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利川黄连DB42/T 270-2011.pdf
I C S 6 5.0 2 0.2 0B 0 5备 案 号DB42湖 北 省 地 方 标 准D B 4 2/T 2 7 0 2 0 1 1代 替 D B 4 2/2 7 0-2 0 0 3地 理 标 志 产 品 利 川 黄 连P r o d u c t o f g e o g r a p h i c a l i n d i c a t i o n C o p t i s L i c h u a n2 0 1 1-1 2-0 8 发 布 2 0 1 2-0 2-0 8 实 施湖 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发 布D B 4 2/T 2 7 0 2 0 1 1I目 次前 言 I I引 言 I I 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产 地 范 围 14 术 语 和 定 义 15 要 求 25.1 原 材 料 25.2 工 艺 要 求 35.3 质 量 等 级 和 规 格 35.4 感 官 指 标 45.5 理 化 指 标 45.6 重 金 属 及 有 害 物 质 限 量 45.7 农 药 残 留 限 量 56 试 验 方 法 56.1 咸 官 指 标 56.2 理 化 指 标 56.3 重 金 属 及 有 害 物 56.4 农 药 残 留 量 67 检 验 规 则 67.1 组 批 67.2 抽 样 67.3 交 收 检 验 67.4 型 式 检 验 67.5 复 检 68 标 签、标 志、贮 存、运 输 68.1 包 装 68.2 标 志、标 签 78.3 贮 存 78.4 运 输 7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利 川 黄 连 地 理 标 志 范 围 8D B 4 2/T 2 7 0 2 0 1 1I I前 言本 标 准 依 据 国 家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行 政 部 门 颁 布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规 定 与 G B/T 1 7 9 2 4 地理 标 志 产 品 标 准 通 用 要 求 制 定,按 照 G B/T 1.1-2 0 0 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这 些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标 准 代 替 D B 4 2/2 7 0-2 0 0 3 利 川 黄 连,与 D B 4 2/2 7 0-2 0 0 3 相 比,主 要 修 改 内 容 如 下:修 改 标 准 中 英 文 名 称,由“利 川 黄 连”改 为“地 理 标 志 产 品 利 川 黄 连”;修 改 标 准 属 性,由 强 制 性 变 为 推 荐 性 标 准;修 改 利 川 黄 连 定 义(见 4.1,2 0 0 3 年 版 的 4.1);删 除“鸡 爪 连”、“南 岸 味 连”等 定 义(见 2 0 0 3 版 的 4.2,4.3);增 加“萎 凋”的 定 义(见 4.6);修 改 最 适 海 拔 高 度 为 1 2 0 0 m 1 4 0 0 m(见 5.1.1.1,2 0 0 3 年 版 的 5.1.1.1);增 加 了 黄 连 传 统、机 械 加 工 工 艺(见 5.2.1.1.2,5.2.1.2.2);修 改 了 小 檗 碱、水 分 指 标(见 5.5 表 3,2 0 0 3 年 版 的 5.5 表 3);增 加 表 小 檗 碱、巴 马 汀、黄 连 碱、浸 出 物 等 理 化 指 标(见 5.5 表 3,2 0 0 3 年 版 的 5.5 表 3);增 加 了 重 金 属 总 量、铜 的 限 量 指 标(见 5.6 表 4);增 加 了 滴 滴 涕、六 六 六 残 留 限 量(见 5.7 表 5);增 加 了 重 金 属 总 量、铜、滴 滴 涕、六 六 六 的 试 验 方 法(见 6.3.1,6.3.2,6.4.1);删 除 了 铬、有 机 磷 类、氯 氰 菊 酯、粉 锈 宁(见 2 0 0 3 版 的 5.6,5.7);修 改 了 判 定 规 则(见 8.2.2,2 0 0 3 年 版 的 8.2.2)。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利 川 市 黄 连 协 会、利 川 市 质 量 协 会、利 川 市 国 营 福 宝 山 药 材 场。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陈 国 良、袁 政、牟 来 明、周 继 武、祝 治 绪。本 标 准 于 2 0 0 3 年 首 次 发 布,2 0 1 1 年 第 一 次 修 订。D B 4 2/T 2 7 0 2 0 1 1I I I引 言利 川 市 属 鄂 西 南 边 陲,是 云 贵 高 原 东 部 延 伸,属 典 型 的 山 地 气 候,平 均 海 拔 1 1 0 0 m。独 特 的 地 理 环境 为 喜 冷 凉 湿 润 气 候 的 黄 连 生 长 提 供 了 得 天 独 厚 的 条 件,为 全 国 著 名“黄 连 之 乡”。利 川 黄 连 为 毛 茛 科 植 物 黄 连(C o p t i s c h i n e n s i s F r a n c h),2 0 0 4 年 1 2 月 2 3 日,利 川 黄 连 由 国 家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批 准 实 施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2 0 0 4 年 第 1 9 9 号 公 告)。为 了 规 范 黄 连 生 产、加 工、销 售,使 利 川 黄 连 这 一 名 贵 药 材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标 准 化、规 范 化、科 学 化,打 造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特 色 品 牌,特 修 订 本 标 准。D B 4 2/T 2 7 0 2 0 1 11地 理 标 志 产 品 利 川 黄 连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利 川 黄 连 的 产 地 范 围、术 语 和 定 义、要 求、试 验 方 法、组 批 与 抽 样、检验 规 则 及 包 装、标 签 标 志、贮 存。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根 据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规 定 批 准 保 护 的 利 川黄 连。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7 3 1 黄 麻 布 和 麻 袋G B 3 0 9 5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G B 3 8 3 8 地 面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G B/T 5 0 0 9.1 1-2 0 0 3 食 品 中 总 砷 及 无 机 砷 的 测 定G B 5 0 0 9.1 2-2 0 1 0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铅 的 测 定G B/T 5 0 0 9.1 3-2 0 0 3 食 品 中 铜 的 测 定G B/T 5 0 0 9.1 5-2 0 0 3 食 品 中 镉 的 测 定G B/T 5 0 0 9.1 7-2 0 0 3 食 品 中 总 汞 及 有 机 汞 的 测 定G B/T 6 5 4 3 运 输 包 装 用 瓦 楞 纸 箱 和 双 楞 纸 箱G B/T 8 9 4 6 塑 料 编 织 袋G B 1 5 6 1 8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2 0 1 0 年 版 一 部3 产 地 范 围利 川 黄 连 产 地 范 围,见 附 录 A 中 图 A.1。4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4.1利 川 黄 连(L i c h u a n C o p t i d i s R h i z o m a)毛 茛 科 植 物 黄 连(C o p t i s c h i n e n s i s F r a n c h)的 干 燥 根 茎,产 于 湖 北 省 利 川 市 特 定 地 域 内,按 照传 统 工 艺 加 工,质 量 符 合 本 标 准 规 定 的 黄 连。又 名“鸡 爪 连”。D B 4 2/T 2 7 0 2 0 1 124.2过 桥(A s m o o t h i n t e r n o d e)黄 连 根 茎 节 间 表 面 平 滑 的 茎 杆。4.3须 根(f i b r o u s r o o t)黄 连 所 生 长 的 侧 根 及 不 定 根 统 称 为 须 根。4.4槽 笼(b a m b o o c a g e)采 用 斑 竹 等 材 料 制 作,用 于 去 掉 黄 连 须 根、杂 物 的 加 工 装 置。4.5还 软(s o f t e n i n g b y m o i s t u r e a b s o r p t i o n)初 制 烘 烤 的 黄 连,体 内 水 分 趋 于 均 匀 分 布 的 过 程。4.6萎 凋(w i t h e r i n g)起 挖 的 黄 连 摊 晾 两 天 至 水 分 失 去 2 0%左 右 的 萎 蔫 状 态。5 要 求5.1 原 材 料5.1.1 产 地 环 境 条 件5.1.1.1 海 拔 高 度适 宜 海 拔 为 1 0 0 0 m 2 0 0 0 m 的 山 区,最 适 宜 海 拔 为 1 2 0 0 m 1 4 0 0 m。5.1.1.2 温 度冷 凉 湿 润 气 候,年 均 气 温 1 0,无 霜 期 2 0 0 d 2 4 0 d。5.1.1.3 降 水 量常 年 降 水 量 1 3 0 0 m m 1 7 6 0 m m。5.1.1.4 湿 度大 气 相 对 湿 度 8 0%。5.1.1.5 土 壤富 含 有 机 质 的 砂 壤、轻 壤,以 棕 壤 土 类 最 好,p H 值 为 5.5 7.0。D B 4 2/T 2 7 0 2 0 1 135.1.1.6 环 境 空 气 质 量应 符 合 G B 3 0 9 5 的 规 定。5.1.1.7 土 壤 环 境 质 量应 符 合 G B 1 5 6 1 8 的 规 定。5.1.1.8 环 境 水 质 量应 符 合 G B 3 8 3 8 的 规 定。5.2 工 艺 要 求5.2.1 加 工 工 序 及 工 艺5.2.1.1 传 统 加 工起 挖 去 须 根、叶、杂 物 按 大 小 分 级 初 烘(上 炕 急 火 爆 炒 3 h-4 h)还 软(下 炕 在 通 风 干燥 处 堆 放 1 2 h-1 4 h)再 烘 干(上 炕 细 火 长 烘 4 h-5 h)置 槽 笼 撞 去 须 根、叶 柄、沙、杂 物 按直 径、枝 条 数 分 级 包 装 检 验 入 库。5.2.1.2 机 械 加 工起 挖 去 须 根、叶、杂 物 摊 晒 至 萎 凋(通 风 干 燥 处 堆 1 5 c m-2 0 c m 厚,摊 晾 2 4 h-4 8 h)烘干(装 机 烘 烤,温 度 控 制 8 0-1 1 0,转 速 1 5-3 0 转/分 钟,烘 2 h-3 h,至 排 湿 装 置 中 无 水 蒸 汽 溢 出)变 速 去 毛 须、泥 沙、杂 质(温 度 控 制 3 5-6 0,转 速 2 0-6 0 转/分 钟,烘 1 h-2 h,旋 转 至 烘 笼 无 泥沙、毛 须、杂 质 排 出)下 机 分 级 包 装 检 验 入 库。5.3 质 量 等 级 和 规 格应 符 合 表 1 的 规 定。表 1 质 量 等 级 和 规 格等级 栽培年限簇枝分枝数单枝感官要求长度 c m 直径 c m单枝特级 5 3.5 0.5表 面 有 不 规 则 结 节 状 隆 起,须 根 及 须 根 残 基,叶柄 残 基。无 碎 节、焦 枯、残 枝,枝 条 粗 壮 肥 实。其它应符合感官指标要求一级 5 1 0 3-5 0.4单 枝 感 官 同 特 级。簇 枝 表 面 无 须 根、残 基。簇 枝“过 桥”少,粗 壮 肥 实。无 不 足 1.5 c m 的 碎 节,无焦枯、残枝。其它应符合感官指标要求二级 5 5-1 0 2-3 0.3 5条 形 较 一 级 瘦 小,簇 枝 有“过 桥”、有 碎 节,簇面无须根。其它应符合感官指标要求三级 5 5 0.5-2 0.3条 形 瘦 小,簇 枝 有“过 桥”,簇 面 无 须 根。有碎节、碎渣、焦枯。其它应符合感官指标要求统装 5 无非黄连类杂物单 枝 特 级:5 0 0 g 黄 连 中 应 有 3 1 0 5 个 枝 条。D B 4 2/T 2 7 0 2 0 1 145.4 感 官 指 标应 清 洁,无 霉 变、劣 变、杂 物 和 虫 蛀,应 符 合 表 2 的 规 定。表 2 感 官 指 标项目 感官指标形状多聚集成簇,常弯曲,形如鸡爪。单枝根茎长约 3 c m 8 c m,直径 0.3 c m 0.8 c m。表面有不规则结节状隆起,须根及须根残基,有的节间表面有平滑茎杆,习称“过桥”,质硬、断面不整齐。髓部有的中空。颜色表面灰黄色或黄褐色,断面皮部橙色或暗棕色,木部鲜黄色,呈放射状排列。气味 气微,味极苦。5.5 理 化 指 标应 符 合 表 3 的 规 定。表 3 理 化 指 标项 目 指标小檗碱(以 C2 0H1 7N O4计),%6.0表小檗碱,%0.8黄连碱,%1.6巴马汀,%1.5浸出物,%1 5灰分,%5.0水分,%1 3.0注:以 上 指 标 均 以 干 物 质 计5.6 重 金 属 及 有 害 物 质 限 量应 符 合 表 4 的 规 定。表 4 重 金 属 及 有 害 物 质 限 量项 目 指标限量重金属总量,m g/k g 2 0.0镉(以 C d 计),m g/k g 0.3汞(以 H g 计),m g/k g 0.2铜(以 C u 计),m g/k g 2 0.0砷(以 A s 计),m g/k g 2.0铅(以 P b 计),m g/k g 5.0D B 4 2/T 2 7 0 2 0 1 155.7 农 药 残 留 限 量应 符 合 表 5 的 规 定。表 5 农 药 残 留 限 量项 目 残留限量滴 滴 涕(D D T),m g/k g 0.1六六六(B H C),m g/k g 0.1艾氏剂(A l d r i n),m g/k g 0.0 2五硝基苯(P C N B),m g/k g 0.16 试 验 方 法6.1 感 官 指 标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2 0 1 0 年 版 一 部 形 状 鉴 别 的 规 定 执 行。6.2 理 化 指 标6.2.1 小 檗 碱、表 小 檗 碱、黄 连 碱、巴 马 汀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2 0 1 0 年 版 一 部 黄 连 篇 中 含 量 测 定 的 规 定 执 行。6.2.2 灰 分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2 0 1 0 年 版 一 部 附 录 K 灰 份 测 定 法 项 下 总 灰 份 测 定 法 的 规 定 执 行。6.2.3 水 分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2 0 1 0 年 版 一 部 附 录 H 水 分 测 定 法 的 规 定 执 行。6.3 重 金 属 及 有 害 物6.3.1 重 金 属 重 量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2 0 1 0 年 版 一 部 附 录 E 重 金 属 检 测 方 法。6.3.2 铜按 G B/T 5 0 0 9.1 3-2 0 0 3 的 规 定 执 行。6.3.3 镉按 G B/T 5 0 0 9.1 5-2 0 0 3 的 规 定 执 行。6.3.4 汞按 G B/T 5 0 0 9.1 7-2 0 0 3 的 规 定 执 行。6.3.5 砷按 G B/T 5 0 0 9.1 1-2 0 0 3 的 规 定 执 行。D B 4 2/T 2 7 0 2 0 1 166.3.6 铅按 G B 5 0 0 9.1 2-2 0 1 0 的 规 定 执 行。6.4 农 药 残 留 量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2 0 1 0 版 一 部 附 录 Q 农 药 残 留 量 测 定 法 的 规 定 执 行。7 检 验 规 则7.1 组 批同 一 生 产 周 期 内,同 一 生 产 单 位 生 产 的 同 一 等 级 的 产 品 为 同 一 批 次。7.2 抽 样取 样 以 批 次 为 单 位,随 机 抽 取 5 包 件,每 包 件 在 不 同 部 位 抽 取 5 份 样 品,每 份 2 0 0 g,将 取 样 品 混 合拌 匀 即 为 总 样 品,总 样 品 的 量 应 大 于 3。取 用 对 角 两 分,重 复 操 作 数 次,至 最 后 剩 余 为 平 均 样 品,取0.5 样 品 为 制 备 实 验 室 样 品,0.5 样 品 作 为 备 样 保 存。7.3 交 收 检 验每 批 次 产 品 须 进 行 交 收 检 验,检 验 项 目 包 括 标 签、包 装、质 量 等 级、感 官 指 标、水 分、灰 分、净 含量,经 出 厂 技 术 检 验 部 门 逐 批 检 验 合 格 后,方 可 出 厂 销 售。7.4 型 式 检 验7.4.1 型 式 检 验 项 目 为 本 标 准 规 定 的 全 部 项 目。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时 应 进 行 型 式 检 验:a)产 品 来 源 地 发 生 变 化 时;b)加 工 工 艺 改 变 后,可 能 影 响 产 品 质 量 时;c)对 产 品 质 量 有 争 议 时;d)国 家 法 定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提 出 型 式 检 验 时。7.4.2 判 定 规 则7.4.2.1 检 验 结 果 全 部 符 合 本 标 准 规 定 的 要 求 时,则 判 该 批 产 品 为 合 格。7.4.2.2 样 品 中 感 官 指 标、理 化 指 标、重 金 属 及 有 害 物 质 限 量、农 药 残 留 限 量 中 一 项 不 合 格 者,则 判该 批 产 品 为 不 合 格。7.5 复 检对 检 验 结 果 有 异 议 时,应 对 留 存 样 品 进 行 复 检;无 留 存 样 品 时,按 抽 样 规 定 在 同 批 次 产 品 中 重 新 加倍 抽 样,对 不 合 格 项 目 进 行 复 检,复 检 合 格 该 批 产 品 合 格。8 标 签、标 志、贮 存、运 输8.1 包 装D B 4 2/T 2 7 0 2 0 1 17包 装 物 应 清 洁、干 燥、无 污 染、无 毒,以 瓦 楞 纸 箱、塑 编 制 袋、麻 纺 编 制 袋 为 宜。使 用 瓦 楞 纸 箱 时应 加 内 衬 防 潮 纸,瓦 楞 纸 箱 应 符 合 G B/T 6 5 4 3 的 规 定。使 用 编 制 袋 应 加 内 布 袋 进 行 包 装,编 制 袋 应 符 合G B 8 9 4 6 的 规 定。使 用 麻 纺 编 制 袋 应 符 合 G B/T 7 3 1 的 规 定。8.2 标 志、标 签应 标 明 产 品 名 称、生 产 厂 家、厂 址、质 量 等 级、执 行 标 准、地 理 标 志。8.3 贮 存贮 存 仓 库 应 清 洁 卫 生、干 燥、通 风,不 得 与 有 害 物 品 混 存 放,贮 存 期 间 应 定 期 检 查。发 现 霉 变、虫害 应 及 时 晾 晒 或 除 虫 害。8.4 运 输采 用 无 污 染 的 交 通 工 具,不 得 与 农 药、化 肥 等 有 害 物 质 混 装,有 防 雨、防 潮 措 施。D B 4 2/T 2 7 0 2 0 1 18A A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利 川 黄 连 地 理 标 志 范 围 图图 A.1 利 川 黄 连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范 围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