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空气质量流量传感器技术条件DB42/T 991-2014.pdf
I C S 1 7.1 2 0N 1 2备 案 号:DB42湖 北 省 地 方 标 准D B 4 2/T 9 9 1 2 0 1 4汽 车 空 气 质 量 流 量 传 感 器 技 术 条 件M a s s a i r f l o w s e n s o r f o r a u t o m o b i l e t e c h n o l o g y c o n d i t i o n s(报批稿)2 0 1 4-0 6-1 8 发 布 2 0 1 4-0 9-0 1 实 施湖 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发 布D B 4 2/T 9 9 1 2 0 1 4I目 次前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与 定 义.14 工 作 原 理.15 产 品 分 类 与 型 号 命 名.25.1 产 品 分 类.25.2 产 品 型 号 编 制 规 则.26 要 求.26.1 基 本 工 作 条 件.26.2 技 术 要 求.36.3 材 料 要 求.46.4 外 观 与 结 构.47 试 验 方 法.47.1 试 验 条 件.47.2 测 量 范 围 试 验.67.3 输 出 电 信 号 试 验.77.4 响 应 时 间 试 验.77.5 示 值 误 差 试 验.77.6 重 复 性 试 验.77.7 压 力 损 失 试 验.87.8 耐 久 性 能 试 验.87.9 耐 异 常 电 压 性 能 试 验.87.1 0 绝 缘 耐 压 性 能 试 验.87.1 1 电 磁 兼 容 性 试 验.87.1 2 耐 温 度、湿 度 循 环 变 化 性 能 试 验.87.1 3 耐 振 动 性 能 试 验.87.1 4 耐 盐 雾 性 能 试 验.88 检 验 规 则.88.1 出 厂 检 验.88.2 型 式 试 验.98.3 环 境 试 验.98.4 抽 样.98.5 判 定 规 则.9D B 4 2/T 9 9 1 2 0 1 4I I9 标 志、包 装 及 贮 存.99.1 标 志.99.2 包 装.99.3 贮 存.1 0D B 4 2/T 9 9 1 2 0 1 4I I 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2 0 0 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湖 北 省 标 准 化 协 会 汽 车 专 业 委 员 会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武 汉 华 朴 永 道 科 技 有 限 公 司、湖 北 省 标 准 化 研 究 院、湖 北 省 计 量 测 试 技 术 研 究 院。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柳 青、梁 薇、周 立 青、万 丽 芬、易 克 勤、罗 自 立、杨 光 义。D B 4 2/T 9 9 1 2 0 1 41汽 车 空 气 质 量 流 量 传 感 器 技 术 条 件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汽 车 空 气 质 量 流 量 传 感 器 的 工 作 原 理、产 品 分 类 与 型 号 命 名、要 求、试 验 方 法、检 验规 则 及 标 志、包 装 和 贮 存。本 标 准 适 用 于“L”型 电 喷 系 统 的 各 种 汽 车 空 气 质 量 流 量 传 感 器。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1 9 1 包 装 储 运 图 示 标 志G B/T 1 3 3 8 4 机 电 产 品 包 装 通 用 技 术 条 件G B/T 1 7 6 1 9 机 动 车 电 子 电 器 组 件 的 电 磁 辐 射 抗 扰 性 限 值 和 测 量 方 法G B/T 1 8 6 5 5 车 辆、船 和 内 燃 机 无 线 电 骚 扰 特 性 用 于 保 护 车 载 接 收 机 的 限 值 和 测 量 方 法Q C/T 4 1 3 2 0 0 2 汽 车 电 气 设 备 基 本 技 术 条 件3 术 语 与 定 义3.1 汽 车 空 气 质 量 流 量 传 感 器 m a s s a i r f l o w s e n s o r f o r a u t o m o b i l e根 据 空 气 温 度、湿 度 及 大 气 压 力,由 空 气 质 量 流 量 传 感 元 件、电 子 控 制 单 元 计 算 出 汽 车 吸 入 的 空 气质 量 流 量,并 将 测 得 的 数 值 以 电 信 号 的 形 式 提 供 给 发 动 机 管 理 系 统,用 于 测 量 汽 车 吸 入 发 动 机 中 的 空 气量。注:使用汽车空气质量流量传感器的发动机控制系统为“L”型电喷系统;使用压力传感器的发动机控制系统为“D”型电喷系统。3.2 热 线 式 汽 车 空 气 质 量 流 量 传 感 器 h o t w i r e m a s s a i r f l o w s e n s o r f o r a u t o m o b i l e热 线 式 汽 车 空 气 质 量 流 量 传 感 器 将 铂 丝 绕 在 一 个 陶 瓷 轴 上,并 套 上 玻 璃 外 壳 做 成 线 绕 铂 电 阻 传 感 元件。3.3 热 膜 式 汽 车 空 气 质 量 流 量 传 感 器 h o t f i l m m a s s a i r f l o w s e n s o r f o r a u t o m o b i l e热 膜 式 汽 车 空 气 质 量 流 量 传 感 器 将 铂 膜 镀 在 陶 瓷 基 片 或 者 硅 基 片 上,并 使 用 激 光 调 阻 的 方 法 做 成 传感 元 件。4 工 作 原 理汽 车 空 气 质 量 流 量 传 感 器(以 下 简 称 传 感 器)工 作 原 理 框 图 如 图 1 所 示,热 模 式 或 者 热 线 式 传 感 探头 R t 安 装 在 发 动 机 进 气 回 路 中,当 发 动 机 工 作 时 就 会 有 气 流 从 发 动 机 进 气 回 路 中 流 过,传 感 探 头 R t 上 的D B 4 2/T 9 9 1 2 0 1 42温 度 会 发 生 变 化,R t 两 端 的 电 压 和 流 过 R t 上 的 电 流 也 会 发 生 变 化。传 感 器 信 号 采 集 电 路 会 将 这 些 变 化 数据 采 集 下 来;然 后 传 送 给 传 感 器 信 号 放 大 电 路 进 行 放 大 处 理;经 过 放 大 的 信 号 送 到 信 号 输 出 单 元 进 行 分析 处 理 后 输 出 给 发 动 机 控 制 管 理 系 统(E C U),传 感 器 的 一 个 工 作 周 期 结 束。R t信号采集 信号放大 信号输出图 1 汽 车 空 气 质 量 流 量 传 感 器 工 作 原 理 图 框 图5 产 品 分 类 与 型 号 命 名5.1 产 品 分 类传 感 器 按 传 感 元 件 不 同,分 为 热 线 式 汽 车 空 气 质 量 流 量 传 感 器 和 热 膜 式 汽 车 空 气 质 量 流 量 传 感 器。5.2 产 品 型 号 编 制 规 则注 1:产品特性 代号可使用“V G”、“V D”、“F G”、“F D”、“V H”、“F H”等表述,其中,V G:V 电压输出 型,G 汽油发动机系统使用;V D:V 电压输出型,D 柴油发动机系统使用;F G:F 频率输出型,G 汽油发动机 系统 使 用;F D:F 频 率输 出 型;D 柴 油发 动 机 系统 使 用;V H:V 电 压输 出 型;H 混 合动 力 发 动机 系 统使用;F H:F 频率输出型;H 混合动力发动机系统使用。注 2:产品传感探头分类代号可使用大写字母“H F”表示热膜式;“H L”表示热线式。注 3:产品编号可使用数字或者大、小字母。6 要 求6.1 基 本 工 作 条 件传 感 器 的 正 常 工 作 条 件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定:工 作 环 境 温 度:-3 0+1 1 0;工 作 电 压(输 入 电 压)主 要 有 三 种:D C 1 2 V 2 V;D B 4 2/T 9 9 1 2 0 1 43 D C 1 4 V 4 V;D C 1 7 V 2 V;工 作 电 流(输 入 电 流):8 0 m A 1 1 0 m A;瞬 时 极 限 温 度:-4 0+1 2 5;相 对 湿 度:4 5%7 5%。6.2 技 术 要 求6.2.1 测 量 范 围传 感 器 的 测 量 范 围 为 0 k g/h 1 0 8 0 k g/h。6.2.2 输 出 电 信 号输 出 电 压 应 为 0 V 5 V;输 出 频 率 应 为 1.0 k H z 1 0 k H z。6.2.3 响 应 时 间响 应 时 间 应 1 5 m s(输 入 空 气 质 量 流 量 从 0.7 k g/h 1 0 k g/h,变 化 幅 度 为 6 3%时 输 出 端 的 响 应 时 间)。6.2.4 最 大 允 许 误 差传 感 器 空 气 质 量 流 量 的 最 大 允 许 误 差 为 3%。6.2.5 重 复 性传 感 器 的 重 复 性 不 应 超 过 最 大 允 许 误 差 的 1/2。6.2.6 压 力 损 失传 感 器 的 压 力 损 失 应 1 5 k P a。6.2.7 耐 久 性 能传 感 器 的 耐 久 性 能 应 3 6 个 月 或 1 0 0 0 0 0 公 里(以 先 到 者 为 准)。6.2.8 耐 异 常 电 压 性 能传 感 器 耐 异 常 电 压 性 能,应 符 合 Q C/T 4 1 3-2 0 0 2 中 3.7 条 的 规 定。6.2.9 绝 缘 耐 压 性 能传 感 器 绝 缘 耐 压 性 能,应 符 合 Q C/T 4 1 3-2 0 0 2 中 3.8 条 的 规 定。6.2.1 0 电 磁 兼 容 性传 感 器 的 电 磁 辐 射 抗 扰 性 应 符 合 G B/T 1 7 6 1 9 的 有 关 规 定。传 感 器 的 电 磁 骚 扰 性 应 符 合 G B 1 8 6 5 5 的 有 关 规 定。6.2.1 1 耐 温 度、湿 度 循 环 变 化 性 能传 感 器 耐 温 度、湿 度 循 环 变 化 性 能,应 符 合 Q C/T 4 1 3-2 0 0 2 中 3.1 1 条 的 规 定。6.2.1 2 耐 振 动 性 能D B 4 2/T 9 9 1 2 0 1 44传 感 器 的 耐 振 动 性 能,应 符 合 Q C/T 4 1 3-2 0 0 2 中 3.1 2 条 的 规 定。6.2.1 3 耐 盐 雾 性 能传 感 器 的 耐 盐 雾 性 能,应 符 合 Q C/T 4 1 3-2 0 0 2 中 3.1 3 条 的 规 定。6.3 材 料 要 求6.3.1 传 感 器 焊 接 时 应 使 用 1 0 0%的 无 铅 锡 膏 进 行 焊 接。6.3.2 传 感 器 的 电 子 元 器 件 应 采 用 温 度 特 性 在-4 0+1 5 0 范 围 内 的 宽 耐 温 级 别 的 元 器 件。电 阻 元件 的 最 大 允 许 误 差 应 为 1%。6.4 外 观 与 结 构6.4.1 外 观传 感 器 外 观 应 无 磕 碰 痕 迹、无 压 铸 痕 迹、无 毛 刺、无 油 污。6.4.2 结 构6.4.2.1 传 感 器 插 入 件 合 盖 封 装 前 应 进 行 防 水 处 理,印 刷 电 路 板 元 件 焊 接 面 应 用 透 明 硅 胶 或 黑 色 树 脂胶 进 行 封 固。6.4.2.2 传 感 器 插 入 件 与 筒 体 的 结 合 部 应 使 用“O”型 圈 密 封,防 止 漏 气,非 圆 型 结 合 部 应 采 用 密 封 胶粘 合。7 试 验 方 法7.1 试 验 条 件7.1.1 试 验 装 置、方 法 及 程 序传 感 器 采 用 风 洞 模 拟 试 验 的 方 法 进 行 型 式 试 验 和 测 试,型 式 试 验 和 测 试 方 法 如 下:a)将 被 测 试 的 传 感 器 装 入 风 洞 中 相 应 的 位 置(见 图 2),安 装 时 应 注 意 密 封,不 应 有 漏 气 现 象;b)接 通 直 流 电 源 并 插 好 信 号 接 口,启 动 直 流 电 源,使 被 测 传 感 器 处 于 通 电 静 止 状 态。此 时 被 测 件连 接 的 数 字 电 压 表(或 数 字 频 率 测 试 仪)上 显 示 该 产 品 的 最 低 输 出 电 信 号 值 即 起 始 电 信 号 值(静态 电 信 号);注:注意传感器的工作电压不同,启动直流电源前应该预先设定好相应产品的工作电压值。c)启 动 风 机 开 始 测 试,使 用“速 度 调 节”装 置,调 节 风 机 转 速,观 察 压 力 变 送 模 组 数 显 屏 幕 上 的数 据。首 先 将 风 洞 中 的 气 流 动 压(动 差 压)调 节 至 产 品 要 求 的 质 量 流 量 最 大 值 所 对 应 的 动 压 值;然 后 稳 定 风 机 转 速 3 0 秒 后,再 读 取 数 字 电 压 表(或 数 字 频 率 测 试 仪)的 读 数,读 取 得 到 的 数值 是 当 前 流 量 质 量 下,相 应 型 号 传 感 器 的 输 出 电 信 号 值;d)将 传 感 器 要 求 的 质 量 流 量(从 最 大 值 0)均 匀 的 划 分 为 1 0 级,使 用“速 度 调 节”装 置 从 高 到低,逐 一 对 应 的 调 节 相 应 的 风 机 转 速,使 风 洞 中 的 气 流 动 压(动 差 压)分 别 达 到 每 一 级 质 量 流量 所 对 应 的 值,稳 定 风 机 转 速 3 0 秒,分 别 读 取 数 字 电 压 表(或 数 字 频 率 测 试 仪)的 读 数;e)采 用 上 述 方 法 能 够 分 别 测 出 相 应 型 号 传 感 器 的 1 0 组 与 质 量 流 量 对 应 的 输 出 电 信 号 值。加 上 起始 电 信 号 值,共 1 1 组 参 数;f)在 平 面 直 角 坐 标 系 中,将 1 1 组 数 据 分 别 对 应 在 X 轴(输 出 电 信 号)和 Y 轴(空 气 质 量 流 量)上 设 定 坐 标 值,画 出 相 应 型 号 传 感 器 的 工 作 曲 线;D B 4 2/T 9 9 1 2 0 1 45g)画 出 这 一 型 号 的 传 感 器 的 工 作 曲 线 后,与 产 品 的 要 求 值,一 一 比 对,其 每 一 级(将 输 出 电 压 曲线 分 成 若 干 个 坐 标 点,一 个 坐 标 点 表 示 一 个 质 量 流 量 的 级)的 误 差 都 应 3%。产 品 的 型 式 试验 和 测 试 即 告 完 成。图 2 汽 车 空 气 质 量 流 量 传 感 器 测 试 示 意 图D B 4 2/T 9 9 1 2 0 1 467.1.2 试 验 使 用 的 仪 器 仪 表传 感 器 型 式 试 验 和 测 试 使 用 的 仪 器 仪 表 如 下(也 可 以 使 用 其 它 具 有 类 似 功 能 的 仪 器 仪 表):智 能 压 力 变 送 器 模 组;(-4 1)k P a 微 差 压 变 送 器 0.5 级;(0 1.5)k P a 智 能 差 压 变 送 器 0.5 级;-2 0+8 0、0 1 0 0%R H 温 湿 度 变 送 器 0.5%;(9 0 1 1 0)k P a 隔 离 型 压 力 变 送 器 0.5 级;-2 0+8 0 温 度 变 送 器 0.5%;双 路 可 跟 踪 直 流 稳 压 电 源 通 级 3 组;T H 1 9 5 1(5 1/2)数 字 多 用 表 0.0 1%+4;(0 1)M H z 数 字 显 示 频 率 测 试 仪 级;“L”型 6 3 0 0 m m 差 压 式 皮 托 管;双 踪 数 字 存 储 示 波 器。7.1.3 试 验 使 用 仪 器 仪 表 安 装 和 试 验 数 据 计 算7.1.3.1 型 式 试 验 和 测 试 仪 器 仪 表 的 安 装 详 见 图 2。在 风 洞 上 安 装 气 流 传 感 器“L”型 6 3 0 0 m m 差 压式 皮 托 管,采 集 风 洞 的 空 气 质 量 流 量 数 据。7.1.3.2 风 洞 气 流 传 感 器“L”型 皮 托 管 输 出 的 差 压 气 流 信 号 通 过 管 路 连 接 到 压 力 变 送 器 模 组 上。当 风洞 中 有 气 流 通 过 时 在 压 力 变 送 器 模 组 的 数 字 显 示 屏 上 就 会 有 相 应 的 气 流 动 压 值(动 差 压)显 示,单 位 为千 帕(k P a)。7.1.3.3 安 装 在 风 洞 上 的 温 度 变 送 器 和 湿 度 变 送 器 的 数 字 显 示 屏 会 显 示 风 洞 中 气 流 的 温 度 和 湿 度。根据 风 洞 中 气 流 的 温 度 和 湿 度 参 数,可 从 空 气 密 度 表 中 查 出 相 对 应 的 空 气 密 度 值。7.1.3.4“气 流 风 速”的 计 算 公 式 如 下:u Kp 2(1)式 中:u 气 流 风 速(m/s);p 动 压(动 差 压)(k P a);空 气 密 度(k g/m3);K 皮 托 管 修 正 系 数。7.1.3.5“空 气 质 量 流 量”的 计 算 公 式 如 下:Q m _u S 3 6 0 0(2)式 中:Q m 空 气 质 量 流 量(k g/h);_u 平 均 气 流 风 速(m/s);S 风 洞 截 面 面 积(m2);空 气 密 度(k g/m3)。7.2 测 量 范 围 试 验D B 4 2/T 9 9 1 2 0 1 477.2.1 将 标 准 件 与 被 测 件 分 别 安 装 到 传 感 器 测 试 试 验 装 置 上(如 图 2 所 示),将 风 机 的 转 速 由 高 速 至低 速 划 分 成 1 0 个 测 试 试 验 点,调 整 风 机 转 速 从 高 速 至 0 逐 点 调 节 进 行 测 试 并 记 录 下 每 个 测 试 点 的 输 出数 据。7.2.2 测 试 试 验 过 程 中 应 同 时 记 录 标 准 件 的 测 试 试 验 数 据。7.2.3 传 感 器 被 测 件 与 标 准 件 应 同 时 测 试 试 验 3 次 以 上,以 获 得 具 有 重 复 性 的 测 试 试 验 数 据。7.3 输 出 电 信 号 试 验7.3.1 将 标 准 件 与 被 测 件 分 别 安 装 到 传 感 器 测 试 试 验 装 置 上,将 风 机 的 转 速 由 高 速 至 低 速 划 分 成 若 干个 测 试 试 验 点,从 高 速 至 0 逐 点 调 节 进 行 测 试 试 验。7.3.2 电 压 输 出 型 传 感 器 使 用 数 字 电 压 表 读 取 输 出 电 信 号 值。7.3.3 频 率 输 出 型 传 感 器 使 用 数 字 显 示 频 率 测 试 仪 读 取 输 出 电 信 号 值。7.4 响 应 时 间 试 验7.4.1 传 感 器 测 试 试 验 装 置 必 须 使 用 直 径 2 5 m m 的 大 通 径、超 高 速 电 磁 阀。7.4.2 将 被 测 件 安 装 到 传 感 器 测 试 试 验 装 置 上,风 机 转 速 调 整 到 1 0 k g/h 点。7.4.3 使 用 双 踪 数 字 存 储 示 波 器,示 波 器 的 一 个 端 口 连 接 电 磁 阀 电 源 端;另 一 端 口 连 接 被 测 件 输 出 端口。7.4.4 在 电 池 阀 接 通 的 瞬 间,被 测 件 输 出 端 同 时 会 有 一 个 脉 冲 产 生,读 取 脉 冲 上 升 沿 从 0.7 k g/h 1 0 k g/h 变 化 斜 率 所 需 的 时 间 就 可 以 获 得 产 品 响 应 时 间。注:响应时间的计算过程中应考虑到电池阀的延迟效应,因为所有的电池阀都有其固有的延迟时间,这个延迟时间在电池发的产品说明中是有表述的,计算时应该减去电池阀的延迟时间常数。7.5 示 值 误 差 试 验7.5.1 将 标 准 件 与 被 测 件 分 别 安 装 到 传 感 器 测 试 试 验 装 置 上,将 风 机 的 转 速 由 高 速 至 低 速 划 分 成 若 干个 测 试 试 验 点,从 高 速 至 0 逐 点 调 节 进 行 测 试 并 记 录 下 每 个 测 试 点 的 数 据。7.5.2 重 复 7.5.1 的 测 试 试 验 3 次 以 上,选 取 5 个 以 上 测 试 点 数 据,计 算 出 误 差 值。1 0 0%iiiQmEQm(3)其 中,Q mi=Am i n m a x X X,(4)式 中:Q mi 第 i 点 空 气 质 量 流 量 测 量 偏 差(k g/h),Q mi 第 i 点 空 气 质 量 流 量(k g/h);A 仪 表 精 度 系 数(该 系 数 在 仪 表 的 使 用 说 明 书 上 可 以 查 到);X m a x 一 次 性 测 点 上 限 值;X m i n 一 次 性 测 点 下 限 值。7.5.3 示 值 误 差 E 的 计 算 公 式 为:E=Eim a x(5)7.6 重 复 性 试 验7.6.1 将 标 准 件 与 被 测 件 分 别 安 装 到 传 感 器 测 试 试 验 装 置 上,将 风 机 的 转 速 由 高 速 至 低 速 划 分 成 若 干个 测 试 试 验 点,从 高 速 至 0 逐 点 调 节 进 行 测 试 并 记 录 下 每 个 测 试 点 的 数 据。D B 4 2/T 9 9 1 2 0 1 487.6.2 重 复 7.6.1 的 测 试 试 验 3 次 以 上,选 取 全 部 测 试 点 数 据,分 别 计 算 出 对 应 测 试 点 每 次 的 误 差 值,每 一 测 试 点 的 重 复 性 计 算 公 式 如 下:Er im a x m i nn di i E E(6)式 中,Er i 质 量 流 量 传 感 器 第 i 点 的 重 复 性dn 极 差 系 数。传 感 器 的 重 复 性 为:Er Er im a x(7)式 中:Er 质 量 流 量 传 感 器 的 重 复 性。7.7 压 力 损 失 试 验7.7.1 压 力 损 失 是 指 传 感 器 装 入 后 系 统 压 降。7.7.2 先 测 出 未 装 入 传 感 器 时 系 统 的 相 应 质 量 流 量 值。7.7.3 在 系 统 中 装 入 传 感 器 在 测 试 系 统 传 感 器 后 端 的 质 量 流 量 值。7.7.4 计 算 出 量 值 的 差 即 为 压 力 损 失 值。7.8 耐 久 性 能 试 验按 Q C/T 4 1 3-2 0 0 2 中 4.1 6 条 的 规 定 进 行。7.9 耐 异 常 电 压 性 能 试 验按 Q C/T 4 1 3-2 0 0 2 中 4.7 条 的 规 定 进 行。7.1 0 绝 缘 耐 压 性 能 试 验按 Q C/T 4 1 3-2 0 0 2 中 4.8 条 的 规 定 进 行。7.1 1 电 磁 兼 容 性 试 验7.1 1.1 电 磁 辐 射 抗 扰 性 试 验 按 G B/T 1 7 6 1 9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7.1 1.2 电 磁 骚 扰 性 能 试 验 按 G B 1 8 6 5 5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7.1 2 耐 温 度、湿 度 循 环 变 化 性 能 试 验按 Q C/T 4 1 3-2 0 0 2 4.1 1 的 规 定 进 行。7.1 3 耐 振 动 性 能 试 验按 Q C/T 4 1 3-2 0 0 2 4.1 2 的 规 定 进 行。7.1 4 耐 盐 雾 性 能 试 验按 Q C/T 4 1 3-2 0 0 2 4.1 3 的 规 定 进 行。8 检 验 规 则8.1 出 厂 检 验8.1.1 每 台 传 感 器 须 经 制 造 厂 质 量 检 验 部 门 进 行 检 验,检 验 合 格 后 并 附 有 产 品 合 格 证 方 能 出 厂。D B 4 2/T 9 9 1 2 0 1 498.1.2 出 厂 检 验 项 目 包 括:输 出 电 信 号 曲 线 测 试、基 本 误 差、外 观 和 绝 缘 耐 压 性。8.2 型 式 试 验8.2.1 型 式 试 验 包 括 耐 异 常 电 压 试 验、电 磁 辐 射 抗 扰 性 试 验、电 磁 骚 扰 性 能 实 验、耐 振 动 性 能 试 验 和耐 盐 雾 性 能 试 验。8.2.2 遇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须 进 行 型 式 试 验:新 产 品 投 产 时;正 式 生 产 后,元 器 件、工 艺、结 构 有 较 大 改 变 而 影 响 到 传 感 器 的 性 能 时;长 期(一 般 大 于 半 年)不 生 产 的 某 型 号 传 感 器 恢 复 生 产 时;出 厂 检 验 的 结 果 与 上 次 型 式 试 验 有 较 大 差 异 时;质 量 监 督 机 构 提 出 要 求 时。8.3 环 境 试 验8.3.1 环 境 试 验 包 括:耐 温 度、湿 度 循 环 变 化 性 能 试 验。8.3.2 遇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须 进 行 环 境 试 验:新 型 号 传 感 器 投 产 时;正 式 生 产 后,元 器 件、工 艺、结 构 有 较 大 改 变 而 影 响 到 传 感 器 的 性 能 时;长 期(一 般 大 于 半 年)不 生 产 的 某 型 号 传 感 器 恢 复 生 产 时;出 厂 检 验 的 结 果 与 上 次 型 式 检 验 有 较 大 差 异 时;质 量 监 督 机 构 提 出 要 求 时;传 感 器 产 品 连 续 生 产 过 程 中 每 三 个 月 需 进 行 一 次。8.4 抽 样按 Q C/T 4 1 3-2 0 0 2 5.5.2 的 规 定 进 行。8.5 判 定 规 则凡 在 本 标 准 产 品 检 验 项 目 中 任 何 一 项 不 符 合 标 准 时,允 许 重 新 加 倍 抽 样 检 验,如 仍 不 符 合 标 准 则 判该 批 次 为 不 合 格 品。输 出 电 信 号 曲 线 测 试 试 验 不 合 格 则 直 接 判 该 批 为 不 合 格 品。9 标 志、包 装 及 贮 存9.1 标 志9.1.1 传 感 器 外 壳 的 明 显 处 应 有 指 示 气 体 流 向 的 标 记。9.1.2 传 感 器 上 应 有 铭 牌,铭 牌 上 应 标 志 下 列 项 目:传 感 器 名 称 和 型 号;传 感 器 的 制 造 厂 名 或 厂 标、商 标;出 厂 编 号 或 制 造 日 期。包 装 箱 上 应 标 志 出 传 感 器 标 准 编 号,其 他 标 志 应 符 合 G B/T 1 9 1 规 定。9.2 包 装9.2.1 传 感 器 的 包 装 应 符 合 G B/T 1 3 3 8 4 的 规 定。D B 4 2/T 9 9 1 2 0 1 41 09.2.2 随 机 文 件:传 感 器 产 品 合 格 证;使 用 说 明 书;售 后 服 务 证(单 件 出 厂 时);装 箱 单。9.3 贮 存传 感 器 应 贮 存 在 环 境 温 度 为-1 0+5 5,相 对 湿 度 不 大 于 8 5%,不 含 腐 蚀 性 气 体,通 风 良 好 的 室内。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