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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异地检查工作规范DB37/T 3863—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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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异地检查工作规范DB37/T 3863—2020.pdf

ICS 13.100 C 65 DB37 山东省 地 方 标 准 DB37/T 3863 2020 安全生产 异地检查 工作规范 2020-03-16 发布 2020-04-16 实施 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37/T 3863 2020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术 语和 定义.1 3 基 本要 求.2 4 检 查准 备.2 5 检 查要 求.4 6 现 场检 查.5 7 异 地检 查工 作评 估.7 附录A(规 范性 附录)异地检 查每 日调 度表.8 附录B(规 范性 附录)异地检 查问 题移 交表.9 附录C(规 范性 附录)各组拟 立案 违法 行为 汇总 表.10 附录D(资 料性 附录)山东省 安全 生产 执法 规范 用语.11 附录E(规 范性 附录)山东省 安全 生产 文明 执法 守则.13 参考文 献.14 DB37/T 3863 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 20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本标准 由山 东省 应急 管理 厅提出 并组 织实 施。本标准 由山 东安 全生 产标 准化技 术委 员会 归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济 宁市 应急管 理局。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玄 志 祥、付军 绍、彭 江丰、陈 庆 学、岳跃 平、王 洪远、武 春 友、曹颖 颖、刘 庆、秦卿、徐美 江。DB37/T 3863 2020 III 引 言 本标准 是依 据国 家安 全生 产法律 法规、标 准规 范及 山东省 地方 标准 山 东省 安全生 产集 中执 法 检 查工作规 范 要 求,在 总结 历 次安全 生产 异地 执法 检查 经验的 基础 上,结 合生 产 经营单 位安 全生 产监 管执法特点 编制 而成。本 标 准 适用 于 各级 应 急管理 部 门 组织 开 展的 安 全生产 异 地 检查 工 作,进 一步规 范 安 全生 产 执法 检查,最 大程 度的 提升 检查 效能,加强 执法 人员 业务 交流,提高 执法 水平,避 免人情 执法、干 扰执 法,推动生产 经营 单位 主体 责任 落实,确保 安全 发展。DB37/T 3863 2020 1 安 全生产 异地检查 工作规 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各 级应 急管 理部门 组织 开展 的安 全生 产异地 检查 工作 的术 语和 定义、检查 准备、检 查要求、现场 检查、异 地检 查工作 评估 等 本标准 适用 于山 东省 行政 区域内 应急 管理 部门 安全 生产异 地检 查工 作。2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2.1 安全生 产异 地检 查 县级以 上应 急管 理部 门根 据上级 要求 或者 工作 计划,回避检 查人 员所 在辖 区抽 取不同 地区 的安 全 生产检查 人员 和聘 请的 技术 专家组 成检 查组,检 查发 现 的问题 由属 地应 急管 理部 门依法 予以 处理 的执 法 检查模式。2.2 联合异 地检 查 由上级 应急 管理 部门 派专 人带队,抽 调不 同地 区的 检查人 员(不包 括受 检地 区)组 成检 查组,随 机搭配、异地 组队 的检 查模 式。2.3 交叉异 地检 查“A地查B地、B 地查C 地”或者“A地查B地,B 地查A 地”等 相互 检查 的检 查模 式。2.4 异地检 查组 织单 位 针对本 辖区 内安 全监 管现 状,统 筹组 织开 展联 合异 地执法、交 叉异 地执 法的 应急管 理部 门。2.5 检查组 由异地 检查 组织 单位 抽调 人员组 成,包括 异地 检查 组织单 位人 员、非受 检区 执法人 员和 技术 专 家,根据检 查单 位数 量、规模 大小和 危险 程度 确定 所需 执法人 员和 技术 专家 的数 量。2.6 配合组 DB37/T 3863 2020 2 由受检 区域 应急 管理 局组 织有执 法资 格的 执法 人员 组成的 配合 异地 检查 的人 员队伍,异 地检 查 组 检查出的 问题 清单,经 受检 单位确 认后,由 受检 区域 应急管 理局 配合 检查 并下 达执法 文书。2.7 技术专 家 包括山 东省 应急 管理 专家 咨询委 员会 专家 库专 家和 山东省 应急 管理 专家 委员 会专家 库专 家。3 基本要 求 坚持目 标导 向,问题 导向;注意 工作 结合,突出 检 查重点;规 范程 序标 准,强化过 程管 控;注重 执法实效,巩 固放 大战 果;加强宣 传报 道,强化 监督 约束。4 检查准 备 4.1 制定实 施方 案 4.1.1 制定实 施方 案应 深入 分析 安全生 产形 势、重点 工作 任务和 有关 工作 要求,坚 持问题 导向,明 确异地检 查的 工作 目标 和指 导思想。4.1.2 上级部 门统 一组 织指 导本 辖区异 地检 查。县级 应急 管理部 门可 组织 乡镇(街 道)之 间检 查;市级应急 管理 部门 可组 织所 辖县级 区域 之间 检查;省 级应急 管理 部门 可组 织所 辖市级 区域 之间 检查。4.2 确定检 查范 围 确定检 查范 围要 突出 重点、合 理分 类。可 以围 绕主 要 风险确 定,如 工贸 生产 经 营单位 确定 为涉 氨制冷生产 经营 单位、涉 爆粉 尘生产 经营 单位、涉 有限 空间作 业生 产经 营单 位等;可以 围绕 行业 确 定,如 化工生产 经营 单位 确定 为石 油化工、氯 碱化 工、精细 化工、农药 化工、医 药化 工等。4.3 制定异 地检 查标 准 4.3.1 异地检 查前,要根 据检 查 范围,分 行 业 制定 异地 检 查标准。异地 检查 标准 包 含四个 方面 的标 准,即检查 标准、处 置标 准、处罚标 准和 重大 事故 隐患 判定参 考标 准。4.3.2 检查标 准是 判定 企业 是否 履行企 业安 全生 产主 体责 任的标 准。4.3.3 处置标 准是 针对 不符 合法 律法规 和国 家、行业 标准 的事故 隐患 和违 法行 为的 处置要 求。4.3.4 处罚标 准按 山 东省 安全 生产行 政处 罚自 由裁 量基 准执 行。4.3.5 重大事 故隐 患判 定参 考标 准适用 原国 家安 监总 局制 定的 化工 和危 险化 学品 生产经 营单 位重 大生产安 全事 故隐 患判 定标 准 烟花 爆竹 生产 经营 单位重 大生 产安 全事 故隐 患判定 标准 金 属 非 金 属矿山重 大生 产安 全事 故隐 患判定 标准。4.3.6 根据法 律法 规规 章标 准的 修改变 动以 及执 法实 践反 馈情况,及 时修 改、补充、完善 相关 监督 检查标准,不 断提 高检 查标 准的合 理性、针 对性 和可 操作性。4.4 确定受 检单 位名 单 确定受 检单 位名 单应 坚持 衔接年 度安 全生 产执 法计 划、随机 抽取 与优 先检 查 进门难、整改 难、处 罚难“三 难”生产 经营 单位 和有多 次违 法记 录的 生产 经营单 位有 机结 合的 工作 原则。4.5 异地检 查工 作组 组成 和职 责分工 DB37/T 3863 2020 3 4.5.1 异地检 查工 作组 组成 4.5.1.1 异地检 查应 统一 安排 检查 力量,根据 检查 模式 和检 查任务 组建 异地 检查 工作 组,根 据检 查对象确定 是否 聘请 技术 专家,每个 区域 的检 查组 应包 括检查 组、配合 组。必要 时,组 织单 位可 以设 立 1个机动 组。4.5.1.2 检查组 应包 含组 长 1 名,一般由 上级 应急 管理 部门 执法人 员担 任,负责 统筹 协调执 法工 作,抽调异 地检 查人 员不 少于 两名、可聘 请专 业对 口的 技术专 家 1 3 人,要注 意 地域回 避。4.5.1.3 配合组 应包 含组 长 1 名,由所查 区域 有关 负责 同志 担任,负责 统筹 协调 整个 执法工 作的 配合工作,联络 员1 名,执法 人员不 少 于 2 名。4.5.1.4 机动组 应包 含组 长 1 名,一般由 上级 应急 管理 部门 执法人 员担 任,负责 统筹 整个执 法工 作,抽调异 地检 查人 员不 少于 两名,对执 法效 果不 好的 异地检 查组 进行 现场 督导 并协助 执法。4.5.2 成员职 责分 工 4.5.2.1 管理职 责:主要 由执 法人 员负 责,侧 重检 查审 批手 续、资 质资 格等 安全 管理 方面内 容,并对检查发 现的 所有 违法 行为 和问题 依法 采取 相应 措施。4.5.2.2 技术职 责:主要 由技 术专 家负责,要 侧重 检查 专业 性安全 管理 内容 及生 产布 局、工 艺、设 备、电气、仪表、现 场等 技术 层面国 家强 制性 技术 标准 符合性 的内 容。4.6 编写异 地检 查工 作手 册 异地检 查组 织单 位筹 备工 作完成 后,要将 检查 分组 安排、检查 任务、职 责分 工、工 作制 度、检 查 程序、执 法纪 律、统 计表 格、工作 要求 等各 种检 查组 织材料、文 件进 行汇 编,形成工 作手 册,发给 参加 异地检查 的全 体检 查人 员。4.7 检查前 业务 培训 检查开 始前,异地 检查 组 织单位 举 办 全体 检查 人员 参加的 业务 培训 班,动 员 部署异 地检 查工 作,宣布检查 分组 和执 法任 务,集中培 训检 查标 准、工作 制度、检查 程序 及有 关要 求。4.8 制定计 划,明确 分工 各检查 组要 根据 检查 任务 和人员 配备 情况,研究 制 定具体 执法 计划,细化 明 确工作 分工,科学 合理安排检 查行 程。4.9 工作保 障 4.9.1 建立检 查保 障制 度 根据各 检查 组执 法计 划和 行程安 排,配 合组 妥善 安 排执法 车辆、执法 仪器、执 法装备 和工 作保 障等工作。4.9.2 建立联 络员 制度 异地检 查组 织单 位应 明确 一名总 联络 员,总联 络员 主 要负责 调度 汇总 各检 查组 执法数 据、问题 清单、动态信 息,实时 传达 领导 批 示和有 关工 作 要 求,保持 工 作指挥 体系 畅通。配 合组 应 明确一 名专 职联 络员,专职联 络员 主要 负责 调度、汇总、报 送本 检查 组或 本辖区 内的 执法 检查 数据、问题 清单、动 态 信 息,具体负责 检查 期间 的行 程安 排、执 法车 辆、执法 装备、沟通 联络 等各 项执 法保 障工作。4.9.3 建立日 通报 制度 DB37/T 3863 2020 4 异地检 查组 织单 位集 中活 动期间 每日 调度、汇 总各 检 查组执 法检 查情 况,次日 向 各检查 组予 以通 报,督促各 检查 组保 持进 度均 衡(异地 检查 每日 调度 表 附 录A)。主要 调度 通 报检查 生产 经营 单位 数量、发现问 题数 量、问题 处置 情况、行政 处罚 情况 等数 据。4.9.4 建立专 家会 商制 度 异地检 查组 织单 位要 在集 中活 动 期间 搭建 专家 实时 会商平 台,联系 部门 的业 务专家、执 法专 家 和 提供技术 服务 的安 全生 产专 家参与,通过 微信 会商、电 话会商 和电 子邮 件会 商等 方式,对 各检 查组 在检 查期间提 报的 疑难 问题 和共 性问题 进行 实时 研讨、会 商,形 成统 一、合法、合 理的会 商意 见,会 商 意 见 要及时通 报各 检查 组,确保 各组检 查标 准的 统一。4.9.5 建立现 场观 摩与 集中 点评 制度 4.9.5.1 开展异 地检 查时,受 检生 产经营 单位 所在 地应 急管 理部门 可以 安排 执法 人员,现场 观摩 学习检查组 的检 查方 法、程序 与技巧。4.9.5.2 异地检 查结 束 后,检 查组 可以集 中召 开点 评会,点 评讲解 有关 问题 的检 查重 点、检 查方 法、法律适 用、检查 技巧 等业 务知识。4.9.6 建立挂 牌督 办制 度 4.9.6.1 检查组 发现 重大 事故 隐患 后,要 责令 生产 经营 单位 立 即采取 现场 处置 措施 或者 相应防 范措 施,移交属 地政 府或 者提 请各 级安委 会进 行挂 牌督 办,严格按 照重 大事 故隐 患挂 牌督办 的要 求,履行 挂 牌、督促整 改、复查 验收、销 号等程 序。4.9.6.2 对安全 生产 严重 违法 行为 的处罚 案件 或者 进展 缓慢、属地不 依法 落实 检查 组处 罚意见 的案 件,组织异 地检 查的 应急 管理 部门应 直接 实施 行政 处罚 或者予 以挂 牌督 办。4.9.6.3 对挂牌 督办 的处 罚案 件应 加大跟 踪督 查力 度,适时 组织新 闻媒 体进 行报 道或 者曝光。4.9.7 建立“一企 一档”整 改制 度 4.9.7.1 对检查 发现 的问 题,实行 一个问 题一 个编 号,逐项 清零销 号,对支 撑清 零销 号的整 改材 料等相关证 据,纳入 被检 查生 产经营 单位“一 企一 档”中。4.9.7.2 配合检 查组 专职 联络 员负 责建立、维 护、完善“一 企一档”整 改档 案。4.9.7.3 组织异 地检 查的 单位 门要 定期调 度通 报“一企 一档”建立 及问 题整 改和 处罚 落实情 况。4.9.8 建立常 见问 题通 报制 度 4.9.8.1 异地检 查结 束后,要 分行 业梳理 检查 发现 的问 题,找出常 见的、共 性的、突 出的问 题,通报给同类 型生 产经 营单 位,要求生 产经 营单 位对 照常 见问题 开展 自查 自纠。4.9.8.2 应急管 理部 门在 开展“回 头看”督查 或者 执法 检查 时,重 点检 查生 产经 营单 位是否 还存 在同类问题,做 到举 一反 三,实现检 查少 量典 型生 产经 营单位、震 慑规 范同 类生 产经营 单位 的执 法效 果。4.9.9 建立检 查经 费及 保障 制度 每年初 预算 时,根据 工作 计划,设置 异地 检查 的工 作经费。保 障执 法检 查人 员、技 术专 家的 差旅 费、出差补 助、专家 费等 各项 费用支 出。5 检查要 求 DB37/T 3863 2020 5 5.1 对重点 行业 领域 的生 产经 营单位 实行“一 重点 全覆 盖”,即一 个重 点行 业领 域或事 故隐 患突 出的领域所 有生 产经 营单 位通 过实施 统一 的执 法标 准,进行全 覆盖 检查。5.2 对非重 点行 业领 域的 生产 经营单 位实 行随 机抽 查,针对一 个非 重点 行业 和领 域采取 随机 抽取 的方式,选 取被 检查 生产 经营 单位,实施 统一 的执 法标 准,进 行检 查。5.3 针对一 个事 项对 所有 行业 开展专 项执 法,如双 重预 防体系 建设、安 全生 产投 入、安 全培 训、有限空间作 业、涉爆 粉尘 等。5.4 建立监 督机 制:法制监 督:异地检 查发 现违 法行 为依 法需要 实施 行政 处罚 的,配 合组应 按照 安 全生 产执 法 程序规 定实施,重大 行政 处罚 案件,应按 照要 求履 行法 制审 核程序;应按 山东 省行 政执 法信 息公示 办法 要 求,及时 对行政 处罚 信息 进行 公示。新闻舆 论监 督:举办媒 体情 况通 报会,邀 请主流 新闻 媒体 参加,发 布异地 检查 的工 作目 标、总体思 路以 及具体检 查安 排;组织主 流新 闻媒 体记 者,跟 踪开展 集中 采访 报道,宣 传 报道工 作推 进情 况,挖掘 典 型经验,曝光严 重违 法行 为和 重大 问题隐 患;通过政 务微 博、微信 公众 号实时 推送 异地 检查 情况。在主 流新 闻媒 体设 立安 全生产 专 题 专栏,报 道异 地检 查情 况。6 现场检 查 6.1 通知待 检生 产经 营单 位 检查组 到达 被检 查区 域后,根 据执 法检 查工 作需 要,确定是 否提 前公 开生 产经 营单位 名单。公开 生产经营 单位 名单 的,由 属 地配合 组提 前通 知待 检生 产经营 单位 做好 迎检 准备,对 标开 展自 查自 纠,整 理安全管 理档 案资 料,安 排 熟悉工 作情 况和 重点 岗位 的相关 人员 配合 检查。必 要的情 况下,应提 前报 送 生产经营 单位 的基 本情 况、安全设 施设 计专 篇、现 状 安全评 价报 告等 基础 资料,便 于检 查人 员针 对性 地 制定现场 检查 方案。不 提前 公开生 产经 营单 位名 单的,遵守“四 不两 直”方式 即“不 发通 知、不打 招 呼、不听汇 报、不用 陪同 接待、直奔 基层、直 插现 场”。6.2 制作现 场检 查方 案 各检查 组应 提前 由执 法人 员制作 现场 检查 方案,技 术专家 进行 审核,小组 组 长进行 审批,明确 检查对象、时间、内 容,履行 签字审 批程 序。现场 检查 方案要 明确 执法 人员、技 术专家 的检 查任 务 与 工 作 分工。6.3 准备检 查物 品 6.3.1 检查组 要根 据检 查需 要,携带好 检查 表、检查 标准、执法 证件、笔 记本 电脑、打印 机、执法 记录仪、照相 机、特种 作业 人 员操作 证 读 卡器、测 距仪、便携式 气体 报警 仪、证据 采集章、安 全防 护用 品、有效执 法文 书等 等。6.3.2 检查组 人员 应准 备进 入作 业现场 检查 需要 的个 人防 护用品。6.4 现场检 查前 告知 DB37/T 3863 2020 6 检查人 员进 入生 产经 营单 位前,由属 地配 合两 名以 上 执法人 员主 动向 受检 生产 经营单 位出 示有 效 的执法证 件,进入 生产 经营 单 位。6.5 召开检 查前 会议 6.5.1 配合组 负责 人要 说明 来意,介绍 检查 人员,要 求生 产经营 单位 做好 配合 工作。6.5.2 检查组 负责 人将 执法 检查 的内容、程 序、方法、要 求告知 生产 经营 单位,公 布检查 人员 分组,并明确 需要 生产 经营 单位 具体配 合事 项。6.6 进行检 查 6.6.1 按照职 责分 工,检查 人员 对照检 查 标 准分 头检 查,检查宜 采取 查阅 资料、现 场检(勘)查、人员询问、应 知应 会考 核、现 场演练(示)等 多种 检查 方 法。检 查情 况特 别是 存在 问题要 详细、如 实记 录。检查结 束后,检 查人 员和 技术专 家应 在检 查表 上签 字确认。6.6.2 对需要 移交 属地 应急 管理 部门跟 进落 实的,检 查组 应提出 处置 意见,经 双方 确认后 签订 异 地检查问 题移 交表(见附 录 B)书面 移交 并将 拟立 案违法 行为 填入 各 组拟 立案违 法行 为汇 总 表(见附录C)。属地 应急 管理 部门应 安排 执法 人员 下达 执法文 书,依法 跟踪 督促 整改。6.7 检查结 果处 置 6.7.1 对检查 发现 的问 题,当场 向生产 经营 单位 负责 人进 行反馈。6.7.2 针对现 场发 现的 隐患 能够 立即排 除的,应 责令 立即 排除;重大 事故 隐患 排除 前或者 排除 过程 中无法保 证安 全的,应 责令 从危险 区域 撤出 作业 人员,并责 令暂 时停 产停 业、停止建 设、停止 施 工 或 者 停止使用 相关 设施、设 备,以上隐 患由 受检 方确 认后 下达 现场 处理 措施 决定 书。6.7.3 对需要 限期 整改 的问 题,受检方 确认 后,明确 整改 期限和 要求 并下 达 责令 限期整 改指 令 书。6.7.4 发现问 题涉 嫌违 法,证据 确凿且 违法 行为 较轻,依 法应给 予警 告或 对个 人处 以罚 款 50 元以 下,对单位 罚 款1000 元 以下,当场可 以处 罚的 轻微 简单 的违法 行为,受 检方 确认 后下达 行 政当 场处 罚决定书 实施 简易 处罚。6.7.5 对需要 立案 调查 的其 他违 法行为,受 检方 确认 后当 场组织 人员 采集、固 定时 效性证 据和 关键 性证据,为实 施行 政处 罚收 集充分 的证 据并 启动 案件 调查程 序。6.7.6 检查中 发现 的不 属于 应急 管理部 门职 责权 限范 围内 的,受 检方 确认 后移 送其 他部门。6.8 全过程 记录 管理 6.8.1 通过书 面材 料、签字 确认、集中 归档 等方 式,实行 检查前、检 查中、检 查后 全过程 文字 记录。6.8.2 对现场 执法、调 查取 证等 容易引 发争 议的 行政 执法 过程,要进 行音 像全 过程 记录。6.8.3 现场检 查方 案、原始 检查 表、问 题现 场移 交表、执 法文书、检 查全 过程 音像 资料等 所有 检查 痕迹资料 统一 归档,实 现执 法检查 的闭 环管 控。6.9 检查过 程中 沟通 与交 流 6.9.1 执法人 员在 异地 检查 中要 规范执 法用 语(山 东省 安全生 产执 法规 范用 语 见附 录 D)遵守 文明执法 守则(山东 省安 全生产 文明 执法 守则 见 附录 E)。6.9.2 检查过 程中,检 查组 人员 要坚持 说理 式执 法,说清 事理、说透 法理、说 通情 理,增 强生 产经 营单位认 同度,提 高执 法公 信力。6.9.3 客观、规范、准 确表 述问 题,明 确指 出问 题违 反的 法律、法规、规 章、标准 依据。凡不 是强 制性国家 标准 或强 制性 国家 标准的 强制 性条 文所 要求 的内容,不 得强 制生 产经 营单位 整改。DB37/T 3863 2020 7 6.9.4 执法人 员要 充分 听取 生产 经营单 位的 陈述 申辩,充 分沟通 问 题 整改 要求,充 分告知 生产 经营 单位违法 后果 及权 利救 济途 径。6.10 召开反 馈会 议 6.10.1 检查组 要当 场向 生产 经营 单位负 责人 反馈 检查 情况,并进行 所做 出各 项执 法措 施的相 关解 释 工作,告 知当 事人 陈述 申辩 权。6.10.2 配合组 组长 安排 需要 生产 经营单 位后 续配 合的 工作,并对检 查出 的各 类问 题询 问无异 意后 进 行书面确 认。7 异地检 查工 作评 估 7.1 开展专 项评 估 7.1.1 根据工 作需 要,可以 委托 中介技 术服 务机 构从 专业 维度和“第 三方”客 观角 度,分 析每 次异 地检查的 决策 过程、活 动形 式、流 程设 计、检查 标准、执法 能力 等方 面存 在的 问题。评估 异地 检 查 的 规 范性、针 对性 和实 效性,查 找活动 组织 方面 的薄 弱环 节,为 改善 下步 监管 执法 工作提 供决 策参 考。7.1.2 评估生 产经 营单 位在 安全 生产主 体责 任落 实方 面存 在的问 题,为督 促全 面落 实主体 责任,有 效遏制事 故寻 求对 策。7.2 开展行 政处 罚案 卷评 查 7.2.1 异地检 查结 束后,应 适时 对异地 检查 行政 处罚 案卷 进行评 查,重点 查找 处罚 主体、事实 认定、法律适 用、证据 采集、程 序履行、自 由裁 量、文书 制作等 方面 的问 题。7.2.2 对具有 典型 指导 意义 的案 例,应 点评 分析,汇 编成 册,作 为各 级应 急管 理部 门执法 办案 的参 考用书。7.3 建立激 励约 束机 制 7.3.1 明确每 个执 法人 员和 技术 专家的 工作 职责,对 不按 规定落 实工 作职 责、不遵 守异地 检查 纪律 的,检查组 组长 要及 时对 相关 人员进 行约 谈。约 谈无 效 或者性 质比 较恶 劣的,要 予以通 报批 评,执 法人 员 由所在单 位进 一步 按规 定问 责,技 术专 家要 从各 级安 全生产 专家 库中 除名。7.3.2 对表现 突出 的检 查人 员,要予以 通报 表扬。执 法人 员要在 年度 评先 树优 等考 核中优 先推 荐,技术专家 要推 荐给 各级 应急 管理部 门进 行评 先树 优先。DB37/T 3863 2020 8 A A 附 录 A(规范 性附 录)异地检 查每 日调 度表 异地检 查每 日调 度表 见表A.1。表A.1 异地检 查每 日调 度表 填表单位:填表时间:年 月 日 各市县 派出 检查 组 出动 执法 人员 聘请 安全 专家 检查 企业 数量 发现 问题 数量 现场立即 整改 责令限期 整改 现场紧急处置 暂时 停产 停业 拟立案处罚企业数 拟立案违法行为数 当场 简易 处罚 其他处置措施 下达 整改文书 移交其他部门 个 人次 人次 家 项 项 项 项 家 家 项 项 项 份 项 市局 区局 县局 合 计 审核人:制表人:联系电话:填表说明:1.本表所填数据为 累加数据,一旦报送,不得随意修改。2.发现问题数量包括 现场立即整改和责令限期整改项问题。3.出动执法人员包括 检查组执法人员、属地配合执法人员数量,以 检查企业数量为次的统计单位。4.派出检查组 和聘用安全专家以检查企业数为统计单位。5.拟立案处罚企 业数和拟立案违法行为数是指一般程序的违法行为,不含简易程序违法行为数量。6.暂时停产停 业整顿是现场处理的一种措施,一般指暂时停产停业、暂时停止建设、暂时停止施工等措施。7.现场紧急处置是指立即 撤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使用某个设备设施或工具等。8.下达整改 文书是指向企业下达的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检查记录等整改类文书的总数量。DB37/T 3863 2020 9 B B 附 录 B(规范 性附 录)异地检 查问 题移 交表 异地检 查问 题移 交表 见表B.1。表B.1 异地检 查问 题移 交表 企业名称:所在县(市、区):企业地址:检查时 间:2019 年 月 日 序号 所属检查项目 问题描述 法律依据 标准依据 问题提出人员 执法责任单位 执法处置意见 现场立即整改 责令限期整改 现场紧急处置 暂时停产停业 移交其他部门 简易处罚 立案处罚 其他处置措施 执法组人员签字:属地执法人员签字:DB37/T 3863 2020 10 C C 附 录 C(规范 性附 录)各组拟 立案 违法 行为 汇总 表 各 组拟 立案 违法 行为 汇总 表见表C.1。表C.1 各组拟 立案 违法 行为 汇总 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违法行为描述 违反依据 处罚依据 承办单位 1.;2.;3.审核人:专职联络 员:联系电话:填表说明:1.本表要与 异地检查问题移交表 完全对应,不予处罚的要另附函(盖章)书面说明原因。2.一个企业存 在多项违法行为均需实施行政处罚的,以企业为单位填写在一栏内,不需逐栏填写。DB37/T 3863 2020 11 D D 附 录 D(资料 性附 录)山东省 安全 生产 执法 规范 用语 为了规 范全 省安 全生 产行 政执法 人员 的执 法用 语,提高安 全生 产行 政执 法水 平,树 立安 全生 产 行 政执法队 伍的 良好 形象,特 制定规 范用 语。1、亮 明身 份:您好!我 们 是 应 急管 理局 的执 法人员,这 是我 们的 证件,请您 过目。2、告 知检 查事 项:我们 是 根据计 划到 这里 进行 安全 生产执 法检 查,请您 配合。3、告 知权 利:如果 您认 为 在场的 执法 人员 与您 有直 接利害 关系,您 有权 申请 回避。4、要 求对 方出 示有 关证 件:请您 出示 证件(证 件完整 名称)。5、勘验(检 查)现 场时,要明确 告知勘 验(检查)的事项。如:我们 要检查 您单位 的 危险 化学品仓 库,请带 路。6、要求 对方 提供有 关资 料 时,清 楚地告 知所 依据法 律、法 规、规 章及 所要检 查的资 料名称。如:请您提 供 证 照(许可 证及其 他有 关资 料),我 们有义 务为 您保 守有 关秘 密。7、先行 登记 保存证 据:为 查清 案情,是本 案的证 据,我 们将 依法对 物 品进行 登记 保存,请予 以配 合,谢 谢!如:这是 先行 登记 保存 证据通 知书 及物 品清 单,请 仔细 核对,如无 误,请在这里 签字,我 们将 在7 日 内通知 您到 应 急管 理局办 理先 行登 记保 存证 据处理 决定 事项。8、制作 完 现场检 查记 录 和 询问笔 录 后,要 将现 场检查 记录 和 询问笔 录提 供给 当事人核 对,并告 知当 事人 应当在 现 场检 查记 录 和 询 问笔 录 上 签字、捺印。如遇 到当 事人 有不 识字或其 他阅 读障 碍时,应 该当场 将上 述内 容宣 读给 当事人 听。如果 没有 异 议,请当 事人 签字 捺印。9、在调 查取 证时,如遇 当 事人拒 绝在有 关执 法文书 上签字,应当 简明 地告知 拒绝签 字后果。如:请您再 次考 虑是 否签 字,如果您 拒绝 签字,我 们将 记录在 案,依法 处理。10、检查 中发 现问 题时,参 与检查 的有 关执 法人 员要 进行合 议,形 成统 一意 见 后向被 检查 单位 负责人反馈,并 制作 相应 的执 法文书,由 当事 人在 相关 执法文 书上 签字。如:对 您单位 检查 后发 现 了 条安全生 产违 法行 为或 者问 题,经 执法 人员 合议,我 局拟下 达 责令 限期 整改 指令书,您单 位 应 当 按 照责令 限期 整改 指令 书 上的时 限要 求进 行整 改。这是我 们的 联系 电话,在 整 改中 有什 么问 题,请 及 时与我们 联系。如 果确 有客 观原因 不能 按期 完成 整改 的,请 于整 改期 限届 满前10 日内 向我 局提 出书 面延 期申请,我们将 在受 理申请 之日起5 日内 答复是 否准 予 延期。如果逾 期未 按要求 完成整 改,我 局将 依据 的规 定,对您 单位 作出 的 处理。11、整 改复 查。如果 完成 整改:您好!我 们是 应急 管理 局执 法人 员,我局于 月 日 向您单位 下达 了 责令 限期 整改指 令书,现经 过我 们复查,已 经整 改到 位,这是 整改 复查 意见 书,请您签 字确 认。如果未 完成 整改:您好!我 们是 应急 管理 局执 法人员,我局 于 月 日向 您单 位下 达了责令 限期 整改 指令 书,现经 过我 们复 查,您单 位还有 项问 题未 及时 整改完 毕,我们 将 根 据 的 规定,对 您单 位进 行。12、当 事人 妨碍 公务 时,要警告 对方 不得 妨碍 公务,并告 知法 律后 果。如:请保持 冷静!我 们是 应 急管 理局 执法 人员,正在 依法 执行 公务,妨 碍 执行公 务是 违法 的,将会 受到法 律制 裁,请您 配 合。13、行 政处 罚决 定作 出后,应向当 事人 告知 违法 事实、处罚 依据、处 罚决 定和 依 法享有 的救 济权 利。如:经 查实,您(单 位)有 行 为,违反 了 第 条第 款()项 规定,根据 第 条第 款()项的 规定,我局 现作 出 的行 政处 罚决 定。(具体 宣读 内容 要以 行 政处罚决 定书 为 准)DB37/T 3863 2020 12 14、向 当事 人反 馈陈 述申 辩意见 复核 情况 时,要告 知当事 人是 否采 纳的 理由 和依据。如:经 过复 核,我局认 为您 提出 的事 实或 理由成 立,决定 予以 采纳。经过 复核,我 局认 为您 提出的 事实 或理 由不 成 立,原因是,所 以决 定不予 采纳。15、当 事人 对行 政处 罚决 定有争 议时,应 告知 权利 救济途 经。如:如果 您对 我局本 次行 政处 罚 决 定有异议,请您 在接 到行 政处罚 决定书 之 日起60 日内向 人民 政府申 请行政 复议或 者在6 个月内向 人 民法 院提 出行 政诉讼。16、当 事人 拒收 行政 处 罚决定 书 时,应 明确 告 知拒绝 签字 后果。如:由 于您拒 绝签 收 行政 处罚决定 书,我 们将 请见 证人签 字,按照 规定 将作 留置送 达,并将 有关 情况 记录在 案。17、当 场收 缴罚 款时,要 准 确无误 地告 知缴 纳罚 款的 依据和 具体 数额,并 当场 向 当事人 开缴 款票 据。如:这 是缴 纳票 据,请核 对。18、当 事人 向银 行缴 纳罚 款的,要明 确告 知当 事人 缴纳罚 款的 地点 和期 限。如:请 您(单 位)于 月 日 前到 银行 缴纳罚 款。19、当 事人 要求 减免 处罚 时,要 说明 无法 满足 对方 要求原 因。如:对不 起,我们这 是按 的规定处 理,我们 无权 对您 的违法 行为 减免 处罚,请 您谅解。20、当 事人 拒绝 缴纳 罚款 的,要 告知 法律 后果。如:您拒 绝缴 纳罚 款,根 据 行政 处罚 法 第 五十一条的 规定,我 们每 日将 按罚款 数额 的3%加处 罚款(收取 滞纳 金)。如 果您 在 月 日前 还不 缴 纳罚款和 加处 罚款(滞 纳金),我 们将 申请 人民 法院 强制执 行。DB37/T 3863 2020 13 E E 附 录 E(规范 性附 录)山东省 安全 生产 文明 执法 守则 一、忠 于职 责,杜绝 玩忽 职守 二、公 正执 法,杜绝 刁难 报复 三、严 格执 法,杜绝 徇私 舞弊 四、实 事求 是,杜绝 弄虚 作假 五、执 法为 民,杜绝 以势 压人 六、规 范执 法,杜绝 混乱 无序 七、清 正廉 洁,杜绝 吃拿 卡要 八、勤 政务 实,杜绝 推诿 扯皮 九、文 明执 法,杜绝 失态 毁誉 十、阳 光执 法,杜绝 暗箱 操作 DB37/T 3863 2020 14 参 考 文 献 1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安 全生产 法 2 山东 省安 全生 产条 例 3 山东 省行 政执 法监 督条例 4 山东 省行 政执 法程 序规定 5 山东 省安 全生 产行 政执法 与刑 事司 法衔 接工 作实施 办法 的 通知(鲁 应急发 2019 43号)6 山东 省安 全生 产集 中执法 检查 工作 规范 7 山东 省行 政执 法全 过程记 录办 法 8 山东 省安 全生 产执 法检查“一 企一 档”整改 档案 管 理制 度(鲁 应急 发2017 98号)9 关于 做好 行政 许可 和行政 处罚 等信 用公 示工 作的实 施意 见(鲁 政办 字2016 4号)10 山 东省 重大 行政 执 法决定 法制 审核 办法 _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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