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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呼吸道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管理规范DB45/T 2783-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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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呼吸道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管理规范DB45/T 2783-2023.pdf

ICS 11.020 CCS C 05 45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地方标准 DB45/T 2783 2023 重大呼吸 道传染 病定 点收治医 院管理 规范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designated hospitals for high-priority respiratory infectious diseases 2023-12-26 发布 2024-02-01 实施 广西 壮族 自治区 市场监 督管理 局 发 布 DB45/T 2783 2023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 义.2 4 机构管理.2 基本要 求.2 4.1 组织保 障.3 4.2 科室设 置.3 4.3 管理制 度.3 4.4 工作方 案.4 4.5 工作流 程.4 4.6 安全管 理.4 4.7 5 门急诊管 理.4 院区出 入口.4 5.1 门急诊.5 5.2 发热门 诊.5 5.3 6 隔离病区 管理.5 病区设 置.5 6.1 工作人 员管理.6 6.2 患者管 理.7 6.3 诊疗管 理.7 6.4 7 医院感染 管理.7 组织管 理.7 7.1 感染防 控措施.7 7.2 人员培 训.8 7.3 8 后勤保障.8 物资保 障.8 8.1 设施设 备维护.8 8.2 9 疫情信息 上报.9 10 信息化 管理.9 附录 A(资料 性)重大呼吸 道传染病 定点收治 医院 设备清单.10 附录 B(资料 性)重大呼吸 道传染病 定点收治 医院 防疫物资清 单.11 参考文献.12 DB45/T 2783 2023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 标准化 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 件的结构 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 件的某些 内容可能 涉及专利。本文件 的发 布机构不承 担识别专 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 西壮族自 治区卫生 健康委员 会提出并 宣贯。本文件由广 西卫生标 准化技术 委员会归 口。本文件起草 单位:广 西壮族自 治区人民 医院(广 西医 学科学院)。本文件主要 起草人:尹东、钟晓刚、戴丽英、吕新新、欧莉梅、路 文盛、黄 崇彧、唐耘天、区家茵、范雪娇、黄秋华、李夏珀、王武、黄 世源、谭德 军、黄悦昌、曾维平、韦平、赵翔、杨建 荣、黎君 君、傅桂芬、马 刚、李敏、伍秋霞、梁治平、张国、吕向 劼、黄定贵、熊滨、廖晴川。DB45/T 2783 2023 1 重大呼吸 道传染 病定点 收治医 院管 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 了重大呼 吸道传染 病定点收 治医院管 理涉 及的术语和 定义,规 定了医院 的机构管 理、门急诊管理、隔离病区 管理、医 院感染管 理、后勤 保障、疫情信息 上报和信 息化管理 的要求。本文件适用 于广西壮 族自治区 行政区域 内重大呼 吸道 传染病定点 收治医院 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 文件 下列文件中 的内容通 过文中的 规范性引 用而构成 本文 件必不可少 的条款。其中,注日 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 应的版本 适用于本 文件;不 注日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本(包括所有 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GB 2894 安 全标志及 其使用导 则 GB 3096 声 环境质量 标准 GB 5749 生 活饮用水 卫生标准 GB 13495.1 消防安 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T 15566.1 公共 信息导向 系统 设 置原则与 要求 第1部分:总则 GB/T 15566.6 公共 信息导向 系统 设 置原则与 要求 第6部分:医疗场所 GB 15982 医院消毒 卫生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 设施卫生 规范 GB 18466 医疗机构 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T 18883 室内空 气质量标 准 GB 19193 疫源地消 毒总则 GB/T 20271 信息安 全技术 信息系统 通用安全 技术 要求 GB/T 31458 医院安 全技术防 范系统要 求 GB/T 35428 医院负 压隔离病 房环境控 制要求 GB 39707 医疗废物 处理处置 污染控制 标准 GB/T 40248 人员密 集场所消 防安全管 理 GB 50016 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2018 年版)GB 50763 无障碍设 计规范 GB 50849 传染病医 院建筑设 计规范 HJ 421 医 疗废物专 用包装袋、容器和 警示标志 标准 HJ 2029 医 院污水处 理工程技 术规范 WS 308 医 疗机构消 防安全管 理 WS/T 311 医院隔离 技术标准 WS/T 312 医院感染 监测标准 WS/T 313 医务人员 手卫生规 范 WS/T 367 医疗机构 消毒技术 规范 WS/T 368 医院空气 净化管理 规范 DB45/T 2783 2023 2 WS 394 公 共场所集 中空调通 风系统卫 生规范 WS/T 395 公共场所 集中空调 通风系统 卫生学评 价规 范 WS/T 396 公共场所 集中空调 通风系统 清洗消毒 规范 WS 434 医 院电力系 统运行管 理 WS 444(所 有部分)医疗机 构患者活 动场所及 坐卧 设施安全要 求 WS/T 508 医院医用 织物洗涤 消毒技术 规范 WS/T 511 经空气传 播疾病医 院感染预 防与控制 规范 WS/T 512 医疗机构 环境表面 清洁与消 毒管理规 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 定义适用 于本文件。3.1 重大呼吸道 传染病 high-priority respiratory infectious diseases 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 境卫生检 疫法 和 中华人 民共 和国传染病 防治法 中规定的 检疫传染 病、甲类或乙类按 照甲类管 理的、国 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 或国 家质检总局 要求的以 及新发的,受到世 界卫生组 织高度关注的 严重威胁 人类健康 和生命安 全的传染 性呼 吸道疾病。如:人 感染高致 病性禽流 感、严重急 性呼吸综合征(SARS)、肺鼠疫、新型冠 状病毒感 染(COVID-19)等。来源:SN/T 3890.1 2014,3.1,有修 改 3.2 定点收治医 院 designated hospitals 发生重大呼 吸 道传染 病疫情,政府指定 的集中收 治重 大呼吸道传 染病患者 的医院。4 机构 管理 基本要求 4.1 4.1.1 医院建筑设 计布局合 理、分区 明确,应 符合 GB 50016、GB 50763 和 GB 50849 的规 定。4.1.2 服务设施齐 全,应考 虑老、弱、孕、残 障人士等 特殊 人群需求,应符合 WS 444(所 有部分)的规定。4.1.3 医疗场所应 环境整洁,应符合GB 15982、WS/T 367 和WS/T 512 的规 定。声环 境应符合GB 3096相应功能区 分类的规 定。4.1.4 医院设有清晰醒 目的标志 标识,机构 周边、机构 内交 叉廊道等处设置 导向标志。标志标识 应符合GB/T 15566.1 和 GB/T 15566.6 的规 定。4.1.5 医院空调通 风系统管 理应符合 WS 394、WS/T 395 和 WS/T 396 的规定,室内温 度适宜,通风良好,空气质 量应符合GB/T 18883 的规定。4.1.6 医院电力系 统运行管 理应符合WS 434 的 规定。4.1.7 医院生活饮 用水应符 合 GB 5749 的规定,二次供 水设 施应符合 GB 17051 的 规定。4.1.8 医院污水处 理设施应 符合 HJ 2029 的规 定,医院 水污 染物排放应 符合 GB 18466 的规 定。4.1.9 医疗废物的处置 和管理见 医疗废物 管理条例 医 疗卫生机构医疗 废物管理 办法,并 应符合GB 39707 的规定。DB45/T 2783 2023 3 组织 保障 4.2 4.2.1 管理组织 4.2.1.1 应成立定点收治 工作领导小 组,在各 市、县(市、区)疫情防控领导 小组指导 下,贯彻落 实疫情防控工 作任务。4.2.1.2 工作领导小组宜 下设综合协 调组、医 务组、护理 组、感控组、后勤保 障组、信 息管理组、资产管理组,明确职责,分工协 作。4.2.2 医疗救治专 家组 4.2.2.1 应成立医疗救治 专家组,负 责医疗救 治指导工作。宜 由呼吸内科、感 染性疾病 科或重症医 学科专家担任 组长,相 关临床科 室(应包 含心理科、中 医科及康复 医学科)、医技科 室及职能 科室负责 人担任组员。4.2.2.2 应设临床会 诊专家组,由呼吸 内科、感 染性疾病 科、儿 科及重症医 学科等相 关专科专 家组成,负责日常会 诊工作。科室设置 4.3 定点收治医 院科室设 置包括但 不限于:临床科室:急诊科、内科、外 科、妇产 科、儿科、五 官科、重症 医学科、麻醉科、中医科、精神科(心 理科)、康复医学 科、感染 性疾病科、预 防保健科等;医技科室:检验科、超声科、放射科、心电诊断 科、病理科、输 血科、药 剂科、手 术室等;职能科室:党政办公 室、人事 科、医务 部、护理 部、门诊部、财 务科、医 院感染管 理科、医保科、审计 科、信息 科、后勤 保障科等。管理制度 4.4 应制定疫情 防控 管理 相关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医疗质量与 安全管理 制度;护理质量与 安全管理 制度;疫情防控例 会制度;疫情报告制 度;医院感染管 理制度;医院感染病 例监测及 报告制度;医院感染聚 集暴发控 制制度;分级防护制 度;消毒隔离制 度;感控风险评 估制度;医院感染知 识教育培 训制度;医院感染防 控安全督 查制度;医疗废物及 医院污水 管理制度;医用织物管 理制度;工作人员闭 环管理制 度;工作人员健 康管理制 度。DB45/T 2783 2023 4 工作方案 4.5 应制定 疫情 防控相关 工作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定点收治医 院院区隔 离方案;医疗救治工 作方案;人员调配工 作方案;收治能力评 估方案;工作人员感 染性疾病 职业暴露 处置预案;抢救及生命 支持类设 备应急调 拨预案;隔离区域医 护人员/患 者突发事 件应急处 置预案。工作流程 4.6 应制定 疫情 防控相关 工作流程,包括但 不限于:重大呼吸道 传染病患 者病情评 估流程;重大呼吸道 传染病筛 查与诊断 工作流程;重大呼吸道 传染病病 例上报处 理流程;重大呼吸道 传染病患 者的出院 标准和流 程;重大呼吸道 传染病死 亡病例处 置工作流 程;重大呼吸道 传染病住 院病历管 理流程;重大呼吸道 传染病患 者收治工 作流程;重大呼吸道 传染病患 者心理干 预流程;隔离病区工 作流程;重大呼吸道 传染病患 者闭环转 运流程;防护用品穿 戴及脱卸 流程;疫源地终末 消毒流程。安全管理 4.7 4.7.1 医院应按照 诊疗规范 及操作规 程开展诊 疗工作,保障 医疗、护理 质量与安 全。4.7.2 应配备医院 安全技术 防范系统 及相关设 备仪器,并符 合 GB/T 31458 的规定。4.7.3 医院安全标 志应符合GB 2894 的规定,消防安全 标志 应符合 GB 13495.1 的 规定。4.7.4 医院应建立 各项突发 事件应急 处置预案,每年应 组织 至少 1 次应 急处理能 力培训和 演练,并 有记录。4.7.5 消防安全管 理应符合 GB/T 40248 和WS 308 的 规定。应建立火灾 应 急处置 预案,每 年组织至 少1 次消防安全 培训及 火灾应急 演练,并 有记录。4.7.6 医院应规范 开展感染 预防与控 制工作,医院感染 监测 管理应符合 WS/T 312 的规定。4.7.7 医院应设专人负 责负压空 调系统、供 氧系统、负 压吸 引系统、给排水 系统等设 施设备的定 期检测,保证设 施设备处 于正常运 行状态,发现故障 及时 排除。4.7.8 医院信息系 统安全应 符合 GB/T 20271 的 规定。5 门急诊管理 院区 出入口 5.1 5.1.1 患者出入口 与工作人 员出入口 应分开设 置。DB45/T 2783 2023 5 5.1.2 入口处设体温监 测点,对进 入医院人 员监测体温、督 促佩戴口罩。体 温 37.3 者应专人 带到发热门诊就 诊。门急诊 5.2 5.2.1 门急诊入口处应 设置预检 分诊点,标 识清晰醒目,配 备有防护物资、测温仪、手卫生设施、医疗废物桶等。5.2.2 应安排有专业能 力和经验 的医务人员 对所有进入 门急 诊区域人员进行 预检分诊,监测体温、询问呼吸道症 状和流行 病学史。5.2.3 落实首诊负 责制,门 诊医师应 对有发热、呼吸道 感染 症状的患者 进行流行 病学史问 诊。5.2.4 应设发热患者转 运专用路 线或通道,对于预检分 诊中 发现的发热患者 和不能排 除重大呼吸 道传染病的患者,应安排 专人按照 指定路线 引导至发 热门 诊。5.2.5 应设门诊呼 吸道标本 采样点,采样地点 通风良好,人 员流向合理。5.2.6 应在门急诊等区 域设置相 对独立的缓 冲区,用于 对流 行病学史不明确 或不能排 除重大呼吸 道传染病患者的 紧急救治。发热门诊 5.3 5.3.1 发热门诊应 设在院区 患者入口 及门诊、急诊 附近,应 为独立建筑,具备 独立出入 口,与门(急)诊及医院其 他区域间 应设置严 密的硬隔 离设施,不共 用通道,通 道之间不 交叉,人 流、物流、空气流 物理隔离。5.3.2 发热门诊内应设 置污染区 和清洁区,并在污染区 和清 洁区之间设置缓 冲间。各 区和通道出 入口应设有醒目标识。各区之 间有严密的 物理隔断,相互 无交叉。患者专 用通道、出入口设在 污染区一 端,医务人员专 用通道、出入口设 在清洁区 一端。5.3.3 发热门诊应 设置一定 数量的隔 离留观室。5.3.4 发热门诊的 设备配置 参见附录A 中的表A.1。5.3.5 发热门诊应配备 具有呼吸 道传染病或 感染性疾病 诊疗 经验的医务人员。发热门 诊医师应熟 练掌握相关疾病 流行病学 特点、诊断标准、鉴 别诊断要 点、治疗原 则,以 及医院感 染控制、消毒 隔离、个人防护和传染 病报告等 各项要求;发热门诊 护士应具 备 一定临床经 验,熟悉相关 疾病护 理要点,以及 传染病分诊、各 项护理操 作、医院 感染控制、消毒隔 离、个人防护等 各项要求。5.3.6 发热门诊应 24h 开诊,落实首 诊负责制。应对 就诊的 所有患者进 行相关呼 吸道病原 学及血液 检测,必要时进行 胸 部影像 学检查。发 现可疑病 例应立 即上报并组 织院内专 家组会诊,所有患者 在病原学检测结果反 馈前,均 应留观,不允许患 者自行离 院或 转院。对确 诊病例应 及时转隔 离病区治 疗。5.3.7 医护人员应 对发热门 诊患者及 陪护进行 个人防护、呼 吸道卫生的 健康宣教。6 隔离病区管 理 病区设置 6.1 6.1.1 隔离病区设计应 满足呼吸 道传染病防 控要求,应 为独 立病房楼,与周 围建筑或 公共活动场 所距离不小于 20 m,常 年处于下 风处。隔离病 区与非隔 离 病区不交叉、不共 用通道,应建 立人流、物流、空气流的物理 隔离。6.1.2 病房楼应有 出入院区 的独立通 道,病房 设置应符 合 WS/T 311 的规 定。6.1.3 病房楼内应设置 普通病房、重症隔离 病房,宜设 置医 学影像科、输血 科、检验 科、手术室 等医技科室,实 现闭环管 理。DB45/T 2783 2023 6 6.1.4 隔离病区的 设备配置 参见附录 A 中 的表 A.1,并配备 必要的药品、耗材、防护物资、消毒用 品和消毒器械。6.1.5 隔离病区应规范 设置“三 区两通道”,区分污染 区、潜在污染区和清 洁区,各 分区之间有 物理隔断,相互 无交叉;潜在污染 区至少设 置 2 个 缓冲间,分别为个 人防护用 品第一脱 卸间和第 二脱卸间,缓冲间房门 应彼此错 开,不宜正 面相对。应分 别设置 患者专用通 道、医务人员 专用通 道以及污 染物品的出口,各区 和通道出 入口设有 醒目 标识。6.1.6 隔离病区的 通风与空 气调节应 符合 GB 50849 及 以下 规定:有条件设置 负压隔离 病房的,负压隔离 病房环境 应符 合 GB/T 35428 的规定;无条件设置 负压病房 的,所有 病房窗户 应可开启,定 时通风换气;不具备负压 病房及自 然通风条 件的应使 用机械通 风;使用空气净 化消毒装 置应符合WS/T 368 的规定。6.1.7 隔离病区应 设置全域 视频监控 系统,实 现语音或 视频 双向通讯。工作人员管 理 6.2 6.2.1 人员 配备 6.2.1.1 隔离病区应配备 呼吸内科、感染性疾 病科、中医 科、康复科专科医师 和护士,宜配备精神 心理科医师和 呼吸治疗 师。根据 医技科室 设置配备 医技 工作人员。6.2.1.2 医师应持有医师 执业资格证 及执业证;护士应持 有护 士执业证;技师 应按岗位 要求持有相 应技术资格证、执业证 或上岗证。6.2.1.3 每个病区应 至少配备 1 名高 级职称及 2 名 中级职称 的 医师,配备 1 名中 级职称以 上的护士,重症病区护 士应经过 重症专科 培训。6.2.1.4 普通隔离病 区应达到 医护比 1:2.5,床护 比 1:1 的 要 求;重症隔离病 区应达到 医护比 1:3,床护比 1:6 的 要求。6.2.1.5 应按WS/T 312 的要求 配备专职 感控 人员。6.2.2 出入口管理 6.2.2.1 院内隔离区 出入口应 设专人24 h 值守,对进出人 员进 行身份核查,严防无关 人员进入 隔离区。6.2.2.2 隔离病区与 非隔离病 区不应共 用同一批 工作人员。宜 按人员类别,进行明 显标识,参考如下:持红色工作 牌为直接 或间接与 患者接触 的工作人 员,包括:医务、保洁、外勤、保 安、医疗废弃物处置 人员。应 穿戴工作 帽、医 用防护口 罩、护 目镜/防护面 罩、医 用防护服、手套、鞋套/靴套;持黄色工作 牌为不直 接接触患 者或医疗 废弃物的 人员,包括运送 药品、防 护和生活 用品以及在隔离病房 外部监控 仪器设备 的人员,应穿戴工 作帽、医用外科 口罩、工 作 服,必 要时加穿隔离衣、手 套、鞋套;持绿色工作 牌为只限 在隔离区 外活动的 人员,包 括行 政管理、后 勤保障有 关人员,应戴一次性医用外科 口罩。6.2.3 健康管理 6.2.3.1 进入隔离病 区的工作 人员应预 先进行健 康体检,宜接 种相关疫苗。在隔离 病区实施 闭环管理,每日进行健 康监测。6.2.3.2 进入隔离区 的工作人 员宜定期 轮换。返 岗前应按 疾病 最长潜伏期 或相关规 定进行隔 离观察。DB45/T 2783 2023 7 患者管理 6.3 6.3.1 隔离病房的 患者安置 及转运应 符合 WS/T 511 的 规定。6.3.2 疑似患者应 单人单间 隔离;同种 病原体感 染者可同 室 安置,床间距不 小于 1.2 m;不同病 原体感染者应分室 安置,不 宜同时使 用相同医 疗区域和 医疗 设备,不宜 共用同一 组医护人 员。6.3.3 患者按指定路线 进入隔离 病区。患者 病情允许时,应 戴医用外科口罩 或医用防 护口罩;接 受诊疗时非必要 不摘除口 罩;不影 响正常诊 疗的前提 下,应保持至少 1m 的社交 距离。6.3.4 患者应限制 在隔离病 房内,若 确需离开 隔离病房 或隔 离区域,应 采取相应 防控措施。6.3.5 隔离病区原则上 不探视、不陪护。对 于新生儿、精神 病等特殊患者的 陪护人员,应详细告 知陪护风险,签 署陪护知 情同意书,进行个 人防护培 训后,方可进入 隔离病房 陪护。陪 护期间应 做好个人 防护,每日进 行健康监 测。6.3.6 患者个人物 品应经消 毒处理后 方可带 离 隔离病区。6.3.7 患者转运应 使用专用 救护车,有条件可 使用负压 救护 车,转运车 辆使用后 应及时规 范消毒。6.3.8 应按照GB 19193 的要 求对患者 遗体进行 消毒处 理。诊疗管理 6.4 6.4.1 应按照患者 病情分别 收治到普 通隔离病 区与重症 隔离 病区。6.4.2 当隔离病区 达到收治 能力预警 线(床位 使用率达 到 80)时,应 及时上报。6.4.3 应按照重大 呼吸道传 染病相关 诊疗规范 及操作规 程开 展诊疗服务。6.4.4 宜成立心理 干预工作 小组,制 定心理干 预工作方 案。6.4.5 规范书写病历,特别要求 保证患者基 本信息、流 行病 学史完整采集,患者病情 变化及处理 措施应及时记录。病 历应有特 殊识别 标识,应能实 现分类 处理和存储。纸 质病历资 料应经 有效消毒 处理后方可带离隔离 病区。7 医院感染管 理 组织管理 7.1 7.1.1 应建立医院 感染管理 三级管理 体系,医 院主要负 责人 直接分管医 院感染防 控工作。7.1.2 应定期召开 感控专题 会议,至 少每周 1 次。7.1.3 医院感染管 理科应每 日向分管 院领导汇 报医院感 染防 控工作情况。7.1.4 应建立呼吸 道传染病 感染防控 预警机制,对医院 感染 聚集暴发事 件进行监 控。7.1.5 宜建立医院感染 防控质控 督导机制,成立由感控、医 务、护理、临床 等部门人 员组成的督 导队伍,制定督 查评估标 准。感染防控措 施 7.2 7.2.1 应实施标准预防,针对呼 吸道感染性 疾病的病原 学特 点和传播途径,采取飞沫 隔离、接触 隔离和空气隔离 等针对性 综合防控 措施。7.2.2 应根据暴露风险 和开展的 诊疗操作合 理使用个人 防护 用品,避免防护 不足或过 度防护。个 人防护用品的选 用和穿脱 应符合 WS/T 311 的 规定。7.2.3 医务人员手 卫生应符 合 WS/T 313 的规定。7.2.4 院区医疗器 械、器具、环境物 体表面、空气等的 清洁 与消毒 应符 合 WS/T 367、WS/T 368、WS/T 512 的规定。7.2.5 隔离病房的 患者出院、转院、死亡 或疫情结 束后,应 实施终末消 毒,按 照 GB 19193 的要求 进行DB45/T 2783 2023 8 消毒效果评 价。7.2.6 应定期进行医院 环境卫生 学监测,监 测项目包括 空气、治疗用水、消 毒剂、消 毒物品、物 体表面、医务人 员手等。7.2.7 工作人员发生职 业暴露应 立即按流程 进行紧急处 置,并报告病区负责 人及医院 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 科评估暴 露风险,指导下一 步处置及 观察 方案。高风 险暴露者 应按密切 接触者进 行隔离医 学观察,主动 开展健康 监测。7.2.8 隔离传染病患者 所产生的 垃圾均按照 感染性医疗 废物 处理,应使用双 层医疗废 物包装袋盛 装,分层封扎,标 识写明 传染病名 称或“特殊 病原体”,密 闭转运至医 院内医疗 废物暂存 处的指定 区域暂存。医疗废物专用包 装袋、容 器和警示标 志应符合 HJ 421 的规定。医疗 废物处理 处置污染控 制应符合 GB 39707 的规定。7.2.9 医院洗衣房 设置及医 用织物洗 涤消毒应 符合 GB 50849 及 WS/T 508 的规定。7.2.10 应加强对医 院污水消 毒处理工 作的监管。隔离病 房的 污水应与非 隔离病房 的污水分 流,经过 消毒后方可与 其他污水 合并处理。潜在污染 区、污染区 空调的冷凝 水应当分 区集中收 集,并采用 间接排水的方式排入 污废水系 统统一处 理。不应 将固体传 染性 废物、各种 化 学废液 倾倒排入 下水道。人员培训 7.3 7.3.1 医院所有工作人 员应经过 感染防控知 识和技能培 训,考核合格后方能 上岗。应 针对不同人 员岗位特点开展培训,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 手卫生、消 毒与 隔离、防护用品 穿脱、职 业暴露、医 疗废物处 置、疫情防控相 关文件等。7.3.2 进入隔离病区的 工作人员,应重点培 训个人防护 用品 穿脱、隔离病区 工作流程 路线、职业 暴露处置等。对 承担医疗 工作的医 务人员应 做好病例 诊治 等相关业务 培训。7.3.3 应定期开展 全员感染 防控知识 和技能培 训。8 后勤保障 物资保障 8.1 8.1.1 应设有专门的防 疫物资管 理部门,专 人负责防疫 物资 保管、发放、使 用管理等 工作。防疫 物资清单参见附 录 B 中的 表 B.1。8.1.2 应建立重大 呼吸道传 染病救治 药品清单,实行动 态管 理。8.1.3 防疫物资及 药品的储 备量宜满 足医疗机 构 30 天 满负 荷运转的需 求。8.1.4 应配备移动 通讯设备,如对讲 机、手机 等。设施设备维 护 8.2 8.2.1 设备巡查:抢救 及生命支 持类设备、治疗设备、检验 设备、放射设备、药房设 备、消毒设 备应每日巡查设 备使用情 况;基础 类设备、辅助设备 宜每 周巡查设备 使用情况。8.2.2 设备维保:抢救 及生命支 持类设备、治疗设备、检验 设备、放射设备、药房设 备、消毒设 备应按照设备说 明书,制 定设备维 护保养计 划。所有 设备 应定期开展 设备维护 保养工作。8.2.3 设备维修:设备 出现故障 时,工程师 对设备进行 维修,必要时联系设 备厂家给 予技术支持。抢救及生命支 持类设备 故障无法 及时修复 的,应启 动设 备应急调拨 预案。DB45/T 2783 2023 9 9 疫情信息上 报 应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 理的原则,按照报告的 时限、内容、程序和 方式,及 时准确上报 相关信 9.1 息,并做好 信息审核、订正工 作。应及时诊断 传染病,如实填报 传染病个 案信息,定期 对报告质量 进行分析 和通报。9.2 应对重症病 例、死亡 病例及特 殊病例进 行个案流 行病 学调查和信 息报告。9.3 10 信息化管理 应采用结构 化电子病 历,规范 病历记录 及病案管 理。10.1 宜建立医院 管理信息 系统(HIS)与检验 系统(LIS)、放射影像系统(PACS)等系统的 连接,实 10.2 现医院各系 统的互联 互通和数 据共享,开放数据 端口,确保数据 传输的准 确性。隔离病区的 床旁检查 设备应实 现数据实 时传输,医护 人员可通过 病区系统 查看检测 结果。10.3 隔离病房宜 设远程视 频会诊系 统,可通 过远程会 诊方 式与隔离区 外的专家 讨论沟通 诊疗方案。10.4 信息科工作 人员应确 保信息系 统稳定运 行及信息 保密 安全。工作 电脑安装 远程运维 工具,维 护人 10.5 员可通过网 络远程运 维处理。DB45/T 2783 2023 10 附录A(资料性)重大呼吸道 传染病定 点收治医 院设备清 单 重大呼吸道 传染 病定 点收治医 院设备清 单见表A.1。表A.1 重大呼吸道 传染病定 点收治医 院设备清 单 科室 设备 类别 设备 名称 发热 门诊 基础 类设 备 病床、转 运平 车、护理 车、仪器 车、治疗 车、抢救 车、输液 车、污 物车、氧气 设备、负 压吸 引设 备 抢救 及生 命支 持类 设备 输液 泵、注 射泵、电子 血压 计、电 子体 温计、血糖 仪、血 氧饱 和 度测 定仪、心电 监护 仪、心 电图 机、除颤 仪、无 创呼 吸机、心 肺复 苏仪 等(有条 件的可配 置气 管插 管、有创 呼吸 机、雾化 泵、负压 担架)检验 类设 备 病毒 核酸 快速 检测 设备、化学 发光 免疫 分析 仪、全 自动 生化 分 析仪、全自动血 细胞 分析 仪、全 自动 尿液 分析 仪、全 自动 尿沉 渣分 析仪、全自 动粪 便分析 仪、血 气分 析仪、生 物安 全柜 等(有条 件的 可配 置全 自动 血 凝分 析仪、特定 蛋白 分析 仪)放射 类设 备 独立的CT 药房 设备 24 h 自动 化药 房 辅助 设备 电脑、监控、电 话通 讯设 备、无 线传 输设 备、自动 挂号 缴费 机、口罩 售卖机和 污洗 设备 等 普通 隔离 病区 基础 类设 备 病床、转 运平 车、护理 车、仪器 车、治疗 车、抢救 车、输液 车、污 物车、氧气 设备、负 压吸 引设 备、雾化 泵等 抢救 及生 命支 持类 设备 输液 泵、注 射泵、电子 血压 计、电 子体 温计、血糖 仪、血 氧饱 和 度测 定仪、心电 监护 仪、心 电图 机、除颤 仪、心 肺复 苏仪、有 创呼 吸机、高流 量吸 氧仪、电动 吸引 器、可视 喉镜 等 重症 隔离 病区 基础 类设 备 吊塔、电 动病 床、专 用听 诊器、床旁 监护 仪、加压 袋、精 密注 射泵、输 液泵肠 内营 养泵、血 气机、心 电图 机、床旁 超声、简 易呼 吸球 囊、雾 化泵、排痰 机、压力 表、电动 吸引 器、医用 降温 毯、升温 仪、脉氧 夹 等 治疗 设备 高流 量湿 化氧 疗系 统、有 创呼 吸机、无 创呼 吸机、ECMO、支 气 管镜、可视喉镜 主动 脉内 球囊 反搏 泵、CRRT、空 气波 压力 治疗 仪/肢 体气 压治 疗仪、康复 训练 车等 监测 抢救 设备 PICCO、CO 模 块、急救 推车(药 柜)、除 颤监 护仪 转运 设备 转运 呼吸 机、转运 监护 仪等 消毒 设备 全自 动清 洗消 毒器、过 氧化 氢消 毒机、紫 外线 消毒 设备 DB45/T 2783 2023 11 附录B(资料性)重大呼吸道 传染病定 点收治医 院防疫物 资清单 重大呼吸道 传染病定 点收治医 院防疫物 资清单见 表B.1。表B.1 重大呼吸道 传染病定 点收治医 院防疫物 资清单 序号 类别 物品 名称 1 防护 类 医用 防护 服 医用 防护 口罩 医用 外科 口罩 隔离 衣 医用 护目 镜 防护 面屏 医用 帽 鞋套 灭菌 手套 乳胶 手套 动力 送风 过滤 式呼 吸防 护器 2 消毒 类 速干 手 消 毒剂 含氯 消毒 剂 75 乙醇 消毒 湿巾 DB45/T 2783 2023 12 参 考 文 献 1 国务院令 第376 号 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 应急条 例 2 国务院令 第380 号 医疗废物 管理条例 3 卫生部令 第17 号 中华人民 共和国传 染病防治 法实 施办法 4 卫生部令 第36 号 医疗卫生 机构医疗 废物管理 办法 5 环发2003 197号 医院污 水处理技 术指南 6 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80 号 关于印发发 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设置 管理规范 的通知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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