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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风险评估规范》DB14/T 2126-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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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风险评估规范》DB14/T 2126-2020.pdf

ICS 1 3.3A 8 0DB14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 B 1 4/T 2 1 2 6 2 0 2 0化 工园 区风险 评估规 范2 0 2 0-0 9-0 1 发 布 2 0 2 0-1 2-0 1 实 施山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1 4/T 2 1 2 6 2 0 2 0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管 理 规 则.25 风 险 评 估 分 析 程 序.46 评 估 内 容.47 风 险 评 估 报 告.7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化 工 园 区 区 域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程 序 示 意 图.8附 录 B(资 料 性 附 录)安 全 风 险 评 估 应 获 取 的 参 考 资 料.9附 录 C(规 范 性 附 录)化 工 园 区 安 全 风 险 排 查 治 理 检 查 表.1 0附 录 D(规 范 性 附 录)风 险 基 准.1 7D B 1 4/T 2 1 2 6 2 0 2 0I 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 2 0 0 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山 西 省 应 急 管 理 厅 提 出 并 监 督 实 施。本 标 准 由 山 西 省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归 口。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单 位:山 西 省 安 全 生 产 科 学 研 究 院、中 北 大 学。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朱 建 国、崔 超、曹 雄、尉 存 娟、胡 立 双、梁 金 虎、曹 卫 国、杨 李 根、刘 艳、马 秀 萍、高 勇 宏、谢 建 林、王 波、宋 称 心、程 海 明、张 旭 东。D B 1 4/T 2 1 2 6 2 0 2 01化 工 园 区 风 险 评 估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化 工 园 区 风 险 评 估 分 析 的 术 语 和 定 义、管 理 规 则、程 序、内 容 和 报 告 编 制 要 求。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山 西 省 行 政 区 域 内 规 划、在 建 或 建 成 的 化 工 园 区 的 风 险 评 估 工 作。其 它 以 化 工 企 业 为主 导 的 工 业 园 区 参 照 本 标 准 进 行 评 估 分 析。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 1 8 2 1 8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G B/T 3 6 7 6 2 化 工 园 区 公 共 管 廊 管 理 规 程G B 3 6 8 9 4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装 置 和 储 存 设 施 风 险 基 准G B/T 3 7 2 4 3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装 置 和 储 存 设 施 外 部 安 全 防 护 距 离 确 定 方 法G B 5 0 0 1 6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G B 5 0 1 6 0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设 计 防 火 规 范G B 5 0 4 8 9 化 工 企 业 总 图 运 输 设 计 规 范A Q 8 0 0 1 安 全 评 价 通 则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化 工 园 区依 法 设 立 的 用 于 专 门 发 展 化 工 产 业 的 工 业 区 或 集 中 区。3.2风 险发 生 特 定 危 害 事 件 的 可 能 性 以 及 发 生 事 件 后 果 严 重 性 的 结 合。3.3风 险 评 估以 实 现 工 程、系 统 安 全 为 目 的,应 用 安 全 系 统 工 程 原 理 和 方 法,对 工 程、系 统 中 存 在 的 危 险、有 害因 素 进 行 识 别 与 分 析,判 断 工 程、系 统 发 生 事 故 和 急 性 职 业 危 害 的 可 能 性 及 其 严 重 程 度,提 出 安 全 对 策D B 1 4/T 2 1 2 6 2 0 2 02建 议,从 而 为 工 程、系 统 制 定 防 范 措 施 和 管 理 决 策 提 供 科 学 依 据。安 全 风 险 评 估 可 针 对 一 个 特 定 的 对 象,也 可 针 对 一 特 定 的 区 域 范 围。3.4个 人 风 险因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储 存 装 置 各 种 潜 在 的 火 灾、爆 炸、有 毒 气 体 泄 漏 事 故 造 成 区 域 内 某 一 固 定 位 置人 员 的 个 体 死 亡 概 率,即 单 位 时 间 内(通 常 为 一 年)的 个 体 死 亡 概 率。通 常 用 个 人 风 险 等 值 线 表 示。3.5社 会 风 险是 对 个 人 风 险 的 补 充,指 在 个 人 风 险 确 定 的 基 础 上,考 虑 到 危 险 源 周 边 区 域 的 人 口 密 度,以 免 发 生群 死 群 伤 事 故 的 概 率 超 过 社 会 公 众 的 可 接 受 范 围。通 常 用 累 积 频 率 和 死 亡 人 数 之 间 的 关 系 曲 线(F-N 曲线)表 示。3.6外 部 安 全 防 护 距 离为 了 预 防 和 减 缓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装 置 和 存 储 设 施 潜 在 事 故(火 灾、爆 炸、中 毒、泄 漏 等)对 化 工 园区 外 防 护 目 标 的 影 响,在 装 置 和 设 施 与 防 护 目 标 之 间 设 置 的 距 离 或 风 险 控 制 线。3.7安 全 风 险 总 量因 化 工 园 区 内 风 险 源 发 生 火 灾、爆 炸、中 毒 事 故 导 致 化 工 园 区 在 一 年 内 发 生 死 亡 事 故 的 概 率 值,一般 用 园 区 内 各 风 险 源 对 应 的 潜 在 生 命 损 失 值 之 和 表 征。3.8安 全 风 险 容 量在 一 定 的 风 险 基 准 条 件 下,化 工 园 区 在 一 年 内 发 生 死 亡 事 故 的 概 率 上 限。3.9化 工 产 业 链是 指 一 定 区 域 内,各 企 业 之 间,以 先 进 化 工 技 术、特 色 化 工 产 品、化 工 设 备 装 置 等 为 依 托,在 技 术、产 品 与 资 金 等 方 面 形 成 上-中-下 游 互 相 依 赖 的 链 条 关 系。3.1 0多 米 诺 事 故 理 论化 工 园 区 内 一 个 企 业 的 危 险 源 发 生 安 全 事 故 时 可 能 会 引 起 其 他 企 业 的 危 险 源 也 相 继 发 生 安 全 事 故,从 而 造 成 更 大 安 全 事 故 的 现 象。4 管 理 规 则4.1 人 员 与 技 术 要 求D B 1 4/T 2 1 2 6 2 0 2 034.1.1 化 工 园 区 区 域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应 由 从 事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服 务 的 机 构 承 担,风 险 评 估 技 术 人 员 应 为 化工 相 关 专 业 人 员,从 事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3 年 以 上。其 中 技 术 负 责 人 应 具 备 化 工 或 安 全 工 程 专 业 副 高 级及 以 上 职 称 并 从 事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5 年 以 上。4.1.2 承 担 化 工 园 区 区 域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的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应 具 有 开 展 工 作 所 必 要 的 工 作 场 所、仪 器 设 备和 软 件 工 具,并 具 备 正 确 使 用 必 要 仪 器 设 备、软 件 工 具 进 行 测 试 分 析、模 拟 计 算 的 技 术 能 力。4.2 委 托 与 责 任4.2.1 化 工 园 区 管 理 机 构 应 与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签 订 书 面 委 托 合 同,明 确 各 自 的 责 任、权 利和 义 务。4.2.2 化 工 园 区 管 理 机 构 应 为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开 展 化 工 园 区 区 域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提 供 必 要 的条 件,并 对 其 真 实 性 负 责。4.2.3 承 担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的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应 客 观 公 正、实 事 求 是 地 开 展,并 为 其 做 出 的 评 估 结 论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4.2.4 承 担 化 工 园 区 区 域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的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与 该 化 工 园 区 内 企 业 有 利 害 关 系 的 应 回避。4.2.5 化 工 园 区 管 理 机 构 要 组 织 专 家 组 对 评 估 报 告 实 施 评 审,并 确 认 报 告 结 论 的 可 行 性。4.3 评 估 周 期化 工 园 区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应 至 少 每 5 年 开 展 一 次 化 工 园 区 整 体 性 安 全 风 险 评 估,评 估 安 全 风 险,提 出 消 除、降 低、管 控 安 全 风 险 的 对 策 措 施。化 工 园 区 至 少 每 3 年 进 行 一 次 区 域 安 全 风 险 评 估。化 工 园 区 发 生 如 下 情 况 时,必 须 重 新 进 行 区 域 安 全 风 险 评 估:a)产 业 规 划 发 生 改 变;b)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数 量 发 生 明 显 变 化(具 体 标 准 见 表 1);c)发 生 区 域 性 重 大 或 特 别 重 大 生 产 安 全 事 故。表 1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数 量 发 生 明 显 变 化 的 辨 识 标 准序号 重大危险源级别 允许变化的最大数量1 一级 原有一级重大危险源的1 0%(按四舍五入取整)2 二级 原有一级重大危险源的2 0%(按四舍五入取整)3 三级 84 四级 1 2注1:化 工园 区 内 某级 别 新 增危 险 化 学品 重 大危 险 源 数量 远 超 出表 内 所 列数 量 时即 说 明 重大 危 险 源数 量 发 生明 显 变化;注2:有 毒气 体 或 可燃 气 体 存量 可 单 独构 成 危险 化 学 品重 大 危 险源 的,将该 危 险化 学 品 重大 危 险 源作 为 两 个同 级 别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判断或计算;注3:新 增危 险 化 学品 重 大 危险 源 包 含不 同 级别,且 各级 别 数 量均 未 超 过允 许 变化 的 最 大数 量 时,按 照 以 下公 式 进行计算:Q=新 增 一 级 重 大 危 险 源 数 量/允 许 一 级 重 大 危 险 源 变 化 的 最 大 数 量+新 增 二 级 重 大 危 险 源 数 量/允 许 二 级 重 大危险源变化的最大数量+新增三级重大危险源数量/8 新增四级重大危险源数量/1 2如果计算值Q 1,即说明重大危险源数量发生明显变化。D B 1 4/T 2 1 2 6 2 0 2 045 风 险 评 估 分 析 程 序5.1 区 域 风 险 评 估 程 序化 工 园 区 区 域 风 险 评 估 程 序 包 括:a)确 定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范 围;b)收 集、整 理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所 需 资 料;c)对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对 象 进 行 现 场 考 察;d)主 要 危 险、有 害 因 素 辨 识;e)划 分 评 估 单 元、确 定 采 用 的 评 估 方 法;f)定 性 安 全 风 险 评 估;g)定 量 安 全 风 险 评 估;h)公 用 工 程 和 基 础 设 施 安 全 分 析;i)提 出 安 全 对 策 措 施 和 建 议;j)整 理、归 纳 结 果;k)编 制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报 告;l)与 园 区 管 理 机 构 交 换 意 见。5.2 工 作 程 序 示 意 图化 工 园 区 区 域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程 序 示 意 图 见 附 录 A。6 评 估 内 容6.1 前 期 准 备6.1.1 前 期 准 备 工 作 应 包 括:明 确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的 目 的 和 目 标;明 确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范 围;收 集 国 内 相关 法 律、法 规、规 章、标 准、规 范;类 比 国 内 外 相 关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案 例;全 面 收 集 化 工 园 区 的 各 类 基 础资 料(参 见 附 录 B),实 地 勘 查 区 域 现 状 条 件,准 确 记 录 勘 查 结 果,真 实 掌 握 化 工 园 区 内 现 有 企 业 的 实际 情 况 和 规 划 情 况。6.1.2 主 要 内 容 包 括:化 工 园 区 所 在 地 区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概 况;化 工 园 区 周 边 1 公 里 范 围 内 的 居 民 点、学 校、市 场、医 院 等 人 员 密 集 场 所 和 重 点 设 施 分 布 情 况,聚 集 区 内 常 住 居 民 的 分 布 情 况;园 区 内 化 工 企业 基 本 情 况,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分 布;应 急 救 援 准 备 情 况;生 产 安 全 事 故 记 录;交 通 运 输 情 况;公用 配 套 设 施 现 状 及 规 划;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现 状 等。6.2 危 险、有 害 因 素 分 析 与 辨 识在 对 园 区 企 业 和 规 划 项 目 涉 及 的 主 要 原 辅 材 料、产 品、工 艺、设 备 等 进 行 统 计、分 析 的 基 础 上,运用 危 险、有 害 因 素 辨 识 的 科 学 方 法,识 别 园 区 内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特 殊 危 险 化 学 品(如 重 点 监管 危 险 化 学 品、剧 毒 化 学 品、易 制 爆 化 学 品、特 别 管 控 危 险 化 学 品 等)、重 点 监 管 的 危 险 化 工 工 艺、危险 性 较 高 的 设 备 设 施 等;辨 识 园 区 企 业 和 规 划 项 目 在 生 产 和 储 运 过 程 可 能 造 成 事 故 的 其 他 危 险、有 害 因素,分 析 园 区 总 体 安 全 特 性。6.3 划 分 评 估 单 元 和 确 定 评 估 方 法6.3.1 评 估 单 元 划 分 应 考 虑 化 工 园 区 区 域 性 的 特 点 以 及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的 特 点,划 分 的 评 估 单 元 应 相 对独 立,具 有 明 显 的 特 征 界 限,便 于 实 施 评 估。宜 按 以 下 单 元 划 分:选 址 安 全 性 单 元、外 部 安 全 防 护 距 离D B 1 4/T 2 1 2 6 2 0 2 05单 元、规 划 布 局 安 全 性 单 元、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后 果 单 元、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单 元、安 全 容 量 单 元、区 域 安全 保 障 单 元(应 急 救 援、避 难、防 灾 等)、安 全 管 理 单 元、园 区 整 体 安 全 性 评 估 单 元,以 及 其 他 评 估 所需 单 元。安 全 评 估 单 元 针 对 不 同 的 化 工 园 区 也 可 结 合 化 工 园 区 分 布 特 点 和 实 际 情 况 及 规 模 进 行 相 应 调整。6.3.2 根 据 目 的 和 目 标 以 及 划 分 的 评 估 单 元 特 点,选 择 科 学、合 理、适 用 的 定 性、定 量 评 估 方 法 进 行安 全 风 险 评 估。园 区 整 体 安 全 性 评 估 单 元 应 按 照 化 工 园 区 安 全 风 险 排 查 治 理 导 则(试 行)中 的 化 工园 区 安 全 风 险 排 查 治 理 检 查 表(见 附 录 C)确 认 园 区 风 险 等 级。6.3.3 定 性、定 量 评 估 方 法 的 选 择 应 根 据 化 工 园 区 在 不 同 建 设 阶 段 的 特 点 进 行。6.4 定 性 风 险 评 估6.4.1 选 址 安 全 性根 据 G B 5 0 1 6 0、G B 5 0 0 1 6、G B 5 0 4 8 9 等 标 准,从 国 家 有 关 法 律、法 规、规 章、标 准、规 范 的 符 合性,以 及 气 象、水 文、地 质、地 形 地 貌 等 角 度,定 性 评 估 化 工 园 区 选 址 的 安 全 性;分 析 化 工 园 区 与 周 边社 会 环 境 的 相 互 影 响 等。6.4.2 外 部 安 全 防 护 距 离6.4.2.1 从 国 家 有 关 法 律、法 规、规 章、标 准、规 范 的 符 合 性 角 度,定 性 评 估 化 工 园 区 整 体 外 部 安 全防 护 距 离 的 符 合 性。6.4.2.2 当 国 家 法 律、法 规、规 章、标 准、规 范 没 有 明 确 的 距 离 规 定 或 需 进 一 步 论 证 外 部 安 全 防 护 措施 的 有 效 性 时:a)涉 及 爆 炸 物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装 置 和 储 存 设 施 应 采 用 事 故 后 果 法 确 定 园 区 外 部 安 全 防 护 距 离;b)涉 及 有 毒 气 体 或 易 燃 气 体,且 其 设 计 最 大 量 与 G B 1 8 2 1 8 规 定 的 临 界 量 比 值 之 和 大 于 或 等 于 1的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装 置 和 储 存 设 施 应 采 用 定 量 风 险 评 价 方 法 确 定 园 区 外 部 安 全 防 护 距 离,当 园区 存 在 上 述 装 置 和 设 施 时,应 将 园 区 内 所 有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装 置 和 储 存 设 施 作 为 一 个 整 体 进行 定 量 风 险 评 估,确 定 外 部 安 全 防 护 距 离;c)其 他 情 形 可 结 合 区 域 定 量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结 果 和 园 区 安 全 容 量 分 析 结 果 综 合 考 量。事 故 后 果 法 和定 量 风 险 评 价 法 参 照 G B/T 3 7 2 4 3 的 规 定 执 行。6.4.3 规 划 布 局 安 全 性结 合 国 家 有 关 法 律、法 规、规 章、标 准、规 范 的 要 求,检 查 化 工 园 区 功 能 分 区 与 项 目 布 局 的 合 理 性,同 时 结 合 热 辐 射、冲 击 波 超 压 或 毒 物 浓 度 等 随 距 离 变 化 的 规 律,预 测 事 故 后 果、多 米 诺 事 故 影 响 以 及 个人 风 险、社 会 风 险 的 模 拟 结 果,定 量 评 估 化 工 园 区 内 企 业 布 局 的 安 全 性。6.4.4 园 区 整 体 安 全 风 险 等 级化 工 园 区 整 体 安 全 性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应 结 合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规 范 要 求,在 明 确 其 他 评 估 单 元的 基 础 上,对 照 化 工 园 区 安 全 风 险 排 查 治 理 导 则(试 行)中 所 提 供 的 化 工 园 区 安 全 风 险 排 查 治 理检 查 表 进 行 逐 项 核 实 检 查 评 分,确 认 化 工 园 区 整 体 风 险 等 级。6.4.5 应 急 救 援采 用 科 学、合 理 的 定 性 或 定 量 评 估 方 法,对 园 区 的 应 急 救 援 平 台 建 设、专 业 危 险 化 学 品 应 急 救 援 资源 整 合 和 优 化、消 防 站 或 特 勤 队 伍 建 设、安 全 生 产 预 警 机 制 的 建 立、防 范 及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的 落 实、应 急预 案 的 完 善 及 定 期 开 展 演 练 等 安 全 保 障 能 力 进 行 综 合 分 析。D B 1 4/T 2 1 2 6 2 0 2 066.4.6 园 区 安 全 管 理采 用 科 学、合 理 的 定 性 或 定 量 评 估 方 法,对 化 工 园 区 的 安 全 管 理 从 建 立 健 全 化 工 园 区 安 全 管 理 责 任体 系 及 重 大 生 产 安 全 事 项 部 门 联 动 机 制,园 区 安 全 监 管 队 伍 建 设 等 方 面 进 行 分 析。6.5 事 故 后 果 预 测 及 定 量 区 域 风 险 评 估6.5.1 事 故 后 果 预 测对 园 区 内 可 能 引 发 重 大 事 故 的 危 险 源 进 行 辨 识,并 分 析 已 辨 识 危 险 源 发 生 事 故 的 可 能 性 及 事 故 模式;定 量 模 拟 主 要 事 故 后 果 的 严 重 程 度,得 出 热 辐 射、冲 击 波 超 压 或 毒 物 浓 度 等 随 距 离 变 化 的 规 律,搜集、调 查 和 整 理 外 部 的 重 要 场 所 以 及 法 律、行 政 法 规 规 定 予 以 保 护 的 其 他 区 域,列 出 可 能 的 影 响 范 围 和目 标;采 用 多 米 诺 效 应 分 析 方 法,对 园 区 整 体 规 划 布 局 的 合 理 性 进 行 定 量 分 析。事 故 后 果 预 测 可 借 助 具备 相 应 分 析 功 能 的 软 件 进 行,并 应 将 主 要 计 算 数 据 及 结 果 作 为 报 告 的 附 件。6.5.2 运 输 安 全 风 险 分 析在 统 计 分 析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含 管 道 运 输)规 模 的 基 础 上,对 区 域 危 险 化 学 品 道 路 运 输 和 管 道 运 输的 个 人 风 险 水 平 进 行 定 量 计 算,可 借 助 具 备 相 应 分 析 功 能 的 软 件 进 行 计 算。6.5.3 区 域 定 量 安 全 风 险 评 估采 用 定 量 风 险 评 价 方 法,通 过 个 人 风 险 和 社 会 风 险 指 标,对 化 工 园 区 内 的 企 业 风 险、输 入、输 出 危险 化 学 品 运 输 沿 线 风 险 和 区 域 的 累 积 风 险 进 行 定 量 风 险 评 估。风 险 计 算 可 借 助 具 备 相 应 分 析 功 能 的 软 件进 行,并 应 将 主 要 计 算 数 据 及 结 果 作 为 报 告 的 附 件。定 量 风 险 评 估 的 结 果 应 与 风 险 基 准 进 行 比 较,并 判定 风 险 的 可 接 受 程 度。风 险 基 准 应 满 足 G B 3 6 8 9 4 中 规 定 的 要 求,具 体 见 附 录 D。6.5.4 安 全 风 险 总 量 与 安 全 风 险 容 量 评 估核 定 安 全 风 险 容 量,实 施 风 险 总 量 控 制 是 防 范 化 解 安 全 生 产 重 大 风 险,遏 制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特 大 事 故的 必 要 措 施。通 过 分 析 化 工 园 区 内 各 个 风 险 源 发 生 火 灾、爆 炸、中 毒 等 事 故 导 致 化 工 园 区 一 年 内 发 生 死亡 事 故 的 概 率 值,确 定 化 工 园 区 安 全 风 险 总 量。按 照 附 录 D 给 出 的 风 险 基 准,计 算 化 工 园 区 一 年 内 发 生死 亡 事 故 的 概 率 上 限,确 定 化 工 园 区 安 全 风 险 容 量。核 定 化 工 园 区 安 全 风 险 总 量 是 否 突 破 安 全 风 险 容 量。安 全 风 险 总 量 和 安 全 风 险 容 量 的 评 估 方 法 参 见 附 录 E。6.6 基 础 设 施 和 公 用 工 程 安 全 分 析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法 规、规 章、标 准、规 范 的 要 求,采 用 科 学、合 理 的 定 性、定 量 方 法,通 过 对化 工 园 区 供 水、排 水、供 电、供 热、交 通、医 疗、消 防、应 急、公 共 管 廊 等 现 状 和 规 划 情 况 进 行 统 计,分 析 评 估 该 区 域 基 础 设 施 和 公 用 工 程 的 综 合 保 障 能 力,及 其 在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承 受 能 力,并 提 出 针 对 性 的加 强 建 议。化 工 园 区 的 公 共 管 廊 应 符 合 G B/T 3 6 7 6 2 的 要 求。6.7 提 出 对 策 措 施 与 建 议根 据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结 果,主 要 从 企 业 风 险 控 制 和 政 府 安 全 监 管 两 个 角 度 提 出 采 用(取)的 安 全 对 策与 建 议,且 每 个 角 度 提 出 的 安 全 对 策 与 建 议 均 应 明 确 轻、重、缓、急;内 容 包 括:园 区 选 址、规 划 布 局方 面 的 安 全 对 策 措 施 建 议;产 业 规 划 和 项 目 引 进 方 面 的 安 全 对 策 措 施 建 议;安 全 风 险 及 联 锁 效 应 方 面 的安 全 对 策 措 施 建 议;安 全 保 障 方 面 的 安 全 对 策 措 施 建 议;安 全 管 理 方 面 的 安 全 对 策 措 施 建 议;其 他 安 全对 策 措 施 建 议。D B 1 4/T 2 1 2 6 2 0 2 076.8 结 论应 概 括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结 果,给 出 评 估 对 象 在 评 估 条 件 下 与 国 家 有 关 法 律、法 规、规 章、标 准、规 范的 符 合 性 结 论,给 出 危 险、有 害 因 素 引 发 各 类 事 故 的 可 能 性 及 其 严 重 程 度 的 预 测 性 结 论,明 确 评 估 对 象整 体 安 全 风 险 等 级。7 风 险 评 估 报 告7.1 评 估 报 告 总 体 要 求安 全 风 险 评 估 报 告 是 工 作 过 程 的 具 体 体 现,是 园 区 在 规 划、建 设 或 建 成 实 施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技 术 知 道文 件。报 告 文 字 应 简 洁、准 确,评 估 过 程 科 学、规 范,评 估 结 论 清 楚、明 确,便 于 阅 读 和 审 查。7.2 评 估 分 析 报 告 主 要 内 容主 要 内 容 如 下:a)风 险 评 估 概 述,包 含 评 估 目 的、评 估 对 象 和 范 围,以 及 评 估 依 据 和 程 序;b)化 工 园 区 概 况,包 括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概 况、地 理 位 置、交 通 状 况、自 然 条 件、整 体 布 局、产 业 布局、企 业 概 况、公 用 工 程 与 基 础 设 施、安 全 管 理、应 急 救 援 与 社 会 环 境 等 方 面 的 内 容;c)主 要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辨 识 及 分 析 结 果 汇 总;d)事 故 案 例 分 析(对 近 几 年 本 化 工 园 区 及 其 他 类 似 化 工 园 区 事 故 案 例 进 行 分 析);e)评 估 单 元 划 分 和 评 估 方 法 的 选 择;f)定 性、定 量 安 全 风 险 评 估;g)基 础 设 施 和 公 共 工 程 安 全 分 析;h)园 区 应 急 救 援 和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分 析;i)对 策 措 施 与 建 议;j)评 估 结 论;k)附 件。7.3 评 估 报 告 附 件主 要 内 容 如 下:a)事 故 类 型 的 分 析 识 别 过 程;b)定 性、定 量 分 析 过 程;c)对 可 能 发 生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后 果 影 响 范 围 的 预 测 过 程;d)园 区 整 体 性 安 全 风 险 分 析;e)园 区 规 划 图、平 面 布 置 图、事 故 后 果 范 围 图 以 及 其 他 不 宜 放 置 在 正 文 中 的 其 他 图 表;f)评 估 方 法 的 确 定 说 明 和 评 估 方 法 简 介;g)被 评 估 园 区 提 供 的 原 始 资 料 目 录 或 复 制 件,如 园 区 设 立 批 准 文 件 及 其 他 相 关 文 件 等。7.4 评 估 报 告 格 式:风 险 评 估 报 告 的 格 式 应 符 合 A Q 8 0 0 1 中 规 定 的 要 求。D B 1 4/T 2 1 2 6 2 0 2 08A A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化 工 园 区 区 域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程 序 示 意 图图 A.1 化 工 园 区 区 域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程 序 示 意 图D B 1 4/T 2 1 2 6 2 0 2 09B B附 录 B(资 料 性 附 录)安 全 风 险 评 估 应 获 取 的 参 考 资 料B.1 批 复 文 件批 复 文 件 包 括 园 区 设 立 批 准 文 件 和 园 区 规 划、布 局 批 准 文 件。B.2 文 件 资 料B.2.1 园 区 现 状 资 料 包 括:a)园 区 安 全 管 理 机 构、园 区 承 包 商 管 理、园 区 安 全 管 理 档 案;b)园 区 应 急 救 援 能 力(预 案、设 施、队 伍 及 物 资 等);c)园 区 内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备 案 资 料;d)园 区 内 各 企 业 应 急 预 案 及 备 案 情 况;e)园 区 内 危 险 化 学 品 输 送 管 道(企 业-企 业 及 外 部-企 业)资 料;f)园 区 内 各 企 业 的 安 全 现 状 评 价 报 告 或 验 收 评 价 报 告;g)园 区 内 各 企 业 历 次 检 查 发 现 的 重 大 隐 患 及 整 改 回 复;h)事 故 调 查 报 告、事 故 情 况 统 计 与 分 析(本 园 区、类 似 园 区 或 与 本 园 区 主 要 企 业、类 似 企 业 的 事故 分 析,包 括 事 故 发 生 的 起 因、经 过、后 果 及 措 施)。B.2.2 规 划 文 本,应 包 含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a)总 体 布 局 规 划:1)土 地 资 源 现 状、征 用 状 况 及 规 划 状 况;2)行 政 建 制 与 人 口 分 布;3)市 政 公 共 设 施;4)交 通 运 输:含 道 路 级 别、位 置、车 流 量 等;5)地 理 位 置;6)自 然 条 件:山 区 或 靠 山 区 园 区 应 提 供 附 近(5-1 0 k m)内 山 体 地 质 情 况 资 料。b)总 体 产 业 规 划:1)产 业 的 总 体 规 划、布 局;2)主 要 基 础 设 施 规 划:供 水、排 水、供 电、通 信、供 汽、燃 气、工 业 废 气、公 用 管 廊、消 防等;3)医 疗、防 震、防 洪 等 其 他 规 划。c)园 区 现 已 建 企 业 的 现 状 资 料:包 含 但 不 限 于 现 已 建 立 企 业 的 平 面 布 局、生 产、储 存 装 置 规 格、企 业 涉 及 的 物 料 品 种 及 其 储 存 数 量、分 布。B.3 图 纸 资 料包 含 但 不 限 于 整 个 区 域 的 产 业 规 划 布 局 图、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公 共 基 础 设 施 规 划 图、工 业 污 水 排 水管 线 规 划 图、公 用 管 廊 规 划 图、区 域 位 置 图、村 庄 及 公 共 设 施 现 状 图 等。D B 1 4/T 2 1 2 6 2 0 2 01 0C C附 录 C(规 范 性 附 录)化 工 园 区 安 全 风 险 排 查 治 理 检 查 表表 C.1 化 工 园 区 安 全 风 险 排 查 治 理 检 查 表序号 要素 排查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Ei1设立(1 5 分)(1)化 工 园 区 应 整 体 规 划、集 中布 置,化 工 园 区 内 不 应 有 居 民 居住。0 分-无 整 体 规 划 或 化 工 园 区 内 有 居 民居住;1 分-整体规划,但未集中布置;5 分-符合要求。(2)化工园区应符合国家、区域、省和设区产业布 局 规 划要 求,在 城乡 总 体 规 划 确 定 的 建 设 用 地 范 围之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0 分-不 符 合 国 家、区 域、省 和 设 区 的 市产 业 布 局 规 划 要 求 或 不 在 城 乡 总 体 规划 确 定 的 建 设 用 地 范 围 之 内 或 不 符 合国土空间规划;5 分-符合要求。(3)化 工 园 区 的 设 立 应 经 省 级 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负 责 园 区管 理的 当 地 人 民 政 府 应 明 确 承 担 园 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责的机构。0 分-未 经 省 级 及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认 定,或未 明 确 承 担 园 区 安 全 生 产 和 应 急 管 理职 责 的 机构;5 分-符合要求。2选址及规划(3 0 分)(4)化 工 园 区 应 位 于 地 方 人 民 政府 规 划 的 专 门 用 于 危 险 化 学 品 生产、储 存 的区 域,符 合 化工 园 区 所在地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0 分-化 工 园 区 未位 于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生产、储 存 规 划 区域 或 不 符 合 化工 园 区 所在 地 区 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5 分-符合要求。(5)化 工 园 区 选 址 应 把 安 全 放 在首位,进行选址安全评估,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 设 施 等 防 护 目 标 之 间 保 持 足 够的安 全 防 护距离,留 有 适 当的 缓 冲带,将 化 工 园区 安 全 与 周 边公 共安全的相互影响降至风险可以接受。0 分-未 进 行 选 址 安 全 评 估 或 化 工 园 区与 城 市 建 成 区、人 口 密 集 区、重 要 设施 等 防 护 目 标 之 间 安 全 防 护 距 离 不 满足要求;1 分-进 行 了 选 址 安 全 评 估,化 工 园 区 与城 市 建 成 区、人 口 密 集区、重 要 设 施等防 护 目 标 之 间 安 全 防 护 距 离 满 足 要求;缓冲带小于 2 0 0 米(不含 2 0 0 米);3 分-进 行 了 选 址 安 全 评 估,化 工 园 区 与城 市 建 成 区、人 口 密 集区、重 要 设 施等防 护 目 标 之 间 安 全 防 护 距 离 满 足 要求;缓 冲 带 2 0 0-5 0 0 米(不含 5 0 0 米);5 分-进 行 了 选 址 安 全 评 估,化 工 园 区 与城 市 建 成 区、人 口 密 集区、重 要 设 施等防 护 目 标 之 间 安 全 防 护 距 离 满 足 要求;缓 冲带 大 于 等于 5 0 0 米。D B 1 4/T 2 1 2 6 2 0 2 01 1(6)化 工 园 区 应 编 制 化 工 园 区 总 体规 划 和 化 工 园 区 产 业 规 划,化工 园 区 总体 规 划 应 包 含 安 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章节。0 分-未 编 制 化 工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和 化工 园 区 产 业规 划 或 化 工 园 区总 体 规划 无 安 全 生 产 和 综 合 防 灾 减 灾 规 划章节;5 分-符合要求。(7)化 工 园 区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应 至 少 每 五 年 开 展 一 次 化 工 园 区整 体 性 安全 风 险 评 估,评 估 安 全风险,提出消除、降低、管控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0 分-未 按 照 规 定 要 求 开 展 化 工 园 区 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5 分-符合要求。(8)化 工 园 区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应 依 据 化 工 园 区 整 体 性 安 全 风 险评估结果和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划 定 化 工 园 区 周 边 土 地 规 划 安 全控 制 线,并 报 送 化 工园区所在地设区 的 市 级 和 县 级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规划主管部门、应急管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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