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饲料生产企业检验化验室建设指南DB13/T 5144-2019.pdf
ICS 07.080 B 41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5144 2019 宠物饲料 生产企业 检验化验 室建设指 南 2019-12-27 发布 2020-01-28 实施 河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13/T 5144 2019 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由河 北省 农业 农村 厅提出 并归 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河 北科 星药业 有限 公司、河 北省 兽药监 察所、邢 台市 动物 卫生监 督所、邢台市农业农 村局、唐 山市 食 品 药品综 合检 验检 测中 心、邢台市 畜牧 站、石家 庄市 畜牧兽 医技 术开 发中 心、石家庄 市畜 产品 质量 监测 中心、石家 庄市 科技 信息 研究所、邯 郸市 曲周 县农 业农村 局、石家 庄市 动 物卫生监 督所、邯 郸市 曲周 县农产 品质 量安 全检 测站、石家 庄市 鹿泉 区农 业农 村局、唐山 市滦 南县 农 业农村局、石 家庄 市鹿 泉区 动物疫 病预 防控 制中 心、曲周县 行政 审批 局。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王萍、刘怡 菲、李莹 洁、牛 志 勇、钱 春彩、闫超、白延波、李 海龙、孙 虹云、李文香、左佳、武侠 均、孟令庄、张 峰、高红 梅、曹楠、赵素 娟、陈淑 芳、史杏芬、朱 秀君、张 书林、贾琳、安晓 珂、王振 勇、王春涛、张 晓欣、梁 文哲、杨宝 胜、王会 影、段新 安、王 素平。DB13/T 5144 2019 1 宠 物饲料 生产企业 检验化 验室建设 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宠 物饲 料生 产企业 检验 化验 室的 选址、功 能分 区及 设备 设施、建 设要求、人员 要求、制度、档案 及记 录。本标准 适用 于宠 物饲 料生 产企业 检验 化验 室的 建设。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标准 的引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注日 期的版 本适 用于 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 4789.1 食 品安 全国 家 标准 食品 微生 物学 检验 总则 饲料 质量 安全 管理 规范(农 业部 令2014年第1 号、2017 年第8号 修订)3 选址 检验化 验室 在厂 区内 独立 设置,与生 产车 间和 仓储 区域分 离;避免 灰尘、噪 声、电 磁干 扰、辐 射、高温、有害 气体、振 动等 因素的 干扰。4 功能分 区及 设备 设施 4.1 检验化 验室 包括 样品 制备 室、天平 室、理化 分析 室(前 处理 室)、仪器 室、留样观 察室、档案 资料室,生产 固态 宠物 配合 饲料和 半固 态宠 物配 合饲 料的,设立 微生 物检 验室 和高温 室。4.2 有与检 验工 作相 适应 的基 本设施:足 够容 量的 电力、给排 水、照 明、温 湿度 控制、自然 通风 和 排风、防 震、防爆 等设 施,达到检 验工 作和 相关 仪器 设备要 求。4.3 生产不 同类 别产 品宠 物饲 料生产 企业 检验 化验 室功 能分区 及设 备设 施基 本条 件见 表 1。表1 化 验室 功能 分区 及设 备设施 基本 条件 功能分区 基本仪器设备 宠物配合饲料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固体 半固态 液态 固体 半固态 液态 样品制备室 取样工具、粉碎机 标准筛-天平室 万分之一分析天平 理化分析室(前处理室)常规检验仪器、器皿柜、试剂柜 定氮装置、粗脂肪提取装置-粗纤维测定装置-高温室 恒温干燥箱、高温炉-DB13/T 20195144 2 表1 化 验室 功能 分区 及设 备设施 基本 条件(续)功能分区 基本仪器设备 宠物配合饲料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固体 半固态 液态 固体 半固态 液态 仪器室1 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硬 度 测 定 仪、容 重 测 定 仪、水 分 活 度 测 定仪-仪器室2 高效液相色谱仪(具有紫外检测器)-仪器室3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计(有 火 焰 原 子 化 器 和被测项目元素灯)-微生物检验室 常 规 检 验 用 品、百 分 之 一 天 平、干 燥 箱、高压灭菌锅、pH 计、拍 打 式 均 质 器、恒 温培 养 箱、恒 温 水 浴 锅、冰 箱、显 微 镜、超净工作台或二级生物安全柜-留样观察室 样品柜或样品架 档案资料室 电脑、打印机、档案柜 注:表中“”表示:配备。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 中添加维生素的,配备具有紫外检测器的高效液相色谱仪;产品中添加微量元素的,配 备具有火焰原子化 器和被测项目元素灯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5 建设要 求 5.1 样品制 备室 用于 样品 制备,面 积不 少 于6 m2。固 态和 半固 态宠 物 配合饲 料 生 产企 业样 品制 备室内 配备 通风 柜。5.2 天平室 5.2.1 远离热 源、震动 源和 高强 电磁场 等环 境,避免 阳光 直射,最好 选择 阴面 房间。天平 室内 无腐 蚀性气体,避 免气 流的 影响。5.2.2 天平台 牢固 可靠 并防 震,满足分 析天 平放 置要 求。5.2.3 安装空 调并 避免 直吹 天平,配备 温湿 度计。5.2.4 天平室 面积 不少 于 6 m2。5.3 理化分 析室(前 处理 室)5.3.1 采用耐 强酸、强 碱腐 蚀的 地面,有给 排水 系统,有 满足样 品理 化分 析和 检验 要求的 通风 柜、实验台、器皿 柜、试剂 柜。5.3.2 同时开 展高 温(或明 火)操作和 易燃 试剂 操作 的,分别设 立独 立的 操作 区和 通风柜,并 保持 一定的安 全距 离。5.3.3 器皿柜 为封 闭式,可 控水,保持 存放 器皿 的干 净整 洁。5.3.4 试剂柜 采用 耐强 酸、强碱 与抗腐 蚀的 材质。5.3.5 必要时 配备 避光、温 湿度 监控等 设施。DB13/T 5144 2019 3 5.3.6 危险化 学品 和易 制毒 化学 物品的 购买、储 存、处 理 等按照 危 险化 学品 安全 管理条 例 和 易制毒化 学品 管理 条例 执 行,并 按双 人双 锁管 理。试剂按 固体、液 体分 开存 放、氧 化剂 与还 原剂 分 开存放、有机 物与 无机 物分 开存放 的原 则保 存。5.4 高温室 应通风 良好。高 温炉 等高 功率设 备电 源应 为三 相动 力电源,接 空气 开关,电 源线满 足负 荷 要 求。5.5 仪器室 5.5.1 安装足 够数 量和 载荷 的电 源插座,具有 专门 的接 地 线,必要 时配 备 稳 压器 等 设备,确 保输 出电源的电 压稳 定。5.5.2 仪器 台 应水 平、稳固,具 有足够 的放 置空 间及 仪器 维修空 间。避免 在具 有腐 蚀性气 体、大量 灰尘或产 生强 磁场 的地 方安 装精密 仪器。5.5.3 宠物配 合饲 料 生 产企 业 仪 器室应 满足 分光 光度 计等 仪器的 使用 要求。宠物 添加 剂预混 合生产企业 仪器 室应 满足 高效 液相 色谱仪、原 子吸 收分 光光 度计等 仪器 的使 用要 求,高效液 相色 谱仪 和原 子 吸收分光 光度 计在 不同 仪器 室 分室 存放。5.5.4 高效液 相色 谱仪 和原 子吸 收分光 光度 计 的 仪器 上方 均设局 部排 气罩,及 时排 出有毒 有害 气 体。高效 液 相色 谱 室 应有 温度 监控设 施。5.5.5 原子吸 收分 光光 度计 使用 的燃气 气瓶 应有 效固 定、隔离和 防爆。5.6 微生物 检验 室 5.6.1 环境与 设施、实 验设 备、检验用 品应 符 合GB 4789.1 中 2.2、2.3、2.4 的相 关要求。5.6.2 地面、墙 面、天花 板及 桌 椅表面 应光 滑平 整无 缝隙、易 清洁,地 面与 墙面、墙面与 墙面、墙面与顶面 连接 处应 是弧 角。5.6.3 通过通 风换 气装 置或 使用 空调,保持 适宜 的温 度、湿 度和洁 净度。5.6.4 实验区 域保 证充 足的 照明。5.6.5 根据洁 净级 别合 理划 分工 作区域,避 免交 叉污 染。应 有符合 要求 的前 处理 间、缓冲间、无菌 间、培养间 和洗 消间;各 种仪 器设备 科学 合理 分区 放置;常规 微生 物检 验和 致病 菌检验 应分 开,霉菌 分的 离与鉴定、沙 门氏 菌等 食源 性致病 菌的 分离 和与 鉴定 必须在 二级 生物 安全 柜中 进行。5.6.6 无菌间 应有 传递 窗,缓 冲 间、无菌 间和 传递 窗必 须 有消毒 灭菌 设施;洁净 区 应按要 求安 装紫 外杀菌灯,无 菌间 使用 前后 均应消 毒并 定期 检测 消毒 效果。5.6.7 实验废 弃物 应灭 菌后 再进 行废弃 处置。5.6.8 常规检 验用 品按 照 GB 4789.1 食品 安全 国家 标准 食品微 生物 学检 验 总则 附录 A 配 置。5.7 留样观 察室 5.7.1 留样观 察室 面积 与 生 产规 模相适 应。5.7.2 留样观 察室 的环 境条 件要 与原料 和产 品的 贮存 条件 一致,要 有满 足原 料和 产品 贮存要 求的 样 品柜或样 品架,留 样样 品应 分类别、分 品种、分 形态 有序摆 放。DB13/T 20195144 4 5.7.3 宠物预 混合 饲料 生产 企业 必要时 设置 阴凉 留样 观察 室。5.8 档案资 料室 用于检 测数 据处 理、记录,保存 检测 文件、原 始记 录等资 料。档案 资料 室与 检验区 域有 效 隔 离。6 人员要 求 6.1 质量部门 负 责人 具备畜 牧、兽医、食 品、化工、生物 等相 关专 业大 专以上 学历 或者 中级 以上 技术职 称,熟悉 饲 料法规、原料 与产 品质 量控 制、原 料与 产品 检验、产 品质量 管理 等专 业知 识。6.2 检验化 验员 6.2.1 配备2 名以 上专 职检 验化 验员。从 事微 生物 检测 的人 员应具 有相 应的 微生 物专 业教育 和培 训 经历。6.2.2 具备相 关专 业基 础知 识,系统掌 握相 关检 验标 准、方法,严格 按照 标准 规定 的方法、程 序进 行检验,能正 确处 理数 据、记录和 结果 评价。6.2.3 熟悉有 关仪 器设 备的 功能、特点,能 正确 操作、维 护保养 仪器 设备,并 进行 简单维 修。6.2.4 对检验 室设 施、环境 条件 进行监 测、控制 并记 录。6.2.5 掌握各 种安 全装 置和 消防 器材的 使用 方法,紧 急情 况下能 正确 使用,定 期检 查安全 装置 和消 防器材的 有效 性。7 制度、档案 及记 录 7.1 制度 宠 物 饲 料生 产企 业 检验 化验 室 应 按照 饲 料 质量 安全 管 理 规范(农 业部 令2014 年第1号、2017年第8 号修 订)要求 建立 检验管 理制 度、产品 留样观 察制 度 和 化 学 试剂和 危险 化学 品管 理制度。7.2 档案 根据仪 器设 备配 置情 况,建立分 析天 平、高温 炉、干燥箱、酸 度计、分 光光 度计、高效 液相 色 谱仪、原 子吸 收分 光光 度计 等主要 仪器 设备 档案,对 仪器设 备实 行一 机一 档管 理,档 案包 括基 本信 息 表(名称、编 号、型号、制 造厂家、联 系方 式、安装 日期、使用 日期、主 要技 术参数 等)、使 用说 明书、购置合 同、使用 记录、操 作规程 等内 容。7.3 保存产 品检 验记 录和 检验 报告、仪器 设备 使用 记录、危险 化学 品出 入库 记录、留样 观察 记 录 等。保存期 不少 于2 年。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