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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技术规程DB64/T 1922-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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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技术规程DB64/T 1922-2023.pdf

ICS 65.060.35 CCS P 57 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64/T 19222023 农田灌溉 水有效利 用系数测 定技术规 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ffective utilization coefficient of farmland irrigation water 2023-11-03 发布 2024-02-03 实施 宁夏回族 自治区 市 场监督管 理厅 发 布 DB 64/T 19222023 I 目 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1 3 术语 和定 义.1 4 总则.2 测定 范围.2 测 定期.2 测定 工作 内容.2 5 基础 资料 调查 统计.3 灌区 数量、类 型及 有 效灌溉 面积 调查.3 灌 区实 际灌 溉面 积调查.3 作物 种植 结构 调查.3 灌溉 方式 调查.3 6 样点 灌区 选择.3 一般 规定.3 样点 灌区 选择 原则.3 7 毛灌 溉用 水量(农 田灌溉 取 水量)量 测.4 一般 规定.4 引黄 灌区 毛灌 溉用 水 量量测.5 其他 水源 毛灌 溉用 水 量量测.5 灌 区毛 灌溉 用水 量统计.5 8 净灌 溉用 水量 测算.6 一般 规定.6 典型 田块 选择.6 典型 田块 净灌 溉用 水 量量测.7 样点 灌区 净灌 溉用 水 量计算.9 冬灌 净灌 溉用 水量.9 9 农田 灌溉 水有 效利 用系数 计 算.10 单 个灌 区农 田灌 溉水有 效 利用 系数.11 大 型灌 区农 田灌 溉水有 效 利用 系数.11 中 型灌 区农 田灌 溉水有 效 利用 系数.11 小 型灌 区农 田灌 溉水有 效 利用 系数.12 纯 井灌 区农 田灌 溉水有 效 利用 系数.12 县(市、区)农 田灌溉 水 有效 利用 系数.12 地级市 农田 灌溉 水有效 利 用系 数.13 全 区农 田灌 溉水 利用系 数.13 DB 64/T 19222023 II 其他 测定 范围 内农 田 灌溉水 利用 系数.14 附录A(资料 性)农田 灌溉水 有效 利用 系数 测定 田间监 测方 法.15 附录B(资料 性)典型 田块净 灌溉 定额 计算.22 附录C(资料 性)农田 灌溉水 有效 利用 系数 测定 成果报 告大 纲.25 参考文 献.27 DB 64/T 19222023 I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2020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 准化 文件 的结 构和 起 草规 则 的规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宁 夏回 族自 治区 水利厅 提出、归 口并 组织 实施。本文件 起草 单位:宁夏 回 族自治 区秦 汉渠 管理 处、宁夏回 族自 治区 水利 科学 研究院、宁夏 回族 自治区灌溉 排水 服务 中心。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王瑞 斌、张 红玲、李 晓鹏、马 飞、杜 斌、周小 生、王乐、刘学 军、陆阳、伏 志梅、蒋 正文、黄旭 阳、马 忠明、马亚林、陈 晓波、何宁辉、马海 燕、杨占军、郝伟 淼、曹 艳玲、唐娟、张娜、马秀 霞、岳宏 伟、刘晗、陈娇。DB 64/T 19222023 1 农田灌溉 水有效 利用系数 测定技 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 确立 了农 田灌 溉水 有效利 用系 数测 定的 相关 术语和 定义、总则、基础 资 料调查 统计、样点 灌区选择、毛 灌溉 用水 量量 测、净 灌溉 用水 量测 算、农田灌 溉水 有效 利用 系数 计算。本文件 适用 于宁 夏回 族自 治区全 区 以及 境内 不同 灌区、灌域、行 政区 域的 农田灌 溉 水有 效利 用系数测定。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50363 节水 灌溉 工程技 术 规范 SL 13 灌溉 试验 规程 SL 56-1993 农田 水利 技术术 语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按照SL 56-93 界定 的 术语执 行。农田灌 溉水 有效 利用 系数 effective utilization coefficient of farmland irrigation water 测算期 测算 范围(灌区、行 政区域)内灌 入田 间有 利 于作物 生长 的有 效水 量与 测算范 围从 水源 取用的灌溉 总水 量的 比值。实际灌 溉面 积 actual irrigated area 利用工 程和 配套 设施,当 年实际 正常 灌溉(灌 水一 次及以 上)的耕 地和 林草 地面积。毛灌溉 用水 量(农田 灌溉 取水量)gross irrigation water use 通过灌 溉工 程在 测算 期从 水源(一个 或多 个)取用 的用于 农田 灌溉 的总 水量。净灌溉 用水 量 net irrigation water use 对农田 作物 正常 生长 有利 的灌溉 水量,包 括作 物生 长期被 作物 有效 利用 的水 量,以 及冬 灌期 具有 压盐洗碱、保 墒作 用的 有效 水量。DB 64/T 19222023 2 净灌水 定额 net irrigation quota on rach application 一次灌 水中,单 位灌 溉面 积计划 湿润 层有 效储 水量,或水 田水 层因 蒸发 蒸腾 消耗需 补充 的水 量。净灌溉 定额 net irrigation quota 作物生 育期 内与 冬灌 期内,单位 灌溉 面积 上被 作物 有效利 用及 用于 作物 压盐 洗碱、保墒 作用 的总 灌溉水量。纯井灌 区 pure well irrigation area 单纯以地 下水为 灌溉水 源 的灌区,根据地 下水取 用 方式分为 单井控 制灌溉 灌 区和群井 联合灌 溉灌区。样点灌 区 sample irrigation area 根据全 区、行政 区域 内农 田灌溉 水有 效利 用系 数测 定工作 需要,在 同类 灌区 中所选 择确 定的 自然 条件、生 产条 件、灌排 条件 和灌溉 管理 水平 具有 代表 性的灌 区。典型田 块 typical field 根据农 田灌溉 水有 效利用 系数测 定工作 需要,确定 的地形 位置、土壤 类型、田块规 格、种 植作 物、灌排条 件和 产出 水平 具有 代表性 的灌 溉田 块。首尾测 算分 析法 calculation method for canal head and tail water 通过对 灌区 某时 段或 某次 灌水的 净灌 溉用 水量、毛 灌溉用 水量 进行 量测 与统 计,计 算两 者比 值得 到灌区该 时段 或该 次灌 水的 灌溉水 有效 利用 系数 的方 法。4 总则 测定范 围 4.1.1 按照行政 区域 划分,测定 范围包 括宁 夏全 区、地级 市、县(市、区)。4.1.2 按照水 源类 型划 分,测定 范围包 括引 黄灌 区、井灌 区和库 塘坝 灌区。4.1.3 按照取 水方 式划 分,测定 范围包 括自 流灌 区、扬水 灌区。4.1.4 按照灌 溉规 模划 分,测定 范围包 括大 型灌 区、中型 灌区和 小型 灌区。测定期 4.2.1 全区、地级 市、县(市、区)农 田灌 溉水 利用 系数 测算期 为一 个日 历年。4.2.2 灌区可 根据需 要设 定农田 灌溉水 有效利 用系 数测算 期,如:一个 日历 年,或 一个灌 溉期,或 一个灌次。测定工 作内 容 DB 64/T 19222023 3 4.3.1 调查统 计测 定范 围内 灌区 基础数 据。4.3.2 选择确 定样 点灌 区。4.3.3 灌区毛 灌溉 用水 量量 测。4.3.4 灌区净 灌溉 用水 量测 算。4.3.5 确定不 同测 算范 围内 农田 灌溉水 有效 利用 系数。5 基础资 料调 查 统计 灌区数 量、类型 及有 效灌 溉面积 调查 5.1.1 对于全 区、地 级市、县(市、区)灌溉 水有 效利用 系数测 定,需 对不 同行政 区域内 灌区数 量、灌区类 型进 行统 计,灌区 数量、灌区 类型 应以 水利 统计公 报等 公开 数据 为准。5.1.2 各灌区 有效 灌溉 面积 以水 利统计 公报 等公 开数 据为 准。灌区实 际灌 溉面 积调 查 5.2.1 灌区实 际灌 溉面 积包 括耕 地、园 地、林地、草 地等 实际灌 溉面 积。5.2.2 灌区实 际灌溉 面积 以灌区 管理单 位上报 数据 为准,结合水 利统计 公报、农业 灌溉管 理平台、农业农村 部门 以及 自然 资源 部门统 计数 据进 行核 实和 修正。作物种 植结 构调 查 5.3.1 作物种 植结 构中 作物 类型 包括粮 食作 物、经济 作物、牧草、林 果、苗圃 等。5.3.2 作物种 植结构 以灌 区管理 单位和 地方水 行政 主管部 门统计 数据为 准,结合水 利统计 公报、农 业灌溉管 理平 台、农业 农村 部门以 及自 然资 源部 门统 计数据 进行 核实 和修 正。灌溉方 式调 查 5.4.1 灌溉方 式包 括格 田灌、畦 田灌、管灌、滴 灌、喷灌 等。5.4.2 不同作 物灌溉 方式 以灌区 管理单 位和地 方水 行政主 管部门 统计数 据为 准,结 合水利 统计公 报、农业灌 溉管 理平 台、农业 农村部 门以 及自 然资 源部 门统计 数据 进行 核实 和修 正。6 样点灌 区选 择 一般规 定 6.1.1 全区农 田灌溉 水有 效利用 系数测 定应按 照大 型灌区、中型 灌区、小型 灌区和 纯井灌 区,分 别 选择样点 灌区,测 定各 样点 灌区农 田灌 溉水 有效 利用 系数。6.1.2 测定非 行政区 域内 的其他 类型灌 区,若 包含 灌区数 量较多 且不具 备全 部实施 测算条 件,参 照 全区农田 灌溉 水有 效利 用系 数测定 要求,按 照大 型灌 区、中 型灌 区、小型 灌区 和纯井 灌区,分 别选 择 样 点灌区,测定 各样 点灌 区农 田灌溉 水有 效利 用系 数。6.1.3 样点灌 区选择 要考 虑测定 范围内 灌溉面 积的 分布、灌区节 水改造 等情 况,所 选的样 点灌区 尽 可能代表 测定 范围 灌区 整体 水平。样点灌 区选 择原 则 6.2.1 样点灌 区选 择基 本原 则 DB 64/T 19222023 4 6.2.1.1 代表性 原则。综合 考虑灌 区地形 地貌、土壤 类型、工程设 施、管 理水 平、水 源条件(自流、扬水)、灌 溉方 式、作物 种植结 构等 因素,能 代表 相应测 定区 域内 同规 模和 同类型 的灌 区。6.2.1.2 均匀性 原则。所 选样 点灌 区的位 置在 测定 范围 内均 匀分布。6.2.1.3 稳定性 原则。所选 样点灌 区要保 持相对 稳定,使获 取的数 据具有 年际 可比性,测算 分析工 作能够连 续进 行。6.2.1.4 可行性 原则。样 点灌 区应 配 备量水 设 施,具有 能开 展测定 工 作的 技术 力量 和必 要的 经 费保 障,保证及 时、方便、可 靠地 获取测 定基 础数 据。6.2.2 样点灌 区选 择数 量要 求 6.2.2.1 所有大 型灌 区(灌溉 面积 大于等 于 30667 万)均 纳 入样 点灌 区测 定范 围,即 大型 灌区的总数量 为大 型灌 区样 点灌 区数量。6.2.2.2 对于中 型灌 区,按 灌区 有效 灌溉面 积大 小分 为1667 万 至 5667万(含 1667 万)、5667 万至15667 万(含 5667 万)、15667 万 至 30667 万(含 15667 万)三个规模,每种 规模 的样点 灌区数 量不应 少于 相应类 型灌区 总数 的 25,每 种 档次的 样点 灌区 有效 灌溉面积不 应少 于相 应类 型灌 区有效 灌溉 面积 的30%。每种 规 模的 样点 灌区 中应 包括 扬 水和 自流 引水 两种水源类型,且 数量 和有 效灌 溉面积 选取 比例 应相 互协 调。6.2.2.3 对于小 型灌 区,样点 灌区 数量不 少于 测定 范围 内小 型灌区 总数 量的 15%,不超 过 100 个,不少于 10 个;样 点灌 区有 效 灌溉面 积不 应小 于测 定范 围内小 型灌 区总 有效 灌溉 面积的 20%;样 点灌 区应包括扬 水和自 流两种 水源 类型,不同水 源类型 的样 点灌区 数量和 有效灌 溉面 积应与 测定范 围内同 类 型灌区有 关指 标比 例相 协调。6.2.2.4 对于纯 井灌区,按 照土质 渠道地 面灌、防渗 渠道地 面灌、管道输 水地 面灌、喷灌、微灌五 种灌溉类 型选择 代表 性样点 灌区,样点灌 区数 量不少 于测定 范围内 纯井 灌区总 数量 的 5%。各类 型中同 种土壤类 型、同种 主要 作物 至少选 择两 个样 点灌 区,且要在 测定 范围 内分 布均 匀。按 照灌 区分 类,有 效 灌溉面积 占测 定范 围内 纯井 灌区总 有效 灌溉 面积 的 30%及其 以上 时,样点 灌区 数 量须按 上述 选取 数量 要求的两倍 选取。6.2.3 样点灌 区调 整要 求 6.2.3.1 大型样 点灌区 除 灌区 划分 方式变 化之 外,不允 许调 整。6.2.3.2 中型样 点灌区、小 型样点 灌区和 纯井样 点灌 区,在 测算期 内无法 实施 灌溉、种植结 构或灌 溉条件发 生较 大变 化从 而不 再满足 样点 灌区 选择 要求 时,应 进 行调 整,调整 数量不 大 于样 点灌 区总 数的 5%。6.2.3.3 当样点 灌区连 续三 年亩均 节水改 造投入 平均 增加值 与其 所属 规模 或类 型灌区 的亩均 节水改 造投入平 均增 加值 相差 大于 等于 20%时,对参 与测 定 的样点 灌区 进行 调整。7 毛灌溉 用水 量(农田 灌溉 取水量)量 测 一般规 定 7.1.1 对于单 个灌区 农田 灌溉水 有效利 用测定,应 统计此 灌区从 不同水 源取 用于农 业灌溉 的总水 量 作为灌区 的毛 灌溉 用水 量。7.1.2 对于全 区农 田灌 溉水 有效 利用测 定,应分 别统 计各 样 点灌区 的毛 灌溉 用水 量,并 统计大 型灌 区、中型灌 区、小型 灌区 和纯 井灌区 等不 同类 型灌 区的 毛灌溉 用水 量。7.1.3 对于县(市、区)农田灌 溉水有 效利用 系数 测定,应统计 其行政 区域 内所有 大型灌 区、中 型 灌区、小 型灌 区和 纯井 灌区 等不同 类型 灌区 的毛 灌溉 用水量。DB 64/T 19222023 5 7.1.4 对于地 级市 农田 灌溉 水有 效利用 系数 测定,应 统计 所辖县(市、区)的 毛灌 溉用水 量。引黄灌 区毛 灌溉 用水 量量 测 7.2.1 在各引 水渠道 进口 及沿线 各支干 渠取水 口、退水口 处设置 计量设 施,对渠道 总引水 量,沿 线 生活、工 业、生态、鱼 塘等 供水量,以 及退 水量 实施 计量。7.2.2 在自动 化计量 设施 配套的 灌区,应充分 利用 先进的 信息化 设备与 技术 获取准 确的农田 灌溉 取水量数 据。7.2.3 农田灌 溉输水 与工 业、生 活、生 态供水 使用 同一渠 道或管 路时,应在 沿途工 业、生 活、生 态 用水取水 口加装 计量 设施,扣除相 应的工 业、生活、生态供 水量,农田 灌溉取 水按照 以下公 式进 行修正:=+(1)式中:灌区 从水 源地 取用 的农 田 灌溉 取水 量,m;灌区 从水 源地 取用 的总 水 量,m;灌区 第k 个工 业用 水户 取用灌 区水 量,m;灌区 第k 个工 业用 水户 自渠道 引水 点至 水源 的渠 道沿程 损失 系数;灌区 第 p 个生 态用 水户 取用灌 区水 量,m;灌区 第 p 个生 态用 水户 自渠道 引水 点至 水源 的渠 道沿程 损失 系数;灌区 第q 个生 活用 水户 取用灌 区水 量,m;灌区 第q 个生 活用 水户 自渠道 引水 点至 水源 的渠 道沿程 损失 系数。7.2.4 生活、工业、生 态、鱼塘 用水量 中计 入取 水口 到渠 道进水 口的 输水 损失。7.2.5 对于灌 区毛灌 溉用 水量统 计节点 在渠道 内设 置情况,需将 取水口 至渠 道进水 口输水 损失计 入 灌区毛灌 溉用 水量。7.2.6 对于两 个灌区 在同 一水源 取水情 况,依 据渠 道长度 和单位 长度损 耗率,计算 共用输 水渠道 输 水损失量,按 照灌 区取 水量 比例进 行分 摊,计入 灌区 取水水 量。其他水 源毛 灌溉 用水 量量 测 7.3.1 对于以 当地地 表水 为水源 的库坝 灌区,取水 方式为 自流时,在各 库坝 出水口 布设计 量设施 进 行量测。取水 方式 为扬 水时,根据 泵站 上水 流量 及运 行时间 计算 毛灌 溉用 水量。7.3.2 对于以 地下水 为水 源的井 灌区,在机井 出口 安装计 量设施 量测毛 灌溉 用水量。无计 量设施 时 可通过“以电 折水”方 式计 量毛灌 溉用 水量。7.3.3 对于井 渠结合 灌区,需分 别量测 井灌和 渠灌 的毛灌 溉用水 量,两 者相 加得出 灌区总 毛灌溉 用 水量。灌区毛 灌溉 用水 量统 计 7.4.1 在测定 期内 从不 同水 源取 用的农 田灌 溉总 水量 作为 测定范围 内毛 灌溉 用水 量,计 算公 式如 下:毛=灌=1(2)式中:毛测定 期内 样点 灌区 毛灌 溉 用水 量,m;DB 64/T 19222023 6 灌 测定 期内 样点 灌区 第i 个水源 毛灌 溉用 水量,m;n 样 点灌 区水 源数 量,个。7.4.2 毛灌溉 用水 总量 测定 的相 关处理 方案。a)对于库、池、塘(堰)坝 水源由 灌区 渠系 补给,测 定期内 又从 库、池、塘(堰)坝 引水 用于 灌溉的情 况,库、池、塘(堰)坝 取水 量不 计入 毛灌 溉用水 量。b)由 灌 区渠 系补 给储 存在 库、池、塘(堰)坝 中跨 测定期 利 用的 水量,应从 本测定 期 内予 以扣 除,计入下 一个 测定 期的 毛灌 溉用水 量。8 净灌溉 用水 量测 算 一般规 定 8.1.1 对于样 点灌区 农田 灌溉水 有效利 用系数 测定,应在 灌区范 围内选 择一 定数量 具有代 表性的 典 型田块,开展 典型 田块 在测 定期内 净灌 溉用 水量 测算,以典 型田 块的 平均 净灌 溉用水 水平 作为 此样 点 灌 区净灌溉 用水 水平,从 而计 算样点 灌区 总净 灌溉 用水 量。8.1.2 典型田 块净 灌溉 用水 量优 先采用 采 用直 接量 测法 测量,具体 按照 附录 A 执行。不具 备直 接量 测条件的 田块 可采 用观 测分 析法,但应 积极 创造 条件 采用直 接量 测法。典型田 块选 择 8.2.1 典型田 块选 择要 求 8.2.1.1 典型田 块布设 应综 合考虑 土壤类 型、土 地规 格、土 地平整 程度、灌溉 制度和 方式、量水设 施配备、作物 种类、地 下水 埋深等 方面 的代 表性。田 块应有 固定 的进 水口。播 种面积 超过 测定 范围 内 总 播种 面积 10%以上 的作 物种 类必须 布设 典型 田块。8.2.1.2 对于大 型灌区,在 灌区上、中、下游有 代表 性的斗 渠控制 范围内 分别 选取,对每种 需观测 的作物种 类至 少选 取 3 个典 型田块。8.2.1.3 对于中 型灌区,在 上、下 游有代 表性的 农渠 控制范 围内分 别选取,对 每种需 观测的 作物种 类至少选 取 3 个典 型田 块。8.2.1.4 对于小 型灌 区,按照 作物 种 类、耕 作和 灌溉 制度 与方 法、田面 平整 程度 等因 素选 取 典型田 块,每种需 观测 的作 物种 类至 少选 取 2 个典 型田 块。8.2.1.5 对于纯 井灌区,应 按照土 质渠道 地面灌、防 渗渠道 地面灌、管道 输水 地面灌、喷灌、微灌 五种类型 进行 选取,在 同种 灌溉类 型下 每种 需观 测的 作物种 类至 少选 取2 个典 型田块。8.2.2 典型田 块布 设原 则 8.2.2.1 代表性 原则。对于 测算范 围内不 同作物、不 同灌溉 方式应 分别选 择典 型田块。对于 同一监 测区域同一 作物 同一 种灌 溉方 式 下灌 溉制 度有 较大 差异 时,需对不 同灌 溉制 度分 别 选取 典型 田块;对于 同一灌区 不同取 水条 件分别 选取典 型田块;对 于同一 灌区同 一作物 在不 同地形 条件下 分别选 取典 型田块;对于同 一灌 区同 一作 物在 不同土 壤类 型分 别选 择典 型田块。8.2.2.2 合理性 原则。典型 田块应 边界清 楚、形 状规 则、面 积适中。在农 渠灌 域中间 部位选 取,应 避免 邻 渠或 邻沟 选取;在灌区 内 应 均 匀分 布,同 一种作 物 典型 田块 位置 应分 散布 设,避免 典型 田块 位置集中或距 离相 近。8.2.2.3 便易性 原则。在确 保所选 典型田 块具有 代表 性的前 提下,应选择 距离 渠道管 理单位、村庄、主干道 路等 较近 的地 区,便于工 作人 员监 测。DB 64/T 19222023 7 典型田 块净 灌溉 用水 量量 测 8.3.1 直接量 测法 8.3.1.1 对于旱作 物 和 林果 草类,采用土 壤含水 率测 算法测 定田间 净灌溉 用水 量。分 别监测 作物生 长期典型 田块 各次 灌水 前、后计划 湿润 深度 范围 土壤 含水率,分 析计 算计 划湿 润层土 壤水 蓄变 量作 为 一 次灌水净灌 溉用 水量。计算 公式如 下:田净旱=0.667H(2 1)=0.667(2 1)田净旱=田净旱(3)式中:田净旱 典型 田块 第i 次灌 水亩 均净灌 溉用 水量,m/(667);H灌 水期 内典 型田 块土 壤计划 湿润 层深 度,mm;典型 田块H 土层内 土壤 干容重,g/cm;2第i 次灌 水后 典型 田块H 土层内 土壤 质量 含水 率;1第i 次灌 水前 典型 田块H 土层内 土壤 质量 含水 率;2第i 次灌 水后 典型 田块H 土层内 土壤 体积 含水 率;1第i 次灌 水前 典型 田块H 土层内 土壤 体积 含水 率;田净旱典 型田 块测 定期 累计 亩均净 灌溉 用水 量,m/(667)。8.3.1.2 对 于 水稻 无水 层灌 溉期,采 用 旱作 物净灌 溉用 水量 量测方法 进行 监测,计算公 式 同(3)。对于 水稻 淹水 灌溉期,分 别监 测水 稻生 长期典 型 田块 各次 灌水 前、后水位 变化,计算单次净 灌溉 水量,淹水 灌溉 期单 次净 灌溉 水量 和总 净灌溉 水量 计 算公 式如 下:田净稻=667(2 1)田净稻=田净稻(4)式中:田净稻 淹水 灌溉 期内 水稻 田块 第i 次灌 水亩 均净 灌溉 用 水量,m/(667);2某 次灌 水后 典型 田块 田面水 深,mm;1某 次灌 水前 典型 田块 田面水 深,mm;田净稻典型 水稻 田块 测定 期内 淹水 灌溉 期累 计亩 均净 灌溉用 水量,m/(667)。8.3.1.3 对于微、喷 灌高 效节 水灌 溉方式,按 照 GB/T 50363 执行。灌 水定 额25m/(667)时,田间净灌 溉用 水量 量测 方法 同旱作 物净灌 溉用 水量 量 测;灌水 定额 25m/(667),认为 田间无 蒸发 和深层渗 漏损 失,在微 灌、喷灌支 管处 安装 计量 设施,计量 进入 典型 田块 田间 的 水 量,其水 量 即为高 效节水灌溉 方式 下田 间净 灌溉 用水量。8.3.1.4 在各次 亩均净 灌溉 用水量 的基础 上,计 算相 应作物 测定期 内亩均 净灌 溉用水 量,计 算公式 如下:田净=田净=1(5)式中:DB 64/T 19222023 8 田净某 典型 田块 某种 作物 测定期 内亩 均净 灌溉 用水 量,m/(667);田净 某 典型 田块 某种 作物 单次亩 均净 灌溉 用水 量,m/(667);典型 田块 测定 期内 灌水 次 数,次。8.3.2 观测分 析法 8.3.2.1 对于小 型地面 灌溉 方式下,在典 型田块 进水 口设置 量水设 施,观 测某 次灌水 进入典 型田块 的水量;在有 排水 的典 型田 块,设 置量 水设 施观 测排 水量。根据 典型 田块 灌溉 面积,推算 典型 田块 一 次灌水亩均 净灌溉 用水 量。测 定期各 次灌水 亩均 净灌溉 用水量 之和即 为典 型田块 测算期 亩均净 灌溉 水总量。计算公 式如 下:田净地=田净地 田排 田地(6)式中:田净地典 型田 块测 定期 内小 型地面 灌方 式下 亩均 净灌 溉用水 量,m/(667);田净地 第i 次灌 水进 入典 型田 块的水 量,m;田排 第i 次灌 水排 出典 型田 块的水 量(不包 括因 管理 不当造 成的 退水 量),m;田地小型 地面 灌典 型田 块的 灌 溉面 积,667。8.3.2.2 喷灌方 式下,在典 型田块 所属喷 灌系统 管道 上加装 水量计 量设备,计 量喷灌 系统的 出水量,并考虑 喷洒 水利 用系 数,推算田 间亩 均净 灌溉 用水 量。计 算公 式如 下:田净喷=田进 喷洒 田喷(7)式中:田净喷典 型田 块测 定期 内喷 灌方式 下亩 均净 灌溉 用水 量,m/(667);田进 典型 田块 所在 支管 出 水口第i 次灌 水的 出水 量,m;喷洒喷 洒水 利用 系数,应 考虑灌 溉期 间典 型田 块处 的喷头 类型、风 力、温度 等条件,并 参考 有关试验 研究 成果 获资 料确 定;田喷喷 灌典 型田 块的 灌溉 面积,667。8.3.2.3 微灌方 式下,在控 制典型 田块的 支管安 装计 量设备,计量 支管控制 区 域灌溉 出水量,推算 典型田块 亩均 净灌 溉用 水量,计算 方法 如 下:田净微=田微 田微(8)式中:田净微典 型田 块测 定期 内微 灌方式 下亩 均净 灌溉 用水 量,m/(667);田微 典 型田 块第i 次灌水 的 水量,m;田微微 灌典 型田 块的 灌溉 面积,667。8.3.2.4 观测典 型田块 测定 期内实 际进入 田间的 亩均 灌溉用 水量;根据当 年气 象资料、作物 种类等 情况,依据 水量 平衡 原理 计 算典型 田块 某种 作物 当年 的净灌 溉定 额,具体 按照附 录 B 执行;对 比典 型田块年亩均 灌溉 用水 量和 净灌 溉定额,确 定典 型田 块年 亩均净 灌溉 用水 量。DB 64/T 19222023 9 当 K 田 时,为 充分 灌溉,田净=当 K 田 时,为 非充 分灌 溉,田净=田(9)式中:K折减 系数,对 于旱 作物 和 林果 草类,取0.90;对 于 水稻,取0.900.95;田 典型 田块 测定 期内 实 际进入 田间 的亩 均灌 溉用 水量,m/(667);典 型田 块测 定期 内净 灌溉定 额,m/(667);田净典型 田块 测定 期内 亩均 净 灌溉 用水 量,m/(667)。样点灌 区净 灌溉 用水 量计 算 8.4.1.1 以测定灌 区 内 某种 作物在 相同灌 溉方式 下所 有典型 田块量 测或观 测所 得亩均 净灌溉 用水量 的平均值,作 为测 定范 围内 某种作 物在 某种 灌溉 类型 下的 亩均 净灌 溉用 水量,计算公 式如 下:=1 典 田净 典=1(20)式中:测定 范围 内某 种灌 溉类 型 下第i 种作物 的亩 均净 灌溉用 水量,m/(667);典测定 范围 内某 种灌 溉类 型 下第i 种作物 典型 田块 数量,个;田净 测 定范 围内 某种 灌溉 类型第l 各典 型田 块测 定期 内亩均 净灌 溉用 水量,m/(667)。8.4.1.2 根据灌 区内不 同区 域不同 灌溉方 式下不 同作 物种类 灌溉面 积、不 同作 物在不 同区域 的测 定期亩均净灌 溉用 水量 量测 成果,计算 样点 灌区 测定 期净灌溉 总水 量,计算 公式 如下:样净=1=1(31)式中:样净灌区 测定 期内 净灌 用水 总 量,m;灌区 片区 数量,大 型灌 区3=n,中型 灌区2=n,小型 灌区1=n;灌区 第 j 个片 区内 的作 物种类;灌区 j 个片区 内第i 种 作物 测 定期 亩均 净灌 溉用 水量,m/(667);灌区 第 j 个 片区 内第i 种作物灌 溉面 积,667。8.4.3 纯井 灌区 净灌 溉用 水总量 计算 公式 如下:样净=1=1(14)式中:样净灌区 测定 期内 净灌 用水 总 量,m;灌区 灌溉 类型 数量,=5,包括 土质 渠道 地面 灌、防渗渠 道地 面灌、管道 输 水地面 灌、喷 灌、微灌;灌区 第 种灌 溉类 型作 物种类 数量,种;灌区 第 种灌 溉类 型第i 种作物 测 定期 亩均 净 灌溉 用水量,m/(667);灌区 第 种灌 溉类 型第i 种作物 灌溉 面积,667。冬灌净 灌溉 用水 量 8.5.1 一般规 定 DB 64/T 19222023 10 在实施 冬灌 的灌 区,灌区 净灌溉 用水 量计 入冬 灌有 效水量。冬 灌有 效水 量包 括淋洗 盐碱 有效 水量 和冬 灌 保墒 有效 水量。在需要 淋 洗盐 碱的 地区,淋洗盐 碱 有效 水量 兼具 储墒 作用,淋 洗盐 碱净 用水 量作为冬灌有 效水 量计 入灌 区净 灌溉用 水量。对 于不 需要 淋洗盐 碱地 区,以冬 灌储 墒净水 量作 为冬 灌有 效 水 量计入灌 区净 灌溉 用水 量。8.5.2 冬灌净 灌溉 用水 量计 算 8.5.2.1 冬灌淋 洗盐 碱用 水量 可按 以下公 式计 算:洗盐=667 H(1 2)+667(1 2)+(53)式中:洗盐冬灌 洗盐 净灌 溉用 水量,m/(667);土 壤容 重,g/cm;计划 洗盐 层厚 度,m;1 田间 持水 率,%;2 冬 灌前 土壤 含水 率,%;1 冲 洗前 土壤 含盐 量,%;2 冲 洗后 土壤 含盐 量,%;脱 盐系 数(按经 验值确 定),kg/m;冬灌 期间 蒸发 量,m/(667)。8.5.2.2 冬灌储 墒净 灌溉 水量 计算 采用土 壤含 水率 法测 定,计算公 式如 下:储墒=667 H(1 2)(64)式中:储墒冬灌 储墒 净灌 溉用 水量,m/(667);土壤 容重,g/cm;计划 湿润 层厚 度,m;1冬灌 后土 壤含 水率,%;2冬灌 前土 壤含 水率,%。8.5.2.3 灌区冬 灌有 效水 量等 于淋 洗盐碱 净用 水量 和储 墒净 灌溉用 水量 之和,计 算公 式如下:冬=洗盐 洗盐+储墒 储墒(75)式中:冬 灌 区测 定期 内冬 灌有效 水 量,m;洗盐冬灌 洗盐 净灌 溉用 水量,m/(667);洗盐灌区 洗盐 冬灌 面积,667;储墒冬灌 储墒 净灌 溉用 水量,m/(667);储墒灌区 储墒 冬灌 面积,667。9 农田灌 溉水 有效 利用 系数 计算 DB 64/T 19222023 11 单个灌 区农田 灌溉 水有 效利 用 系数 一般采 用首 尾测 算分 析法,计算 公式 如下:样=样净 样取(86)式中:样 灌区 灌溉 水有 效利用 系 数;样净灌 区测 定期 内净 灌溉 用水量,万m;样取灌 区测 定期 内毛 灌溉 取水量,万m。大型灌 区农田 灌溉 水有 效利 用 系数 依据测定 范围内 各大型 样 点灌区灌 溉水有 效利用 系 数与各大 型灌区 灌溉取 水 量加权平 均后得 出大型灌区 灌溉 水有 效利 用系 数。计 算公 式如 下:大=大 大=1 大=1(97)式中:大 测 定范 围内 大型 灌区灌 溉 水有 效利 用系 数;测定 范围 内大 型样 点灌区 数量,个;大 第i 个大 型样 点灌 区灌 溉水有 效利 用系 数;大 第i 个大 型样 点灌 区测 定期内 毛灌 溉取 水量,万m。中型灌 区农 田灌 溉水 有效 利用系 数 采用算 术平均 法分 别计算 测算范 围内1667 万至5667万、5667 万 至15667 万、15667 万 至30667 万 三 种规模中 型样 点灌区 的灌 溉水有效 利用 系数算术 平 均值作为 不同 类型中 型灌区灌溉 水有效 利用系 数。依据计 算所得 不同类 型中 型灌区 灌溉水 有效利 用系 数与各 类型中 型灌区 农 田灌溉取水 量加权 平均 得出 测算范 围中 型灌 区的 灌溉 水有效 利用 系数。计 算公 式如下:中 1 5=1 中 1 5 中=1;中 5 15=1 中 5 15 中=1;中 15 30=1 中 15 30 中=1 中=中 1 5 中 1 5+中 5 15 中 5 15+中 15 30 中 15 30 中 1 5+中 5 15+中 15 30(108)式中:中1 5、中5 15、中15 30分别 为测 定范 围内所 有1667 万 至5667 万、5667 万 至15667万、15667 万 至30667 万 不同 规模 样点 灌区的 灌溉 用水 有效 利用 系数平 均值;中、中、中分别 为1667 万 至5667 万、5667万至15667 万、15667万 至30667 万 三个 不同 规模样 点 灌区 的数 量,个;1 5、5 15、15 30分别 为1667 万 至5667 万、5667万至15667 万、15667万至30667 万 不同 规模样 点 灌区 的灌 溉用水 有效 利用系 数;中测定 范围 内中 型灌 区灌 溉 水有 效利 用系 数;DB 64/T 19222023 12 中1 5、中 5 15、中15 30 分 别为1667 万 至5667 万、5667 万至15667 万、15667 万 至30667 万 三个不 同规 模灌 区的 年灌 溉取水 量,万m。小型灌 区农 田灌 溉水 有效 利用系 数 采用算术 平均法 计算测 定范围内各 个小型 样点灌 区 灌溉水有 效利用 系数平 均 值作为测 算范围 小型灌区灌 溉水 有效 利用 系数。计算 公式 如下:小=1 小=1(119)式中:小 测定 范围 内小 型灌 区灌溉 水有 效利 用系 数;小型 灌区 样点 灌区数 量,个;小 第i 个小型 灌区 样点 灌 区灌溉 水有 效利 用系 数。纯井灌 区农 田灌 溉水 有效 利用系 数 计算测 算范 围内 土质 渠道 地面灌、防渗 渠道 地面 灌、管道输 水地 面灌、微灌 等 不同类 型纯 井样 点灌区灌溉 水有效 利用系 数算术 平均 值作为 不同类 型纯 井灌区 灌溉水 有效利 用系 数。依 据不同 类型纯 井 灌区灌溉 水有效 利用系 数与 不同类 型纯井 灌区的 农田 灌溉取水 量 加 权平均 得出 测算范 围内纯 井灌区 的 灌溉水有 效利 用系 数,计算 公式如 下:井=1 井 井 井=1 井=土 土+防 防+管 管+微 微+喷 喷 土+防+管+微+喷(20)式中:井 p 类型纯 井灌 区灌 溉水 有效利 用系 数,井p=土、防、管、微、喷;井 p 类型纯 井样 点灌 区数 量,个;井p 类型第i 个小 型灌 区样 点灌区 灌溉 水有 效利 用系 数;井测定 范围 内纯 井灌 区灌 溉 水有 效利 用系 数;土、防、管、微、喷分别为土质渠道地面灌、防渗渠 道地面灌、管道 输水地面 灌、微灌、喷 灌五 种类 型样 点灌 区的灌 溉用 水有 效利 用系 数算数 平均 值;土、防、管、微、喷 分别 为土质 渠 道地 面灌、防 渗渠 道地 面 灌、管道 输水 地面 灌、微灌、喷灌 五种 类型 纯井 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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