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报告吧!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报告吧

换一换
首页 报告吧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住宅使用说明书编制标准DB23/T 2640-2020.pdf

  • 资源ID:164170       资源大小:1.01MB        全文页数:29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9.9金币 【人民币9.9元】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9.9金币 【人民币9.9元】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说明:
本站最低充值10金币,下载本资源后余额将会存入您的账户,您可在我的个人中心查看。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下载共享资源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既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住宅使用说明书编制标准DB23/T 2640-2020.pdf

1I C S:9 1.0 1 0.2 0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 BP 0 1D B 2 3/T 2 6 4 0 2 0 2 0备 案 号:J x x x x x x-2 0 x x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编 制 标 准S t a n d a r d f o r P r e p a r a t i o n o f R e s i d e n t i a l I n s t r u c t i o n s2 0 2 0 06 08 发 布 2 0 2 0 07 07 实 施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联 合 发 布2前 言根 据 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对 编 制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编 制标 准 的 批 复 和 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关 于 印 发 2 0 2 0 年 第 一 批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制 修 订 项 目 计 划 的 通 知,由 哈 尔 滨 达 城 绿 色 建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和 黑 龙 江 省 建 设 工 程 监 测 中 心 联 合 哈 尔 滨 工 业 大 学等 单 位 开 展 了 地 方 标 准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编 制 标 准 的 编 制 工 作。本 标 准 编 制 过 程 中,在 科 学 研 究 和 工 程 实 践 的 基 础 上,结 合 我省 建 筑 产 业 发 展 需 要 和 住 宅 使 用 及 装 修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问 题,经 过 广泛 的 调 查 研 究,认 真 总 结 经 验,参 考 有 关 标 准 和 范 本,并 在 广 泛 征求 意 见 的 基 础 上,经 多 次 反 复 讨 论、修 改、充 实,最 后 审 查 定 稿。本 标 准 共 分 5 章,主 要 内 容 包 括:总 则,术 语,基 本 规 定,居 住区、住 宅 楼 信 息,住 宅 套 内 使 用 说 明 等。本 标 准 由 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负 责 管 理,由 哈 尔 滨 达 城绿 色 建 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具 体 技 术 内 容 的 解 释。执 行 过 程 中 如 有意 见 或 建 议,请 寄 送 哈 尔 滨 达 城 绿 色 建 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地 址:哈尔 滨 南 岗 区 先 锋 路 4 6 9 号 7 号 楼 4 层;邮 编:1 5 0 0 4 9;电 话:0 4 5 1-8 2 8 7 4 9 7 4;邮 箱:w f l a i s i n a.c o m),以 便 今 后 修 订 时 参 考。本 标 准 主 编 单 位:哈 尔 滨 达 城 绿 色 建 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黑 龙 江 省 建 设 工 程 监 测 中 心本 标 准 参 编 单 位:哈 尔 滨 工 业 大 学 土 木 工 程 学 院方 舟 国 际 设 计 有 限 公 司黑 龙 江 省 寒 地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哈 尔 滨 中 庆 燃 气 有 限 责 任 公 司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员:王 凤 来 李 会 义 姜 英 洲 徐 新 亮 李 小 东邵 晓 东 王 健 闫 峰 郭 晓 冬 赵 文 宇本 标 准 主 要 审 查 人 员:唐 榕 滨 张 国 祥 苏 连 文 杨 淑 华 肖 明 秀李 晓 东 范 涛3目 次1 总 则.52 术 语.63 基 本 规 定.84 居 住 区、住 宅 楼 信 息.94.1 居 住 区 基 本 信 息.94.2 住 宅 楼 基 本 信 息.95 住 宅 套 内 使 用 说 明.1 15.1 建 筑 功 能 使 用 说 明.1 15.2 结 构 功 能 使 用 说 明.1 15.3 水、暖 设 施 使 用 说 明.1 15.4 电 气 及 智 能 化 系 统 使 用 说 明.1 25.5 燃 气 系 统 使 用 说 明.1 3本 标 准 用 词 说 明.1 4附:条 文 说 明.1 54C o n t e n t s1 G e n e r a l P r o v i s i o n s.52 T e r m s.63 B a s i c R e q u i r e m e n t s.84 R e s i d e n t i a l a r e a,r e s i d e n t i a l b u i l d i n g i n f o r m a t i o n.94.1 B a s i c i n f o r m a t i o n o f r e s i d e n t i a l a r e a.94.2 B a s i c i n f o r m a t i o n o f r e s i d e n t i a l b u i l d i n g s.95 I n s t r u c t i o n s f o r u s e i n s i d e a d w e l l i n g.1 15.1 I n s t r u c t i o n f o r p r o f e s s i o n a l u s e i n a r c h i t e c t u r e.1 15.2 I n s t r u c t i o n f o r p r o f e s s i o n a l u s e o f s t r u c t u r e.1 15.3 O p e r a t i n g i n s t r u c t i o n s f o r w a t e r a n d h e a t i n g f a c i l i t i e s.1 15.4 I n s t r u c t i o n s f o r e l e c t r i c a l a n d i n t e l l i g e n t s y s t e m s.1 25.5 O p e r a t i n g i n s t r u c t i o n s f o r g a s s y s t e m.1 3E x p l a n a t i o n o f W o r d i n g i n T h i s S t a n d a r d.1 4A d d i t i o n:E x p l a n a t i o n o f P r o v i s i o n s.1 551 总 则1.0.1 为 倡 导 全 寿 命 期 的 住 宅 安 全 使 用 理 念,增 强 住 宅 安 全 使 用 意识,正 确 指 导 住 宅 业 主 和 管 理 单 位 的 安 全 使 用 行 为,落 实 住 宅 建 设单 位 质 量 责 任,规 范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的 编 制,加 快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在 我 省 的 推 广 应 用,特 制 定 本 标 准。1.0.2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的 编 制,其 他 建 筑 使 用 说 明 书的 编 制 可 参 照 使 用。1.0.3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的 编 制 应 遵 循 方 便 用 户 阅 读 与 指 导 使 用 的 原则。1.0.4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的 编 制 除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的 规 定 外,尚 应 符 合国 家 及 我 省 现 行 有 关 规 范、标 准 的 规 定。62 术 语2.0.1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r e s i d e n t i a l i n s t r u c t i o n s通 过 文 字 或 图 示 表 述 对 住 宅 的 建 筑 结 构 与 设 备 设 施 中 涉 及 到 安全 使 用 的 性 能 和 参 数 作 出 说 明,给 出 必 要 的 维 护 保 养 提 示 和 使 用 注意 事 项,指 导 用 户 正 确 安 全 使 用 的 技 术 文 件。2.0.2 住 宅 安 全 使 用 s a f e u s e o f r e s i d e n t i a l p r e m i s e s使 用 人 在 了 解 与 安 全 有 关 的 建 筑 结 构 与 设 备 设 施 使 用 要 求 和 必要 的 全 寿 命 期 维 护 保 养 常 识 基 础 上,通 过 掌 握 正 确 合 理 的 使 用 方 法,规 避 不 当 的 使 用 行 为,保 证 住 宅 使 用 安 全,维 持 建 筑 功 能 与 结 构 性能,在 突 发 紧 急 情 况 下,能 够 采 取 有 效 避 险 行 为 的 全 过 程。2.0.3 实 物 标 识 p h y s i c a l m a r k i n g为 便 于 用 户 识 别,依 照 设 备 设 施 的 功 能 与 主 要 使 用 参 数 进 行 的可 识 别 性 标 记。2.0.4 图 示 标 识 i l l u s t r a t i o n为 方 便 用 户 阅 读 和 查 阅 使 用,对 有 关 内 容 在 图 形 上 进 行 标 示 说明 的 方 法。2.0.5 楼 面 使 用 荷 载 f l o o r l o a d建 筑 设 计 过 程 中,根 据 房 屋 使 用 功 能 和 标 准 规 范 要 求 选 用 的 荷载 标 准 值,是 住 户 使 用 过 程 中 保 证 结 构 和 构 件 安 全 使 用 的 重 要 参 数指 标。2.0.6 城 镇 燃 气 c i t y g a s从 城 市、乡 镇 或 居 民 点 中 的 地 区 性 气 源 点,通 过 输 配 系 统 供 给居 民 生 活、商 业、工 业 企 业 生 产、采 暖 通 风 和 空 调 等 各 类 用 户 公 用性 质 的,且 符 合 专 业 规 范 燃 气 质 量 要 求 的 可 燃 气 体。城 镇 燃 气 一 般包 括 天 然 气、液 化 石 油 气 和 人 工 煤 气。2.0.7 加 臭 剂 o d o r a n t一 种 具 有 强 烈 气 味 的 有 机 化 合 物 或 混 合 物。当 以 很 低 的 浓 度 加7入 燃 气 中,使 燃 气 有 一 种 特 殊 的、令 人 不 愉 快 的 警 示 性 臭 味,以 便泄 漏 的 燃 气 在 达 到 其 爆 炸 下 限 2 0 或 达 到 对 人 体 允 许 的 有 害 浓 度时,即 被 察 觉。2.0.8 家 用 燃 气 燃 烧 器 具 d o m e s t i c g a s b u r n i n g a p p l i a n c e s以 城 镇 燃 气 为 燃 料 的 家 庭 烹 调、热 水 和 热 水 供 暖 等 燃 烧 装 置 的总 称,简 称 燃 具。2.0.9 剩 余 电 流 动 作 保 护 器(R C D)r e s i d u a l c u r r e n t d e v i c e在 正 常 运 行 条 件 下 能 接 通、承 载 和 分 断 电 流,并 且 当 剩 余 电 流 达 到规 定 值 时 能 使 触 头 断 开 的 机 械 开 关 电 器 或 组 合 电 器。83 基 本 规 定3.0.1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应 由 建 设 单 位 负 责 编 制。3.0.2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中 的 套 内 使 用 说 明 应 以 户 为 单 位 分 别 编 制。3.0.3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的 编 制,应 满 足 正 确 指 导 用 户 对 住 宅 的 安 全使 用,发 生 紧 急 情 况 的 避 险,保 证 全 寿 命 期 的 建 筑 结 构 安 全、设 备设 施 功 能 及 进 行 必 要 的 维 护 保 养。3.0.4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应 在 住 宅 交 付 前 完 成 编 制,并 在 交 付 房 屋 时提 供 给 买 受 人。3.0.5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的 编 制 内 容 应 包 括 建 筑、结 构、水 暖 通 风 设施、电 气 及 智 能 化 系 统、燃 气 与 消 防 设 施 的 安 全 使 用 要 求 和 注 意 事项 等 内 容。3.0.6 施 工 单 位 应 配 合 建 设 单 位 在 住 宅 交 付 前,按 照 住 宅 使 用 说 明书 的 要 求 做 好 实 物 标 识 工 作。3.0.7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应 按 目 录 编 制、装 订 成 册,便 于 保 存。3.0.8 住 宅 中 配 置 的 设 备 设 施,生 产 厂 家 配 有 使 用 说 明 书 且 与 住 宅的 安 全 使 用 有 直 接 关 系 的,应 将 其 原 件 或 复 印 件 附 于 使 用 说 明 书 的附 件 中,并 宜 在 目 录 中 索 引。3.0.9 应 对 住 宅 所 有 人 及 使 用 人 依 据 法 律、法 规 和 标 准 应 当 履 行 的责 任 和 义 务 进 行 说 明。3.0.1 0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应 图 文 相 符,条 理 清 晰,表 述 准 确,方 便 查阅 使 用。3.0.1 1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应 在 二 手 房 买 卖 或 出 租 时 作 为 买 卖 合 同 或租 赁 合 同 的 附 件,由 出 卖 人 向 买 受 人 或 由 出 租 人 向 承 租 人 同 时 提 供。3.0.1 2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应 在 目 次 中 对 装 修、水、暖、电、燃 气 等 使用 注 意 事 项 及 发 生 功 能 性 使 用 事 故 或 火 灾 等 紧 急 情 况 下 的 应 急 避 险措 施 条 目 作 出 索 引。94 居 住 区、住 宅 楼 信 息4.1 居 住 区 基 本 信 息4.1.1 应 对 住 宅 区 的 地 理 位 置 与 周 边 市 政 道 路 总 体 信 息 进 行 图 示 概要 说 明。4.1.2 应 对 住 宅 区 内 消 防 车 道、消 防 设 施、救 援 场 地、避 难 场 所 及其 他 与 避 险 疏 散 有 关 的 信 息 进 行 图 示 标 识 说 明。4.1.3 应 对 住 宅 区 内 的 生 活 给 水 水 源 类 别、给 水 方 式、供 暖 设 施、垃 圾 分 类 设 施 进 行 说 明,并 给 出 使 用 和 维 护 注 意 事 项。4.1.4 应 对 小 区 内 的 充 电 设 施、门 禁 系 统 及 安 防 监 控 系 统 等 信 息 进行 说 明。4.2 住 宅 楼 基 本 信 息4.2.1 应 对 住 宅 楼 的 建 设、勘 察、设 计、施 工、监 理 单 位 进 行 说 明。4.2.2 应 对 住 户 所 在 住 宅 楼 的 层 数、单 元 组 合、户 数、楼 梯、避 难间(层)等 信 息 进 行 说 明,并 给 出 使 用 注 意 事 项。4.2.3 应 对 住 宅 楼 的 基 础 形 式、竖 向 结 构 体 系、地 下 室 设 置、楼(屋)盖 形 式 及 抗 震 设 防 烈 度 等 信 息 进 行 说 明,并 给 出 使 用 注 意 事 项。4.2.4 应 对 住 宅 楼 的 外 围 护 墙 体 构 造 进 行 说 明,并 给 出 使 用 注 意 事项。4.2.5 应 对 住 宅 楼 的 屋 面 构 造 及 功 能 进 行 说 明,并 给 出 维 护 使 用 注意 事 项。4.2.6 应 对 住 宅 楼 的 电 梯 设 置 进 行 说 明,并 给 出 使 用 注 意 事 项。4.2.7 应 对 住 宅 楼 的 给 水 系 统 的 供 水 方 式、供 水 压 力、供 水 分 区 及住 宅 楼 给 水 总 阀 位 置 进 行 说 明,并 给 出 紧 急 情 况 下 的 处 理 建 议。4.2.8 应 对 住 宅 楼 的 供 暖 方 式、供 热 分 区、住 宅 楼 供 回 水 总 阀 位 置、1 0水 暖 井 位 置 进 行 图 时 标 识 说 明,并 给 出 紧 急 情 况 下 的 处 理 建 议。4.2.9 应 对 住 宅 楼 的 防 雷 等 级、接 闪 器、引 下 线 及 接 地 系 统 情 况 进行 说 明,并 给 出 有 关 注 意 事 项。4.2.1 0 应 对 住 宅 楼 的 疏 散 通 道、疏 散 楼 梯、防 排 烟 设 施、火 灾 自 动报 警 系 统、消 防 应 急 照 明、疏 散 指 示 系 统 等 设 备 设 施 的 位 置、使 用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项 进 行 说 明。4.2.1 1 应 对 单 元 内 消 火 栓、消 防 自 动 灭 火 设 施 的 设 置 情 况 进 行 说明,并 给 出 使 用 注 意 事 项。4.2.1 2 应 对 住 宅 楼 的 无 障 碍 设 施 及 使 用 方 法 进 行 图 示 标 识 说 明。1 15 住 宅 套 内 使 用 说 明5.1 建 筑 功 能 使 用 说 明5.1.1 应 对 住 宅 套 内 的 平 面 功 能 组 合 进 行 图 示 标 识 说 明,对 排 气 道进 行 实 物 标 识,并 给 出 使 用 注 意 事 项。5.1.2 应 对 住 宅 套 内 装 修 的 注 意 事 项 进 行 说 明。5.1.3 应 对 住 宅 套 内 有 防 水 功 能 的 部 位 进 行 说 明,并 给 出 装 修 和 使用 注 意 事 项。5.1.4 应 对 住 宅 套 内 临 空 防 护 设 施 进 行 说 明,并 给 出 使 用 注 意 事 项。5.1.5 应 对 住 宅 套 内 门、窗 使 用 进 行 说 明,对 防 火 门、防 火 窗、救援 窗 进 行 实 物 标 识,并 给 出 使 用 注 意 事 项。5.1.6 应 对 住 户 安 装 室 外 设 备、外 窗 清 洁 的 操 作 安 全 性 进 行 说 明,并 给 出 注 意 事 项。5.2 结 构 功 能 使 用 说 明5.2.1 应 对 竖 向 承 重 构 件 和 水 平 承 重 构 件 的 布 置、定 位 及 尺 寸 做 出图 示 说 明。5.2.2 应 对 各 功 能 区 域 的 楼 面 使 用 可 变 荷 载 进 行 图 示 标 识 说 明。5.2.3 应 对 填 充 墙 及 材 料 属 性 进 行 说 明,并 给 出 注 意 事 项。5.2.4 应 对 室 内 装 修 对 结 构 构 件 的 影 响 进 行 说 明,并 给 出 使 用 禁 止事 项。5.3 水、暖 设 施 使 用 说 明5.3.1 应 对 给 水 系 统 立 管 位 置、管 径 进 行 说 明 和 实 物 标 识,并 对 给水 管 道 地 面 暗 敷 走 向 进 行 图 示 标 识 说 明。5.3.2 应 对 住 宅 套 内 水 表、给 水 阀 位 置 进 行 说 明 和 实 物 标 识,并 给出 给 水 管 道 的 材 质 和 给 水 阀 门 型 号、规 格。1 25.3.3 应 对 给 水 系 统 的 安 全 使 用 进 行 说 明,并 给 出 装 修 过 程 中 的 注意 事 项。5.3.4 应 对 住 宅 套 内 排 水 系 统 立 管 的 位 置、管 径 进 行 说 明 和 实 物 标识。5.3.5 应 对 排 水 管 道 的 材 质、连 接 方 式 和 排 水 检 查 口 进 行 说 明,并根 据 排 水 管 道 的 预 留 情 况 给 出 选 购 卫 生 洁 具 的 要 求。5.3.6 应 对 排 水 系 统 的 安 全 使 用 进 行 说 明,并 给 出 装 修 注 意 事 项。5.3.7 应 对 供 暖 系 统 供 回 水 立 管、管 径 进 行 说 明 和 实 物 标 识,并 给出 套 内 供 暖 系 统 的 供 热 方 式、散 热 形 式,对 散 热 管 线 的 敷 设 方 案 进行 图 示 标 识 说 明。5.3.8 应 对 供 暖 系 统、供 暖 设 施 的 材 质、型 号、连 接 方 式、热 计 量、分 集 水 器、阀 门 位 置 进 行 图 示 标 识 说 明。5.3.9 应 对 住 宅 套 内 供 暖 系 统 的 安 全 使 用 进 行 说 明,并 给 出 装 修 注意 事 项。5.3.1 0 应 对 住 宅 套 内 新 风 系 统 进 行 说 明,并 给 出 安 全 使 用 和 装 修 过程 中 的 注 意 事 项。5.3.1 1 应 对 住 宅 套 内 空 调 系 统 进 行 说 明,并 给 出 安 全 使 用 和 装 修 过程 中 的 注 意 事 项。5.3.1 2 应 对 住 宅 套 内 太 阳 能 热 水 系 统 进 行 说 明,并 给 出 安 装、维 护及 安 全 使 用 的 注 意 事 项。5.4 电 气 及 智 能 化 系 统 使 用 说 明5.4.1 应 对 套 内 电 气 系 统 及 智 能 化 系 统 的 相 关 设 备 设 施 信 息 进 行 图示 说 明,并 给 出 使 用 注 意 事 项。5.4.2 应 对 配 电 箱、配 电 回 路 进 行 说 明 和 实 物 标 识,并 给 出 使 用 注意 事 项。5.4.3 应 对 套 内 的 进 户 线 缆、进 户 开 关 的 规 格 型 号 及 设 计 负 荷 进 行说 明,并 给 出 使 用 注 意 事 项。5.4.4 应 对 家 居 配 电 箱 各 回 路 的 开 关 型 号、设 计 负 荷、线 缆 规 格 及1 3线 缆 敷 设 进 行 图 示 标 识 说 明,并 给 出 使 用 注 意 事 项。5.4.5 应 对 过 欠 电 压 保 护 器、剩 余 电 流 动 作 保 护 器、微 型 断 路 器 等保 护 电 器 的 功 能、型 号、安 装 位 置 进 行 图 示 标 识 说 明,并 给 出 使 用注 意 事 项。5.4.6 应 对 各 类 插 座 的 规 格、型 号 和 额 定 用 电 功 率 进 行 图 示 标 识 说明,并 给 出 使 用 注 意 事 项。5.4.7 应 对 局 部 等 电 位 联 结 系 统 进 行 图 示 标 识 说 明,对 等 电 位 联 结端 子 箱 进 行 实 物 标 识,并 给 出 使 用 注 意 事 项。5.4.8 应 对 家 居 配 线 箱 内 的 设 备、电 源、进 出 线 路 情 况 进 行 图 示 标识 说 明。5.4.9 应 对 电 话、信 息 网 络、有 线 电 视、安 防 呼 叫 系 统 等 智 能 化 设备 设 施 进 行 图 示 标 识 说 明。5.5 燃 气 系 统 使 用 说 明5.5.1 应 对 套 内 燃 气 系 统 立 管 进 行 说 明 和 实 物 标 识,并 对 其 它 燃 气系 统 设 备 设 施 进 行 图 示 标 识 说 明。5.5.2 应 对 套 内 燃 具 的 安 装 进 行 必 要 说 明,并 给 出 使 用 注 意 事 项。5.5.3 应 对 套 内 燃 具 连 接 管 的 安 装 进 行 说 明,并 给 出 使 用 注 意 事 项。5.5.4 应 对 套 内 可 燃 气 体 探 测 器(紧 急 切 断 阀)联 动 装 置 的 安 装 进行 说 明,并 给 出 使 用 注 意 事 项。5.5.5 应 对 用 户 自 行 购 买 使 用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的 燃 气 设 备 进 行 提示 说 明。5.5.6 应 对 日 常 安 全 用 气 使 用 常 识、常 见 问 题、应 急 措 施 进 行 说 明,并 给 出 使 用 注 意 事 项。5.5.7 应 对 套 内 燃 气 系 统 的 安 装、改 装、拆 除、迁 移 的 办 理 流 程 进行 说 明,并 告 知 私 自 改 动 燃 气 管 道 的 危 害 及 后 果。5.5.8 应 对 室 内 出 现 特 殊 的、令 人 不 愉 快 的 警 示 性 臭 味 时 的 处 理 方案 进 行 说 明。1 4本 标 准 用 词 说 明1 为 便 于 在 执 行 本 标 准 条 文 时 区 别 对 待,对 要 求 严 格 程 度 不 同 的 用词 说 明 如 下:1)表 示 很 严 格,非 这 样 做 不 可 的:正 面 词 采 用“必 须”,反 面 词 采 用“严 禁”;2)表 示 严 格,在 正 常 情 况 下 均 应 这 样 做 的:正 面 词 采 用“应”,反 面 词 采 用“不 应”或“不 得”;3)表 示 允 许 稍 有 选 择,在 条 件 许 可 时 首 先 应 这 样 做 的:正 面 词 采 用“宜”,反 面 词 采 用“不 宜”;4)表 示 有 选 择,在 一 定 条 件 下 可 以 这 样 做 的,采 用“可”。2 严 格 按 照 条 文 执 行 的 写 法 为:“应 对”。3 条 文 中 指 明 应 按 其 他 有 关 标 准 执 行 的 写 法 为:“应 符 合 的 规定”或“应 按 执 行”。1 5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编 制 标 准D B 23/T 13182020条 文 说 明1 6制 定 说 明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编 制 标 准 D B 2 3/T 1 3 1 8 2 0 2 0 经 黑 龙 江 省 住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2 0 2 0 年 X 月 X X 日 以 第 X X X 号 公 告 批 准、发 布。本 标 准 编 制 过 程 中,编 制 组 对 我 省 目 前 房 地 产 行 业 现 状 及 住 宅用 户 在 使 用、装 修 过 程 中 对 专 业 知 识 的 需 求、容 易 发 生 的 问 题 及 应急 避 险 情 况 进 行 了 调 研 总 结,并 吸 收 了 有 关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的 相 关规 定 和 范 本,为 科 学、合 理 地 制 定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编 制 标 准 提 供 了依 据。为 便 于 编 制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单 位 有 关 人 员 在 使 用 本 标 准 时能 正 确 理 解 和 执 行 条 文 规 定,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编 制 标 准 编 制 组按 章、节、条 顺 序 编 制 了 本 标 准 的 条 文 说 明,对 条 文 规 定 的 目 的、依 据 以 及 执 行 中 需 注 意 的 有 关 事 项 进 行 了 说 明。但 条 文 说 明 不 具 备与 规 程 正 文 同 等 的 效 力,仅 供 使 用 者 作 为 理 解 和 把 握 规 程 规 定 的 参考。1 7目 次1 总 则.1 82 术 语.1 93 基 本 规 定.2 04 居 住 区、住 宅 楼 信 息.2 14.1 居 住 区 基 本 信 息.2 14.2 住 宅 楼 基 本 信 息.2 15 住 宅 套 内 使 用 说 明.2 45.1 建 筑 功 能 使 用 说 明.2 45.2 结 构 功 能 使 用 说 明.2 45.3 水、暖 设 施 使 用 说 明.2 55.4 电 气 及 智 能 化 系 统 使 用 说 明.2 75.5 燃 气 系 统 使 用 说 明.2 81 81 总 则1.0.1 编 制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编 制 标 准 是 引 导 住 户 在 掌 握 必 要 的专 业 知 识 和 正 确 使 用 方 法 的 前 提 下,降 低 使 用 风 险,加 强 紧 急 情 况下 的 有 效 指 导,避 免 人 员 伤 害 和 财 产 损 失,保 证 住 宅 用 户 安 全 使 用,保 障 幸 福 美 好 生 活 的 一 项 重 要 技 术 措 施。住 宅 的 安 全 使 用 涉 及 到 很 多 方 面 的 因 素,既 有 对 专 业 知 识、技术 参 数 的 了 解,又 有 使 用 理 念、基 本 行 为 规 范 等 方 面 的 习 惯 养 成,规 范 使 用 说 明 书 的 编 制,将 与 用 户 使 用 直 接 相 关 的 专 业 知 识 进 行 说明,对 使 用 注 意 事 项 和 紧 急 情 况 下 的 应 对 措 施 进 行 说 明,是 加 快 住宅 使 用 说 明 书 推 广 应 用 的 技 术 保 障。1.0.2 不 同 建 筑 有 不 同 的 设 计 和 使 用 要 求,对 除 住 宅 外 的 其 他 建 筑应 在 参 考 使 用 的 基 础 上 做 出 相 应 正 对 性 调 整。1 92 术 语2.0.3 是 指 在 建 筑 设 备 设 施 上 通 过 粘 贴、挂 文 字 或 图 形,让 用 户 更直 观 的 了 解 设 备 设 施 信 息 的 工 作,同 时 包 括 绿 色 建 筑 等 特 殊 标 识。2.0.5 为 方 便 住 户 理 解 和 衡 量 比 对 住 宅 使 用 可 变 荷 载 的 大 小,单 位宜 换 算 用 户 熟 悉 的 k g/。2 03 基 本 规 定3.0.1 明 确 了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的 编 制 主 体 责 任 单 位,建 设 单 位 可 组织 相 关 单 位 编 制。3.0.4 规 定 了 说 明 书 的 编 制 完 成 与 交 付 用 户 的 时 间 节 点,保 证 进 户及 装 修 时 就 发 挥 对 用 户 的 指 导 作 用。3.0.5 本 条 规 定 了 说 明 书 应 包 含 的 内 容,其 中 建 筑 部 分 应 包 含 电 梯的 安 全 使 用 常 识。精 装 修 住 宅 应 包 括 精 装 修 相 关 部 分 介 绍。3.0.6 明 确 了 施 工 单 位 的 责 任 与 工 作 内 容。鉴 于 非 专 业 用 户 对 住 宅的 设 备 设 施 了 解 程 度 不 够,因 此 提 出 应 对 住 宅 的 设 备 设 施 进 行 实 物标 识。实 物 的 标 识 应 在 说 明 书 的 图 示 章 节 列 出。3.0.7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作 为 住 宅 这 一 特 殊 商 品 的 一 部 分,是 指 导 用户 使 用 和 维 护 保 养 的 重 要 文 件。3.0.8 明 确 了 其 他 使 用 说 明 书 与 本 使 用 说 明 书 的 关 系,要 求 将 专 业性 较 强、内 容 复 杂 的 设 备 设 施 使 用 说 明 书,应 在 说 明 书 的 附 件 中 附加 相 应 厂 家 提 供 的 具 有 真 实 性 的 相 关 说 明 书。3.0.9 住 宅 所 有 人、使 用 人 应 按 照 法 律、法 规 和 标 准 规 定 履 行 相 应责 任 和 义 务,在 装 修、改 变 用 途、改 变 设 备 设 施、用 水、用 暖、用电、用 燃 气、排 污 等 方 面 具 有 主 动 配 合 开 展 专 项 安 全 检 查,接 受 相关 安 全 知 识 培 训,了 解 掌 握 安 全 使 用 常 识 及 应 急 处 置 措 施,并 及 时整 改 安 全 隐 患 方 面。3.0.1 0 为 了 便 于 用 户 的 查 阅 和 使 用,提 出 了 编 制 质 量 要 求。3.0.1 1 保 证 了 住 宅 实 际 使 用 人 能 够 了 解 掌 握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3.0.1 2 考 虑 大 多 数 用 户 并 非 专 业 用 户,发 生 紧 急 情 况 下,并 不 能 迅速 在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中 找 到 相 应 解 决 办 法,而 通 过 索 引 形 式,能 让 用 户 准 确 找 到 应 急 避 险 措 施。2 14 居 住 区、住 宅 楼 信 息4.1 居 住 区 基 本 信 息4.1.1 为 了 明 确 住 宅 区 所 在 地 理 位 置 及 周 边 市 政 道 路 的 基 本 信 息,当 周 边 市 政 道 路 做 出 调 整 时,不 影 响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的 正 常 使 用。4.1.2 住 宅 区 内 消 防 车 道、消 防 设 施、救 援 场 地、避 难 场 所 及 避 险疏 散 情 况 是 特 殊 情 况 下 与 住 户 安 全 息 息 相 关 的 重 要 部 分,应 予 以 说明,且 应 对 住 户 日 常 使 用 中 的 行 为 进 行 注 意 事 项 说 明,如 禁 止 在 消防 车 道 及 救 援 场 地 停 放 车 辆、堆 放 大 宗 物 品,不 得 破 坏 消 防 设 施,避 难 场 所 的 位 置 和 路 线,给 出 避 险 注 意 事 项。4.1.3 生 活 给 水 水 源 类 别、给 水 方 式、供 暖 设 施 是 保 障 住 户 健 康 安全 使 用 的 重 要 基 础 设 施,应 予 以 说 明,并 给 出 使 用 注 意 事 项。其 中生 活 给 水 水 源 应 明 确 水 源 类 别、供 水 单 位、供 水 方 式 等 内 容;供 暖设 施 的 热 源 类 别、供 暖 方 式 等 信 息,生 活 垃 圾 分 类 设 施 应 说 明 位 置及 使 用 方 法 并 给 出 图 示 说 明。对 二 次 供 水 设 备 应 定 期 消 毒 检 查,化粪 池 清 掏。对 垃 圾 分 类 进 行 图 示 标 示。4.1.4 小 区 内 的 充 电 设 施 关 系 住 户 的 使 用,应 说 明 小 区 电 动 自 行 车、汽 车 充 电 设 施 布 置 区 域;门 禁、安 防 监 控 系 统 关 系 小 区 住 户 的 安 全,应 说 明 小 区 门 禁 系 统 设 置、监 控 布 置 区 域 等 基 本 信 息。4.2 住 宅 楼 基 本 信 息4.2.2 明 确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中 应 包 括 的 住 宅 楼 的 概 况 信 息,在 说 明 住宅 楼 情 况 时,应 对 建 筑 楼 体 的 设 计 总 层 数、单 元 组 合、户 数、避 难间(层)、楼 梯、电 梯 等 概 况 信 息 进 行 说 明 时,应 通 过 图 示 特 别 展示 住 宅 使 用 说 明 书 所 对 应 的 户 型。楼 梯、电 梯 是 公 共 垂 直 交 通 设 施,应 对 发 生 火 灾 时 的 避 险 疏 散 进 行 详 细 说 明 并 通 过 图 示 特 别 提 示,并应 对 使 用 期 间 的 注 意 事 项 和 禁 止 事 项 进 行 说 明。2 24.2.3 明 确 了 住 宅 楼 设 计 确 定 的 主 要 结 构 信 息,住 宅 楼 的 基 础 形 式、竖 向 结 构 体 系、地 下 室、楼(屋)盖 形 式 及 抗 震 设 防 烈 度 等 级 等 设计 信 息 是 涉 及 结 构 安 全 的 重 要 信 息,住 户 都 应 具 有 保 护 意 识 和 避 免有 降 低 结 构 安 全 性 的 行 为 出 现,如 装 修 对 结 构 构 件 的 破 坏、损 坏,私 挖 地 下 室 等。4.2.4 建 筑 节 能 技 术 是 提 高 建 筑 舒 适 性 和 降 低 能 耗 水 平 的 重 要 技 术措 施,外 墙 的 保 温 技 术 的 完 整 性 至 关 重 要,应 给 出 外 墙 上 安 装 构 件及 踩 踏 的 注 意 事 项。4.2.5 屋 面 是 建 筑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包 括 隔 汽 层、保 温 层、防 水 层,让 住 户 适 当 了 解 屋 面 的 主 要 构 造 和 使 用 注 意 事 项 是 必 要 的。屋 面 的防 水 和 排 水 系 统 是 保 证 住 宅 正 常 使 用 的 必 要 措 施,为 避 免 用 户 错 误操 作 或 任 意 安 装 设 施 过 程 中 破 坏 防 水 或 排 水 系 统,应 予 以 使 用 注 意事 项 说 明。屋 面 是 否 为 上 人 屋 面,其 采 用 的 构 造 是 不 同 的,为 避 免人 为 破 坏,延 长 屋 面 的 使 用 年 限,应 予 以 说 明。4.2.6 电 梯 是 住 宅 楼 内 重 要 的 竖 向 交 通 工 具,对 正 常

注意事项

本文(住宅使用说明书编制标准DB23/T 2640-2020.pdf)为本站会员(13259592365)主动上传,报告吧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报告吧(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号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