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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职业指导服务规范DB11/T 1124-2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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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职业指导服务规范DB11/T 1124-2014.pdf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11/T 1124 2014 公共职业指导服务规范 Service specifications for public vocational guidance 2014-11-05发布 2015-03-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ICS 03.040 A12 备案号:XXXXX 201X DB11/T 1124 2014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4 3 术语和定义.4 4 通则.6 5 一般性指导服务.8 6 专门指导服务.8 7 分类指导服务.10 8 标准化职业素质测评服务.11 9 就业援助中的职业指导服务.11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常用测验类型.13 附录 B(资料性附录)标准化职业测评通知单.14 附录 C(资料性附录)常用测验实施流程.15 参考文献.16 DB11/T 1124 2014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东城区 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西城区 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朝阳区 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海淀区 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丰台区 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昌平区 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大兴区 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顺 义 区 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革、宋晔、田光哲、薄云艳、廉串德、陈 保 家。本标准 为首次发布。DB11/T 1124 2014 III 引 言 公共 职业指导服务 是公共 就业服务的 重 要 内容,体现以 人 为 本的服务 理念,更加注重对 就业 困难 人 员 的指导和 帮 助,努 力 促进 人职 匹配 和 稳 定就业。本标准 是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 体系 中的 重 要标准 之 一,在 DB11/T 494 人力资源服务规范 的 基础上,突 出 体现基 本 公共 服务 均等 化,对 规范 公共 职业指导服务业务,提 高公共 就业服务 水平具有 指导 意 义。DB11/T 1124 2014 1 公共职业指导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公共 职业指导服务的通则、一般性指导服务、专门指导服务、分类指导服务、标准化职业素质测评服务、就业援助中的职业指导服务。本标准 适 用 于公共 就业服务 机构开展 的 公共 职业指导服务 活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件 对于 本文件的 应 用 是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所 注日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 有 的 修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件。DB11/T 494.1 2013 人力资源服务规范 第 1部 分:通则 DB11/T 494.6 2013 人力资源服务规范 第 6部 分:职业指导服务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 适 用 于 本文件。3.1 公共职业指导服务 public vocational guidance services 公共 就业服务 机构 所 提 供 的 帮 助 劳 动 者 实 现 就业、就业 稳 定和职业 发展,帮 助用人单位 合 理 用人的就业服务。3.2 预防性职业指导 preventive vocational guidance 通 过 提前介 入、增强自 助 意 识,帮 助 劳 动 者 发现、分 析、解决问题,所 提 供 的职业 咨询 和指导服务。3.3 一般性指导 general guidance 以 前 台 一般指导、自 助指导和 远 程(网 上)指导 为 主要 形式,提 供简短咨询 和指导服务,为 专门指导 和分类指导提 供甄别 和引导。3.4 自助指导 self-service guidance 以 提 供 职业指导 普及 资料、信息 和 工 具为 主要 形式 的职业 咨询 和指导服务。3.5 远程(网上)指导 long-range(internet)guidance DB11/T 1124 2014 2 以 互联网、电话、移 动 通 信 等为 主要 手段,所 提 供 的职业 咨询 和指导服务。3.6 专门指导服务 special guidance services 通 过“一 对 一”的 形式,所 提 供 的 具有 针 对 性的职业 咨询 和指导服务。3.7 分类指导服务 classified guidance services 为具有共 性 问题 的服务 对 象,采取团 体 指导 方式所 提 供 的职业 咨询 和指导服务。3.8 团体指导 group guidance 通 过互 动 形式,以 团 体 成 员 相互作 用 为 问题解决 动 力,所 提 供 的职业 咨询 和指导服务。3.9 标准化职业素质测评 standardized vocational quality evaluation 利 用标准化的职业测评 工 具,对 劳 动 者 的职业 能 力 水平 及倾向、个 性 特点 和职业 行 为 特征 进 行客观的测 量 和评 价。3.10 职业兴趣倾向 vocational interest tendency 个 人 对 某 一类职业 活动 相 对稳 定、持久 的 偏好。3.11 职业能力 vocational ability 个 人 从事某种 职业 活动 所需 要 具 备 的 特 定 能 力。3.12 职业人格 vocational personality 从事某种 职业 活动 所需 要 具 备 的 基 本人 格品 质。3.13 就业资源 employment resources 影响个 体 成功 就业的主要 条 件 因 素。3.14 创业资源 entrepreneurial resources 影响个 体 成功创 业的主要 条 件 因 素。3.15 就业援助中的职业指导服务 vocational guidance services in the process of employment assistance DB11/T 1124 2014 3 公共 就业服务 机构为 就业 困难 人 员开展 就业援助 过 程中提 供 的专业化职业指导服务。3.16 就业困难人员 people with employment difficulties 在 法 定 劳 动 年龄 内,有 劳 动 能 力和就业 愿望,处 于 无 业 状态 并 难以 实 现 就业的本市 城 乡 劳 动 者。4 通则 4.1 总体要求 4.1.1 区(县)、街道(乡镇)公共 就业服务 机构、社 区(村)级 服务 站 应 提 供 职业指导服务,构 建 市、区(县)、街道(乡镇)、社 区(村)四级 联 动机 制,推 动公共 就业服务 均等 化。4.1.2 应 面 向所 有 劳 动 者 和用人单位,尊 重 其 意 愿,帮 助 劳 动 者 实 现 职业 发展,帮 助用人单位 合 理 用 人。4.1.3 应注重对 就业 困难 人 员 的指导和 帮 助,根据 其 就业 困难 程 度 提 供 分 级、分类的 精细 化服务。4.1.4 应 与 公共 职业介绍、职业 培训 和 其 他 公共 就业服务 紧密结 合。4.1.5 应开展 职业指导 技 术 研究 与 推广,普及信息 化 技 术和 工 具 的 使 用。4.1.6 应 广泛 开展 预防 性职业指导。4.1.7 应为开展 残疾 人职业指导 工作 配 置 专门 设 施与 设 备。4.2 服务场所、专业工 具与 资 料 服务 场 所、专用 工 具 与资料 应 符 合 DB11/T 494.6 2013中 4.2、4.3的要 求。4.3 从 业人员 4.3.1 人员资格 4.3.1.1 从事 职业指导 工作 的人 员应 取 得 职业指导人 员 国 家 职业资 格 证书。4.3.1.2 每 个 区(县)从事 职业指导的人 员,至 少应有 2人 取 得 职业指导人 员 国 家 职业资 格 一 级证书;每 个 街道(乡镇)从事 职业指导的人 员,至 少应有 1人 取 得 职业指导人 员 国 家 职业资 格 二级 以上 证书,1人 取 得 职业指导人 员 国 家 职业资 格 三级 以上 证书;社 区(村)级 服务 站 从事 公共 职业指导服务的专(兼)职业务人 员 宜 从 社 区 工作者 中 聘任,应 取 得 职业指导人 员 国 家 职业资 格 三级 以上 证书。4.3.1.3 每 个 区(县)应 设 一 名 首 席 职业指导 师。首 席 职业指导 师 应 取 得 职业指导人 员 国 家 职业资 格一 级证书,并 具有 10年 以上 本 行 业 工作 经 验,每周接待 服务 对 象 应不少于 两 个工作 日。4.3.1.4 从 业人 员应具 备 大 专 及 以上 文化程 度,具有 心 理 学、社会 学或 人力资源 管 理等 专业知 识。4.3.1.5 从 业人 员应 熟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相 关 法 律、法 规和 政策,熟练掌握 职业指导 理 论 和 技 术。4.3.1.6 从 业人 员应 能 够熟练使 用 计算 机 和专业 工 具开展 工作。4.3.1.7 从 业人 员应具 备 乐 于 助人的 精神 和 积极乐 观 的心 态,具 备 较 强 的 沟 通 能 力和 工作 责任感,保 持 职业心 理 健康。4.3.1.8 从 业人 员 每 年 参 加 业务 培训 不少于 40学时。4.3.2 服务准则 DB11/T 1124 2014 4 4.3.2.1 应 遵守 法 律 法 规 及相 关 规 章制度。4.3.2.2 应 着 装 得 体,公开 身份 标 识。4.3.2.3 应 文 明礼貌,主 动 热情,以 真诚、友善 的 态度面 对 服务 对 象,耐 心 细 致,保 持 亲 和力。4.3.2.4 应以 人 为 本,尊 重 差异,尊 重 隐私,保 守 秘 密,公平对 待 服务 对 象。4.3.2.5 应 与服务 对 象 沟 通,尊 重 其 意 愿 和 选择,引导 其 积极 就业和 创 业。4.4 服务 内容 服务 内容应 符 合 DB11/T 494.6 2013 第 5章 的要 求。4.5 规 章制度 在 符 合 DB11/T 494.1 2013 第 5章 要 求 基础上,还 应 符 合 以下 要 求:a)制 定 首 席 专 家 工作 管 理 制度;b)制 定 首 问 负 责制度;c)制 定服务 信息 公开 制度 和服务 对 象 隐私 保 密制度;d)制 定 跟踪 服务 制度。4.6 服务监督、评 价与改进4.6.1 服务评 价 4.6.1.1 应 收集 服务评 价 的 有 关 信息 和 材 料,建 立 服务评 价 机 制 和 监督检查 制度,实施 纠正 和 预防 措施。4.6.1.2 职业指导质 量 评 价采取 内 部 评 价 与 外 部 评 价相 结 合 的 方式。4.6.1.3 服务评 价 内容应 包括:a)服务质 量;b)服务提 供过 程的标准 符 合 性;c)服务 政策、服务 项目、服务人 员、数 据 资料 管 理;d)服务 对 象 满 意 度;e)服务 补救。4.6.2 投诉处理 4.6.2.1 应 明确负 责 调查、处 理 和 回复 服务 对 象 投诉 的 部 门 或 人 员。4.6.2.2 从 接 到投诉到 介 入 处 理 时 间 不 超 过 3个工作 日。投诉 处 理 结 果 应 及 时 告 知 投诉 人。4.6.3 服务 改进 4.6.3.1 应注重对 服务 体系 的评 价 和 持 续 改 进,追 求 卓越绩效。4.6.3.2 应注重 服务 对 象 的 满 意、服务流程 优 化和服务 效 能 的提 升。5 一般性指导服务 5.1 基本 要求 5.1.1 前 台 一般指导 应 与职业介绍前 台 接待 服务 相 结 合。DB11/T 1124 2014 5 5.1.2 应 设置 职业指导 自 助服务 区,引导服务 对 象 开展 自 助指导服务。5.1.3 应 结 合 线 下 服务 开展 远 程(网 上)指导。5.2 服务 内容 5.2.1 介绍服务 项目 并引导服务 对 象 进 行 选择。5.2.2 介绍 当 前就业 状 况 和就业 促进 政策。5.2.3 介绍 求 职 或 招 聘 的职业 工种、薪酬 等 信息。5.2.4 提 供 职业资 格 鉴 定、职业 培训 信息。5.2.5 提 供创 业 项目 信息。5.2.6 提 供其 他 相 关 咨询。5.3 基本 服务 流 程 5.3.1 服务 接待。接待 服务 对 象,了 解其 基 本 需 求,指导 其 选择 职业指导服务 项目。5.3.2 了 解 情况。进 一 步 了 解 服务 对 象 的 基 本 情况 和 需 求。5.3.3 开展 指导。针 对 服务 对 象 情况,开展 前 台 一般指导,或 指导 其 进 行自 助指导和 网 上(远 程)指导。5.3.4 筛选登记。登记 有进 一 步 指导 需 求 的服务 对 象信息,帮 助 其 接 受 专门指导服务、分类指导服务或 素质测评服务。5.3.5 整 理 指导 内容。记 录指导 过 程与 内容,将 接待 登记表装订 成 册。5.4 服务 结果 5.4.1 职业指导 记 录归 档率 应 达到 100%。5.4.2 应 及 时处 理 投诉,投诉 处 理 率 应 达到 100%。6 专门指导服务 6.1 服务 内容 6.1.1 用人 单位 专门指导服务 6.1.1.1 为 用人单位提 供 政策 指导。6.1.1.2 提 供 本 地 区 人力资源市 场 供 求状 况、最 低 工 资标准、岗 位 薪酬 水平、企 业 薪酬 体系、企 业保 险福 利 体系 相 关 信息 的 咨询 服务。6.1.1.3 帮 助分 析 招 聘 岗 位的 特点 和 目 标人 群,制 定 招 聘 方 案。6.1.1.4 帮 助组织、筛选 应 聘 人 员,开展有 针 对 性的指导。6.1.1.5 协 助用人单位 面 试,帮 助 改 进 招 聘 方 案。6.1.1.6 为 用人单位提 供 上 岗 前 培训 和职业 技 能 培训 信息。6.1.1.7 对 用人单位提 供 跟踪 服务。6.1.2 劳动者 专门指导服务 6.1.2.1 帮 助 劳 动 者 了 解 就业 政策、法 律 法 规。DB11/T 1124 2014 6 6.1.2.2 简 历 制 作 指导、个 人 形象 指导、求 职和 面 试 技 巧 指导。6.1.2.3 帮 助 劳 动 者 进 行 就业心 理 调 适。6.1.2.4 帮 助 劳 动 者 分 析、选择、确认 未来 职业 发展 方向。6.1.2.5 帮 助 劳 动 者 适应 职业 环境。6.1.2.6 帮 助 劳 动 者 了 解 职业 培训 项目。6.1.2.7 帮 助 劳 动 者 了 解创 业 项目 及相 关 创 业 政策。6.1.2.8 标准化职业测评的 建 议 及 测评 报 告 解 读。6.1.2.9 其 他 指导。6.2 工 作流 程 6.2.1 用人 单位 专门指导服务 6.2.1.1 调查 阶 段。宜 采 用 座谈 会、问 卷 调查 或 上 门 访谈 调查 方式。6.2.1.2 了 解 用人单位人力资源 状 况,包括 单位性质、岗 位 设置、用人 需 求、薪酬福 利、企 业文化、晋 升 制度、组织 结 构、管 理 制度、经 营 方向、发展 战略。6.2.1.3 分 析 判断 用人单位 在 招 用人 方 面 存 在 的主要 问题。6.2.1.4 指导 阶 段。宜 采 用 现 场 指导、座谈 会、用人单位 经 验 交 流 方式。6.2.1.5 与用人单位 深 入 沟 通,听 取 意 见,开展 研 讨,解 释说 服,提出 问题解决 建 议。6.2.1.6 协 助用人单位 制 定 问题解决方 案,落 实 解决 措 施。6.2.1.7 反馈阶 段:宜 采 用 电话 回 访、上 门 走访、问 卷 调查 方式。6.2.1.8 了 解 用人单位 方 案 实施 情况,包括 实施 进 度、范围、实施 效果。6.2.1.9 结 合方 案 执 行过 程中 存 在 的 问题,提出 进 一 步 改 进 建 议。6.2.1.10 定 期 记 录指导 过 程 及 结 果,并 整 理 归 档。6.2.2 劳动者 专门指导服务 6.2.2.1 接待 来访 者,缓 解其 紧 张 情 绪,建 立 良 好 人 际 关 系。6.2.2.2 与 来访 者 沟 通 交 流,讨 论 问题。6.2.2.3 引导 来访 者 提出 解决方法,提出 咨询 建 议。6.2.2.4 帮 助 来访 者 拟 定实施 计 划。6.2.2.5 对 来访 者 进 行 跟踪 服务,了 解问题解决 的 情况,并 进 行 有 针 对 性的指导。6.2.2.6 将 咨询 和指导的 相 关 资料 建 档 保 存。6.3 服务 结果 6.3.1 用人 单位 专门指导服务 6.3.1.1 指导资料归 档率 应 达到 100%。6.3.1.2 应 及 时处 理 投诉,投诉 处 理 率 应 达到 100%。6.3.2 劳动者 专门指导服务 DB11/T 1124 2014 7 6.3.2.1 每 次 咨询 时 间 一般 不 低 于 30分 钟。6.3.2.2 咨询 结 果 归 档率 应 达到 100%。6.3.2.3 应 及 时处 理 投诉,投诉 处 理 率 应 达到 100%。7 分类指导服务 7.1 基本 要求 7.1.1 服务 对 象 规 模 应 因咨询 目 标 而 异,一般 10人 20人。宜设 1位 2位主 持 人,且 至 少有 1人 取得 职业指导人 员 国 家 职业资 格 一 级证书。7.1.2 宜 通 过 多 次活动,讨 论 共 同 关 心的 问题,引导和 鼓励 服务 对 象 积极 参与,互相 启 发、互相 支 持。7.1.3 团 体 情 景 中,应 避免 团 体 咨询 中 泄露 个 人 隐私、误伤 成 员。7.2 服务 内容 7.2.1 用人 单位 分类指导服务 7.2.1.1 组织 各 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法 律 法 规、政策 宣讲 培训。7.2.1.2 组织人力资源 供 求、招 人、用人 问题 研 讨 与 交 流。7.2.2 劳动者 分类指导服务 7.2.2.1 组织 开展 就业 政策、法 律 法 规 宣讲。7.2.2.2 组织 求 职、应 聘、就业心 理 调试、职业 发展、职业 培训 及创 业的指导、交 流与 研 讨。7.3 工 作流 程 7.3.1 用人 单位 分类指导服务 7.3.1.1 进 行需 求 调查,了 解 用人单位 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政策、人力资源 供 求、招 人、用人 等 方 面 的 需 求。7.3.1.2 依 据 用人单位 需 求 类型 进 行 分类。7.3.1.3 制 定指导 方 案,按 计 划 实施指导。7.3.1.4 跟踪 服务并 收集 用人单位 反馈 意 见。7.3.1.5 对 指导 材 料 进 行 整 理 与归 档。7.3.2 劳动者 分类指导服务 7.3.2.1 进 行需 求 调查,了 解劳 动 者 在 就业 政策、法 律 法 规、求 职、应 聘、就业心 理 调试、职业 发展、职业 培训 及创 业 等 方 面 的 需 求。7.3.2.2 依 据 劳 动 者需 求 进 行 分类,组 建 团 体。7.3.2.3 制 定指导 方 案,按 计 划 分 阶 段 实施指导:a)指导起 始阶 段。引导 成 员 互相 交往,建 立 信 任感,制 定 团 体活动 规范,规定 团 体 纪 律。b)指导 过 渡阶 段。处 理 解决成 员 焦虑 与 期 待 问题,消除 和 避免 团 体 成 员 的 负 面 情 绪 与心 理 冲 突,引导 成 员 积极 参与 问题 讨 论。DB11/T 1124 2014 8 c)指导 成 熟 阶 段。鼓励 团 体 成 员 深 化 自 我 认 识,提出 问题解决方法,尝 试 新 的 行 为,促进 个 人 目 标 改 进。d)指导 结 束阶 段。协 助 成 员 整 理、归 纳 学 习 所 得,引导 其 继 续 发展 成 长。7.3.2.4 对 指导 材 料 进 行 整 理 与归 档。7.4 服务 结果 7.4.1 用人 单位 分类指导服务 7.4.1.1 指导资料归 档率 应 达到 100%。7.4.1.2 应 及 时处 理 投诉,投诉 处 理 率 应 达到 100%。7.4.2 劳动者 分类指导服务 7.4.2.1 每 次 咨询 时 间 一般 不少于 90分 钟。7.4.2.2 咨询 结 果 归 档率 应 达到 100%。7.4.2.3 应 及 时处 理 投诉,投诉 处 理 率 应 达到 100%。8 标准化职业素质测评服务 8.1 服务 内容 8.1.1 为 劳 动 者 提 供 职业 兴 趣、职业 能 力、职业人 格、就业资源、创 业资源的测评服务。8.1.2 为 用人单位提 供 选 拔 应 聘 人 员 的测评服务。8.2 工 作流 程 8.2.1 询问 服务 对 象 背景 情况,确 定测评 目 的。8.2.2 参照附录 A,确 定施测测验类型,8.2.3 填写 附录 B规定的测评通知单。8.2.4 参照附录 C规定的流程实施测评,做 好 测 试 现 场管 理。8.2.5 出 具 测评 报 告,及 时 提 供 给服务 对 象。8.2.6 测评资料 整 理 归 档。8.3 服务 结果 8.3.1 测评资料 应 及 时 归 档,归 档率 应 达到 100%。8.3.2 应 及 时处 理 投诉,投诉 处 理 率 应 达到 100%。9 就业援助中的职业指导服务 9.1 基本 要求 9.1.1 应 明确 工作 职 责,建 立 市、区(县)、街道(乡镇)、社 区(村)联 动机 制。9.1.2 应 选 派 职业指导人 员,主 动为 就业援助 对 象 提 供 职业指导服务。DB11/T 1124 2014 9 9.1.3 应 细 化就业援助 对 象 分 级 分类,为 其 提 供针 对 性的职业指导服务。9.1.4 应 建 立 就业援助 对 象 职业指导服务 档案 的流 转 机 制,保 证 社 区(村)、街道(乡镇)、区(县)职业指导服务的 延 续 性。9.2 服务 内容 9.2.1 了 解 援助 对 象 的就业 困难。9.2.2 宣讲 就业援助的 相 关政策。9.2.3 提 供 空 岗、工作 环境 等 相 关 职业 信息。9.2.4 提 供 求 职、应 聘技 巧 训练。9.2.5 提 供 标准化职业测评服务。9.2.6 帮 助就业援助 对 象 调 适 就业心 态。9.2.7 陪同 就业援助 对 象 参 加 招 聘 洽谈。9.2.8 帮 助就业援助 对 象 适应 目 标 岗 位要 求。9.2.9 提 供 跟踪 指导服务。9.3 工 作流 程 9.3.1 对 辖 区内 就业援助 对 象 开展 情况 摸 查,建 立 职业指导 台 账。9.3.2 按照就业援助 对 象 的就业 困难 程 度,确 定援助 等 级。9.3.3 根据 就业援助 对 象 的就业障 碍 分类,制 定援助 方 案。9.3.4 按 计 划 实施指导,及 时 跟踪 评 估 指导 效果,对 指导 方 案 进 行修 正。9.3.5 记 录 咨询 指导 过 程,并归 档。9.4 服务 结果 9.4.1 对有 求 职 意 愿 的就业援助 对 象 应 100%提 供 职业指导服务。9.4.2 应 及 时 更 新 就业 困难 人 员台 账,工作 人 员 每 月 与就业 困难 人 员应 至 少 联 系 1次。9.4.3 指导 结 果 应 100%记 录,归 档率 应 达到 100%。DB11/T 1124 2014 10 A A 附 录 A(资 料 性 附录)常 用测 验 类 型 测验类型 测验名称 职业能力倾向 系列测验 职业常 识 I 职业常 识 II 职业常 识 III 文 字 关 系 处 理 图 形 填 充 数 字 递 加 言语 理 解 隐 蔽 图 形 检 索 差异 辨 别 图 形 拼 合 与 旋 转 坐 标定位 线 条 检 索 图 表 阅 读 人格特征 系列测验 认 知 风 格 测验 自信 心测验 创 业 倾向 测验 组织 管 理 倾向 测验 挫折承 受 力测验 开 放 性测验 内 外 向 测验 情 绪 稳 定性测验 责任感 测验 职业兴趣测验 人 际 事 物 兴 趣 测验 资料 观 念兴 趣 测验 就业资源评估测验 就业资源评 估 测验 创业资源评估测验 创 业资源评 估 测验 DB11/T 1124 2014 11 B B 附 录 B(资 料 性 附录)标准化职业测评通 知单 B.1 标准化职业测评通 知单(劳动者 用)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测评目的 测试项目 建议时间 建 议 于 年 月 日 时 之 前 完 成 测 试。指导师签字 日期 B.2 标准化职业测评通 知单(用人 单位 用)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测试任务 岗位名称 测试人数 测试项目 建议时间 建 议 于 年 月 日 时 之 前 完 成 测 试。指导师签字 日期 DB11/T 1124 2014 12 C C 附 录 C(资 料 性 附录)常 用测 验 实施 流 程 C.1 职业兴趣测 验、就业资源评 估 测 验、创业评 估 测 验 工 作流 程 C.1.1 选择 标准化测验 工 具。C.1.2 施 策 准 备:a)准 备 测验 工 具。b)布 置 测验 场 地。场 地 环境 安静、私 密 性 好。C.1.3 测 试 实施。C.1.4 向 受 测 者 宣读 指导语,指导 受 测 者 进 行 试 测。C.1.5 受 测 者 进 行 测 试。C.1.6 受 测 者 提 交 作 答 结 果。C.1.7 统 计 分 数 并 打印 测 试 报 告,交 给 受 测 者。C.2 职业能力、职业人格测 验 工 作流 程 C.2.1 确 定 需 要测 试 的职业 能 力、职业人 格 类型,选择 职业 能 力、职业人 格 测验类型。C.2.2 施 策 准 备:a)根据 所 选择 的测验类型,准 备 测验 材 料和测验 工 具。b)动 手能 力 操 作 测验 应 提 供 操 作 台。c)布 置 测验 场 地。场 地 应 安静,私 密 性 好,受 测 者 不 受 干扰。C.2.3 测 试 实施:a)向 受 测 者 宣读 指导语,指导 受 测 者 进 行 试 测。b)受 测 者 在 给定 时 间 内进 行 测 试。c)受 测 者 提 交 作 答 结 果。C.2.4 统 计 分 数 并 打印 测 试 报 告,交 给 受 测 者。DB11/T 1124 2014 13 参 考 文 献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就业 促进 法,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70号.2 就业服务与就业 管 理 规定,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和社会保障 部 令 第 28号.3 关 于 完 善 公共 就业服务 功能 有 关 工作 的通知,劳 社 部 函 2007 63号.4 关 于进 一 步 加 强 公共 就业服务 体系 建设 的指导 意 见,人社 部 发 2009 116号.5 关 于 印 发进 一 步整 合 资源 加 强 基 层 劳 动 就业社会保障 公共 服务 平台 和 网 络 建设 指导 意 见 的通 知,人社 部 发 2010 22号.6 关 于加 强 就业援助 工作 的指导 意 见,人社 部 发 2010 29号.7 关 于进 一 步 加 强 基 层 平台 就业 工作 若干 问题 的 意 见,人社 部 发 2010 37号.8 北京市就业援助规定,2011年 12月 23日 北京市 第 十 三 届 人 民代 表 大 会常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九 次 会 议 通 过._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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