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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 梯长制安全管理规范DB3504/T001-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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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 梯长制安全管理规范DB3504/T001-2019.pdf

ICS DB3504 三明市地方标准 DB 3504/T 001 2019 电梯 梯长 制安全管 理规范 2019-12-02 发布 2020-01-01 实施 三 明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3504/T 001 2019 I 目 次 前 言.II 引 言.I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基 本要 求.2 5 运 行管 理.4 6 运 行保 障.5 附录A(资 料性 附录)梯长确 认书.7 附录B(资 料性 附录)电梯委 托管 理与 维 护 保养 合同书(范 例).8 附录C(资 料性 附录)电梯故 障记 录表.13 附录D(资 料性 附录)电梯故 障统 计表.14 附录E(资 料性 附录)梯长制 公示 牌(范例).15 DB3504/T 001 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2009 给出 的规 则进 行起 草。本标准 由三 明市 市场 监督 管理局 提出 并归 口。本标准 起草单 位:三明市 捷安机 电设备 有限 公司、福建省 特种设 备检 验研究 院三明 分院、三明 市菱电机 电设 备技 术服 务有 限公司、三 明市 电梯 行业 协会、沙县 市场 监督 管理 局。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艾 红 亮、魏 榕烁、朱 赛明、阮 受坤、庄丽 琼、孙耀 祥、路世辉。DB3504/T 001 2019 III 引 言 0.1 总则 随着经 济社 会快 速发 展,电梯数 量与 日俱 增。无 使 用管理 责任 主体、无维 修 资金、无 维保 单位 的“三无”电 梯存 在诸 多安 全隐 患,给 使用 和监 管带 来新 的挑战。为 破解“三无”电梯监 管难 题,我市 有关 单位积极 探索,总结 了一 套 电梯梯 长制 安全 管理 机制,取 得了 良好 成效。本 标 准旨在 通过 规定 电梯 梯长 制安全管 理的 基本 要求、运 行管理 和运 行保 障,指导 并规范 梯长 制工 作有 效开 展,达 到落 实主 体责 任、消除“三 无”电梯 隐患、保 障安全 的目 的。0.2 基 本原 则 本标准 遵循 以下 原则:依法依 规,安全 第一 严格遵 守国 家电 梯相 关的 法律法 规、安全 技术 规范 标准 要 求,消除 隐患,保 障安全。明确职 责,多元 共治 进一步 明确 各相 关单 位的 职责权 限,强化 主体 责任 落实,实现 各司 其职、齐 抓共管。广泛参 与,公开 透明 发动电 梯用 户积 极参 与电 梯管理,全 过程 公平 公正 公开,接受 社会 各方 监督。便民高 效,保障 有力 以群众 实际 利益 为出 发点,加强 各项 保障,严 格使 用管理,提 高工 作效 率。DB3504/T 001 2019 1 电梯 梯长制 安全管 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电 梯梯 长制 安全管 理规 范的 术语 和定 义、基 本要 求、运行 管理、运行 保障。本标准 适用 于电 梯梯 长制 的管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 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7024 电 梯、自动 扶 梯、自 动人 行道 术语 DB35/T 1585 电梯 使用 单 位安全 管理 规范 TSG T5002 电 梯维 护保 养 规则 TSG 08 特 种设 备使 用管 理 规则 福建省 电梯安 全管 理条例(2019 年7月26 日福 建省 第 十三届 人民代 表大 会常务 委员会 第十一 次会 议通过,2019 年10 月1 日起 施 行)3 术语和 定义 GB/T 7024 和DB35/T 1585 界定 的以 及下 列术 语和 定 义适用 于本 文件。3.1 梯长制 指梯长 将电 梯委 托给 受托 单位管 理和 维护 保养,并 监督其 履行 电梯 使用 管理 和维护 保养 职责,落 实经费保 障,确保 电梯 安全 运行的 一种 管理 机制。3.2 梯长 由电梯 用户、业主 委员 会、自 治小 组推 选的 代表,以及对 电梯 使用 具有 管理 权利和 管理 义务 的单 位或个人,将 电梯 委托 给受 托单位 负责 管理 和维 护保 养,并 对受 托单 位进 行监 督协调。3.3“三无”电 梯 指存在 无使 用管 理责 任主 体、无 维修 资金、无 维保 单位等 问题 的电 梯。3.4 电梯用 户 DB3504/T 001 2019 2 指电梯 所有 权人 或者 相关 权利人。3.5 委托单 位 将电梯 使用 管理 权利 和管 理义务 委托 给其 他机 构的 单 位或 个人。3.6 受托单 位 接受委 托单 位委 托并 签定 合同,一 般为 电梯 生产 单 位或维 护保 养单 位。受 托 单位一 旦接 受委 托,即为电梯 日常 使用 管理、维 护保养 和安 全主 体责 任“三位一 体”的 单 位。4 基本要 求 4.1 管理范 围 纳入梯 长制 管理 范围 的电 梯:a)“三无”电 梯;b)既有住 宅增 设电 梯;c)其他自 愿委 托电 梯生 产单 位或维 护保 养单 位作 为使 用管理 单位 的电 梯。4.2 组织形 式 以小区、楼 幢或 楼道 为单 元,由 电梯 用户 成立 梯长 推选筹 备小 组,一般 为3 5 人,组织 全体 电梯 用户推选 一名 梯长 或由 业主 委员会、自 治小 组直 接推 选产生 梯长,由 梯长 负责 处理有 关电 梯的 委托 签约、经费筹 集、监督 协调 等事 宜。4.3 梯长的 推选 及职 责 4.3.1 人选条 件 应为本 小区、楼 幢或 楼道 的电梯 用户。4.3.2 推选的 方式 4.3.2.1 由全体 电梯 用户 通过 讨论、选 举等 方式,经 三分 之 二以上 的电 梯用 户同 意,推选 出 1 名 梯长,并以书 面形 式加 以确 认,确认书 范例 参见 附 录A。4.3.2.2 已成立 业主 委员 会的 小区 或自治 小组 的楼 幢,可由 业主委 员会 或自 治小 组直 接推选 梯长,并形成书 面文 件。4.3.3 职责 4.3.3.1 代表电 梯用 户与 受托 单位 签约。4.3.3.2 监督受 托单 位的 电梯 使用 管理和 维护 保养 工作 质量。4.3.3.3 做好电 梯相 关资 料的 保管 与移交。4.3.3.4 负责电 梯各 项经 费的 筹集 和使用,并 公布 收支 情况。4.3.3.5 协调处 理电 梯修 理、检验 等相关 工作。DB3504/T 001 2019 3 4.4 受托单 位的 确定 原则 及职 责 4.4.1 确定原 则 根据电 梯生 产单 位或 维护 保养单 位的 许可 资质、技 术管理 水平、人员 配备、质量信 用等 级及 报价 等条件,进行 公开 讨论、综 合评估 后确 定受 托单 位。4.4.2 职责 4.4.2.1 建立电 梯安 全管 理制 度、技术管 理档 案。4.4.2.2 负责电 梯日 常巡 查和 自行 检查。4.4.2.3 负责电 梯维 护保 养,配合 检验机 构完 成定 期检 验,落实检 验发 现问 题的 整改。4.4.2.4 对电梯 出现 的故 障及 时完 成应急 抢修,并 做好 故障 记录。4.4.2.5 对电梯 投保 安全 责任 保险。4.4.2.6 组织开 展电 梯应 急救 援演 练,发 生电 梯事 故立 即组 织应急 救援。4.4.2.7 负责梯 长制 管理 的相 关报 备、公 示、变更 使用 登 记 等。4.4.2.8 按照法 律法 规、安全 技术 规范以 及相 关标 准应 当履 行的其 他义 务。4.5 合同签 订 4.5.1 由梯长 与受 托单 位签 订电 梯委托 管理 与维 护保 养合 同(以 下简 称“托管 合同”),范例 参见 附录 B。4.5.2 对电梯 维护 保养 有特 殊要 求的,应通 过托 管合 同书 面约定。4.5.3 托管合 同到 期前 一个 月,应办理 合同 续签 或变 更手 续。4.6 公示与 报备 4.6.1 公示 4.6.1.1 梯长与 受托 单位 签订 托管 合同后,受 托单 位应 在电 梯出口 层显 著位 置公 示“梯长制 公示 牌”接受广 大群 众监 督,公示 牌样式 参见 附 录E。4.6.1.2 电梯如 有重 大修 理、改造 等事项,应 在实 施前 将项 目、预 算及 完成 时限 等情 况予以 公示。4.6.1.3 梯长应 定期 公示 电梯 相 关 费用收 支情 况。4.6.2 报备 梯长与 受托 单位 签订 托管 合同后,受 托单 位应 当在 十 五日内 持相 关材 料向 所在 地县级 人民 政府 负责特种设 备安 全监 督管 理的 部门(以下 简称 特种 设备 安全监 管部 门)报备。4.7 变更电 梯使 用登 记证 受托单 位应 当在 合同 签订 后三十 日内 到所 在地 特种 设备安 全监 管部 门办 理电 梯使用 登记 证变 更。变更时应 提交 下列 申请 材料:托管合 同(复印 件);电梯梯 长确 认书 或业 主委 员会、自治 小组 出具 的文 件(复 印件);受托单 位营 业执 照或 梯长 本人身 份证(复 印件);电梯使 用登 记申 请表(原 件);原电梯 使用 登记 证(原件)。DB3504/T 001 2019 4 5 运行管 理 5.1 建立管 理制 度 受托单 位应 根据TSG 08 建 立电梯 使用 管理 制度,包 括以下 内容:岗位责 任制 度;常规检 查制 度;电梯作 业人 员的 培训 考核 制度;故障与 事件 应急 处置 措施 和救援 演练 制度;电梯钥 匙使 用保 管制 度;电梯技 术档 案管 理制 度;定期报 检制 度。5.2 日常管 理 5.2.1 日常巡 查和 自行 检查 5.2.1.1 受托单 位应:落实人 员对 电梯 使用 状况 进行巡 查,并做 好巡 查记 录;每月至 少对 电梯 进行 一次 自行检 查,做好 自行 检查 记录;加强对 电梯 紧急 报警 装置 的检查,确 保畅 通,发现 问题及 时组 织整 改;按照附 录C 和附 录 D 做好 电梯故 障记 录和 统计。5.2.1.2 梯长应 当监 督、督促 受委 托单位 按本 规范 要求 和合 同约定 开展 日常 巡查 和自 行检查。5.2.2 钥匙管 理 受托单 位指 定负 责电 梯管 理的人 员保 管电 梯的 紧急 开锁钥 匙、机房 钥匙 和电 梯电源 钥匙,非 专业 人员不得 使用。5.3 维护保 养 5.3.1 受托单 位应 当根 据 TSG T5002 和 国家 相关 安全 技术 规范要 求,开展 电梯 维护 保养工 作。5.3.2 受托单 位维 护保 养过 程中 有需要 梯长 配合 解决 供电、通风 等事 项,应及 时与 梯长沟 通协 调。5.3.3 梯长应 督促 受托 单位 按时 开展维 护保 养工 作,监督 维护保 养工 作质 量,并相 关记录 上签 字确 认。5.4 检验检 测 5.4.1 受托单 位应 制定 和实 施电 梯定期 检验 检测 计划。在 用电梯 应当 在电 梯使 用标 志 所标 注的 下次 检验检测 日期 届满 前 1 个 月 向特种 设备 检验 机构 提出 定期检 验申 请。5.4.2 在特种 设备 检验 机构 实施 检验检 测工 作时 应积 极配 合。受 托单 位应 根据 特种 设备检 验机 构提 出的整改 意见 要求 及时 完成 整改,并提 出复 检申 请。5.4.3 梯长应 当对 电梯 检验 检测 工作提 供便 利,并配 合落 实有关 整改 事项。5.5 档案管 理 5.5.1 电梯安 全技 术档 案管 理实 行一梯 一档,至 少应 包括 以下内 容:电梯使 用登 记证;设备及 其零 部件、安 全保 护装置 的产 品技 术文 件;安装、改造、重 大修 理的 有关资 料、报告;DB3504/T 001 2019 5 日常检 查与使 用状况 记录、维保 记录、年度自 行检 查记录 或者报 告、应 急救 援演练 记录、电梯故 障记 录表、电 梯故 障统计 表、电梯 保养 时间 及保养 明细 表;安装、改造、重 大修 理监 督检验 报告,定 期检 验报 告;设备运 行故 障与 事故 记录。5.5.2 日常检 查与 使用 状况 记录、设备 运行 故障 记录、年 度检查 记录 或者 报告、应 急救援 演练 记录、维保记 录、定期 检验 报告 至少保 存 4 年,其他 资料 应当长 期保 存。5.5.3 梯长负 责保 管电 梯日 常维 保记录、托 管合 同等 资料,在与 受托 单位 签订 托管 合同后,应 将梯 长确认书、电 梯出 厂原 始资 料、检 验报 告、使用 登记 证等移 交给 受托 单位 存档,受托 单位 应建 立相 关 的 档案并妥 善保 管。5.5.4 如受托 单位 发生 变更,原 受托单 位应 及时 将电 梯管 理档案 移交 回梯 长。6 运行保 障 6.1 人员保 障 6.1.1 受托单 位应 按 福建 省电 梯安全 管理 条例 和 TSG 08 规 定配 备与 所承 接的 电 梯托管 数量 相适应的电 梯安 全管 理人 员。6.1.2 梯长发 生变 化时,应 及时 按本标 准规 定重 新推 选出 梯长,并通 知受 托单 位办 理相关 变更 手续。6.2 设施保 障 6.2.1 委托单 位保 证电 梯外 围供 电、消 防、防雷、通 风等 设施安 全可 靠,满足 国家 标准规 定。6.2.2 委托单 位应 为受 托单 位提 供日常 管理 和维 护保 养所 需的工 作环 境。保证 机房、井道、底 坑无 漏水、渗 水现 象。通 往机 房、底坑、滑轮 间、井 道安 全门的 通道 畅通、照 明充 分;确 保作 业环 境中 应由 委托单位 提 供 的安 全防 护措 施到位,避 免无 关人 员进 入。6.3 经费保 障 6.3.1 电梯的 委托 管理、维 护保 养、检 验、检测 等日 常运 行费用 和电 梯修 理费 用由 委托单 位承 担或 按托管合 同约 定执 行,并由 梯长负 责筹 集和 支付。6.3.2 电梯改 造、修理 等所 需资 金可以 按照 下列 规定 筹集 和支付:已建立 住宅 专项 维修 资金 的,可 按照 规定 程序 在住 宅专项 维修 资金 中列 支;未建立 住宅 专项 维修 资金 或者住 宅专 项维 修资 金余 额不足 的,由梯 长向 电梯 用 户进行 筹集、支付;对电梯 费用 筹集 方案 和支 付达不 成一 致意 见的,由 所在地 乡(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 事处、开发区 管理 机构 等单 位组 织受托 单位、电 梯用 户协 调解决。6.3.3 电梯相 关费 用的 筹集 和支 付过程 应当 公开 透明,予 以公示 并接 受各 方监 督。6.4 应急保 障 6.4.1 应急处 置 6.4.1.1 受托单 位应 当制 订应 急救 援预案 与应 急救 援演 练制 度,并 每年 组织 开展 应急 救援演 练,做好相关记 录,梯长 予以 配合。6.4.1.2 电梯发 生困 人事 件时,受 托单位 应及 时采 取措 施,组织电 梯维 修作 业人 员实 施救援。6.4.1.3 电梯发 生事 故时,受 托单 位应及 时组 织应 急救 援,排险和 抢救,保 护事 故现 场,并 立即 报告事故所 在地 特种 设备 安全 监管部 门和 其他 相关 部门。DB3504/T 001 2019 6 6.4.2 停止运 行 6.4.2.1 电梯出 现下 列情 况之 一时,受托 单位 应立 即停 止电 梯运行,并 通知 梯长 与电 梯用户:发生地 震、火灾 等灾 害;电梯和 电梯 附件 受潮,以 及安装 电梯 和附 件的 机房、井道、底 坑等 场所 进水 或严重 受潮;安全装 置、安全 附件、安 全开关、安 全触 点等 发生 误动作,厅 门、轿门 工作 异常;电梯发 生事 故或 存在 事故 隐患;接到梯 长因 发现 事故 隐患 而发出 的电 梯应 停止 运行 的书面 通知 时;监督检 验或 定期 检验 结论 为不合 格。6.4.2.2 电梯停 止运 行时,受 托单 位应当 设置 警示 标志 并采 取有效 措施 防止 电梯 启用。6.5 监督保 障 6.5.1 社会监 督 电梯用 户、业主 委员 会、当地居 委会 应充 分发 挥社 会监督 作用,维 护自 身权 益,对 电梯 梯长 制安 全管理过 程进 行监 督,确保 依法依 规、公开 透明,并 及时向 有 关 部门 报告 反映 发现的 问题,切 实消 除 安 全隐患,落实 各方 责任,保 障电梯 安全 运行。6.5.2 监督检 查 特种设 备安 全监 管部 门应 组织开 展专 项监 督检 查:发现“三无”电梯,应及 时通知 所在 地乡(镇)人民 政府、街道 办事 处、开 发 区管理 机构 等单位推 动电 梯用 户将 其纳 入梯长 制安 全管 理;对已实 施梯长 制安全 管理 的电梯 进行备 案并登 记汇 总,未 报备的 要督促 相关 单位按 要求及时上报;对已按 梯长制 进行管 理的,应督 促受托 单位落 实电 梯使用 管理主 体责任 与维 护保养 工作质量,查 处违 法违 规行 为。6.5.3 投诉处 理 特种设 备安 全监 管部 门应 及时受 理电 梯安 全问 题的 投诉举 报,对梯 长制 执行 过程中 出现 的纠 纷,积极采取 干预 措施,组 织各 方进行 协调 解决。DB3504/T 001 2019 7 A A 附 录 A(资料 性附 录)梯长确 认书 A.1 梯长确 认书 电梯“梯长”确 认书(地址)电梯,根据 电梯 梯长 制安全 管理 规范(DB3504/T 001-2019),经(具体 单元 号)三分 之二 以上 电 梯用 户 同 意,推选 为 本单 元电 梯梯 长。梯长:(签字 手 印)身 份证 号:年 月 日 A.2 电梯用 户签 名表 电梯用 户签 名表 本幢共 户有 户 同意推 选 为 本楼 电 梯“梯 长”。注:表格不足可另加。序号 房号 签字 手印 联系电话 备注 DB3504/T 001 2019 8 B B 附 录 B(资料 性附 录)电梯委 托管 理与 维护 保养 合同书(范 例)B.1 电梯委 托管 理与 维护 保养 合同 电梯委 托管 理与 维护 保养 合同 甲方(委托 单位):幢 号 梯业 主代 表:(梯长姓 名)乙方(受托 单位):为贯彻“安 全生 产,预 防 为主”的方 针,保 障电 梯 安全运 行,防止 事故 发生,依照 中华 人民 共和国合同 法、中 华人 民 共和国 特种 设备 安全 法、特 种设 备安 全监 察条 例、福建 省电 梯安 全 管理条例、特种 设备使 用管理 规则(TSG 08)、电 梯维护 保养 规则(TSG 5002)和 电梯 梯长制安 全管 理规 范 等规 定,遵 循平 等、自愿、公 平和诚 实信 用的 原则,经 甲乙双 方协 商订 立本 合 同。第一条 合 同标 的 甲方委 托乙 方对 其管 理的(项 目或 小 区)内 的 台电 梯(具体详 见 电梯 委托管理与 维护 保养 费用 明细 表)提供 使用 管理 与维 护保养 服务。第二条 服 务内 容 1、委托 管理 与维护 保养服 务应当 覆盖 电梯 维护保 养规则 规定 的半 月、季 度、半 年、年 度维 护保养项 目和 电梯 制造 单位 技术文 件所 要求 的特 殊维 护保养 项目,以 及与 电梯 日常管 理、安全 运行 相 关 的其他项 目。若电 梯已 安装 了远程 监控 装置 的,日常 维护保 养项 目应 覆盖 该装 置。2、履 行电 梯使 用管 理单 位 的法定 职责。3、对 本合 同约 定的 电梯 投 保电梯 安全 责任 保险。第三条 服 务方 式 清包:只 提供 委托 管理 与维护 保养 服务,不 提供 任何免 费电 梯维 保所 需的 零配件;半包1:提 供委托 管理 与 维护保 养服务,并 免费提 供单价 在人民 币 元以 下(含 本数)电梯 零配件。一年 内乙 方免 费提 供的零 配件 总金 额 不超 过 当台电 梯年 保养 费用 的30%;半包2:或者 提供 委托 管 理与维 护保 养服 务,并免 费提供 部分 零配 件(免费 零配件 清单 另附);全包:提 供委 托管 理与 维护保 养服 务,并免 费提 供零配 件(双方 另有 约定 的,从 其约 定);其它:含 电梯 定期 检验 费用。第四条 委 托管 理和 维保 期限 本合同 约定 委托 管理 与维 护保养 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履约期 间,若该 电梯产权所 有人 或相 关权 利人 发生变 更的,经双 方协 商 后本合 同自 行失 效。期 限 届满后 需续 约的,甲乙 双 方应于期 限届 满前 壹个 月重 新签订 合同。第五条 委 托管 理与 维护 保养费 用 小区 幢 号 梯共 台电梯,该 梯为:层 站电 梯 台,委 托管理 与维护 保养 费用为 每台人 民币 元/月,总 计 金额为 人民币 元/年。层 站 电梯 台,委 托管理 与维 护保 养费 用为 每台人 民币 元/月,总计 金额为 人民 币 元/年。第六条 结算 DB3504/T 001 2019 9 1、甲方 按(月 季半 年年)支付 委托 管理与 维护保 养费用,具 体支付 时间和 金额为:每 付款周期 开始/结束 后的 七 个工作 日之 内支 付人 民币 元。2、甲方 需支 付零部 件费用 的,按(月 季 半年 年)支付,支付 时间为 当次维 修结束 后的 十个工作 日之 内。3、支 付方 式:现 金 支 票汇 到乙 方指 定账 户 第七条 甲 方权 利、义务 1、权 利(1)有 权监 督检 查乙 方依 照合同 约定 实施 维保 计划 和开展 日常 使用 管理 的情 况,监 督经 乙方 维保 后的电梯 是否 符合 法律 法规、安 全技 术规 范、强制 性 标准和 电梯 制造 单位 的技 术要求,监督 电梯 安全 性 能是否良 好。(2)有 权检 查受 乙方 委派 为本单 位电 梯提 供服 务人 员的持 证上 岗情 况,有权 拒 绝无证 人员 开展 维保及日常 使用 管理 活动。有 权 要求乙 方人 员服 从本 单位 现场安 全管 理,对不 服从 现 场安全 管理 的乙 方人 员,有权要 求乙 方更 换人 员。(3)乙 方的 日常 管理 与维 护保养 达不 到合 同约 定的 维护保 养标 准或 要求 的,甲 方有权 拒绝 在维 护保养记录 上签 字。(4)除 国家 规定 的法 定监 督检验 与定 期检 验外,有 权 委托特 种设 备检 验机 构或 第三方 中介 机构 对乙方按照 合同 约定 实施 日常 管理与 维护 保养 工作 的情 况进行 评定。2、义 务(1)按照 合同 约定 按期 支 付委托 管理 与维 护保 养费 用和按 照约 定应 由甲 方支 付的零 部件 费用。(2)对 乙方 的维保 记录、修理记 录签字 确认,签收 乙方提 交的 与 电梯 日常管 理及维 护保养 工作 有关的文 件。(3)发 现电 梯存在 故障或 异常情 况时应 当立 即通知 乙方检 修,配 合乙 方立即 停止使 用电梯 并做 好相关安 全防 护措 施。(4)保证 电梯 供电、消 防、防雷、通 风等 系统 安全 可靠,满足 国家 标准 规定。(5)为 乙方 提供维 保所需 的工作 环境。保证 机房、井道、底坑无 漏水、渗水 现象。通往机 房、底坑、滑 轮间、井 道安 全门 的通道 畅通、照 明充 分;确保作 业环 境中 应由 甲方 提供的 安全 防护 措施 到位,避免无 关人 员进 入。(6)积极 主动 开展 文明 乘 梯宣传 活动,及 时制 止乘 客不文 明乘 梯行 为或 恶意 破坏电 梯的 行为。(7)未经 乙方 书面 许可 不 得允许 非乙 方人 员从 事与 电梯日 常管 理及 维护 保养 有关的 工作。(8)应认 真审核 乙方 书面 提出的 更换 电梯 零部 件要 求,并 在乙 方书 面要 求的 期限内 书面 予以 答 复。(9)电 梯因 不可抗 拒因素(如战 争、火 灾、水浸、风暴和 地震等)所 造成设 备损坏、丢失 的,自行承担 全部 责任。第八条 乙 方权 利、义务 1、权 利(1)有权 要求 甲方 提供 维 保所需 的工 作环 境。(2)当电 梯存 在事 故隐 患 时,乙 方有 权采 取停 梯措 施及阻 止冒 险作 业的 权利。(3)有权 拒绝 甲方 提出 的 影响电 梯安 全运 行的 要求。2、义 务(1)按 照TSG T5002-2017 电梯 维护保 养规则 并 根据电 梯的使 用情况 和设 备状况,经双 方协 商确认后,提 供全 年日 常管 理及维 护保 养计 划和 各项 定期保 养计 划的 具体 实施 时间表。每 台每 次保 养 时 间不得少 于合 同约 定的 相应 最少保 养时 间。如需 调整 原保养 计划,应 提前 日通 知甲方 并经 甲方 同意 后 方 可调整,但应 保证 保养 时间 间隔不 得超 过15 日。DB3504/T 001 2019 10(2)乙 方实 施日常 管理及 维护保 养后的 电梯 应当符 合电 梯、自 动扶 梯和自 动人行 道维修 规范(GB/T18775)、电 梯制 造与安 装安 全规 范(GB 7588)和 自动 扶梯 和自 动 人行道 的制 造与 安装 安全规范(GB 16899)的 相关规 定。(3)乙方 提供24 小 时的 紧 急救援 服务,乙 方维 保负 责人:联 系电 话:、。24 小时 紧急 救援 服务 热线 电话:。当 电梯发 生困 人故 障,乙 方 应在接 到甲 方通 知后30分钟内赶赴 现场 实施 紧急 救援;电梯发 生其 他故 障,乙方 应 在接到 甲方 通知 后 分 钟内赶 到现 场实 施抢 修。(4)现 场作 业人员 应当取 得相应 的特 种设 备作业 人员证。为 有效 实施保 养计划,乙方 应安 排熟悉所 维保 电梯 原理、结 构、性 能、安全 要求 的特 种设备 作业 人员 负责 维保 工作,并督 促其 严格 按 照 产品工艺 要求、安 全及 技术 规范进 行维 保,不得 短接 安全回 路和 安全 保护 装置,影响 电梯 安全 运行。(5)作 业过 程中应 服从甲 方现场 安全管 理,落实现 场安全 防护措 施,保证作 业安全。需要 安全 监护作业 的内 容应 书面 告知 甲方,作业 时,作业 人员 不得少 于二 人。(6)现场 需采 取停 梯措 施 时,应 立即 通知 甲方 并及 时组织 抢修。(7)根 据甲 方的故 障统计 记录,乙方应 至少 每季度 一次提 出故障 分析 报告。报告中 应包含 电梯 故障的统 计分 析、整改 措施 和预防 措施,以 及有 关电 梯使用 管理 的合 理化 建议。(8)乙 方应 在本合 同签订 后对电 梯进行 一次 全面的 年度自 检,以 发现 上个维 保周期 中电梯 存在 的安全隐 患,并报 送梯 长,及时进 行维 修。应当 配合 电梯检 验检 测机 构对 电梯 的定期 检验 检测,老 旧 电 梯安全评 估,并参 与电 梯安 全管理 活动。负 责完 成检 验检测 中发 生的 属于 本合 同范围 内的 整改 工作。(9)乙方 应在 应在 合同 签 订后的3个 工作 日内,在 特 种设备 监管 平台 上认 领所 维保电 梯,并 填写 应急联系 方法。(10)乙方应 在维 保后3日 内将规 定格式 的电 梯公示,张贴 在电梯 轿厢、电梯 过道、小区公 告栏 或在轿厢 内电 子显 示屏 内滚 动公示,接 受用 户监 督。此外,需将 维保 记录 公示 情况拍 照留 存备 查。(11)乙方 应当 妥善 保管 电梯图 纸及 相关 资 料,并 在合同 终止 后交 还甲 方。(12)应按 照福 建省 特种 设备协 会拟 定的 福 建省 电梯维 保行 业自 律公 约 及 电 梯维 护保 养最 低成本指 导价 要 求对 使用 单位进 行维 保价 格公 示。同时与 甲方 签订 合同 期限 不得少 于一 年。(13)乙方 不得 以任 何形 式将维 保工 作非 法分 包、转包。(14)接受 特种 设备 安全 监督管 理部 门的 现场 安全 监督检 查。(15)承 担对 电梯 的日 常 管理和 安全 主体 责任,日 常管理 具体 义务 如下:应 当结合 实际 建立 相关 管理制度 并严 格落 实,按照 电梯钥 匙使 用管 理有 关要 求对电 梯钥 匙进 行管 理,定期开 展自 行检 查并 作 出 记录,每年 至少 开展 一次 应 急救援 演练,代管 电梯 安 全技术 档案,在电 梯使 用 标志所 标注 的下 次检 验日 期届满前 个 月,向特 种设 备检验 机构 提出 定期 检验 申请,办理 电梯 使用 登记 证变更。第九条 其 他约 定 1、乙方 已于 年 月 日对 本合同 约定 的电梯 进行了 详细的 检查,检查 结果已 经甲方 签字 确认,并 作为 电梯 现状 记录 由甲、乙双 方保 存。2、甲方 要求 乙方提 供本合 同约定 内容以 外服 务的,如强化 保养、增加 保养频 次、安 全保障 需求、驻场作 业服 务、增加 检测 内容和 频次 等,双方 均应 以书面 形式 另行 约定。3、维保 记录 是记载 电梯运 行、维 护、保 养的 依据。每台电 梯均应 当建 立独立 的维保 记录。维保 记录应当 一式 两份,甲 乙双 方各保 存一 份,保存 时间 为4 年。维 修与 抢修 记录 均应当 长期 保存。4、根据 电梯 的现状,甲乙 双方约 定非使 用原 因或维 保原因 导致的 电梯 困人故 障次数 每月每 台电 梯不超过 次。5、维 保中 产生 的各 类废 弃 物,由 乙方 负责 按照 当地 环境管 理法 律法 规及 有关 规定予 以处 理。6、因电 梯设 备属于 特种设 备,甲 方同意 将维 保(包 括另行 维修、改造 中)更 换下的 主板硬 件等 无法修复 的专 用部 件,经甲 方确认 后交 由乙 方当 场销 毁并回 收,以保 证废、旧 专用部 件不 流入 市场。第十条 违约 责任 DB3504/T 001 2019 11 1、一 方当 事 人 未按 约定 履 行义务 给对 方造 成直 接损 失的,应当 承担 相应 责任。2、一方 当事 人无法 继续履 行合同,应当 及时 通知对 方,并 承担因 合同 解除而 给对方 造成的 直接 经济损失。3、甲方 无正 当理由 未按照 约定期 限支付 费用 的,经 双方确 认为无 正当 理由每 延误一 日应当 向乙 方支付延 误部 分费 用的 违约 金。超 过双 方约 定期 限日 时,本合 同自 动终 止,赔 偿事 项依照 合同 法规 定执 行。4、甲 方违 反约定 允许 非乙 方人员 从事 电梯 日常 管理 及维护 保养 工作 的,应当 按照标 准支 付违 约 金。5、因电 梯委 托管理 原因或 者电梯 维保原 因导 致人身 伤亡或 设备损 坏、零部件 丢失的,由乙 方承 担全部责 任。6、若未 按乙 方的书 面要求 期限同 意更换 应该 更换的 应由甲 方支付 费用 的电梯 零部件 而导致 电梯 故障或存 在安 全隐 患的,由 甲方自 行承 担责 任。7、乙方 违反 约定,作业过 程中未 服从甲 方现 场安全 管理落 实现场 安全 防护措 施,或 需要安 全监 护的作业 时作 业人 员只 有一 人,或 保养 时间 不足,甲 方可拒 付当 次作 业或 保养 的当台 当月 保养 费。8、乙 方维 保工 作不 符合 合 同约定 的维 保标 准或 要求 的,乙 方应 当返 工,并按 照标准 支付 违约 金。9、因 委托 管理 或维 保原 因 导致电 梯检 验不 合格 的,由乙方 承担 电梯 整改 费用。第十一 条 合同 的解 除 1、甲 乙双 方协 商 一 致,可 以解除 合同。2、任何 一方 违约导 致合同 无法继 续履行 的,另一方 可以解 除合同。除 此之外,任何 一方不 得单 方面解除 合同。因 一方 违约 而导致 合同 解除 的,违约 方须向 对方 支付 合同 总价20%的违 约金。第十二 条 争议 解决 方式 本合同 在履 行过 程中 发生 的争议,由双 方当 事人 协 商解决 或向 有关 部门 申请 调解,协 商、调解 不成的,按 照下 列第 种方 式解决(任 选一 种):1、依 法向 人 民法 院 起诉;2、提交 仲 裁 委员会 仲裁。第十三 条 附则 本合同 生效 后,双 方对 合 同内容 的变 更或 补充 应采 取书面 形式,并经 双方 签 字 盖章 确认,作为 本合同的附 件。附件 与本 合同 具有同 等的 法律 效力。本合同 一式 份,甲方 执 份,乙方 执 份。甲方:(梯 长签 字手 印)乙方:(签 章)营业执 照号 码:许可证 号码:有效期:住所:法定代 表人 或委 托代 理人:联系 电话:传真电 话:开户 银行:账号:邮政 编码:年 月 日 年 月 日 DB3504/T 001 2019 12 B.2 电梯 委 托管 理与 维护 保养 费用 明 细表 电梯委 托管 理与 维护 保养 费用 明 细表 序号 梯号 注册代 码 规格型 号(层/站/门)(提升 高度/角 度)安装地 点 保养时 间(分钟)保养金 额(元/月)半月 季度 半年 一年 共 台,每 月保 养金 额合 计:¥DB3504/T 001 2019 13 C C 附 录 C(资料 性附 录)电梯故 障记 录表 电梯故 障记 录表 记录人:记录 日期:设备内 部编 号 维保单 位 故障发 生时 间 报修时 间 故障模 式 开关 门故 障,层门 区 外停梯,无 法启 动运 行,运行 中开 门,超速(溜 车),冲顶 或蹲 底,其 他 是否困 人 是,否 被困人 数 人 故障排 除时 间 故障排 除人 故障原 因 设计 制造 缺陷 安装 缺陷 维保缺 陷:调 整(设置)不当,维保 检查 未发 现,其他 使用管 理不 当:门 被异 物卡住,人为 损坏、误 操作或 操作 不当,停电、跳 闸,其它 其它:备注 DB3504/T 001 2019 14 D D 附 录 D(资料 性附 录)电梯故 障统 计表 统计单 位:(公 章)统计期 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维修保 养单 位 设备内 部编 号 制造单 位 电梯故 障次 数 故障困 人次 数 备注 统计人:联系 电话:统计日 期:注:非维保原因导致的故障不在本表故障次数统计之内。DB3504/T 001 2019 15 E E 附 录 E(资料 性附 录)梯长制 公示 牌(范例)三 明 市 电 梯 梯 长 制 安 全 管 理 公 示 牌 梯长 梯长职责 1、监 督受 托单 位的 电梯 使 用管理 和维 护保 养工 作质 量 2、做 好电 梯相 关资 料的 保 管与移 交 3、负 责电 梯各 项经 费的 筹 集和使 用,并公 布收 支情 况 4、协 调处 理电 梯修 理、检 验等相 关工 作。电 梯 识 别 码 使 用 地 址 受 托 单 位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联 系 电 话 应急救援电话: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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