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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文明村评价准则DB36/T 1183-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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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文明村评价准则DB36/T 1183-2019.pdf

ICS 13.020 Z 06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11832019 水生态文明村评价准则 Criteria assessment for village with water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2019-12-27发布 2020-06-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6/T 11832019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评价原则.1 5 评价指标.2 6 评价方法.4 7 评价程序.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水生态文明村评价准则评分细则.6 DB36/T 1183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本标准由江西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颂华、杨洁、李洪任、刘艳、英爱社、王农、喻荣岗、袁芳、吴小毛、房焕英、谢睿、徐宏万、肖磊、刘昭、张春杰、王辉文、潘峰、胡松。DB36/T 11832019 1 水生态文明村评价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生态文明村建设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等。本标准适用于以小流域为基础的本省水生态文明村建设的综合评价,评价范围包括自然村及其所属土地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50201 防洪标准 SL 298 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 DB36/110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水生态文明村 village with water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客观规律,以“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管理、水文化”为水生态文明建设宗旨的生态宜居自然村。3.2 评价指标 evaluation index 反映水生态文明村建设情况的要素。4 评价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公开公正的评价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基础条件与建设指标相结合的评价原则。DB36/T 11832019 2 5 评价指标 5.1 指标体系 5.1.1 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基础条件评价和建设指标评价。5.1.2 基础条件:水生态文明村建设的必备、前提条件。包括:防洪措施、饮水安全、水环境、村容村貌、村民参与管理5 项。若有一项不满足,则不能开展建设指标评价工作。5.1.3 建设指标:水生态文明村建设评价评分的指标项目。包括: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生态安全(生活污水处理、面源污染防控、农村水系门塘沟渠治理、水土保持)、管理创新(制度建设、水利遗产发掘与水文化宣传、特色创新)。5.2 指标内容 5.2.1 基础条件 5.2.1.1 防洪措施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结合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等条件,具有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山洪灾害易发区须建立山洪预警和山洪灾害应急预案,且能发挥防灾减灾作用;村庄内防洪排涝有保障;防汛物料储备符合SL 298。5.2.1.2 饮水安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用水供水保证率在97%及以上;饮用水符合GB 5749。5.2.1.3 水环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村域范围内有门塘或河流水系。对水体垃圾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控制水污染源;村内无旱厕,农户厕改在90%及以上;未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全垦造林。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油茶、果品等经济林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种植者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修建截水沟、蓄水池、排水沟、等高水平条带、边坡种草、梯地、水平台地或者横垄种植法等水土保持措施,尽量保留原有植被,防止造成水土流失。5.2.1.4 村容村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村庄路网顺畅;村内具备有序排水设施;村内景观、绿化效果良好,古木名树、文化古建筑保护完好;村内有组织地进行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5.2.1.5 村民参与管理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如村民理事会、用水协会等组织),并落实人员及分工;坚持政府与村民共同决策、共同执行的方式,引导村民自主参与涉水事务管理,三年内无违反涉水法律法规事件。5.2.1.6 基础条件指标评价采用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DB36/T 11832019 3 5.2.2 建设指标 5.2.2.1 防洪减灾措施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如下:防洪减灾措施:开展防汛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汛减灾意识。完善防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防御体系。制定防御不同类型洪水的预案,研究洪水调度和防汛抢险最优决策方案。防洪工程明确管理人员;防洪标准:防洪标准符合GB 50201;评价方式: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查看等。5.2.2.2 饮水安全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如下:水源保护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水源保护条例的规定,农村供水应满足为村民提供安全、方便的生产生活用水,供水系统应保证足够的水量、合格的水质;饮用水源水质符合要求:根据地表水水域功能标准类别,用于饮用的地表水水质,达到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类及以上,地下水达到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限值类及以上;饮用水卫生标准:符合GB 5749水质常规指标限值要求;自来水普及率:全村使用自来水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百分比;评价方式:查阅近三个月内的水质检测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现场查看、走访村民等。5.2.2.3 生活污水处理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如下:村域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达标排放。村内实现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实现集中收集,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收集:村内生活污水采用管沟网络进行集中收集,实现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并正常运行,且出水水质达到 DB36/1102相关要求。包括化粪池、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备等;评价方式:查阅近三个月内出水水质检测报告,现场查看相关设施,走访村民等。5.2.2.4 面源污染防控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如下:村域范围内应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采取合理灌排措施,加强面源污染防控;化肥农药施用量:化肥、农药用量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并低于上一年度施用量;“双控”措施:有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绿肥轮作、水肥一体化技术、新型肥料或其他控制农药、化肥施用的“双控”措施等;农业灌溉:对农业耕作区进行的灌溉作业。为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和效益,采取节水灌溉措施,包括滴灌、喷灌、微灌等,降低农业灌溉亩均用水量;评价方式:查阅有关证明材料,现场查看相关设施,走访村民等。5.2.2.5 农村水系门塘沟渠治理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如下:村内水系、门塘沟渠整治:对村庄内门塘或水系进行整治,流水不腐、淤泥不堵,无垃圾倾倒、无污水排入;有条件的区域水系、门塘连通,达到内外疏通;水净能洗衣,水清有鱼;水景观:河、湖、溪、潭、瀑、塘等水景特征丰富,水生植物配置合理能起到净化水质效果同时美化环境,水边有观赏游憩设施;水库山塘符合要求:水库山塘清洁,生态养殖,水质符合 GB 8978;DB36/T 11832019 4 排水沟渠:提倡生态排水沟,区别于传统排水沟,是在沟底及沟壁采用植物措施或植物措施结合工程措施防护的地面排水通道;评价方式:查阅近三个月内的水质检测报告,现场查看等。5.2.2.6 水土保持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如下:按照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原则,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泥沙和污染物输出,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水土流失面积比率:水土流失面积/村庄土地总面积100,主要反映水土流失总体情况;农业开发水土保持措施:农业生产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及面源污染;林草植被恢复率:村内绿化面积/村内可绿化面积100;评价方式: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5.2.2.7 制度建设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如下:制度建设包括建立管理机构,管理责任明确到人,由专人负责联系协调相关事宜,并将村规民约落实到位;建立制度和村规民约:通过民主议事程序,建章立制,明确村规民约,对涉水涉村事务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评价方式:查看设立管理机制的有关文件、档案等。5.2.2.8 水利遗产发掘与水文化宣传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如下:水文化源于农业生产,根基于农村,对水的不同利用方式形成各具特色的村落文化;水利遗产发掘与保护:反映历史上通过利用水进行农业生产而形成的耕作方式、水利工程、水利工具、水利制度、治水技术、水利农俗等实物或文献档案的发掘和保护程度;水文化宣传:聘任水文化宣传员;通过广播、宣传牌、宣传画等方式,进行水文化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宣传,使节水、护水、爱水的意识深入人心;农民人均用水量不超过上年度江西省水资源公报公布的农民人均用水量,有爱水节水模范;评价方式: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询问,问卷调查等。5.2.2.9 特色创新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如下:鼓励在水生态文明村建设过程中进行特色创新,采用新机制、新方法、新技术,具有显著社会生态效益和典型示范效应,或成为示范工程,可获得特色创新分;评价方式: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6 评价方法 6.1 赋分 水生态文明村评价的赋分以总分为100分计。各项评价内容赋分分别为:防洪安全评价13分、饮水安全评价15分、生态安全评价58分、管理创新评价14分。计分细则详见附录A。6.2评分公式 评分公式见公式1。4 3 2 1W W W W W.(1)DB36/T 11832019 5 式中:W总体评价分;W1防洪安全评价分;W2饮水安全评价分;W3生态安全评价分;W4管理创新评价分。7 评价程序 7.1 评价阶段分为自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查评估或委托第三方评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或委托第三方验收。7.2 评价时成立评定委员会,由水利水保、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DB36/T 11832019 6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水生态文明村评价准则评分细则 表A.1 水生态文明村评价准则评分细则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评价内容 赋分标准 是否通过 1 防洪措施 结合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等条件,具有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山洪预警和山洪灾害应急预案,且能发挥防灾减灾作用;村庄内防洪排涝有保障;防汛物料储备满足 SL 298。查阅山洪灾害应急预案、设计报告等文件资料,现场查看防灾减灾措施和物料储备情况。2 饮水安全 生活用水供水保证率在97%以上,且饮用水符合 GB 5749要求。提供供水保证率和水质检测等相关材料。3 水环境 村域范围内有河流水系、门塘。对水体垃圾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控制水污染源;村内无旱厕,农户厕改达到 90%以上;未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全垦造林。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应当指导,采取完善的水土保持措施,尽量保留原有植被,防止造成水土流失。现场查看水系门塘,防治水污染措施、改厕情况、及陡坡地开垦情况。4 村容村貌 村庄路网顺畅;村内具备有序排水设施;村内景观、绿化效果良好,古木名树、文化古建保护完好;村内有组织地进行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现场查看。5 村民参与管理 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如村民理事会、用水协会等组织),并落实人员及分工。坚持政府与村民共同决策、共同执行的方式,引导村民自主参与涉水事务,三年内无违反涉水法律法规事件。现场查看文件等佐证材料 基础条件 总体 前五项均满足才能总体通过 DB36/T 11832019 7 表A.1 水生态文明村评价准则评分细则(续)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评价内容 赋分标准 分数 1 防洪减灾措施(10分)开展防汛宣传,得2 分;制定防御不同类型洪水的预案,得4分;防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防御体系完善,得2分;防洪工程明确管理人员,得 2分。通过电视、网站、报纸、宣传标语等各类宣传报道,得 2分;查看防洪预案等相关材料,符合要求得 4分;现场查看防洪措施及查阅相关材料,得分=(符合要求的防洪措施/应有的防洪措施)2;防洪工程管理人员包括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应有相应的文件证明,得分=(符合要求的人数/总的人数)2。防洪安全(13分)2 防洪标准(3分)村庄防洪标准满足GB 50201 相关要求,得 3分。查阅相关设计验收报告,符合防洪标准要求,得3分。3 饮用水源水质符合要求(5分)根据地表水水域功能标准类别,达到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类及以上,地下水达到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限值类及以上,得5分。提供近三个月内的水质检测报告,符合水质要求,得 5 分。4 饮用水卫生标准(5分)符合GB 5749 水质常规指标限值要求,得 5 分。提供近三个月内的水质检测报告,符合水质要求,得5 分。饮水安全(15分)5 自来水 普及率(5分)全村集中供水,自来水全面覆盖,得 5分;单户自来水供水户达到总户数95%以上,得4 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现场查看或提供相关证明。DB36/T 11832019 8 表A.1 水生态文明村评价准则评分细则(续)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评价内容 赋分标准 分数 6 生活污水收集(9分)村内生活污水采用管沟网络进行集中收集得 4分,实现雨污分流得5分。现场查看管沟收集污水设置,得分=(符合要求的户数/总的户数)4;现场查看雨污分流设置,得分=(符合要求的户数/总的户数)5。生活污水处理(15分)7 污水处理设施(6分)全村每户都建有化粪池,得2 分;污水处理设施接入全村生活污水且正常运行,得4分;出水水质达到DB 36/1102相关要求,得2 分。现场查看化粪池设置,得分=(符合要求的户数/总的户数)2;现场调研查看污水处理设施。设施正常运行,得 1分;全村污水都接入污水处理设施,得 3分。未全部接入,得分=(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设施的户数/总的户数)3;查阅近三个月内出水水质检测报告,达到要求,得2 分。8 化肥农药施用量(2分)化肥用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并低于上一年度,得 1分;农药用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并低于上一年度施用量,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要求各得1分。9“双控”措施(2分)有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绿肥轮作、水肥一体化技术、新型肥料或其他“双控”措施,得 2 分。现场查看或查阅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要求得 2分。面源污染控制(7分)10 农业灌溉(3分)农业灌溉亩均用水量不超过上年度 江西省水资源公报公布的农业灌溉亩均用水量,得 2 分。有滴灌、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设施,得 1分。农业灌溉亩均用水量查阅相关资料,符合要求得 2分;节水灌溉设施通过现场查看相关设施,符合要求得 1分。生态安全(58分)12 村内水系、门前沟塘整治(9分)流水不腐、淤泥不堵,无垃圾倾倒、无污水排入,得3分;门塘、水系连通,得4分;水净能洗衣,水清有鱼,得2分。现场查看,每项未全部符合要求,发现一处扣减 0.2 分,最低为 0分。DB36/T 11832019 9 表A.1 水生态文明村评价准则评分细则(续)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评价内容 赋分标准 分数 13 水景观(6分)河、湖、溪、潭、瀑、塘等水景特征丰富,得 3分;水生植物配置合理,得2分;水边有观赏游憩设施,得 1 分。水景特征通过现场查看,每满足 1 项,得1 分,最高 3分;水生植物配置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要满足水质净化作用并有景观效果,得2 分;观赏游憩设施通过现场查看,有即可得分。14 水库山塘符合要求(5分)水库山塘清洁,得2分;生态养殖,水质达到 GB8978 相关要求,得3分。现场查看,水库山塘清洁得 2分,否则不得分;现场查看,查阅近三个月内的水质检测报告,符合要求得 3分,否则不得分。农村水系门塘沟渠治理(24分)15 排水沟渠(4分)村庄内生态沟渠占比30%,得 4分。现场查看,得分=村内生态沟渠长度/村内沟渠总长度)4。16 水土流失面积比率(3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得3分,每增加 5%扣 1分,扣完为止。查阅相关材料,符合要求得 3 分;水土流失面积比每增加 5%扣1 分,最低为0 分。17 农业开发水土保持措施(5分)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泥沙和污染物输出,得 5分。现场查看相关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得5分,否则不得分。水土保持(12分)18 林草植被恢复率(4分)林草植被恢复率90%,得4 分。查阅相关材料和现场查看,林草植被恢复率=村内绿化面积/村内可绿化面积100。林草植被恢复率90%,得 4分。每降5%扣 0.5 分,最低为0分。DB36/T 11832019 10 表A.1 水生态文明村评价准则评分细则(续)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评价内容 赋分标准 分数 制度建设(4分)19 建立制度和村规民约(4分)制定有相关涉水事务制度得 2 分;有涉水村规民约得 2分。查阅相关材料,每制定一项,得2 分。20 水利遗产发掘与保护(2分)发掘出一项保护完好的水利遗产,得 2分。现在查看,有水利遗产实物或文献档案的发掘和保护,得 2分。水利遗产发掘与水文化宣传(6分)21 水文化宣传(4分)有水文化宣传员。通过宣传,使节水、护水、爱水意识深入人心,得1 分;有水文化宣传设施、标语等,得1 分;农民人均用水量不超过上年度江西省水资源公报公布的农民人均用水量,得1分;有爱水节水模范,得1 分。水文化宣传员包括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得0.5分,随机调查,节水、护水、爱水意识深入人心,得0.5分;现场查看宣传内容和形式,有即得1分;查阅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符合要求得1 分;现场查看评比爱水节水模范的相关文件,得 1 分。22 新机制、新方法、新技术(2分)在水生态文明村建设过程中采用新机制、新方法、新技术得2 分。采用现场查看或翻阅相关材料,符合要求得 2分。管理创新(14分)特色创新(4分)23 示范工程(2分)具有显著社会生态效益和典型示范效应,或成为示范工程得2 分。采用现场查看或翻阅相关材料,符合要求得 2分。综合评价得分(100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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