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运营管理服务规范DB15/T 3414—2024.pdf
ICS 03.080 CCS T 47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3414 2024 电动汽车 充 换电站 运营管理 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services of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and swapping stations 2024-04-15 发布 2024-05-15 实施 内蒙古自 治区市 场 监督管理 局 发 布 DB15/T 3414 2024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2 4 总 体要 求.2 5 报 装接 电要 求.3 6 运 营服 务要 求.3 告知 与引 导.4 人工 辅助 充换 电.4 自助 式充 换电.4 客户 端、平台.4 计量 及收 费.5 7 运 营安 全与 保障 要求.5 巡检.5 故障 与应 急事 件处 理.6 工器 具及 备品 备件.6 8 人 员管 理.7 9 消 防安 全管 理.7 10 信 息安 全管 理.8 11 投 诉与 评价 改进.8 附录A(规 范性)充换 电设施 供电 方案.9 参考文 献.12 DB15/T 3414 2024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 定起草。本文件 由内 蒙古 自治 区电 力(集 团)有限 责任 公司 提出。本文件 由内 蒙古 自治 区能 源局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内 蒙古 电力(集团)有限 责任 公 司、内 蒙古 电力(集团)有限责 任公 司鄂 尔多 斯供电分 公司、内 蒙古 电力(集团)有限 责任 公司 鄂尔 多 斯市康 巴什 供电 分公 司、内蒙古 电力(集 团)有限责任公 司电 力营 销服 务与 运营管 理分 公司、国网 内 蒙古东 部电 力有 限公 司、内蒙古 自治 区消 防总 队、中通服咨 询设 计研 究院 有限 公司内 蒙古 分公 司、中通 服智慧 城市 工程 建设 有限 责任公 司。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白凤 英、李 泽民、史 世杰、田 锦华、冯香、窦 婧、郝育 颖、郑 涛、王永 利、王智勇、王林 融、张 月圆、张 嵘、马 原原、梁楠、陈宇、杨鹏、高卓 逸、段 舒雅、段 雅璠、王晓 军、杨 明、王峰、冯宇 波、米世 成、屈强。DB15/T 3414 2024 1 电 动汽车 充换电站 运营管 理服务规 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电 动汽 车充 换电站 运营 管理 的总 体要 求、报装 接电 要求、运营 服 务要求、运营 安全 与保障要 求、人员 管理、消 防安全 管理、信 息安 全管 理、投 诉与 评价 改进 等内 容。本文件 适用 于电 动汽 车公 用充换 电站 的运 营管 理。公共服 务领 域(公交、环卫、物 流等)专 用的 充换电站、单位 内部 充换 电站、居住 区内 部公 用充 换电 站可参 照执 行。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2894 安全 标志 及其 使 用导则 GB/T 10001.1 公共 信息 图形符 号 第1部 分:通用 符号 GB/T 12326 电 能质 量 电 压波动 和闪 变 GB/T 14549 电 能质 量 公 用电网 谐波 GB/T 15543 电 能质 量 三 相电压 不平 衡 GB 15630 消防 安全 标志 设置要 求 GB 17945 消防 应急 照明 和疏散 指示 系统 GB/T 18487.1 电动 汽车 传导充 电系 统 第1部 分:通用要 求 GB/T 22240 信 息安 全技 术 网 络安 全等 级保 护定 级 指南 GB/T 27930 电 动汽 车非 车载传 导式 充电 机与 电池 管理系 统之 间的 通信 协议 GB/T 28569 电 动汽 车交 流充电 桩电 能计 量 GB/Z 28828 信 息安 全技 术公共 及商 用服 务信 息系 统个人 信息 保护 指南 GB/T 29317 电 动汽 车充 电设施 术语 GB/T 29318 电 动汽 车非 车载充 电机 电能 计量 GB/T 31525 图 形标 志 电 动汽车 充换 电设 施标 志 GB/T 34657.1 电动 汽车 传导充 电互 操作 性测 试规 范第1 部分:供电 设备 GB/T 34658 电 动汽 车非 车载传 导式 充电 机与 电池 管理系 统之 间的 通信 协议 一致性 测试 GB 50016 建筑 设计 防火 规范 GB 50053 20 kV 及 以下 变 电所设 计规 范 GB 50067 汽车 库、修车 库、停 车场 设计 防火 规范 GB 50140 建筑 灭火 器配 置设计 规范 GB 50156 汽车 加油 加气 加氢站 技术 标准 GB 50966 电动 汽车 充电 站设计 规范 GB 51309 消防 应急 照明 和疏散 指示 系统 技术 标准 GB/T 51313 电 动汽 车分 散充电 设施 工程 技术 标准 DL/T 448 电能 计量 装置 技术管 理规 程 DB15/T 3414 2024 2 JJG 1148 电动 汽车 交流 充电桩 JJG 1149 电动 汽车 非车 载充电NB/T 11302 电 动汽 车充电 设施 及运 营平 台信 息安全 技术 规范 NB/T 33001 电 动汽 车非 车载传 导式 充电 机技 术条 件 NB/T 33002 电 动汽 车交 流充电 桩技 术条 件 NB/T 33004 电 动汽 车充 换电设 施工 程施 工和 竣工 验收规 范 NB/T 33008.1 电动 汽车 充电设 备检 验试 验规 范 第1部分:非车 载充 电机 NB/T 33008.2 电动 汽车 充电设 备检 验试 验规 范 第2部分:交流 充电 桩 NB/T 33017 电 动汽 车智 能充换 电运 营服 务系 统技 术规范 3 术语和 定义 GB/T 29317 界 定的 以及 下 列术语 和定 义适 用于 本文 件。公用充 换电 站 social public charging station 为电动 汽车 提供 充换 电服 务的专 用场 所。充换电 站 charging and battery swap station 同时可 为电 动汽 车提 供整 车充电 服务 和电 池更 换服 务的场 所。4 总体要 求 充换电 站的规 划建 设应符 合地区 国民经 济和 社会发 展规划 的要求,应 与当地 区域总 体规划 和城 镇规划相 协调,应 与停 车场 建设规 划、配电 网建 设规 划相协 调,明确 以“两 区”(居住 区、办 公区)、“三中心”(商业 中心、工 业 中心、休闲 中心)为重 点,推动 城市 充换 电网 络从 中心城 区向 城区 边缘、从 优先发展 区域 向其 他区 域有 序延伸。充换电 站正式 投入 运营前 应具备 完整的 竣工 验收手 续,未 经验收 或者 验收不 合格的 充换电 站不 应投入运 行,竣工 验收 应符 合 NB/T 33004 的要 求。充换电 站运 营管 理宜 充分 利用供 电、交通、消 防、排水等 公用 设施。充换电 站宜 接入 服务 管理 信息平 台,实现 充换 电设 施状态 信息 互联 互通。充换电 站内环 境应 清洁卫 生,设 施齐全 整洁,不应 存放易 燃易爆 物品、危险 化学品、放射 性物 品等危险 物品。充换电 站运 营单 位应 建立 健全并 落实 各项 管理 制度、安全制 度。安全 制度 中应 包 含安全 应急 预案、安全责 任清 单等。充换电 站运营 单位 应对充 换电站 竣工验 收手 续以及 运营管 理过程 中的 各项活 动记录 进行存 档,记录内容 包括:设 备充 换电、设备维 护、设备 检修、巡 检、计量 检定(校准)、运行 日 志、工 器具 使用 管理、用户投 诉处 理等。充换电 设备 应符 合 GB/T 18487.1、GB/T 27930、NB/T 33001、NB/T 33002 等 国 家、行 业相 关标 准和相关 技术 要求,充 换电 站 应具备 充换 电停 车条 件。充换电 设备 宜具 备有 序充 换电、电网 互动 充换 电等 智能充 换电 功能。DB15/T 3414 2024 3 充换电 站运 营管 理应 按照 安全、便 捷、高 效、智 能的 原 则提供 服务,创 新服 务内 容,完善 服务 流程,提高服 务质 量。充 换 电 站应 在 不影 响 运行、设 备 检修 及 消防 安 全的前 提 下,因地 制 宜开 展 绿化,绿 化 布 置应 与市容市貌 保持 一致。充换电 站应 保持 日常 照明 和应急 照明 设施 完好。5 报装接 电要 求 充换电 站运营 单位 应经当 地行政 管理部 门登 记注册,且注 册登记 的经 营范围 含有电 动 汽车 充换 电设施运 营。充换电 设施 安装 前应 向电 力部门 报装,报 装材 料应 符合如 下要 求:公共停 车区、具 有建 设场 地的公 共机 构、超市 商圈、居住 社区、物 流(产业)园区、高 速公路服务 区、普通 国省 干线 服务区 域建 设充 换电 设施 的非居 民客 户:需提 供用 电主体 有效 身份证明、产权 证明,土 地产 权所有 者同 意安 装证 明,居住小 区公 共充 电设 施需 同步提 供业 主委员会及 物业 出具 的同 意安 装相关 证明 材料(无 物业 管理小 区由 居委 会/社区 出 具)。除住 宅小区外 的其 他公 用停 车场,如产 权属 于国 有土 地,还需还 需提 供政 府职 能部 门批复 文件;高压客 户及 单位 内部 充电 站还需 提供 政府 职能 部门 批复文 件、土地 产权 所有 者同意 安装 证明或合作 协议 等证 明材 料;光储充 一体 化项 目应 同步 提供政 府能 源主 管部 门关 于分布 式发 电项 目的 批复 文件;综合能 源站 项目 应同 时提 供站内 整体 布局 的设 计图 纸,确 保设 备间 安全 距离 满足 GB 50156的相关 要求;对部分 农村 地区 无固 定车 位证明 及物 业同 意证 明的 报装需 求,需提 供乡 镇(街道)及以 上政府部门 或房 管、城建、国 土管理 部门 根据 所辖 权限 开具的 产权 合法 证明,并 根据后 续国 家、自治区 政策 调整 要求 提供。充换电 设施 报装 容量 及并 网电压 等级 见 表 1。表1 充换电 设施 并网 电压 等级 充换电设施报装容量 并网电压等级 10 kW 及以下单相设备 220 V 10 kW 160 kW 380 V 160 kW 以上 10 kV 及以上 充换电 设施 供电 方案 按照 附录 A。供电方 案确认 后,电网企 业应组 织各相 关单 位开展 充换电 站配套 供电 工程建 设,确 保装表 接电 同时充换 电设 施具 备接 入条 件,严 禁充 换电 设施 安装 单位随 意开 启电 表箱 进行 作业。充换电 设施 报装 容量 在 10 kW 50 kW 时,宜采 用380 V 公用 线路 供电;在50 kW 160 kW 时,宜直接接 入380 V 母线。充换电 设施 报装 容量 在 160 kW 以上 时,宜接 入 10 kV 及以 上电 网。其中 充换 电 设施报 装容 量小 于3 MW,宜采 用10 kV 公用 线 路供电,容 量大 于 5 MW,宜 采用10 kV 专用 线路 供电。报装容 量160 kW 以 上的 充 换电设 施,宜接 入专 用变 压器。6 运营服 务要 求 DB15/T 3414 2024 4 告知与 引导 6.1.1 社会公 用充换 电站 应在明 显位置 明示运 营机 构的名 称、运 营时间、服 务范围、服务 项目、收 费标准和 计算 方式、服 务热 线、救 援电 话、监督 举报 电话等,宜 显示 当前 充换 电 设备可 供使 用情 况。6.1.2 社会公 用充换 电站 应采用 电子显 示屏或 移动 客户端 等多种 方式公 示充 换电站 及充换 电设备 相 关的实时 信息,包 括充 换电 站的运 营状 态以 及充 换电 设备故 障、占用、闲 置信 息等内 容。6.1.3 充换电 站应设 置合 理的引 导标识,出入 口和车 辆限 速 标志应 明确,应在地 面清 晰 标识行 车导引 线。6.1.4 充换电 设备应 设置 安全警 示标志,提示 用户注 意设 施 环境、电气安 全、安全操 作等信 息。安 全、消防设 施标 志应 明显、清 晰,应 符 合GB 2894 和 GB 15630 的 有关 要求。6.1.5 公共信 息图 形标 志应 醒目、清晰、无破 损,使用 规范,符合GB/T 10001.1 的要 求。充 换电 设施 标志应符 合GB/T 31525 中 的 要求。6.1.6 宜设 置24 小时 有人 值守 的 服务电 话,为用 户提 供充 换电业 务咨 询、投诉、报 修等服 务。6.1.7 充换电 设备 需有 明确 的标 识并标 注技 术参 数,包括 但 不限于 交直 流类 型、额定 电 压、额 定电 流、额定功 率等,应 在显 著位 置标注 充换 电接 口所 遵循 的 标准 以及 应急 解锁 处置 方法。6.1.8 宜设置 相应 标识 提示 充换 电车位 仅供 充换 电车 辆使 用。6.1.9 如“遇 雷雨、雨 雪、雾天 等潮湿 天气 时,应告 知充 换电车 辆不 宜进 行室 外充 换电操 作。6.1.10 公共服 务领 域充 换电 站、单位内 部充 换电 站、居住 区内部 公用 充换 电站 等符 合国家 相关 标准 要求的充 换电 站,宜选 择合 适的时 间对 外开 放,并告 知入场 充换 电车 辆需 具备 的条件。人工辅 助充 换电 6.2.1 使用频 次高 的充 换电 站,宜根据 实际 需求 配备 专业 人员提 供充 换电 服务。6.2.2 应制定 相应充 换电 服务规 程并在 醒目位 置进 行张贴,充换 电过程 中作 业人员 应按充 换电服 务 规程作业。6.2.3 工作人 员应在 充换 电过程 中 对设 备进行 监控,监控 充换电 电压、电流 和车辆 充换电 状态、故 障报警等 充换 电信 息,并向 用户进 行必 要的 安全 提示。6.2.4 工作人 员应对 充换 电站专 用停车 位的停 车环 境进行 管理,避免非 充换 电车辆 占用充 换电车 位 影响正常 充换 电活 动。自助式 充换 电 6.3.1 应制定 充换 电操 作流 程和 安全风 险提 示,并在 每台 充换电 设备 醒目 位置 进行 张贴公 示。6.3.2 应公示 充换 电服 务电 话,为用户 提供 充换 电咨 询和 报修服 务。6.3.3 应在充 换电 发生 异常 时,及时告 知用 户。6.3.4 充换电 结束后、行 车前,应通过 现场操 作流 程或客 户端提 示用户,确 认用户 车辆停 止充换 电、订单支 付完 成、充换 电设 备和电 动汽 车物 理分 离、充电枪 放置 原位。6.3.5 自助充 换电服 务宜 采用多 种方式 支付。如采 用预付 费方式,应提 供退 款流程,退款 周期不 超 过7 d。6.3.6 宜采用 智能化、充 换电停 车一体 化等新 技术 解决非 充换电 车辆、电动 汽车充 换电完 成后未 驶 离等占用 充换 电车 位的 问题。客户端、平 台 6.4.1 应通过 客户 端提 供充 换电 站精确 位置 信息 并配 备导 航功能,宣 传引 导至 所查 询的充 换电 设备。6.4.2 宜通过 客户 端显 示准 确的 充换电 设备 数量、设 备类 型、使 用状 态和 设备 故障 等信息。6.4.3 宜通过 客户 端提 供用 户评 价、报 修、建议 等功 能。DB15/T 3414 2024 5 6.4.4 社会公 用充 换电 站宜 将充 换电设 施接 入多 个平 台实 现资源 共享、互 联互 通。6.4.5 运营管 理平 台应 对充 换电 设备进 行实 时监 控,并配 备专业 人员 定时 查验 监控 界面信 息。6.4.6 充换电 信息 应通 过客 户端、平台 实时 传输,并 应符 合 NB/T 33017 的相 关规 定。6.4.7 服务过 程应 保留 原始 记录。记录 应及 时、准确、真 实、完 整。记录 保存 期限 不应少 于三 年。6.4.8 运营管 理平 台宜 支持 各类 充换电 启动 方式,包 括刷 卡、手 机 APP、车充 识别、调度 充换 电等。6.4.9 运营管 理平 台宜 具备 在线 支付功 能,支持 移动 支付、银联 卡等 支付 方式。6.4.10 运营管 理平 台应 支持 分时 段计量、计 费,支持 定制 化计费 策略。6.4.11 运营管 理平 台应 符 合 NB/T 11302、NB/T 33017、GB/T 22240 等 标准 要求,满 足不同 充换 电运营企业、不 同区 域的 充换 电服务 设施、第 三方 平台 之间的 信息 交换 和互 联互 通。6.4.12 运营管 理平 台应 能实 时监 测充换 电设 施运 行状 态,包括充 换电 设备 工作 状态(充电、空 闲、离线、故障)、充换 电连 接 状态(已 与车 辆连 接、未 与车辆 连接)、充换 电状 态(正在 充换 电、充 换电 停止),对于直 流充 换电设 施还宜 包括三 相输 入电压/电流/功 率、输出电 压/电流/功率、BMS 请 求电压/电流、BMS 监测 电压/电 流、电 池组 最高/最低 温度、单体最 高电 池电 压、停 止 充换电 原因、故障 信息 等。6.4.13 运营管 理平台 应具 备充换 电记录 统计功 能。包括订 单编号、电站 编号、电站 名称、终端名 称、运营公 司、电站 类型、场 站类型、收 费标 准、结算 公司、充换 电开 始、结束 时间、充电 电量、订 单 费 用(包括 充换 电电 费和 充换 电服务 费)、订 单状 态等。6.4.14 运营管 理平 台应 具备 远程 停止充 换电 的功 能。6.4.15 运营管 理平 台应 具备 安全 预警功 能,能够 以消 息等 方式发 送预 警通 知。6.4.16 运营管 理平 台应 具备 完善 的权 限 管理 功能,能 够分 级设置 不同 用户 的权 限等 级。6.4.17 运营管 理平 台应 具备 记录 系统内 任何 操作 记录 的日 志功能。6.4.18 运营管 理平 台应 能接 入各 级政府(市、省、国 家)充 换电设 施监 测服 务平 台,上传充 换电 站 的基本信 息,充换 电设 施的 实时状 态以 及充 换电 订单 等数据。6.4.19 运营管 理平 台应 具备 数据 备份和 恢复 功能。6.4.20 运营管 理平 台应 具有 时钟 同步功 能,以保 证系 统与 设备时 间的 一致 性。计量及 收费 6.5.1 充换电 设施 应单 独分 表计 量,充 换电 设施 所有 权人 和 经营者 依法 依规 承担 充换 电设施 维修 更新、养护及 侵害 第三 者权 益责 任。6.5.2 非车载 充换 电机 电能 计量 应符 合 GB/T 29318、JJG 1149 和自 治区 有关 计量 技 术规范 的规 定。6.5.3 交流充 换电 站电 能计 量应 符合 GB/T 28569、JJG 1148 和 自治 区有 关计 量技 术 规范的 规定。6.5.4 充换电 站运营 单位 可向电 动汽车 用户收 取电 费和充 换电服 务费两 项费 用。其 中,电 费按照 自 治区规定 电价 政策 执行。6.5.5 充换电 站运营 单位 应确保 价格公 开透明;确 保用户 充换电 及消费 信息 应准确 显示。收费明 细 应包括但 不限 于充 换电 单价、充换 电量、服 务费 单价 和收费 总金 额等 相关 信息。6.5.6 运营单 位应 准确、及 时向 用户反 馈支 付结 果和 账单 信息,并为 用户 提供 获取 发票的 渠道。7 运营安 全与 保障 要求 巡检 7.1.1 充换电 站运 营单 位应 制定 充换电 设备 定期 巡检 制度,组建 日常 巡检 维护 团队,规定 巡检 周期。7.1.2 人工充 换电服 务的 充换电 站,巡 检频率 不低 于每日 一次;自助充 换电 服务的 充换电 站,应 根 据位置、利用 率等 对巡 检频 率进行 分级 分类 管理,巡 检次数 不低 于三 个月 一次。DB15/T 3414 2024 6 7.1.3 应建立 充换电 站事 故隐患 排查治 理和建 档监 控制度,根据 隐患分 级制 定整改 计划,并按计 划 进行检修。7.1.4 对于重 点位 置、核心 区域、特定 的时 间等 应根 据实 际需求 制定 差异 化的 巡检 要求。7.1.5 充换电 设备 出现 故障 不能 及时恢 复时 应及 时张 贴明 显故障 标识,并 公示 故障 信息。7.1.6 按设备 需要 每年 应对 充换 电设备 做清 洁除 尘工 作。7.1.7 每年至 少应 对充 换电 设备 进行一 次维 护测 试,测试 接 地电阻、绝 缘电 阻、接地 回 路电阻 连续 性、漏电保 护动 作有 效性 等。7.1.8 日常巡 检内 容应 包含 但不 限于以 下方 面:对充换 电站 的电 源点、配 电回路、充换 电设 备进 行 现场安 全检 验,检 验包 括 检查和 测试,测试应采用 专门 的设 备、仪器,设备、仪 器应 经过 检定 或校准;电源点 的检 查重 点包 括配 电设施 的完 好性、保 护接 地线的 正常 连接 等;配电回 路的 检查 应自 电源 点至充 换电 设备 处,重 点 检 查裸 露处 线路 和管 路的 完整性、线路 接 头完好性 等;充换电 设备 的检 查重 点包 括但不 限于 充换 电接 口无 烧灼、碳 化痕 迹,充 换电 电 缆无过 度磨 损,各接线 端子、连 接处 无放 电碳化 痕迹,设 备的 显示 参数和 信号 指示 正常、设 备运行 状态 正常 无异响,外观 无破 损变 形,底座或 支架 牢固 完好,金 属部位 无锈 蚀,各部 位接 地良好,无 漏水 痕迹,内 部走 线整 齐有 序,防尘网 无破 损,设备 内部 无垃圾 等易 燃物 等;充换电 设备 在运 行过 程中 因更换 关键 组部 件、软 硬 件升级 改造、恶劣 环境 影 响等情 况发 生后,应 进 行电 动 汽车 非车 载 传导 式 充换 电 机与 电池 管 理系 统 之间 的 通信 协议 一 致性、电 动 汽 车 传导充换 电互 操作 性测 试,测试结 果应 符 合 GB/T 34657.1、GB/T 34658 相关 标 准要求。涉 及 电能 计 量 芯 片、电 能 表、分 流 器、互 感 器 等 关 键 计 量 器 件 更 换 的 应 符 合 NB/T 33008.1、NB/T 33008.2 计 量功 能试 验要 求,属 于强 制性 检定 管理 的需重 新检 定;监控系 统界 面显 示正 常,计算机 等硬 件运 行正 常,通信通 道正 常。7.1.9 以下情 况应 增加 巡检 频次:大风扬 尘、雾天、汛 期、冰雪、冰雹 等恶 劣天 气;设备新 投运 或经 过检 修、改造、长期 停运 重新 投入 系统运 行后;设备运 行中 发现 异常,但 不影响 正常 使用。故障与 应急 事件 处理 7.2.1 充换电 站运营 单位 应制定 故障处 理的管 理制 度和操 作规程,包括 故障 分级、故障处 理流程、故障处理 时效 要求 等内 容。7.2.2 充换电 站运 营单 位应 定期 开展故 障处 置培 训及 应急 演练工 作,以提 升运 维人 员 的应急 处置 能力。7.2.3 充换电 站运 营单 位严 格按 照管理 制度 和操 作规 程进 行故障 排查 和处 理。7.2.4 充换电 站运 营单 位应 能对 充电设 备故 障情 况实 时监 测和预 警。7.2.5 充换电 站运营 单位 应当加 强对自 然灾害 的预 防,制 定安全 应急预 案。如造成 人员伤 亡财产 损 失的,应 立即 启动 安全 应急 预案并 采取 有效 措施 组织 抢救,同时 按要 求向 单位 负责人、主 管部 门报 告。做好详细 记录,整 理好 现场 事故处 理报 告并 及时 备案。7.2.6 充换电 站运 营单 位的 所有 权人应 购买 充换 电安 全责 任保险。工器具 及备 品备 件 7.3.1 工器具 7.3.1.1 充换电 站运 营单 位应 配备 满足使 用要 求的 工器 具。DB15/T 3414 2024 7 7.3.1.2 工器具 应指 定专 人保 管,应定期 进行 维护 保养、试 验。7.3.1.3 加强工 器具 使用 管理,应 建立工 器具 台账,并 严格 执行工 器具 领用 制度。7.3.1.4 安全、计量 工器 具应 按规 定的试 验周 期进 行检 定和 校准,经检 测合 格的 方可 继续使 用。7.3.2 备品备 件 7.3.2.1 应制定 备品 备件 管理 制度,明确 备品 备件 管理 流程。7.3.2.2 充电线 缆、充 电模 块、显 示屏等 易耗器 件,充换电 站运营 单位需 按照 投运设 备数量 的一定 比例进行 备件,对 不同 种类 备品备 件分 类管 理,不应 混放。7.3.2.3 建立备 品备 件台 账,备品 备件的 使用 应履 行审 批手 续。7.3.2.4 备品备 件根 据使 用情 况,应及时 进行 补充。7.3.2.5 对于长 期未 使用 的备 品备 件应检 测合 格后 方可 使用。8 人员管 理 充换电 站运营 单位 应根据 运营服 务内容 设置 岗位,明确岗 位职责、工 作流程、责任 人,并 制定 岗位操作 规程。充换电 站运营 单位 应根据 工作人 员总数 配备 安全总 监或者 专、兼 职安 全生产 管理人 员,并 明确 相应职责。工作人 员应 进行 岗位 技能 培训和 安全 生产 教育,特 种作业 人员 应持 证上 岗。工作人 员应 具备 新能 源车 辆及充 换电 设施 故障 时的 应急处 理能 力。工作人 员应 统一 着装,并 佩戴易 识别 的服 务标 志。工作人 员应 确保 身体 状况 良好,满足 工作 要求。工作人 员应 按照 岗位 操作 规程进 行操 作,不应 单人 进行检 修、试验 工作。9 消防安 全管 理 充换电 站及 充换 电设 备设 置的消 防安 全应 符 合 GB/T 51313 相 关规 定。既有 建 筑中未 设置 火灾 自动报警 系统、排 烟设 施、自 动喷 水灭 火系 统、消防 应急照 明和 疏散 指示 标志 的地下、半 地下 和高 层 汽 车库内不 应配 建充 换电 设施。充换电 站运营 单位 应建立 消防安 全管理 制度,应包 括但不 限于用 电安 全管理 制度、消防安 全培 训制度、防火 巡查 检查 及隐 患整改 制度、充 换电 设施 运行维 护制 度、消防 设施 和器材 管理 制度、事 故 应 急预案及 疏散 演练 制度 等。充换电 站区域 灭火 器配置 齐全,消防设 施完 好有效,充换 电及附 属设 施不影 响消防 车道、消防 车登高操 作面 的正 常使 用,设置防 火分 隔不 应影 响消 防设备 灭火 及安 全疏 散等 功能。充换电 站运营 单位 应定期 对消防 设施、器材 进行检 查、维 护与保 养,填写 相 关记录,发现 的消 防隐患应 明确 整改 责任 人并 及时纠 正违 法违 规行 为、消除火 灾隐 患并 上报。充换电 站运 营单 位应 至少 每半年 组织 开展 消防 安全 专项培 训,作业 人员 熟练 掌 握消防 器材 的位 置、性能和 使用 方法。充换电 站运 营单 位应 制定 灭火和 应急 疏散 预案 并定 期组织 演练。应根据 国家 相关 标准 和相 关消防 安全 最新 要求,完 善安全 管理 制度,优 化现 场消防 设施。设置充 换电 设施 的场 所,应满 足 GB 50016、GB 50067、GB 50966、GB 17945、GB 51309、GB/T 51313 等相 关规 定。DB15/T 3414 2024 8 充换电 设施场 所设 置防雨 罩、雨 棚等应 采用 不燃烧 材料,防火涂 层的 施工应 符合设 计文件 和产 品使用说 明书 的规 定,承重 构件耐 火极 限及 燃烧 性能 应满 足 GB 50016 等 要求。灭火器 等消 防器 材配 备完 好,充 换电 区域 宜选 用干 粉灭火 器或 其他 适宜 的环 保型灭 火器,并 按 照 GB 50140 严重 危险 级配 备。室内设 置充 换电 设备 的区 域应采 取机 械通 风,通风 管道应 采用 不燃 材料 制作。充 换 电 设施 火 灾 或事 故 时应 能 自 行切 断 电 源,充 换电 设 备 的充 换 电 设施 供 电线 路 宜 设置 电 气 火灾监控 装置。充换电 设施 不应 设置 在消 防车通 道以 及消 防扑 救场 地上。充换电 设备基 础底 座内部 电缆入 口处应 进行 防火封 堵,充 换电设 施管 线在穿 越建筑 外墙、隔 墙、楼板后 留下 的空 隙,应采 用防火 材料 进行 封堵。10 信息安 全管 理 应符 合GB/Z 28828 的相 关 规定。应保证 充换 电站 运营 系统 的数据 存储 设备 安全。应按照 相关 标准 要求 对用 户个人 信息 与充 换电 业务 信息进 行保 护。在互联 互通 过程 中应 保证 第三方 服务 及管 理平 台信 息安全。应保证 传输 和存 储过 程中 数据的 完整 性、正确 性和 敏感数 据的 保密 性。应根据 国家 对信 息管 理的 相关要 求对 业务 信息 进行 备份。仅采 集 和保 存业 务必 需的 用户个 人信 息外 应禁 止未 授权访 问、使用 用户 个人 信息。充 换 电 服务 信 息 交换 应 能根 据 国 家信 息 安 全等 级 保护 要 求 和自 治 区 信息 安 全防 护 要 求优 化、升级。11 投诉与 评价 改进 充换电 站运 营单 位应 公示 投诉渠 道,针对 客户 投诉 应及时 响应 处理。应实行 限时处 理投 诉。对 能够当 场解决 的问 题,应 立即解 决;对 在规 定时间 内能够 解决的 问 题,应尽早 解决;对 在规 定时 间内难 以解 决的 问题,应 向投诉 者说 明原 因,并确 定解决 的时 间。投诉处 理完 毕后 应收 集投 诉处理 通知 单,并进 行存 档处理,宜 回访 客户 满意 度。充换电 站运 营单 位应 采用 自我评 价、客户 评 价 或第 三方评 价的 方式,每 年度 对充换 电站 运营 服 务进行评 价,评价 内容 包括 但不限 于环 境要 求、标志 标识、充换 电服 务、服务 满意度 等。充换电 站运 营单 位应 根据 评价过 程中 发现 的问 题及 时采取 整改 措施,不 断提 高服务,并 对工 作 改进情况 进行 跟踪、复 查和 验证。DB15/T 3414 2024 9 A A 附录A(规范 性)充换电 设施 供电 方案 电动汽 车充 换电 设施 供电 方案如 表A.1 所 示。表A.1 电动 汽车 充换 电设 施供 电 方案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供电方案 一、基本信息 用户名称:,用户地址:,行业:,用电性质:,负荷分级:,用户重要性等级:,用电容量:,保安负 荷容量:,充 换电设施种类及数量:。二、接入系统方案 第一路电源:电源性质:电 源频率:供电电压:供 电容量:电源接入点:。电源进线敷设方式及路径建议:。投资界面:,产权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产权属供电企业,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用户。分界点开关技术要求:。其中电缆要求采用,架空线 要求,具体路径和敷设方式以设计勘察结果以及政府规划部门最终批复为准。第二路电源:电源性质:电 源频率:供电电压:供 电容量:电源接入点:。电源进线敷设方式及路径建议:。投资界面:,产权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产权属供电企业,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用户。分界点开关技术要求:。其中电缆要求采用,架空线 要求,具体路径和敷设方式以设计勘察结果以及政府规划部门最终批复为准。三、受点系统方案 1.变电站的选址应满足GB 50053 相关规定。2.电源运行方式:电源 采用 运行方式,电源联 锁采用 方式,具体运行方式(对 电源运行要求的详细说明):。3.电气主接线采用 方式。4.主要受电装置核心技术要求:断路器:。负荷开关:。DB15/T 3414 2024 10 表A.1 电动 汽车 充换 电设 施供电 方案(续)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供电方案 熔断器:。隔离刀闸:。变压器:。5.无功补偿:按无功电力就地 平衡的原则,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等规定设计并合理装设无功补偿设备。补偿设备宜采用自动投切方式,防止无功倒送,在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不宜低于,建议配置方案。6.继电保护:宜采用数字式继 电保护装置,采用 保护。7.调度、通信及自动化要求:与当地电网调度部门建立调度关系,配置 进 行联络。8.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保安措 施:用户对重要保安负荷配备足额容量的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保安措施,自备应急 电源容量应不少于保安负荷的120%,自备应急电源与电网之间 应设可靠的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防止倒送电;非电保安措施应符合生产特点,负荷性质,满足无电情况下保证用户安 全的需求。9.电能质量要求:(1)存在非线性负荷设备 接入电网,应委托有资 质的机构出具电能质量评估报告,并提交初步治理技术方案。(2)注入谐波电流以及引起公共连接点的谐波电压应符合GB/T 14549 的要求。(3)引起公共连接点的电压波动和闪变应符合GB/T 12326 的要求。(4)引起公共连接点的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应符合GB/T 15543 的要 求。10.变换电设施数量及负荷情况:。四、计量计费方案 1.计量点设置及计量方式:计量点1:计量装置装设在 处,计量点电压为,计量方式为,接线方式为。电压互感器变比为,准确度等级为。电流互感器变比为,准确度等级为。定量定比为:。计量点2:计量装置装设在 处,计量点电压为,计量方式为,接线方式为。电压互感器变比为,准确度等级为。电流互感器变比为,准确度等级为。定量定比为:。2.计费方案:用电类别:。电价说明:。功率因数考核办法:。线路、变压器损耗分摊办法:。3.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安装方案:配装或迁移 终端 台,终端装设于 处,用于远程监控及电量数据采集。4.计量柜(箱)核心技术要求 按照DL/T 448 执行。DB15/T 3414 2024 11 表A.1 电动 汽车 充换 电设 施供电 方案(续)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供电方案 五、其他事项 1.业务费用及收费依据:。2.供电企业在方案确定之后制 作两份“供电方案答复意见书”并通知用户。用户应对本供电方案明确答复“同意”或“不同意”,加盖单位公章 后返回供电企业一份;用户对供电方案有异议的,应附以书面报告,提出对供电方案的具体意见、理由和更改的建议,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用户在一个月内未提出意见的,可视为同意该供电方案。3.用户接到本通知并确认本供 电方案后,即可委托有资质的电气设计、承装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设计单位应根据供电方案进行设计,电缆设计时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防封堵等技术措施,新建走廊应经规划部门审批,如使用我司管理 的走廊应在开工前向我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相关协议并办理工作票。4.供电企业取消普通用户设计 审查和中间检查,实行设计单位资质、施工图纸与竣工资料合并报验,用户自主选择产权范围内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并自行组织工程设计、施工。5.竣工验收收资清单:(1)高压用户竣工报验申请表;(2)设计、施工、试验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3)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