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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儿童收养人能力评估规范DB45/T 2167-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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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儿童收养人能力评估规范DB45/T 2167-2020.pdf

ICS 0 3.08 0 A 12 DB4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45/T 21672020 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儿童收养人能力评估 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e valuating t he comp etence of c hild adopters in child welfare institutions 2020-10-29 发布 2020-11-30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45/T 2 14 7 2 0 20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1 3 评估对象.1 4 评估机构 和人员.1 5 评估方式.1 6 评估内容要求.1 7 评估流程 及要求.3 8 评估报告.4 附录 A(资料 性)收养能力评估通知书.5 附录 B(规范 性)收养申请家庭情况声明.6 附录 C(规范 性)收养申请人个人授权书.7 附录 D(资料 性)收养能力评估指标表.8 附录 E(资料 性)收养能力评估报告.15 附录 F(规范 性)收养评估回访报告.17 DB 45/T 2 14 7 2 0 20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 B/T 1.12 0 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 准化文件的 结构和起草 规则的规 定 起草。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提出并归口和宣贯。本文件起草单位:南宁市民政局、南宁市社会福利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廷和、李志彬、何文、李群峰、张鹏、苏芸、朱甲东、黄艳、黄焱、江宁。DB 45/T 2 14 7 2 0 20 1 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儿童收养人能力评估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儿童收养人能力的评估对象、评估机构和人员、评估方式、评估内 容要求、评估流程及要求、评估报告。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境内由民政部门委托的有资质的工作机构开展的收养人能力评估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评估对象 在广西境内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对象的中国公民(不含华 侨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 国公民)。4 评估机构和人员 评估机构应有相应资质并获得民政部门的委托:评估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并经过自治区级收养登记 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收养法律、法规和评估业务培训。5 评估方式 评估工作应由两名以上评估人员共同进行,综合采用面谈、查阅资料和走访等方式,具体要求如下:a)面谈。主要通过听取个人陈述、深度访谈等形式进行,对象为收养申请人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 成员;b)查阅资料。查阅收养申请人按照收养能力评估通知书(参见附录 A)中提交的各项材料。根据收养评估申请人的授权,到相关部门核查收养申请人的财产状况、犯罪记录情况和个人诚 信记录情况;c)走访。到申请收养家庭住所实地查看居住环境,征求收养人亲属、朋友、同 事、邻里、所在城 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农村村民委员会的意见。6 评估内容要求 6.1 否决性内容要求 若收养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之一则不可收养儿童:参加非法组织,邪恶教派的;有买卖、虐待或遗弃儿童行为的;DB 45/T 2 14 7 2 0 20 2 有 持续 性、经 常 性的家庭 暴 力的;有 故意 犯罪行为 被判处徒刑 以上 刑罚,或者涉嫌故意 犯罪,可 能 判处徒刑 以上 刑罚 的;患 甲 类或乙类传染病 在 传染期,患重型精神病 在 发病期 的;其他 不适 宜 收养儿童的情况。6.2 一般性内容要求 6.2.1 基本要求 6.2.1.1 收养申请人 年满 30 周岁,且 按照 我 国 当年 人口 平均预期寿命推算,其至少可 以抚养 被 收养儿 童 至 成 年。6.2.1.2 无配偶者 收养 异 性 子女 的,收养人 与被 收养人的 年龄 应相 差四十周岁 以上。6.2.1.3 收养申请人应 接受 过 九年义 务 教育。6.2.2 收养动机 收养申请人能 够从 儿童利 益优先角 度出 发认识 收养 问题,对收养 后 产生的权利 义 务 充 分 掌握,对 今 后可 能出 现 的情况有 充 分 心理 准 备,积极配 合进行家庭评估。6.2.3 健康状况 收养申请人及 其他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生 理 及 心理健康 状况 良好。6.2.4 道德品行情况 结合 违 法犯罪记录及个人 信 用 信息 提 示 等综合 考量,收养申请人具有 良好道德品 行,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 制 度。6.2.5 经济及住房条件 6.2.5.1 收养申请人有 固 定 职 业和 稳 定经 济 收 入,家庭人 均 收 入原 则上 处 于 当 地居民家庭中等收 入水 平 以上。6.2.5.2 无固 定 职 业 者,应有 较好 的经 济基础 和 稳 定的经 济来源。6.2.5.3 收养申请人应有 固 定住 所,且 人 均 住 宅 面 积原 则上不 低 于 当 地人 均 住 宅 面 积水平。6.2.6 婚姻家庭关系 6.2.6.1 夫妻双 方共同收养的,收养申请人 婚姻 和 谐,家庭关 系 和 睦,对家庭有 较强 的 责任感。6.2.6.2 单 身 收养申请人应对家庭有 较强 的 责任感,收养 子女 的 意愿 获得 亲 人的明 确支持。6.2.7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 与 收养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 其他 成员 愿意接纳被 收养儿童成为家庭中 一 员。6.2.8 抚育计划 收养申请人应对 被 收养儿童有明 确 的抚 育计划。内容应 包括 抚 育 开 支计划,有 关 教育、个 人 才 能培 养的 长短期安排,主要生活照料人的 安排 及抚 育 能力的情况,以及 当 收养申请人出 现特殊 情况,无 法照 顾被 收养儿童 时,对 被 收养儿童的 监护安排。DB 45/T 2 14 7 2 0 20 3 7 评估流程及要求 7.1 评估申请 收养申请人向收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收养申请书 应符合有关的规定,收养登记机关对申 请人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向收养申请人发出 收养能力评估通知书 见附录 A,告知 将对其抚 养能力进行家庭调查评估。7.2 评估通知 7.2.1 收养申请人自收到收养能力评估通知书之日起7个 工 作 日内,到收养登记机关委托的收养 评估机构提交通知书上列明的相关材料,并在收养评估机构签署 收养申请家庭情况声明(见附 录 B)和收养申请人个人授权书(见附录 C)。7.2.2 夫妻双方申请收养的,应共同到场。夫妻一方无法到场的,另一方应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 委托书代为办理。逾期不提交材料办理收养评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收养申请。7.3 评估前要求 对收养人家庭进行调查评估工作时,应 首先表明自己身份,并 出 示资质证明;向收养人家庭说明评 估的目的、程序、出示资质证明。7.4 内容评估 7.4.1 收养评估机构评估人员通过面谈、查阅资料、走访所掌握的情况,按照 收养能力评估指标表(参见附录 D)对收养申请人进行打分评估。7.4.2 单个收养人或收养家庭时,夫妻双方共同作为收养申请人,应分别评估后取平均值作为最终评 估得分。7.4.3 具有多个收养人或收养家庭时,收养申请人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做好登记备案,选取收养能 力第一名且收养申请人平均分在 6 0 分以上的为最终收养人,按照收养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收养申请人、送养人办理收养登记。7.5 评估报告 7.5.1 收养评估机构自收到申请人所提交材料之日起3 0日内完成收 养评估工作,并出具 收养能力评 估报告(参见附录 E)。7.5.2 如有特殊情况,评估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6 0日(收养能力评估不计算在收养登记办 理日期内)。7.5.3 收养登记机关依据收养能力评估报告办理收养登记。7.6 跟踪回访 7.6.1 完成收养登记手续 3个 月后,收养评估机构应对收养人进行跟踪回访。7.6.2 收养评估机构在完成跟踪回访后,应出具收养评估回访报告书(参见附录 F),并提交给 收养登记部门备案存档。DB 45/T 2 14 7 2 0 20 4 7.6.3 收养家庭和 被 收养儿童出 现融 合 问题,或 收养家庭出 现重大变故时,收养评估机构应及 时介入,并提 供帮助 和 支持。如 果 收养家庭不 再 具 备 收养 条 件,收养评估机构应及 时 进行评估,制 定 最佳 的收养 方 案。7.6.4 收养评估机构 发现 收养人不 履 行抚养 义 务,有 虐待、遗弃被 收养儿童,或 有 其他侵害其 合法权 益 的行为,应及 时制止 并 向 民政部门报告,由民政部门及 时 采取有 效措施保护被 收养儿童。8 评估报告 8.1 报告内容 包括 收养能力评估报告、收养评估回访报告书。8.2 报告签署 评估结 果 由 实施 收养能力评估的工作人员共同 签署,交收养评估机构 负责 人 签字 核准,并 加盖 收养 评估机构公 章。8.3 报告提交 收养评估机构出具 收养能力评估报告 一 式 三份,分 别送达 收养登记机关、收养申请人和收养评 估机构 留存。8.4 报告有效期 收养能力评估报告 从 出具 之日 起6个 月 内有 效。DB 45/T 2 14 7 2 0 20 5 A 附 录 A(资料性)收养能力评估通知书 收养能力评估通知书见表A.1。表A.1 收养能力评估通知书 收养申请人(男):身份证号:收养申请人(女):身份证号:为进一步规范收养行为,保障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 民 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的通知,中国公民在本地区申请收养子女,应当 接受家庭情况调查评估。请收养申请人收到此通知书后,7 个工作日内,向(评估机构)出具下列材料并配合完成评估工作。1.收养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2.收养申请人结婚证/离婚证(单身无需提供)。3.收养申请人房屋产权证。4.收养申请人及其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近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收养登记机关盖章)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一式两份,收养申请人一份,收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DB 45/T 2 14 7 2 0 20 6 附 录 B(规范性)收养申请家庭情况声明 收养申请家庭情况声明见表 B.1。表 B.1 收养申请家庭情况声明 本人,男,身份证号码:,女,身份证号码:,本家庭资产(包括 固 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约为 万,家庭收入约为 万元/年;(填写: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如有,则填写);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平台,家庭成员个人信用信息提示的内容为。以上声明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愿意积极配合收养评估机构调查核实上述情况。收养申请人签名:日期:DB 45/T 2 14 7 2 0 20 7 附 录 C(规范性)收养申请人个人授权书 收养申请人个人授权书见表C.1。表 C.1 收养申请人个人授权书 本人,身份证号,为配合开展收养能力评估,特授权(收养评估机构)(收养评估人员),代表本人就如下情况进行核实查阅。1.有无违法犯罪记录。2.本人收入和家庭资产状况。3.个人信用状况。本授权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字:授权人签字:被授权单位盖章:DB 45/T 2 14 7 2 0 20 8 附 录 D(资料性)收养能力评估指标表 收养能力评估指标见表D.1。表 D.1 收养能力评估指标表 项目 收养申请 男方 收养申请 女方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评估日期:一、否决性内容要求 序号 评估内容 评估方式 评估结论 1 参加非法组织,邪恶教派的;个人声明 实地走访 2 有买卖、虐待或遗弃儿童行为的;个人声明 实地走访 3 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的;个人声明 实地走访 4 有故意犯罪行为被判 处徒刑 以上 刑罚,或 者涉嫌 故意犯罪,可 能 判 处徒刑 以上 刑罚 的;个人声明 查阅资料 5 患甲类 或 乙类传染病 在 传染 期,患重型精神病 在发 病 期的;个人声明 查阅资料 6 其他 不适宜 收养儿童的情况,如有 恋 童 癖 的 等。个人声明 实地走访 DB 45/T 2 14 7 2 0 20 9 二、一般性内容要求 项目 序 号 内容及 标准 分值 评估指 标与 分 值 评估方 式 家庭实 际得 分 男 女 家庭平 均 分 一、基本情况 14 分 1 年龄(3 分)您的年龄属于:查阅资料(1)3040 周岁(3 分)(2)4150 周岁(2 分)(3)5160 周岁(0 分)2 文化教育 程度(6 分)具备一定的教育能力和养育常识,您 的文化教育程度:查阅资料(1)大专及以上(6 分)(2)中专(含高中)(4 分)(3)初中及以上(2 分)(4)初中以下(0 分)3 与家人关系(3 分)您与自己父母及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 属于:面谈、走 访(1)和睦,来往密切(3 分)(2)基本和睦,有来往(2 分)(3)不和睦,来往少(0 分)4 对收养的认 识(2 分)能够遵守收养法的相关规定,认识到 收养应以保护被收养儿童的利益为最 佳原则,认识到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 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和健康成长。面谈(1)有(2 分)(2)无(0 分)DB 45/T 2 14 7 2 0 20 1 0 二、一般性内容要求(续)项目 序 号 内容及 标准 分值 评估指 标与 分 值 评估方 式 家庭实 际得 分 男 女 家庭平 均 分 二、收养动机 13 分 5 申请 原因(3 分)您选择 收养 孩 子的 主要理由 有:(1)无子女,喜欢孩 子,有 抚 养和教 育 被收养人的能力,能 让孩 子 得 到 更好 的生活和发展。(3 分)(2)原来 就有子女,因 为 喜欢孩 子,又 有能力 将 被收养人 抚 养成人,能 让孩 子生活 得更好。(2 分)(3)为 了自己 养 老送终 或 者满足父母 的愿 望,分 担家庭 义务。(0 分)面谈 6 收养 准备(5 分)(1)夫妻 两人 都 有 强烈 收养愿 望,对 被 收养儿童的成长、教 育 有 充分准备,对可 能存在的 不适 应情况、身体 疾病 家庭 矛盾等都 有 充分认识 和 心理准 备。且 明 确 承 诺不 遗弃、不 虐待被收 养儿童(5 分)面谈、走 访 DB 45/T 2 14 7 2 0 20 11 二、一般性内容要求(续)项目 序 号 内容及 标准 分值 评估指 标与 分 值 评估方 式 家庭实 际得 分 男 女 家庭平 均 分 二、收养动机 13 分 7 调查评估态 度(1 分)对家庭调查评估工作配合与否(1)配合(1 分)(2)抵触(0 分)面谈 8 职业稳定性(4 分)您目前的职业属于:(1)稳定(4 分)(2)相对稳定(2 分)(3)不稳定(0 分)面谈、走 访 三、健康状况(包 括其他共同 生活家庭成 员)22 分 9 身体 健康 状况(8 分)您的身体健康状况属于:(1)健康(8 分)(2)基 本健康、亚 健康(6 分)(3)慢性疾病(3 分)查阅资料(提供县 级以上医 院体检报 告)10 心理 健康(4 分)您的心理健康状况属于:(1)健康(4 分)(2)基本健康(2 分)面谈、走 访 DB 45/T 2 14 7 2 0 20 12 二、一般性内容要求(续)项目 序 号 内容及 标准 分值 评估指 标与 分 值 评估方 式 家庭实 际得 分 男 女 家庭平 均 分 三、健康状况(包 括其他共同 生活家庭成 员)22 分 11 家庭 成员 健康 状况(8 分)1、您 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1)健康(5 分)(2)不 健康(0 分)(3)无其他家庭成员(4 分)面谈、走 访 2、您 家庭成员有无 心理疾病(1)没 有(3 分)(2)有(0 分)面谈、走 访 12 家庭 成员 居 住 状况(2 分)您 的家庭成员 是否与您 同 住(1)同 住,家庭关 系 和 睦(2 分)(2)不 同 住,但 家庭关 系 和 睦(2 分)(3)同 住 或 不 同 住,家庭关 系 一 般(0 分)面谈、走 访 四、道德品 行情 况 8 分 13 遵纪 守 法 情况(8 分)1、您是否 有 刑事 犯罪记录:(1)无(3 分)(2)有(0 分)查阅资料 2、您是否 有行政、治安处罚 记录:(1)无(3 分)(2)有(0 分)查阅资料 3、您是否 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恶教派 和 敌视 政 府 行为:(1)无(2)(2)有(0 分)查阅资料 DB 45/T 2 14 7 2 0 20 13 二、一般性内容要求(续)项目 序 号 内容及 标准 分值 评估指 标与 分 值 评估方 式 家庭实 际得 分 男 女 家庭平 均 分 五、经 济及住 房条件 11 分 14 社会保障(3 分)您已参加的社会保险类别有(可多 选):(1)养老保险(1 分)(2)医疗保险(1 分)(3)失业保险(1 分)(4)其他,请说明(5)什么都没参加(0 分)(提供各类保险证明,已参加的社会保 险类别达 3 种 以上的,得 3 分)查阅资料 15 人均 住房 面积(3 分)您家人均住房面积属于:(1)20 平方米及以上(3 分)(2)20 平方米以下(0)查阅资料 16 住房 功能(3 分)您的住房是否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1)都有(3 分)(2)只有独立的卫生间或厨房(2 分)(3)都没有(0 分)走访、查 阅资料 17 信用 情况(2 分)您是否有不诚信记录:(1)无(2 分)(2)有(0 分)查阅资料 六、婚姻家庭关 系 14 分 13 婚姻状态及 满意度(4 分)您目前的婚姻状态及满意度:(1)已婚且很幸福(4 分)(2)已婚但感觉一般(2)(3)未婚或离异(0)面谈、走访 14 家庭 责任感(4 分)您的家庭责任感是:(1)强(4 分)(2)较强(2 分)(3)一般(0)面谈、走 访 15 婚姻 稳定性(4 分)您本次婚姻已持续多少年:(1)13年(1 分)(2)37年(3 分)(3)7 年以上(4 分)面谈、走 访 16 婚变史(2 分)您到目前的离异次数是:(1)0 次(2 分)(2)1 次(1 分)(3)2 次以上(0 分)面谈、走 访 DB 45/T 2 14 7 2 0 20 14 二、一般性内容要求(续)项目 序 号 内容及 标准 分值 评估指 标与 分 值 评 分 说明 家庭实 际得 分 男 女 家庭平 均 分 七、共同生 活家庭成员 意 见 6 分 16 子女 对 收养 行为 态度(3 分)您 的子女 是否支 持收养 孩 子:(1)支 持(3 分)(2)不支 持(0)面谈、走 访 17 父母对 收养 行为的 态度(3 分)您 的 父母是否支 持收养 孩 子:(1)双 方 父母都支 持(3 分)(2)一方 父母支 持(1 分)(3)双 方 父母都不支 持(0)面谈、走 访 八、养 育 规 划 情 况 12 分 18 养 育 经 验(3 分)您是否 有养 育 儿童的经 验?(1)曾替兄弟姐妹 家 带过孩 子(3 分)(2)曾 养 育过自己 的 孩 子(3 分)(3)其他养 育 儿童的经 验(2 分)(4)无养 育 儿童的经 验(0 分)面谈 1 9 养 育 安排(4 分)收养 孩 子后 由谁负 责 照顾孩 子?(1)申请人 亲自 养 育(4 分)(2)由 上一代 老 人 照顾(1 分)(3)另 请他人代为 照顾(0 分)面谈 2 0 教 育 安排(5 分)(1)有 比较 完 整 的 培 养 思路,根据 孩 子 的 智 力情况和 兴趣爱好尽最大努 力 培 养(5)(2)根据家 里 经 济 情况(3 分)(3)还没 有 想过(0)面谈 合 计(1 00 分)家庭平 均分总分 评估 负 责人 DB 45/T 2 14 7 2 0 20 15 附 录 E(资料性)收养能力评估报告 收养能力评估报告见表E.1。表 E.1 收养能力评估报告 编号:收 养 人: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出具日期:年 月 日 目 录 一、收养人情况 1.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文化程度)2.收养动机 3.健康状况(包括其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4.道德品行情况 5.经济及住房条件 6.婚姻家庭状况 7.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 8.抚育计划 二、评估经过 三、改进建议 四、评估意见 五、评估结论 DB 45/T 2 14 7 2 0 20 16 表 E.1 收养能力评估报告(续)一、收养人情况 1.基 本情况(包括年 龄、文化程度)2.收养动机 3.健康状况(包括其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4.道德品 行情况 5.经 济 及 住 房 条件 6.婚 姻 家庭状况 7.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 见 8.抚育计划 二、评估经 过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三、改 进 建议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四、评估意 见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评估员 1 签字:评估员 2 签字:五、评估结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机构 负 责人签字(盖章):注:一式三份,一份 送达 收养登记机关,一份 送达 收养申请人,另 一份评估机构 留 存。DB 45/T 2 14 7 2 0 20 17 附 录 F(规范性)收养评估回访报告 收养评估回访报告见表F.1。表 F.1 收养评估回访报告 收养人基本信息 收养人姓 名(男)职业 文化 程度 座机 移动 电话 电子 邮箱 家庭 住址 收养人姓 名(女)职业 文化 程度 座机 移动 电话 电子 邮箱 家庭 住址 被收养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收养登记的时间 与收养人共同生活时间 个月;年 被收养时的健康状况 收养后情况概述(重点描述被收养人与养父母初步融合情况,以及被收养人进入收养家庭后对新环境的适应情况)DB 45/T 2 14 7 2 0 20 18 表 F.1 收养评估回访报告(续)健康及生长发 育 情况 收养 前 身 高、体 重、头围 情况:运 动能力和动作 协 调能力:疫苗 接 种 情况:如收养特 殊 儿童的需 说 明:收养后 身 高、体 重、头围 情况:运 动能力和动作 协 调能力:疫苗 接 种 情况:DB 45/T 2 14 7 2 0 20 19 表 F.1 收养评估回访报告(续)常规活动情况(被收养儿童的饮食、游戏、睡眠情况)融合状况(被收养儿童与父母、兄妹、家族的融合情况,特别是收养大龄(3 岁以上)儿童的家庭要详细说明)智力发育状况(被收养儿童的智力状况和语言能力)个性发展(被收养儿童的心理、性格特点)教育状况(被收养儿童在家庭、幼儿园、学校学习情况,家庭教育方法)家庭感受(收养父母、家庭成员、亲属对收养的感受和看法)DB 45/T 2 14 7 2 0 20 2 0 表 F.1 收养评估回访报告(续)社 区评 价(参 与社 区活动、与社 区的 融 合情况,邻 居 对 该 收养家庭收养成 功与否 的评 价)收养家庭 重大变化(收养人的婚 姻 状况 变化、子女状况 变化、经 济 状况 变化、居 住环境改变 及身体健康方 面 出 现 的 重大 问题)评估人员 认 为应 该 报告的其他内容 评估人员的 总 体评 价 回 访人:回 访日期:评估机构 负 责人:评估机构(盖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地方标准 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儿童收养人能力 评估规范 DB 45/T 2167 20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刷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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