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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产品中废渣掺加量的测定方法DB52/T 1036-2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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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产品中废渣掺加量的测定方法DB52/T 1036-2015.pdf

ICS 91.100.01 Q 10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 52/T 10362015 建材产品中废渣掺加量的测定方法 In the building materials product slag adding amount determination method 2015-05-04发布 2015-11-04实施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52/T 10362015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仪器设备.2 5 水泥废渣掺加量的测定方法化学分析法.2 6 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废渣掺加量的测定方法化学分析法.6 7 水泥废渣掺加量的测定方法现场实测法.7 8 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废渣掺加量的测定方法现场实测法.8 9 化学分析法测定结果的重复性限和再现性限.10 10 掺兑废渣比例计算结果处理.10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含水量测定方法.11 DB52/T 1036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指导原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果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代替DB52/T 423-1999建材产品中废渣掺加量的测定方法。本标准与DB52/T 423-1999相比变化如下: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增加附录A(含水量的测定方法)。修改标准中生料料耗取定值(1.6)的规定。修改水泥产品中废渣掺量计算方法。本标准由贵州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安琴、夏莉娜、秦世景、王小平、于毅、陈悦、尹春明、朱孜。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DB52/T 423-1999。DB52/T 10362015 1 建材产品中废渣掺加量的测定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材产品中废渣掺加量测定的术语和定义、仪器设备、水泥废渣掺加量的测定方法(化学分析法)、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废渣掺加量的测定方法(化学分析法)、水泥废渣掺加量的测定方法(现场实测法)、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废渣掺加量的测定方法(现场实测法)、化学分析法测定结果的重复性限和再现性、掺兑废渣比例计算结果处理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水泥、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T 1574 煤灰成分分析方法 GB/T 1871.1 磷矿石和磷精矿中五氧化二磷含量的测定磷钼酸喹啉重量法和容量法 GB/T 5484 石膏化学分析方法 GB/T 5762 建材用石灰石、生石灰和熟石灰化学分析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l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21371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JC/T 850 水泥用铁质原料化学分析方法 JC/T 874 水泥用硅质原料化学分析方法 JC/T 911 建材用萤石化学分析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 水泥生产过程中在生料制备阶段和水泥制成阶段掺兑废渣质量占水泥生产原料质量的百分比。3.2 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 烧结或非烧结建材制品生产中废渣质量占全部原料质量的百分比。DB52/T 10362015 2 4 仪器设备 4.1 分析天平 最大称量 200 g,分度值0.1 mg。4.2 普通天平 最大称量 5000 g,分度值0.1 g。4.3 台称 最大称量 60 kg,分度值10 g。4.4 马弗炉 控温范围为 300 1000,控温精度1。4.5 银、铂、瓷坩埚 带盖,容量 20 mL30 mL。4.6 电热鼓风干燥箱 工作温度室温300,控温精度1,均匀度3。5 水泥废渣掺加量的测定方法化学分析法 5.1 方法原理 通过测定组成生料、水泥各原料中各种化学成分的质量百分数和生料、水泥中各种化学成分的质量百分数,根据各原料化学成分的质量百分数与生料、水泥化学成分的质量百分数的相关性,计算出各原料的掺加量。当含有特征原料时,可采用特征值法测定该特征原料的掺加量。5.2 试样制备 5.2.1 取样方法 5.2.1.1 水泥成品 按GB 12573进行。5.2.1.2 组成生料、水泥各原料 在配料库底按相同的时间间隔抽取样品,间隔时间一般为10 min20 min/次,每次抽取样品数量不少于0.5 kg,取样次数不少于5次,将每次取得的样品破碎混匀后按四分法缩分至约0.5 kg;或在原料堆场上不少于15个不同部位取样,每个部位取样数量约0.5 kg,破碎混匀后按四分法缩分至约0.5 kg。5.2.1.3 出磨生料、出磨水泥 在出磨口或输送设备口按相同的时间间隔抽取样品,间隔时间-般为10 min20 min/次,每次抽取样品数量不少于0.5 kg,取样次数不少于5次;也可使用自动取样设备连续取样,取样时间不小于1 h,取样数量不小于2.5 kg。将所取得的样品混匀后按四分法缩分至约0.5 kg。DB52/T 10362015 3 5.2.1.4 入窑生料、入窑煤粉 在入窑物料输送设备口使用自动取样设备连续取样,取样时间不小于1 h,取样数量不小于2.5 kg。将所取得的样品混合均匀后按四分法缩分至约0.5 kg。5.2.1.5 出窑熟料的取样方法 在出窑熟料输送设备处按相同的时间间隔抽取样品,间隔时间-般为10 min20 min/次,每次抽取样品数量不少于0.5 kg,取样次数不少于5次,将所取得的样品破碎混匀后按四分法缩分至约0.5 kg。5.2.2 样品的烘干 组成生料、水泥各原料的试样(石膏除外)和出磨生料、入窑生料在分析前需将样品在105 110 的电热烘箱中烘干2 h,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5.2.3 制样方法 5.2.3.1 煤试样 将煤样品粉磨,并全部通过0.2 mm方孔筛,混匀后缩分至约100 g,装入试样瓶中。5.2.3.2 其他试样制样 将烘干的原料、出磨生料、入窑生料、出磨水泥及出窑熟料分别粉磨,并全部通过80 m方孔筛,混匀后缩分至约100 g,装入试样瓶中。5.3 化学成分的测定 5.3.1 组成生料、水泥的原料化学成分按 GB/T 212、GB/T 1574、GB/T 1871.1、GB/T 5484、GB/T 5762、GB/T 21371、JC/T 850、JC/T 874、JC/T 911测定。5.3.2 出磨生料、入窑生料、出磨水泥化学成分按 GB/T 176 测定。5.4 组成生料、水泥中各原料掺加量的计算 组成生料、水泥中各原料掺加量的计算按式(1)计算 X=A-1 B/A.(1)式中:X 组成生料、水泥各原料的掺加量组成的列阵;A-1 组成生料、水泥的各原料中化学成分的质量百分数组成的方阵A的逆阵;B 生料、水泥的化学成分的质量百分数组成的列阵。C1,1 C1,2 C1,j C1,n C2,1 C2,2 C2,i C2,n A=Ci,1 Ci,2 Ci,j Ci,n Cn-1,1 Cn-1,2 Cn-1,j Cn-1,n 1 1 1 1 DB52/T 10362015 4 C1 X 1 C2 X 2 B=Ci X=X j Cn-1 X n-1 Cn X n 式中:Xj 矩阵X中组成生料、水泥的原料j的掺加量(j=l,2,3,n)(%);Ci,j 矩阵A中组成生料、水泥的原料j化学成分i的质量百分数();Ci 矩阵B中生料、水泥化学成分i的质量百分数(i=l,2,3,n)(%)。注:C1C2Cn-1。5.5 特征原料掺加量的测定 5.5.1 原理 通过测定组成生料、水泥中各原料及生料、水泥中所特有的某一种氧化物或离子化学成分的质量百分数,计算出组成生料、水泥特征原料掺加量。5.5.2 特征化学成分质量百分数的测定 氧化亚锰、氟离子按GB/T 176测定,五氧化二磷按GB/T 1871.1测定。5.5.3 特征原料掺加量的计算 特征原料掺加量按式(2)计算 100 AACCX.(2)式中:XA 建材产品中该特征原料的掺加量(%);C 建材产品中特征化学成分A的质量百分数(%);CA 建材产品某特征原料中特征化学成分A的质量百分数(%)。5.6 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的计算 5.6.1 入窑生料料耗(以烧成 1 千克熟料所需生料的千克数来表示)的计算 入窑生料料耗按式(3)计算 LqS11.(3)式中:DB52/T 10362015 5 S 入窑生料料耗;Q 熟料中煤灰掺入量(%);L 入窑水泥生料烧失量(%)。5.6.2 熟料中煤灰掺入量的计算 熟料中煤灰掺加量按式(4)计算 1001 21 0Y YY Yq.(4)式中:Q 熟料中煤灰掺入量(%);Y0 熟料中各化学成分的百分含量(%);Y1 灼烧基入窑生料中各化学成分的百分含量(%);Y2 入窑煤灰中各化学成分的百分含量(%)。5.6.3 灼烧基入窑生料成分的计算 灼烧基入窑生料成分的按式(5)计算 3 1100100YLY.(5)式中:Y1 灼烧基入窑生料中各化学成分的百分含量(%);L 入窑生料烧失量(%);Y3 入窑生料中各化学成分含量(%)。5.6.4 生料中各原料掺加量换算成水泥中各原料掺加量的计算 生料中各原料掺加量换算成水泥中各原料掺加量按式(6)计算 X0=S X1 X2.(6)式中:X0 生料原料i掺加量换算成该水泥中原料掺加量(i=1,2,3,n)(%);S 入窑生料料耗(kg生料/kg熟料);X1 组成生料中原料i的掺加量(i=1,2,3,n)(%);X2 水泥中熟料的掺加量(%)。5.6.5 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的计算 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按式(7)计算 F水=1006 4 3 54 3 X X X XX X.(7)式中:F水 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以百分比表示(%);X3 生料烧制阶段中废渣各原料的掺加量换算成水泥中该废渣原料掺加量之和(%);X4 水泥粉磨过程中组成水泥的各废渣原料掺加量之和(%);X5 生料烧制阶段中除废渣外组成生料原料的掺加量换算成水泥中该原料掺加量之和(%);DB52/T 10362015 6 X6 水泥粉磨过程中组成水泥除熟料、废渣之外的其他原料之和(%)。6 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废渣掺加量的测定方法化学分析法 6.1 方法原理 通过测定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中各原料化学成分的质量百分数和坯体中化学成分的质量百分数,根据各原料化学成分的质量百分数与坯体、化学成分的质量百分数的相关性,计算出各原料的掺加量。6.2 试样制备 6.2.1 取样 6.2.1.1 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中原料的取样 6.2.1.1.1 连续式生产工艺的取样 在配料处对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的原料按相同的时间间隔抽取样品,间隔时间一般为 10 min20 min/次,每次抽取样品数量不少于0.5 kg,取样次数不少于5次。将每次取得的样品破碎混匀后按四分法缩分至约0.5 kg。6.2.1.1.2 间歇式生产工艺的取样 在配料处对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的各原料分别抽取样品,每一种原料每次在原料堆的5个不同部位抽取样品,每个部位抽取样品数量不少于0.5 kg。将每次取得的样品破碎混匀后按四分法缩分至约0.5 kg。6.2.1.2 坯体取样 在坯体堆场(或切坯机处)按相同的间距(或相同的间隔时间,一般为10 min20 min)取l块样品,共抽取5块,破碎至最大粒度小于5 mm后混匀,按四分法缩分至约0.5 kg。6.2.2 制样 6.2.2.1 原料、坯体的制样 分别将样品粉磨,并全部通过80 m方孔筛,混匀后缩分至约100 g,装入试样瓶中。6.2.3 样品烘干 原料、坯体的试验样品(石膏除外)在105 110 的电热烘箱中烘干2 h,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6.3 化学成分测定 化学成分按5.3测定。6.4 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中原料掺加量的计算 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中原料掺加量按式(8)计算 ND-1E.(8)DB52/T 10362015 7 式中:N 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的原料的掺加量组成的列阵;D-1 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的原料中化学成分的质量百分数组成的方阵D的逆阵;E 坯体的化学成分的质量百分数组成的列阵。C1,1 C1,2 C1,j C1,n C2,1 C2,2 C2,i C2,n D=Ci,1 Ci,2 Ci,j Ci,n Cn-1,1 Cn-1,2 Cn-1,j Cn-1,n 1 1 1 1 C1 N1 C2 N 2 E=C i N=Nj.Cn-1 N n-1 Cn N n 式中:Nj 矩阵N中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的原料j的掺加量(j=l,2,3,n)(%);Ci,j 矩阵D中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的原料j化学成分i的质量百分数(%);Ci 矩阵E中坯体化学成分物i的质量百分数(i=l,2,3,n)(%)。注:C1C2Cn-1。6.5 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的计算 烧结或非烧结建材制品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按式(9)计算 F制 10021 NN.(9)式中:F制 烧结或非烧结建材制品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N1 组成烧结或非烧结建材制品中各废渣掺加量之和(%);N2 组成烧结或非烧结建材制品各原料掺加量之和(%)。7 水泥废渣掺加量的测定方法现场实测法 DB52/T 10362015 8 7.1 方法原理 通过现场称量组成生料和水泥的各原料的湿基质量,测定各原料的水分,将各原料的湿基质量换算成干基质量,按相关公式计算出水泥生产原料中废渣掺加量。7.2 组成生料、水泥的各原料湿基质量的测定 在配料库底按相同的时间间隔对组成生料、水泥的各原料分别取样称量,取样时间间隔为10 min20 min/次,每次取样时间为5 s120 s(具体取样时间根据工艺情况确定)。每一种原料的测定次数不少于2次,取其中某一种原料各次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原料的湿基质量,记为mi湿。7.3 组成生料、水泥各原料含水量的测定 7.3.1 组成生料、水泥各原料的取样和制样 将7.2中测定湿基质量时取得的各种原料分别破碎至粒度小于12 mm,混匀后缩分至约0.5 kg,用塑料食品包装袋或密闭容器盛装。7.3.2 含水量的测定 组成生料、水泥的各原料含水量按附录B测定。7.4 组成生料、水泥的各原料干基质量的计算 组成生料、水泥各原料干基质量按式(10)计算 mi干=(1-Wi)mi湿.(10)式中:mi干 组成生料、水泥的原料i的干基质量(i=1,2,3,n)(kg);Wi 组成生料、水泥的原料i的水分(i=1,2,3,n)(%);mi湿 组成生料、水泥的原料i的湿基质量(i=1,2,3,n)(kg)。7.5 组成生料、水泥原料掺加量的计算 组成生料、水泥原料掺加量按式(11)计算.(11)式中:Xi 组成生料、水泥的原料i的掺加量(i=1,2,3,n),(%)。7.6 生料中原料掺加量换算成水泥中原料掺加量的计算 生料中原料掺加量换算成水泥中原料掺加量的计算按式(6)计算。7.7 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的计算 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的按式(7)计算。8 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废渣掺加量的测定方法现场实测法 niiiiX1mm干干DB52/T 10362015 9 8.1 方法原理 通过测定现场称量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中各原料的湿基质量,测定各原料的水分,将各原料的湿基质量换算成干基质量,按相关公式计算出各原料的掺加量。8.2 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中各原料湿基质量的测定 8.2.1 连续式生产工艺湿基质量的测定 在配料处按相同的时间间隔对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中各原料分别取样称量,取样时间间隔为10 min20 min/次,取样时间为5 s120 s(具体取样时间根据工艺情况确定),每一种原料的称量次数不少于2次,取其中某一种原料各次称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原料的湿基质量,记为mj湿。8.2.2 间歇式生产工艺湿基质量的测定 在配料处按实际生产配方和实际生产质量对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中各原料分别称量,每一种原料的称量次数不少于2次,取其中某一种原料各次称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原料的湿基质量,记为mi湿。8.3 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中各原料含水量的测定 8.3.1 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中各原料的取样和制样 将8.2中测定湿基质量时取得的各种物料分别破碎至粒度小于12 mm,混匀后缩分至约0.5 kg,用塑料食品包装袋或密闭容器盛装。8.3.2 含水量的测定 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中各原料含水量按附录B测定。8.4 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中各原料干基质量的计算 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中各原料干基质量按式(12)计算。mj干=(1-Wj)mj湿.(12)式中:mj干 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中原料j的干基质量(j=1,2,3,n)(kg);Wj 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中原料j的水分(j=1,2,3,n)(%);mj湿 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中原料j的湿基质量(j=1,2,3,n)(kg)。8.5 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中各原料掺加量的计算 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中各原料掺加量按式(13)计算。100mmn1 jjjj 干干X.(13)式中:Xj 组成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中各原料j的掺加量(j=1,2,3,n),(%)。8.6 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的计算 DB52/T 10362015 10 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按式(9)计算。9 化学分析法测定结果的重复性限和再现性限 化学分析法测定结果的重复性限和再现性限按 GB/T 176 中41 条执行。10 掺兑废渣比例计算结果处理 10.1 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的计算结果与烧结和非烧结建材制品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的计算结果,精确到 0.1。10.2 数值修约方法按 GB/T 8170 进行。DB52/T 10362015 11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含水量测定方法 A.1 范围 本附录适用于原料含水量的测定。A.2 原理 将原料放入规定温度的烘干箱内烘至恒重,以烘干前和烘干后的质量之差与烘干前的质量之比确定原料的含水量。A.3 仪器设备 A.3.1 电热鼓风干燥箱 工作温度室温300,控温精度1,均匀度3。A.3.2 天平 称量范围不小于200 g,精确至0.01 g。A.4 试验步骤 A.4.1 称取原料试样约100 g,准确至0.01 g,倒入蒸发皿中。A.4.2 将烘干箱温度调整并控制在105 110。A.4.3 将原料试样放入电热鼓风干燥箱中烘干,取出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反复烘干直至恒量。称量准确至0.01 g。A.5 结果计算 含水量按式(A1)计算 W=(M1-M0)M1 100.(A.1)式中:W 含水量,单位为百分数(%);M1 烘干前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M0 烘干后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计算结果精确至0.01。_ DB52/T 103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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