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DB4105/T 151—2020.pdf
ICS 6 5.0 2 0.4 0C C S B 6 1DB4105安 阳 市 地 方 标 准DB 4 1 0 5/T 1 5 1 2 0 2 0城 市 园 林 绿 化 养 护 管 理 技 术 规 程2 0 2 0-1 1-1 0 发 布 2 0 2 0-1 1-2 5 实 施安 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4 1 0 5/T 1 5 1 2 0 2 0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由 安 阳 市 园 林 绿 化 中 心 提 出。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安 阳 市 园 林 绿 化 中 心、安 阳 市 道 路 绿 化 管 理 站、安 阳 市 洹 水 公 园、安 阳 市 游 园 管理 站。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秦 魁 兴、郑 娜、李 凌 燕、刘 庆 军、杨 保 顺、胡 晨 希、丁 慧 君、卞 瑞 卿、睢 玉 红、周 斌、朱 晓 宇。D B 4 1 0 5/T 1 5 1 2 0 2 01城 市 园 林 绿 化 养 护 管 理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园 林 绿 化 养 护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术 语 和 定 义、城 市 绿 地 养 护 分 级、养 护 标 准。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公 园、游 园、街 头 绿 地、交 通 绿 岛、分 车 绿 带、道 路 绿 带、行 道 树、温 室、单 位 庭 院和 居 住 区 等 各 类 园 林 绿 化 养 护 管 理。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1 2 9 4 1 景 观 娱 乐 用 水 水 质 标 准C J J/T 9 1 园 林 基 本 术 语 标 准C J J/T 2 6 3 动 物 园 管 理 规 范N Y/T 4 9 6 肥 料 合 理 使 用 准 则 通 则D B J 4 1/T 1 7 2 河 南 省 城 市 绿 地 养 护 标 准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草 坪需 定 期 轧 剪 覆 盖 地 表 的 低 矮 草 层。大 多 选 用 质 地 纤 细,耐 践 踏 的 禾 本 科 植 物,仅 少 数 是 莎 草 科、豆科 或 其 它 科 植 物。3.2地 被 植 物植 株 低 矮、枝 叶 密 集,具 有 较 强 扩 展 能 力,能 迅 速 覆 盖 裸 露 地 面 的 植 物,一 般 高 度 不 超 过 6 0 c m。地 被 植 物 可 单 一 品 种 种 植 也 可 混 植。3.3绿 篱由 灌 木 或 小 乔 木 成 单 行 或 多 行 规 则 式 种 植 成 篱 状,可 整 形 修 剪 或 自 然 生 长。3.4花 坛以 一、二 年 生 花 卉、球 根 花 卉 和 温 室 花 卉 等 为 主,种 植 成 规 则 的、群 体 的,平 面 图 案 精 细,具 美 观效 果 的 布 置 形 式。3.5行 道 树为 了 美 化、遮 荫、防 护 和 生 态 等 目 的,在 道 路 两 旁 及 分 车 带 成 排 成 行 栽 植 的 乔 木。3.6D B 4 1 0 5/T 1 5 1 2 0 2 02垂 直 绿 化利 用 藤 本 等 植 物 攀 附 于 建 筑 物 或 构 筑 物 表 面 上 的 绿 化 形 式。3.7分 车 绿 带车 行 道 之 间 可 以 绿 化 的 分 隔 带。位 于 上 下 行 机 动 车 道 之 间 的 为 中 间 分 车 绿 带,位 于 机 动 车 道 与 非 机动 车 道 之 间 的 为 两 侧 分 车 绿 带。3.8交 通 绿 岛城 市 道 路 交 叉 路 口 处,具 有 分 流 车 辆 和 行 人 作 用 的 绿 地。3.9路 侧 绿 地位 于 城 市 道 路 用 地 之 外,相 对 独 立 成 片 的 沿 街 绿 化 用 地。3.1 0公 园内 容 丰 富,有 相 应 设 施,适 合 公 众 开 展 各 类 户 外 活 动 的 规 模 较 大 的 绿 地。3.1 1游 园用 地 独 立,规 模 较 小 或 形 状 多 样,方 便 居 民 就 近 进 入,具 有 一 定 游 憩 功 能 的 绿 地。3.1 2绿 化 广 场独 立 成 片,硬 质 铺 装 面 积 较 大,可 提 供 市 民 活 动、交 流、集 会 的 开 放 型 绿 地。3.1 3苗 圃为 城 市 绿 化 提 供 苗 木、花 草、种 子 的 圃 地。3.1 4水 体绿 地 内 的 水 体 分 自 然 和 人 工 建 造 两 大 类。人 工 建 造 的 水 体 在 形 式 上 分 规 则 和 仿 自 然 两 种。在 驳 岸 和池 底 结 构 上 又 分 自 然 和 人 工 两 种 类 别。3.1 5园 林 设 施城 市 绿 地 中 供 休 憩、装 饰、景 观、展 示 和 为 园 林 管 理 及 方 便 游 人 使 用 的 小 型 设 施。包 括 园 林 小 品、围 栏(墙)、照 明、牌 示、给 排 水、铺 装 等 各 类 设 施。3.1 6病 虫 危 害 率(%)指 植 物 单 位 面 积 发 生 病 虫 害 的 比 率。4 城 市 绿 地 养 护 分 级4.1 养 护 等 级根 据 绿 地 的 位 置 重 要 性 和 管 理 难 易 程 度,城 市 绿 地 养 护 管 理 由 高 到 低 分 为 一 级 养 护、二 级 养 护、三级 养 护。D B 4 1 0 5/T 1 5 1 2 0 2 034.2 分 级 依 据本 标 准 按 园 林 绿 地 中 有 关 乔 木、灌 木、草 坪、地 被、绿 篱 及 模 纹 图 案、花 坛 花 带、行 道 树、水 体 及喷 泉、园 林 设 施 等 元 素 在 养 护 技 术 上 必 须 达 到 的 要 求 为 基 本 标 准(三 级)。在 基 本 标 准(三 级)基 础 上,达 到 完 善 的 水 准 为 一 级 标 准。介 于 二 者 之 间 的 为 二 级 标 准。一、二 级 养 护 应 建 立 养 护 台 账,且 有 完 整 的 管 理 档 案。5 养 护 标 准5.1 行 道 树 养 护 标 准5.1.1 一 级 养 护5.1.1.1 景 观全 程 行 道 树 植 株 规 格 一 致,冠 形 完 整 统 一。新 植 或 未 成 龄 树 木 冠 形 统 一。可 移 植 季 节 无 歪 斜 树,非移 植 季 节 内 形 成 的 不 合 理 歪 斜 树,应 在 下 一 个 移 植 季 节 第 一 周 内 扶 正。树 木 保 存 率 在 1 0 0%。植 株 无 枯 枝、断 枝 和 生 长 不 良 枝。严 格 遵 照 相 关 规 定,与 各 项 公 用 设 施 保 持 距 离。5.1.1.2 主 干树 干 挺 直,分 枝 点 高 度 一 致(胸 径 4 5 c m 以 上 特 大 树 除 外)。无 未 补 树 洞。树 穴 形 式 统 一,使 用 盖 板的 树 穴,盖 板 完 整,无 空 缺。种 植 地 被 的 树 穴,地 被 生 长 良 好,防 尘 措 施 完 整。5.1.1.3 修 剪每 年 整 形 修 剪 至 少 1 次。枯 死 枝、内 膛 乱 枝、交 叉 枝、平 行 枝、下 垂 枝、衰 弱 枝、劈 裂 枝、病 虫 枝和 其 他 影 响 树 势、树 形 的 枝 条 修 除 率 1 0 0%。剪 口、锯 口 平 滑,涂 敷 得 当。与 周 围 电 线、建 筑 物、交 通 等环 境 相 协 调。5.1.1.4 灌 溉根 据 生 长 季 节、天 气 情 况、植 物 种 类 等 不 同 情 况 恰 当 进 行,无 旱 涝 现 象。5.1.1.5 施 肥每 年 施 肥 不 少 于 3 次,其 中 有 机 肥 不 少 于 2 次。树 穴 内 有 植 被 的 乔 木 适 当 增 加 量 和 次 数。无 缺 肥,无漏 肥、无 肥 害。5.1.1.6 松 土 除 草每 年 松 土 不 少 于 3 次,穴 内 无 杂 草。穴 内 草 坪 高 度 不 大 于 1 0 c m。5.1.1.7 抹 芽 除 蘖创 口 平 滑,无 萌 蘖。5.1.1.8 复 壮对 长 势 不 良 的 树 木 适 时 复 壮。创 部、朽 部 及 时 清 理、消 毒、涂 药、修 补。档 案 齐 全,记 录 详 细。5.1.1.9 栽(补)植D B 4 1 0 5/T 1 5 1 2 0 2 04树 干 笔 直,纵 成 排、横 成 行。有 缺 株、死 株 随 时 补 栽。5.1.1.1 0 病 虫 害 防 治预 防 为 主,防 治 结 合,植 株 基 本 无 病 虫 害。单 株 树 木 枝 叶 及 群 体 植 株 受 害 率 控 制 在 8%以 内;群 体 植株 树 干 受 害 株 率 控 制 在 3%以 内。5.1.1.1 1 清 洁树 穴 内 无 生 活 垃 圾、砖 石 瓦 砾、干 枝 枯 叶 及 其 他 废 弃 物。树 上 无 悬 挂 物、缠 绕 物 等 杂 物。5.1.2 二 级 养 护5.1.2.1 景 观全 程 行 道 树 植 株 规 格 一 致。新 植 或 未 成 龄 树 木 冠 形 基 本 统 一 整 齐。胸 径 2 0 c m 以 下 的 树 木,可 移 植 季节 无 歪 斜,非 移 植 季 节 内 形 成 的 歪 斜 树 在 下 一 个 可 移 植 季 节 中 二 十 天 内 扶 正。树 木 保 存 率 在 9 8%以 上。植 株 无 明 显 的 枯 枝、生 长 不 良 枝 和 树 叶 黄 化 现 象。遵 照 相 关 关 规 定,与 各 项 公 用 设 施 保 持 距 离。5.1.2.2 主 干树 干 挺 直,分 枝 点 高 度 一 致(胸 径 4 5 c m 以 上 特 大 树 除 外)。无 5 c m 以 上 未 补 的 树 洞。树 穴 形 式 统 一,使 用 盖 板 的 树 穴,盖 板 完 整,无 空 缺。种 植 地 被 的 树 穴,地 被 生 长 良 好,防 尘 措 施 完 整。5.1.2.3 修 剪每 年 整 形 修 剪 至 少 1 次。枯 死 枝、内 膛 乱 枝、交 叉 枝、平 行 枝、下 垂 枝、衰 弱 枝、劈 裂 枝、病 虫 枝和 其 他 影 响 树 势、树 形 的 枝 条 修 除 率 9 5%以 上。剪 口、锯 口 平 滑,涂 敷 得 当。与 电 线、建 筑 物、交 通 等周 围 环 境 相 协 调。5.1.2.4 灌 溉根 据 生 长 季 节、天 气 情 况、植 物 种 类 等 不 同 情 况 恰 当 进 行,无 旱 涝 现 象。5.1.2.5 施 肥每 年 施 肥 不 少 于 2 次,其 中 有 机 肥 不 少 于 1 次。树 穴 内 有 植 被 的 乔 木 适 当 增 加 量 和 次 数。无 缺 肥,无漏 肥、无 肥 害。5.1.2.6 松 土 除 草每 年 松 土 不 少 于 2 次,穴 内 无 杂 草。穴 内 草 坪 高 度 不 大 于 1 5 c m。5.1.2.7 抹 芽 除 萌及 时 彻 底(萌 芽 长 度 小 于 1 0 c m)。创 口 平 滑。5.1.2.8 复 壮对 长 势 不 良 的 树 木 适 时 复 壮。创 部、朽 部 及 时 清 理、消 毒、涂 药、修 补。档 案 齐 全,记 录 详 细。5.1.2.9 栽(补)植有 缺 株、死 株 适 时 补 栽。D B 4 1 0 5/T 1 5 1 2 0 2 055.1.2.1 0 病 虫 害 防 治预 防 为 主,防 治 结 合,植 株 无 明 显 病 虫 害。单 株 树 木 枝 叶 及 群 体 植 株 受 害 率 控 制 住 1 0%以 内;群 体植 株 树 干 受 害 株 率 控 制 在 5%以 内。5.1.2.1 1 清 洁树 穴 内 无 生 活 垃 圾、砖 石 瓦 砾、干 枝 枯 叶 及 其 他 废 弃 物。树 上 无 悬 挂 物、缠 绕 物 等 杂 物。5.1.3 三 级 养 护5.1.3.1 景 观全 程 行 道 树 植 株 规 格 统 一。新 植 或 未 成 龄 树 木 冠 形 合 理。胸 径 2 0 c m 以 下 的 树 木,可 移 植 季 节 无 歪斜,非 移 植 季 节 内 形 成 的 歪 斜 树 在 下 一 个 可 移 植 季 节 中 扶 正。树 木 保 存 率 在 9 6%以 上。无 严 重 影 响 交 通、架 空 线 的 树 枝。5.1.3.2 主 干树 干 基 本 挺 直,分 叉 高 度 不 影 响 车 辆 通 行。无 1 0 c m 以 上 未 补 的 树 洞。树 穴 形 式 统 一,树 穴 内 不 缺土,有 防 尘 措 施。5.1.3.3 修 剪每 年 整 形 修 剪 至 少 1 次。枯 死 枝、内 膛 乱 枝、交 叉 枝、平 行 枝、下 垂 枝、衰 弱 枝、劈 裂 枝、病 虫 枝和 其 他 影 响 树 势、树 形 的 枝 条 修 除 率 9 0%以 上。剪 口、锯 口 平 滑,涂 敷 得 当。与 电 线、建 筑 物、交 通 等周 围 环 境 相 协 调。5.1.3.4 灌 溉根 据 生 长 季 节、天 气 情 况、植 物 种 类 等 不 同 情 况 恰 当 进 行,无 旱 涝 现 象。5.1.3.5 施 肥每 年 施 肥 不 少 于 1 次。树 穴 内 有 植 被 的 乔 木 适 当 增 加 量 和 次 数。无 缺 肥,无 漏 肥、无 肥 害。5.1.3.6 松 土 除 草每 年 不 少 于 1 次,穴 内 无 明 显 杂 草。5.1.3.7 抹 芽 除 萌及 时 彻 底(萌 芽 长 度 小 于 1 0 c m)。创 口 平 滑。5.1.3.8 复 壮对 长 势 不 良 的 树 木 适 时 复 壮。创 部、朽 部 及 时 清 理、消 毒、涂 药、修 补。5.1.3.9 栽(补)植有 缺 株、死 株 的 在 栽 植 季 节 补 栽。5.1.3.1 0 病 虫 害 防 治D B 4 1 0 5/T 1 5 1 2 0 2 06预 防 为 主,防 治 结 合,植 株 无 严 重 的 病 虫 害。单 株 树 木 枝 叶 及 群 体 植 株 受 害 率 应 控 制 在 1 5%以 内;群 体 植 株 树 干 受 害 率 应 控 制 在 1 0%以 内。5.1.3.1 1 清 洁树 穴 内 无 生 活 垃 圾、砖 石 瓦 砾、干 枝 枯 叶 及 其 他 废 弃 物。树 上 无 悬 挂 物、缠 绕 物 等 杂 物。5.2 分 车 绿 带、绿 岛、路 侧 绿 地 养 护 标 准5.2.1 一 级 养 护5.2.1.1 景 观乔 灌 木 冠 形 优,生 长 茂 盛,主 干 上 无 萌 蘖;地 被 植 物 整 齐,边 线 清 晰;绿 篱 及 模 纹 图 案 条 块 分 明,长 势 良 好,直 线 笔 直,曲 线 流 畅,有 明 显 的 层 次 感 和 造 型。草 坪 美 观 平 整,无 坑 洼,边 线 清 晰(草 坪 与侧 石 结 合 处 全 部 切 出 6 c m 8 c m 的 边 缘 带,坡 体 草 坪 边 缘 修 剪 整 齐;草 坪 与 乔 灌 木 周 围 切 出 直 径 0.5 m 1 m 深 5 c m 的 边 缘 带;草 坪 与 绿 篱 间 切 出 1 0 c m 的 边 缘 带)。移 植 期 内 形 成 的 不 合 理 歪 斜 园 林 植 物,应 在一 周 内 扶 正;非 移 植 期 内 形 成 的 不 合 理 歪 斜 园 林 植 物,应 在 进 入 下 一 个 移 植 期 一 周 内 扶 正。植 物 保 存 率达 到 1 0 0%,无 黄 土 裸 露 现 象。路 沿 石 整 齐 完 好。5.2.1.2 生 长叶 色 正 常,有 光 泽,无 黄 叶、焦 叶、卷 叶、枯 萎 叶、生 长 季 节 不 落 叶。乔 灌 木 冠 形 完 整,开 花 树 种 花期 花 繁 而 艳。花 坛 花 带 的 植 株 健 壮,株 形 圆 满,高 低 一 致,花 大 色 艳。地 被 覆 盖 率 达 9 8%以 上,无 空 秃。单 品 种 草 坪 纯 度 9 8%以 上,生 长 季 节 不 枯 黄,无 斑 秃,覆 盖 率 9 8%以 上。5.2.1.3 修 剪对 乔 灌 木 的 枯 死 枝、内 膛 乱 枝、交 叉 枝、平 行 枝、下 垂 枝、衰 弱 枝、劈 裂 枝、病 虫 枝 和 其 他 影 响 树势、树 形 的 枝 条 修 除 率 9 8%以 上。绿 篱 及 模 纹 图 案 每 年 修 剪 不 少 于 1 0 次(小 龙 柏 等 长 势 缓 慢 的 植 物 数 量适 当 减 少),修 剪 前 保 持 绿 篱 及 模 纹 图 案 的 基 本 形 态,剪 后 有 层 次 感,三 面 平 整,直 线 笔 直,曲 线 流 畅。暖 季 型 草 每 年 修 剪 不 少 于 9 次(白 三 叶、马 蹄 金 等 不 易 修 剪 的 除 外)。冷 季 型 草 每 年 修 剪 应 不 少 于 2 2 次;修 剪 平 整、均 匀、无 漏 草,剪 口、锯 口 平 滑。5.2.1.4 施 肥乔 灌 木、绿 篱 及 模 纹 图 案 每 年 施 肥 不 少 于 3 次;暖 季 型 草 坪 每 年 施 肥 不 少 于 3 次,冷 季 型 草 坪 每 年 施肥 不 少 于 6 次;宿 根 花 卉 每 年 施 肥 不 少 于 4 次;花 坛、花 带 每 次 栽 植 前 施 足 底 肥。肥 量 种 类 适 宜,无 缺 肥,无 漏 肥、无 肥 害。5.2.1.5 灌 溉每 年 浇 水 乔 木 不 少 于 2 次,花 灌 木 不 少 于 6 次、绿 篱 及 模 纹 图 案 不 少 于 2 0 次;草 坪 和 地 被 浇 水 深 度 适宜,排 灌 系 统 完 好,雨 后 2 h 无 积 水。根 据 生 长 季 节、天 气 情 况、植 物 种 类 等 不 同 情 况 恰 当 进 行,无 旱涝 现 象。5.2.1.6 松 土 除 草松 土 除 草 及 时,草 坪 杂 草 控 制 在 2%以 下。花 卉 栽 植 区 及 未 栽 植 草 坪、地 被 的 乔、灌 木 栽 植 区,保 持土 壤 疏 松,无 土 壤 板 结 及 杂 草 滋 生 现 象。D B 4 1 0 5/T 1 5 1 2 0 2 075.2.1.7 栽(补)植有 缺 株、死 株 随 时 补 栽,成 活 率 1 0 0%。5.2.1.8 病 虫 害 防 治预 防 为 主,防 治 结 合,适 时 防 治。单 株 植 株 受 害 率 应 控 制 在 5%以 内;群 体 植 株 树 干 受 害 率 应 控 制 在3%以 内。5.2.1.9 清 洁绿 地 内 无 生 活 垃 圾、建 筑 垃 圾、干 枯 枝 及 其 他 废 弃 物。5.2.2 二 级 养 护5.2.2.1 景 观乔 灌 木 生 长 良 好,主 干 上 无 萌 蘖;地 被 植 物 基 本 整 齐,边 线 清 晰;绿 篱 及 模 纹 图 案 条 块 分 明,长 势良 好,直 线 笔 直,曲 线 流 畅。草 坪 美 观 平 整,无 坑 洼,边 线 清 晰(草 坪 与 侧 石 结 合 处 全 部 切 出 6 c m 8 c m的 边 缘 带,坡 体 草 坪 边 缘 修 剪 整 齐;草 坪 与 乔 灌 木 周 围 切 出 直 径 0.5 m 1 m 深 5 c m 的 边 缘 带;草 坪 与 绿篱 间 切 出 1 0 c m 的 边 缘 带)。移 植 期 内 形 成 的 不 合 理 歪 斜 园 林 植 物,移 植 期 内 应 在 二 周 内 扶 正;非 移 植期 内 形 成 的 不 合 理 歪 斜 园 林 植 物,应 在 进 入 下 一 个 移 植 期 三 周 内 扶 正。植 物 保 存 率 在 9 8%以 上,无 黄 土裸 露 现 象。路 沿 石 完 好。5.2.2.2 生 长叶 色 正 常,有 光 泽,无 黄 叶、焦 叶、卷 叶、枯 萎 叶、生 长 季 节 不 落 叶。乔 灌 木 冠 形 完 整,开 花 树 种 花期 花 繁 而 艳。花 坛 花 带 的 植 株 健 壮,株 形 圆 满,高 低 一 致,花 大 色 艳。地 被 覆 盖 率 大 于 9 5%,无 空 秃。单 品 种 草 坪 纯 度 9 5%以 上,生 长 季 节 不 枯 黄,无 斑 秃,覆 盖 率 9 5%。5.2.2.3 修 剪对 乔 灌 木 的 枯 死 枝、内 膛 乱 枝、交 叉 枝、平 行 枝、下 垂 枝、衰 弱 枝、劈 裂 枝、病 虫 枝 和 其 他 影 响 树势、树 形 的 枝 条 修 除 率 9 5%以 上。绿 篱 及 模 纹 图 案 每 年 修 剪 不 少 于 8 次(小 龙 柏 等 长 势 缓 慢 的 植 物 数 量 适当 减 少),修 剪 前 基 本 保 持 绿 篱 及 模 纹 图 案 的 基 本 形 态,剪 后 三 面 平 整,直 线 笔 直,曲 线 流 畅。暖 季 型草 每 年 修 剪 不 少 于 7 次(白 三 叶、马 蹄 金 等 不 易 修 剪 的 除 外)。冷 季 型 草 坪 每 年 修 剪 应 不 少 于 1 8 次;修剪 平 整、均 匀、无 漏 草,剪 口、锯 口 平 滑。5.2.2.4 施 肥乔 灌 木、绿 篱 及 模 纹 图 案 每 年 施 肥 不 少 于 2 次;暖 季 型 草 坪 每 年 施 肥 不 少 于 2 次,冷 季 型 草 坪 及 宿 根花 卉 每 年 施 肥 不 少 于 4 次;花 坛、花 带 每 次 栽 植 前 施 足 底 肥。肥 量 种 类 适 宜,无 缺 肥,无 漏 肥、无 肥 害。5.2.2.5 灌 溉每 年 浇 水 不 少 于 乔 木 1 次,花 灌 木 5 次、绿 篱 及 模 纹 图 案 1 7 次;草 坪 和 地 被 浇 水 深 度 适 宜,排 灌 系 统完 好,雨 后 2 h 无 积 水。根 据 生 长 季 节、天 气 情 况、植 物 种 类 等 不 同 情 况 恰 当 进 行,无 旱 涝 现 象。5.2.2.6 松 土 除 草松 土 除 杂 草 及 时,草 坪 杂 草 控 制 在 5%以 下。花 卉 栽 植 区 及 未 栽 植 草 坪、地 被 的 乔、灌 木 栽 植 区,基本 保 持 土 壤 疏 松,无 杂 草 滋 生 现 象。D B 4 1 0 5/T 1 5 1 2 0 2 085.2.2.7 栽(补)植有 缺 株、死 株 的 适 时 补 栽,成 活 率 1 0 0%、保 存 率 9 8%以 上。5.2.2.8 病 虫 害 防 治预 防 为 主,防 治 结 合,适 时 防 治。单 株 植 株 受 害 率 应 控 制 在 8%以 内;群 体 植 株 树 干 受 害 率 应 控 制 在5%以 内。5.2.2.9 清 洁绿 地 内 无 生 活 垃 圾、建 筑 垃 圾、干 枯 枝 及 其 他 废 弃 物。5.2.3 三 级 养 护5.2.3.1 景 观乔 灌 木 生 长 正 常,主 干 上 无 萌 蘖;地 被 植 物 基 本 整 齐,边 线 清 晰;绿 篱 及 模 纹 图 案,条 块 分 明。草坪 美 观 平 整,无 坑 洼,边 线 清 晰、线 条 流 畅。移 植 期 内 形 成 的 不 合 理 歪 斜 园 林 植 物,应 在 移 植 期 内 扶 正;非 移 植 期 内 形 成 的 不 合 理 歪 斜 园 林 植 物,应 在 进 入 下 一 个 移 植 期 内 扶 正。植 物 保 存 率 在 9 5%以 上,无 黄土 裸 露 现 象。路 沿 石 无 明 显 缺 失。5.2.3.2 生 长叶 色 正 常,无 黄 叶、焦 叶、卷 叶、枯 萎 叶、生 长 季 节 不 落 叶。乔 灌 木 冠 形 完 整,枝 条 分 布 均 匀,开 花树 种 花 期 花 繁 而 艳。花 坛 花 带 的 植 株 较 健 壮,株 形 一 致,花 大 色 艳。地 被 覆 盖 率 大 于 9 0%,无 大 于 0.5 m2集 中 空 秃。单 品 种 草 坪 纯 度 9 0%以 上,生 长 季 节 不 枯 黄,无 斑 秃,覆 盖 率 9 0%。5.2.3.3 修 剪对 乔 灌 木 的 枯 死 枝、内 膛 乱 枝、交 叉 枝、平 行 枝、下 垂 枝、衰 弱 枝、劈 裂 枝、病 虫 枝 和 其 他 影 响 树势、树 形 的 枝 条 修 除 率 9 0%以 上。绿 篱 及 模 纹 图 案 每 年 修 剪 不 少 于 6 次(小 龙 柏 等 长 势 缓 慢 的 植 物 数 量 适当 减 少),修 剪 前 无 明 显 破 坏 绿 篱 及 模 纹 图 案 的 基 本 形 态,剪 后 三 面 平 整,直 线 笔 直,曲 线 流 畅。暖 季型 草 每 年 修 剪 不 少 于 3 次(白 三 叶、马 蹄 金 等 不 易 修 剪 的 除 外)。冷 季 型 草 坪 每 年 修 剪 应 不 少 于 1 3 次;修 剪 平 整、均 匀、无 漏 草,剪 口、锯 口 无 明 显 劈 裂。5.2.3.4 施 肥乔 灌 木、绿 篱 及 模 纹 图 案 每 年 施 肥 不 少 于 1 次;暖 季 型 草 坪 每 年 施 肥 不 少 于 2 次,冷 季 型 草 坪 及 宿 根花 卉 每 年 施 肥 不 少 于 4 次。肥 量 种 类 适 宜,无 缺 肥,无 漏 肥、无 肥 害。5.2.3.5 灌 溉每 年 浇 水 不 少 于 乔 木 1 次,花 灌 木 4 次、绿 篱 及 模 纹 图 案 1 5 次;草 坪 和 地 被 浇 水 深 度 适 宜,排 灌 系 统完 好,雨 后 2 h 无 积 水。根 据 生 长 季 节、天 气 情 况、植 物 种 类 等 不 同 情 况 恰 当 进 行,无 旱 涝 现 象。5.2.3.6 松 土 除 草松 土 除 杂 草 基 本 及 时,草 坪 杂 草 控 制 在 9%以 下。花 卉 栽 植 区 及 未 栽 植 草 坪、地 被 的 乔、灌 木 栽 植 区,基 本 保 持 土 壤 疏 松,无 明 显 杂 草 滋 生 现 象。5.2.3.7 栽(补)植D B 4 1 0 5/T 1 5 1 2 0 2 09有 缺 株、死 株 的 适 时 补 栽,成 活 率 1 0 0%、保 存 率 9 5%以 上。5.2.3.8 病 虫 害 防 治预 防 为 主,防 治 结 合,适 时 防 治。单 株 植 物 受 害 率 应 控 制 在 1 0%以 内;群 体 植 株 树 干 受 害 率 应 控 制在 8%以 内。5.2.3.9 清 洁绿 地 内 无 生 活 垃 圾、建 筑 垃 圾、干 枯 枝 及 其 他 废 弃 物。5.3 公 园、游 园、绿 化 广 场、单 位 庭 院 和 居 住 区 养 护 标 准5.3.1 一 级 养 护5.3.1.1 景 观乔 灌 木 配 置 合 理,冠 形 优 美,树 种 特 征 突 出。主 干 上 无 萌 蘖。绿 篱 及 模 纹 图 案 条 块 分 明,直 线 笔 直,曲 线 流 畅,有 明 显 的 层 次 感 和 造 型。草 坪 美 观 平 整,无 坑 洼,边 线 清 晰、线 条 流 畅(草 坪 与 侧 石 结 合 处全 部 切 出 6 c m 8 c m 的 边 缘 带,坡 体 草 坪 边 缘 修 剪 整 齐;草 坪 与 乔 灌 木 周 围 切 出 直 径 0.5 m 1 m 深 5 c m的 边 缘 带;草 坪 与 绿 篱 间 切 出 1 0 c m 的 边 缘 带)。花 坛、花 带、地 被 植 物 更 换 及 时,无 残 梗 败 花。垂 直绿 化 与 周 围 环 境 协 调。植 物 保 存 率 达 到 1 0 0%,无 黄 土 裸 露 现 象。5.3.1.2 生 长叶 色 正 常,有 光 泽,无 黄 叶、焦 叶、卷 叶、枯 萎 叶、生 长 季 节 不 落 叶。乔 灌 木 冠 形 完 整,开 花 树 种花 期 花 繁 而 艳。花 坛 花 带 的 植 株 健 壮,株 形 圆 满,高 低 整 齐 一 致,花 大 色 艳。地 被 覆 盖 率 大 于 9 8%,无空 秃。单 品 种 草 坪 纯 度 9 8%以 上,生 长 季 节 不 枯 黄,无 斑 秃,覆 盖 率 1 0 0%。5.3.1.3 修 剪对 乔 灌 木 的 枯 死 枝、内 膛 乱 枝、交 叉 枝、平 行 枝、下 垂 枝、衰 弱 枝、劈 裂 枝、病 虫 枝 和 其 他 影 响 树势、树 形 的 枝 条 修 除 率 9 8%以 上。绿 篱、整 形 植 物 及 模 纹 图 案 每 年 修 剪 不 少 于 1 0 次(小 龙 柏 等 长 势 缓 慢的 植 物 修 剪 次 数 适 当 减 少),修 剪 前 保 持 原 有 基 本 形 态,修 剪 后 外 形 优 美,有 层 次 感,三 面 平 整,直 线笔 直,曲 线 流 畅。暖 季 型 草 每 年 修 剪 不 少 于 9 次(白 三 叶、马 蹄 金 等 不 易 修 剪 的 除 外),冷 季 型 草 每 年修 剪 不 少 于 2 2 次;修 剪 平 整、均 匀、无 漏 草,剪 口、锯 口 平 滑,涂 敷 得 当。5.3.1.4 施 肥乔 灌 木、绿 篱 及 模 纹 图 案 每 年 施 肥 不 少 于 2 次;暖 季 型 草 坪 每 年 施 肥 不 少 于 3 次,冷 季 型 草 坪 及 宿 根花 卉 每 年 施 肥 不 少 于 6 次;花 坛、花 带 每 次 栽 植 前 施 足 底 肥。肥 量 种 类 适 宜,无 缺 肥,无 漏 肥、无 肥 害。5.3.1.5 灌 溉每 年 浇 水 乔 木 不 少 于 2 次,花 灌 木 不 得 少 于 6 次、绿 篱 及 模 纹 图 案 不 得 少 于 2 0 次;草 坪 和 地 被 浇 水 深度 适 宜,排 灌 系 统 完 好,雨 后 2 h 无 积 水。根 据 生 长 季 节、天 气 情 况、植 物 种 类 等 不 同 情 况 恰 当 进 行,无 旱 涝 现 象。5.3.1.6 松 土 除 草除 杂 草 及 时,草 坪 杂 草 在 2%以 下。花 坛、花 带 和 未 配 置 草 坪、地 被 的 乔 灌 木 栽 植 区 域,保 持 土 壤 疏松、无 杂 草 滋 生。D B 4 1 0 5/T 1 5 1 2 0 2 01 05.3.1.7 栽(补)植有 缺 株、死 株 随 时 补 栽,成 活 率 1 0 0%。5.3.1.8 复 壮对 长 势 不 良 的 树 木 适 时 复 壮。创 部、朽 部 及 时 清 理、消 毒、涂 药、修 补。档 案 齐 全,记 录 详 细。5.3.1.9 病 虫 害 防 治预 防 为 主,防 治 结 合,适 时 防 治。单 株 植 物 受 害 率 应 控 制 在 5%以 内;群 体 植 株 树 干 受 害 率 应 控 制 在3%以 内。5.3.1.1 0 清 洁绿 地 内 无 生 活 垃 圾、建 筑 垃 圾、干 枯 枝 及 其 他 废 弃 物。大 理 石、花 岗 岩 等 硬 质 铺 装 定 期 冲 刷、擦 洗。5.3.1.1 1 水 体 及 喷 泉水 体 及 喷 泉 一 级 养 护 的 内 容 如 下:a)景 观。景 色 优 美,完 全 达 到 和 保 持 设 计 要 求。b)水 质。无 污 物,无 异 味,符 合 G B 1 2 9 4 1 的 要 求。c)驳 岸。安 全 稳 固,无 缺 损,整 齐 美 观。d)设 施。防 护 设 施 和 安 全 警 示 齐 全,各 类 设 施 完 好 无 损。e)清 洁。水 面 打 捞 及 时,无 漂 浮 杂 物。5.3.1.1 2 园 林 设 施园 林 设 施 一 级 养 护 的 内 容 如 下:a)园 林 建 筑 及 构 筑 物。保 持 建 筑 和 构 筑 物 外 观 整 洁,构 件 和 各 项 设 施 完 整 无 损。建 筑 室 内 陈 设整 洁、完 好、合 理。b)道 路 地 面。各 种 铺 装、侧 石、台 阶、斜 坡 等 保 持 完 整,无 损 伤、无 积 水。各 种 道 路 地 面 清 洁。无 障 碍 设 施 完 好、通 畅。c)假 山 叠 石。假 山 叠 石 完 整、稳 固、安 全。不 适 于 攀 爬 的 叠 石 应 有 醒 目 标 志 和 防 护 设 备。假 山四 周 及 石 缝 无 影 响 安 全 和 景 观 的 杂 草、杂 物,种 植 穴 内 无 空 缺。d)娱 乐 健 身 设 施。所 有 设 施 均 应 明 示 生 产 单 位 及 使 用 要 求、操 作 规 程,相 关 法 定 部 门 颁 发 的 运行 许 可 证 和 产 品 合 格 证。保 持 环 境 整 洁,运 转 正 常,色 彩 常 新,运 动 机 械 定 期 安 全 检 测。e)给 排 水。保 持 管 道 通 畅 无 污 染。外 露 的 窨 井、排 水 口、给 水 口 等 设 施 应 随 时 保 持 清 洁、完 整无 损。防 汛、消 防 等 设 备 保 持 完 好、有 效,保 证 应 急 使 用。f)供 电 照 明。输 配 电、煤 气 及 照 明 设 施 保 持 常 年 完 整、正 常 运 转。照 明 设 施 保 持 清 洁、有 足 够亮 度,各 项 管 线 设 施 保 持 完 整、安 全。g)厕 所。保 持 厕 所 内 外 环 境 清 洁、卫 生。保 持 厕 所 建 筑 及 各 项 配 套 设 施 完 好。定 时 检 查、清 扫,无 恶 臭 异 味、秽 物 污 水 外 溢、断 电 缺 水 等 现 象。5.3.1.1 3 其 他其 他 配 套 设 施 一 级 养 护 的 内 容 如 下:a)垃 圾 箱。外 观 整 洁 无 破 损,内 壁 无 污 垢 陈 渍,箱 内 无 沉 积 垃 圾,分 类 收 集。b)座 椅 坐 凳。座 椅 坐 凳 稳 固,无 损 坏,外 观 整 洁 美 观。同 一 场 地 内 材 质、形 式 相 对 统 一。D B 4 1 0 5/T 1 5 1 2 0 2 01 1c)标 牌。形 式 美 观,书 写 端 正,字 迹 清 楚,构 件 完 整、整 洁,材 质、色 彩 与 绿 地 景 观、环 境 协调。d)报 栏、宣 传 栏。整 洁 美 观,构 件 完 好,内 容 丰 富、健 康,陈 列 材 料 定 期 更 换。e)广 播。设 施 完 好,适 时 广 播,音 量 不 超 过 5 5 分 贝。f)停 车 场 地。场 地 平 整 清 洁,车 位 标 识 清 晰 明 显,车 辆 停 放 整 齐。g)动 物 饲 养。符 合 C J J/T 2 6 3 的 要 求,不 影 响 游 览 休 息,不 影 响 环 境 卫 生 及 周 边 居 民 生 活,杜 绝传 播 疾 病,具 备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和 措 施。5.3.2 二 级 养 护5.3.2.1 景 观乔 灌 木 配 置 合 理,冠 形 优 美,树 种 特 征 突 出。主 干 上 无 萌 生 的 芽 条。绿 篱 及 模 纹 图 案 条 块 分 明,直线 笔 直,曲 线 流 畅,有 明 显 的 层 次 感 和 造 型。草 坪 美 观 平 整,无 坑 洼,边 线 清 晰、线 条 流 畅(草 坪 与 侧石 结 合 处 全 部 切 出 6 c m 8 c m 的 边 缘 带,坡 体 草 坪 边 缘 修 剪 整 齐;草 坪 与 乔 灌 木 周 围 切 出 直 径 0.5 m 1 m深 5 c m 的 边 缘 带;草 坪 与 绿 篱 间 切 出 1 0 c m 的 边 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