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规程DB4205/T123 -2024.pdf
ICS 91.140.60 CCS P 41 4205 宜昌市地方标准 DB 4205/T 1232024 农村集中 供水工程 建设与管 理规程 Rules for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centralized water supply project 2024-01-25 发布 2024-02-26 实施 宜昌市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 4205/T 123 2024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基 本要 求.2 5 工 程规 划.2 6 工 程建 设.2 7 运 行管 理.5 附录A(资 料性)农村 集中供 水工 程巡 查频 次 及 内容.9 DB 4205/T 123 2024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本文件 由宜 昌市 水利 和湖 泊局提 出并 归口 管理。本文件 起草 单位:宜 昌市 农村供 水管 理中 心、中国 灌溉排 水发 展中 心。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丁蔚、关高 莉、邓劲 方、曾严、陈璐 璐、温涛、周 召红、李连 香、闻童、王 雪莹、曲 钧浦、李 波、张雄 鹰、向 坤、罗楠、余 豪、张平。本文件 实施 应用 中的 疑问 或对文 件的 有关 修改 意见、建 议,请 反馈 至宜 昌市 农 村供水 管理 中心,地址:宜昌 市西 陵区 发展 大道60号(中 灌中 心大 楼内),联 系电话:0717-6081230,邮 箱:。DB 4205/T 123 2024 III 引 言 宜昌市 位于 武陵、大 巴山 区向江 汉平 原的 过渡 地带,地形 复杂,高 低相 差悬 殊,山区、丘 陵、平原 兼有,早期 建设 的农村 集中 供 水工程 规模小、工 艺简单、管理 粗放。近年 来,随 着乡村 振兴工 程、农村 人居环境 改善 工程 的深 入开 展,人 民群 众对 供水 质量 的要求 越来 越高,农 村集 中供水 工程 建设 和管 理 任 务日益艰 巨。为切实 提高 农村 集中 供水 工程建 设、管理 水平,提 升供水 质效,巩 固脱 贫攻 坚成果,助 力乡 村全 面振兴,推动 宜昌 建成 长江 大保护 典范 城市,根 据国 家法律、法 规和 标准,在 借鉴其 他省 市农 村集 中 供 水工程建 设管 理经 验的 基础 上,结 合宜 昌市 实际 制定 本文件。DB 4205/T 123 2024 1 农 村集中 供水工程 建设与 管理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农 村集 中供 水工程 建设 与管 理的 术语 和定义、基本 要求、工程 规 划、工程 建设 及运 行管理。本文件 适用 于农 村集 中供 水工程 的新 建和 改造。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3838 地表 水环 境质 量 标准 GB 5749 生活 饮用 水卫 生 标准 GB/T 14848 地 下水 质量 标准 GB/T 17219-1998 生 活饮 用水输 配水 设备 及防 护材 料的安 全性 评价 标准 GB 28233 次氯 酸钠 发生 器卫生 要求 GB 50013 室外 给水 设计 标准 HJ 338 饮 用水 水源 保护 区划分 技术 规范 HJ/T 433 饮用 水水 源保 护区标 志技 术要 求 SL 310 村 镇供 水工 程技 术规范 T/JSGS 010 农 村应 急供 水保障 技术 导则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农村集 中供 水工 程 centralized water supply project 从水源 集中 取水,经必 要的 净化消 毒后,利用 供水 管道 及其附 属设 施,为 农村 居民 和单位 提供 生活、生产及 其他 用水 活动 的供 水工程。城乡供 水一 体化 integration of urban-rural water supply 以区域 或县 域为 单元,统 一规划、统 筹建 设,以 城 乡(镇)供水 管网 延伸 和 规模化 供水 为主、其 他供水工 程为 辅的 城乡 供水 体系,实现 城乡 同源、同 网、同 质的 供水 保障 模式。规模化 供水 工程 gigantic scale of rural water supply 设计供 水规 模在1000m3/d 及 以上,或 者设 计供 水人 口在10000 人及 以上 的供 水 工程。供水单 位 water supply unit 负责区 域内 农村 集中 供水 工程建 设、运营 和维 护的 供水机 构。DB 4205/T 123 2024 2 4 基本要 求 农村集 中供 水工 程按 规模 分类见 表 1。表1 农村集 中供 水工 程分 类 工程类型 型 型 型 型 型 供水规模 W m3/d W 10000 10000 W 5000 5000 W 1000 1000 W 100 100 W 10 农村供 水工程 的规 划、建 设和运 行管理 应坚 持节水 优先、节能降 耗、建管并 重的原 则,确 保安 全可靠、技术 先进、经 济合 理,确 保稳 定、优质 低耗。农村供 水水 量、水质、水 压应符 合以 下规 定:a)水量应 能够 满足 居民 生活 用水、公 共建 筑用 水、饲 养畜禽 用水、企业 用水、道路和 绿地 用水、消防用 水、管网 漏失 水和 其他未 预见 用水 需求;b)生活饮 用水 水质 应符 合 GB 5749;c)供水水 压应 通过 技术 经济 分析论 证后 确定,管 网末 梢供水 压力 宜介 于 0.10MPa 至 0.40MPa 之间。集中供 水单 位卫 生要 求应 符合 生活 饮用 水集 中式 供水单 位卫 生规 范。处理生 活饮用 水的 化学处 理剂不 应污染 饮用 水,消 毒剂和 消毒设 施应 符合 生活饮 用水消 毒剂 和消毒设 备卫 生安 全评 价规 范(试 行)的 要求。生活饮 用水 的输 配水 设备、防护 材料 和水 处理 材料 不应污 染生 活饮 用水,应 符合GB/T 17219-1998第 3 章 规定。农村集 中供 水工 程的 规划、设计、建 设和 运行 管理 还应符 合 SL 310 的 要求。5 工程规 划 农村供 水规划 应纳 入国土 空间总 体规划,以 实施城 乡(镇)管网 延伸 和规模 化供水 工程为 主,逐步实现 城乡 供水 一体 化。供水规 模应与 当地 经济社 会、乡 村振兴 等发 展需求 相协调,以解 决生 活供水 为重点,兼顾 产业 用水需求。应根据 人口演 变趋 势、居 住集聚 状况和 产业 规划布 局,因 地制宜 采取 新建、改扩建、维修 养护 等工程措 施。应构建 水源 联调、余 缺互 济的水 资源 配置 格局。6 工程建 设 总体要 求 6.1.1 农村供 水工程 厂区 应美观、洁净,厂区 裸露 地面应 绿化。建筑风 格可 结合当 地文化 遗产、乡 村风貌、民族 风格、地 域特 点进行 设计,应 设置 门牌 标识。6.1.2 水厂生 产区和 单独 设立的 构(建)筑物 应设 置防护 围墙(防护栏)并 划定卫 生防护 范围,防 护围墙(防护 栏)高度 不宜 低于 2.5 m,卫 生防 护范 围 不宜小 于 30 m,防 护范 围 内不应 设置 渗水 坑,不应堆放垃 圾。DB 4205/T 123 2024 3 6.1.3 水厂主 要构(建)筑物应 设置必 要的栏 杆、防滑梯、检修 爬梯、安全 护栏、安全带、救生 圈 等设施。6.1.4 水厂主 要构(建)筑物的 配置数 量应考 虑人 口流动 特点,型及 以上 供水工 程应采 用分组 分 格设计,IV 型宜 采用 分组 分 格设计。水源选 择与 保护 6.2.1 应选择 水库、湖泊、不断 流河段 等现有 稳定 水源,并考虑 应急备 用水 源。无 现有稳 定水源 可 用时,经 技术 经济 分析,可 新建水 库、堰塘 作为 水源,也可 实 施 调水 工程 和蓄 水工程。选 择地 下水 为 水 源时,地 下水 水位 应稳 定,可开采 量应 大于 取水 量。6.2.2 地表水 源水 质应 符 合 GB 3838 的 要求,地 下水 水源 水质应 符 合GB/T 14848 的 要求。6.2.3 应按要 求划 定水 源保 护区 或保护 范围,按 照 HJ 338 和 HJ/T 433 的 要求 设立 水 源保护 标志,应安装围 网、摄像 头等 保护 设施。取水构 筑物 6.3.1 取水构 筑物 应位 于地 质基 础稳定、运 行管 理方 便的 地带。6.3.2 取水口 及设施 应设 有护栏,并采 取 适宜 措施 防止漂 浮物和 水生物 堵塞。取水 构筑物、建筑 物 在河道管 理范 围内 的,应满 足防洪 要求,取 得涉 河审 批。结 冰风 险区 域应 增加 冬季防 冰凌 措施。取 水 点 选择应符 合下 列要 求:a)水源为 高浊 度江 河时,取 水点应 选在 浊度 较低 的河 段或有 条件 避开 沙峰 的河 段;b)水 源 为湖 泊 或水 库时,取水 点 应选 在 藻类 含量 较 低、水 深较 大、水 域开 阔、能 避 开高 藻 季 节主风向 向风 面的 凹岸 处,并有相 应除 藻措 施;c)水源为 堰塘、山 泉、地下 水时,取水 点周 围半 径 50 m 的 区域 内不 应有 养殖 等 污染源。6.3.3 取水口 附近醒 目地 段应设 置公告、保护 范围 等标志 标牌;取水口 在有 运输、通航功 能的河 道 上时,应 在取 水构 筑物 上设 置信号 灯和 防撞 击设 施。输配水 管道 和调 节构 筑物 6.4.1 平原地 区型 及以 上供水 工程管 网宜以 环状 为主布 置,可 按双管 布置;型 以下供 水工程 宜 按树状布 置。山丘 地 区II 型 及以上 供水 工程 管网 宜以 环状为 主布 置,可按 双管 布置;II 型以 下供 水工 程宜按树 状布 置。6.4.2 输配水 管道 应分 区计 量,在每隔 3000 m 及取 水口、进(出)厂总 管、入 镇总 管、入村 总管等 分支节点处 布置 流量 计、压力 计、控 制阀、标 识桩 等设 施设备。6.4.3 输配水 管道埋 深应 符合相 关要 求,在岩 石地 区埋设 难度大 时,可 采取 管道外 包橡塑 海绵、超 细玻璃棉、聚 氨酯 合成 材料 等保温 材料,并 外包 锡箔 纸、聚 乙烯 等防 水层。6.4.4 管道沿 沟渠、河道 埋设时,应避 开河道 管理 范围,无法避 开的,应取 得涉河 审批。穿越已 建 公路、河 道时,应 根据 地质 条件采 取挖 沟、顶管、定 向钻孔 等方 式。6.4.5 地形高 差引起 的输 水管道 水压超 过管道 的公 称压力 时,应 设置减 压阀,减压 后的水 压仍超 过 管道公称 压力 时,应采 取逐 级减压、设 置减 压阀 组、减压池 等减 压措 施,山区 优先采 取减 压池 减压。6.4.6 IV 型 及以 上供 水工 程清 水 池应采 用全 埋或 半埋 式布 置,埋 置深 度不 宜小 于2.0 m。池 顶应 覆土,覆土厚 度宜 在0.5 m-1.0 m;在岩 石地 区埋 设难 度大 时,可 采取 地面 式布 置,增加池 壁厚 度,或增 加 保温层。6.4.7 IV 型 及以 上供 水工 程的 清 水池、高位 水池 个数 或分 格 数应不 少 于2 个,能 单独 工 作和分 别泄 空,并设置 水位 显示 装置。DB 4205/T 123 2024 4 净化和 消毒 6.5.1 地表水 水源 水质 不能 达 到GB 3838 中 类 地表 水环境 质量标 准时,应 在常 规处 理 工艺的 基础 上,采取加 大混 凝剂 投加 量、延长反 应时 间和 过滤 时间 等强化 常规 处理 措施。6.5.2 除浊度 指标 以外 其它 指标 均符 合 GB 3838 时,若 水 源水中 的高 锰酸 盐指 数长 期不超 过 4 mg/L,可选择 浸没 式超 滤净 水 工 艺。浸 没式 超滤 膜应 根据 进水水 质和 水量 情况 设定 膜处理 系统 运行 参数,并 符合以下 要求:a)设计应 符 合GB 50013 的 要 求;b)运行时 的产 水率 不宜 小 于90%;c)中空纤 维膜 平均 过滤 孔径 不宜大 于 0.03 m,超滤 膜组件 出水 浑浊 度应 小 于0.2 NTU;d)中空纤 维膜 使用 寿命 不宜 少于 8 年。6.5.3 IV 型及 以下 供水 工程 可选 择一体 化净 水工 艺。一体 化净水 装置 各单 元的 参数 应满足 SL 310 有关要求,进 水浊 度最 高不 宜超 过 500 NTU,滤 速宜 取 下限值,絮 凝时 间、沉淀 时间取 上限 值,使用 的 材质不应 影响 水质,不应 采 用碳钢 等易 腐蚀 材质。设 施宜布 置 在 通风 条件 良好、排水通 畅的 厂房(棚)内。在高海 拔地 区,历史 低温 记录连 续 5 天及 以上 低 于0 的,厂 房(棚)应采 用保温 措施。6.5.4 生活饮 用水应 根据 供水规 模、管 网情况、经 济条件 等综合 因素合 理配 备消毒 设施。消毒方 式 选择符合 以下 要求:a)原水水 质较 好、pH 值不 超 过 8.0 时,宜选 用次 氯酸 钠消毒,可 选择 电解 食盐 次氯酸 钠发 生 器或 商 品次 氯 酸钠 溶液。选择 电 解食 盐 次氯 酸钠 发 生器 时,消 毒 间的 防火 应 按一、二级 耐 火 等级设计,发生 器上 部应 设 密封罩 收集 氢气 通过 高位 通风管 伸至 户外,屋顶 内 表面为 平面 结构,不应有 吊顶 和无 通气 孔的 下翻梁。发 生器 与墙 面、发 生器与 发生 器之 间的 距离 不应小 于0.8 m,操作与 运输 通道 宽度 不应 小于 1.2 m。宜使 用软 水 配置饱 和盐 水,次氯 酸钠 发生器 应符 合 GB 28233 的要 求。采用 商品 次氯酸 钠溶 液时,储 存使 用时间 宜 7 天15 天;b)原水 pH 值 超过8.0 或微 污 染水源 时,可选 用二 氧化 氯消毒;c)消毒剂 实行 计量 投加,消 毒剂投 加量 应根 据原 水水 质状况、取 水量 大小 进行 调整。6.5.5 消毒间 的门应 设置 向外开 启,室 内照明 和通 风设备 的开关 应设在 室外。所有 可能接 触到化 学 物的建筑 结构、构件 和墙 地面 均应做 防腐 处理。食用 盐储 存间内 的设 备、门 窗应 采取 耐高盐 度的 防腐 措施。供水管 理信 息系 统 6.6.1 应以县 级为单 元建 立供水 管理信 息系统。信 息系统 应能够 与市级 信息 系统对 接,与 区域内 各 供水工程 信息 系统 互联 互通,实 现集 中监 控和 联合 调 度。供水 管理 信息 系统 应 采取安 全措 施,确 保在 数 据共享的 同时,各 系统 运行 安全。6.6.2 供水管 理信 息系 统应 包 含PC 应 用、移动 应用 和数 据 共享交 换三 大模 块,宜 具 备基础 信息、生产调度、服务 投诉、营收 管 控、巡 查管 护、电 子地 图、预警 预测、可视 化模 型 等功能,并 充分 考虑 系统 的可扩展 性,具备 后续 业务 板块扩 增接 入能 力。6.6.3 供水管 理信息 系统 应具备 智能配 泵、自 动排 泥、滤 池反冲 洗、智 能加 药等功 能,有 条件的 可 增加斜管 自清 洗、污泥 处理、超滤 管理 等功 能。6.6.4 应按需 求在水 源地、取水 口、厂 区、净 水工 艺、清 水池等 区域安 装视 频监控 设备。图像储 存 设备应满 足各 监控 点 1 个月 的存储 空间。重 要部 位应 实现连 续监 控。6.6.5 型及 以上供 水工 程应在 水源地、取水 口、厂区、净水工 艺、清 水池 等位置 在线监 测流量、水位、水 压、水质 等指 标和 主要供 水设 施设 备运 行状 况、安 全状 况,型 以下 供水工 程宜 在关 键位 置 在 线监测流 量、水位。6.6.6 应设置 管网水 压、流量在 线监测 点。有 条件 的可在 供水分 界线、流速 较低、用水集 中、管 网 末DB 4205/T 123 2024 5 梢、特 定用 户等 区域 设置 管网水 质在 线监 测。6.6.7 型及 以上供 水工 程泵站 应实现 运行、阀门 等状态 信息的 运行监 控,运行状 态包括 出口流 量、压力、电压、开 停等,阀 门状态 包括 节流 控制 阀的 开关或 开启 度、减压 阀的 阀后设 置、流量 控制 阀 的 流量设置 等,重要 的泵 组宜 配置振 动监 测系 统。6.6.8 应建立 报警服 务系 统,针 对水质、压力、流 量在线 监测和 管网运 行状 态、设 备运行 状态、监 控等管控 项目 状态 异常 时生 成报警 信息,针 对不 同场 景设置 不同 报警 规则,建 立相应 处理 方案。7 运行管 理 总体要 求 7.1.1 供水单 位应合 理设 置岗位,建立 健全生 产运 行、水 源保护、水质 检测、维修 养护、安全管 理、卫生防 护、水费 收缴、培 训考核、绩 效评 价、档案 管理、用水 报装 等各 项规 章制度。7.1.2 供水单 位应对 饮用 水生产 全过程 各个环 节进 行危害 分析,确立关 键控 制点和 风险源,实施 有 效预防和 监控,符 合安 全生 产要求。7.1.3 供水单 位每 年应 进行 不少 于 1 次 的业 务技 能、安全 生产等 培训。7.1.4 供水单位 的 制水、检 测等 关键岗 位应 配备 专业 技术 人员或 经培 训具 备相 应技 能的人 员。7.1.5 供水单 位应加 强标 识标牌 管理,在构筑 物、管线、道路、巡检路 线等 部位设 立统一 标识标 牌。营业执 照、卫生 许可 证、取水许 可证、职 工健 康证 等有效 证件 应悬 挂在 工作 场所醒 目位 置。7.1.6 供水单 位应 做好 日常 巡查 保养和 维护,定 期开 展检 修 和大修 理,每1 年2 年检修1 次,每3 年5 年大 修理1 次,建 立维 修保养 和检 修记 录。7.1.7 供水单 位应 定期 开展 清洁 维护,保持 供水 工程 环境 卫生整 洁、无杂 物、无栅 渣 积存;生产 设备、设施应 运转正 常、无积尘;管道、管线 排列 整齐,无跑冒 滴漏;定期 清洗构 筑物(反应沉 淀池、滤池、清水池、回 收水 池等)及 附属设 备;各种 工具、用 品定置 摆放、易 于取 用。7.1.8 供水单 位应 提供 良好 的供 水服务。a)建立用 水户 档案,签 订供 水协议,提 供便 捷缴 费方 式;b)公开公 示责 任主 体、管理 单位和 管理 责任 人名 单 及 服务电 话;c)供水故 障维 修时,应提 前24 小 时通 知用 水户;因 发 生灾害 或紧 急事 故抢 修时,到 达现 场时 间不应超 过 2 小时,并在 抢 修的同 时告 知用 水户;暂 停供水 超 过 3 天的,应 当 采取临 时供 水 措施;d)监督举 报投 诉及 用水 户诉 求应 在 5 个 工作 日内 得到 处理。设施设 备管 护 7.2.1 水源地 及取 水点 水源及 取水 的运 行管 理应 符合以 下要 求:a)水源宜 每日 巡查 1 次,汛 期和冰 冻期 应加 密巡 查频 次。巡 查时,应 检查 围网 等水源 保护 设 施有 无 破损 及 水量 变化 情 况。当 发现 取 水量 不足、水源 保 护设 施 破损、水 质 变化 时,应 及 时 分析 原 因、采 取措 施。如 取水 构 筑物 及 取水 口安 装 有视 频 监 控,则可 降低 巡 查频 次,每 周 巡 查不应少 于1 次;b)地表水 取水 构筑 物的 格栅、格网 等构 件应 每年 检修 不少于 1 次,修补 损坏 构 件,对 金属 结 构进行除 锈处 理;c)供水单 位应 每年 抽检 备用 水源情 况。DB 4205/T 123 2024 6 7.2.2 输配水 管道 及附 属设 施 输配水 管道 及附 属设 施管 护应符 合以 下要 求:a)供 水 单位 应 定期 对管 网 及管 道 附属 设 施进 行巡 查,管 线 中的 进 气阀、排 气 阀、泄 水阀、逆 止阀应每 月检 查不 少 于 1 次。巡查 的内 容包 括管 道及 附属设 施、管道 压力 等。及时更 换损 坏 的部件,对钢 制外 露部 分每 年涂 刷 1 次 防锈 漆;b)新 建 或检 修 的输 配水 管 道应 在 通水 前 进行 清洗 消 毒,并 检查 空 气阀、减 压 阀等 是 否正 常,及时处理 存在 的隐 患;c)应定期 分析 供水 管网 漏损 情况,漏损 率明 显升 高时 应及时 查找 原因、解 决漏 水问题;d)分区计 量设 施设 备每 月巡 查不少 于 2 次。检 查内 容 包括水 表运 行是 否正 常、水表移 动位 置 等情况;e)供 水 单位 应 绘制 输配 水 管网 电 子地 图,详 细注 明 管道 和 各类 阀 井信 息,并 及时 更 新输 配 水 管网图。7.2.3 调节构 筑物 调节构 筑物 管护 应符 合以 下要求:a)清水池(高 位水 池、水塔)水位 计应 能连 续监 测,不应超 上限 或下 限水 位运 行;b)清 水 池顶 不 应有 可能 影 响水 质 和影 响 结构 安全 的 活动,清水 池 四周 应保 持 排水 通 畅,防 止 污水倒流 和渗 漏。7.2.4 净水构 筑物 7.2.4.1 净水构 筑物 管护 应符 合以 下要求:a)净水构 筑物 应及 时清 除淤 积泥沙,构(建)筑物 如出 现沉降 或裂 缝等 异常 情况,应 及时 处理。应 保 持排 泥 阀的 完好、灵活,排泥 管 道畅 通;应 根据 原 水浑 浊 度和 排泥 水 浑浊 度 确定 排 泥 周期;b)滤池反 冲洗 周期 应根 据水 头损失、滤后 水浊 度及 运 行时间 确定,一般24 小 时 反冲洗 一次,最长不得 超 过48 小时;水 质 异常情 况下,应 适度 缩短 反冲洗 周期;c)应每 季 度对 滤料 层厚 度进 行测定,滤 料层 厚度 减少 量大于 设计 厚 度 10%时应 进行补 砂;d)净水构 筑物 每年 至少 清洗 消毒 1 次,消毒 完成 后应 用清水 再次 冲洗。7.2.4.2 宜在关 键控制 点确 定合适 的水质 指标及 限值,指标 超过限 制时,应及 时查找、分析 原因,采取措施,确 保出 厂水 达标。关键 控制 点水 质管 理应 符合以 下要 求:a)平流沉 淀池 集水 区水 体清 澈,斜 管沉 淀池 内水 体清 澈、斜 管清 晰可 见,浑 浊 度指标 宜控 制 在3 NTU 以 下,不应 超过5.0 NTU;b)滤后水 浑浊 度应 小 于0.5 NTU,特殊 情况 下不 超过1 NTU;c)出 厂水 浑浊 度不 能满 足要 求时,应对 净水 构筑 物进 行冲洗 与反 冲洗。7.2.4.3 超滤膜 的管 护,应符 合下 列 要求:a)膜处理 系统 后应 设置 质量 控制点,出 水浊 度不 应超 过 0.2 NTU;b)浸没式 超滤 膜运 行时 跨膜 压差不 宜超 过设 计值,应 连续监 测膜 组的 跨膜 压差;c)应通过 充水 或保 护液 保持 膜组件 湿润。膜 处理 系统 停机时 间未 超过 7 天时,可每天 对设 备 进行30 60 分钟 保护 性运 行;停 机时 间超 过 7 天时,宜对膜 组件 清洗 消毒 后,注入抑 菌剂 关闭设备接 口,重新 启用 时先 用含氯 量 50 mg/L 100 mg/L 的 溶液 清洗;d)膜处理 系统 每年 至少 恢复 性化学 清 洗1 次。DB 4205/T 123 2024 7 7.2.4.4 一体化 净水 装置 的运 行管 理,应 符合 下列 要求:a)每日查 看是 否有 漏水 情况,及时 处理;b)滤料更 换或 补充 应满 足设 计要求;c)每年对 防腐 层进 行检 查修 补。7.2.5 消毒设 备 消毒设 备管 护应 符合 以下 要求:a)应 根 据原 水 水质 和出厂水、管 网末 梢 水消 毒剂 余 量,合 理确 定 消毒 剂投 加 量,并 按时 记 录 各种药剂 的用 量、配制 浓度、投加 量及 处理 水量;b)当 原 水中 有 机物 和藻 类 较多 时,可 在 混凝 沉淀 前 和滤 后 分别 投 加消 毒剂,但应 防 止副 产 物 超标;管 线过 长时,应 在管 网中途 添加 消毒 剂;c)用二氧 化氯 消毒 时,原料 氯酸钠、亚 氯酸 钠和 盐酸 等不应 相互 接触,应 分别 设置储 存间;d)当采用 次氯 酸钠 溶液 消毒、环境 温度 高 于 25 时,宜加 强氯 酸盐 的测 试;当氯酸 盐超 标时,应 及 时更 新 次氯 酸钠 溶 液或 采 取室 内 降温 措施。次氯 酸 钠溶 液 药剂 仓库 应 通风、阴凉,避 免阳光照 射,贮存 时间 应满 足产品 技术 说明 的要 求。7.2.6 机电设 备 机电设 备管 护应 符合 以下 要求:a)机 电 设备 应 保持 运转 正 常、平 稳、无 异常 噪音;设备 及 附属 装 置完 好无 损;阀 门 启动 灵 活,保护装 置可 靠,接地 符合 要求;b)设 备 应做 好 防冻、防 腐、防 晒、防 盗 等措 施,裸 露在 室 外的 金 属设 备及 附 属装 置 无腐 蚀,基础牢固;c)每年对 机械 设备、电 器设 备检修 不少 于 2 次。7.2.7 供水管 理信 息系 统运 行维 护 供水管 理信 息系 统运 行维 护应符 合以 下要 求:a)系 统 软件 和 设备 应定 期 巡视、检查、测试、校 准 和记 录,每 年 应对 监控 设 备进 行 全面 检 查,发现系 统监 测数 据与 实际 不符等 异常 情况 时应 及时 处理;b)系统维 护或 检修 时,不应 影响正 常供 水,并应 将控 制装置 由自 动位 置切 换到 手动位 置;c)在线监 测设 备应 定期 校准,确保 数据 准确,宜 每周 开展对 比校 验工 作;d)摄像头、云 台应 定期 进行 清洁、除垢,及 时清 理障 碍物。水质检 测 7.3.1 型及 以上供 水工 程应单 独或联 合设立 水质 化验室,或委 托第三 方开 展出厂 水水质 检测,水 质检测管 理应 符 合 SL 310 的 要求。当检 测结 果超 出 GB 5749 规定 水质 指标 限值 时,宜 立即 复测,增 加检测频率。水 质检 测结 果连 续三次 超标 时,应针 对不 合格指 标查 明水 源、工艺、药剂 等原 因,及时 采 取 针对性措 施,并启 动供 水应 急预案。7.3.2 水库水 和湖泊 水在 枯水期 应增加 铁、锰 的检 测,因 湖库底 泥导致 锰超 标时,采取消 毒剂预 氧 化处理,并加 强消 毒副 产物 的检测。7.3.3 县级水 质检 测中 心应 根据 有关规 范、文件 制定 年度 水 质巡检 计划,明 确检 测工 程、指标 和频 率,每月至 少开 展一 次水 质巡 检工作,每处 集中 供水 工 程每年 至少 巡检 两次。发 生水污 染、洪 涝灾 害等 影 响水质的 突发 事件 时,应根 据需要 增加 检测 指标 和加 密检测 频率,保 持水 质 稳 定达标。7.3.4 县级水 质检 测中 心和 水厂 化验室 所用 分析 仪器 应定 期进行 维护 和校 准,确保 检测数 据准 确。DB 4205/T 123 2024 8 7.3.5 有条件 的供水 工程 可配置 生物监 测池,通过 对水质 敏感的 鱼类进 行观 察,及 时掌握 水源突 发 性污染情 况。安全管 理 7.4.1 厂区内 应合理 配备 消防设 施及必 要的防 护装 备、防 汛物资 和应急 器具,并定 期进行 检查及 更 新补充。7.4.2 使用危 险化学 品的 供水单 位应建 立危险 化学 品库房 存储管 理制度,遵 守危险 化学品 使用和 管 理相关规 定,实行 双人 管理,做好 使用 记录。7.4.3 危险化 学品 库房 及消 毒间 的通风、报 警设 施应 定期 检查。应急供 水管 理 7.5.1 供水单 位应 根 据T/JSGS 010 制定 自然 灾害、工 程事 故、水 源污 染等情 况下 的应 急供水 预案,并根据实 际情 况定 期修 订完 善,及 时报 当地 主管 部门 备案。7.5.2 发生严 重旱情、山 洪灾害、水源 污染等 事件 时,供 水单位 应立即 通告 用水户 蓄水储 水,并 及 时向当地 政府 和行 业主 管部 门报告,启 动应 急预 案,做好应 急供 水保 障,及时 恢复供 水。7.5.3 供水单 位应建 立抢 修服务 队伍,储备一 定数 量的柴 油发电 机、水 泵机 组、管 材、管 件、水 处 理药剂等。有 条件 时,可配 备应急 送水 车、移动 式水 处理、便携 式水 质检 测、管道检 测等 设备。DB 4205/T 123 2024 9 A A 附录A(资料 性)农村集中 供 水工 程巡 查频 次及内 容 农村集中 供 水工 程巡 查频 次和巡 查内 容见 表A.1 表A.1 农村集中 供 水工 程巡 查频 次及内 容 巡 查地点 巡 查频次 巡 查内容 水源及取水 水源地 原则上1 次/日 查看水源地及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周边 情况;检查围网、监控等水源保护设施是否损坏;观测水源水量、水质、水位情况 取水口 原则上1 次/日 观测取水口水量、水质、水位情况 取水构筑物 原则上1 次/日 固定式:格栅、拦水堰、阀门、传动装置等运行情况;移动式:泵车、泵船、制动装置等运行情况 输配水管道及附属设施 输配水管道 2 次/月 巡查管网及管道沿线,排除影响输配水安全因素,观察是否有漏损情况;分区计量水表运行是否正常、水表移动位置等情况 附属设施 1 次/月 巡查进气阀、排气阀、泄水阀、逆止阀等有无失灵、漏水现象;巡查阀门井、水表井、消防栓、支墩、镇墩等,查看阀门井和水表井井盖是否损坏或丢失现象 调节构筑物 清水池或高位水池 1 次/月 查看运行水位情况,查看水位计或水尺是否准确;查看池内壁、池底、池顶等情况;检查阀门、通气孔情况 净水构筑物 预处理 1 次/日 检查预处理池及曝气设施、反冲洗设施和仪器仪表运行状况,检查进出水阀门等,检查易松动、易损部件,减少阀门的滴、漏情 加药设施 1 次/日 检查投药设施运行情况,储存、配制、输送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检查计量投加装置是否正常,并进行清洁保养及场地清扫 混合絮凝设施 1 次/日 检查电机、搅拌装置运行情况,做好环境和设备清洁;观察絮凝效果 沉淀池 1 次/日 检查进、出水阀门、排泥阀运行状况;观察沉淀池运行情况 滤池 1 次/日 检查滤池、阀门、冲洗设备、电气仪表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状况,做好设备、环境清洁工作 消毒 1 次/日 检查消毒设备、投加和计量设备运行情况;检查消毒剂储存情况,检查管道、接口密封情况;检查消毒间通风、报警设施运行情况 机电设备 1 次/日 观察机电设备运转情况,是否有异常噪音;检查机电设备及附属装置、阀门、保护装置、接地等情况 2 次/年 专业性检查、测试,对电气设备、继电保护装置、接地装置等进行专业性或维修性检查 供水管理信息系统 原则上 1 次/周 对自动化系统和自动化设备进行检查和校对,核对检测和显示数据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