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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森林健康经营管理规范DB34/T 2199-2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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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森林健康经营管理规范DB34/T 2199-2014.pdf

ICS 65.020.20 B 05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21992014 城市森林健康经营管理规范 Regulation for urban forest health management 文稿版次选择 2014-11-25 发布 2014-12-25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4/T 21992014 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安徽农业大学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安徽农业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克福、黄成林、吴文友、王嘉楠、张前进、吴泽民、刘西军、黄庆丰、陶晓。DB34/T 21992014 2 城市森林健康经营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森林健康经营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评价以及城市森林健康经营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森林。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 城市森林 urban forest 城市及周边地区所有木本植物及与其相伴的植物的总和。2.2 城市森林斑块 urban forest patch 城市地区树冠覆盖率应不小于 30或树干基盖度应不小于 5.5 m2/hm2 的连续性地块,在遥感影像图中可明确判读的不同于周围基质的异质性表面。2.3 森林健康 forest health 森林具有较好的自我调节并保持其系统稳定性,从而能充分、持续地发挥其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一种可感知的状态。2.4 近自然林经营 close to natural forest management 营造或诱导人工林向当地自然的森林群落结构发展,或对现有的森林采取适度的人为干预措施,促其自然的动态演替,并逐渐达到稳定群落阶段的经营方式。2.5 生态系统经营 ecosystem management 维持或提高生态系统的健康与生产力的同时,生产人类需求的基本产品及其它价值的自然资源,在充分维持生态系统组成、结构与功能所必须的生态关系及过程的基础上,通过测评及研究有明确目的的经营实践。2.6 DB34/T 21992014 3 树木健康指数 tree health index 树木个体健康状况的评测值之和与树木个体健康理想值之和的比值。2.7 城市森林景观相似性 urban forest landscape similar index 度量城市森林景观与景观整体的相似性程度,以城市森林斑块面积与总面积之比表示。3 总则 按照近自然经营的要求,使城市森林群落结构达到相对稳定,城市森林要素景观格局合理,城市森林达到健康水平。4 城市森林健康评价 城市森林健康评价方法、指标及等级划分见附录A。5 经营管理要求 5.1 种植设计 5.1.1 应采用树种混交,混交方法采用株间混交或丛(块)状混交,群落的每一个优势种数量控制在 20 25。5.1.2 应根据树种特性设计初植密度。5.1.3 应采用异龄树木构建群落,并利用冠层下生态位种植耐荫树种的幼树或小树培育异龄林。5.1.4 应遵循森林群落的自然过程,减少人为干预。注:采用近自然的经营方法。城郊林地允许自疏、自然整枝及自然更新发生,促成垂直结构层次,符合安全原则情况下保留枯立木、保持林冠下枯枝落叶层;建成区城市森林斑块应采用适度的人为干预,允许不会最终导致群落结构发生极大变化的自然更新发生、适度保留落叶层。5.1.5 应按照森林生长规律采用适度间伐对林地的密度进行动态调控,树种结构简单及外来树种为主的人工群落,应利用林隙效应增植以增加多样性及促使群落结构向乡土化转变。5.2 森林土壤 5.2.1 栽植土包括客土、原土利用、栽植基质等。绿化栽植或播种前应对森林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采取相应的土壤改良、施肥和置换客土等措施。栽植土 pH 值 5.6 7.5,全盐含量应为 0.10.3,土壤容重应为 1.0 g/cm31.35 g/cm3 或渗透系数应不小于 6.910-4 cm/s,有机质含量应不小于1.5,块径应不大于5 cm。5.2.2 绿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层厚度:深根性乔木应不小于 150 cm,浅根性乔木应不小于 100 cm,棕榈树、大中灌木、大藤本应不小于90 cm,小灌木、小藤本、宿根花卉应不小于 40 cm,大径竹应不小于 80 cm,中小径竹应不小于50 cm,草坪、草本地被和草花应不小于 30 cm;设施顶面绿化乔木应不小于 80 cm,灌木应不小于45 cm,草坪、草本地被和草花应不小于 15 cm。5.2.3 森林土壤不应使用含有害成分的土壤,除有设施空间绿化等特殊隔离地带,绿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层下不应有不透水层。DB34/T 21992014 4 5.2.4 栽植土施肥的商品肥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明,有机肥应充分腐熟方可使用,施用无机肥料应测定森林土壤有效养分含量并应采用缓释性无机肥。5.3 栽植技术 5.3.1 应采用优质全冠苗栽植,胸径应不大于15 cm,以胸径 5 cm 10 cm 的苗木为主。5.3.2 移栽胸径应不小于5 cm的树木应带土球,土球直径为树干直径的 6 10 倍。5.3.3 树木栽植时应切断土球上包裹用的捆扎材料,容器苗栽植应除去容器。5.3.4 树木栽植后,应浇足定根水,并选用木片、树皮、碎石、鹅卵石或混合材料覆盖树干基部周围土壤,覆盖物厚度应为7 cm 10 cm,不应覆盖树木的根颈部位。5.3.5 人行道或有边沿的带状栽植带,宽度应不小于 1 m;乔木树干距边沿应应不小于 50 cm。5.3.6 广场、停车场等地块,乔木树干基部保留土壤面积应在 1.2 m1.2 m 以上。5.4 经营管理 5.4.1 支撑及保护 5.4.1.1 大苗栽植后应及时进行支撑并注意保护支撑点树干树皮,支撑架应受力均匀,且支撑点捆绑不应过紧,树木成活后应及时去除支撑。5.4.1.2 人流密集地段的行道树、停车场树木及古树名木,应设置各种围栏保护树干。5.4.2 浇水与施肥 5.4.2.1 在温度35 以上,连续5天干旱无雨的天气或多日无雨、土壤干燥的情况下,应及时浇水。5.4.2.2 立地条件较差的地段、树木营养不足生长不良,应根据需要及时科学施肥,施肥时不应污染周围环境。5.4.3 修剪 5.4.3.1 城市树木在苗木阶段应进行整形修剪,以维持树木的特定形状。5.4.3.2 出现病枝、伤枝、断枝、死枝应及时进行树冠清理;互相挤压、过于拥挤、生长衰弱或徒长的部分枝条应进行疏剪,一次疏剪的强度不应超过树冠总叶量的 1/3。5.4.3.3 修剪时间应在树木进入休眠到春季开始生长前进行,树冠清理及轻度修剪可随时进行。5.4.3.4 截口的位置应在贴近树干但不超过侧枝基部的树皮隆脊部分与枝基部的环痕部分,不应贴干平截及留下残桩,截口应涂防腐剂。5.4.4 病虫害防治 5.4.4.1 森林植物群落应由多树种混交构成,控制同一树种及外来树种种群的个体数量,减少城市森林的病虫害发生,提高城市森林抵御病虫害的能力。5.4.4.2 建立病虫害预测预报制度,及时预防病虫害爆发性发生。5.4.4.3 病虫害防治应采用生物防治方法,应使用生物农药及高效低毒农药。5.4.4.4 喷洒药剂应避开人流高峰期。5.4.4.5 冬季应在树干基部喷洒波尔多液及捆绑草绳,防治害虫并预防冻害。5.4.5 健全管理体系,实现科学经营 5.4.5.1 建立系统管理体系 DB34/T 21992014 5 应制定系统管护计划,采用有效方法获取城市森林的相关信息,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管护措施来实施经营计划,管理城市森林。5.4.5.2 建立资源评价体系 应采用 3S 技术获取并及时更新森林资源的有关信息,评价城市森林资源、城市森林健康状况及功能的动态变化,分析变化趋势、发现影响其变化的主要因素,为经营管理提供科学依据。5.4.5.3 编制规划 应制定树种规划及树种应用与管护指南,明确应用乡土树种及种群结构;应编写适宜本地种植的树种名录。注:名录应包括树种的生物学特性、适宜栽植立地和可与混交的树种等方面。5.4.5.4 制定标准 应制定森林经营与管理的相关标准。注:常用的标准包括各森林类型的树木修剪、整形养护、树木安全性评测及危险树木管理等标准。DB34/T 21992014 6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城市森林健康评价方法、指标及等级划分 A.1 城市森林健康评价方法 A.1.1 树木健康评价 A.1.1.1 对特定类型的树木健康评价,应采用对树木生长状态、树冠饱满度、叶片颜色、树干树枝受损情况、枯死树枝的量、病虫害危害情况观测等方面评价树木的健康程度。采用健康指数来比较不同类型城市森林树木的健康状况。A.1.1.2 树木健康状况划分为以下 6 个等级:1 级:健康,表现为树冠饱满,叶色正常,无病虫危害,无死枝,树冠缺损或叶色异常的程度均不多于 5,得分为 5;2 级:较健康,表现为树冠缺损 5 25,叶色正常,得分为 4;3 级:一般,表现为树冠缺损 26 50,叶色基本正常,得分为 3;4 级:差,树冠缺损比例高达 51 75,树势衰退严重,叶色不正常,得分为 2;5 级:很差、濒于死亡 树冠缺损达 75以上,得分为 1;6 级:死树,树木已无叶片,树木死亡但未被移去,得分为 0。A.1.1.3 计算公式:树木健康指数(每级株数 各级得分值)/(总株数 最高一级得分数)A.1.2 城市森林群落健康评价 A.1.2.1 群落健康包括两个方面,即组成树木的健康及群落整体的健康。A.1.2.2 组成树木的健康采用上述树木个体健康的评价方法。A.1.2.3 群落整体的健康水平以群落结构的生态合理性来表达,其健康评价应从群落结构与立地环境二个方面展开,通过对典型城市植物群落类型的调查,分析城市森林群落水平与垂直结构特点、种类组成与生态关联度、组成种生态位与群落生境的关系、组成种种间关系,与当地森林群落、人工林群落比较,确定不同城市森林群落与稳定群落的差异、预测城市森林群落发育动态。城郊各类游憩林、生态风景林等应维持其正向的演替过程、维持生态系统的功能、群落每年都有显著的生物量积累,林下植被应主要由自然发生的种类构成、包括冠层树种的幼树,能提供多样化的小生境;人工配置的小块群落,在弱度的经营管理活动控制下,推迟群落中组成种之间的相互竞争的负影响,能在较长的时间内维持原有的植物配置设计模式,逐年均有生物量的积累,发挥正常的景观、生态、服务功能。A.1.3 大尺度的城市森林健康评价 A.1.3.1 城市森林的基本信息调查及评价,包括结构、树种组成、叶面积、叶面积指数、树木生物量等,这些资料主要用于评估城市森林净化大气、降低温室气体、树冠截流雨水的功能。A.1.3.2 影响城市森林变化及威胁城市森林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因素评价,如组成种及树冠覆盖的变化、入侵物种、病虫害等的影响,影响城市森林维持长期健康的经营因素等。DB34/T 21992014 7 A.1.3.3 在一定的时间段中城市森林的潜在损失评价,如因病虫害、环境胁迫、人为因素等导致的树木价值的损失。A.1.3.4 一般采用样地方法估测城市森林资源现状,按照城市土地利用格局采用高分辨率卫片随机或网格化分别选择一定数量的样地,在卫片上判读或进行实地调查统计。A.1.4 影响城市森林健康的因素评价 A.1.4.1 空气污染 臭氧:主要破坏叶肉的栅栏组织,往往在叶片表面出现棕褐色斑点。树木健康受到影响,但一般不会导致树木死亡,白松、黑樱桃、松类、杨、白蜡、槭树、栎树等对臭氧较为敏感。酸沉降:大气中 SO2 通过气孔侵入植物体,形成亚硫酸盐,在叶片中积累,破坏叶片的正常生理功能;强度的酸雨使叶片出现斑痕、发生落叶现象等直接伤害树木,导致树木生长衰退、健康水平下降而容易发生病虫害。A.1.4.2 气候因素 干旱、过湿、低温冻害、夏季高温、风雪灾害以及气候的突然变化等因素造成对树木的胁迫,导致树木及森林生长受到影响、衰退,甚至死亡。A.1.4.3 立地条件 城市中树木生长空间小,光照不足;树木根系土壤体积小、根系伸展受到限制,降低根系吸收及固着能力;土壤压实空隙度小、过湿过干情况经常发生,营养循环中断、常处于营养缺乏状态;建筑物、地表改变小环境等立地条件对树木健康产生影响。A.1.4.4 人为因素 A.1.4.4.1 树种选择不当,如不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过多应用外来树种。A.1.4.4.2 树木配置不当、种植密度不合理,个体间竞争提早发生、树木生长分化、群落结构极不稳定,树木表现为不健康状态。A.1.4.4.3 栽植及养护技术不当,如栽植过深或过浅、大树栽植时去除树冠,修剪技术不规范对树木造成伤害导致树冠结构不合理,树木表现为不健康状态。A.1.4.4.4 城市建设过程中不注意保护树木,如施工改变了树木原有的生长环境,造成对树木的直接伤害等,工地附近的树木生长衰弱甚至死亡。A.1.4.4.5 日常养护措施不当或不及时,遇到环境胁迫时未能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缓解,树木的正常生长受到影响后需较长的时间才能恢复。A.1.4.4.6 对已受损的树木未作及时处理,致使树木健康状况进一步恶化,影响城市森林健康的总体水平。A.1.4.4.7 北方城市冬季融雪盐促使土壤碱性化,导致树木营养吸收受阻,叶片黄化、生长受影响。A.1.4.4.8 人为破坏,如车辆及居民活动等对树木的直接机械伤害。A.2 城市森林健康评价指标 A.2.1 城市森林健康评价指标体系 A.2.1.1 目标层(A):城市森林健康 DB34/T 21992014 8 A.2.1.2 准则层(B):城市森林结构(B1)、城市森林景观格局(B2)、城市森林功能(B3)、城市森林价值(B4)A.2.1.3 指标层(C):分别对应不同准则要素的指数;包括城市树木健康指数(C1)、树种组成及种群结构(C2)、乡土树种应用(C3)、城市森林生物量(C4)、叶面积指数(C5)、树干基盖度(C6)、群落结构(C7)、树冠覆盖率(C8)、城市森林景观相似性(C9)、城市森林景观要素优势度(C10)、城市森林斑块面积分布(C11)、碳储存(C12)、净化大气(C13)、截留降雨(C14)、价值的潜在损失(C15)等 15 项指标。A.2.2 指标量化 A.2.2.1 城市树木健康指数 划分为以下 4 个等级:I 健康:健康指数值 0.8;II 较健康:健康指数值 0.60.8;III 一般:健康指数值 0.40.6;IV 不健康:健康指数值 0.4。A.2.2.2 树种组成及种群结构 划分为以下 4 个等级:I 树种结构合理:树种丰富度高于地带性植物区系且组成种个体数均低于全部树木数量的 10;II 树种结构较合理:树种丰富度略低于地带性植物区系、组成种个体数量不高于全部树木数的 20;III 树种结构不合理:树种丰富度远低于地带性植物区系、组成种个体数量为全部树木数的 2050;IV 树种结构既不合理:树种丰富度远低于地带性植物区系、组成种个体数量大于全部树木数的 50。A.2.2.3 乡土树种应用 按城市森林树种中乡土树种的比例划分为以下 4 个等级:I 优:乡土树种占城市森林树种的 85以上;II 良好:乡土树种占城市森林树种的 7085;III 一般:乡土树种占城市森林树种 5070以上;IV 差:乡土树种低于城市森林树种的 50。A.2.2.4 城市森林生物量 对照城市所处植被地带的天然林平均生物量划分为以下 4 个等级:I 生物量高:单位土地树木平均生物量为当地天然林平均生物量的 40以上;II 生物量较高:单位土地树木平均生物量为当地天然林平均生物量的 3040;III 生物量较低:单位土地树木平均生物量为当地天然林平均生物量的 2030;IV 生物量低:单位土地树木平均生物量低于当地天然林平均生物量的 20。A.2.2.5 叶面积指数 DB34/T 21992014 9 对照城市所处植被地带的天然林平均叶面积指数划分为以下 4 个等级:I 高叶面积指数:城市森林平均叶面积指数高于当地天然林平均叶面积指数 10;II 较高叶面积指数:城市森林平均叶面积指数高于当地天然林平均叶面积指数的 80;III 低叶面积指数:城市森林平均叶面积指数为当地天然林平均叶面积指数的 6080;IV 叶面积指数极低:城市森林平均叶面积指数低于当地天然林平均叶面积指数的 60。A.2.2.6 树干基盖度 根据树干基盖度划分为以下 4 个等级:I 级树干基盖度高:20.0 m2/hm2;II 级树干基盖度较高:10.0 m2/hm220.0m2/hm2;III 级树干基盖度中:5.5 m2/hm210.0 m2/hm2;IV 级树干基盖度低:5.5 m2/hm2。A.2.2.7 群落结构 划分为以下 4 个等级:I 群落结构合理:密度适当,群落冠层基本连续、无重叠,各个体间竞争分化不明显、健康,灌木层生长良好,群落自然化、相对稳定,只需极少人为干预来维持群落结构,调查群落中 80 以上结构合理;II 群落结构较合理:密度适当,群落冠层基本连续、但有显著林隙,个体间竞争发生分化但不影响树木生长,灌木层生长较好、群落较自然化、结构趋于稳定,需少量人为干预,调查群落中有 6080结构合理;III 群落结构不合理:群落冠层连续性差、树木个体间竞争、分化显著,灌木多见入侵种,群落结构稳定性差,需采取较强的人为干预措施,调查群落中有 40 60结构不合理;IV 群落结构极不合理:树冠层重叠或出现大量空隙,树木个体受压、竞争分化显著,灌木层入侵种多、生长过于旺盛,群落衰退,需采取极强的人为干预措施,调查群落中 60以上的结构不合理。A.2.2.8 树冠覆盖率 以市区为主要评价范围,按照树冠覆盖率划分为以下 4 个等级:I 高覆盖率:25;II 较高覆盖率:20 25;III 中覆盖率:15 20;IV 低覆盖率:15。A.2.2.9 城市森林景观相似性 划分为以下 4 个等级:I 高相似性:35;II 较高相似性:2535;III 中相似性:1525;IV 低相似性:15。A.2.2.10 城市森林景观要素优势度(Di)采用的计算公式(A.1)为:DB34/T 21992014 10 i i iDC DP21DF4141Di.(A.1)式中:DPi 为城市森林景观要素的相对密度,即城市森林景观要素斑块数占总斑块数的比;DFi 为城市森林景观要素斑块的相对频度,即景观网格样点中城市森林景观要素斑块出现的样点数占总样点数的比;DCi 为城市森林景观要素的相对盖度,即城市森林景观要素总面积占景观总面积的比。将城市森林景观要素优势度划分为以下 4 个等级:I 高优势度:城市森林景观要素优势度 0.60;II 较高优势度:城市森林景观要素优势度 0.40 0.60;III 一般:城市森林景观要素优势度 0.25 0.40;IV 低优势度:城市森林景观要素优势度 0.25。A.2.2.11 城市森林斑块空间分布(NNI)计算方法(A.2)为:A NN i NN DNN INi2 1/)(1.(A.2)式中:NNI 为城市森林斑块的最小距离指数;NND(i)为斑块 i 与其最邻近城市森林斑块的距离、用两斑块中心点距离表示;N 城市森林斑块数;A 景观总面积。将城市森林斑块空间分布特点划分为以下 4 个等级:I 均匀分布:城市森林斑块的最小距离指数 1.8 2.149;II 较均匀分布:城市森林斑块最小距离指数 1.0 1.8;III 聚集分布:城市森林斑块最小距离指数 0.5 1.0;IV 高度聚集分布,即城市森林斑块最小距离指数 0.0 0.5。A.2.2.12 储碳及年吸收碳的能力 按其储碳及吸收碳的能力划分为以下 4 个等级:I 高储碳及碳吸收:单位面积城市森林斑块的储碳及年吸收碳量相当于当地自然林地碳平衡功能平均量;II 较高储碳及碳吸收:单位面积城市森林斑块的储碳及年吸收碳量相当于当地自然林地碳平衡功能平均量的 80以上;III 低储碳及碳吸收:单位面积城市森林斑块的储碳及年吸收碳量相当于当地自然林地碳平衡功能平均量的 50 80;IV 极低储碳及碳吸收:单位面积城市森林斑块的储碳及年吸收碳量低于当地自然林地碳平衡功能平均量的 50。A.2.2.13 净化大气 将城市森林净化大气功能水平划分为以下 4 个等级:DB34/T 21992014 11 净化大气功能高:年从大气吸收污染物 30.0 g/m2;净化大气功能较高:年从大气吸收污染物 15.0 g/m230.0 g/m2;净化大气功能一般:年从大气吸收污染物 10.0 g/m215.0g/m2;净化大气功能低:年从大气吸收污染物 10.0 g/m2。A.2.2.14 截留降雨 将城市森林截流降雨的能力与当地自然森林相比划分为以下 4 个等级:I 截留雨水能力高:城市森林斑块平均截流降雨量达到自然森林的 80以上;II 截流雨水能力较高:城市森林斑块平均截流降雨量达到自然森林的 60 80;III 截流雨水能力一般:城市森林斑块平均截流降雨量达到自然森林的 40 60;IV 截流雨水能力低:城市森林斑块平均截流降雨量低于自然森林的 40。A.2.2.15 结构价值的潜在损失 结构价值指城市树木的经济价值,可用货币来表达,包括树木的木材价值、景观价值等,可采用美国的 CTLA 方法计算树木的现实价值。城市树木因病虫害、树木机械损伤、树木生长衰退健康状况下降、树木死亡等因素导致树木总体价值的可能损失,可为预测估计、也可通过一定时间段的监测获得树木价值的变化。按树木结构价值的损失程度可划分为以下 4 个等级:I 无损失:树木结构价值无损失甚或增值;II 树木结构价值损失较低:树木结构价值损失 15;III 树木结构价值损失较高:树木结构价值损失 15 30;IV 树木结构价值损失高:树木结构价值损失 30。A.2.3 分层指标权重及指数计算方法 A.2.3.1 指标权重 各指标权重见表1。表A.1 城市森林健康评价指标权重 A 城市森林健康水平 B1 城市森林结构 0.35 C1 城市树木健康指数 0.20 C2 树种组成及种群结构 0.17 C3 乡土树种应用 0.15 C4 城市森林生物量 0.13 C5 叶面积指数 0.10 C6 树干基盖度 0.15 C7 群落结构 0.10 B2 城市森林格局 0.25 C8 树冠覆盖率 0.30 C9 城市森林景观相似性 0.30 C10 城市森林景观要素优势度度 0.20 C11 城市森林斑块空间分布 0.20 B3 城市森林功能 0.20 C12 储碳及年吸收碳的能力 0.40 C13 净化大气 0.30 C14 截留降雨 0.30 DB34/T 21992014 12 表 A.1(续)A 城市森林健康水平 B4 城市森林价值 0.20 C15 结构价值的潜在损失 1.0 A.2.3.2 各级指标层指数计算 A.2.3.2.1 C 层指标得分:上述 15 个层指标的 4 个等级从高到低分别给分值4、3、2、1,然后按照各指标权重分配分别计算实际得分值。A.2.3.2.2 B 层指标得分计算:B 层指标得分=各C级指标按权重计算的实际得分值总和/C 级指标的最高得分值 该得分表达与 B 层指标最高得分的差距,即反映与 B 层指标所包含全部 C 级指标反映的城市森林处于最佳状态的差距。A.2.3.2.3 A 层指标得分(城市森林健康水平)计算:城市森林健康水平指数=各 B 层指标按权重计算的实际得分值和/B 级指标的最高得分值 A.3 城市森林健康等级划分 A.3.1 树木的健康等级划分 按树木健康指数将树木健康水平划分为如下 5 个等级:I 健康:树木健康指数值 0.85;II 较健康:树木健康指数值为 0.65 0.85;III 欠健康:树木健康指数值为 0.50 0.65;IV 不健康:树木健康指数值 0.40 0.50;V 极不健康:树木健康指数值 0.85;II 较健康:城市森林健康指数为 0.65 0.8;III 欠健康:城市森林健康指数为 0.50 0.65;IV 不健康:城市森林健康指数为 0.40 0.50;V 极不健康:城市森林健康指数 0.40。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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