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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饭店温泉设施与服务规范DB11/T 1216-2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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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饭店温泉设施与服务规范DB11/T 1216-2015.pdf

ICS 03.200 A12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11/T 1216 2015 旅游饭店温泉设施与服务规范 Lodging industry service specification hot spring hotel 2015-07-08发布 2015-11-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T 1206 2015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原则.2 5 温泉水质要求.2 6 卫生要求.2 7 温泉区标识.3 8 服务设施.3 9 餐饮服务.4 10 安全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11 服务要求.5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温泉采水口处温泉水质要求.6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沐浴温泉水质要求.8 DB11/T 1206 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正宇、于德斌、冯冬明、孙 健、乔剑平、王洪声、李 辉、穆洁华、王 静、于 平、潘小平、游 景军、王萌萌、居 强、马博洋。DB11/T 1206 2015 III 引 言 旅游 饭店中 的温泉,已成为我国 旅游 饭店业一项重 要的服务 内容,为了 提 高 旅游 饭店 温泉设施 与 服务质 量,更好地为宾客 服务,特制 定本标准。DB11/T 1206 2015 1 旅游饭店温泉设施与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 旅游 饭店 温泉水资 源利 用、设施 与 服务的质 量 要求。本标准 适 用于旅游 饭店中 的 各种类型 的温泉设施 与 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件 对 于本文件的 应 用 是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 的 版 本 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有 的 修改 单)适 用于本文件。GB 9663 旅 店业 卫生标准 GB 9665 公共 浴 室 卫生标准 GB 9667 游 泳场所 卫生标准 GB/T 10001.2 标 志 用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2 部分:旅游设施 与 服务 符号 GB/T 11615 地 热 资 源地 质 勘查 规范 GB/T 14308-2010 旅游 饭店 星级 的 划 分与 评 定 GB/T 18204.25 公共场所 空气 中 氨测 定 方法 GB/T 18204.26 公共场所 空气 中 甲醛测 定 方法 LB/T 016 2011 温泉 企 业 服务质 量 等级划 分与 评 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 适 用于本文件。3.1 旅游饭店 tourist hotel 以间(套)夜 为 时间 单位出 租 客 房,以住宿 服务 为 主,并提 供商 务、会 议、休闲、度假相 应 服务的住宿 设施,按 不 同习惯 可 能也被称 为宾 馆、酒 店、旅 馆、旅 社、宾 舍、度假村、俱乐 部、大 厦、中 心等。GB/T 14308-2010,定义 3 3.2 温泉 hot spring 从 地下 自然涌 出 或 人 工钻井取得且 水温 25,并 含 有对 人 体 健 康 有 益 的 微 量 元素 的 矿 水。LB/T 016 2011,定义 3.1 3.3 温泉服务 hot spring service DB11/T 1206 2015 2 以 温泉(含矿物蒸气、矿物泥或冷 泉)为 载体,以 沐浴、泡汤 和 健 康理疗 为 主,提 供参 与、体验 和感悟 温泉 养 生文 化 的 相关产品,达到休闲、疗养及度假等目 的的服务。LB/T 016 2011,定义 3.4 4 基本原则 4.1 温泉水 开 采 应符 合 GB/T 11615标准,由 具 有 资质的单位出 具 地 热流体 质 量 评 价报告 和 地 热开 发 环境影响 评 价报告。4.2 温泉设施设 备、服务 项 目 和 运行管 理 应符 合 国 家现行 的 有 关法 律 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4.3 应 依据 可 持续 发展的原则合 理 利 用温泉水资 源。4.4 提 供 的温泉设施 与 服务 应符 合 国 家 相关 安全标准。4.5 提 供 的温泉设施 与 服务 应符 合 国 家 相关 卫生标准。5 温泉水质要求 5.1 温泉水质 以 旅游 饭店 经营者获 得 使 用 权后,所 提 交 的温泉水质 检 验 报告(成分与 含 量)为 依据。5.2 温泉采水口水质要求 见 附录 A。5.3 在 温泉水的 加 温 与 降 温 过程,不应 加入非 温泉水。5.4 在 不改 变天 然 温泉水的 成分 和 含 量 的前提 下,饭店可 采用 自然 降 温 或热 交换 的 方 式 对 温泉水 进行 处 理。5.5 除 适 用的 消毒剂外,不应 加入 化 学 添加剂。5.6 应对 温泉水 源 进行长 期 动态监 测(监 测 内容应包括 水位、水质、水 量、水温 等),定 期对 监 测 内容 进行科 学 分 析 并 将监 测取得 的 数据(水质 方 面 内容)公 示。5.7 在 不改 变 泉质的 情况 下,宜 对 温泉水 进行循环使 用。5.8 温泉水用于旅游 饭店 服务 项 目时,与 游 客 接触 的沐浴温泉水质要求 符 合附录 B。5.9 温泉 池 水 每 日必 须经循环净 化 消毒装置 处 理,根据 水质 选择 不 同 的 消毒 方法 和 消毒剂,使 用 氯消 毒 应 避免 与 温泉 成分 冲突,沐浴温泉水游 离余氯持续保持在 0.3-0.4mg/L之 间(参 照 GB 9667),同时保证 水质 符 合附录 B中 的附 表 B.1。5.10 旅游 饭店 的质 检 部 门 应 每天 对室内 外 公共 温泉 池 的水质 进行观察 和 检 测,并实 行记 录 备案 制 度。6 卫生要求 6.1 温泉场所空气要求 6.1.1 服务 场所 空气 中 的温 度、湿 度、风速、一 氧 化 碳、二氧 化 碳、甲醛、可 吸入颗粒 物、细菌总 数 以及 噪 声、照 度、新 风 量 等 应符 合 GB9663、GB9665中 相 应 的卫生要求;检 验方法 按 GB/T18204.25中 相应 指 标的 方法 执 行。6.1.2 室内 空气 符 合 国 家 相关法 律 法 规要求。6.1.3 服务 场所应 具 备 良 好 的 通 风 设施(新 风、排 风、除湿 等),排 气 口 应 设 置在 主 导 风 向;如 使 用集 中 通 风 空 调,应符 合卫生 部 门 的 相关 规定。6.2 卫生管理要求 6.2.1 服务 场所 的 宾客 用 品,应符 合卫生 部 门 相关 规定 所 规定的 公共场所 用 品 卫生标准的要求。DB11/T 1206 2015 3 6.2.2 浴 池池 壁摸菌,应符 合卫生 部 门 相关 规定 所 规定的 与 皮肤 接触 的 其 他 用 品 类 的要求,检 验方法 按 照 GB/T18204.26执 行。6.2.3 整 体 环境 清 洁,无异味,并定 期 消毒,建立 卫生 责任 制 度 和 检 查 制 度,制 定 防灭“四害”措 施。6.2.4 更 衣 室地 面 无积 水,通 风 良 好,定 期对 衣 物 柜 及 其 它 用 具 进行 清洗、消毒,客 用 品(浴 巾、浴服、拖鞋 等)保证 一客一 换,清洗 消毒 按 GB9663的规定 执 行。6.2.5 通往 沐浴区 走道 门 前,应 设 强制 通 过式 浸脚 消毒池(池长 度 不小 于 2m,宽 度 应与 走道 相同,深度 不小 于 20cm),池 水 余氯 含 量应 保持 5-10ml/L,须 4小 时 更 换 一 次。员 工 通道 须 设 置消毒 毯。6.2.6 沐浴区 应 保持 地 面 清 洁、卫生、无积 水。6.2.7 浴 池使 用 期 间 要 保持 浴 池 溢 流 状 态,定 期 清洗 浴 池、换 水。6.2.8 严禁传染病、精神病患 者 及 饮 酒 过 量 者、携带宠 物 者进入 沐浴、温泉区。6.2.9 客 房或 者 SPA的 独立 泡 池 应 每 客 换 水,并 对 泡 池进行 常 规 消毒。6.2.10 浴区 四壁 及 天 顶 应 用 无 毒、耐腐、耐 热、防潮、防 水 材 料。天 顶 应有 相 应 措 施,防止 水 蒸 汽结 露。浴区 地 面 应 防渗、防滑、无 毒、耐酸、耐碱,便 于 清 洁 消毒 和 污 水 排放,地 面 坡 度 应不小 于 2%,地 面 最 低 处 应 设 置 地 漏,地 漏 设 有 篦盖。6.2.11 废弃 物 存放 容 器 应 密闭 加 盖,便 于 清 理。6.2.12 应制 定 预防传染 性 疾 病传 播、一 氧 化 碳 中 毒 等 健 康 危 害 事 件 工 作 预 案。7 温泉区标识 7.1 在 沐浴 接 待 区 入 口 应有 规范的标识 牌,制 作美 观、字迹 清 晰,包括 服务 项 目 介绍、池 区 分 布、水 质、沐浴 禁 忌、安全 须 知 和 不 良 反 应 处 理等 信息。7.2 入 口 显著 处设 置 有 关 温泉 分 布、水温、pH值、保 健 功效 等 简介。7.3 在 具 有特 殊功 能 池 区,设 有 水质、物理 特 征,离 子名 称 与 功效 等 说 明 牌,位 置 明 显、字迹 清 晰、美 观 大 方,符 合 GB/T 10001.2 的要求。7.4 温泉区标识 应 该呈 现动态 指 示 特 征。7.5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设 置 应 该 合 理,符 合 相关 规定。7.6 应有中 英两 种 文 字 标识 牌。8 服务设施 8.1 沐浴区 8.1.1 应 根据接 待 能 力 分 设 相 应 规 模 的 男、女淋 浴 间。8.1.2 配 置 洗 发水、护 发 素、沐浴 露、香皂 等 洗 浴用 品。8.1.3 地 面 防 水处 理 完 好,地 面 排 水 通 畅,具 有 防滑 功 能;配 备 防滑拖鞋。8.1.4 配 有 钟 表,具 备 方 便 客 人 查 看 时间 的设施。8.1.5 配 置 饮水 机,免 费 供 客 人饮用。8.2 更衣区 8.2.1 应 根据接 待 能 力 分 设 相 应 规 模 的 男、女 更 衣 室,提 供 密闭 的 更 衣柜,配 置 衣 架、鞋 架 等 设施。8.2.2 设 有 贵 重 物品 和 一 般 物品 保管 处。8.2.3 应 配 置 宾客更 衣 座椅。DB11/T 1206 2015 4 8.2.4 更 衣 室 出口处设 置 适量 梳妆台、吹 风 机、护 肤 霜 等 用 品,供 客 人 使 用;梳妆台 有一 定 私 密 性,有 充足 照明。8.3 休息区 8.3.1 宜 设 置 适 合 不 同 客 人 需 求的 休 息 区。8.3.2 休 息 区 无异味、无 灰尘、无噪 音。8.3.3 提 供 适量 的 座椅,光线 适 宜,利 于 宾客 休 息。8.3.4 提 供 宾客 观 看 的 电视。8.3.5 可 播 放 背 景 音 乐,声 音 适 度,不 能 妨碍 客 人 之 间 的 交 谈。8.3.6 配 置 饮水 机,免 费 供 客 人饮用。8.4 按摩区 8.4.1 提 供 配 套 的 保 健 按 摩 室、美 容室、床、椅 等 设施。8.4.2 在入 口处 可 咨询 疗 程 介绍 和按 摩师、美 容 师简介。8.4.3 按 摩 室、美 容室 等 场所应 安全、舒 适、宁 静。8.4.4 按 摩、美 容 使 用的 保 养 用 品 须经过 安全 捡 验,符 合 相关 标准规定。8.5 商品区 8.5.1 备 有泳 衣、泳 裤、泳 帽 等 沐浴用 品 出 售。8.5.2 提 供 符 合卫生标准规定的饮料、小 食 品等。8.6 公共卫生间 8.6.1 公共 区 域 应 设 有 男女 公共 卫生 间,应有 残疾 人 专 用 厕 位 及相 应 设施,无异味、无污 渍,环境 良 好。8.6.2 配 有 半身镜、洗 手盆、洗 手液 或 香皂、烘手机 或 擦 手 纸。8.6.3 设 有 抽 水 恭桶、污 物 桶、卫生 纸,设施 完 好。8.7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8.7.1 应 定 期对 保 暖、通 风、冷热 水 供 应 和 清洗、消毒 等 设 备进行检 查。8.7.2 空 调通 风 系统 运行 安全、良 好,通 风须 符 合 相关 卫生标准,对 空气 处 理 机 的 关 键 部 位、冷 却 水、冷 凝 水 等 设 备 应 经 常 进行消毒。8.7.3 及时 维 护,确 保 设 备 设施处于 良 好 状 态,并 做 好 维 修 记 录。8.7.4 维 护 人员 对 温泉区 域 设施设 备 要 每天 巡 查,发 现 故障 和 隐 患,及时 检 修 解决。8.7.5 及时 上 报、处 理达到 报 废 标准的设施设 备,及时 更新、杜绝隐 患。8.7.6 计算 机 系统 的 维 护、保 养,要 严 格 按照 有 关 规定 进行,确 保 无 误。9 餐饮服务 9.1 餐 厅 卫生要求 符 合 国 家 相关法 律 法 规要求。9.2 提 供 健 康 餐饮,安全、绿色、营 养 均衡。9.3 餐 厅 设 有 咨询台,服务人员 根据 宾客 需 要,提 供 咨询 服务。也 可 设 置 用餐 导 示 牌,供 客 人 选择。9.4 尊 重客 人 宗教 信 仰、民族 风 俗 习惯。DB11/T 1206 2015 5 10 安全要求 10.1 制 定 消 防、防 暴雨、防 雷 电、医 疗 救 护、治 安 事 件、食 品 卫生 等 应 急 预 案,定 期 开 展 演练。10.2 消 防 设施 符 合 国 家消 防 安全 法 律、法 规 及相关 规定、要求。保证 设施 完 好、有 效。10.3 制 定设施安全 使 用 管 理 制 度,严 格 执 行,保 障 宾客 人 身、财 产 安全。10.4 备 有应 急 供 电 系统,在 主要 通道 和出 入 口设 置 应 急 照明设施。10.5 配 置 应 急 通 讯 设 备、广 播 设 备,保证 宾客 紧急呼叫 及时 应 答,及时 做 出 快 速、有 效 处 理。10.6 温泉、SPA场所 照明 灯 具,需 安 装 安全 防 护 罩,桑拿 房 应 安 装 防 爆灯 具,使 用安全 电 压。10.7 温泉 建 筑 物 内应 设 置 两 个 以 上 安全出口,保证 畅 通无 阻,标 志 明 显,配 有 疏散 指 示 标 志 等。10.8 各种客 用 品及 设 备、设施 等,应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标准要求并 经 相关 部 门检 验 合 格。10.9 提 供 24小 时 安 保 服务,公共 区 域配 有中 央 安全 监 控系统 及相 应 设施、设 备。10.10 温泉 池 底、池 边、池 角、台 阶 等 固 定设施安全、完 好,池 边 装 上 下 扶 手。10.11 温泉 高 温区 域 应 配 有 温 度 提 示、标识 及 其 他 相关 安全 防 范 措 施。10.12 专 业 设 备、设施 维 护 保 养 应 由 取得相关 资质 证 书 的员 工 操 作、使 用。10.13 对宾客 交 付 保管 的 行 李 物品,严 格 检 验,如 发 现 易燃、易爆、有 毒 或 其 它 违 禁 物品,应 及时 报 告 并按规定 进行 妥善 处 置。11 服务要求 11.1 服务人员 应 统 一 着 工 装、佩戴 工 牌 上岗。11.2 服务人员 站、坐、行 姿 符 合 岗 位规范、要求。11.3 应 使 用文明服务 敬 语,根据 服务 对 象、场 合 不 同,主 动使 用 招呼、询 问、称 呼、道 歉、道 别 等 规范用语。11.4 根据 具体 情况宜 配 备 具 备外 语 能 力 的服务人员。11.5 服务人员 应 熟悉 有 关 温泉和 SPA卫生 常 识,掌握 消毒 方法,能 按 季节 温 差 和 场所 要求,适 当 调 节室 温、水温。11.6 熟 练 掌握 清 理 柜(橱)、座 位、打扫 卫生、洗 刷 消毒 饮 具、浴 具等 技 能,。11.7 服务人员 应 明 确 饭店、温泉 建 筑 内 疏散 路 线,熟 练 掌握 安全 门 开 闭 程 序,保 障 逃 生 通道 畅 通无 阻,保 障 客 人安全。11.8 设 置 医 务 室。掌握 宾客 洗 浴安全的 有 关 知 识和 防 范 措 施,能 正 确 处 理 宾客 沐浴“晕 池”等 突 发 事件。11.9 专 业 服务人员 应 熟 练 掌握 按 摩、中 医 保 健、健 身、水 疗等相关 专 业 知 识、技 能,并 持 有 从 业 资 格证 书。11.10 设 有宾客 投诉 处 理 机 构。公 布 投诉受 理 部 门 电 话。及时、妥善 处 理 投诉,建立 完 整 的 投诉档 案;涉 及法 律 问 题 的,依 照 法 律程 序 处 理。DB11/T 1206 2015 6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温泉采水口处温泉水质要求 表 A.1 感官指标及 其限值 指 标 限 值 色 度/度 15 混浊 度/NIU 5 气 味 根据 不 同 的泉质 类型 而 定 表 A.2 特征 性指标及 其限值 指 标 限 值 pH 7.0-8.5 溶 解 性 总 固 体/(mg/L)200-400 碳 酸 氢盐(以 HCO3计)/(mg/L)110-250 偏硅 酸(以 H2SiO3计)/(mg/L)66-120 氟 化物(以 F-计)/(mg/L)5-15 钠(Na)/(mg/L)40-65 氡(Rn)/(Bq/L)60-140 表 A.3 非特征 性指标及 其限值 DB11/T 1206 2015 7 指 标 限 值 氰 化物(以 CN-计)/(mg/L)0.2 汞(Hg)/(mg/L)0.0001 砷(As)/(mg/L)0.05 铅(Pb)/(mg/L)0.05 镉(Cb)/(mg/L)0.005 滴滴涕/(mg/L)1.0 六六六/(mg/L)0.06 四 氯 化 碳/(mg/L)0.002 挥 发性 酚 类(以 苯酚 计)/(mg/L)0.005 防 离 子 合 成 洗 涤 剂/(mg/L)0.2 DB11/T 1206 2015 8 A B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沐浴温泉水质要求 B.1 温泉浴 池 水质卫生标准 项 目 标 准 值 温 度,0C 浴 池 43.0 沐 足 池 45.0 pH值 5.8-9.0 尿 素,mg/L 3.5 菌 落 总 数,CFU/mL 1000 大 肠 菌 群,CFU/L 18 嗜肺 军 团 菌 不 得 检 出 B.2 检验样 本采 集 方 案 经营 规 模(泡 点)/场所 抽 取 样 本 量/个 10点 以 下 2-4 10点-50点 6-8 51点-100点 8-12 101点 以 上 12-20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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