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馆(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DB22/T 2424-2015.pdf
ICS 03.200 A 00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24242015 乡村旅馆(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Rural Hotel(farmhouse)standard service quality grade evaluation of tourism 2015-12-15发布 2016-01-25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 24242015 I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旅游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旅游局、东北师范大学。本标准起草人:赵晓君、蔡跃玲、高飞、王作华、王跃进、王荣成、朱照明、胡海军。DB22/T 24242015 1 乡村旅馆(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乡村旅馆(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总则、等级标志与评分要求、等级划分条件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从事乡村旅馆(农家乐)服务和经营管理的各类经营主体。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应用必不可少。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GB/T 15566.9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9部分:旅游景区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乡村旅馆(农家乐)rural hotel(farmhouse)位于乡村地区、具有乡土特色,包括多种所有制下的乡村接待旅馆,以向外来游客提供田园观光、娱乐、体验、食宿、餐饮等服务的旅馆。4 基本条件 4.1 由若干部分组成的乡村旅馆(农家乐),可以整体申评。4.2 根据各类乡村旅馆(农家乐)的经营业务范围,应具备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合格证等相关证照。4.3 从业人员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卫生部门统一颁发的健康证上岗。5 经营场地 5.1 生态环境 5.1.1 周边生态环境较好,空气清新。5.1.2 经营用房四周保持整洁干净,与经营环境相协调。5.1.3 有特色景观。5.2 建筑结构 DB22/T 24242015 2 建筑物安全、稳固,布局科学合理,照明、采光、通风优良,建筑风格及内部装饰独具特色,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和地方民俗特色,有特定的文化内涵,设置有公共信息图形符号。5.3 交通及停车 交通便利,符合自驾游需要,有生态停车场,车位与接待能力相适应。6 接待设施 6.1 餐饮服务 6.1.1 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在显著位置悬挂。6.1.2 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及健康状况符合要求。6.1.3 厨房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加工区域整洁、卫生,通风良好,无污染源。6.1.4 食品处理区地面采用硬化、防滑处理,易于冲洗,墙面瓷砖光滑不吸水,有吊顶。6.1.5 有足够的冷藏、冷冻设施和餐具消毒设备,并落实相关操作管理制度。6.1.6 配备完善的防蝇、防尘、防鼠和污水达标排放设施。6.1.7 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密闭废弃物存放容器并保持外部整洁。6.1.8 原料采购严格执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原料入库前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禁止经营的食品、食材。6.2 餐厅 6.2.1 餐厅地面已作硬化处理,防滑、易于清洗。6.2.2 桌椅、餐具、酒具、茶具配套。6.3 卫生间 6.3.1 男女卫生间分设水冲式厕所,管理良好,整洁卫生,有明显指示标志。6.3.2 有直排污水管道,单独设置化粪池。6.4 标识 按GB/T 15566.9 要求设置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且符合 GB/T 10001.1 和 GB/T 10001.2 的规定。6.5 综合服务设施 设有总服务台,位置醒目、合理、有装饰、有标志,提供咨询、宣传品、价目表、小件物品寄存、雨伞、紧急救助等服务项目。6.6 客房 6.6.1 客房装饰装修和家具用品使用性能良好,门锁有暗锁防盗设置,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和相关说明,配备应急照明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6.6.2 根据气候需要配备舒适型取暖或制冷设备。6.6.3 床单等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或应客人要求更换床上用品,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一次,做到随叫随时服务。7 环境保护 DB22/T 24242015 3 7.1 噪声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7.2 饮用水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7.3 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7.4 油烟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8 服务质量 8.1 有前厅、客房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和服务规范。8.2 有餐厅服务人员和厨师岗位责任制和服务规范。8.3 餐厅、厨房服务程序规范,操作标准。8.4 前厅、客房服务程序规范,操作标准。8.5 从业人员态度礼貌、服务周到、规范化。8.6 服务接待人员会用普通话进行服务。8.7 从业人员统一着装,配戴标志(胸牌)。8.8 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培训率达 60%以上。8.9 执行国家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经营管理数据。9 安全管理 9.1 经营用房无危房,无乱搭乱建设施。9.2 热水供给设备、用电设施、烹饪设施、桌椅等安全可靠。9.3 备有消防、防盗、救护、应急照明等设备,完好有效,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9.4 无安全隐患,易发生危险的设施、地段等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护措施齐备有效。9.5 建立游客住宿登记制度,游客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严禁违法活动。9.6 备有游客常用、应急的非处方药品。9.7 主要从业人员经过消防、卫生、特种设施设备等培训,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及其他安全设备使用的基本技能,会报火警。9.8 建立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机制,主要从业人员具有在紧急情况下疏散游客、电话报警、快速救援的知识和技能。10 等级标志与评分要求 10.1 等级标志 乡村旅馆(农家乐)旅游等级采用星级方式进行划分,分为五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并以作为等级标志:a)表示一星级;b)表示二星级;c)表示三星级;d)表示四星级;e)表示五星级。10.2 评分要求 DB22/T 24242015 4 10.2.1 评定满分为 500 分。10.2.2 评定各等级乡村旅馆(农家乐)的基础分为:a)一星级乡村旅馆(农家乐)需达到 200 分;b)二星级乡村旅馆(农家乐)需达到 300 分;c)三星级乡村旅馆(农家乐)需达到 350 分;d)四星级乡村旅馆(农家乐)需达到 400 分;e)五星级乡村旅馆(农家乐)需达到 450 分。11 等级的划分条件 11.1 一星级 11.1.1 经营场地 11.1.1.1 绿化覆盖率 经营区域内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11.1.1.2 接待建筑面积 接待建筑面积不少于100 m2。11.1.2 接待设施 餐厅使用面积不少于30 m2,能同时容纳20人就餐。11.2 二星级 11.2.1 经营场地 11.2.1.1 绿化覆盖率 经营区域内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11.2.1.2 接待建筑面积 接待建筑面积不少于200 m2。11.2.2 接待设施 11.2.2.1 餐饮服务 11.2.2.1.1 食品粗加工间和烹饪间和洗消间分设,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宰杀活动物。11.2.2.1.2 餐具洗涤池、清洗池、消毒池分设,蔬菜清洗池、肉类清洗池独立分设,食品原料和餐具分开清洗,厨具卫生并及时消毒。11.2.2.1.3 配备足够的照明,有合理良好的通风排烟油烟净化设施,饮食油烟达标排放。11.2.2.2 餐厅 11.2.2.2.1 餐厅接待能力 使用面积不少于50 m2,能同时容纳30人就餐。11.2.2.2.2 食品卫生与特色 DB22/T 24242015 5 提供的食品、菜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有5个以上具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有专门印制的菜单和饮品单,明码标价,饮用水安全达标。11.2.2.3 卫生间 11.2.2.3.1 厕位各不少于 2 个。11.2.2.3.2 有厕纸、洗手池、洗涤品、镜台。11.2.2.3.3 有直排污水管道或单独设置的化粪池,污水达标排放。11.2.2.3.4 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良好,除臭措施有效,无异味。11.2.2.3.5 有残疾人使用的卫生设施。11.2.2.4 综合服务设施 设有可供游客使用的电话。11.2.2.5 会议设施 有接待小型会议场所,配备必要的会议音像设备。11.2.2.6 娱乐设施及活动 有娱乐室 11.2.2.7 客房 11.2.2.7.1 有 10 间以上客房。11.2.2.7.2 客房室内照明充足,有软垫床、写字台、座椅、衣橱及衣架、行李架、梳妆台、台灯,提供电视、空调、电话等设备,有冷热饮用水。11.2.3 安全管理 11.2.3.1 建立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制度,制定游客安全事故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11.2.3.2 做好家禽、家畜的防疫工作,严防动物传染病的传播。11.3 三星级 11.3.1 经营场地 11.3.1.1 绿化覆盖率 经营区域内绿化覆盖率不低于50%。11.3.1.2 接待建筑面积 接待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m2。11.3.2 接待设施 11.3.2.1 餐饮服务 11.3.2.1.1 食品粗加工间和烹饪间和洗消间分设,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宰杀活动物。11.3.2.1.2 餐具洗涤池、清洗池、消毒池分设,蔬菜清洗池、肉类清洗池独立分设,食品原料和餐具分开清洗,厨具卫生并及时消毒。DB22/T 24242015 6 11.3.2.1.3 配备足够的照明,有合理良好的通风排烟油烟净化设施,饮食油烟达标排放。11.3.2.1.4 设留样设备,落实留样管理制度。11.3.2.2 餐厅 11.3.2.2.1 使用面积不少于 100 m2,能同时容纳 60 人就餐。11.3.2.2.2 有雅间,且不少于 3 间。11.3.2.3 食品卫生与特色 提供的食品、菜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有5个以上具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有专门印制的菜单和饮品单,明码标价,饮用水安全达标。11.3.2.4 卫生间 11.3.2.4.1 厕位各不少于 2 个。11.3.2.4.2 有厕纸、洗手池、洗涤品、镜台。11.3.2.4.3 有直排污水管道,单独设置化粪池,防渗、防腐、密封,能有效处理粪便,污水达标排放。11.3.2.4.4 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良好,除臭措施有效,无异味。11.3.2.4.5 有残疾人使用的卫生设施。11.3.2.5 综合服务设施 设有可供游客使用的电话。11.3.2.6 会议设施 有接待50人的会议场所,配备必要的会议音像设备和电脑及投影设备。11.3.2.7 娱乐设施及活动 11.3.2.7.1 有娱乐室。11.3.2.7.2 有运动室。11.3.2.7.3 有农事体验项目。11.3.2.8 客房 11.3.2.8.1 有 15 间以上客房。11.3.2.8.2 客房室内照明充足,有软垫床、写字台、座椅、衣橱及衣架、行李架、梳妆台、台灯,提供电视、空调、电话等设备,有冷热饮用水。11.3.2.8.3 室内采用区域照明且照明度良好,床头有总电源开关,各电源开关布置合理,便于使用。11.3.3 安全管理 11.3.3.1 建立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制度,制定游客安全事故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11.3.3.2 做好家禽、家畜的防疫工作,严防动物传染病的传播。11.3.3.3 建立安全巡查制度,按制度进行安全巡查,有记录。11.3.3.4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11.4 四星级 11.4.1 经营场地 DB22/T 24242015 7 11.4.1.1 生态环境 经营用房四周保持整洁干净,与经营环境相协调。11.4.1.2 绿化覆盖率 经营区域内绿化覆盖率不低于60%。11.4.1.3 接待建筑面积 接待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 m2。11.4.1.4 交通及停车 交通便利,符合自驾游需要,有生态停车场,车位与接待能力相适应。11.4.2 接待设施 11.4.2.1 餐饮服务 11.4.2.1.1 食品粗加工间和烹饪间和洗消间分设,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宰杀活动物。11.4.2.1.2 餐具洗涤池、清洗池、消毒池分设,蔬菜清洗池、肉类清洗池独立分设,食品原料和餐具分开清洗,厨具卫生并及时消毒。11.4.2.1.3 配备足够的照明,有合理良好的通风排烟油烟净化设施,饮食油烟达标排放。11.4.2.1.4 设留样设备,落实留样管理制度。11.4.2.2 餐厅 11.4.2.2.1 餐厅接待能力 使用面积不少于200 m2,能同时容纳100人就餐。11.4.2.2.2 雅间 有酒水台、备餐柜,雅间不少于5间。11.4.2.3 食品卫生与特色 提供的食品、菜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有8个以上具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有专门印制的菜单和饮品单,明码标价,饮用水安全达标。11.4.2.4 卫生间 11.4.2.4.1 厕位各不少于 4 个。11.4.2.4.2 有厕纸、洗手池、洗涤品、镜台。11.4.2.4.3 有直排污水管道,单独设置化粪池,防渗、防腐、密封,能有效处理粪便,污水达标排放。11.4.2.4.4 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良好,除臭措施有效,无异味。11.4.2.4.5 有残疾人使用的卫生设施。11.4.2.5 综合服务设施 11.4.2.5.1 设有可供游客使用的电话。11.4.2.5.2 提供国内、国际的长途电话服务及互联网上网服务,具备商务功能,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使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11.4.2.6 会议设施 DB22/T 24242015 8 11.4.2.6.1 有接待 100人以上的会议场所,并有小会议室 1个以上,配备必要的会议音像设备和电脑及投影设备,有文化特色。11.4.2.7 娱乐设施及活动 11.4.2.7.1 娱乐室。11.4.2.7.2 运动室。11.4.2.7.3 农事体验。11.4.2.8 客房 11.4.2.8.1 有 20 间以上客房。11.4.2.8.2 客房室内照明充足,有软垫床、写字台、座椅、衣橱及衣架、行李架、梳妆台、台灯,提供电视、空调、电话等设备,有冷热饮用水。11.4.2.8.3 室内采用区域照明且照明度良好,床头有总电源开关,各电源开关布置合理,便于使用。11.4.2.8.4 客房有卫生间,梳妆台(配备面盆、梳妆镜和必要的盥洗用品)、淋浴间,照明良好,能提供热水。11.4.3 安全管理 11.4.3.1 建立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制度,制定游客安全事故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11.4.3.2 做好家禽、家畜的防疫工作,严防动物传染病的传播。11.4.3.3 建立安全巡查制度,按制度进行安全巡查,有记录。11.4.3.4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11.5 五星级 11.5.1 经营场地 11.5.1.1 生态环境 11.5.1.1.1 经营用房四周保持整洁干净,与经营环境相协调。11.5.1.1.2 有特色景观。11.5.1.2 绿化覆盖率 经营区域内绿化覆盖率不低于70%。11.5.1.3 接待建筑面积 接待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 m2。11.5.1.4 交通及停车 交通便利,符合自驾游需要,有生态停车场,车位与接待能力相适应。11.5.2 接待设施 11.5.2.1 餐饮服务 11.5.2.1.1 食品粗加工间和烹饪间和洗消间分设,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宰杀活动物。DB22/T 24242015 9 11.5.2.1.2 餐具洗涤池、清洗池、消毒池分设,蔬菜清洗池、肉类清洗池独立分设,食品原料和餐具分开清洗,厨具卫生并及时消毒。11.5.2.1.3 配备足够的照明,有合理良好的通风排烟油烟净化设施,饮食油烟达标排放。11.5.2.1.4 设留样设备,落实留样管理制度。11.5.2.2 餐厅 11.5.2.2.1 使用面积不少于 300 m2,能同时容纳 150 人就餐。11.5.2.2.2 桌椅、餐具、酒具、茶具配套。11.5.2.2.3 雅间有酒水台、备餐柜,雅间不少于 5 间。11.5.2.2.4 食品卫生与特色应为:a)提供的食品、菜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有 10 个以上具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有专门印制的菜单和饮品单,明码标价,饮用水安全达标;b)灯光设计具有专业性,能烘托就餐气氛。11.5.2.3 卫生间 11.5.2.3.1 厕位各不少于 4 个。11.5.2.3.2 有厕纸、洗手池、洗涤品、镜台。11.5.2.3.3 有厕纸框、挂衣钩、烘手器。11.5.2.3.4 有直排污水管道,单独设置化粪池,防渗、防腐、密封,能有效处理粪便,污水达标排放。11.5.2.3.5 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良好,除臭措施有效,无异味。11.5.2.3.6 有残疾人使用的卫生设施。11.5.2.4 综合服务设施 11.5.2.4.1 设有可供游客使用的电话。11.5.2.4.2 提供国内、国际的长途电话服务及互联网上网服务,具备商务功能,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使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11.5.2.4.3 设有小商场,提供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等的销售服务。11.5.2.5 会议设施 有接待100人以上的会议场所,并有小会议室1个以上,配备必要的会议音像设备和电脑及投影设备,有文化特色。11.5.2.6 娱乐设施及活动 11.5.2.6.1 有娱乐室。11.5.2.6.2 有运动室。11.5.2.6.3 有室外运动场(钓鱼池)。11.5.2.6.4 有游泳池。11.5.2.6.5 有庭院花园。11.5.2.6.6 有民间歌舞表演或参与性活动。11.5.2.6.7 有农事体验项目。11.5.2.7 客房 11.5.2.7.1 有 25 间以上客房。DB22/T 24242015 10 11.5.2.7.2 客房室内照明充足,有软垫床、写字台、座椅、衣橱及衣架、行李架、梳妆台、台灯,提供电视、空调、电话等设备,有冷热饮用水。11.5.2.7.3 室内采用区域照明且照明度良好,床头有总电源开关,各电源开关布置合理,便于使用。11.5.2.7.4 客房有卫生间,梳妆台(配备面盆、梳妆镜和必要的盥洗用品)、淋浴间,照明良好,能提供热水。11.5.2.7.5 淋浴间配备有浴帘或玻璃隔离,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地面、墙面和天花,色调柔和,照明良好。11.5.2.7.6 提供国内国际的长途电话服务并备有电话使用说明,提供上网功能。11.5.3 服务质量 11.5.3.1 服务接待人员会用英语进行服务服务接待人员会用英语进行服务 11.5.3.2 娱乐厅服务程序规范,操作标准 11.5.4 安全管理 11.5.4.1 对艾滋病、自然疫源性疾病、地方病等传染病有防控应急措施。11.5.4.2 建立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制度,制定游客安全事故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11.5.4.3 做好家禽、家畜的防疫工作,严防动物传染病的传播。11.5.4.4 建立安全巡查制度,按制度进行安全巡查,有记录。11.5.4.5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DB22/T 24242015 11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乡村旅馆(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打分表 乡村旅馆(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打分表 乡村旅馆(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打分计分见表A.1。表A.1 乡村旅馆(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打分表 序 号 评定项目 大项分分 项 分 小 项分 自评分 县评委会打分市评委会打分省评委会打分1 经营场地 100 1.1 生态环境 15 1.1.1 周边生态环境较好,空气清新 5 1.1.2 经营用房四周保持整洁干净,与经营环境相协调 5 1.1.3 有特色景观 5 1.2 绿化覆盖率 25 1.2.1 经营区域内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5 1.2.2 经营区域内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10 1.2.3 经营区域内绿化覆盖率不低于50%15 1.2.4 经营区域内绿化覆盖率不低于60%20 1.2.5 经营区域内绿化覆盖率不低于70%25 1.3 建筑结构 20 1.3.1 建筑物安全、稳固,布局基本合理,照明、采光、通风良好 5 1.3.2 建筑物安全、稳固,布局合理,照明、采光、通风好,具有一定的乡村风情和地方特色 10 1.3.3 建筑物安全、稳固,布局科学合理,照明、采光、通风好,建筑风格独具特色,具有相当的乡村风情和地方特色 15 1.3.4 建筑物安全、稳固,布局科学合理,照明、采光、通风优良,建筑风格及内部装饰独具特色,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和地方民俗特色,有特定的文化内涵,设置有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20 1.4 接待建筑面积 25 1.4.1 接待建筑面积不少于100 m2 5 1.4.2 接待建筑面积不少于200 m2 10 DB22/T 24242015 12 表A.1(续)序 号 评定项目 大项分分项分小 项分 自评分 县 评委会打分 市评委会打分省评委会打分1.4.3 接待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m2 15 1.4.4 接待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 m2 20 1.4.5 接待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 m2 25 1.5 交通及停车 15 1.5.1 交通条件基本满足游客的进入需要 5 1.5.2 交通便利,有停车场,能满足游客的观光需要 10 1.5.3 交通便利,符合自驾游需要,有生态停车场,车位与接待能力相适应 15 2 接待设施 240 2.1 餐饮服务 35 2.1.1 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在室内显著位置悬挂 3 2.1.2 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及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3 2.1.3 厨房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加工区域整洁、卫生,通风良好,无污染源 3 2.1.4 食品处理区地面采用硬化、防滑处理,易于冲洗,墙面瓷砖光滑不吸水,有吊顶 3 2.1.5 有足够的冷藏、冷冻设施和餐具消毒设备,并落实相关操作管理制度 2 2.1.6 食品粗加工间和烹饪间和洗消间分设,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宰杀活动物 2 2.1.7 餐具洗涤池、清洗池、消毒池分设,蔬菜清洗池、肉类清洗池独立分设,食品原料和餐具分开清洗,厨具卫生并及时消毒 5 2.1.8 配备足够的照明,有合理良好的通风排烟油烟净化设施,饮食油烟达标排放 3 2.1.9 配备完善的防蝇、防尘、防鼠和污水达标排放设施 2 2.1.10 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密闭废弃物存放容器并保持外部整洁 3 2.1.11 设留样设备,落实留样管理制度 3 2.1.12 原料采购严格执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原料入库前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禁止经营的食品、食材 3 2.2 餐厅 60 2.2.1 餐厅接待能力 15 2.2.1.1 使用面积不少于30 m2,能同时容纳20人就餐 2 2.2.1.2 使用面积不少于50 m2,能同时容纳30人就餐 3 2.2.1.3 使用面积不少于100 m2,能同时容纳60人就餐 5 2.2.1.4 使用面积不少于200 m2,能同时容纳100 人就餐 10 DB22/T 24242015 13 表A.1(续)序 号 评定项目 大项分分 项 分 小 项分 自评分 县评委会打分市评委会打分省评委会打分2.2.1.5 使用面积不少于300 m2,能同时容纳150 人就餐 15 2.2.2 餐厅地面已作硬化处理,防滑、易于清洗 5 2.2.3 桌椅、餐具、酒具、茶具配套 5 2.2.4 雅间 10 2.2.4.1 有雅间,且不少于3间 5 2.2.4.2 有酒水台、备餐柜,雅间不少于5间 10 2.2.5 食品卫生与特色 20 2.2.5.1 提供的食品、菜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具有较浓郁的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饮用水安全达标 5 2.2.5.2 提供的食品、菜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有 5 个以上具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有专门印制的菜单和饮品单,明码标价,饮用水安全达标 10 2.2.5.3 提供的食品、菜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有 8 个以上具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有专门印制的菜单和饮品单,明码标价,饮用水安全达标 15 2.2.5.4 提供的食品、菜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有10个以上具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有专门印制的菜单和饮品单,明码标价,饮用水安全达标 20 2.2.6 灯光设计具有专业性,能烘托就餐气氛 5 2.3 卫生间 50 2.3.1 男女卫生间分设水冲式厕所,管理良好,整洁卫生,有明显指示标志 5 2.3.2 整体设计与周边环境和建筑相协调 5 2.3.3 厕位各不少于2个 5 2.3.4 厕位各不少于4个 10 2.3.5 有厕纸、洗手池、洗涤品、镜台 5 2.3.6 有厕纸框、挂衣钩、烘手器 5 2.3.8 具有有效粪便处理措施,污水达标排放 5 2.3.9 有直排污水管道或单独设置的化粪池,污水达标排放 8 2.3.10 有直排污水管道,单独设置化粪池,防渗、防腐、密封,能有效处理粪便,污水达标排放 10 2.3.11 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良好,除臭措施有效,无异味 5 2.3.12 有残疾人使用的卫生设施 5 2.4 有标识 5 DB22/T 24242015 14 表A.1(续)序 号 评定项目 大项分分项分小 项分 自评分 县 评委会打分 市评委会打分省评委会打分2.4.1 按 GB/T 15566.9 要求设置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且符合 GB/T 10001.1和GB/T 10001.2的规定 5 2.5 综合服务设施 10 2.5.1 设有总服务台,位置醒目、合理、有装饰、有标志,提供咨询、宣传品、价目表、小件物品寄存、雨伞、紧急救助等服务项目 3 2.5.2 设有可供游客使用的电话 2 2.5.3 提供国内、国际的长途电话服务及互联网上网服务,具备商务功能,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使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 3 2.5.4 设有小商场,提供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等销售服务 2 2.6 会议设施 10 2.6.1 有接待小型会议的场所,配备必要的会议音像设备 5 2.6.2 有接待50人的会议场所,配备必要的会议音像设备和电脑及投影设备 8 2.6.3 有接待 100 人以上的会议场所,并有小会议室 1 个以上,配备必要的会议音像设备和电脑及投影设备,有文化特色 10 2.7 娱乐设施及活动 20 2.7.1 有娱乐室 2 2.7.2 有运动室 2 2.7.3 有室外运动场(钓鱼池)5 2.7.4 有游泳池 5 2.7.5 有庭院花园 2 2.7.6 有民间歌舞表演或参与性活动 2 2.7.7 有农事体验项目 2 2.8 客房 50 2.8.1 接待入住能力 10 2.8.1.1 有10间以上客房 2 2.8.1.2 有15间以上客房 3 2.8.1.3 有20间以上客房 5 2.8.1.4 有25间以上客房 10 2.8.2 客房装饰装修和家具用品使用性能良好,门锁有暗锁防盗设置,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和相关说明,配备应急照明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 2.8.3 客房室内照明充足,有软垫床、写字台、座椅、衣橱及衣架、行李架、梳妆台、台灯,提供电视、空调、电话等设备,有冷热饮用水 5 DB22/T 24242015 15 表A.1(续)序 号 评定项目 大项分分 项 分 小 项分 自评分 县评委会打分市评委会打分省评委会打分2.8.4 室内采用区域照明且照明度良好,床头有总电源开关,各电源开关布置合理,便于使用 5 2.8.5 客房有卫生间,梳妆台(配备面盆、梳妆镜和必要的盥洗用品)、淋浴间,照明良好,能提供热水 5 2.8.6 淋浴间配备有浴帘或玻璃隔离,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地面、墙面和天花,色调柔和,照明良好 5 2.8.7 根据气候需要配备舒适型取暖或制冷设备 5 2.8.8 床单等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或应客人要求更换床上用品,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一次,做到随叫随时服务 5 2.8.9 提供国内国际的长途电话服务并备有电话使用说明,提供上网功能 5 3 环境保护 35 3.1 噪声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0 3.2 饮用水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0 3.3 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0 3.4 油烟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 4 服务质量 55 4.1 有餐厅服务人员和厨师岗位责任制和服务质量标准 5 4.3 有前厅、客房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和服务质量标准 5 4.5 餐厅、厨房服务程序规范,操作标准 5 4.6 娱乐厅服务程序规范,操作标准 5 4.7 前厅、客房服务程序规范,操作标准 5 4.8 从业人员态度礼貌、服务周到、规范化 5 4.9 从业人员统一着装,配戴标志(胸牌)5 4.10 服务接待人员会用普通话进行服务 5 4.11 服务接待人员会用英语进行服务 5 4.12 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培训率达60%以上 5 4.13 执行国家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经营管理数据 5 5 安全管理 65 5.1 经营用房无危房,无乱搭乱建设施 5 5.2 热水供给设备、用电设施、烹饪设施、桌椅等安全可靠 5 5.3 备有消防、防盗、救护、应急照明等设备,完好有效,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5 DB22/T 24242015 16 表A.1(续)序 号 评定项目 大项分分项分小 项分 自评分 县 评委会打分 市评委会打分省评委会打分5.4 无安全隐患,易发生危险的设施、地段等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护措施齐备有效 5 5.5 建立住宿游客登记制度,游客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严禁违法活动 5 5.6 对艾滋病、自然疫源性疾病、地方病等传染病有防控应急措施 5 5.7 备有游客常用、应急的非处方药品 5 5.8 主要从业人员经过消防、卫生、特种设施设备等培训,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及其他安全设备使用的基本技能,会报火警 5 5.9 建立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机制,主要从业人员具有在紧急情况下疏散游客、电话报警、快速救援的知识和技能 5 5.10 建立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制度,制定游客安全事故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5 5.11 做好家禽、家畜的防疫工作,严防动物传染病的传播 5 5.13 建立安全巡查制度,按制度进行安全巡查,有记录 5 5.14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5 6 加分项目(30分)6.1 获得国家级乡村旅游有关表彰 10 6.2 获得省级乡村旅游有关表彰 8 6.3 获得市(州)级乡村旅游有关表彰 5 6.4 获得县(市、区)级乡村旅游有关表彰 3 合计 得分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