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业气象观测规范 禾本科牧草》DB1507/T 91-2023.pdf
I C S 0 7.0 6 0C C S B 1 81507呼 伦 贝 尔 市 地 方 标 准D B 1 5 0 7/T 9 1 2 0 2 3牧 业 气 象 观 测 规 范 禾 本 科 牧 草C o d e f o r a g r o m e t e o r o l o g i c a l o b s e r v a t i o n o f h e r b a g e2 0 2 3-1 1-1 3 发 布 2 0 2 3-1 2-1 3 实 施呼 伦 贝 尔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1 5 0 7/T 9 1 2 0 2 3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观 测 原 则 与 观 测 地 段.15 物 候 期 观 测.16 高 度 观 测.27 生 长 状 况 观 测.38 天 气 气 候 对 牧 草 生 长 影 响 评 述.49 主 要 气 象 灾 害 及 病 虫 害、鼠 害.41 0 观 测 簿 填 写.5附 录 A(规 范 性)观 测 地 段 选 择.6附 录 B(规 范 性)观 测 簿 填 写.8附 录 C(规 范 性)观 测 簿 样 式.1 0参 考 文 献.1 9D B 1 5 0 7/T 9 1 2 0 2 3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由 呼 伦 贝 尔 市 气 象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呼 伦 贝 尔 市 气 象 局、鄂 温 克 族 自 治 旗 气 象 局、阿 荣 旗 气 象 局、陈 巴 尔 虎 旗 气 象 局。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林 聪、金 磊、菅 晓 蕾、孟 庆 娜、孙 长 鹏、王 旭、有 思、董 越、白 音 章、郭 淑 晶。D B 1 5 0 7/T 9 1 2 0 2 31牧 业 气 象 观 测 规 范 禾 本 科 牧 草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禾 本 科 牧 草 观 测 原 则 与 观 测 地 段、物 候 期、高 度、生 长 状 况 观 测、天 气 气 候 对 牧 草 生 长影 响 评 述、主 要 气 象 灾 害 及 病 虫 害、鼠 害 及 观 测 簿 填 写。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开 展 禾 本 科 牧 草 观 测 的 牧 业 气 象 观 测 业 务、服 务 和 研 究。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本 文 件 没 有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观 测 地 段 o b s e r v a t i o n p l o t牧 草 生 长 期 气 象 观 测 的 固 定 地 段。3.2物 候 期 p h e n o l o g i c a l p h a s e植 物 器 官 受 季 节 气 候 条 件 制 约 而 发 生 相 应 动 态 变 化 的 各 个 时 期。4 观 测 原 则 与 观 测 地 段4.1 观 测 原 则4.1.1 平 行 观 测遵 循 生 育 状 况 与 气 象 要 素 平 行 观 测 的 原 则。同 时 观 测 气 象 要 素、土 壤 湿 度 以 及 物 候 期、高 度、生 长状 况。观 测 场 地 的 气 象 条 件 与 气 象 观 测 场 基 本 一 致 时,气 象 台 站 的 基 本 气 象 观 测 可 作 为 平 行 观 测 的 气 象要 素 部 分。4.1.2 点 面 结 合固 定 地 段 进 行 系 统 观 测,发 生 主 要 气 象 灾 害 及 病 虫 害、鼠 害 时,开 展 一 定 范 围 农 业 气 象 调 查,以 增强 观 测 的 代 表 性。4.2 观 测 地 段具 有 代 表 性。地 段 所 处 地 形、地 势、土 壤 和 生 产 水 平 能 代 表 该 地 区 草 场 类 型,包 括 禾 本 科 牧 草 及 其它 优 势 种 牧 草。地 段 一 经 选 定 宜 长 期 稳 定,以 保 持 观 测 资 料 的 连 续 性,确 需 调 整 时 应 就 近 选 取。地 段 选择 具 体 要 求 应 遵 循 附 录 A 的 规 定。5 物 候 期 观 测D B 1 5 0 7/T 9 1 2 0 2 325.1 观 测 时 间萌 芽 期 至 枯 黄 期。可 根 据 牧 草 物 候 期 出 现 的 规 律,逢 双 或 隔 日 观 测,抽 穗、开 花 期 每 日 观 测。如 未进 入 下 一 时 期,在 不 漏 测 物 候 期 的 前 提 下,可 逢 五 或 旬 末 巡 视 观 测,临 近 物 候 期 即 恢 复 隔 日 或 双 日 观 测,旬 末 应 进 行 巡 视 观 测。5.2 观 测 地 点 及 植 株 选 择物 候 期 在 观 测 小 区 内 进 行 观 测,观 测 小 区 划 分 方 法 应 遵 循 附 录 A 的 规 定,选 择 有 代 表 性 的 固 定 1 0 株,4 个 小 区 共 4 0 株 牧 草。定 好 顺 序 做 好 标 志,进 行 定 株 观 测。5.3 物 候 期 确 定 及 划 分5.3.1 物 候 期 确 定进 入 某 一 物 候 期 的 时 间,以 观 测 总 株 数 中 进 入 该 物 候 期 的 株 数 所 占 百 分 比 确 定;进 入 某 一 物 候 期 的株 数 第 一 次 1 0%为 始 期,5 0%为 盛 期,进 入 盛 期 后 停 止 统 计 百 分 率,牧 草 物 候 期 观 测 只 记 录 始 期、盛 期。物 候 期 百 分 率 计 算:统 计 观 测 总 株 数、进 入 该 物 候 期 株 数,按 照(1)式 求 出 百 分 率,记 载 取 整 数,小 数 四 舍 五 入。f=1 0 0%(1)式 中:f 物 候 期 百 分 率,以%表 示;n 进 入 物 候 期 株 数;p 观 测 总 株 数。5.3.2 物 候 期 及 其 特 征牧 草 物 候 期 气 象 观 测 指 标 项 目 详 见 表 1。表 1 物 候 期 气 象 观 测 指 标物候期 标准萌芽(返青)春季越冬植株露出新叶,老叶恢复弹性,由黄转青或观测植株的第一片叶露出地面抽穗 穗从叶鞘顶端或侧端露出,针茅属穗子不易抽出,以芒针露出作为抽穗开花 穗上出现花药,散出花粉种子成熟 穗上部变黄,籽粒变硬,呈现该品种固有颜色,易脱落枯黄 植株下部叶子枯萎变色6 高 度 观 测6.1 观 测 时 间萌 芽 期 开 始,每 旬 末 观 测 一 次 绝 对 高 度,直 至 高 度 不 再 增 加 为 止。6.2 观 测 地 点 及 植 株 选 取D B 1 5 0 7/T 9 1 2 0 2 33高 度 观 测 在 小 区 内 进 行,选 择 有 代 表 性 固 定 1 0 株,4 个 小 区 共 4 0 株 牧 草。定 好 顺 序 做 好 标 志,进 行定 株 观 测。6.3 测 量 方 法用 直 尺 从 地 面 侧 伸 直 至 叶 片 或 茎、花 序 的 顶 端,以 最 高 为 准(如 观 测 牧 草 有 芒,则 测 量 高 度 不 包 括芒)。7 生 长 状 况 观 测7.1 测 量 内 容株 数 测 量、鲜 重、干 重、牧 草 占 比、干 鲜 比、生 育 期 生 长 状 况 评 价。7.2 测 量 时 间时 间:a)株 数 测 量 在 所 观 测 牧 草 萌 芽 后,且 优 势 草 种 生 长 高 度 5 c m,每 月 末 测 定 一 次,直 至 枯 黄 期 止;b)生 育 期 生 长 状 况 评 价 从 萌 芽 至 种 子 成 熟,每 月 末 评 定 一 次。7.3 测 量 地 点地 点:a)株 数、鲜 重、牧 草 占 比 测 量,在 生 长 状 况 观 测 小 区 内 进 行,选 择 有 代 表 性 4 个 观 测 点,定 好顺 序 做 好 标 志;b)生 育 期 生 长 状 况 评 价,在 观 测 地 段 上 不 分 区 进 行。7.4 测 量 方 法方 法:a)制 作 一 个 内 部 面 积 1 m2正 方 形 样 方 框,将 方 框 内 草 种 按 先 高 后 低 顺 序,留 茬 高 度 1 c m,分 类剪 下 所 测 草 种,数 清 株 数 并 称 重,编 号 后 放 入 布 袋。将 框 内 其 余 牧 草 全 部 剪 下,编 号 后 放 入布 袋,鲜 草 称 重 最 迟 不 超 过 1 h。之 后 布 袋 通 风 风 干 称 重,每 隔 3 d 重 复 一 次,两 次 差 值 不 超过 2%,确 定 后 者 为 风 干 重;b)生 育 期 生 长 状 况 评 价 采 用 等 级 评 定 法,评 价 为 优、良、中、差、很 差,评 价 标 准 见 表 2。表 2 生 长 状 况 观 测 指 标评价等级 生长状况评价标准优春季返青快,发育茂盛,枝叶生长良好,无干枯征兆,草层经济性处于最佳状态,产量较高,夏秋覆盖度8 0%良春季返青良好,各类家畜均适宜放牧,牧草发育良好,草层呈绿色,个别地方有黄斑,产量较好,覆盖度6 1%8 0%中春季草层发育较正常,小家畜尚可放牧,大家畜放牧困难,夏秋季草层高度中等,不够均匀,产量中等,夏秋覆盖度4 1%6 0%;秋季植株变黄较早,有时草受到天气灾害或病虫害、鼠害的影响差春季返青不良,草层稀疏,不适宜放牧;夏季牧草发育收到抑制,生育期缩短,植株矮小、稀疏;牧草产量低,最大覆盖度在2 1%4 0%很差 植株极少,覆盖度2 0%,不返青或草场不能利用7.5 计 算D B 1 5 0 7/T 9 1 2 0 2 34使 用 下 列 方 法 计 算 牧 草 占 比、干 鲜 比:a)牧 草 占 比:该 品 种 鲜 重 与 方 框 内 牧 草 总 鲜 重 比 值,按 照(2)式 求 出 百 分 率,取 整 数,小 数 四舍 五 入;1=12 1 0 0%(2)式 中:k1 某 一 测 量 草 种 牧 草 占 比;g1 该 品 种 牧 草 鲜 重;g2 方 框 内 牧 草 总 鲜 重。b)干 鲜 比:方 框 内 牧 草 总 干 重 与 总 鲜 重 比 值,按 照(3)式 求 出 百 分 率,取 整 数,小 数 四 舍 五 入。2=32 1 0 0%(3)式 中:k2 方 框 内 牧 草 干 鲜 比;g3 方 框 内 牧 草 总 干 重。8 天 气 气 候 对 牧 草 生 长 影 响 评 述8.1 评 述 时 间所 测 牧 草 全 部 枯 黄,评 述 全 年 天 气、气 候 对 牧 草 生 长 发 育 影 响。8.2 评 述 内 容全 年 平 均 气 温、年 累 计 降 水 量、年 日 照 时 数,生 长 季 气 温、降 水、日 照 及 稳 定 通 过 0 积 温 与 近 3 0年 同 期 比 较 等 进 行 分 析,总 结 全 年、生 长 季 天 气 气 候 对 牧 草 从 返 青 至 枯 黄,生 长 发 育 及 产 量 形 成 的 利 弊影 响。同 时 分 析 主 要 气 象 灾 害、病 虫 害、鼠 害 的 发 生 对 产 量 的 影 响。9 主 要 气 象 灾 害 及 病 虫 害、鼠 害9.1 观 测 内 容霜 冻、干 旱、暴 雨 洪 涝、病 虫 害、鼠 害。9.2 观 测 时 间 及 地 点灾 害 出 现 后 及 时 进 行 调 查 记 载。以 观 测 地 段 为 主,结 合 大 范 围 放 牧 场、打 草 场 进 行。9.3 调 查 项 目 及 评 价 标 准9.3.1 调 查 项 目灾 害 名 称、起 止 时 间、天 气 气 候 状 况、牧 草 受 害 症 状、目 测 器 官 受 害 及 植 株 受 害 程 度、受 害 等 级、周 围 草 场 受 害 情 况 及 所 采 取 的 防 御 措 施。9.3.2 评 价 标 准记 录 灾 害 开 时 期、终 止 期、受 害 期 内 出 现 的 天 气 气 候 状 况,具 体 要 求 见 表 3。D B 1 5 0 7/T 9 1 2 0 2 35表 3 气 象 灾 害 期 间 天 气 气 候 状 况灾害名称 天气气候记载受害程度轻 中 重 很重霜冻过程气温0 的持续时间(h)、极端最低气温()及日期个别植株叶片变成褐色,叶子边缘、叶尖受害部分植株叶片变成褐色,变黑、干枯大部分植株器官未成熟果实受冻植株全部被冻死干旱最长连续无降水日数(d)、干旱期间降水量(m m)及天数(d)与历年同期差值(m m)、地段干土层厚度(c m)、0 c m 5 0 c m 土壤相对湿度(%)、干旱期间平均气温()、极端最高气温()个别植株叶子凋萎(5 0%)部分植株叶片大部分凋萎(5 0%)大部分植株器官开始泛黄或者变成褐色、变干牧草生长季因干旱不返青,或者生长的牧草干枯死亡暴雨洪涝日降水量(m m)、累计降水量(m m)、连续降水日数(d)个别植株器官受害、残缺不全部分植株器官受害大部分植株器官受害全部植株器官受害病害连续降水日数(d)、累计降水量(m m)、平均气温()、日照时数(h)、空气相对湿度(%)个别植株器官受害、残缺不全部分植株器官受害大部分植株器官受害全部植株器官受害虫害最长连续无降水日数(d)、虫害期间降水量(m m)、平均气温()、极端最高气温()个别植株器官受害、残缺不全部分植株器官受害大部分植株器官受害全部植株器官受害鼠害最长连续无降水日数(d)、干旱期间降水量(m m)及天数(d)与历年同期差值(m m)、地段干土层厚度(c m)、0 c m 5 0 c m 土壤相对湿度(%)草根被挖食,有明显挖出的新土丘、洞口,占地面积1 0%草根被挖食,挖出的新土丘、洞口,占地面积2 5%草场严重破坏,挖出的新土丘、洞口,占地面积5 0%草场裸露,植株大量死亡,新土丘、洞口,占地面积5 0%1 0 观 测 簿 填 写牧 草 分 种 观 测 记 录 簿(牧 气 簿-1-1)、牧 草 综 合 观 测 记 录 簿(牧 气 簿-1-2),填 写 方 式 应 遵 守 附录 B 的 规 定,观 测 簿 样 式 应 遵 循 附 录 C 的 规 定。D B 1 5 0 7/T 9 1 2 0 2 36A A附 录 A(规 范 性)观 测 地 段 选 择A.1 观 测 地 段 选 择 原 则具 有 代 表 性。地 段 所 处 地 形、地 势、土 壤 和 生 产 水 平 能 代 表 该 地 区 草 场 类 型,包 括 禾 本 科 牧 草 及 其它 优 势 种 牧 草。地 段 一 经 选 定 宜 长 期 稳 定,以 保 持 观 测 资 料 连 续 性。A.2 观 测 地 段 选 择 要 求A.2.1 地 段 选 择 在 天 然 草 场,且 禾 本 科 牧 草 品 种 为 建 群 种 或 优 势 种。垦 殖 过 的 草 场 不 选 为 观 测 地 段。A.2.2 地 段 与 大 气 气 候 观 测 场 的 地 形 和 其 它 环 境 因 素 基 本 相 同,具 有 平 行 观 测 条 件,并 有 利 于 观 测、管 理 和 维 护,避 开 道 路、水 体 和 居 民 点。A.2.3 观 测 地 段 面 积 1 0 0 0 0 m2,条 件 不 具 备 或 牧 草 分 布 均 匀 的 草 场,可 适 当 缩 小。地 段 选 定 后 做 好 标记,为 防 止 家 畜 采 食 破 坏,应 用 铁 丝 网、生 物 围 栏 围 住 或 结 合 草 库 伦 建 设 进 行。地 势 平 缓,植 物 分 布 均匀,围 成 正 方 形(1 0 0 m 1 0 0 m);若 在 缓 坡 地 上,长 边 应 与 缓 坡 一 致;在 丘 陵 山 区,地 形 复 杂,观测 地 段 可 为 长 方 形,并 包 含 主 要 地 形。A.2.4 秋 季 各 项 观 测 结 束 后,为 保 持 观 测 地 段 代 表 性,需 将 围 栏 内 牧 草 按 当 地 打 草 留 茬 高 度 进 行 刈 割或 进 行 放 牧 采 食,但 不 能 啃 食 过 度。A.3 观 测 地 段 划 分A.3.1 观 测 场 地 段 划 分将 围 封 观 测 地 段 划 分 为 4 个 观 测 区 域(1、2、3、4)作 为 4 个 重 复。每 个 重 复 又 分 为 4 个 观 测 区(A、B、C、D),一 年 使 用 1 个 观 测 小 区,循 环 周 期 为 四 年(见 图 A.1)。长 方 形 观 测 场 地 可 以 不 循 环(见 图A.2)。图 A.1 正 方 形 观 测 区 域 和 观 测 小 区 划 分 示 意 图D B 1 5 0 7/T 9 1 2 0 2 37图 A.2 长 方 形 观 测 区 域 划 分 示 意 图A.3.2 观 测 项 目 小 区 划 分每 个 当 年 观 测 区 内 根 据 地 势、牧 草 分 布 及 生 长 状 况 按 条 状 分 成 高 度、物 候 期、生 长 状 况 观 测 小 区。小 区 划 定 后,绘 制 观 测 地 段 测 点 分 布 示 意 图,并 分 别 建 立 标 识 牌,写 明 小 区 号 码 及 观 测 项 目 名 称,当 观测 小 区 失 去 代 表 性 时,可 在 附 近 更 换,在 备 注 栏 注 明 原 因,当 年 观 测 小 区 具 体 要 求 见 图 A.3。图 A.3 当 年 观 测 1 小 区 划 分 示 意 图D B 1 5 0 7/T 9 1 2 0 2 38B B附 录 B(规 范 性)观 测 簿 填 写B.1 观 测 簿 填 写 一 般 要 求观 测 簿 分 为 牧 草 分 种 观 测 记 录 簿(牧 气 簿-1-1)和 牧 草 综 合 观 测 记 录 簿(牧 气 簿-1-2)。用 于 牧草 生 育 状 况 观 测 原 始 记 录,应 随 身 携 带 边 观 测 边 记 录。B.2 牧 气 簿-1-1 填 写B.2.1 填 写 要 求牧 气 簿-1-1 记 录 分 种 牧 草 物 候 期 及 高 度,每 种 牧 草 一 年 一 册。B.2.2 封 面记 录 牧 草 名 称、观 测 年 度、所 在 地 区、台 站 名 称。B.2.3 物 候 期 观 测 记 录每 个 小 区 观 测 1 0 株,在 表 头 注 明 观 测 总 株 数。观 测 时 若 某 株 牧 草 进 入 某 一 物 候 期,把 株 号 填 写 在 相应 的 小 区 栏 内,累 计 记 录 进 入 物 候 期 的 株 数 及 计 算 百 分 比。没 有 进 入 下 一 物 候 期 时 只 填 写 观 测 日 期,记明 未 进 入 下 一 物 候 期。B.2.4 高 度 观 测 记 录每 个 小 区 观 测 1 0 株,按 株 号 顺 序 记 入 生 长 高 度 测 量 记 录 页。填 写 观 测 日 期、平 均 值,平 均 值 四 舍 五入 取 厘 米 整 数。B.3 牧 气 簿-1-2 填 写B.3.1 填 写 要 求对 观 测 地 段 进 行 说 明,记 录 生 长 状 况,天 气 气 候 对 牧 草 生 长 影 响,气 象 灾 害 及 病 虫 害、鼠 害,一 年一 册。B.3.2 观 测 地 段 说 明填 写 牧 草 观 测 地 段 说 明,绘 制 其 分 布 示 意 图。示 意 图 表 明 地 段 台 站 方 向、地 段 地 形、面 积、小 区 及观 测 点 位 置。B.3.3 生 长 状 况 记 录生 长 状 况 记 录:a)测 定 日 期:观 测 时 日 期;b)牧 草 名 称:分 种 观 测 牧 草 名 称;c)株 数:各 观 测 区 内 分 种 观 测 牧 草 株 数,填 写 合 计 与 平 均 值;d)鲜 重:各 观 测 区 内 分 种 牧 草 鲜 重(g/m2),只 填 写 平 均 值;e)干 重:各 观 测 区 内 分 种 观 测 牧 草 最 后 一 次 风 干 重(g/m2),只 填 写 平 均 值;D B 1 5 0 7/T 9 1 2 0 2 39f)杂 草:各 观 测 区 方 框 内 其 余 牧 草 鲜 重、干 重,单 位(g/m2);g)总 量:各 观 测 区 方 框 内 所 有 牧 草 鲜 重、干 重,单 位(g/m2);h)牧 草 占 比:分 种 观 测 牧 草 计 算 后 占 比(%);i)干 鲜 比:计 算 后 干 鲜 比(%);j)生 长 状 况 评 价:记 录 观 测 地 段 生 长 状 况 评 定 等 级。B.3.4 天 气 气 候 对 牧 草 生 长 影 响 评 述文 字 记 录 天 气 气 候 对 牧 草 生 长 影 响 评 述。B.3.5 主 要 气 象 灾 害 及 病 虫 害、鼠 害 观 测当 出 现 主 要 气 象 灾 害 及 病 虫 害、鼠 害 后,按 要 求 填 写,主 要 包 括 灾 害 名 称、起 止 时 间、天 气 气 候 状况、牧 草 受 害 症 状、目 测 器 官 受 害 及 植 株 受 害 程 度、受 害 等 级、周 围 草 场 受 害 情 况 以 及 所 采 取 防 御 措 施。D B 1 5 0 7/T 9 1 2 0 2 31 0C C附 录 C(规 范 性)观 测 簿 样 式C.1 牧 草 分 种 观 测 记 录 簿 样 式 见 C.1。图 C.1 牧 气 簿-1-1 样 式D B 1 5 0 7/T 9 1 2 0 2 31 1图 C.1(第 2 页/共 3 页)D B 1 5 0 7/T 9 1 2 0 2 31 2图 C.1(第 3 页/共 3 页)D B 1 5 0 7/T 9 1 2 0 2 31 3C.2 牧 草 综 合 观 测 记 录 簿 样 式 见 C.2。图 C.2 牧 气 簿-1-2 样 式D B 1 5 0 7/T 9 1 2 0 2 31 4图 C.2(第 2 页/共 6 页)D B 1 5 0 7/T 9 1 2 0 2 31 5图 C.2(第 3 页/共 6 页)D B 1 5 0 7/T 9 1 2 0 2 31 6图 C.2(第 4 页/共 6 页)D B 1 5 0 7/T 9 1 2 0 2 31 7图 C.2(第 5 页/共 6 页)D B 1 5 0 7/T 9 1 2 0 2 31 8图 C.2(第 6 页/共 6 页)D B 1 5 0 7/T 9 1 2 0 2 31 9参 考 文 献 1 Q X/T 2 9 3 农 业 气 象 观 测 资 料 质 量 控 制 作 物 2 D B 3 4/T 3 5 0 3 农 业 气 象 观 测 规 范 草 莓 3 D B 5 1 0 4/T 4 7 攀 枝 花 芒 果 农 业 气 象 观 测 规 范 4 中 国 气 象 局.农 业 气 象 观 测 规 范 M.北 京:气 象 出 版 社,1 9 9 3 5 中 国 农 业 科 学 院.中 国 农 业 气 象 学 M.北 京:中 国 农 业 出 版 社,1 9 9 3 6 梁 国 玲,周 青 平,颜 红 波,等.披 碱 草 属 牧 草 田 间 物 候 期 观 测 记 载 规 范 J.青 海 畜 牧 兽 医 杂志,2 0 1 3(0 1):1 6-1 7 7 李 瑱,杨 春 芽.高 原 地 区 主 要 气 象 灾 害 对 牧 业 的 影 响 J.气 象 灾 害 研 究,2 0 2 0(0 5):1 0 4-1 0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