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报告吧!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报告吧

换一换
首页 报告吧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业务信息 系统检验规程 第 2 部分:检验规程DB34/T 2927.2-2017.pdf

  • 资源ID:179094       资源大小:374.41KB        全文页数:9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9.9金币 【人民币9.9元】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9.9金币 【人民币9.9元】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说明:
本站最低充值10金币,下载本资源后余额将会存入您的账户,您可在我的个人中心查看。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下载共享资源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既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业务信息 系统检验规程 第 2 部分:检验规程DB34/T 2927.2-2017.pdf

ICS 43.180 R 82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2927.22017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业务信息 系统检验规程 第2部分:检验规程 Inspection regulations for power-driven vehicle safety technology inspection organizations inspection business information system the 2nd part:inspection regulations 文稿版次选择 2017-09-15发布 2017-10-15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 2927.22017 I 前言 DB34/T 292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业务信息系统检验规程分为 2 个部分:第 1 部分:技术规范;第 2 部分:检验规程。本部分为 DB34/T 2927 的第 2 部分。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安徽省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出。本部分由安徽省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大雷汽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思瑞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本部分起草人:赵杰、季静、刘菖、陈莉、王涛、杜明梁、姚树平、陈祥、齐艳丽、朱伟、张士骑、何潇宁、王雪华、温辉、周建刚、张莉、程姝。DB34/T 2927.22017 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业务信息系统检验规程 第2 部分: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业务信息系统的术语和定义、检验要求、检验条件、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判定准则。本部分适用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业务信息系统的出厂检验、验收检验和委托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589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2186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GB/T 26765-201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 GA 801 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 DB34/T 2927.1-2017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业务信息系统检验规程 第1部分: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7258、GB 21861、GB/T 26765 和 DB34/T 2927.1-2017 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检验条件 4.1 检验环境 应在符合 GB/T 26765-2011 的 5.1、5.2、5.3 和 DB34/T 2927.1-2017 的 9.1、9.2、9.3 要求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际环境或测试环境中进行检验。4.2 检验要求 安检机构联网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在投入使用之前应确认其适用性,并进行定期、变更或升级后的再次确认。相关工作应根据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软件评测机构开展。5 检验项目 5.1 检验业务办理模块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业务信息系统检验业务办理模块检验项目及内容如表1 所示:DB34/T 2927.22017 2 表1 检验业务办理模块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 检验依据 1 信息登录 机动车技术参数、检验类别、检验项目和检验人员等信息录入功能 GB/T 26765-2011 6.1.2 a)DB34/T 2927.1-2017 5.1.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信息录入功能 GB/T 26765-2011 6.1.2 b)DB34/T 2927.1-2017 5.1.2 检验人员分配功能 DB34/T 2927.1-2017 5.1.3 登录信息查询功能 DB34/T 2927.1-2017 5.1.4 2 联网查询 机动车登记信息联网查询功能 GB/T 26765-2011 6.1.3 a)DB34/T 2927.1-2017 5.2.1 DB34/T 2927.1-2017 5.2.3 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信息联网查询功能 GB/T 26765-2011 6.1.3 b)DB34/T 2927.1-2017 5.2.2 DB34/T 2927.1-2017 5.2.3 3 检验结果 处理 检验数据自动计算功能 DB34/T 2927.1-2017 5.3.1 检验结果自动判定功能 GB/T 26765-2011 6.1.4 b)DB34/T 2927.1-2017 5.3.2 检验结果自动上传功能 DB34/T 2927.1-2017 5.3.3 检验报告打印功能 GB/T 26765-2011 6.1.4 e)DB34/T 2927.1-2017 5.3.4 授权签字人录入功能 DB34/T 2927.1-2017 5.3.5 异常数据预警功能 DB34/T 2927.1-2017 5.3.6 注:为重要项,其他为一般项。5.2 检验过程控制模块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业务信息系统检验过程控制模块检验项目及内容如表2 所示:表2 检验过程控制模块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 检验依据 1 项目检验 检验项目和方法符合 GB 21861、GB 1589、GA 801 GB 1589 GA 801 DB34/T 2927.1-2017 6.1.1 检验项目预先设置功能 DB34/T 2927.1-2017 6.1.2 检验项目自动获取功能 DB34/T 2927.1-2017 6.1.3 复检项目和线路自动获取功能 DB34/T 2927.1-2017 6.1.4 检验设备控制功能 GB/T 26765-2011 6.2.2 a)DB34/T 2927.1-2017 6.1.5 检验结果数据自动采集功能 GB/T 26765-2011 6.2.2 b)DB34/T 2927.1-2017 6.1.6 检验结果数据自动换算功能 GB/T 26765-2011 6.2.2 c)DB34/T 2927.1-2017 6.1.7 DB34/T 2927.22017 3 表2(续)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 检验依据 1 项目检验 路试结果录入/导入功能 GB/T 26765-2011 6.1.4 a)DB34/T 2927.1-2017 6.1.8 人工检验结果录入/导入功能 GB/T 26765-2011 6.2.2 d)DB34/T 2927.1-2017 6.1.9 检验调度功能 DB34/T 2927.1-2017 6.1.10 2 系统校准 系统校准权限限制功能 DB34/T 2927.1-2017 6.2.1 系统校准功能 GB/T 26765-2011 6.2.3 DB34/T 2927.1-2017 6.2.2 注:为重要项,其他为一般项。5.3 检验过程监控模块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业务信息系统检验过程监控模块检验项目及内容如表3 所示:表3 检验过程监控模块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 检验依据 1 检验过程监控 检验过程数据记录功能 DB34/T 2927.1-2017 7.1 检验结果数据记录功能 DB34/T 2927.1-2017 7.2 视频和图片监控功能 GB/T 26765-2011 6.3 DB34/T 2927.1-2017 7.3 注:为重要项,其他为一般项 5.4 系统管理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业务信息系统系统管理模块检验项目及内容如表4 所示:表4 系统管理模块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 检验依据 1 用户管理 用户增加、删除和编辑功能 GB/T 26765-2011 6.4.2 a)DB34/T 2927.1-2017 8.1.1 用户密码修改功能 GB/T 26765-2011 6.4.2 b)DB34/T 2927.1-2017 8.1.2 权限分配和管理功能 GB/T 26765-2011 6.4.2 c)DB34/T 2927.1-2017 8.1.3 2 参数管理 检验合格标准、系统运行参数增加、删除和编辑功能GB/T 26765-2011 6.4.3 a)DB34/T 2927.1-2017 8.2.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信息增加、删除和编辑功能GB/T 26765-2011 6.4.3 b)DB34/T 2927.1-2017 8.2.2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测线、检验设备信息增加、删除和编辑功能 GB/T 26765-2011 6.4.3 c)DB34/T 2927.1-2017 8.2.3 检验业务信息系统与行政管理部门信息系统时间同步功能 DB34/T 2927.1-2017 8.2.4 DB34/T 2927.22017 4 表4(续)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 检验依据 3 日志记录 系统管理日志记录功能 GB/T 26765-2011 6.4.4 DB34/T 2927.1-2017 8.3.1 DB34/T 2927.1-2017 附录A 检验业务办理日志记录功能 DB34/T 2927.1-2017 附录A A.2 检验设备校准日志记录功能 DB34/T 2927.1-2017 附录A A.3 日志筛选、排序和查询功能 DB34/T 2927.1-2017 8.3.3 DB34/T 2927.1-2017 8.3.5 日志记录分页显示、按月归档功能 DB34/T 2927.1-2017 8.3.4 DB34/T 2927.1-2017 8.3.5 日志记录导出功能 DB34/T 2927.1-2017 8.3.6 4 内部查询 用户详细信息查询功能 DB34/T 2927.1-2017 8.4.1 系统参数值、参数说明查询功能 DB34/T 2927.1-2017 8.4.2 检验过程和日志查询功能 DB34/T 2927.1-2017 8.4.3 检验标准限值查询功能 DB34/T 2927.1-2017 8.4.4 5 统计分析 信息统计功能 GB/T 26765-2011 6.4.6 DB34/T 2927.1-2017 8.5.1 检验合格率统计功能 DB34/T 2927.1-2017 8.5.2 统计报表导出功能 DB34/T 2927.1-2017 8.5.3 6 数据保存 检验业务信息系统采集到的数据保存功能 DB34/T 2927.1-2017 4.7 注:为重要项,其他为一般项。6 检验方法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业务信息系统检验项目包括以下的检验方法:a)演示法:通过操作检验业务信息系统,查看检验业务办理、检验过程控制、检验过程监控和系统管理等模块实际运行情况及检验数据,验证功能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b)审查法:对检验业务信息系统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系统备案、业务信息系统检测报告、检测站人员档案、设备档案等)进行可视化检查,以确定有关功能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c)实际运行法:将通过演示法和审查法验证合格的检验业务信息系统投入实际运行,在一定周期内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以确定有关功能及稳定性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业务信息系统每个模块的检验项目采用对应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如表5 所示:表5 检验项目对应的检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信息登录 审查法、演示法 2 联网查询 审查法、演示法 3 检验结果处理 审查法、演示法、实际运行法 4 项目检验 审查法、演示法 5 系统校准 审查法、演示法、实际运行法 DB34/T 2927.22017 5 表 5(续)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6 检验过程监控 审查法、演示法、实际运行法 7 用户管理 审查法、演示法 8 参数管理 审查法、演示法 9 日志记录 审查法、演示法 10 内部查询 审查法、演示法 11 统计分析 审查法、演示法 12 数据保存 实际运行法 7 判定准则 7.1 检验结果判定 检验单项判定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检验项目中任何一个检测内容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则该检测项目项判定为“不合格”,反之判定为“合格”:a)功能模块缺失:检验业务信息系统缺少 GB/T 26765、DB34/T 2927.1 要求的功能模块;b)功能不符合:检验业务信息系统提供的功能与 GB/T 26765、DB34/T 2927.1 中的描述不一致或无关、功能包含的内容不能完全符合标准明确要求,存在缺项漏项、由于系统的原因导致功能不能使用的;c)数据被修改:通过工位、检验设备输入、修改、删除检验数据、结果;检验过程数据可不检验而生成;检验过程数据通过参数设置被改变;机动车检验过程中检验项目、检验开始时间、检验结束时间、检验设备采集到的原始数据被修改、删除;检验结果数据、判定结果、检验人员等记录的数据被修改、删除;d)信息被修改:待检测机动车从行政管理部门联网查询获得的信息被修改;e)检验结果被修改: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不能自动进行合格性判定,判定结果可人为修改;f)系统异常:由于系统自身原因造成的系统错误、系统崩溃、宕机、数据丢失等情况的;g)数据异常:仪器设备检验数据与系统显示数据不符、系统显示数据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数据不符、检验报告数据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数据不符、所有车辆某项检验数据均一致等情况的;h)未实现实时上传:检验通过的数据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中查询不到、检验结束时间与上传时间存在较大差异的;i)权限管理不到位:系统未进行角色划分、存在弱密码、所有工作人员使用同一账户、未对仪器设备标定校准进行管控的。j)数据保存:采集的所有数据未存储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或数据保存时间少于 2 年的。7.2 检验结论判定 检验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具体判定规则如下:a)所有检验项目均为“合格”的,检验结论判定为“合格”;b)带标注的重要项,有一项“不合格”的,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c)重要项全部合格,其他一般项目中有一项或两项“不合格”的,检验结论判定为“合格”;d)重要项全部合格,其他一般项目中有三项及三项以上“不合格”的,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_

注意事项

本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业务信息 系统检验规程 第 2 部分:检验规程DB34/T 2927.2-2017.pdf)为本站会员(13695642589)主动上传,报告吧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报告吧(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号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