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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 显示屏技术规范DB35/T 1304-2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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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 显示屏技术规范DB35/T 1304-2017.pdf

ICS 31.120 L53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 1304 2017 代替 DB35/T 1304-2012LED显示屏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LED panels 2017-05-05发布 2017-08-05实施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5/T 13042017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编写,是对国内现行SJ/T 11141-2012LED显示屏通用规范的补充和修改。本标准代替DB35/T 1304-2012。本标准与DB35/T 1304-201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改为“LED显示屏技术规范”;标准适用范围规定为点间距 0.7 mm以上的平板显示屏 增加了与LED显示屏相关的术语和定义:LED屏体、小间距LED显示屏、常规间距LED显示屏等;增加了分类类型:按像素间距分类,删掉按显示屏形状分类;“结构”中的常用像素中心距增加了3.0mm以下的间距;原“外观”和“机械性能”二个条款合并为“外观质量和结构要求”一个条款;外观质量和结构要求中的拼装精度指标中增加小间距显示屏的规定,将亮度调整条款并入功能特性条款中;光学特性中的视角、亮度非均匀性、基色主波长误差、最高对比度指标中增加小间距显示屏的规定,增加最大亮度可调范围指标的规定;电学特性中的灰度等级、刷新频率、信噪比、像素失控率、最大功耗指标中增加小间距全彩显示屏的规定;增加了耐腐蚀性的试验项目。请注意本规范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福建省经信委提出,福建省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厦门市光电子行业协会、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国华、张健、杨树军、王素彬、朱卫平、王琳、赵飞、郭太良、李硕、林金堂。DB35/T 13042017 1 LED 显示屏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LED显示屏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规范适用于点间距0.7mm以上的平板LED 显示屏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943.1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 GB/T 5080.7 设备可靠性试验 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6587-2012 电子测量仪器通用规范 GB/T 9254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7618 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SJ/T 11141-2012 LED显示屏通用规范 SJ/T 11281-2007 LED显示屏测试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SJ/T 11141、SJ/T 1128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LED 屏体 LED Screen 由一个或若干个显示模组拼接而成,可由显示控制系统进行控制,完成画面显示。3.2 显示控制系统 Display Control System 通常由视频处理器、信号调理发送器、信号接收分配器及相关播放控制显示软件等组成,还可包含DB35/T 13042017 2 各类信号源及矩阵切换器等。3.3 传输系统 Transmission System 在显示系统中,将需显示的信号传输至各显示屏单元的信号传输部分。3.4 辅助系统 Auxiliary System 用于支持 LED 显示屏的配套设备,通常包括供配电系统、音频系统、温度调节系统、防雷系统及安防系统等。3.5 小间距 LED显示屏 Small Pitch LED Displays 点间距不大于 2.5 mm(4.0 mm)的 LED 户内(外)显示屏,统称为户内(外)小间距显示屏。3.6 常规间距 LED显示屏 Standard Pitch LED Displays 小间距显示屏以外间距的 LED 显示屏,即点间距大于 2.5 mm(4.0 mm)的 LED 户内(外)显示屏。4 分类 4.1 按使用环境分类 分为户内LED显示屏和户外LED显示屏。4.2 按显示颜色分类 分为单色、双色、全彩色LED 显示屏。4.3 按 LED 封装方式分类 分为直插式(DIP)LED显示屏、表贴式LED显示屏和点阵模块显示屏等。4.4 按显示功能分类 分为文字LED 显示屏、图文LED 显示屏、视频LED 显示屏和特殊应用LED 显示屏等。4.5 按像素间距分类 分为常规间距LED显示屏、小间距LED显示屏等。5 要求 5.1 设计与结构 5.1.1 硬件 DB35/T 13042017 3 设计LED 显示屏时,应进行可靠性、环境适应性、安全性、电磁兼容性设计。设计系列化产品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5.1.2 软件 配置的软件应与硬件系统的硬件资源相适应,除满足应用功能,还应配有相应的维护测试程序。字符集编码及字型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的规定。5.1.3 结构 5.1.3.1 LED 显示屏表面说明功能的文字、符号、标志应清晰、端正、牢固并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的规定。5.1.3.2 常用的像素中心距有:0.7,1.0,1.5,1.667,1.923,2.0,2.5,3.0,4.0,5,6,7.62,8,10,16,20 等。单位为毫米。5.2 硬件环境 LED 显示屏硬件部分包括控制部分、通讯部分、显示部分、结构部分及电源驱动部分。在产品规格书中应根据 LED 显示屏的分类作相应的说明:a)对控制部分主机、各种选配插卡、外部设备及通讯接口的要求;b)对通讯线缆的要求并注明最大通讯距离;c)数据转换部分与计算机主机的通讯方式;d)供电要求及结构安装要求。5.3 软件环境 对不同功能的LED显示屏可配置能满足其显示功能要求的显示软件。5.4 外观质量和结构要求 5.4.1 外观质量 LED 显示屏的外表面应无明显划痕。LED 显示屏像素管点安装应一致、无松动及损坏。5.4.2 外壳防护等级 LED 显示屏的外壳防护等级 F 应在产品规格书中规定,并从表 1 中选取:表1 外壳防护等级 等 级 应用环境 A级 B 级 C 级 户内 IP30FIP20 IP31FIP30 FIP31 户外 IP54FIP33 IP66FIP54 FIP66 5.4.3 拼装精度 LED 显示屏的拼装精度应在产品规格书中规定,平整度等级 P、像素中心距相对偏差等级 JX、水平相DB35/T 13042017 4 对错位等级CS和垂直相对错位等级CC分别从表 2表 5 中选取:表2 平整度等级 单位:mm 间距 A级 B级 C级 常规间距 1.5P2.5 0.5P1.5 P0.5 小间距 0.1P0.5 P0.1 表3 像素中心距相对偏差等级 间距 A 级 B 级 C 级 常规间距 7.5%JX10%5%JX7.5%JX5%小间距 5%JX7.5%3%JX5%JX3%表4 水平相对错位等级 间距 A 级 B 级 C 级 常规间距 7.5%CS10%5%CS7.5%CS5%小间距 5%CS7.5%3%CS5%CS3%表5 垂直相对错位等级 间距 A 级 B 级 C 级 常规间距 7.5%CC10%5%CC7.5%CC5%小间距 5%CC7.5%3%CC5%CC3%5.5 LED显示屏或显示模组的功能特性 5.5.1 文本 LED 显示屏或显示模组应具有文字显示功能并符合产品规格书的规定。5.5.2 图文 LED 显示屏或显示模组应具有文字和图形显示功能并符合产品规格书的规定。5.5.3 视频 LED 显示屏或显示模组应具有文字显示功能、动画功能并可放映视频信号,应符合产品规格书的规定。5.5.4 LED 显示屏应具有随环境照度的变化而进行亮度调整的功能。5.5.5 特殊应用显示功能应符合产品规格书的规定。5.6 光学特性 5.6.1 最大亮度 LED 显示屏和显示模组的最大亮度L应符合产品规格书的规定,并从表6中选取:DB35/T 13042017 5 表6 最大亮度 LMAX 单位:cd/m2 间距 应用环境 A级 B级 C级 户外 4000LMAX6000 6000LMAX8000 LMAX8000 常规 户内 200LMAX600 600LMAX1500 LMAX1500 户外 3000LMAX5000 5000LMAX7000 LMAX7000 小间距 户内 200LMAX1000(具体最大亮度根据产品应用环境确定,并在产品规格书中明确规定)5.6.2 最大亮度可调范围 小间距的LED 显示屏和显示模组的最大亮度L的可调范围应符合产品规格书的规定,并从表7中选取:表7 最大亮度 L可调范围 单位:cd/m2 间距 应用环境 A级 B级 C级 户外 70%LMAXL100%LMAX 60%LMAXL100%LMAX 50%LMAXL100%LMAX 常规 户内 70%LMAXL100%LMAX 60%LMAXL100%LMAX 50%LMAXL100%LMAX 户外 70%LMAXL100%LMAX 60%LMAXL100%LMAX 50%LMAXL100%LMAX 小间距 户内 70%LMAXL100%LMAX 60%LMAXL100%LMAX 50%LMAXL100%LMAX 5.6.3 视角 LED 显示屏的视角应符合产品规格书的规定,并从表8中选取:表8 显示屏水平视角 H和垂直视角 V 单位:显示屏类型 视角 A级 C级 水平视角H 65H75 H75 单双色(DIP)垂直视角V 30V40 V40 水平视角H 100H120 H120 全彩(DIP)垂直视角V 50V60 V60 水平视角H 100H120 H120 常规间距全彩(表贴式或点阵模块)垂直视角V 100V120 V120 水平视角H 110H120 H120 小间距(表贴式)垂直视角V 110V120 V120 DB35/T 13042017 6 5.6.4 亮度非均匀性 显示模组的亮度非均匀性LGJ应符合产品规格书的规定,并从表 9 中选取:表9 显示模组亮度非均匀性等级 间距 A级 B级 C级 常规间距 20%LGJ35%5%LGJ20%LGJ5%小间距 10%LGJ20%5%LGJ10%LGJ5%5.6.5 基色主波长误差 显示模组的基色主波长误差D应符合产品规格书的规定,并从表 10 中选取:表10 基色主波长误差等级 单位为:nm 间距 颜色 A级 B级 C级 红色 7R9 5R7 R5 绿色 5G7 3G5 G3 常规间距 蓝色 5B7 3B5 B3 红色 5R7 3R5 R3 绿色 4G5 2.5G4 G2.5 小间距 蓝色 4B5 2.5B4 B2.5 5.6.6 白场色坐标 LED 显示屏的白场色坐标应符合产品规格书的规定,并从表 11 中选取:表 11 白场色坐标范围 x 坐标 0.28 0.27 0.37 0.33 y 坐标 0.25 0.30 0.33 0.37 5.6.7 亮度鉴别等级 LED 显示屏的亮度鉴别等级LJ应符合产品规格书的规定,并从表 12 中选取:表 12 亮度鉴别等级 A级 B级 C级 8LJ12 12LJ20 LJ 20 5.6.8 最高对比度 DB35/T 13042017 7 LED 显示屏的最高对比度C 应符合产品规格书的规定,并从表 13 中选取:表 13 最高对比度 类型 A级 B级 C级 单双色显示屏 100:1C300:1 300:1C500:1 C500:1 常规全彩显示屏 1000:1C1500:1 1500:1C2000:1 C2000:1 小间距全彩显示屏 1000:1C2000:1 2000:1C3000:1 C3000:1 5.7 电学特性 5.7.1 灰度等级 LED 显示屏的灰度等级应符合产品规格书的规定,常规间距户内全彩显示屏灰度等级不小于4096(12bit),户外全彩显示屏及小间距全彩显示屏灰度等级不小于16384(14 bit)。5.7.2 换帧频率 LED 显示屏的换帧频率应不小于50 Hz,实现3D效果的显示屏,其换帧频率应不小于120 Hz。5.7.3 刷新频率 LED 显示屏的刷新频率FC应符合产品规格书的规定,并从表14中选取:表 14 刷新频率等级 单位:Hz 间距 A级 B级 C级 常规间距 200FC100 300FC200 FC300 小间距 1600FC960 2880FC1600 FC2880 5.7.4 显示模组负载变化率 LED 显示屏的显示模组的负载变化率LL应符合产品规格书的规定,并从表15中选取:表 15 显示模组负载变化率等级 等 级 模组驱动模式 A级 B级 C级 静态驱动 9%LL15%3%LL9%LL3%动态驱动 20%LL35%7%LL20%LL7%5.7.5 信噪比 LED 显示屏的信噪比S/N应符合产品规格书的规定,并从表16中选取:DB35/T 13042017 8 表 16 信噪比等级 单位:dB 间距 A级 B级 C级 常规间距 43S/N35 47S/N43 S/N47 小间距 63S/N47 75S/N63 S/N75 5.7.6 像素失控率 LED 显示屏的像素失控率PZ应符合产品规格书的规定,并从表 17 中选取:表 17 像素失控率等级 等 级 应用环境 间距 失控率分类 A级 B级 C级 整屏像素失控率 310-4 PZ210-4210-4PZ110-4 PZ110-4 户内 常规间距 区域像素失控率 910-4PQ610-4 610-4PQ310-4 PQ310-4 整屏像素失控率 110-4PZ510-5 510-5PZ110-5 PZ110-5 户内 小间距 区域像素失控率 310-4PQ110-4 110-4PQ510-5 PQ510-5 整屏像素失控率 210-3PZ410-4 410-4PZ110-4 PZ110-4 常规间距 区域像素失控率 610-3PQ1210-41210-4PQ310-4 PQ310-4 整屏像素失控率 110-4PZ510-5 510-5PZ110-5 PZ110-5 户外 小间距 区域像素失控率 310-4PQ110-4 110-4PQ510-5 PQ510-5 5.7.7 最大功耗 显示屏的最大功耗应符合产品规格书的规定,并从表18中选取:表18 最大功耗等级 单位:W/m2 显示屏类型 A级 B级 C级 户内全彩 1200W1600 800W1200 W800 户外全彩 1000W1400 600W1000 W600 常规间距 单双色 800W1000 600W800 W600 小间距 全彩 800W1200 500W800 W500 5.8 供电电源 DB35/T 13042017 9 5.8.1 LED 显示屏的供电电源为 220(110)V、(501)Hz或380(110)V、(501)Hz。5.8.2 应在产品规格书中规定各类 LED 显示屏单位显示面积的最大功耗或 LED 显示屏总功耗。5.9 安全要求 5.9.1 通则 LED 显示屏应符合GB 4943.1的规定要求。5.9.2 接地 LED 显示屏应有保护接地端子,逻辑地和保护地必须与交流地分开。5.9.3 对地漏电流 组成LED显示屏的显示模组的对地漏电流应不超过3.5 mA/m2(交流有效值)。5.9.4 抗电强度 显示模组或LED显示屏应承受50 Hz、1500 V(交流有效值)的试验电压1 min不发生绝缘击穿。5.9.5 温升 LED 显示屏正常使用时在达到热平衡后,屏体结构的金属部分的温升不超过45,绝缘材料的温升不超过70。5.10 电磁兼容性 5.10.1 无线电骚扰 LED 显示屏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应符合GB 9254的规定。在产品规格书中应明确规定选用A级或B 级所规定的无线电骚扰限值。5.10.2 抗扰度 抗扰度限值应符合GB/T 17618的规定。5.11 环境适应性 5.11.1 通则 每项试验后,对试验样品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a)试验样品的功能特性应符合 5.5 的要求;b)一个检验批次所有试验样品的总失控像素数与该批量的总像素数之比应符合表 17中对整屏的像素失控率的要求。5.11.2 高温工作 推荐的高温工作环境温度:a)户内 LED 显示屏 40。b)户外 LED 显示屏 DB35/T 13042017 10 50。通电工作8 h。5.11.3 低温工作 推荐的低温工作环境温度:a)户内 LED 显示屏 0。b)户外 LED 显示屏-30,-20,-10,0。通电工作8 h。5.11.4 高温贮存 推荐的高温贮存温度:a)户内 LED 显示屏 60。b)户外 LED 显示屏 60。贮存4 h。5.11.5 低温贮存 推荐的低温贮存温度:a)户内 LED 显示屏-40。b)户外 LED 显示屏-40。贮存4 h。5.11.6 湿热 5.11.6.1 湿热负载 最高工作环境温度,相对湿度90%,通电工作8 h。5.11.6.2 恒定湿热 除非另有规定,户内 LED 显示屏的环境温度为 40,户外 LED 显示屏的环境温度为 50,相对湿度90%,贮存48 h。5.11.7 振动 在振动频率5 Hz55 Hz5 Hz,振幅为0.19 mm的条件下,一次扫描5 min,二个方向各扫描二次。5.11.8 运输试验 5.11.8.1 显示模组运输试验 针对显示模组的运输试验按照GB/T 6587-2012规定的三级流通条件进行。DB35/T 13042017 11 5.11.8.2 LED 显示屏运输试验 除非另有规定,对车载移动工作的LED显示屏,应进行运输试验。5.11.9 耐腐蚀性(盐雾试验)针对户外LED显示屏,实验温度:352,NaCl浓度:(5 0.1)%,P H 值:6.5 7.2,喷 雾 量:1 mL 2mL/h,进行盐雾试验。试验时间:16、24、48、96、168、336、672h 试验后,样品保护层不可有剥落、锈蚀或凹蚀迹象。5.12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 组成LED 显示屏的显示模组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m1)不低于5000 h。6 检验和试验方法 6.1 测试条件 6.1.1 标准大气条件 环境温度:15 35 相对湿度:25%75%大气压力:86 kPa106 kPa 6.1.2 加电工作条件 加电工作条件按照产品规格书的规定。6.2 结构 用目测方式检查LED显示屏的结构,应满足5.1.3的要求。6.3 硬件环境 用目测方式检查 LED 显示屏的硬件环境,应满足 5.2 的要求。6.4 软件环境 用目测方式检查LED 显示屏的软件环境,应满足5.3的要求。6.5 外观质量和结构要求 6.5.1 外观质量 用目测方式检查LED 显示屏的外观质量,应符合5.4.1的要求。6.5.2 外壳防护等级 LED 显示屏的外壳防护等级按照GB 4208规定的方法进行,应满足5.4.2的要求。6.5.3 拼装精度 DB35/T 13042017 12 用精度满足0.02 mm的通用量具测量LED 显示屏的拼装精度,像素中心距相对偏差还可采用测量模块的总长度除以行数或列数的方法测得,应符合5.4.3的要求。6.6 LED显示屏功能特性 根据 LED 显示屏的不同种类,对 LED 显示屏的功能特性进行检查,应满足 5.5 的要求。6.6.1 对文本 LED显示屏通过目测检查文字显示功能。6.6.2 对图文 LED显示屏通过目测检查文字和图形显示功能。6.6.3 对视频 LED显示屏通过目测用 LED显示屏与计算机监视器进行对比检查文字显示功能,用放映计算机动画进行对比检查动画功能,还应用视频源检查放映视频信号的能力。6.6.4 对 LED 显示屏随环境照度变化而调节亮度的功能的检查方法按详细规范的规定。6.6.5 对特殊应用 LED 显示屏,应使用相应测试软件检查其特殊应用显示功能。6.7 光学特性 6.7.1 最大亮度 按照SJT 11281-2007中规定的4.2.1方法测量LED 显示屏的显示模组中心位置测得的最大亮度,应满足5.6.1的要求。6.7.2 最大亮度可调范围 按照SJT 11281-2007中规定的4.2.1方法测量LED 显示屏的显示模组中心位置测得的最大亮度,可调范围是指在灰度不变的情况下通过系统调节模组的亮度的最大可调范围,应满足5.6.2的要求。6.7.3 视角 按照SJ/T 11281-2007中规定的4.2.2方法测量LED 显示屏视角,应满足5.6.3的要求。6.7.4 亮度非均匀性 按照SJ/T 1128l-2007中规定的4.2.7方法测量LED 显示屏的亮度非均匀性,应满足5.6.4的要求。6.7.5 基色主波长误差 按照SJ/T 11281-2007中规定的4.2.4方法测量LED 显示屏基色主波长误差,应满足5.6.5的要求。6.7.6 白场色坐标 按照SJ/T 11281-2007中规定的4.2.5方法测量LED 显示屏白场色坐标,应满足5.6.6的要求。6.7.7 亮度鉴别等级 按照SJ/T 11281-2007中规定的4.2.6方法测量LED 显示屏亮度鉴别等级,应满足5.6.7的要求。6.7.8 最高对比度 按照SJ/T 11281-2007中规定4.2.3的方法测量LED 显示屏亮度鉴别等级,应满足5.6.8的要求。6.8 电学特性 6.8.1 灰度等级 按照SJ/T 11281-2007中规定的4.3.5方法测量LED 显示屏灰度等级,应满足5.7.1的要求。DB35/T 13042017 13 6.8.2 换帧频率 按照SJ/T 11281-2007中规定的4.3.1方法测量LED 显示屏换帧频率,应满足5.7.2的要求。6.8.3 刷新频率 按照SJ/T 11281-2007中规定的4.3.2方法测量LED 显示屏刷新频率,应满足5.7.3的要求。6.8.4 显示模组负载变化率 按照SJ/T 11281-2007中规定的4.3.4方法测量LED 显示屏显示模组的负载变化率,应满足5.7.4的要求。6.8.5 信噪比 按照SJ/T 11281-2007中规定的4.3.6方法测量LED 显示屏信噪比,应满足5.7.5的要求。6.8.6 像素失控率 按照SJ/T 11281-2007中规定的4.3.7方法检查LED 显示屏的像素失控率,应满足5.7.6的要求。6.8.7 最大功耗 用瓦特计测量显示屏最高灰阶时的功率为最大输入功率,计算单位面积的最大功耗,应满足5.7.7的要求。6.9 供电电源 用瓦特表等测量 LED 显示屏的供电电源,应满足 5.8 的要求。6.10 安全要求 6.10.1 通则 LED显示屏的安全测试方法按GB 4943.1的规定进行。6.10.2 接地 用目测方式检查 LED 显示屏的接地情况,应满足 5.9.2 的要求。6.10.3 对地漏电流 6.10.3.1 在 1.1 倍额定电源电压下,测试组成LED 显示屏的显示模组的电源线对金属外框间的对地漏电流,显示模组的对地漏电流等于测试的漏电流值除以显示模组面积,对地漏电流值应满足 5.9.3 的要求。6.10.3.2 对其电路分析可以明显看出对地漏电流超过 3.5 mA/m2,但不会超过输入电流的 5的显示屏,对其随机抽取的显示模组单元进行对地漏电流的测试,应满足 5.9.3的要求。6.10.4 抗电强度 显示模组或 LED 显示屏,在交流电源输入端与金属外框或可触及的金属结构件间施加 50 Hz、l500 V(交流有效值),l min,应满足 5.9.4的要求。6.10.5 温升 DB35/T 13042017 14 温升测试方法按 GB 4943.1 的规定进行,应满足 5.9.5 的要求。6.11 电磁兼容性 6.11.1 无线电骚扰 LED 显示屏的无线电骚扰限值的测试按 GB 9254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应满足 5.10.1的规定。6.11.2 抗扰度 LED显示屏的抗扰度限值的测试按GB/T 17618规定的方法进行,应满足5.10.2的规定。6.12 环境适应性 6.12.1 高温工作 高温工作试验按 GB/T 2423.2 的规定对显示模组进行。每小时进行一次检测。应满足 5.11.0 的要求。6.12.2 低温工作 低温工作试验按 GB/T 2423.1 的规定对显示模组进行。每小时进行一次检测。应满足 5.11.0 的要求。6.12.3 高温贮存 高温贮存试验按 GB/T 2423.2 的规定对显示模组进行。试验后在室温条件下恢复 4 h后,对 LED显示屏或显示模组进行检查应满足 5.11.0 的要求。6.12.4 低温贮存 低温贮存试验按 GB/T 2423.1 的规定对显示模组进行。试验后在室温条件下恢复 4 h后,对 LED显示屏或显示模组进行检查应满足 5.11.0 的要求。6.12.5 湿热 6.12.5.1 湿热负载 湿热负载试验按 GB/T 2423.3 的规定对显示模组进行。除非另有规定,对户内 LED显示屏在(402)、相对湿度为 8793的条件下,对户外 LED显示屏在(502)、相对湿度为 8793的条件下通电工作 8 h,每小时进行一次检查,应满足 5.11.0 的要求。6.12.5.2 恒定湿热 恒定湿热试验按 GB/T 2423.3 的规定对显示模组进行。除非另有规定,对户内 LED屏在(402)、相对湿度为 8793的条件下,对户外LED 屏在(502)、相对湿度为 8793的条件下贮存 48 h。试验结束后,立即进行对地漏电流、抗电强度和温升的测量,应满足 5.9.3、5.9.4、5.9.5 的要求。再在室温环境下恢复 4 h 后,对 LED 显示屏或显示模组进行检查应满足 5.11.0 的要求。6.12.6 振动 振动试验按 GB/T 6587-2012 的规定对显示模组进行。试验结束后,对 LED 显示屏或显示模组进行检测应满足 5.11.0 的要求。6.12.7 运输试验 DB35/T 13042017 15 6.12.7.1 显示模组运输试验 按 GB/T 6587-2012 规定的三级流通条件对显示模组进行。试验结束后对试验样品进行检测应满足5.11.0 的要求。6.12.7.2 LED 显示屏运输试验 针对车载移动工作的 LED 显示屏,应进行现场运输试验或按照产品规格书的规定。6.12.8 耐腐蚀性(盐雾试验)仅针对户外 LED 显示屏。盐雾试验按 GB 2423.17 的规定进行,试验后对 LED 显示屏或显示模组进行检查应满足 5.11.0 的要求。6.13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 LED 显示屏显示模组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 MTBF 的检验,按 GB 5080.7 的规定进行,应满足 5.12 的要求。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了显示模组评价,LED显示屏的型式检验和交收检验。7.2 检验批组批规则 按 SJ/T 11141-2012中 7.2 的规定进行检验。7.3 显示模组评价(仅对显示模组)7.3.1 检验时机和检验责任 按 SJ/T 11141-2012中 7.3.1 的规定进行检验。7.3.2 评价项目 显示模组评价项目和步骤按表 21 的规定。表21 显示模组评价(仅对显示模组)序号 检验项目名称 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 1 最大亮度 5.6.1 6.7.1 2 最大亮度可调范围 5.6.2 6.7.2 3 视角 5.6.3 6.7.3 4 亮度非均匀性 5.6.4 6.7.4 5 基色主波长误差 5.6.5 6.7.5 6 抗电强度 5.9.4 6.10.4 7 高温工作 5.11.1 6.12.1 DB35/T 13042017 16 表21(续)序号 检验项目名称 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 8 低温工作 5.11.2 6.12.2 9 高温贮存 5.11.3 6.12.3 10 低温贮存 5.11.4 6.12.4 11 湿热 5.11.5 6.12.5 12 振动 5.11.6 6.12.6 13 运输试验 5.11.7 6.12.7 14 耐腐蚀性(针对户外产品)5.11.8 6.12.8 15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 5.12 6.13 7.3.3 样品的抽取 按SJ/T 11141-2012中7.3.3的规定进行检验。7.3.4 抽样方案 按 SJ/T 11141-2012中 7.3.4 的规定进行检验。7.3.5 不合格 按 SJ/T 11141-2012中 7.3.5 的规定进行检验。7.3.6 重新提交 按 SJ/T 11141-2012中 7.3.6 的规定进行检验。7.4 型式检验 7.4.1 检验时机和检验责任 按 SJ/T 11141-2012中 7.4.1 的规定进行检验。7.4.2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按表22的规定。表 22 型式检验(周期检验)序号 检验项目名称 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 1 设计与结构 5.1 6.2 2 硬件环境 5.2 6.3 3 软件环境 5.3 6.4 4 外观质量和结构要求 5.4 6.5 5 功能特性 5.5 6.6 6 光学特性 5.6 6.7 7 电学特性 5.7 6.8 8 供电电源 5.8 6.9 DB35/T 13042017 17 表22(续)序号 检验项目名称 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 9 安全要求 5.9 6.10 10 电磁兼容性 5.10 6.11 11 环境适应性 5.11 6.12 12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 5.12 6.13 7.4.3 样品的抽取 提供型式检验的样品为显示模组和LED显示屏,表22序号6、7的检验是针对显示模组和LED显示屏。表22序号11的检验项目只针对显示模组进行,并应在显示屏检验批所用的显示模组中抽取。其它检验项目针对LED显示屏进行。7.4.4 抽样方案 按 SJ/T 11141-2012中 7.4.4 的规定进行检验。7.4.5 不合格 按 SJ/T 11141-2012中 7.4.5 的规定进行检验。7.4.6 重新提交 按SJ/T 11141-2012中7.4.6的规定进行检验。7.5 交收检验(仅对 LED显示屏)7.5.1 检验时机和检验责任 按 SJ/T 11141-2012中 7.5.1 的规定进行检验。7.5.2 检验项目 交收检验项目按表23的规定。表 23 交收检验(仅对 LED显示屏)序号 检验项目名称 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 1 结构 5.1.3 6.2 2 硬件环境 5.2 6.3 3 软件环境 5.3 6.4 4 外观质量和结构要求 外壳防护等级 拼装精度 5.4.2 5.4.3 6.5.2 6.5.3 5 功能特性 5.5 6.6 DB35/T 13042017 18 表 23(续)序号 检验项目名称 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 6 光学特性:最大亮度 最大亮度可调范围 视角 白场色坐标 亮度鉴别等级 最高对比度 5.6.1 5.6.2 5.6.5 5.6.6 5.6.7 5.6.8 6.7.1 6.7.2 6.7.5 6.7.6 6.7.7 6.7.8 7 电学特性 5.7 6.8 8 供电电源 5.8 6.9 9 安全要求 5.9 6.10 10 电磁兼容性 5.10 6.11 11 运输试验(规定时)5.11.7.2 6.12.7.2 7.5.3 抽样方案 按 SJ/T 11141-2012中 7.5.3 的规定进行检验。7.5.4 不合格 按 SJ/T 11141-2012中 7.5.4 的规定进行检验。7.5.5 重新提交 按 SJ/T 11141-2012中 7.5.5 的规定进行检验。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 产品标志 应在 LED 显示屏的适当位置上安装铭牌,铭牌须包含下列内容:a)商标;b)产品名称或型号;c)生产日期;d)制造厂名称。8.1.2 包装标志 LED 显示屏外包装箱的标志应符合 GB/T 6388 以及下列要求:a)产品名称或型号;b)商标;c)制造厂名;DB35/T 13042017 19 d)有“向上”、“怕雨”等图示标志,这些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e)标明产品数量、毛重及装箱日期。8.2 包装 8.2.1 用符合外包装标志规定的包装箱包装。8.2.2 包装须符合防潮、防震、防腐要求。8.2.3 每批包装箱中应在标定的箱中装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备件附件清单及随机的文件清单。8.3 运输 包装好的 LED 显示屏可用任何交通工具(如:汽车、火车、飞机等普通运输工具)运输,但运输过程应避免雨淋袭、太阳久晒、接触腐蚀性气体及机械损伤。8.4 储存 LED 显示屏储存温度范围为-40 60,相对湿度不大于80,周围环境无酸碱及腐蚀性气体,且无强烈的机械振动、冲击及强磁场作用。_ DB35/T 13042017 福建省地方标准 LED显示屏技术规范 DB35/T 13042017*2017年 7月第一版 2017年 7月第一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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