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南DB4407/T 108-2024.pdf
ICS 13.220 CCS C 80 4407 江门市地方标准 DB4407/T 108-2024 农村微型 消防站建 设指南 Guidelines for Rural Micro Volunteer Fire Stations 2024-04-18 发布 2024-04-28 实施 江门市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4407/T 108-2024 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江 门市 市场 监督 管理局 提出。本文件 由江 门市 消防 救援 支队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广东 省 江门市 质量 技术 监督 标准 与编码 所、台 山市 水步 镇 人民政 府、佛 山市 顺德区质量 技术 监督 标准 与编 码所。本文件 主要起 草人:何庭 辉、周 飞、卢 思施、海燕、谭伟 健、张 沛贤、韦涵 静、陈 金灿、林兆 华、卢炳合、夏 雪利、陈 仲捷。DB4407/T 108-2024 1 农 村微型 消防站建 设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农 村微 型消 防站建 设的 术语 和定 义、规范性 引用 文件、建 设原 则、建 设内 容、工 作 职责、值 守联 动、管理 训练、防火 巡查、消 防宣 传教 育和保 障机 制。本文件 适用 于江 门市 范围 内农村 微型 消防 站的 建设。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50039 农村 防火 规范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微型消 防站 micro volunteer fire station 依托农 村群防 群治/志愿 队 伍,配 备必要 的消 防器材,以实 现有效 处置 初起火 灾(单 位、场 所、民居、村 落及 设施 用房 除林 地、森 林外)为 目标 建立 的最小 消防 组织 单元。4 建设原 则 以救早、灭 小扑 救初 起火 灾为目 标,划定 最小 灭火 单元,依托 消防 安全 网格 化管理 平台 和体 系,发挥治安 联防、保安 巡防 等 群防群 治队 伍作 用,建 立 农村微 型消 防站,积极 开 展初起 火灾 扑救 等火 灾防 控工作。农村防 火应 符合GB 50039 的规定。5 建设内 容 微型消 防站 内设 项目 5.1 5.1.1 微型消 防站应 充分 利用村 民委员 会等现 有的 场地、设施,设置在 便于 人员出 动、器 材取用 的 位置,房 间和 场地 应满 足日 常工作 和放 置消 防器 材的 基本要 求。5.1.2 微型消 防站 内应 设外 线电 话。5.1.3 微型消防站 应设置明 显标 牌标识。标 牌标识为:XX(村)名称微 型消防站。器材装备 上也应标注明 显标 牌标 识。DB4407/T 108-2024 2 微型消 防站 选址 5.2 5.2.1 应设在 便于 人员 和车 辆迅 速出动 的场 地。5.2.2 消防车 辆出入 口两 侧宜设 置交通 信号灯、标 志、标 线或隔 离设施,距 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 院、商场、体 育场馆 和展 览馆 等公 共建 筑的主 要疏 散出 口应 满足 消防车 辆快 速通 行的 要求。5.2.3 辖区内 有生 产、贮存 危险 化 学品单 位的,微 型消 防站 应 设置在 常年 主导 风向 的上 风或侧 风处,其边界距 上述 危险 部位 应满 足安全 要求。微型消 防站 装备 配备 5.3 5.3.1 微型消 防站应 根据 扑救村 庄初起 火灾的 需要,配备 不限于 消防摩 托车 和灭火 器、水 枪、水 带、破拆工 具、便 携式 消防 泵 等基本 的灭 火器 材和 个人 防护装 备。具 备条 件的,可 选配小 型水 罐或 泡沫 消防车。5.3.2 微型消 防站 的消 防车 辆配 备,应 按 表 1 的规 定。消 防摩托 车应 符合 相关 行业 标准的 要求,配 备灭火剂、防护 装备、破拆 工 具和其 他随 车器 材。水 罐 或泡沫 消防 车随 车器 材装 备并应 符合 相关 国家 标准或行业 标准 的要 求。已配 备水罐 或泡 沫消 防车,可 不配备 消防 摩托 车。表1 微型消 防站 配备 车辆 数 车辆类别 消防摩托(电瓶车)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配备数量,辆 1 选配 5.3.3 微型消 防站 队员 基本 防护 装备配 备标 准不 应低 于 表 2 的规 定。防护 装备 应符 合相关 国家 标准 或行业标 准的 要求。表2 微型消 防站 个人 防护 装备 序号 器材名称 配备标准 1 消防头盔 1 顶/人 2 灭火战斗服 1 套/人 3 消防手套 1 付/人 4 消防安全腰带 1 根/人 5 消防防护靴 1 双/人 6 空气呼吸器 1 具/2 人 7 消防安全绳 1 根/人 8 消防斧头 1 把/人 9 防毒面具 2 具/人 10 强光手电筒 1 把/人 11 灭火器 2 具/人 12 防爆照明灯(易燃易爆场所必配,其它根据要求选配)13 呼救器 选配 14 方位灯 选配 5.3.4 微型消 防站 应结 合实 际选 择配备 通信 器材,人 均对 讲机配 置不 少 于 1 台。通 信器材 应符 合相 关国家标 准或 行业 标准 的要 求。5.3.5 微型消 防站 可在 辖区 内分 区域设 置消 防应 急战 备柜,且配 置相 应消 防器 材。微型消 防站 人员 配备 5.4 DB4407/T 108-2024 3 5.4.1 微型消 防站 站长 应由“消 防 安全管 理员”担 任或 者由 分 管消防 安全 的村 民委 员会 主要领 导兼 任,选聘接 受基 本灭 火技 能培 训的治 安联 防队 员、村委 会工作 人员 等人 员担 任队 员,人 数不 应少 于 6 人。5.4.2 辖区面 积达到 一定 规模的 微型消 防站应 根据 本地实 际分区 域设置 执勤 点,值 守队员 不应少 于 2人。5.4.3 微型消 防站 人员 应具 备“三知、四会”(即知 道消 防 设施和 器材 位置、知 道疏 散通道 和出 口、知道建筑 布局和 功能;会组 织疏散 人员、会扑 救初期 火灾、会穿戴 防护 装备、会操作 消防器 材)灭火救援能力、“三能”(能使 用消 防检查 器材、能发 现常 见 隐患、能 督促 指导 常见 隐 患整改)防 火巡 查能 力和“两掌握”(掌 握消 防安 全基 本 常识、掌握 宣传 培训 基本 技能)宣传 培训 能力。5.4.4 微型消 防站 的消 防车 驾驶 员必须 持有 与所 驾驶 车型 相对应 的有 效驾 驶证 照。6 工作职 责 微型消 防站 应承 担以 下任 务:6.1 a)熟悉村 庄内 单位、场 所情 况,制 定完 善灭 火救 援预 案,定 期开 展灭 火救 援演 练;b)开展防 火巡 查和 消防 宣传 教育,普及 消防 安全 知识;c)落实消 防安 全网 格化 管理 工作职 责;d)实行统 一调 度,并纳 入当 地灭火 救援 联勤 联动 体系,协助 处置 辖区 单位、场 所 初起火 灾 扑 救;e)结 合 工作 实 际开 展防 火 巡查,及时 发 现并 督促 有 关单 位、人 员 消除 火灾 隐 患;经 督促 仍不改正时,向当 地政 府消 防隐 患排查 整治 管理 机构 或者 消防救 援所 及时 报告。微型消 防站 站长 应履 行以 下职责:6.2 a)组织扑 救初 起火 灾和 按照 应急预 案组 织人 员疏 散;b)组织制 定消 防档 案管 理制 度和执 勤人 员管 理制 度,掌 握人员 和装 备情 况;c)组 织 熟悉 所 在村 庄的 道 路、水 源和 村 庄实 际情 况 以及 常 见火 灾 及其 他灾 害 事故 的 种类、特点及处置 对策,建 立业 务资 料档案 和组 织更 新制 定灭 火和应 急疏 散预 案;d)组织微 消防 站开 展灭 火和 应急疏 散演 练、防火 巡查、消防 宣传 教育,落 实安 全保障 措施;e)组织实 施防 火检 查和 火灾 隐患整 改工 作,发现 重大 隐患的 及时 报告 消防 救援 部门依 法整 治;f)制定年 度工 作计 划,落实 年度经 费预 算。微型消 防站 驾驶 员应 履行 以下职 责:6.3 a)熟悉所 在村庄 的 道路、水 源、单 位情 况,熟悉 灭火 救援预 案及 自身 职责;b)熟练掌 握车 辆构 造及 车载 固定装 备的 技术 性能 和操 作使用 方法,能 够及 时排 除一般 故障;c)负 责 车辆 和 车载 固定 灭 火救 援 装备 的 维护 保养,及时 补 充消 防 车辆 的油、水、电、气 和灭火剂。微型消 防站 值班 员应 履行 以下职 责:6.4 a)按 照 火灾 报 告、救援 求 助或 地 方政 府、消 防救 援 机构 的 指令,及时 发出 出 动信 号,并 做好记录;b)熟练使 用和 维护 通信 装备,及时 发现 故障 并报 修;c)掌握所 在村 庄的 道路、水 源、单 位情 况,熟记 通信 用语和 有关 单位、部 门的 联系方 法;d)及时整 理灭 火与 应急 救援 工作档 案;e)及时向 值班 站长 报告 工作 中的重 要情 况。微型消 防站 队员 应履 行以 下职责:6.5 a)根据职 责分 工,完成 初起 火灾扑 救和 应急 救援 任务;b)熟悉所 在村庄 的 道路、水 源和单 位基 本情 况;c)保持个 人防 护装 备和 负责 保养装 备完 整好 用,掌握 装备性 能和 操作 使用 方法;DB4407/T 108-2024 4 d)负责防 火巡 查、日常 训练 和消防 宣传 教育。7 值守联 动 微型消 防站 站点 应设 立值 班室,实 行 24 小时 值班(备勤)制,分班 编组 值守,每班不 少 于 3 人,并 7.1 设班(组)长 一名。所 有人 员通讯 手机 应保 持 24 小 时 畅通,防火 救援 支队 或大 队、站、专 职消 防队 与 微型消防 站、微型 消防 站与 队员应 随时 保持 通信 联络 畅通,以备 随时 可以 调动。值守 期间,应 做 好 以 下 工作:a)值 班 队员 值 班期 间应 保 持 高 度 警惕,尽职 尽责,不应 脱 岗、替 岗、睡岗,值班 前 不应 喝酒,值班时 不应 会私 客或 进行 娱乐活 动等 与工 作无 关的 事宜;b)值 班 队员 负 责检 查站 点 内的 器 材是 否 完整 好用、摆放 有 序,巡 查队 员应 随 时待 命,做 好应急装备,并按 要求 填写 值班 记录,详细 记录 值班 期间 发生的 重要 事项;c)接到火 警时,当日 站点 值 班人员 中2 名队 员应 迅速 赶赴现 场核 实及 处置 火情,1 名队 员负 责 联络工作,保持 与辖 区消 防 救援机 构的 联系,并通 知 所有在 外巡 查备 勤人 员赶 赴现场 参与 处 置;d)值 班 队员 在 每天 交接 班 时,除 将器 材 装备 进行 移 交外,还应 将 自己 遗留 的 工作 进 行移 交,交接 时,交 接 双方 应认 真 履行 交 接班 手 续,防止 物 品丢 失、损 坏、工 作遗 漏 等问 题 的发 生,交接后双 方在 值班 记录 上签 字。村民委 员会辖 区内 建有多 个农村 微型消 防站 的,应 实行统 一调度,并 纳入当 地灭火 救援联 勤 联 动 7.2 体系。设置社 会治 安综 合治 理网 格中心 的,应将 农村 微型 消防站 的联 勤联 动纳 入网 格中心 调度 平台。7.3 8 管理训 练 村民委 员会 是微 型消 防站 的管理 主体,负 责微 型消 防站日 常管 理工 作。8.1 微型消 防站应 建立 日常管 理、排 班值守、防 炎巡查 制度、训练和 灭火 工作制 度,定 期开展 基 本 技 8.2 能训练,熟 悉本 村庄 情况,提高 扑救 初起 火灾 的能 力;并 组织 安排 以下 训练:a)所 有 工作 人 员要 学习 消 防法 律 法规、辖区 内主 要 火灾 危 险性 及 初期 火灾 扑 救方 法 等消 防理论知识;b)开展业 务训 练,重点 开展 安全防 护、器材 装备 操作、基础 体能 和技 能等 科目 训练;c)开展对 村庄 内道 路、水源、所辖 单位 熟悉 工作,掌 握所辖 区域 的基 本情 况;d)与辖区 消防 救援 机构 组织 开展联 合实 战演 练。9 防火巡 查 微型消 防站应 在满 足火灾 应急处 置遂行 出动 基础上,按照农 村网格 化管 理分工 和工作 要求,配合 网格员对 村落、民 居、基层 企事业 单位 实施 防火 巡查。有条 件的 村设 置专 职网 格员实 施防 火巡 查 的,微 型消防站 队员 可不 从事 防火 巡查。10 消防宣 传教 育 微型消 防站 负责 所辖 区域 的消防 宣传 教育 工作,可 采取板 报、横幅、视 频等 营造浓 厚氛 围,可 联 合所辖区 域内 的单 位开 展知 识培训、疏 散演 练和 实战 演练等 多种 形式 普及 防火、灭火 和自 救逃 生 等 消 防 安全常识;开 展的 相关 活动 材料应 整理 归档、登 记造 册、建 立档 案。DB4407/T 108-2024 5 11 保障机 制 县(区)人民 政府 是农 村微 型消防 站的 建设 主体,负 责微型 消防 站的 基础 建设、装 备建 设、业 务 建 11.1 设和日 常工 作所 需经 费保 障。微 型消 防站 建成 后,应向辖 区消 防救 援机 构备 案。微型消 防站 的灭 火执 勤消 防车辆 应纳 入机 动车 管理,按照公 安机 关交 通管 理部 门的规 定办 理 牌 照,11.2 可安装、使 用警 报器 和标 志灯具。微型消 防站 参加 扑救 外地 或者外 单位 火灾 所损 耗的 燃料、灭火 剂和 损坏 消防 器材装 备的 费 用,由 11.3 火灾责 任单 位负 责补 偿,或由当 地人 民政 府或 者街 道办事 处给 予适 当补 偿;扑救参 加保 险的 企 业 事 业 单位和居 民住 宅火 灾所 消耗 的费用,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 从保险 公司 偿付 的施 救费 中予以 补偿,偿 额不 足的,由当地 人民 政府 给予 补足。组建单 位应 根据 消防 职业 高危险 性的 特点,结 合实 际情况 建立 队员 高危 补贴 制度,并购 置 人 身 意 11.4 外伤害 保险。微型消 防站 的队 员在 灭火 救援或 者执 勤训 练中 受伤、致残、死 亡的,应 依法 享受工 伤、医 疗、抚 11.5 恤待遇;符 合烈 士评 定条 件的,应申 报烈 士。DB4407/T 108-2024 6 参考文 献 1 GB/T 35547-2017 乡 镇消防 队 2 GB/T 40248-2021 人 员密集 场所 消防 安全 管理 3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消防 法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主席 令第四 号 4 消 防安 全重 点单 位微 型消防 站建 设标 准(试行)公 消2015 301 号 5 社 区微 型消 防站 建设 标准(试行)公消 2015301 号 6 广 东省 消防 安全 重点 单位微 型消 防站 建设 标准(试行)粤 消安 2017 2 号 7 广 东省 社区(村)微型 消防站 建设 标准(试行)粤消安 2017 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