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式空气源热泵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11/T 1382-2016.pdf
0 UG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 号:DB11/T 1382 2016 备案号:J 201 户式空气源热泵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household air-source heat pump system 2016 12 28发布 2017 04 01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1 前 言 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2014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京质监标发 2014 36号的要求,北京建筑节能与环境工程协会和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总结工程经验,共同编制了本规程。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计计算,设备材料 选型 和设计,电气系统 设计,施 工、检 验、调 试、验 收 和 运行维护;另 有 6个附录,为 该联合系统 的设计 提供 了 详细 的技术 资 料。采用空气源热泵 为 冷热源进行空 调、供暖,以及以空气源热泵 为 热源或辅助热源 制备 生 活热水 的 分户独立系统,为北京市的 住宅 建筑和 其他 建筑 中 的局 部区域,提供 了 一种可供选 择 的节能 供热、空 调方 案。尤其是处 于北京市 无集中供热条件 地 区 的建筑,例如独立式住宅、远郊区县 的 住宅、市 中心文化保护区域用户 的 供热改造,以及其他 建筑 中 的局 部区域等,采 用该系统供热 与 燃煤 和 用电直接供热相比较,在 环境 保护 和节能方 面都 有 显著优势。因此,在 符 合 国家 相 关 政策 及 法 规的 前 提 下,上述清洁高效 的能 源 和 系统是一种较 好 的 可供选择 的 技术 形 式,可以 推广 使 用。本规程 由 北京市 住 房 和 城乡 建设 委员、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管理,由 主编单位 负 责具体 技术内容的 解释。在 规程 实 施 过 程 中,如 发 现需 要修 改或 补充之 处,请将意见 和建 议 反馈给 北京建筑节能与环境工程协会(地 址:北京市 南礼士路头 条 3号,电 话:010-88070911,邮 编 100045)和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 南礼士路 62号,邮 编 100045)。主编单位:北京建筑节能与环境工程协会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 编单位:中 国恩菲 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 建筑环境 检 测 中心 北京建筑 大学 国家 空 调设备质量监督 检 验 中心 中 国家 用电 器 研究院(国家 3C认证 中心)国家 建筑材料工 业 建筑 五金 水暖 产品 质量监督 检 验 测 试中心 北京 中冷 通质量 认证 中心 有限公司 大金(中 国)投 资 有限公司 广 东 热立 方 热泵系统 有限公司 广 东菲尼克兹 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东莞 市 正旭新 能 源 设备 科 技有限公司 青岛海信日 立空 调 系统 有限公司 艾默 生 环境 优化 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广 州纽恩泰新 能 源 科 技发 展 有限公司 佛山欧思丹 热 能 科 技有限公司 2 佛山 市 顺德 区 华 天成 电 器 有限公司 上海 安贞 暖 通设备有限公司 山 东 天宝 空气 能 热泵 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 清华 索兰 环能技术研究 所 青岛 阿尔普尔 新 能 源 科 技 股份 有限公司 珠 海 格力 电 器 股份 有限公司 美 的 集 团 有限公司 浙江 正理 生 能 科 技有限公司 江 苏 辛普森 新 能 源 有限公司 北京 旺安佳 新 能 源 科 技 开 发有限公司 秦皇 岛 长丰太 和 新 能 源 有限公司 浙江 中 广 电 器 股份 有限公司 主要 起草人:孙敏 生 邓 有 源 金 继宗 刘 侃 贺 克 瑾 王 炜 李晓峰 张群力 王智超 王 超 谷秀志 郭 勇 高 华 童凤喜 刘 远 辉 陈帅荣 孟 建 军 熊 玮 赵密 生 黄开晨 郭 建 毅 林 峰 朱寅 则 许 杰 吴卫平 林 海 佳 陈 文 强 黄 海 燕 黄德祥 王晓斌 王颜滨 张树 前 主要 审 查 人 员:(以 姓氏拼音 为 序)陈 音、成 建 宏、龚丽娟、陆宾、梅雪娇、石 文 星、杨 志 芳 3 目 录 1 总则.5 2 术语.6 3 基本规定.7 4 设计计算.8 4.1 供暖热 量计算.8 4.2 辐射 供暖 地 面 温度校核、水 温 和 加 热部件 铺 设 数 量计算.9 4.3 空气源热泵 规 格 选择 计算.10 5 设备材料选型和设计.11 5.1 一 般 规定.11 5.2 空气源热泵 机组.12 5.3 供暖 地 面.13 5.4 控 制.14 6 电气系统设计.15 6.1 一 般 规定.15 6.2 配 电 和 控 制.15 6.3 防雷、电 磁兼 容和 接 地.16 7 施工、检验、调试、验收和运行维护.18 7.1 一 般 规定.18 7.2 施 工和 安 装.18 7.3 检 验和调 试.20 7.4 验 收 和 运行维护.21 附录 A 空气源热泵机组选型用技术参数示例.22 附录 B 系统示例.29 B.1 统一 图 例.29 B.2 空气源热泵冷热水 机组两 用系统 示 例.30 B.3 空气源热泵冷热水 机组三 用系统 示 例.34 B.4 空气源 多 联式(热泵)热水 机组 系统 示 例.42 附录 C 供暖地面散热量计算表.46 C.1 混凝土填 充 式供暖 地 面 散 热 量计算 表.47 C.2 预 制 沟槽 保 温板 供暖 地 面 散 热 量计算 表.54 C.3 水 泥砂浆预 制 填 充 板 供暖 地 面 散 热 量计算 表.73 附录 D 典型供暖地面图示.81 附录 E 设备选择计算例题.88 附录 F 工程质量检验表.93 条文说明.102 4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5 2 Terms.6 3 Basic requirement.7 4 Design calculation.8 4.1 Calculation for heating heat.8 4.2 Temperature checking for radiant floor heating,laying quantity calculation for water temperature and heating element.9 4.3 Selection and calculation for air-source heat pump unit.10 5 Selection&design for equipment and materials.11 5.1 General requirement.11 5.2 Air-source heat pump unit.12 5.3 Heated floor.13 5.4 Control.14 6 Design of electric system.15 6.1 General requirement.15 6.2 Power distribution and control.15 6.3 Lightning protection、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and grounding.16 7 Construction,test,commissioning,acceptance and operation maintenance.18 7.1 General requirement.18 7.2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18 7.3 Test and commissioning.20 7.4 Acceptance and operation maintenance.21 Appendix A Technical data for some of air-source heat pump unit.22 Appendix B System paradigm.29 B.1 United legend.29 B.2 System paradigm for air-source heat pump chilled(hot)water unit in two uses.30 B.3 System paradigm for air-source heat pump chilled(hot)water unit in three uses.34 B.4 System paradigm for air-source multi-connected heat pump hot water unit.42 Appendix C Calculation table of heated floor release.46 C.1 Calculation table of heated floor release with floating screed.47 C.2 Calculation table of heated floor release with pre-grooved insulation board.54 C.3 Calculation table of heated floor release with precast cement mortar filled board.73 Appendix D Typical schematic diagram of heating floor.81 Appendix E Calculation example of equipment selection.88 Appendix F Checklist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93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102 5 1 总则 1.0.1 为 指导 北京地 区户式空气源热泵系统 的设计和 施 工验 收等 工 作,做到 技术 先 进、经 济 合 理、安 全适 用 和 保 证 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 适 用 于 新 建、改 建、扩 建的 住宅用户 和 其他 类 型 建筑的局 部区域用户,采用 分户分 散 设 置 空气源热泵系统 时 的设计和 施 工、验 收及运行维护。用户采用该系统 的 部分 功 能 时,也 可 参 照执 行 本规程。1.0.3 户式空气源热泵系统 的设计、施 工 及 验 收,还应 符 合 国家 和北京市 现 行相 关标准的 规定。6 2 术语 2.0.1 户式空气源热泵系统 household air-source heat pump system 采用 单 台名义 制 冷 量 不 大 于 50kW的 空气源热泵 机组作 为 冷热源,通 过 制 冷 剂-水 换 热 装 置 产 生热水,为单 独用户 的 供暖 末端 设 施 和 生活热水提供热源,并 可在 夏季 为 该用户空 调 末 端 设备 提供冷源 的 联合系统。2.0.2 空气源热泵 air-source heat pump 以空气 作 为 低温 热源,在 某 种 动 力 驱动 下,通 过 热 力 学 逆循 环 连续 地 将 热 量 从低温物 体 或 介 质 转移 到 高 温物 体 或 介 质,并 用以 制 取 热 量的 装置。它 也 可以 实现 制 冷 机 的 功 能。2.0.3 空气源热泵冷热水 机组 air-source heat pump chilled(hot)water unit 兼 有 提供冷水 和 热水 的 空气源热泵 机组。简称 冷热水 机组。2.0.4 空气源 多 联式空 调(热泵)热水 机组 air-source multiple split air-conditioning(heat pump)and water heating unit 以空气 为 热源,可以 同 时 或 兼 有 提供生活热水、热水 辐射 供暖 和 室 内 空气 调节 功 能的 多 联 式空气 调节 机。简称 多 联 机组。2.0.5 热水 地 面 辐射 供暖 hydrolic radiant floor heating 以 温度不 高 于 60 的 热水 为 热 媒,在 加 热 管 内 循 环 流 动加 热 地 面 的 供暖 方 式。2.0.6 供暖 地 面 heated floor 指 采用 地 面 辐射 供暖 方 式 的地 面 构 造 整 体,不 包括 热 媒 供 给 系统。2.0.7 混凝土填 充 式 地 面供暖 floating screed floor heating 加 热 管(或 加 热电 缆)敷 设 在 绝 热 层 之上,需 填 充 混凝土 后再 铺 设地 面面 层 的地 面供暖 形 式。2.0.8 预 制 沟槽 保 温板 地 面供暖 pre-grooved insulation board floor heating 将 加 热 管(或 加 热电 缆)敷 设 在 带 预 制 沟槽 的 泡沫塑 料 保 温板 的 沟槽 中,不 需 要 填 充 混凝 土 即 可直接 铺 设 面 层 的地 面供暖 形 式。2.0.9 预 制 轻薄 供暖 板 地 面供暖 precast light heating board floor heating 以热水 为 热 媒,采用在 工 厂 一 体 化 制 作 的 预 制 轻薄 供暖 板加 热 的地 面供暖 形 式。2.0.10 水 泥砂浆预 制 填 充 板 地 面供暖 precast cement mortar filled board floor heating 采用 预 制 填 充 板 现 场敷 设 热水 加 热 管,并 需 填 充 水 泥砂浆 的 一种 总 厚 度 较 薄 的地 面供暖 形 式。7 3 基本规定 3.0.1 采用户式空气源热泵系统 的工程,应 优 先 选用用 能 效 率 较 高 的设备,应 进行系统 的节 能设计。3.0.2 采用户式空气源热泵系统 时,冬 季 供暖 和 夏季 空 调的 冷热源可采用 下 列 形 式 之 一:1 空气源热泵冷热水 机组作 为 冬 季 室 内 供暖水系统热源,同 时作 为 夏季 空 调 水系统冷源。2 空气源 多 联式空 调(热泵)热水 机组作 为 室 内 供暖水系统热源,同 时作 为 夏季 空 调 冷源。3.0.3 供暖系统 的主要 末端 设 施 宜 采用热水 辐射 供暖 地 面。3.0.4 以冷热水 机组 为 冷热源 时,空 调 末端 设备 宜 采用 风 机 盘 管 机组;以 多 联 机组 为 冷热源 时应 采用直接 膨胀 式空 调 室 内 机。空 调 末端 设备的规 格 应 满足 房 间 夏季 冷 负 荷 的 需 求。3.0.5 空气源热泵 机组类 型 示 例,及其 与 供暖 地 面、房 间 末端 空 调 装置 的 组 合系统 形 式 示例,见 本规程 附录 A和 附录 B。8 4 设计计算 4.1 供暖热量计算 4.1.1地 面 辐射 供暖系统 应 按 现 行 国家 标准 民 用 建筑 供暖 通 风 与 空气 调节设计规 范 GB50736的有关规定和 下 列 规定,进行 每 个 房 间 的基本 热 负 荷 Qj计算。1 室 内计算 温度 可 降 低 2取值。2 进 深 大 于 6m的 房 间 或区域,宜 分 内 外 区分 别 计算 热 负 荷。3 高 度 大 于 4m的 房 间,应 在 基本 耗 热 量和 朝向、风 力、外门 附 加 耗 热 量 之 和的基 础 上 计算 高 度 附 加 率。每 高 出 1m应 附 加 1%,但最 大 附 加 率 不应 大 于 8%。4 房 间 地 面 与 土 壤 或 不 供暖 地 下 室 相 邻且 铺 设 加 热部件 时,该 房 间 热 负 荷 不 包括地 面 向 下 的 传 热 量。4.1.2 房 间 热 负 荷 应 按 下 列各 式 考虑 附 加 耗 热 量。Q=Qj+Qh+Qx(4.1.2-1)Qh=qh M(4.1.2-2)Qx=Qj(4.1.2-3)式中 Q 房 间 热 负 荷(W);Qj 房 间 基本 热 负 荷(W),按 本规程 第 4.1.1条进行 计算;Qh 住宅 房 间 的 户 间传 热附 加 耗 热 量(W),如 下 确 定:1)无 邻 户 的 独立住宅 Qh=0,2)联 体 别墅 等住宅,两 户 之 间仅 有 个 别 房 间存 在 共 用 内 墙 时,可 仅 计算 该 房 间 的内 墙传 热 量,其他 房 间 Qh=0,3)多 层 和 高 层 住宅 按 式(4.1.2-2)计算 确 定;Qx 房 间间歇 供暖附 加 耗 热 量(W);qh 房 间 单位 面 积 平 均 户 间传 热附 加 耗 热 量(W/m2),多 层 和 高 层 住宅可 取 qh 5 7W/m2;M 房 间 使 用面 积,即围 护 结 构 内 表 面 包 围 的 房 间 地 面 积(m2);考虑间歇 供暖 的 附 加 系 数,住宅可 取 0.3 0.4。4.1.3 地 面供暖 房 间 所 需 向 上 的 散 热 量和 热 媒 供热 量 应 按 下 式 计算:2 1Q Q Q-=(4.1.3-1)2 1 mQ Q Q+=(4.1.3-2)式中:Q1 中:地 面供暖 房 间 所 需 向 上 的 散 热 量(W);Q 按第 4.1.2条 计算 出 的 房 间 热 负 荷(W),当 系统可以采用 风 机 盘 管 等空 调 末端 设备 辅助供暖 时,房 间间歇 供暖附 加 热 负 荷 可 由 空 调 末端 设备 承担,则公 式(4.1.2-1)中 Qx=0;Qm 房 间 的 热 媒 供热 量(W);Q2 供暖 地 面 向 下 的 散 热 损失 Q2;Q,2 房 间得 热 量,即来自 上 层 房 间 供暖 地 面 向 下 的 散 热 损失(W)。9 4.1.4 户 内 热源 总 供热 量 QZ应 为 各 房 间 热 媒 供热 量 Qm的总和,即各 房 间 热 负 荷 Q及 底层 供 暖 房 间向 下 的 散 热 损失 Q2的总和。4.2 辐射供暖地面温度校核、水温和加热部件铺设数量计算 4.2.1 应 按 公 式(4.2.1)对 供暖 房 间 的地 表 面 平 均 温度 进行 校核。房 间 地 表 面 平 均 温度 tpj宜 在 表 4.2.1规定的 适 宜范围 内,且 不应 高 于 最 高 限 值。当 tpj计算 值 过高 时,可采 取 下 列措 施:1 改 善 建筑 外围 护 结 构 热 工性能;2 在 满足舒 适度 的 条件 下,适 当降 低 室 内计算 温度;3 利 用其他供暖 末端 设备 供暖。969.0d1pj10082.9+=FQt tnb(4.2.1)式中:tpj 地 表 面 平 均 温度(地;tn 地 室 内计算 温度();Q1 房 间 所 需 向 上 的 散 热 量(W),见 式(4.1.3-1),其中 房 间 热 负 荷 Q按 式(4.1.2-1)计算 时,不 考虑间歇 供暖附 加 热 负 荷,即取 Qx=0;考虑 家具 等 遮挡 的 安 全 系 数,取值 原 则 见 式(4.2.3-1);Fd;2房 间 地 面面 积(m2),不 包括 底 面 积 较 大 的 固 定 卫 生 器具 和 固 定设 施 所 占 据 面 积,例如 落 地 式 厨 房 操 作台 下 柜,卫 生 间 浴盆 和 坐便 器 底 座 等。表 4.2.1 地表面平均温度 tpj 区域 特征 适 宜范围 最 高 限 值 人 员 长 期停留 房 间 24 26 31 卫 生 间 28 30 32 4.2.2 地 面 辐射 供暖供水 温度不 宜 超 过 45辐,供 回 水 温 差 不 宜 小 于 3回;并应 根据 以 下因 素 确 定:1 不应 超 过 空气源热泵 机组 在 当 地 室外 供暖 设计 温度时 能 够达 到 的 最 高 水 温;2 宜 采用在 室 内设计 温度 和 加 热 管 最 小 敷 设 间 距 或 加 热部件 最 大 铺 设 面 积 条件 下,满足 房 间 所 需 向 上 的 散 热 量 Q1所 需 的 水 温;3 同 一系统 各 房 间 的设计 水 温应 一 致。4.2.3 房 间 内 铺 设的 各 类 型供暖 地 面 加 热部件 的 铺 设 数 量,应 计算 确 定。1 混凝土填 充 式 和 预 制 沟槽 保 温板 供暖 地 面 的 加 热 管 敷 设 间 距、单位 面 积向 上 的 散 热量 q1和 向 下 散 热 损失 q2,可 根据 室 内 温度 和 供水 温度 分 别按 附录 C.1和 附录 C.2确 定。房 间单位地 面面 积 所 需 散 热 量 q1按 下 式 计算 确 定:r11FQq b(4.2.3-1)式中 q1 房 间 单位地 面面 积 所 需 散 热 量(W/m2);Fr;m房 间 内 铺 设 加 热 管 区域 的地 面面 积(m2);铺 设 加 考虑 家具 等 遮挡 的 安 全 系 数,根据 户型 大 小、房 间 用 途、不 同 家具 对 地面 的 遮挡 和 加 热部件 的 铺 设位 置 等 实 际情况 取值;Q1 房 间 所 需 向 上 的 散 热 量(W),按 本规程 4.1节计算。10 2 水 泥砂浆预 制 填 充 板加 热部件 单位 面 积向 上 的 散 热 量 q1和 向 下 散 热 损失 q2,可 根据 室 内 温度 和 供水 温度 按 附录 C.3确 定。房 间 所 需 铺 设 加 热部件 的 面 积 Fr按 下 式 计算 确 定。11rqQF b(4.2.3-2)式中 Fr F房 间 所 需 加 热部件 的 铺 设 面 积(m2);q1 根据 附录 C.3查 得 的 加 热部件 单位 面 积 散 热 量(W/m2);件 单位同公 式(4.2.3-1);Q1 同公 式(4.2.3-1);3 房 间 所 需 预 制 轻薄 供暖 板 的 铺 设 面 积 Fr按 公 式(4.2.3-2)计算 确 定,供暖 板 单位 面积向 上 的 散 热 量 q1和 向 下 散 热 损失 q2根据 产品 提供 数 据 确 定。4.3 空气源热泵规格选择计算 4.3.1 当 机组作 为 供暖、空 调的 冷热源 时,其 规 格 应 按满足 本 条 1、2款 要求的 最 大 规 格 确 定;当 机组 同 时作 为 生活热水热源或 太 阳 能 生活热水系统 的 辅助热源 时,应 按满足 本 条 1、2、3款 要求的 最 大 规 格 确 定。在 设备容量 满足 上述需 求的 前 提 下,不应 再 放 大 机组 规 格。1 在 实 际 供暖 设计工 况 下,制 热 量 应 能 够 满足冬 季 供暖 负 荷。2 制 冷 量 应 能 够 满足 用户 夏季 空 调 冷 负 荷。3 机组 在 当 地 室外 供暖 设计 温度,供水 温度 为 50在 工 况 时 的制 热 量,应 能 够 满足 生活 热水系统 所 需 加 热 量,最 小 加 热 量 应 按 本规程 第 4.3.2条 计算 确 定。条文说明:4.3.2 当每 户住宅采用独立 的 空气源热泵 为 空 调 供暖冷热源,并 同 时作 为 生活热水热源或太 阳 能 生活热水系统辅助热源 时,生活热水 所 需 加 热 量 可 按 下 式 计算:rch r r rrsTt t C VQ3600)(-=r(4.3.2)式中 Q rs 生活热水 加 热 量(kW);Vr 生活热水 贮 水 容 积(L),按 同 时 使 用 的 卫 生 器具 一 次 用热水 量 确 定,当 只 考虑 一个 淋浴 器 用水 时,可 取 70 100L;C 水 的 比热,为 4.187kJ/(kg);r 热水 密 度(kg/L),可 近似 取 1;tr 被 加 热水 最 高 水 温(),可 取 tr 40;tch 被 加 热水 的 初始 温度(),当 水 箱 设 在 室 内 时,可 取 tch=10 20;Tr 加 热 时 间(h),不 宜 超 过 1h。4.3.3 应 根据 水系统 的 阻 力 计算结 果 配置 或 校核 相 应 的 循 环 水泵,并应 符 合 下 列 规定:1 空气源热泵 机组 空 调 供暖冷热水系统 的 循 环 泵 应 满足 系统 冬 季 供热 设计工 况 和 夏季制 冷 工 况 所 需 流 量和 扬 程的 较 大 值。2 当 水系统 添 加防 冻液 时应 根据 防 冻液浓 度 和性质 对 系统 循 环 流 量和 阻 力 进行 修 正。11 5 设备材料选型和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供暖、空 调 系统 的 所 有设备、配 套 装置 及附件,以及其 自 动 监 控 系统,应 由 同 一生产 企 业 或供 应 商 配 套 供 应,并配 合 设计单位 进行 深 化 设计。5.1.2 空气源热泵 作 为 生活热水热源,或 作 为 太 阳 能 生活热水系统 的 辅助热源 时,相 应 的加 热 贮 热 和 自 控 系统,以及 设备和 配 套 装置 及附件,应 由 同 一生 产 企 业 或供 应 商 配 套 供 应,并配 合 设计单位 进行 深 化 设计,且 应 与 空气源热泵 承 包单位 密 切 配 合进行 深 化 设计与 施 工。5.1.3 以空气源热泵 为 热源 的 生活热水系统 的 加 热 和 贮 热 应 符 合 下 列 规定:1 应 设 置加 热水 箱 或 贮 热水 箱,贮 水 容 积 Vr可 参 考 本规程公 式(4.3.2)取值。2 宜 采用 间 接 加 热,水-水 加 热 器 的 换 热面 积 可 按 一 次 热水水 温 50/45、二次 生活热水供水 温度不低 于 40于 进行 设计计算。5.1.4 冷热水 管 道 系统 应 按 下 列 原 则设 置 阀 门:1 设备 进 出 口 设 置 检 修 阀;2 2台 及以 上 水泵 并 联 时,水泵 出 口 设 置 止回阀;3 补 水 给 水 管 出 口 设 置 止回阀,当 补 水 压 力超 过 设备 承 压 能 力 时 设 置 减压阀;4 膨胀 罐 接 管 不 得 设 置 阀 门;5 电 动控 制 阀 可 参 照 本规程 附录 B图示,根据 控 制要求设 置。5.1.5 应 按 下 列 规定设 置 水系统附件:1 下 列 位 置应 安 装 过 滤 器:1)补 水 给 水 管;2)制 冷 剂-水 换 热 装置机组 或 循 环 泵 入口。2 下 列 位 置 宜 采用 柔 性 软 管 连 接:1)循 环 水泵 设 置 在 制 冷 剂-水 换 热 装置机组 内 时,制 冷 剂-水 换 热 装置机组 的 水 管 进 出 口;2)循 环 水泵 设 置 在 制 冷 剂-水 换 热 装置机组 之 外 时,循 环 水泵 的 进 出 口。3 空 调 供暖 管 道 上下 拐弯 的 最 高 处 应 设 自 动 放 气 阀,系统 最 低 处 应 设 泄 水 阀。4 制 冷 剂-水 换 热 装置机组 或 循 环 水泵 的 进 口 和/或 出 口 应 安 装 压 力 表。5.1.6 制 冷 剂 管 道、空气源热泵 循 环 水系统 管 网(不 包括地 面 下 敷 设的 供暖 输 配 管 和 加 热管)、加 热水 箱 等热 设备,以及 室 内 空 调 末端 的 冷 凝 水 管 道 应 采 取绝 热 措 施,并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1 采用 非闭孔 材料 保 温时,外 表 面 应 设 保护 层。2 管 道 和 支架 之 间,管 道穿 墙、穿楼 板 处 应 采 取 防 止“热 桥”或“冷 桥”的 措 施。3 循 环 冷热水系统 管 道 和 加 热水 箱 等热 设备的 最 小 绝 热 层厚 度 可 按 表 5.1.6-1确 定。4 室 内 空 调 末端 的 冷 凝 水 管 道 绝 热 层厚 度 可 按 表 5.1.6-2确 定。5 制 冷 剂 管 道 的 绝 热 应 按 生 产 企 业 的 施 工技术要求 进行。12 表 5.1.6-1 循 环 冷热水系统 管 道 和设备 最 小 绝 热 层厚 度 绝 热 材料 柔 性 泡沫 橡 塑 超 细 玻璃棉 室 内 公 称 管 径 DN20 DN25 DN40 DN50 DN50 管 道 最 小 绝 热 层厚 度(mm)25 28 32 40 热 设备 最 小 绝 热 层厚 度(mm)45 65 室外 公 称 管 径 DN80 管 道 最 小 绝 热 层厚 度(mm)50 热 设备 最 小 绝 热 层厚 度(mm)75 表 5.1.6-2 空 调 冷 凝 水 管 道 绝 热 层厚 度 绝 热 材料 柔 性 泡沫 橡 塑 管 壳 超 细 玻璃棉 管 壳 管 道 绝 热 层厚 度(mm)9 10 5.1.7 系统 管 材 应 按 下 列 原 则 选用:1 连 接 设备的制 冷 剂 管 道 宜 采用 铜 管。2 室 内 空 调 末端 的 冷 凝 水 管 宜 采用 PVC-U塑 料 管 或热 镀锌 钢 管。3 空气源热泵供冷供热水系统 管 道 可采用 镀锌 钢 管、塑 料 热水 管、塑 料和 金 属复 合热水 管 等,添 加防 冻液 的 管 道 不应 选用 内 壁 镀锌 的 管 材。4 地 面 辐射 供暖 加 热 管、输 配 管 等 埋 地的 热水 管 道 可采用 交 联 聚乙烯铝 塑 复 合 管(XPAP)、聚丁烯 管(PB)、交 联 聚乙烯 管(PE-X)、耐 热 聚乙烯 管(PE-RT)、铜 管。5 生活热水供 回 水 管 和 给 水 管管 材 可 与 该 工程 给 排 水 专 业 设计 一 致。6 空气源热泵供冷供热水系统 管 道 和地 面 辐射 供暖 加 热 管、输 配 管,采用 塑 料 热水 管 材 的 最 小 壁 厚 应 经计算 确 定,可 按 地 面 辐射 供暖 技术规 范 DB11/806附录 E直接选 定;工 作 压 力 不 大 于 0.4MPa时,其 最 小 壁 厚 可 按 表 5.1.7确 定:表 5.1.7 塑 料 管 材 最 小 壁 厚(工 作 压 力 0.4MPa)公 称外 径(mm)PB PE-X PE-RT PP-R 10 1.5 1.5 1.5-12 1.8 1.8 1.8-16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2.3)25 2.0(2.4)2.0(2.4)2.0(2.4)2.3(2.8)32 2.0(2.4)2.4(2.9)2.4(2.9)2.9(2.9)40 2.0(2.4)3.0(3.7)3.0(3.7)3.7(4.5)注:1 公 称外 径 10mm和 12mm的 管 道 壁 厚 为地 面 辐射 供暖 的 加 热 管 和 输 配 管 数 据,地 面 上 需 热 熔焊 接 的 管 道,壁 厚 不应 小 于 1.9mm。2 10mm及其以 上 的 PP-R(无 规共 聚聚丙烯)管 一 般不 用 于地 面 辐射 供暖 加 热 管。3 括号内 数 据 是 管 材 系 列(S)值 增 大 一 档 的 管 材 壁 厚,地 面 上 明 装 管 道 考虑 需 要 一 定的 刚 性 并 考虑 连 接 要求 等,宜按 括号内 数 据 确 定 管 材 系 列。5.2 空气源热泵机组 5.2.1夏季 供冷 的 空气源热泵 机组,下 列 制 冷 性能 系 数应 符 合 北京市 现 行 建筑节能标准的规 定:1 冷热水 机组名义 工 况 的制 冷 性能 系 数 COP;2 多 联 机组 制 冷 综 合 性能 系 数 IPLV(C)。13 5.2.2 选用 的 空气源热泵 机组 的 供热 性能 应 同 时 符 合 本 条 第 1、2、4款 的规定,当 机组 同 时作 为 生活热水系统 的 热源 时还应 符 合 第 3款 的规定。1 供暖 设计工 况 时 的 运行 性能 系 数不应低 于 2.0。2 室外 供暖 计算 温度 等 于 或 高 于-12 的地 区,机组应 能 够 在 不低 于-15 的环境 里 进行供热。室外 供暖 计算 温度低 于-12 的地 区,应 采用 低 环境 温度 空气源热泵 机组。3 室外 气 温 为 当 地 供暖 室外 计算 温度时 的制 热 工 况,最 高 供水 温度不应低 于 50。4 应 具 有 先 进可 靠 的 融霜 控 制,融霜 时 间 总和 不应 超 过 运行 周 期 时 间 的 20。5.2.3 空气源热泵 室外 主 机 的设 置,应 符 合 下 列 规定:1 确 保进 风 与 排 风 通 畅,在 排 出 空气 与 吸 入 空气 之 间 不 发 生 明 显 的 气 流 短 路;2 避免受污浊 气 流 影响;3 噪声 和 排 热 满足 周 围 环境要求;4 便 于 对室外 主 机 的 换 热 器 进行 清 扫;5 化 霜 水 应 有 组 织排 放;6 室外 主 机 上 部 应 有 遮 水、遮 雪 设 施。5.2.4 空 调 供暖水系统 设计 应 符 合 下 列 规定:1 闭 式系统 应 设 置 膨胀 罐 和 安 全 阀,并应 按 下 列 规定 进行 补 水 定 压:1)最 低 压 力 值 应 保 证 系统 最 高 点 压 力 高 于 大 气 压 力 0.01MPa以 上;2)补 水 压 力 应不低 于 系统 所 需 最 低 压 力;3)安 全 阀 开 启 压 力 不应 高 于 系统 设备、管 道 及附件 的 承 压 能 力。2 制 冷 剂-水热 交 换装置 与主 机 一 体 设 置并 安 装 在 室外 时,循 环 水系统 应 采 取 加防 冻液等 防 冻 措 施。5.2.5 制 冷 剂-水热 交 换装置 和 水泵、膨胀 罐 等 配 套 设备的 安 装 位 置应 符 合 下 列 规定:1 与 室外 主 机 分 离 时,应 安 装 在 环境 温度不低 于 5 的 室 内,且 不应 设 在 卧 室 等 对 噪声 标准要求 较 高 的 房 间。2 设备 周 围 应 有 足 够 的 检 修 空 间。3 安 装 位 置 附 近 地 面 应 有 排 水 设 施。5.2.6 设备 之 间 的制 冷 剂配 管 长 度 和 高 差,应 满足 产品 的要求。5.3 供暖地面 5.3.1 地 面 辐射 供暖系统 的 热水系统 设计、设备材料 选择 和 室 温控 制要求,均 应 符 合 地 面 辐射 供暖 技术规 范(DB11/806)的 相 关规定。5.3.2 供暖 地 面 加 热 管 的工 作 压 力 应 根据 系统 的 最 高 工 作 压 力 确 定,并 依 此 确 定地 面供暖设 施 类 型或 计算 加 热 管 壁 厚。可选用以 下 地 面供暖 形 式:1 混凝土填 充 式;2 预 制 沟槽 保 温板 式;3 水 泥砂浆预 制 填 充 板 式;4 预 制 轻薄 供暖 板 等。5.3.3 各 类 供暖 地 面 的 典 型 构 造 见 本规程 附录 D,绝 热 层、隔离 层、防 潮 层 等 的设 置 和地 面14 面 层 的 选择 设 置 等,应 符 合 地 面 辐射 供暖 技术规 范(DB11/806)的 相 关规定。5.4 控制 5.4.1 空气源热泵 应 能 够 按 下 列 要求 进行 工 况 转 换:1 夏季 空 调 供冷 和 冬 季 供暖可采用 人 工 转 换;2 生活热水 加 热或 太 阳 能 辅助 加 热 的工 况 转 换应 符 合 本规程 第 5.4.4条 的规定。3 配 套 水 路 的 电 动 阀 和制 冷 剂 系统 的工 况 转 换 部件 应连 锁 自 动控 制。5.4.2 空 调和 供暖 时 的 室 温应 能 够 自 动控 制。5.4.3 热泵 机组应 具 备 供热 和 供冷 工 况 时 对 水 温、供热/供冷 量的调节和 机组 启 停 的 自 动控 制 功 能。5.4.4 热泵 机组 为 生活热水 加 热 时,应 按 下 列 要求 对 被 加 热水进行水 温控 制:1 应 具 备 手 动 下 达 指 令启 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