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ID封装设备通用技术条件DB42/T 1126-2015.pdf
I C S 3 3.0 6 0.2 0M 3 6备 案 号:DB42湖 北 省 地 方 标 准D B 4 2/T 1 1 2 6 2 0 1 5R F I D 封 装 设 备 通 用 技 术 条 件G e n e r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R F I D p a c k a g i n g e q u i p m e n t s(报批稿)2 0 1 5-1 2-2 9 发 布 2 0 1 6-0 1-2 9 实 施湖 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发 布D B 4 2/T 1 1 2 6 2 0 1 5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定 义 和 缩 略 词.14 概 述.25 要 求.25.1 基 本 功 能 要 求.25.2 适 用 原 材 料 要 求.25.3 工 作 条 件 要 求.35.4 封 装 产 品 的 外 观 要 求.35.5 封 装 工 艺 要 求.35.6 功 能 模 块 及 要 求.36 检 测 方 法.46.1 测 试 环 境 要 求.46.2 工 艺 检 测.46.3 主 要 功 能 模 块 检 测(跑 机 前 检 测).46.4 跑 机 测 试.57 检 验 规 则.57.1 出 厂 检 验.57.2 型 式 检 验.57.3 判 定 规 则.68 标 志、包 装、运 输 和 贮 存.68.1 标 志.68.2 包 装.68.3 运 输.68.4 贮 存.68.5 安 全 标 识 检 查.6D B 4 2/T 1 1 2 6 2 0 1 5I 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2 0 0 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湖 北 华 威 科 智 能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提 出。本 标 准 由 湖 北 省 标 准 化 协 会 归 口。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单 位:湖 北 华 威 科 智 能 技 术 有 限 公 司、华 中 科 技 大 学、中 国 物 品 编 码 中 心 湖 北 分 中心、湖 北 省 标 准 化 与 质 量 研 究 院。本 标 准 参 与 起 草 单 位:武 汉 华 威 科 智 能 技 术 有 限 公 司。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尹 周 平、李 春 阳、陈 建 魁、王 海 丽、李 瑶、顾 鑫、谢 秋 琪、丁 凡、陈 磊、陈 捷。D B 4 2/T 1 1 2 6 2 0 1 51R F I D 封 装 设 备 通 用 技 术 条 件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R F I D 自 动 封 装 设 备 的 产 品 分 类、基 本 要 求、试 验 方 法、检 验 规 则、标 识、包 装、运 输和 贮 存。本 标 准 适 用 于 芯 片 类 产 品 封 装。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2 8 2 8.1 计 数 抽 样 检 验 程 序 第 1 部 分:按 接 收 质 量 限(A Q L)检 索 的 逐 批 检 验 抽 样 计 划S J/T 1 0 5 3 3 电 子 设 备 制 造 防 静 电 技 术 要 求S J 1 5 5 2 电 子 工 业 专 用 设 备 机 械 装 配 技 术 要 求3 术 语、定 义 和 缩 略 词下 列 术 语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高 频 h f h i g h f r e q u e n c y频 段 在 1.8 3 0 M H z。3.2超 高 频 u h f u l t r a h i g h f r e q u e n c y频 段 在 3 0 0 3 0 0 0 M H z。3.3倒 装 键 合 f l i p c h i p b o n d i n g通 过 将 芯 片 翻 转 直 接,使 其 I/O 引 脚 直 接 与 天 线 基 板 焊 盘 直 接 接 触 形 成 互 连 结 合 的 工 艺,已 成 为 半导 体 封 装 的 主 流 技 术 之 一。3.4三 心 对 准 a l i g n t h e t h r e e c e n t e r s调 整 翻 转 头 吸 嘴 中 心、顶 针 中 心、晶 元 视 觉 中 心 三 者 对 准,调 整 翻 转 头 中 心、顶 针 中 心、晶 元 视 觉中 心 两 两 重 合,见 图 1。D B 4 2/T 1 1 2 6 2 0 1 52说明:1 晶元视觉系统;2 翻转头部件;3 晶元部件;4 顶针部件。调整翻转头中心、顶针中心、晶元视觉中心两两重合注:此图所示为三心对准示意图图 1 三 心 对 准4 概 述R F I D 标 签 生 产 工 艺 主 要 包 括 天 线 与 芯 片 检 测、倒 装 键 合、复 合 和 成 品 检 测 等 阶 段,本 产 品 即 用 于 完成 芯 片 与 天 线 的 倒 装 键 合 互 连,形 成 标 签 I n l a y,本 标 准 不 适 于 检 测、复 合 等 工 艺 产 品。5 要 求5.1 基 本 功 能 要 求本 产 品 采 用 倒 装 键 合 工 艺,将 芯 片 从 晶 元 盘 摘 下 后 直 接 与 天 线 贴 合,通 过 导 电 胶 热 压 固 化 实 现 I n l a y封 装,适 用 于 各 类 H F/U H F R F I D 标 签 I n l a y 的 封 装 与 在 线 检 测。整 机 至 少 包 括 以 下 模 块:供 胶 模 块、翻 转贴 装 模 块、热 压 模 块 和 基 板 输 送 模 块,智 能 型 应 包 括 检 测 模 块。5.2 适 用 原 材 料 要 求D B 4 2/T 1 1 2 6 2 0 1 53产 品 所 用 原 材 料 应 符 合 相 关 国 家 标 准、行 业 标 准 或 企 业 质 量 标 准 的 要 求。适 用 的 芯 片 材 料 及 天 线 材料 类 型 如 下:表 1 适 用 原 材 料原材料类型(应符合相关)天线类型 芯片尺寸P E T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 V C 聚氯乙烯、P I 聚酰亚胺、P a p e r 纸等印刷天线、蚀刻天线、电镀、打印等 0.3 8 m m 0.3 8 m m 1.2 m m 1.2 m m5.3 工 作 条 件 要 求工 作 温 度:(2 4 3);环 境 湿 度:4 5 7 0%R H;洁 净 度:百 万 级;供 气 气 压:额 定 气 压 5%;供 电 电 压:A C,2 2 0 1 0%V 或 A C 3 8 0 V。5.4 封 装 产 品 的 外 观 要 求5.4.1 产 品 的 外 形 应 符 合 设 计 图 纸 尺 寸 要 求;产 品 标 识、铭 牌 齐 全,印 记 清 晰,不 得 损 坏 或 覆 盖。5.4.2 外 衣 颜 色 均 匀、平 整 丰 满、色 泽 一 致,不 允 许 有 咬 底、剥 落、裂 纹、针 孔 和 漏 涂 等 缺 陷,无 明显 污 渍,无 变 形,无 肉 眼 易 见 划 伤。5.5 封 装 工 艺 要 求5.5.1 电 气 布 局 及 接 线布 线 工 艺 合 理、标 识 清 晰、易 查 找,无 影 响 操 作 飞 线。所 有 台 面 及 柜 体 内 的 走 线 均 入 线 槽,无 法 引入 线 槽 的 用 扎 线 丝 束 起。各 模 块 单 元 布 局 合 理,无 干 扰、易 于 加 减。5.5.2 防 静 电 处 理防 静 电 处 理 后,静 电 电 压 0.2 k V,设 备 制 造 的 防 静 电 技 术 要 求 需 满 足 S J/T 1 0 5 3 3。5.5.3 装 配 工 艺机 械 装 配 过 程 需 满 足 S J 1 5 5 2 的 要 求。5.6 功 能 模 块 及 要 求5.6.1 主 要 功 能 模 块 概 述5.6.1.1 供 胶 模 块在 基 板 的 焊 接 点 上 点 体 积 合 适 的 胶 滴,实 现 芯 片 的 机 械 固 定。5.6.1.2 翻 转 贴 装 模 块通 过 翻 转 头 拾 取 芯 片 后,贴 装 头 将 芯 片 放 置 到 基 板 的 焊 盘 位 置,从 而 实 现 了 芯 片 的 转 移 和 贴 装 任 务。5.6.1.3 热 压 模 块D B 4 2/T 1 1 2 6 2 0 1 54热 压 固 化 芯 片,从 而 完 成 i n l a y 的 封 装。5.6.1.4 检 测 模 块测 试 成 品 i n l a y 的 质 量,并 将 不 良 i n l a y 进 行 标 识。5.6.1.5 基 板 输 送 模 块把 R F I D 天 线 基 板 输 送 到 其 他 工 作 模 块,基 板 张 力 保 持 恒 定,最 后 把 加 工 好 的 标 签 收 成 边 沿 整 齐 的 卷筒 以 供 后 续 使 用。5.6.2 技 术 要 求产 品 需 符 合 表 2 要 求 的 技 术 指 标。表 2 技 术 要 求项 目 名 称 指 标供 胶 定 位 精 度(u m)5 0供 胶 均 匀 性 5%贴 片 效 率(U P H)高:5 0 0 0 中:3 0 0 0 低:1 5 0 0贴 片 精 度(u m)2 0贴 片 平 整 度(u m)1 0压 力 精 度(N)0.2误 判 率 3 I n l a y 合 格 率 9 9.5%6 检 测 方 法6.1 测 试 环 境 要 求工 作 温 度:(2 4 3)环 境 湿 度:4 5 7 0%R H洁 净 度:百 万 级供 气 气 压:额 定 气 压 5%;供 电 电 压:A C,2 2 0 1 0%V 或 A C 3 8 0 V。6.2 工 艺 检 测6.2.1 防 静 电 处 理使 用 数 字 静 电 测 试 仪,距 离 被 测 点 基 板 进 给 部 分 一 定 距 离(由 测 试 仪 本 身 要 求 而 定),应 小 于 0.2 K V。6.2.2 装 配 检 验对 装 配 后 的 产 品 分 别 进 行 机 械 和 电 气 检 测,应 满 足 S J 1 5 5 2 中 的 相 关 要 求。6.3 主 要 功 能 模 块 检 测(跑 机 前 检 测)6.3.1 供 胶 定 位 精 度D B 4 2/T 1 1 2 6 2 0 1 55将 已 经 供 胶 的 天 线,成 片 裁 剪 下 来,通 过 视 觉 系 统 分 别 检 测 天 线 焊 盘 的 中 心 与 胶 点 图 案 中 心 的 偏 差,判 断 供 胶 胶 点 的 定 位 精 度。检 测 中,采 集 十 个 对 象,每 个 对 象 测 量 三 次 取 平 均 值,判 断 满 足 5 0 u m 要 求。6.3.2 供 胶 均 匀 性将 已 经 供 胶 的 天 线,成 片 裁 剪 下 来,通 过 视 觉 系 统 检 测 胶 点 的 图 案,通 过 图 像 处 理 获 得 胶 点 的 图 像面 积,根 据 面 积 尺 寸 一 致 性 判 断 供 胶 均 匀 性。检 测 中,采 集 十 个 胶 点,每 个 对 象 测 量 三 次 取 平 均 值,判断 满 足 5%要 求。6.3.3 贴 片 精 度将 已 经 供 胶、贴 片 的 天 线 基 板,成 片 裁 剪 下 来,通 过 视 觉 系 统 检 测 天 线 焊 盘 的 中 心 与 芯 片 图 案 中 心的 偏 差,判 断 贴 片 精 度。检 测 中,通 过 采 集 十 个 对 象,每 个 对 象 测 量 三 次 取 平 均 值,判 断 满 足 2 0 u m要 求。6.3.4 贴 片 平 整 度将 已 经 生 产 的 标 签 I n l a y 产 品,成 片 裁 剪 下 来,通 过 激 光 位 移 传 感 器 测 定 芯 片 的 上 表 面 的 平 整 度。检 测 中,用 夹 具 固 定 I n l a y,并 调 整 夹 具 固 定 I n l a y 的 表 面 水 平,通 过 激 光 位 移 传 感 器 测 量 芯 片 表 面 的 三个 以 上 点 的 高 度,拟 合 出 芯 片 表 面 所 在 的 平 面,从 而 获 得 芯 片 的 平 整 度。检 测 中,采 集 十 个 芯 片 对 象,每 个 对 象 测 量 三 次 取 平 均 值,判 断 满 足 1 0 u m 要 求。6.3.5 压 力 精 度通 过 使 用 压 力 称 离 线 测 量 热 压 头 的 输 出 压 力,检 测 中,可 以 选 择 三 套 以 上 热 压 头,每 个 对 象 测 量 三次 去 平 均 值,判 断 压 力 精 度 应 达 到 0.2 N。6.4 跑 机 测 试6.4.1 空 跑 测 试整 机 不 带 料 空 跑 测 试,先 低 速 试 机 后 再 中 高 速 运 行,测 试 时 间:高 中 低 速 各 2 8 8 0 0 秒,应 符 合 表 2要 求。6.4.2 带 料 测 试选 取 1 2 种 材 料 进 行 带 料 跑 机 测 试。运 行 时 间:2 8 8 0 0 秒、8 6 4 0 0 秒 不 停 机 运 行。生 产 出 的 成 品 i n l a y,经 过 在 线 检 测 后,下 线 还 需 抽 样 复 检 其 外 观、读 写 性 能、推 拉 力。抽 样 标 准 按 照 G B/T 2 8 2 8.1 方 法 去 检测,应 符 合 表 2 要 求。7 检 验 规 则产 品 检 验 分 为 出 厂 检 验 和 型 式 检 验。7.1 出 厂 检 验产 品 须 按 本 标 准 检 验 合 格 后,附 上 合 格 证、装 箱 清 单 及 相 关 备 件 后 方 可 出 厂。产 品 实 施 全 检,须 按5.1、5.2、5.3、5.4、5.5、5.6 项 目 检 验,带 料 跑 机 时 间 2 8 8 0 0 秒。7.2 型 式 检 验7.2.1 型 式 检 验 条 件产 品 在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时,应 进 行 型 式 检 验:D B 4 2/T 1 1 2 6 2 0 1 56a)新 产 品 投 产 时;b)正 式 生 产 后,零 部 件、生 产 工 艺 有 较 大 改 变,可 能 影 响 产 品 性 能 时;c)正 常 生 产 时,每 年 进 行 一 次;d)停 产 半 年 以 上,恢 复 生 产 时;e)国 家 有 关 部 门 提 出 要 求 时;f)出 厂 检 验 结 果 与 上 次 型 式 检 验 有 较 大 差 异 时。7.2.2 检 验 项 目 为 本 标 准 第 5 章 中 全 部 项 目,型 式 检 验 时,带 料 跑 机 时 间 为 不 停 机 8 6 4 0 0 秒。7.2.3 型 式 检 验 应 在 出 厂 合 格 的 产 品 中 抽 检。7.3 判 定 规 则产 品 检 验 均 应 符 合 表 2 的 技 术 要 求,I n l a y 合 格 率 和 贴 片 效 率 如 有 一 项 不 达 标,则 判 定 为 不 合 格。8 标 志、包 装、运 输 和 贮 存8.1 标 志8.1.1 产 品 合 格 证 上 须 注 明 产 品 型 号、类 型、产 品 编 号、出 厂 日 期、检 验 合 格 章、执 行 标 准 号、公 司相 关 信 息 等。8.1.2 产 品 上 的 公 司 l o g o 和 产 品 型 号、规 格 等 标 识 应 清 晰、正 确。8.1.3 包 装 箱 表 面 应 用 黑 色 喷 漆 明 显 标 明 客 户 名 称、产 品 名 称、箱 件 总 数 及 箱 号、使 用 铲 车 搬 运 的 起铲 部 位、产 品 的 毛 重、净 重、防 碎、放 置 方 向 等 标 记,必 要 时 还 要 注 明 标 识 等。8.2 包 装8.2.1 内 包 装 采 用 塑 料 袋、外 包 装 采 用 木 箱,内 部 填 充 防 震 材 料,底 部 用 木 质 托 架 并 固 定。8.2.2 配 备 产 品 装 箱 清 单。8.3 运 输8.3.1 运 输 时,产 品 要 防 晒、防 潮、防 雨 淋,不 可 重 压,不 可 与 化 学 品、污 染 物 品 混 合 装 运。8.3.2 运 输 过 程 中,应 注 意 产 品 的 摆 放 稳 实,在 装 卸 及 运 输 过 程 中 应 防 止 碰 撞。8.4 贮 存贮 存 场 地 应 有 承 重 加 固,地 面 平 坦,贮 存 环 境 要 求 通 风 良 好、干 燥、温 度 2 3 3。8.5 安 全 标 识 检 查在 产 品 电 源 输 入 端 和 接 地 端 应 具 有 明 显 标 志。所 有 涉 及 人 身 和 设 备 安 全 的 端 口、操 作 装 置、电 源 插座 等 均 有 明 确、清 晰 的 标 志,并 且 置 于 容 易 看 到 的 地 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