贯彻执行;c)有产品形象和质量形象;d)交通安全、保卫、环保等业务培训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实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 50%以上;e)设有受理投诉的人员、电话和信箱,游客投诉处理及时、有完整的记录;f)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设置规范、醒目,并符合 GB/T 10001.1的规定;g)有游客休息设施,位置合理,数量充足;h)能为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提供特殊服务;i)提供当日天气预报;j)提供雪具、雪服、护具出租服务;k)在醒目位置设置各类雪道、索道分布图;l)公布咨询、投诉、救援电话。10.4.8 接待设施 应有同时接待200 人就餐的条件和能力.10.4.9 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 a)空气质量达到 GB 3095-2012 中规定的一级标准;b)噪声质量达到 GB 3096-2008 中规定的 0 类标准;c)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 GB 3838 中的规定;10.4.10 接待规模 一个雪季接待旅游滑雪者1万人次以上。10.5 S级 10.5.1 滑雪场设备及设施基本条件 10.5.1.1 滑雪道 a)总长度应大于 1000 m(不含越野雪道);b)初级滑雪道平均宽度应不小于 60 m;平均坡度 4 度6 度;c)滑雪道平整无障碍物;d)初级滑雪道停止区长度不少于 40 m;e)滑雪道压实后雪量厚度不少于 20 cm。10.5.1.2 雪具 a)数量大于 100 套,脱离器应通过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DB22/T 4612014 17 b)性能良好,安全可靠。10.5.1.3 索道 a)应有拖牵式索道;b)运输能力基本满足游客需要;c)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应符合国家 GB 12352的要求。10.5.1.4 造雪机 有2台以上造雪机。10.5.1.5 压雪机 a)有压雪机;b)工作性能良好。10.5.1.6 雪场救护 a)有 2 台以上救护摩托、救护担架和对讲机;b)有救护人员;c)有救护站;d)有必需的救护药品和设备;e)有安全巡视人员。10.5.1.7 雪场安全防护 a)危险地段应设有牢固、可靠的安全网、垫;b)危险区域应设有安全警示标志及应急救援电话提示牌。10.5.1.8 滑雪技术指导员 a)滑雪技术指导员应持证上岗;b)设立滑雪技术指导员专区,公布滑雪技术指导员相关信息;c)统一着装,标志明显;d)人数满足需要。10.5.1.9 滑雪具存放 应有专用的滑雪具存放区域。10.5.1.10 滑雪道养护 a)有滑雪道养护人员;b)每天对滑雪道压雪;c)滑雪道有养护措施。10.5.2 旅游交通 a)交通便捷,路面平坦,有水泥和沥青路面;b)有专用停车场,面积在 1500 m2以上,场地平整;c)对道路和停车场及时清雪。DB22/T 4612014 18 10.5.3 辅助项目 a)各种标识醒目、规范,应符合 GB/T 10001.1 规定;b)有滑雪宣传资料;c)有咨询、投诉、接待服务功能的雪具大厅;d)有娱雪项目。10.5.4 卫生 a)环境整洁;b)公共场所达到国家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4 的规定;c)有水冲厕所,数量能满足需要;d)垃圾箱(桶)数量充足、标识明显、与环境相协调,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有处理措施;e)餐饮服务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规定,配备消毒设备。10.5.5 通讯 a)能接收移动电话信号,信号清晰;b)有广播。10.5.6 旅游购物 a)设有购物场所;b)有旅游商品和纪念品;c)明码标价,无欺诈行为;d)管理有序,经营者佩戴胸卡,无尾随兜售或强买强卖现象。10.5.7 综合管理与服务 a)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统一着装;b)有卫生、旅游滑雪服务、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c)有良好的产品形象和质量形象;d)人员培训上岗,培训率达到 30%以上;e)设有受理投诉的人员、电话和信箱,游客投诉处理及时、记录完整;f)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设置规范、醒目,符合国家标准 GB/T 10001.1 的有关规定;g)有休息设施,位置合理,数量充足;h)能为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提供特殊服务;i)提供雪具出租服务;j)在醒目的位置设置雪道、索道分布图。10.5.8 接待设施 应有同时接待100人就餐的条件和能力。10.5.9 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 a)空气质量达到 GB 3095-2012 中规定的一级标准;b)噪声质量达到 GB 3096-2008 中规定的 0 类标准;c)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 GB 3838 中的规定;DB22/T 4612014 19 10.5.10 接待规模 一个雪季接待旅游滑雪者在5000 人次以上。DB22/T 4612014 20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计分说明 A.1 计分说明 A.1.1 满分为1000分。A.1.2 各等级应得的最低分数线为:SSSSS级950分,SSSS级850分,SSS级750分,SS级650分,S级550分。A.2 评分标准 旅游滑雪场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见表A.1.表A.1 旅游滑雪场等级划分与评定打分表 序号 评定项目 各大项分值 各分项分值 各小项分值 各小项计分 申请单位计分 市州评定机构计分省旅游评定机构计分 1 雪场设施及基本条件 510 1.1 雪板雪道 100 1.1.1 雪道总长度 20 25000m以上 20 18000-20000m 15 10000-18000m 10 5000-10000m 7 1000-5000m 5 500m以上 2 1.1.2 单道长度 10 2000m以上 10 1000-2000m 8 500-1000m 5 300m以上 2 1.1.3 平均坡度 10 15-30度 10 10-15度 7 8-10度 3 1.1.4 雪板雪道停止区20m以上 10 1.1.5 高级雪道 10 2条以上 10 1条 5 DB22/T 4612014 21 表A.1(续)序号 评定项目 各大项分值 各分项分值 各小项分值 各小项计分 申请单位计分 市州评定机构计分省旅游评定机构计分 1.1.6 中级雪道 10 2条以上 10 1 条 5 1.1.7 初级雪道 10 2条以上 10 1 条 5 1.1.8 雪圈、雪橇雪道 10 1.1.8.1 雪圈、雪橇雪道总长度 90m以上 3 80m以上 1 1.1.8.2 平均坡度 12度以上 3 10度以上 2 8度以上 1 1.1.8.3 雪圈、雪橇雪道条数 8条以上 3 6条以上 2 4条以上 1 1.1.8.4 雪圈、雪橇雪道停止区10米上 1 1.1.9 各类雪道布局合理,形成网络 10 1.2 雪具 50 1.2.1 滑雪板数量 30 5000套以上 30 1000套以上 20 500套以上 10 300套以上 5 1.2.2 滑雪圈数量 20 200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