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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抚育规程DB3302/T 153-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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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抚育规程DB3302/T 153-2018.pdf

ICS 65.020.40 B 64 DB3302 浙 江 省 宁 波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302/T 153 2018 生态公益 林抚育规 程 2018 06 21 发布 2018 06 21 实施 宁 波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 DB3302/T 153 2018 I 前 言 本标准 按GB/T 1.1-2009 给 出的规 则起 草。本标准 由宁 波市 林业 局提 出。本标准 由宁 波市 林业 标准 化技术 委员 会归 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宁 波市 林特科 技推 广中 心、宁波 市鄞州 区天 童林 场、宁波 市农业 科学 研究 院。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李修 鹏、王 良衍、阎 恩荣、章 建红、毛其 明、沈 波、杨同辉、杨 晓东。DB3302/T 153 2018 1 生 态公益 林抚育规 程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生 态公 益林 抚育的 术语 和定 义、总则、作业 设计,功 能目 标树 种、目 标树、保 留 树 与间伐树 的确 定,防护 林、特种用 途林、经 济型 生态 公益林 的抚 育,生物 多样 性及相 关设 施保 护、抚 育 剩余物的 处理 与利 用、作业 监督与 管理、检 查验 收、抚育成 效监 测和 档案 管理 等技术 要求。本标准 适用 于宁 波市 生态 公益林 中幼 林抚 育。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15781 森 林抚 育规 程 GB/T 18337.3 生态 公益 林建设 技 术规 程 LY/T 1646 森 林采 伐作 业 规程 DB33/T 379.1 公益 林建 设 规范 第1 部分:导则 DB33/T 379.2 公益 林建 设 规范 第2 部分:规 划设 计通则 DB33/T 379.3 公益 林建 设 规范 第3 部分:技 术规 程 森林 抚育 作业 设计 规定 和 森林 抚育 检查 验收 办法(国 家林 业局,林 造发2014 140号)3 术语和 定义 DB33/T 379.1、GB/T 15781、LY/T 1646 中所 给出 的(生态)公益 林、生 态经 济型公 益林、特殊 保护地区、重点 保护 地区、一般保 护地 区、森 林抚 育、抚 育采 伐(间 伐)、卫生 伐、生态 疏伐、景观 疏伐、采伐强 度、疏透度、霸王 树 以及 下列 术语 和定 义适 用于本 文件。3.1 特殊保 护林 位于各 级自 然保 持区(小 区)、山体 坡度 在46 以上 地段 等 特殊 保护 地区 内的 生态公 益林。3.2 重点保 护林 位于 国 家和 省级 风景 名胜 区、森 林公 园,山体 坡度35 的地段等 重点 保护 地区 内的生 态公 益林。3.3 一般保 护林 位于 生 态地 位比较 重要、生态环 境比较 脆弱 的 一般 保护地 区内 的生 态公 益林。3.4 功能目 标树 种 DB3302/T 153 2018 2 能够 适 应所 在立 地条 件,具较优 的结 构和 功能 性状,能够 发挥 较大 的固 碳、水源涵 养、水土 保 持、抗机械 胁迫、抗 火、抗风 雪冰冻 或景 观等 功能,满 足林分 经营 终极 目标 的树 种。3.5 非 功能 目标 树种 功能目 标树 种 以 外的 其它 树种统 称为 非 功 能目 标树 种。3.6 阳性贬 值树 种 指林分 中生 长速 度较 快、材质和 树形 差、无培 育利 用前途 的阳 性树 种。3.7 目标树 是 长势 优、质量 好、价 值 高、寿 命长、未出 现损 伤 和病虫 害痕 迹、一般 为实 生起源、在 林分 中分 布合理的 功能 目标 树种 个体。在生 态公 益林 经营 管理 过程中,除 遭受 自然 灾害 等特殊 影响 不宜 继 续 作 为 目标树培 育外,应 长期 予以 保留。3.8 特殊目 标树 指 被列 入国 家和 地方 保护 名录的 珍稀 植物,以 及具 有重要 科研 和开 发利 用价 值而需 要保 护 的 植 物。3.9 辅助树 为保持 林分 结构 稳定、维 护生物 及景 观多 样性、增 加混交 树种 及林 分层 次结 构 以及 有利 于促 进 目 标树生长、保 护和 改良 土壤 等目标 服务 的林 木。辅助 树可以 是功 能目 标树 种,也可以 是非 功能 目 标 树 种。3.10 干扰树 妨碍目 标树、特 殊目 标树 与辅助 树生 长的 各类 枯立 木、濒 死木、罹病 木、被 压木、霸王 树、阳性贬值树种,发 生检 疫性 林业 有害生 物危 害的 林木,树 干尖削、弯 曲及 多枝 多节 的劣质 林木,受 自 然 灾 害 损伤不宜 继续 保留 的林 木,萌蘖、密度 过大 影响 目标 树及特 殊目 标树 生长 的功 能目标 树种 等。3.11 定株抚 育 在防护 林和 特种 用途 林幼 龄阶段,按照 合理 密度 伐除 质量 差、长 势弱 的林 木 和过密 幼树,为保 留木创造适 宜 生 长空 间的 森林 抚育措 施。3.12 割灌除 草(藤)在林下 植物 生长 旺盛 的 中 幼林中,清除 妨碍 目标 树 或功能 目标 树种 生长 的灌 木、杂草 和藤 条;或 对萌芽幼 林实 施除 草、除萌、除藤,调 整林 分密 度和 结构 的 一种 森林 抚育 措施。3.13 补植 在郁闭 度低,或 有林 隙、林窗及 林中 空地,或 缺少 功能目 标树 种的 林分 中,在林冠 下或 林中 空 地 等处补植 功能 目标 树种,调 整林分 密度 和树 种结 构、提高林 地生 产力 和生 态服 务功能 的森 林抚 育措 施。3.14 绩效监 测标 准地 在开展 抚育 作业 的林 分中 选择典 型地 段建 立的,用于 连续定 位监测、记载 林分 各 种数量 和质 量指 标、为检查 抚育 作业 效果 提供 依据的 永久 性 固 定标 准样 地,它 能够 反映 林木 和林 地的平 均指 标,是 整 个 林 分的缩影,一 般每 个样 地面 积为20m20m,每种 类型 设置3 个重 复。DB3302/T 153 2018 3 3.15 潜在植 被 是指在 没有 人类 干扰 情况 下,一 个具 体地 点 所 能发 育形成 的最 稳定 成熟 的天 然顶极 植被 类型,是 一种与所 处立 地达 到平 衡的 演替终 态 植 被。4 总则 4.1 抚育原 则 4.1.1 分类经 营原 则 生态公 益林 应按 保护 级别 及经营 目标 不同 实行 分类 经营。特殊 保护 林应 实行 长期全 面封 禁,禁 止 人为抚育 干扰;重 点保 护林 应进行 全面 封禁 或定 期全 面封禁,严 格限 制采 伐、开垦等 各类 抚育 活 动;一 般保护林 可经 林业 主管 部门 批准,开展 一些 以提 高森 林 生态系 统稳 定性 或改 善生 态功能 为主 要目 的的 森 林抚育活 动。防护 林、特种 用途林、经 济型 生态 公益 林也应 按不 同的 经营 目标 采取不 同的 经营 措 施。林分保护等 级区 划按DB33/T 379.2及 本规 程附 录A规 定执 行。4.1.2 生态优 先原 则 生态公 益林 抚育 应坚 持生 态优先 原则,通 过去 劣留 优、去 密留 稀的 方法,合 理调整 林分 结构,优 化目标树 在林 分中 的分 布格 局和所 占比 例。抚 育活 动 应以伐 除影 响目 标树 生长 的灌草、藤本、干扰 树等 为主,注 意保 留灌 木层、更新 层中的 功能 目标 树种、辅 助树、特殊 保护 树的 幼树 及幼苗,维 护生 物多 样性。经济型 生态 公益 林也 应在 遵循生 态优 先原 则的 前提 下,通 过选 择合 理的 抚育 与经营 措施,获 得 较 好 的 经济效益。4.1.3 遵循自 然演 替规 律原 则 生态公 益林 抚育 应以 近自 然林业 理论、群 落演 替理 论等为 指导,遵 循和 利用 森林的 自然 演替 规 律,根据林 分的 主导 生态 功能 定位、立地 条件、林 分状 况,科 学确 定抚 育方 式及 技术指 标,促进 森 林 生 态 系统的健 康稳 定和 森林 群落 的正向 演替。4.1.4 合理选 用抚育 方 式原 则 生态公 益林 抚育 应当 针对 林分不 同特 点及 经营 目标,合理 选择 抚育 方法。单 一 抚育方 式无 法达 到 抚育目的 的,可采 用多 种抚 育方式 进行 配套 组合。4.1.5 抚育与 补植 相结 合原 则 林分、林带 内的 空地,应 在 抚 育后 及时 补植 功能 目标 树种 苗 木,也可 补植 珍贵 树种、景观 树种 苗木,与 珍 贵 木材 储备、林相 美化 彩 化 等工 程相 结 合,实现 公 益 林的 多目 标 经营。具体补植 方 法可 参 照GB/T 18337.3、DB33/T 379.3 中 低效公 益林 的补 植改 造方 法执行。4.1.6 依法经 营原 则 生态公 益林 抚育 作业 必须 事前获 得林 业主 管部 门的 审核同 意,抚育 中涉 及的 木 材采伐 必须 事先 办 理采伐许 可证,做 到依 法采 伐。4.2 抚育目 标 DB3302/T 153 2018 4 4.2.1 抚育活 动应 有利 于林 分主 导功能 的发 挥。生态 公益 林抚育 应在 明确 林分 主导 功能(经营 目标)的前提 下进 行,抚育 活动 应 有利于 林分 经营 目标 的加 速实现,促 进其 及 早 发挥 主 导功能,提 高经 营效 益。4.2.2 抚育活 动应 有利 于促 进目 标树生 长。生态 公益 林抚 育应以 创造 有利 于目 标树 生长的 环境,促 进目标树 生长 为目 的,伐 除 不利于 目标 树生 长的 干扰 树、高大 有害 藤本 及杂 草 等,保留 有利 于目 标树 生 长的辅助 树。同 时应 科学 确 定抚育 强度,既要 避免 因 强度不 足而 达不 到改 善林 分条件、促进 目标 树生 长 的目的,更要 避免 因强 度过 大而导 致生 境变 化剧 烈、影响目 标树 的健 康生 长。4.2.3 抚育活 动应 保持 林分 的合 理结构,维 护林 分健 康稳 定。生 态公 益林 抚育 应以 保持林 分健 康稳 定为前提,通过 抚育,提高 保 留树长 势和 林分 质量 及抗 自然灾 害能 力,避 免因 抚 育措施 不当 或抚 育强 度过强而造 成林 分结 构剧 烈改 变,影 响林 分结 构稳 定和 正常功 能的 发挥。抚 育后 林分平 均胸 径应 不 低 于 抚 育前林分 平均 胸径,间伐 的 蓄积强 度 应 低于 20%。水 源涵养 林、水 土保 持林、防风固 沙林 等防 护林 应 以 诱导形成 混交 复层 异龄 群落 结构为 目标,抚 育后 应保 持 林分乔 灌草 结构 的完 整、稳 定和较 高的 垂直 郁闭 度,杜绝全 面清 除灌 草层 及地 表枯落 物而 导致 其生 态防 护功能 下降。5 作业设 计 5.1 为规范 和加 强生 态公 益林 抚育管 理,保障 抚育 成效,每项工 程在 组织 实施 前必 须先编 制作 业 设 计。5.2 作业设 计应 当遵 循现 场调 查、现 场设 计的 原则;在 充分考 虑森 林培 育目标、林分发 育阶 段和 森林生态系 统生 长发 育与 演替 规律 的 基础 上,科学 合理 地确定 抚育 作业 的内 容和 措施。5.3 作业设 计应 包括 树种 和林 木分类、抚 育方 式、抚育 指标、辅助 设施 等内 容。5.4 作业设 计应 委托 有林 业调 查规划 设计 或绿 化造 林设 计资质 的单 位 或 由县 级林 业主管 部门 及其 授权的基层 林业 工作 站 编 制,其中,中央 财政 补贴 的森 林抚育 作业 设计 应由 具有 林业调 查规 划设 计 资 质 的 单位编制。5.5 作业设 计须 经县(市)、区农林 局批 复,报市 林业 局备案 后组 织实 施。审批 单位批 复作 业设 计要以现地 核实 为基 础。批准 后的作 业设 计,不得 随意 改动;确需 改动 的,须报 原审批 单位 批准。5.6 作业 设 计具 体方 法及 要求 可参照 国家 林业 局林 造发 2014 140 号 森 林抚 育作业 设计 规定 执行。6 功能目 标树 种、保留 树与 间伐树 的确 定 6.1 功能目 标树 种的 确定 6.1.1 防护林 各类防 护林 的 功 能目 标树 种 可按 照DB33/T 379.3之“生态公 益林 营造”中规定 的树种 选择 要求 进 行筛选确 定。6.1.2 特种用 途林 6.1.2.1 风景林 风景林 功能 目标 树种 应具 有抗性 强、生长 稳定 的特 点,能 适应 所在 立地 条件 生长,且其 树形、营 养器官或 繁殖 器官 的个 体或 群体具 有较 高的 观赏 价值,或树 种本 身具 有较 高的 科研、文化、休 闲旅 游、养生保健 等价 值。6.1.2.2 采种母 树林 DB3302/T 153 2018 5 采 种 母 树林 的 功能 目 标树种 应 是 人类 为 满足 生 产上对 某 树 种的 种 子需 要 而在天 然 林 或人 工 林中 选出的具 有优 良遗 传品 质、生长稳 定、表现 优良、集 中连片 分布 的中、幼 龄优 良木群 体,最好 为 实 生 起 源的同龄 纯林,或 林内 只混 有少量 其它 树种。6.1.2.3 环境保 护林 环境保 护林 功能 目标 树种 应具有 滞尘、降 噪、杀菌、吸收 有毒 有害 气体、抗 污染等 环境 保护 功 能,生长稳 定,寿命 长的 特点。6.1.2.4 碳汇林 碳汇林 功能 目标 树种 应具 有抗逆 性强,生长 稳定,地 上碳同 化能 力及 地下 碳固 持能力 强、效 率高 的特点。6.1.2.5 其它特 种用 途林 根据不 同的 特殊 用 途 需要 选择具 有相 应特 殊功 能的 树种。6.1.3 参考树 种 各类生 态公益 林次 生林功 能目标 树种参 考名 录见附 录B。防 护林 及风景 林、环 境保护 林、碳 汇林 等特殊用 途林 功能 目标 树种 可按照6.1.1、6.1.2 中规 定的选 树原 则参 照此 表进 行选择 确定。人 工 林 及 采 种母树林 应根 据生 产需 要,结合立 地条 件选 择确 定功 能目标 树种。6.2 林木分 类 在抚育 实施 前,应对 林分 中的林 木进 行分 类。根据 经营目 标,可将 林木 分为 目标树、特 殊目 标 树、辅助树 和干 扰树 四大 类。宁波市 国家 与省 级保 护野 生植物 基本 情况 见附 录C。6.3 保留树 的确 定 6.3.1 保留树 的组 成 保留树 一般由 目标 树、特 殊目标 树和适 当数 量的辅 助树组 成,其 中目 标树所 占比例 以不超 过20%为宜。6.3.2 不同林 层保 留树 的组 成 6.3.2.1 乔木层 乔木层 保留 树应 包括 以下 树种:目标树、特 殊目 标树 及适 量的辅 助树;马尾松 林、黄 山松 林、杉 木 林、柳杉 林等 针叶 林,即 使 主要树 种已 遭受 非检 疫性 林业有 害生 物、自然灾 害等 危害 严重,不宜 选作目 标树,但为 了维 护林 分结构 的稳 定性 和有 利于 林分更 新发 育,按设计 需要 继续 保留 的部 分优良 针叶 树种 个体;乔木层 由不 宜选 作目 标树 的阳性 贬值 阔叶 树种 组成,但为了 维护 林分 结构 的稳 定性和 有利 于 林分更新 发育,按 设计 需要 保留的 部分 阳性 树种 个体。6.3.2.2 更新层 更新层 保留 树应 包括 以下 树种:DB3302/T 153 2018 6 功能目 标树 种的 实生 幼树;辅助树 种的 实生 幼树;各类特 殊目 标树(包 括乔 木树种 幼树、灌 木树 种及 草本植 物);构成稳 定群 落必 要的 灌木 树种,一般 为较 耐荫 的常 绿灌木。6.4 间伐树 的确 定 间伐树 包括 各类 干扰 树及 生长密 度过 大的 部分 辅助 树,其 中辅 助树 的间 伐应 根据砍 密留 稀、砍 小 留大、砍 劣留 优、砍萌(萌 生)留 实(实生)、砍前(演替 序列 前期 树种)留 后(演 替序 列后 期树 种)、有利于 维护 生物 多样 性和 形成复 层异 龄混 交 的 稳定 群落的 原则 进行 确定。7 防护林 抚育 7.1 林分抚 育 7.1.1 抚育条件 7.1.1.1 功能目 标树 种多、有 培育 前途,抚育 不会 造成 水土 流失 等 影响 林分 生态 功能 发挥 的 防护 林 分,符合下 列情 况之 一时 应列 为抚育 对象:藤蔓、杂草 及阳 性贬 值树 种滋生,已 影响 目标 树生 长的林 分;郁闭 度0.8 以上,并 且林 木分化 明显,林 下立 木或 植被受 光困 难 的 林分;遭受林 业有 害生 物、火灾 以及雪 压、风折 等严 重自 然灾害,受害 木已达 10%的林分;遭受检 疫性 林业 有害 生物 危害的 林分。7.1.1.2 下列类 型的 防护 林,除受 森林火 灾、雪压、林 业有 害生物 等灾 害影 响确 需开 展卫生 伐等 抚育措施外,宜 实行 长期 封禁 管护,不宜 进行 抚育 干扰:被划入 特殊 保护林 的 防护 林;边远海 岛等 立地 条件 恶劣,人工 抚育 易影 响稳 定与 功能发 挥的 林分。7.1.1.3 特殊生 境确 需抚 育的 林分,应组 织有 关专 家事 先对 抚育方 式、目标 树确 定、抚育强 度等 关键技术进 行科 学论 证。7.1.2 抚育方 法 7.1.2.1 割灌除 草(藤)7.1.2.1.1 方法 在 林下 植物、藤本 植物 生 长旺盛,已影 响功 能目 标 树种或 目标 树生 长 的 中幼 林中,清 除妨 碍 功 能目标树种 或 目 标树 生长 的灌 木、杂 草和 藤 本;或 对萌 芽幼林 实施 除草、除 萌、除藤。7.1.2.1.2 要求 割灌除 草(藤)应符 合下 列要求:a)妨碍功 能目 标树 种或 目标 树生长 的灌 木、杂草 和藤 本应全 部清 除;b)应注意 保护 特殊 目标 树及 功能目 标树 种的 更新 幼树、幼苗,保 护生 物多 样性,促进 天 然 更 新;c)以围绕 功能 目标 树种 或目 标树幼 苗幼 树进 行局 部抚 育为宜,避 免全 面抚 育。7.1.2.2 定株抚 育 DB3302/T 153 2018 7 7.1.2.2.1 方法 封山育 林形 成的 幼龄 林,在 出现营 养空 间竞 争前,按 照 合理密 度伐除 影 响功 能目 标树种 生长 的杂 草、藤本、灌木、各 类非 功能 目标树 种 和 生长 过密 及质 量低劣 的 功 能目 标树 种幼树 和萌 枝。7.1.2.2.2 要求 定株抚 育应 符合 下列 要求:a)定株抚 育的 强度 应以 不引 起林分 结构 剧烈 破坏 为度,一 般 分2 次 3 次 开展,逐步 调 整树 种 结构,进 行合 理定 株。保留 树密度 参照 附 录D、附录E;b)应注意 保护 功能 目标 树种 和特殊 目标 树的 更新 幼树、幼苗,保 护生 物多 样性,促进 天 然 更 新;c)应在稀 疏地 段补 植功 能目 标树种。7.1.2.3 生态疏 伐 7.1.2.3.1 方法 伐除各 林层 内 影 响保 留树 生长的 各类 干扰 树、有害 藤本 及 生长 密度 过大 的部 分辅助 树。7.1.2.3.2 要求 生态疏 伐 应 符合 下列 要求:a)生态疏 伐应 以诱 导 森 林形 成林冠 梯级 郁闭 和复 层异 龄林,增强 森林 生态 系统 的 生态防 护功 能 为目标,先将 彼此 有密 切联 系的林 木划 分成 若干 植生 组(树 群),然 后按 主林 层 与次林 层都 能 直接受光 的要 求,在每 组内 将林木 分为 目标 树、特殊 目标树、辅 助树 和干 扰树,伐除 干扰 树,保留目标 树、特 殊目标 树、辅助树 和适量 的灌木 与藤 蔓,一 次疏伐 强度为 总株 数的 15%20%,伐后郁 闭度 不低 于 0.7。伐后保 留密 度见 附 录 D、附录 E;b)生态疏 伐应在 坡度 小于 25、土 层深厚、立 地 条件 好,抚育 不会 造成 水土流 失和风 蚀沙化 的林分使 用。7.1.2.4 卫生伐 7.1.2.4.1 方法 伐除 容 易引 起病 虫害 的枯 立 木、风倒 木、风 折木、雪压木、火 烧木、濒死 木;生长 受压 木;遭 受检疫性有 害生 物危 害的 林木;有碍 目标 树及 其它 保留 树生长 的干扰 树 及生 长过 密或受 害的 辅助 树。7.1.2.4.2 要求 卫生伐 应符 合下 列要 求:a)坡度大 于 25 的防护 林原 则 上只进 行卫 生伐;b)受害木 数量 较多 时,要 适 当保留 受害 较轻 的林 木,使林分 郁闭 度保 持 在0.6 以上(发 生检 疫性有害生 物危 害的 林木 除外);c)伐后无 林业 检疫 性有 害生 物危害 的林 木;d)耐火烧 树种 在火 灾发 生后 的 2 年-3 年内 分数 次逐 步 伐除 火 烧木,首 次伐 除的 严重火 烧木 不 要超过林 木总 数 的30%;e)采伐后 郁闭 度低 于 0.5,或出现 林窗 的,应补 植功 能目标 树种。7.2 林带抚 育 DB3302/T 153 2018 8 7.2.1 抚育条件 7.2.1.1 农田、沿海 防护 林带 农田、沿海 防护 林带 抚育 条件如 下:藤蔓、杂草 等明 显影 响目 标树生 长的;林带密 度大,竞 争激 烈,林带郁 闭出 现挤 压现 象 的;林带结 构不 符合 防护 要求 的;遭受林 业有 害生 物、火灾 及雪压、风 折等 自然 灾害,但受 害木 少 于20%的。7.2.1.2 护路、护岸(堤)林 带 护路、护岸(堤)林 带抚 育条件 如下:藤蔓、杂 草等 明显 影响 目 标树 生 长的;密度 大,竞争 激烈,严 重 影响林 木生 长的;对交 通、堤坝 安全 构成 威 胁的;林相 残次、景 观效 果差 的;遭受 林业 有害 生物、火 灾 及雪压、风 折等 自然 灾害,但受害 木少于 20%的。7.2.2 抚育方 法 7.2.2.1 间伐 7.2.2.1.1 方法 伐除影 响保 留树 生长 的各 类藤蔓、杂 草,各类 干扰 树,密 度过 大的 功能 目标 树种及 辅助 树种。7.2.2.1.2 要求 间伐抚 育要 求如 下:a)防护林 带间 伐应 坚持“去 劣存优、去 弱留 强、去小 留大”的原 则;b)抚育间 伐应 以 不 影响 林带 结构和 防护 效益 为前提;c)间伐后,林 带郁 闭度 控制 在 0.6 0.7,疏透 度约 0.4。7.2.2.2 卫生伐 7.2.2.2.1 方法 伐除 容 易引 起 有 害生 物危 害 的枯 立 木、风 倒木、风 折木、雪压 木、火烧 木、濒死 木;生 长受 压 木;遭受检 疫性 林业 有害 生物 危害的 林木;有 碍目 标树 及 其它保 留树 生长 的干扰 树 及生长 过密 或受 害的 辅 助树。7.2.2.2.2 要求 卫生伐 抚育 要求 如下:a)受害木 数量 较多 时,要 适 当保留 受害 较轻 的林 木,使林 带 郁闭 度保 持 在0.6 以上(受 检疫 性林业有害 生物 危害 的除 外);b)伐后无 林业 检疫 性有 害生 物危害 的林 木。7.2.2.3 其它抚 育措 施 DB3302/T 153 2018 9 为促进 林带 健康 生长 并发 挥正常 功能,还 可根 据林 带实际 情况,采 取松 土、除草、施肥、灌水、支撑、有 害生 物 防 治、开沟 排水等 抚育 管理 措施。8 特种用 途林 抚育 8.1 抚育条 件 8.1.1 有培育 前途,抚 育不 会造 成特种 功能 降低,并 符合 下列情 况之 一的 林分 应列 为抚育 对象:林分 密度 大,竞争 激烈,分化明 显,且影 响人 们审 美和休 闲游 憩需 求的 林分;林木 生长 发育 已不 符合 特 定主体 功能 的林 分;遭到 林业 有害 生物、火 灾 及雪压、风 折等 自然 灾害,受害 木达 5%的林 分。8.1.2 列入特 殊保 护林 的特 种用 途林,其抚 育要 求参 照 7.1.1.2 规定 执行。特 殊生 境确需 抚育 的特 种用途林,其 抚育 要求 参 照7.1.1.3 规 定执 行。8.2 抚育方 法 8.2.1 风景林 8.2.1.1 景观疏伐 8.2.1.1.1 方法 伐除影 响保 留树 生长 及林 分景观 效果 的灌 木、杂 草、藤蔓、各 类干 扰树 以及 密 度过大 的 功 能目 标树种及其 萌芽 枝等。8.2.1.1.2 要求 应符合 如下:a)景观疏 伐应 按森 林美 学 要 求选择 目标 树和 间伐 树。目 标树除 应具 有抗 性强、生 长 稳定的 特点 外,还应在 树形、营 养器 官或 繁殖器 官的 个体 或群 体方 面具有 较高 的观 赏价 值,或树种 本身 具 有 较高的科 研、文化、休闲 旅 游、养 生保 健等 价值,不 可简单 套用“干 形通 直、材质优 良”等用 材林选木 标准;b)景观疏 伐应 充分 维护 林分 的物种 多样 性和 景观 多样 性,并 根据 景观 需要 补植 各种景 观树 种,合理调整、优 化树 种和 林相 结构,塑造 新的 森林 景观,创造 自然 景观 的异 质性 和多样 性。8.2.1.2 其它抚 育方 法 可根据 林分实 际情 况采用 割灌除 草(藤)、定株抚 育、卫 生伐等 抚育 措施,具体方 法参 照7.1.2 中的相关 规定 执行。8.2.2 采种母 树林 8.2.2.1 生态疏 伐 8.2.2.1.1 方法 伐除影 响保 留母 树(目标 树)生 长的 灌木、杂 草、藤蔓、各类 干扰 树和 密度 过大的 功能 目标 树 种 及其萌芽 枝等,改 善林 分光 照、水 肥和 卫生 条件,促 进 母树生 长发 育,提高 母树 林种子 产量 和质 量。DB3302/T 153 2018 10 8.2.2.1.2 要求 应符合 如下:a)采种母 树林 的疏 伐应 坚持“去劣 留优、照 顾结 实、密度合 理”原则;b)疏伐强 度根 据母 树林 密度 及所处 立地 条件 好坏 而定,密度大、立 地条 件好 的,疏 伐强度 可大 些,反之则 宜小。疏 伐后 的郁 闭度应 保留 在 0.5 左右;c)母树林 周围 如有 同种 或近 缘树种 的劣 等林 分,应予 以改造 调整,并 在母 树 林 外围设 置隔 离 带,以防止 周围 不良 花粉 对母 树林种 子遗 传品 质的 影响;d)对于雌 雄异 株的 树种,注 意保持 雌雄 株间 的比 例,一般 为20-30:1。8.2.2.2 施肥 8.2.2.2.1 目的 促进母 树结 实和 种子 品质 提高,避免 大小 年现 象。8.2.2.2.2 方法 a)施肥时 间:一般 在春、秋 季节;b)肥料种 类:春季 以施 氮肥 为主,秋季 以磷 肥为 主,氮磷钾 要合 理搭 配。8.2.2.3 其它抚 育措 施 为促进 母树 结实,提 高种 子产量 和品 质,可适 时对 母树林 实施 松土、除 草、灌水、防病 治虫 等 抚 育措施。8.2.3 其它特 种用 途林 可根据 林分 的不 同用 途,分别或 配套 使用 割灌 除草(藤)、定株 抚育、生态 疏伐、卫生 伐、松 土 施肥等方 法开 展抚 育。9 经济型 生态 公益 林抚 育 9.1 用材型 生态 公益 林抚 育 9.1.1 人工修 枝 9.1.1.1 方法 对 天然 整枝 不良、枝 条过 多影响 林内 通风 和光 照的 保留树,修 去树 冠下 部部 分枝条。9.1.1.2 要求 应符合 如下:a)修枝应 掌握“轻 修枝,留 大冠,控制 竞争,利 用辅 养”的 原则;b)修枝时 应紧 贴枝 条基 部,切口要 求平 滑,不撕 裂树 皮;松 树等 轮生 枝,宜采 用留桩 法,修 枝 时留1 cm-3 cm 的 残桩,以 免切口 相连 造成 环状 剥皮;c)一次修 枝不 可过 重,一般 修去枯 死枝 和林 木下 部 1 轮-2 轮 活枝,幼 龄林 阶段 修枝高 度不 超 过树高1/3,中龄 林阶 段修 枝高度 不超 过树 高 的 1/2;DB3302/T 153 2018 11 d)避免在 雨季 修枝,以 免伤 口不易 愈合 而感 染病 害,形成伤 疤。9.1.2 其它抚 育措 施 可参照7.1 的相 关规 定执 行。9.2 毛竹生 态公 益林 抚育 9.2.1 抚育条 件 有培育 前途 且抚 育不 会造 成水土 流失,并 符合 下列 条件之 一的:竹林内 杂灌、蔓 藤滋 生,影响保 留竹 生长 的;立竹密 度过 大,影响 保留 竹生长 的;生长细 弱、畸形 竹及 病竹、风倒 竹、雪压 竹比 例 达30%的。9.2.2 抚育方 法 9.2.2.1 劈山 灌木、杂草滋 生过 度的竹 林,在 每年7 月-8月 份劈 山 一次,伐 去影 响保 留竹生 长的杂 草、灌 木、生长细弱 竹、畸形 竹、病竹、风倒 竹、雪压 竹、非目 标树及 密度 过大 的立 竹。每2年3 年一 次。杂草、灌木少时,也 可不 劈山。9.2.2.2 施肥 于发笋 长竹 当年 劈山 后进 行,以 秋季 为宜,穴 施或 沟施。有机 肥和 化肥 交替 应用,化肥 的应 用 不 能连续应 用5 年以 上,每3年5年交 替使 用有 机肥 料。9.2.2.3 垦复 结合施 肥进 行竹 林带 状垦 复,垦 复带 宽1m,保 留带 宽2m;第三 年再 对保 留带 垦复1m,保 留1m;第 五年再对 余下的 保留 带进行 垦复。垦复 时,深 翻土壤20cm-25cm,清除树 桩、竹 蔸、老 鞭,但 应保 留部分耐荫灌 木,使之 形成 复层 林。9.2.2.4 补植阔 叶树 种 郁闭度 低,或林 间有 较大 林窗、林中 空地 的竹 林,为提高 林分 的生 态稳 定性,可在 林内 补植 阔 叶 树种,使 之形 成竹 阔混 交林。阔叶 树种 以选 择深 根性、窄冠、适 应性 强、与竹 林无共 同 有 害生 物 的珍贵用材或景 观树 种为 宜。阔叶 树种的 混交 比例 为20%左右。9.2.3 技术要 求 9.2.3.1 毛竹生 态公 益林 一般 所处 立地条 件较 差,应以 维持 毛竹林 分完 整系 统结 构为 经营目 标,在充分发挥 其生 态效 益的 基础 上兼顾 经济 效益。9.2.3.2 竹林采 伐强 度按 采伐 量不 超过当 年新 竹量 执行,伐 后郁闭 度不 得低 于0.7,伐 桩不超 过 10cm。9.2.3.3 竹林内 可适 当保 留伴 生树、散生 林木。9.2.3.4 竹林采 伐后 立 竹 保留 一 般3000 株/hm2;立地 条件 较 差、现 有竹 林平 均直 径较 小(地 径 4cm以下)的竹 林,可保 留4800 株/hm2。9.2.3.5 保持合 理的 立竹 龄级 结构,具体 方法 及要 求参 照 GB/T 15781 中的 相关 规定 执 行。DB3302/T 153 2018 12 10 生物多 样性 及相 关设 施保 护 开展抚 育的 林分,应 积极 做 好野生 动植 物的 保护 工作,维护生 物多 样性。同 时应 保 护好林 区的 道路、防火设 施等 基础 设施。保 护方法 参照GB/T 15781 中 的相关规 定 执行。11 抚育剩 余物 的处 理与 利用 中幼林 抚育 剩余 物一 般包 括小径 材、灌木、杂草、枝桠、各类 干扰 树 等。对 可利用 的小 径材,应 组织有加 工能 力的 企业 进行 收购利 用。交通 便利 的林 分,灌 木、杂草、枝 桠、各 类干扰 树 等 可运 出用 于 造纸、生 物发 电,也可 经过 粉碎后 用作 花卉、农 作物 的栽培 基质 及覆 盖材 料等。交通 不便 的,可 分散平铺于林地 表面,切 不可 集中 大面积 堆放,成 为 有 害生 物 和森 林火 灾的 诱因。12 作业监 督与 管理 12.1 施工单 位要 求 建设单 位要 依据 批准 的作 业设计 组织 委托 有绿 化造 林资质 的施 工单 位或 专业 施工队 伍施 工,并 签 订施工合 同。施工 单位 的项 目经理 要经 过相 关业 务培 训,取 得造 林师 资格 证书。12.2 日常管 理 森林抚育 施工 单 位要 按照 作业设 计要 求组 织施 工,并做好 作业 质量 的日 常检 查和管 理工 作。要有 懂森林抚 育技 术的 项目 经理 带班作 业;参加 现场 施工 的作业 人员 应通 过相 关技 术培训,能 确认 保 留 树 与 采伐树,明确 保留 树的 保留 密度及 其它 相关 技术 要求;业主 单位 应派 出 懂 森林 抚育技 术的 林业 专 业 人 员 作为现地 质量 监督 员进 行 跟 班作业,或 委托 有绿 化造 林监理 资质 的单 位进 行旁站 监理,现 场监 督 检 查 工程进度、质量 情况,对发 现的 违规作 业行 为,有权 作出 暂停作 业、限期 整改 等补 救措施,并 做好 相关 记录。县级林 业行 政主 管部 门对 抚育工 作负 有技 术指 导和 检查督 促的 责任。13 检查验 收 13.1 检查验 收程 序与 方法 按照 国 家林 业局 森 林抚 育检查 验收 办法(林造 发2014 140 号)相关 规 定执行。13.2 检查验 收标 准 检查验 收采 取百 分 制,无 否决项 且总 分达 到85 分以 上的为 合格,有 否决 项及 总分在85分 以下 者 即 判定为不 合格 作业 区。评分 标准见 附录F。14 抚育成 效监 测 各县(市)、区 应根 据不 同森林 类型、抚 育措 施、区域分 布等 情况,选 择 典 型地段 建立 绩效 监测 标准地,并依 托科 技支 撑单 位,监 测保 留树 的高、径 等生长 量,生物 量,物 种 多样性,群 落结 构及 其稳 定性、健 康状 况,主 导功 能的 发挥等 动态 变化 状况,借 以分析、评 估抚 育工 作成 效和存 在不 足,不断 修正、完善抚 育技 术,切实 提高 抚育质 量。DB3302/T 153 2018 13 15 档案管 理 15.1 档案内 容 档案材 料的 主要 内容 包括:作业 设计 文档,施 工合 同、采 伐许 可证 等 作 业文 档,监 督、检查 与 验 收文档,工作 总结、财 务报 表 等其 它相 关文 档。15.2 档案要 求 生 态 公 益林 抚 育档 案 应作为 生 态 公益 林 经营 档 案内容 之 一,纳 入 生态 公 益林建 设 档 案进 行 统一 管理,具 体管 理要 求按GB/T 18337.3 规 定执 行。DB3302/T 153 2018 14 A A 附 录 A(资料 性附 录)宁波市 生态 公益 林保 护等 级划分 标准 表A.1 宁波市 生态 公益 林保 护等 级划分 标准 保护等级 划分标准及范围 特殊保护林 生态地位极端重要地区 1)各级自然保护 小区的核心区;2)天童、双峰等局部 地带性植被 顶极群落分布区;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集中 分布的原生地;4)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栖 息地、繁殖地;5)具有国际或国家意义的自然 与文化遗产地及周围的森林,历史性和具有特定意义的纪念地森林;6)国防与军事禁区。生态环境极端脆弱地区 1)山体坡度 在 4 6 以上的地 段;2)潜在重力侵蚀(塌方、滑坡、泥石流)严重的地段;3)沿沙质海岸 线 200 以内 或泥质海岸线 100 以内地段。重点保护林 生态地位非常重要地区 1)国家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森 林公园;2)自然保护 小区的缓冲区与实 验区;3)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集中 分布的原生地;4)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与繁殖地;5)干扰程度较轻、集中连片的 次生常绿阔叶林或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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