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报告吧!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报告吧

换一换
首页 报告吧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验收与运行技术要求DB36/T 1939-2024.pdf

  • 资源ID:177226       资源大小:623.17KB        全文页数:13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9.9金币 【人民币9.9元】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9.9金币 【人民币9.9元】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说明:
本站最低充值10金币,下载本资源后余额将会存入您的账户,您可在我的个人中心查看。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下载共享资源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既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验收与运行技术要求DB36/T 1939-2024.pdf

I C S 1 3.0 4 0.2 0C C S Z 2 5DB36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 B 3 6/T 1 9 3 9 2 0 2 4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非 甲 烷 总 烃 连 续 监 测 系 统验 收 与 运 行 技 术 要 求S t a t i o n a r y p o l l u t i o n s o u r c e e x h a u s t g a s,T e c h n i c a l r e q u i r e m e n t s f o r a c c e p t a n c e a n do p e r a t i o n o f c o n t i n u o u s m o n i t o r i n g s y s t e m s f o r n o n-m e t h a n e t o t a l h y d r o c a r b o n s2 0 2 4-0 3-2 6 发 布 2 0 2 4-0 9-0 1 实 施江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3 6/T 1 9 3 9 2 0 2 4I目 次前 言.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系 统 验 收 要 求.25 运 行 维 护 与 质 控 要 求.3附 录 A(规 范 性)N M H C-C E M S 建 设 验 收 报 告.4D B 3 6/T 1 9 3 9 2 0 2 4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江 西 省 生 态 环 境 厅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江 西 省 生 态 环 境 监 测 中 心、江 西 省 抚 州 生 态 环 境 监 测 中 心、江 西 省 景 德 镇 生 态 环境 监 测 中 心、景 德 镇 乐 平 生 态 环 境 局 执 法 大 队、北 京 雪 迪 龙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杭 州 谱 育 科 技 发 展 有 限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徐 洁、杨 辛、肖 南 娇、刘 艳、曹 炳 伟、曹 培 豪、范 戈、刘 锐、肖 育 新、刘 畅。D B 3 6/T 1 9 3 9 2 0 2 41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非 甲 烷 总 烃 连 续 监 测 系 统验 收 与 运 行 技 术 要 求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非 甲 烷 总 烃 连 续 监 测 系 统 的 验 收 及 运 行 要 求 等 相 关 内 容。本 文 件 适 用 于 采 用 氢 火 焰 离 子 化 检 测 器 的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中 非 甲 烷 总 烃 连 续 监 测 系 统 的 验 收 和运 行 管 理。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用 于 本 文 件。G B/T 3 8 3 6.1 爆 炸 性 环 境 第 1 部 分:设 备 通 用 要 求G B/T 4 2 0 8 外 壳 防 护 等 级(I P 代 码)G B/T 1 6 1 5 7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颗 粒 物 测 定 与 气 态 污 染 物 采 样G B 5 0 0 5 7 建 筑 物 防 雷 设 计 规 范G B 5 0 0 9 3 自 动 化 仪 表 工 程 施 工 及 质 量 验 收 规 范G B 5 0 1 6 8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电 缆 线 路 施 工 及 验 收 标 准H J 3 8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总 烃、甲 烷 和 非 甲 烷 总 烃 的 测 定 气 相 色 谱 法H J 7 5 固 定 污 染 源 烟 气(S O 2、N O X、颗 粒 物)排 放 连 续 监 测 技 术 规 范H J 2 1 2 污 染 源 在 线 自 动 监 控(监 测)系 统 数 据 传 输 标 准H J 1 0 1 2 环 境 空 气 和 废 气 总 烃、甲 烷 和 非 甲 烷 总 烃 便 携 式 监 测 仪 技 术 要 求 及 检 测 方 法H J 1 0 1 3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非 甲 烷 总 烃 连 续 监 测 系 统 技 术 要 求 及 检 测 方 法H J 1 2 8 6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非 甲 烷 总 烃 连 续 监 测 技 术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H J 1 2 8 6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非 甲 烷 总 烃 N o n-m e t h a n e H y d r o c a r b o n s(N M H C)采 用 规 定 的 监 测 方 法,氢 火 焰 离 子 化 检 测 器 上 有 响 应 的 除 甲 烷 外 其 他 气 态 有 机 化 合 物 的 总 和,除非 另 有 说 明,结 果 以 碳 计。3.2非 甲 烷 总 烃 连 续 监 测 系 统 N o n-m e t h a n e H y d r o c a r b o n s C o n t i n u o u s E m i s s i o n M o n i t o r i n g S y s t e m(N M H C-C E M S)连 续 监 测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中 非 甲 烷 总 烃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量 所 需 的 全 部 设 备,简 称 N M H C-C E M S。3.3氢 火 焰 离 子 化 检 测 器 F l a m e I o n i z a t i o n D e t e c t o r(F I D)D B 3 6/T 1 9 3 9 2 0 2 42基 于 氢 气 燃 烧,使 有 机 物 电 离,用 于 测 量 有 机 物 含 量 的 检 测 器,简 称 F I D。3.4连 续 监 测 系 统 c o n t i n u o u s m o n i t o r i n g s y s t e m(C M S)连 续 监 测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条 件 参 数(温 度、压 力、流 速 或 流 量、湿 度 以 及 含 氧 量 等)所 需 要 的 全部 仪 器 和 设 备,简 称 C M S。4 系 统 验 收 要 求4.1 一 般 要 求4.1.1 验 收 工 作 由 排 污 单 位 组 织 实 施。4.1.2 N M H C-C E M S 验 收 必 须 包 含 建 设 验 收(含 站 房 建 设 和 设 备 安 装)、技 术 性 能 指 标 调 试 检 测、技 术 指 标 验 收、比 对 监 测 及 主 管 部 门 联 网 内 容。4.2 建 设 验 收4.2.1 系 统 组 成 和 功 能 要 求4.2.1.1 N M H C-C E M S 系 统 组 成 和 功 能 应 满 足 H J 1 2 8 6 和 H J 1 0 1 3 要 求。4.2.1.2 N M H C-C E M S 系 统 非 甲 烷 总 烃 监 测 单 元 量 程 设 置 应 不 大 于 排 放 限 值 的 3 倍。4.2.2 监 测 站 房 要 求4.2.2.1 N M H C-C E M S 系 统 监 测 站 房 应 满 足 H J 1 2 8 6 要 求。4.2.2.2 监 测 站 房 的 基 础 荷 载 强 度 应 2 0 0 0 k g/m2。放 置 单 台 机 柜 的 站 房 长 度 应 4 m,宽 度 应 3 m。同 一 站 房 放 置 多 套 分 析 仪 器 的,每 增 加 一 台 机 柜,站 房 面 积 应 至 少 增 加 4 m2,便 于 开 展 运 维 操 作。站房 空 间 高 度 应 2.8 m,站 房 建 在 标 高 0 m 处。4.2.2.3 监 测 站 房 宜 设 置 可 燃 性 气 体 检 测 报 警 器。4.2.2.4 伴 热 管 与 线 缆 进 站 房 点 应 高 于 分 析 仪 器 防 止 出 现“U”型 管,接 口 做 好 防 雨 防 漏 防 虫。4.2.2.5 监 测 站 房 内 应 配 备 不 同 浓 度 的 有 证 标 准 气 体,且 在 有 效 期 内。标 准 气 体 建 议 采 用 甲 烷 和 丙 烷混 合 气。4.2.2.6 监 测 站 房 内 明 显 位 置 张 贴 运 行 管 理 制 度,监 测 站 房 内 放 置 设 备 操 作 指 导 书、使 用 维 护 规 程 以及 运 维 台 帐 等 信 息。4.2.3 安 装 要 求4.2.3.1 N M H C-C E M S 系 统 安 装 位 置 和 安 装 施 工 应 满 足 H J 1 2 8 6 要 求。4.2.3.2 对 于 正 常 运 行 流 速 低 于 5 m/s、排 气 管 道 直 径 1 5 0 m m 的 废 气 排 口 需 按 照 在 线 监 测 设 备 方 具体 要 求 进 行 相 应 改 造。4.2.3.3 对 于 具 有 不 同 工 艺 排 放 标 准 的 烟 道 或 管 道 一 般 要 求 分 开 监 测,若 汇 总 排 口 监 测,则 以 当 地生 态 环 境 主 管 部 门 确 定 的 排 放 文 件 要 求 执 行。4.2.4 建 设 验 收 报 告 格 式 见 本 文 件 附 录 A。4.3 技 术 性 能 指 标 调 试 检 测4.3.1 技 术 性 能 指 标 调 试 检 测 按 照 H J 1 0 1 3 和 H J 1 2 8 6 相 关 要 求 执 行。4.3.2 因 N M H C-C E M S 故 障、固 定 污 染 源 故 障、断 电 等 原 因 造 成 调 试 检 测 中 断,在 上 述 因 素 恢 复 正常 后,应 重 新 开 始 进 行 为 期 7 2 h 的 技 术 指 标 调 试 检 测。D B 3 6/T 1 9 3 9 2 0 2 434.3.3 对 N M H C-C E M S 进 行 技 术 指 标 调 试 检 测 时,零 气 和 标 准 气 体 应 通 过 预 设 管 线 输 送 至 采 样 探 头处,经 由 样 品 传 输 管 线 回 到 站 房,经 过 全 套 预 处 理 设 备 后 进 入 气 体 分 析 仪。4.4 技 术 指 标 验 收N M H C-C E M S 技 术 指 标 验 收 包 括 分 析 周 期、系 统 响 应 时 间、示 值 误 差、零 点 漂 移、量 程 漂 移 和 准确 度 验 收,操 作 步 骤、计 算 公 式 和 技 术 指 标 均 按 照 H J 1 2 8 6 的 相 关 要 求 执 行。4.5 比 对 监 测4.5.1 采 用 参 比 方 法 进 行 准 确 度 验 收 时,非 甲 烷 总 烃 有 效 数 据 不 少 于 9 个,在 同 一 气 体 状 态 下 再 取测 试 平 均 值 与 同 时 段 N M H C-C E M S 平 均 值 进 行 准 确 度 计 算。4.5.2 根 据 H J 3 8 进 行 比 对 监 测,也 可 采 用 便 携 式 F I D 非 甲 烷 总 烃 监 测 参 比 方 法。便 携 式 F I D 非 甲烷 总 烃 监 测 参 比 方 法 应 采 用 符 合 H J 1 0 1 2 标 准 要 求 的 型 仪 器,包 含 便 携 G C-F I D 色 谱 法 和 便 携 催 化转 化-F I D 法。4.5.3 废 气 参 数 C M S 技 术 指 标 验 收 按 照 H J 7 5 相 关 要 求 执 行。4.6 联 网 验 收联 网 验 收 内 容 和 技 术 指 标 按 照 H J 7 5 和 H J 2 1 2 相 关 要 求 执 行。5 运 行 维 护 与 质 控 要 求5.1 N M H C-C E M S 运 行 维 护 与 质 控 要 求 按 照 H J 7 5 和 H J 1 2 8 6 相 关 要 求 执 行。5.2 至 少 每 周 检 查 一 次 自 动 监 测 数 据 上 传 情 况。发 现 数 据 采 集 传 输 仪 掉 线,自 动 监 测 数 据 未 能 及 时上 传,应 及 时 上 报 生 态 环 境 主 管 部 门,说 明 掉 线 原 因 并 将 数 采 仪 掉 线 期 间 的 数 据 重 新 上 传。5.3 N M H C-C E M S 系 统 的 维 修、更 换,必 须 在 4 8 h 内 恢 复 正 常 运 行,系 统 不 能 正 常 运 行 期 间,应 采取 人 工 采 样 监 测 的 方 式 报 送 数 据,数 据 报 送 每 天 不 少 于 4 次,间 隔 不 得 超 过 6 h。5.4 N M H C-C E M S 系 统 测 量 污 染 物 浓 度 超 过 系 统 量 程 时,应 采 取 人 工 采 样 监 测 的 方 式 报 送 数 据,数据 报 送 每 天 不 少 于 4 次,间 隔 不 得 超 过 6 h。5.5 N M H C-C E M S 系 统 因 维 修、更 换、停 用、拆 除 等 原 因 将 影 响 系 统 正 常 运 行 情 况 的,运 行 单 位 应当 事 先 报 告 生 态 环 境 主 管 部 门,说 明 原 因、时 段 等 情 况,递 交 人 工 监 测 方 法 报 送 数 据 方 案,并 取 得 生态 环 境 主 管 部 门 的 批 准。5.6 N M H C-C E M S 系 统 原 始 监 测 数 据 及 记 录、操 作 日 志、运 维 台 账、比 对 和 手 工 监 测 报 告 等 记 录 台账 保 存 期 限 不 得 少 于 5 年,视 频 监 控 历 史 数 据 保 存 期 限 不 得 少 于 3 个 月。D B 3 6/T 1 9 3 9 2 0 2 44A A附 录 A(规 范 性)N M H C-C E M S 建 设 验 收 表N M H C-C E M S 建 设 验 收 表 见 表 A.1 表 A.4。表 A.1 排 污 单 位 基 本 情 况企业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行业类别: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自动监测系统安装点位:废气处理工艺:自动监测系统各设备名称、型号(N M H C、流速、温度、湿度、含氧量测量仪):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项目:自动监测系统生产单位:自动监测系统环保认证证书编号: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单位:自动监测系统施工单位: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完成时间:自动监测系统调试检测完成时间:备注:D B 3 6/T 1 9 3 9 2 0 2 45表 A.2 功 能 验 收项目 技术 规范要求 是否 符合外观要求C E M S 应 具有 产品 铭 牌,铭牌 上 应标 有仪 器名 称、型 号、生 产单 位、出 厂编 号、制 造日 期、电 源规格、主要参数量程等信息。C E M S 仪 器表 面应 完 好无 损,无 明显 缺陷,各 零、部 件连 接 可靠,各 操 作键、按 钮 使用 灵活,定位准确。C E M S 主机面板显示清晰,涂色牢固,字符、标识易于识别,不应有影响读数的缺陷。C E M S 室外部件的外壳或外罩应至少达到 G B/T 4 2 0 8 中 I P 5 5 防护等级要求。工作条件C E M S 在以下条件中应能正常工作:a)室内环境温度:(1 5 3 5);室外环境温度(-2 0 5 0);b)相对湿度:8 5%;c)大气压:(8 0 1 0 6)k P a;d)供电电压:A C(2 2 0 2 2)V,(5 0 1)H z。注:特殊环境条件下,系统设备的配置应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使用要求。安全要求在 环 境 温 度 为(1 5 3 5),相 对 湿 度 8 5%条 件 下,系 统 电 源 端 子 对 地 或 机 壳 的 绝 缘 电 阻 不 小 于2 0 M。在环 境温 度为(1 5 3 5),相对 湿度 8 5%条件 下,系统 在 1 5 0 0 V(有 效值)、5 0 H z 正弦 波实 验电压下持续 1 m i n,不应出现击穿或飞弧现象。系统应具有漏电保护装置,具备良好的接地措施,防止雷击等对系统造成损坏。安 装和 使用 者应 建立 起有 效安 全措 施,防止 易燃 易爆、有 毒有 害气 体泄 漏,及 防备 其他 安全 风险,若设备安装环境有防爆要求,则必须按照 G B 3 8 3 6.1 中相关规定执行。功能要求样 品 采集 和 传输样品 采集和传 输装置的 材质应选 用耐高 温、防腐 蚀、不吸 附、不与 待测污 染物发生 反应的材料,且不影响待测污染物的正常测量。样品采集装置应具备加热、保温和反吹净化功能。其加热应均匀、稳定,加热温度应保证在1 2 0 以上,或高于烟气温度 2 0,取高者。加热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样品 采集装置 应具备颗 粒物过滤 功能。其采样设 备的前端 或后端应 具备便 于更换或 清洗的颗粒物过滤器,过滤器应至少能过滤 5 m 粒径以上的颗粒物。样品传 输管线应 具备稳定、均匀加热 和保温的 功能,其 加热温度应 保证在 1 2 0 以上,或高于烟气温度 2 0,取高者。加热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样品 传输管线 内包覆的 气体传输 管应至 少为两根,一根用 于样品气 体的采 集传输,另一根用于标准气体的全程校准;系统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应具备完成系统全系统校准的功能要求。采样泵应具备克服烟道负压的足够抽气能力,并且保障采样流量准确可靠、相对稳定。预 处 理设 备 要求预处 理设备及 其部件应 方便清理 和更换,材质应 使用不吸 附、不与 待测污 染物发生 反应的材料。为防 止颗粒物 污染分析 仪,在气 体样品 进入分析 仪之前可 设置精细 过滤器,精细过 滤器应至少能过滤(0.5 2)m 粒径的颗粒物。D B 3 6/T 1 9 3 9 2 0 2 46表 A.2 功 能 验 收(续)项目 技术 规范要求 是否 符合功能要求分 析 仪 器要求采用气相色谱法的分析仪需具有色谱图文件自动记录、历史谱图查询等功能。分析仪需具有实时或周期性的检测当前火焰状态的功能;一旦侦测到火焰熄灭,必须自动切断燃烧气源。数 据 采 集和 传 输 设备要求应显示和记录超出其零点以下和量程以上至少 1 0%的数据值。当测量结果超过零点以下和量程以上 1 0%时,数据记录存储其最小或最大值。应具备显示、设置系统时间和时间标签功能,数据为设置时段的平均值。能够显示实时数据,具备查询历史数据的功能,并能以报表或报告形式输出。具备数字信号输出功能。具有中文数据采集、记录、处理和控制软件。系统断电后,能自动保存数据;恢复供电后系统可自动启动,恢复运行状态并正常开始工作。辅 助 设 备要求氢气源连接管路应使用不锈钢材质,一旦检测到氢气有泄漏时,应自动切断气源。氢气纯度至少达到 9 9.9 9%,其他工作气源纯度应满足分析仪器使用要求。系统尾气排放管路应规范敷设,不应随意放置。系统尾气排放装置应能确保排放尾气中的水分不冷凝、累积甚至结冰,造成尾气排放管路堵塞和排气不畅,必要时应配套加热或伴热装置、气液分离装置等设施。系统应根据现场实际需要配备定期自动反吹装置,用以定期对样品采集装置等其他测量部件进行反吹,避免出现由于颗粒物等累积造成的堵塞状况。零空气预处理装置应具备除尘、除水、除油、除烃等功能,其发生的零气碳氢化合物浓度不得高于 0.3 m g/m。系统内部气体管路以及电路、数据传输线路等应规范敷设,同类管路应尽可能集中汇总设置;不同类型的管路或不同作用、方向的管路应采用明确标识加以区分;各种走线应安全合理,便于查找维护维修。校 准 功 能要求系统应能用手动和/或自动方式进行校准。采用抽取测量方式的系统,应具备固定的和便于操作的标准气体全系统校准功能。功能验收结论:验收人:审核人:日期:日期:D B 3 6/T 1 9 3 9 2 0 2 47表 A.3 监 测 站 房 验 收项目 技术 规范要求 是否 符合监测站房应为室外的 C E M S 提供独立站房,监测站房与采样点质检距离应尽可能近,原则上不超过 7 0 m。监 测站 房 内温 度宜 保 持在 1 5 3 0,相对 湿 度应 8 5%,空调 应 具有 来电 自 动重 启 功能,站房内应安装排风扇或其他通风设施。监测站房内应配备不同浓度的有证标准气体,且在有效期内。标准气体建议采用甲烷和丙烷混合气。标 准 气 体 应 当 包含 零 气 和 N M H C-C E M S 测 量 的 各 种 气 体 的 量程 标 气,以 满 足 日 常 零 点、量程 校 准、校 验 的需 要。标 准 气 体 要 求 贮 存 在 铝 或不 锈 钢 瓶 中,有 效 期 在 1 2 个 月 及 以 上 的,不 确定度不超过 2。低浓度标准气体可由高浓度标准气体通过经校准合格的等比例稀释设备获得(精密度 1%,流量示值误差应不超过设定值的 1%),也可单独配备;零气和氢气可由气体发生器制备。工作气源纯度应满足分析仪器使用要求。零气可使用高纯氮气或除烃空气,其中碳氢化合物小于等于 0.3 m g/m,以碳计。气体钢瓶应远离热源,保持通风和干燥,直立固定,设置防倾倒措施。监测站房应有防水、防火、防潮、防雷、隔热、保温措施,站房内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若站房设在防爆区域内应按照 G B/T 3 8 3 6.1 中相关规定配备防爆等安全设施。监测站房内配电功率能够满足仪表实际要求,功率不少于 8 k W,至少预留三孔插座 5 个、稳压电源 1 个、U P S 电源一个。监测站房的基础荷载强度应 2 0 0 0 k g/m2。若站房内仅放置单台机柜,面积应 3 4 m2。若同一站房放置 多套分析 仪器的,每增加 一台机柜,站房面 积应至少 增加 4 m2,便 于开展运 维操作。站房空间高度应 2.8 m,站房建在标高 0 m 处。伴 热管 与 线 缆进 站 房点 应 高 于分 析 仪器 防 止 出现“U”型 管,同 时 做好 防 漏,避 免 雨水 进 入小 屋 导致设备短路。监测站房各通风口应安装防虫网。监测站房应有必要的防水、防潮、隔热、保温措施,在特定场合还应具备防爆功能。监测站房应具有能够满足 C E M S 数据传输要求的通讯条件。监测站房内明显位置张贴运行管理制度,监测站房内放置设备操作指导书、使用维护规程以及运维台帐、运维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等信息。监测站房验收结论:验收人:审核人:日期:日期:D B 3 6/T 1 9 3 9 2 0 2 48表 A.4 安 装 验 收项目 技术 规范要求 是否 符合安 装 位 置要求符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并设置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位于固定污染源排放控制设备的下游和比对监测断面上游。不受环境光线和电磁辐射的影响。烟道振动幅度尽可能小。安装位置应尽量避开烟气中水滴和水雾的干扰,如不能避开,应选用能够适用的检测探头及仪器。安装位置不漏风。安装 C E M S 的工作区域应设置一个防水低压配电箱,内设漏电保护器、不少于 2 个 1 0 A 插座,保证监测设备所需电力。采样或监 测平台长度应 2 m,宽度应 2 m 或不小于 采样枪长度外 延 1 m,周围设 置 1.2 m 以上的安全防护栏,有牢固并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便于日常维护(清洁光学镜头、检查和调整光路准直、检测仪器性能和更换部件等)和比对监测。采样或监测平台应易于人员和监测仪器到达,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 2 m 的位置时,应有通 往平 台的 斜梯(或 Z 字 梯、旋梯),宽度 应 0.9 m;当采 样平 台设 置在 离地 面高 度 2 0 m 的 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升降梯。当 C E M S 安装在矩形烟道时,若烟道截面的高度4 m,则不宜在烟道顶层开设参比方法采样孔;若烟道截面的宽度 4 m,则应在烟道两侧开设参比方法采样孔,并设置多层采样平台。在 C E M S 监测断面下游应预留参比方法采样孔,采样孔位置和数目按照 G B/T 1 6 1 5 7 的要求确定。现有污染源参比方法采样孔内径应 8 0 m m,新建或改建污染源参比方法采样孔内径应 9 0 m m。在互不影响测量的前提下,参比方法采样孔应尽可能靠近 C E M S 监测断面。当烟道为正压烟道或有毒气时,应采用带闸板阀的密封采样孔。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确保所采集样品的代表性。测 定 位 置 应 避 开烟 道 弯 头 和 断 面 急 剧 变 化 的 部位。对 于 颗 粒 物 C E M S 和 流 速 C M S,应 设 置 在 距弯 头、阀 门、变 径 管下 游 方 向 4 倍 烟 道直 径,以 及 距上 述 部 件 上 游方 向 2 倍 烟 道直 径 处;对 于气态污染物 C E M 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 2 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 0.5 倍烟道直径处。为了便于流速参比方法的校验和比对监测,C E M S 不宜安装在烟道内烟气流速5 m/s 的位置。对于正常运行流速低于 5 m/s、排气管道直径 1 5 0 m m 的废气排口需按照在线监测设备方具体要求进行相应改造。若 一 个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先 通 过 多 个 烟 道 或 管 道 后 进 入 该 固 定 污 染 源 的 总 排 气 管 时,应 尽 可 能 将C E M S 安装在 总排气管上,但要便于用 参比方法校 验 C E M S;不得 只在其中的 一个烟道或管 道上安装 C E M S,并将 测定值作为 该源的排放结 果;但允许 在每个烟道 或管道上安 装 C E M S。对于 具有不同工艺排放标 准的烟道或管道一般要求分开监 测,若汇总排口监测,则以当地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的排放标准执行。固定污染源烟气净化设备设置有旁路烟道时,应在旁路烟道内安装 C E M S 或烟温、流量 C M S。D B 3 6/T 1 9 3 9 2 0 2 49表 A.4 安 装 验 收(续)项目 技术 规范要求 是否 符合安 装 施 工要求C E M S 安装施工应符合 G B 5 0 0 9 3、G B 5 0 1 6 8 的规定。电缆桥架安装应满足 最大直径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要求。电缆桥架的连接应采用连接片。配电套管应采用钢管和 P V C 管材质配线管,其弯曲半径应满足最小弯曲半径要求。应将动力与信号电缆 分开敷设,保证电缆通路及电缆保护 管的密封,自控电缆应符合输入和输出分开、数字信号和模拟信号分开的配线和敷设的要求。各连接管路、法兰、阀门封口垫圈应牢固完整,均不得有 漏气、漏水现象。保持所有管路畅通,保证气路阀门、排水 系统安装后应畅通和启闭灵活。自动 监测系统空载运行 2 4 h 后,管路不得出现脱落、渗漏、振动强烈现象。电气控制和电气负载设备的外壳防护应符合 G B 4 2 0 8 的技术要求,户内达到防护等级 I P 2 4 级,户外达到防护等级 I P 5 4 级。系统仪器设备的工作电源应有良好的接地措施,接地电缆应采用大于 4 m m2的独芯护套电缆,接地电阻小于 4,且不能和避雷接地线共用。平台、监测站房、交 流电源设备、机柜、仪表和设备金属 外壳、管缆屏蔽层和套管的防雷接地,可利用厂内区域保护 接地网,采用多点接地方式。厂区内 不能提供接地线或提供的接地线达不到要求的,应在子站附近重做接地装置。监测站房的防雷系统应符合 G B 5 0 0 5 7 的规定。电源线和信号线设防雷装置。电源线、信号线与避雷线的平行净距离 1 m,交叉净距离 0.3 m。由烟囱或主烟道上数 据柜引出的数据信号线要经过避雷器 引入监测站房,应将避雷器接地端同站房保护地线可靠连接。信号线为屏蔽电缆线,屏蔽层应有良好绝缘,不可与机架、柜体发生摩擦、打火,屏蔽层两端及中间均需做接地连接。安装验收结论:验收人:审核人:日期: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注意事项

本文(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验收与运行技术要求DB36/T 1939-2024.pdf)为本站会员(19958972356)主动上传,报告吧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报告吧(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号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