笃斯越桔栽培技术规程DB23/T981—2019.pdf
I C S 6 5.0 2 0.2 0B 6 6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B23D B 2 3/T 9 8 1 2 0 1 9笃 斯 越 桔 栽 培 技 术 规 程2 0 1 9-1 2-1 3 发 布 2 0 2 0-0 1-1 2 实 施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代 替 D B 2 3/T 9 8 1-2 0 0 5D B 2 3/T 9 8 1 2 0 1 9I前 言本 标 准 代 替 D B 2 3/T 9 8 1-2 0 0 5 笃 斯 越 桔 栽 培 技 术 规 程。与 D B 2 3/T 9 8 1-2 0 0 5 相 比,主 要 技 术 变化 如 下:删 除 了 目 次(见 2 0 1 5 年 版 的 目 次);修 改 了 范 围(见 1,2 0 0 5 版 的 1),删 除 了 长 白 山 系;更 新 了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见 2,2 0 0 5 年 版 的 2),删 除 不 使 用 的 G B 1 8 4 0 6.1 农 产 品 安 全 质 量无 公 害 蔬 菜 安 全 要 求 和 D B 2 3/T 1 2 1 林 区 苗 木 物 候 观 测 技 术,增 加 了 G B/T 8 3 2 1(所 有 部 分)农 药 合理 使 用 准 则、N Y/T 1 2 7 6 农 药 安 全 使 用 规 范 总 则 和 N Y/T 4 9 6 肥 料 合 理 使 用 准 则 通 则;修 改 了 园 址 选 择,将 土 层 厚 度 和 土 壤 有 机 质 含 量 做 了 规 定(见 3,2 0 0 5 年 版 的 3);修 改 了 整 地,删 除 了 修 台 田 等 不 适 宜 内 容,增 加 了 土 壤 p H 值 调 整、土 壤 有 机 质 调 整、深 翻 整理 和 起 垄 等 内 容(见 4,2 0 0 5 年 版 的 4);删 除 了 育 苗 技 术(见 2 0 0 5 年 版 的 5)。修 改 了 章 标 题,将 栽 培 管 理 修 改 为 定 植、田 间 管 理 和 病 虫 害 防 治 三 章(见 5,6,7,2 0 1 5 年 版 的6);修 改 了 定 植 时 间、株 距 等 内 容,增 加 了 苗 木 选 择 和 定 植 方 式(见 4,2 0 0 5 年 版 的 6.1);删 除 了 补 植 的 内 容(见 2 0 0 5 年 版 的 6.2);修 改 了 除 草,增 加 了 除 草 方 式 和 除 草 方 法(见 6.1,2 0 0 5 年 版 的 6.3);修 改 了 施 肥,删 除 了 附 录 A、附 录 B,细 化 规 范 了 施 肥 时 间,修 改 了 施 肥 方 式,增 加 了 肥 料 种类 与 配 比 和 施 肥 量(见 6.2,2 0 0 5 年 版 的 6.4);修 改 了 水 分 管 理,细 化 规 范 了 浇 水 时 间 和 水 分 含 量 要 求(见 6.3,2 0 0 5 年 版 的 6.5);增 加 了 土 壤 p H 值 管 理(见 6.4);增 加 了 辅 助 授 粉(见 6.5);修 改 了 修 剪 平 茬,删 除 了 去 花 芽 等 不 适 宜 操 作 内 容,细 化 规 范 了 平 茬 内 容(见 6.6,2 0 0 5 年 版的 6.6);修 改 了 病 虫 害 防 治,删 除 了 化 学 农 药 使 用 附 录 C 和 附 录 D,删 除 了 严 格 检 疫 和 保 护 天 敌 等 不 必要 内 容,增 加 了 防 治 原 则 和 防 治 方 法(见 7,2 0 0 5 年 版 的 6.7);删 除 了 辅 助 管 理(见 2 0 0 5 年 版 的 6.8);修 改 了 章 标 题,将 采 收、贮 藏、运 输 修 改 为 果 实 采 收,删 除 了 产 量、贮 藏、运 输 等 不 必 要 内 容,修 改 了 采 收 时 间、采 收 方 法(见 8,2 0 0 5 年 版 的 7);修 改 了 章 标 题,将 建 立 档 案 修 改 为 生 产 档 案,细 化 规 范 了 相 关 内 容(见 9,2 0 0 5 年 版 的 8)。本 标 准 依 据 G B/T 1.1-2 0 0 9 的 编 写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黑 龙 江 省 科 学 院 自 然 与 生 态 研 究 所。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周 丽 萍、何 丹 娆、魏 殿 文、周 琳、张 悦、郭 春 景、王 化、李 梦 莎、朱 良 玉、于志 民、吕 品、张 继 舟、王 立 民、沈 光。D B 2 3/T 9 8 1 2 0 1 91笃 斯 越 桔 栽 培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笃 斯 越 桔(V a c c i n i u m u l i g i n o s u m Linn.)栽 培 园 址 选 择、整 地、定 植、田 间 管 理、病 虫害 防 治、果 实 采 收 及 生 产 档 案。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大 兴 安 岭 和 小 兴 安 岭 笃 斯 越 桔 栽 培。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 3 0 9 5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G B 5 0 8 4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量 标 准G B 1 5 6 1 8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农 用 地 土 壤 污 染 风 险 管 控 标 准(试 行)G B/T 8 3 2 1(所 有 部 分)农 药 合 理 使 用 准 则N Y/T 4 9 6 肥 料 合 理 使 用 准 则 通 则N Y/T 1 2 7 6 农 药 安 全 使 用 规 范 总 则3 园 址 选 择宜 选 择 交 通 便 利、排 水 良 好,土 层 厚 度 3 0 c m、有 机 质 含 量 3%的 壤 土 地 块。空 气 质 量 应 符 合 G B 3 0 9 5的 要 求,水 质 质 量 应 符 合 G B 5 0 8 4 的 要 求,土 壤 环 境 质 量 应 符 合 G B 1 5 6 1 8 的 要 求。4 整 地4.1 平 整 土 地清 除 园 址 内 石 块、残 根 等 地 被 杂 物,平 整 土 地。4.2 土 壤 p H 值 调 整土 壤 p H 值 5.5 时,可 用 硫 磺 粉 调 整 土 壤 p H 值 至 4.0 5.0,调 整 应 在 苗 木 定 植 前 的 4 个 月 6个 月 完 成。施 用 量 应 按 p H 值 每 降 低 一 个 单 位 施 入 1 0 0 k g/6 6 7 m2 1 2 0 k g/6 6 7 m2,与 土 壤 充 分 混 匀。4.3 土 壤 有 机 质 调 整土 壤 有 机 质 含 量 1 0%时,应 添 加 草 炭、松 针、松 皮、锯 木 屑、腐 熟 的 农 家 肥 等 有 机 物 质 进 行 调 整。4.4 深 翻 整 理D B 2 3/T 9 8 1 2 0 1 92将 硫 磺 粉、松 针、松 皮 等 土 壤 改 良 物 散 施 于 地 表,深 翻 2 5 c m 以 上,旋 耕 充 分 混 合 后,耙 平。4.5 起 垄行 向 以 南 北 走 向 为 宜,不 规 则 丘 陵 地 沿 等 高 线。人 工 管 理 基 地 行 距 为 1.0 m 1.3 m;机 械 辅 助 管理 基 地 行 距 为 1.3 m 2.0 m。垄 宽 6 0 c m 8 0 c m、高 1 5 c m 2 0 c m。5 定 植5.1 苗 木 选 择选 择 2 a 3 a 生 苗。苗 高 2 0 c m,根 系 发 达,枝 条 粗 壮,无 病 虫 害。5.2 定 植 时 间裸 根 苗 应 在 秋 季 落 叶 后 或 春 季 萌 动 前 栽 植;营 养 钵 苗 可 在 生 产 季 随 时 定 植。5.3 株 距株 距 0.8 m 1.2 m。5.4 定 植 方 式裸 根 苗 栽 植 时 应 避 免 窝 根,营 养 钵 苗 栽 植 前 应 去 除 营 养 钵,并 稍 松 散 土 坨 后 定 植,填 土 踩 实 后 做 水穴,浇 透 水,待 水 渗 下 后 及 时 覆 土 封 穴。6 田 间 管 理6.1 除 草6.1.1 除 草 方 式可 采 用 人 工 除 草、覆 盖 防 草 和 综 合 防 草 等 任 一 种 方 式 进 行 除 草。6.1.2 除 草 方 法a)人 工 除 草:整 个 生 长 季 节 除 草 3 次 5 次,垄 间 浅 耕,深 度 以 5 c m 为 宜。b)防 草 布 防 草:采 用 抗 老 化 防 草 布 进 行 全 园 覆 盖 防 草 或 者 垄 面 上 覆 盖 防 草 布 结 合 垄 间 浅 耕 除 草 等方 式 防 草。c)其 它 覆 盖 物 防 草:采 用 松 针、作 物 秸 秆、锯 末 以 及 其 它 植 物 凋 落 物 作 为 覆 盖 物,覆 盖 物 厚 度 应 5。d)综 合 除 草:采 用 垄 间 浅 耕 除 草,与 垄 上 覆 盖 防 草 或 人 工 除 草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除 草。D B 2 3/T 9 8 1 2 0 1 936.2 施 肥6.2.1 施 肥 时 间 与 方 式每 年 分 2 次,第 1 次 在 化 冻 后 萌 芽 前;第 2 次 在 果 实 膨 大 期。采 用 穴 施 的 方 式,应 在 距 离 植 株 1 0 c m 1 5 c m、深 度 为 1 0 c m 1 5 c m 处 施 肥,施 肥 后 应 及 时 浇 水。6.2.2 肥 料 种 类 与 配 比肥 料 使 用 以 有 机 肥 为 主 化 肥 为 辅,肥 料 使 用 应 符 合 N Y/T 4 9 6 的 规 定。化 肥 选 择,应 使 用 硫 酸 钾、硫 酸 铵 等 酸 性 肥,一 般 按 氮、磷、钾 1 1 1 配 比 复 合。6.2.3 施 肥 量定 植 第 1 年,应 按 2 0 k g/6 6 7 m 2 5 k g/6 6 7 m 施 肥,以 后 每 年 增 加 2 0%用 量,第 5 年 后 每 次 应按 4 0 k g/6 6 7 m 5 0 k g/6 6 7 m 施 肥。6.3 水 分 管 理生 长 期 土 壤 含 水 量 以 维 持 在 田 间 最 大 持 水 量 的 7 0%8 0%为 宜;在 果 实 成 熟 期 到 采 收 结 束 前 应 适 当控 制 在 田 间 最 大 持 水 量 的 5 0%6 0%为 宜;晚 秋 季 节 停 止 水 分 供 应;入 冬 前 灌 一 次 封 冻 水;翌 年 春 季 苗木 萌 动 前 适 时 浇 一 次 返 青 水。6.4 土 壤 p H 值 管 理栽 植 三 年 后,每 年 进 行 土 壤 p H 值 检 测,当 土 壤 p H 值 5.5 时,应 按 4.2 用 量 撒 施 硫 磺 粉,结 合 旋耕 除 草 进 行 全 园 土 壤 p H 值 调 整。6.5 辅 助 授 粉应 优 先 采 用 熊 蜂 辅 助 授 粉,每 亩 投 放 1 箱。也 可 采 用 蜜 蜂 辅 助 授 粉,每 5 亩 投 放 1 箱。6.6 修 剪 平 茬6.6.1 修 剪随 时 剪 除 衰 老 枝、病 虫 枝,休 眠 期 疏 剪 过 密 枝 条。6.6.2 平 茬可 在 丰 产 5 年 后 平 茬 复 壮,留 茬 高 度 2 c m 5 c m,可 隔 垄 实 行,每 4 a 5 a 进 行 一 次。7 病 虫 害 防 治7.1 防 治 原 则D B 2 3/T 9 8 1 2 0 1 94采 用 预 防 为 主,综 合 防 治 的 方 针。优 先 使 用 农 业 防 治、物 理 防 治、生 物 防 治。必 须 使 用 化 学 防 治 时,农 药 使 用 应 符 合 G B/T 8 3 2 1 和 N Y/T 1 2 7 6 的 规 定。7.2 防 治 方 法7.2.1 农 业 防 治结 合 修 剪、中 耕 等 农 事 操 作,去 除 受 病 虫 侵 害 的 枝、叶、果 及 杂 草;7.2.2 物 理 防 治在 成 虫 发 生 期,使 用 灭 虫 灯、色 板 等 诱 杀。7.2.3 化 学 防 治病 虫 害 发 生 期 间,视 发 生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使 用 农 药 种 类、用 量 及 防 治 时 期。开 花 期、果 实 成 熟 前 1 5 d至 采 果 结 束 前 禁 止 用 药。8 果 实 采 收果 实 变 深 蓝 色 可 采 收,雨、露、雾 天 果 实 表 面 有 水 时 不 宜 采 收;鲜 食 用 果 品 应 戴 符 合 食 品 安 全 的手 套 采 摘,轻 拿、轻 放。9 生 产 档 案应 建 立 生 产 档 案,内 容 包 括 产 地 环 境 档 案、栽 种 档 案、田 间 管 理 档 案、病 虫 害 防 治 档 案 和 采 收 加 工档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