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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编制规范DB15/T 1471-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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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编制规范DB15/T 1471-2018.pdf

ICS 03.160 A 00 备案号:59980-2018 DB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1471 2018 行政审批 制度改革 基础清单 编制规范 Compiling specification for the List of basic items about the reform of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system 2018-08-15 发布 2018-11-15 实施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 DB15/T 1471 2018 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由内 蒙古 自治 区 机 构编制 委员 会 办 公室(审 改办)提出。本标准 由 内 蒙古 自治 区机 构编制 委员 会 办 公室(审 改办)归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内 蒙古 自治区 机构 编制 委员 会 办 公室(审改 办)、内 蒙古 自治区 标准 化院、内蒙古自治 区质 量技 术监 督局。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朱愉 娜、李 然、朱晓 春、蒋柠、徐晓 强。DB15/T 1471 2018 II 引 言 自治区 行政 审批 制度 改革 基础清 单 标 准化 建设 是全 面实行 清单 管理 制度 的具 体举措,对 于规 范政 府的自由 裁量 权,增加 市场 的自主 选择 权,加快 建 设 法治政 府、服务 型政 府,具有重 要意 义。研究 制 定 基础清单 编制 规范,统 一清 单内容 格式,完 善基 础清 单标准 要素,实 现三 级基 础清单 标准 化,有利 于 优 化行政权 力运 行、提升 行政 效能,为建 设全 区 政 务服 务“一张 网”奠定 基础。DB15/T 1471 2018 1 行政审批 制度改 革 基础清 单 编制 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 行 政审 批制 度改革 基础 清单 中每 张清 单的基 本要 素,包 括事 项 编码、事 项名 称、权力类别、设定 依据、责 任主 体、责 任事 项、办理 基本 流程等 的内 容及 格式 的具 体要求。本标准 适用 于自 治区、盟 市、旗 县(市、区)的基 础清单 的规 范化 编制。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 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DB15/T 1472 行 政审 批制 度改革 基础 清单 事项 编码 规则 DB15/T 1474 行 政审 批事 项服务 指南 编写 规范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基础清 单 List of basic items 一级政 府制 定并 公布 的权 责清单、公共 服务 事项 清 单、行政 审批 证明 事项 清 单、行政 审批 中介 服务事项清 单、行政 审批 中介 服务收 费事项 清 单、随机 抽查事 项清 单的 总称。3.2 权责清 单 accrual list 一级政 府将 行政 机关 或者 法律、法规 授权 组织(以 下统称 行政 机关)依 法行 使的,直接 影响 公民、法人和 其他 组织 的权 利、义务的 行政 权力 及其 设定 依据、责任 主体、责 任事 项、追 责情 形及 追责 依据、基本流 程等,明 确列 式出 来形成 的清 单。行政 权力 分为:行政 许可、行 政确 认、行 政给 付、行政 奖励、行政处 罚、行政 强制 措施、行政 强制 执行、行 政征 收、行 政 监 督检 查、其他 行政权 力共 十类。3.3 公共服 务事 项清 单 list of public services 权责清 单之 外的,由 一级 政府将 行政 机关 和相 关国 有企事 业单 位直 接面 向公 民、法 人和 其他 组织 依申请办 理的 公共 教育、劳 动就业、社 会保 障、医 疗 卫生、住房 保障、文化 体 育、人 口和 计划 生育、残 疾人保障 等与 日常 生产 生活 密切相 关且 具有 服务 性质 的事项 及其 设定 依据、基 本流程、责任 主体 等,明 确列式出 来形 成的 清单。3.4 行政审 批证 明事 项清 单 list of administrative of approval certification items DB15/T 1471 2018 2 一级政 府将 行政 机关 在实 施行政 审批(行 政许 可、行政确 认、行政 给付、行 政奖励)的 过程 中,依法要求 公民、法 人和 其他 组织提 供的 各类 证明(包 括证照、证 明、声明、介 绍信、签字、盖 章等)及 其设定依 据、出具 机构 等,明确列 式出 来形成 的 清单。3.5 行政审 批中 介服 务事 项清 单 list of intermediary services for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一级政 府将 行政 机关 实施 行政审 批(行政 许可、行 政确认、行 政给 付、行 政 奖励)时,依法 要求 公民、法 人和 其他 组织 委托 企业、社会 组织 等机 构(以下统 称中 介服 务机 构)开展的 作为 行政 审批 受 理 和批准 条 件的 有偿 服务(包 括各类 技术 审查、论证、评估、评 价、检 验、检测、鉴证、鉴 定、证 明、咨询、试验等)及 其设 定依 据等,明确 列式 出来 形成 的清 单。3.6 行政审 批中 介服 务收 费事项 清单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intermediary service fee list 一 级 政 府在 行 政审 批 中介服 务 事 项清 单 的基 础 上,明 确 中 介服 务 事项 收 费的 项目名称 及 其 收费 依据、收 费标 准 等,明 确列 式出来 形成 的清 单。3.7 随机抽 查事项 清单 randomly check the list 一级政 府在 权责 清单 的基 础上,将行 政机 关执 行的 相 关行政 监督 检查 权及 其抽 查依据、抽 查内 容等,明确列 式出 来形成 的 清单。3.8 行政许 可 the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行政机 关根 据公 民、法人 或者其 他组 织的 申请,经 依法审 查,准予 其从 事特 定活动 的行 为。3.9 行政确 认 the administrative confirmation 行政机 关依 法对 行政 相对 人的有 关身 份、能力、资 格、法律 事实、法 律地 位或 者 法律关 系进 行甄 别,决定行 政相 对人 法律 地位、法律 关系 或者 权利 义务 的具体 行政 行为。3.10 行政给 付 the administrative payment 行政机 关依 法 向 符合 条件(年 老、疾病 或丧 失劳 动 能力等 情况 或其 他特 殊情 况)的行 政相 对人 提供物质利 益或 赋予 与物 质利 益有关 的 权 益的 具体 行政 行为。注:为了支持特定事业发展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不列入权责清单。3.12 行政奖 励 the administrative reward 行政机 关依 法对 符合 法定 条件的 行政 相对 人,给予 物质奖 励或 精神 奖励 的具 体行政 行为。注:表彰事项归口全国及各省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管理,不列入权责清单。3.13 行政处 罚 the administrative punishment 行政 机 关为 维护 公共 利益 和社会 秩序,保护 公民、法人或 者其 他组 织的 合法 权益,依 法对 行政 相对人违反 行政 管理 秩序 但尚 未构成 犯罪 的行 为给 予法 律制裁 的具 体 行 政行 为。3.14 DB15/T 1471 2018 3 行政强 制措 施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行政机 关在 行政 管理 过程 中,为 制止 违法 行为、防 止证据 损毁、避 免危 害发 生、控 制危 险扩 大等 情形,依法 对公 民的 人身 自 由实施 暂时 性限 制,或 者 对公民、法人 或者 其他 组 织的财 物实 施暂 时性 控制 的行为。3.15 行政强 制执 行 administrative perform 行政机 关或 者行 政机 关申 请人民 法院,对不 履行 行 政决定 的公 民、法 人或 者 其他组 织,依 法强 制履行义务 的行 为。3.16 行政征 收 administrative levy 行政机 关 根 据国 家和 社会 公共利 益的 需要,依 法向 行 政相对 人强 制地 征集 一定 财产权 益的 具体 行政行为。注: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归口 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省(区、市)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不列入权责清单。3.17 行政监 督检 查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行 政机 关依 法对 行政 相对 人 是否 遵守 法律、法 规、规章,是否 执行 有关 行政 决定、命令 等 情 况,进行检查 了解 的具 体行 政 行 为。3.18 其他行政 权力 other powers 行政机 关依 法 依 法实 施的 除行政 许可、行 政奖 励、行 政确认、行 政给 付、行 政处 罚、行 政强 制措 施、行政强 制执 行、行政 征收、行政 监督 检查 以外 的 对 行政相 对人 权利 义务 产生 直接影 响的 具体 行政 行为。包括行 政备 案、行政 裁决、行政 征用 等。4 具体要 求 4.1 权责清 单 4.1.1 行政许 可 行政许 可事 项标 准要 素及 其具体 要求 包括:a)事项编 码:编码 规则 依 照DB15/T 1472 的 要求;b)事项名 称:设 定依据 中对 行政许 可事 项的 名称 有规 定表述 的,直 接使用 设定 依据中 的名 称;设定依据 中没 有明 确表 述的,一 般采 用“(事 项名 称)的许 可(核 准、审查、审 批、登 记、认定等)”的 表述;c)子项名 称:参照 事项 名称 确定;d)权力类 别:行政 许可;e)设定依 据:包括 法律、法 规、自 治区 人民 政府 规章(有效期 一年 的临 时性 行政 许可)。按 照效 力等级排 列,注明 依据 条款 及 其内 容;f)责任主 体:实施 行政 许可 权的 行 政机 关;g)责任事 项:按 行政 许可 权行 使环节 划分 行政 机关 及其 工作人 员在 行政 许可 权行 使过程 中应 当 履行的义 务。主 要包 括:受 理责任、审查 责任、决定 责任、送 达责 任、事 后监 管责任 及法 律 法 规规章规 定应 履行 的其 他责 任;DB15/T 1471 2018 4 h)追责情 形及 追责 依据:对行 政机关 及其 工作 人员 因不 履行或 不正 确履 行职 责,进 行追责 和问 责,所依据 的法 律法 规规 章的 具体条 款和 内容。按 照效 力等级 排列,注 明依 据条 款及其 内容;i)权限划 分:自治 区、盟市、旗县(市、区)职 责分 工,并 注明 法定 依据 及其 条款内 容;j)基本流 程:主要 包括 申请、受理、审 查、决定、送 达;k)服务指 南:依 照 DB15/T 1474 的 要求。行政许 可事 项标 准要 素参考 附录A中表A.1。4.1.2 行政确 认 行政确 认事 项标 准要 素及 其具体 要求 包括:a)事项编 码:编码 规则 依 照DB15/T 1472 的 要求;b)事项名 称:一般 采用“对(事 项名 称)的确 认(登记、认定、鉴 定等)”的表述;c)子项名 称:参照 事项 名称 确定;d)权力类 别:行政 确认;e)设定依 据:包括 法律、法 规、规章。按照 效力 等级 排列,注明 依据 条款 及其 内容;f)责任主 体:实施 行政 确认 权的 行 政机 关;g)责任事 项:按 行政 确认 权行 使环节 划分 行政 机关 及其 工作人 员在 行政 确认 权行 使过程 中应 当 履行的义 务。主 要包 括:受 理责任、审查 责任、决定 责任、送 达责 任、事 后监 管责任 及法 律 法 规规章规 定应 履行 的其 他责 任;h)追责情 形 及 追责 依据:对行 政机关 及其 工作 人员 因不 履行或 不正 确履 行职 责,进 行追责 和问 责,所依据 的法 律法 规规 章的 具体条 款和 内容。按 照效 力等级 排列,注 明依 据条 款及其 内容;i)权限划 分:自治 区、盟市、旗县(市、区)职 责分 工,并 注明 法定 依据 及其 条款内 容;j)基本流 程:主要 包括 申请、受理、审 查、决定、送 达;k)服务指 南:依 照 DB15/T 1474 的 要求。行政确 认事 项标 准要 素依 照附录A中表A.2。4.1.3 行政给 付 行政给 付事 项标 准要 素及 其具体 要求 包括:a)事项编 码:编码 规则 依 照DB15/T 1472 的 要求;b)事项名 称:一般 采用“的给付(支 付)”的 表述;c)子项名 称:参照 事项 名称 确定;d)权力类 别:行政 给付;e)设定依 据:包括 法律、法 规、规 章。按照 效力 等级 排列,注明 依据 条款 及其 内容;f)责任主 体:实施 行政 给付 权的 行 政机 关;g)责任事 项:按 行政 给付 权行 使环节 划分 行政 机关 及其 工作人 员在 行政 给付 权行 使过程 中应 当 履行的义 务。主 要包 括:受 理责任、审查 责任、决定 责任、执 行责 任、事 后监 管责任 及法 律 法 规规章规 定应 履行 的其 他责 任;h)追责情 形及 追责 依据:对行 政机关 及其 工作 人员 因不 履行或 不正 确履 行职 责,进 行追责 和问 责,所依据 的法 律法 规规 章的 具体条 款和 内容。按 照效 力等级 排列,并 注明 依据 条款及 其内 容;i)权限划 分:自治 区、盟市、旗县(市、区)职 责分 工,注 明法 定依 据及 其条 款内容;j)基本流 程:主要 包括 申请、受理、审 核、决定、执 行;k)服务指 南:依 照 DB15/T 1474 的 要求。行政给 付事 项标 准要 素依 照附录A中表A.3。DB15/T 1471 2018 5 4.1.4 行政奖 励 行政奖 励事 项标 准要 素及 其具体 要求 包括:a)事项编 码:编码 规则 依 照DB15/T 1472 的 要求;b)事项名 称:一般 采用“对 的奖 励”的表 述;c)子项名 称:参照 事项 名称 确定;d)权力类 别:行政 奖励;e)设定依 据:包括 法律、法 规、规 章。按照 效力 等级 排列,注明 依据 条款 及其 内容;f)责任主 体:实 施 行政 奖励 权的 行 政机 关;g)责任事 项:按 行政 奖励 权行 使环节 划分 行政 机关 及其 工作人 员在 行政 奖励 权行 使过程 中应 当 履行的义 务。主 要包 括:受 理责任、审查 责任、决定 责任、执 行责 任、事 后监 管责任 及法 律 法 规规章规 定应 履行 的其 他责 任;h)追责情 形及 追责 依据:对行 政机关 及其 工作 人员 因不 履行或 不正 确履 行职 责,进 行追责 和问 责,所依据 的法 律法 规规 章的 具体条 款和 内容。按 照效 力等级 排列,注 明依 据条 款及其 内容;i)权限划 分:自治 区、盟市、旗县(市、区)职 责分 工,并 注明 法定 依据 及其 条款内 容;j)基本流 程:主要 包括 申请、受理、审 查、决定、执 行;k)服务指 南:依 照 DB15/T 1474 的 要求。行政奖 励事 项标 准要 素依 照附录A中表A.4。4.1.5 行政处 罚 行政处 罚事 项标 准要 素及 其具体 要求 包括:a)事项编 码:编码 规则 依 照DB15/T 1472 的 要求;b)事项名 称:一般 采用“对(违 法行 为描 述)的处 罚”的 表述。c)子项名 称:参照 事项 名称 确定;d)权力类 别:行政 处罚;e)设定依 据:包括 法律、法 规、规 章。按照 效力 等级 排列,注明 依据 条款 及其 内容;f)责任主 体:实施 行政 处罚 权的行 政机 关;g)责任事 项:按 行政 处罚 权行 使环节 划分 行政 机关 及其 工作人 员在 行政 处罚 权行 使过程 中应 当 履行的义 务。主要 包括:立 案责任、调 查责 任、审查 责任、告知 责任、决 定责 任、送 达责 任、执行责任 及法 律法 规规 章规 定应履 行的 其他 责任;h)追责情 形及 追责 依据:对行 政机关 及其 工作 人员 因不 履行或 不正 确履 行职 责,进 行追责 和问 责,所依据 的法 律法 规规 章的 具体条 款和 内容。按 照效 力等级 排列,注 明依 据条 款及其 内容;i)权限划 分:自治 区、盟市、旗县(市、区)职 责分 工,并 注明 法定 依据 及其 条款内 容;j)基本程 序:主要 包括 立案、调查、审 查、告知、决 定、送 达、执行;k)细化量 化自 由裁 量权 基准:有处 罚幅 度的,列 出 2 至 3 个 裁量 阶次,处 罚幅 度较大 的,可以 列出3 个 以上 的裁 量阶 次;对“情节 较轻”、“情 节 较重”、“情 节严重”等 违法情 节仅 有原 则性规定 的,明确 裁量 情形;处罚 可以 单处 也可 以并 处的,明确 单处 或者 并处 的裁量 情形。行政处 罚事 项标 准要 素依 照附录A中表A.5。4.1.6 行政强 制措 施 行政强 制措 施标 准要 素及 其具体 要求 包括:a)事项编 码:编码 规则 依 照DB15/T 1472 的 要求;b)事项名 称:一般 采用“对(违 法行 为描 述)的 扣押、查封 等行 政强 制措 施种类”的 表 述;DB15/T 1471 2018 6 c)子项名 称:参照 事项 名称 确定;d)权力类 别:行政 强制 措施;e)设定依 据:包括 法律、法 规。按 照效 力等 级排 列,注明依 据条 款及 其内 容;f)责任主 体:实施 行政 强制 措施权 的行 政机 关;g)责任事 项:按 行政 强制 措施 权行使 环节 划分 行政 机关 及其工 作人 员在 行政 强制 措施权 行使 过 程中应当 履行 的义 务。主 要 包括:调查责 任、审 查责 任、决定 责任、执行 责任、事后监 管责 任 及法律法 规规 章规 定应 履行 的其他 责任;h)追责情 形及 追责 依据:对行 政机关 及其 工作 人员 因不 履行或 不正 确履 行职 责,进 行追责 和问 责,所依据 的法 律法 规规 章的 具体条 款和 内容。按 照效 力等级 排列,注 明依 据条 款及其 内容;i)权限划 分:自治 区、盟市、旗县(市、区)职 责分 工,并 注明 法定 依据 及其 条款内 容;j)基本程 序:主要 包括 调 查、审查、决 定、执行;行政强 制措 施事 项标 准要 素依照 附录A中表A.6。4.1.7 行政强 制执 行 行政强 制执 行事 项标 准要 素及其 具体 要求 包括:a)事项编 码:编码 规则 依 照DB15/T 1472 的 要求;b)事项名 称:一般 采用“对(违 法行 为描 述)的划 拨、拍 卖等 行政 强制 执行 种类”的表 述;c)子项名 称:参照 事项 名称 确定;d)权力类 别:行政 强制 执行;e)设定依 据:设定 依据 为法 律,注 明依 据条 款及 其内 容;f)责任主 体:实施 行政 强制 执行权 的行 政机 关;g)责任事 项:按 行政 强制 执行 权行使 环节 划分 行政 机关 及其工 作人 员在 行政 强制 执行权 行使 过 程中应当 履行 的义 务。主要 包括:催告 责任、决 定责 任、执 行责 任、事后 监管 责任及 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 应履 行的 其他 责任;h)追责情 形及 追责 依据:对行 政机关 及其 工作 人员 因不 履行或 不正 确履 行职 责,进 行追责 和问 责,所依据 的法 律法 规规 章的 具体条 款和 内容。按 照效 力等级 排列,注 明依 据条 款及其 内容;i)权限划 分:自治 区、盟市、旗县(市、区)职 责分 工,并 注明 法定 依据 及其 条款内 容;j)基本程 序:主要 包括 催告、决定、执 行。行政强 制执 行事 项标 准要 素依照 附录A中表A.7。4.1.8 行政征 收 行政征 收事 项标 准要 素及 其具体 要求 包括:a)事项编 码:编码 规则 依 照DB15/T 1472 的 要求;b)事项名 称:一般 采用“(征收项 目名 称)的征 收”的表述;c)子项名 称:参照 事项 名称 确定;d)权力类 别:行政 征收;e)设定依 据:包括 法律、法 规、规 章。按照 效力 等级 排列,注明 依据 条款 及其 内容;f)责任主 体:实施 行政 征收 权的行 政机 关;g)责任事 项:按 行政 征收 权行 使环节 划分 行政 机关 及其 工作人 员在 行政 征收 权行 使过程 中应 当 履行的义 务。主要 包括:受 理申报 责任、审 核责 任、决定责 任、事后 监管 责任 及法律 法规 规章 规定应履 行的 其他 责任;h)追责情 形及 追责 依据:对行 政机关 及其 工作 人员 因不 履行或 不正 确履 行职 责,进 行追责 和问 责,所依据 的法 律法 规规 章的 具体条 款和 内容。按 照效 力等级 排列,注 明依 据条 款及其 内容;DB15/T 1471 2018 7 i)权限划 分:自治 区、盟市、旗县(市、区)职 责分 工,并 注明 法定 依据 及其 条款内 容;j)基本程 序:主要 包括 受理 申报、审核、决 定。行政征 收事 项标 准要 素依 照附录A中表A.8。4.1.9 行政监 督检 查 行政监 督检 查事 项标 准要 素及其 具体 要求 包括:a)事项编 码:编码 规则 依 照DB15/T 1472 的 要求;b)事项名 称:一般 采用“对.的监 督检 查”的表 述;c)子项名 称:参照 事项 名称 确定;d)权力类 别:行政 监督 检查;e)设定依 据:包括 法律、法 规、规 章。按照 效力 等级 排列,注明 依据 条款 及其 内容;f)责任主 体:实施 行政 监督 检查权 的行 政机 关;g)责任事 项:按 行政 监督 检查 权行使 环节 划分 行政 机关 及其工 作人 员在 行政 监督 检查权 行使 过 程中应当 履行 的义 务。主要 包括:检查 责任、处 置责 任、移 送责 任、事后 监管 责任及 法律 法规 规章文件 规定 应履 行的 其他 责任;h)追责情 形及 追责 依据:对行 政机关 及其 工作 人员 因不 履行或 不正 确履 行职 责,进 行追责 和问 责,所依据 的法 律法 规规 章的 具体条 款和 内容。按 照效 力等级 排列,注 明依 据条 款及其 内容;i)权限划 分:自治 区、盟市、旗县(市、区)职 责分 工,并 注明 法定 依据 及其 条款内 容;j)基本程 序:主要 包括 检查、处置、移 送。行政监 督检 查事 项标 准要 素依照 附录A中表A.9。4.1.10 其他行政 权力 其 他行政 权 力事 项标 准要 素及其 具体 要求 包括:a)事项编 码:编码 规则 依 照DB15/T 1472 的 要求;b)事项名 称:设 定依 据中 对其 他行政 权力 事项 的名 称有 规定表 述的,直接 使用 设定 依据中 的名 称;设定依 据中 没有 明确 表述 的,参 照相 关行 政权 力的 名称表 述;c)子项名 称:参照 事项 名称 确定;d)权力类 别:其他 行政 权力(注明 行政 备案、行 政裁 决、行 政征 用等);e)设定依 据:包括 法律、法 规、规 章。按照 效力 等级 排列,注明 依据 条款 及其 内容;f)责任主 体:实施 其他 行政 权力的 行政 机关;g)责任事 项:按 其他 行政 权力 行使环 节划 分行 政机 关及 其工作 人员 在其 他行 政权 力行使 过程 中 应当履行 的义 务;参照 行政 许可、行政 征收、行 政监 督检查 等行 政权 力确 定;h)追责情 形及 追责 依据:对行 政机关 及其 工作 人员 因不 履行或 不正 确履 行职 责,进 行追责 和问 责,所依据 的法 律法 规规 章的 具体条 款和 内容。按 照效 力等级 排列,注 明依 据条 款及其 内容;i)权限划 分:自治 区、盟市、旗县(市、区)职 责分 工,并 注明 法定 依据 及其 条款内 容;j)基本程 序:参照 行政 许可、行政 征收、行 政监 督检 查等行 政权 力确。其他行政 权 力事 项标 准要 素依照 附录A中表A.10。4.2 公共服 务事 项清 单 公共服 务事 项标 准要 素及 其具体 要求 包括:a)事项编 码:编码 规则 依 照DB15/T 1472 的 要求;b)事项名 称:设 定依据 中对 公共服 务事 项的 名称 有规 定表述 的,直 接使用 设定 依据中 的名 称;设定依据 中没 有明 确表 述的,参照 行政 权力 的名 称表 述;DB15/T 1471 2018 8 c)子项名 称:参照 事项 名称 确定;d)设定依 据:包括 法律、法 规、规 章。按照 效力 等级 排列,注明 依据 条款 及其 内容;e)责任主 体:实施 公共 服务 事项的 行政 机关 和相 关国 有企事 业单 位;f)责任事 项:按 公共 服务 事项 办理环 节划 分行 政机 关和 相关国 有企 事业 单位 及其 工作人 员在 公 共服务事 项办 理过 程中 应当 履行的 义务。参 照行 政许 可、行 政给 付等 行政 权力 确定;g)追责情 形及 追责 依据:对行 政机关 和相 关国 有企 事业 单位及 其工 作人 员因 不履 行或不 正确 履 行职责,进行 追责 和问 责,所依据 的法 律法 规规 章的 具体条 款和 内容。按 照效 力等级 排列,注 明依据条 款及 其内 容;h)权限划 分:自治 区、盟市、旗县(市、区)职 责分 工,并 注明 法定 依据 及其 条款内 容;i)基本流 程:主要 包括 申请、受理、审 查、决定、送 达;j)服务指 南:参考 DB15/T 1474 的 要求。公共服 务事 项标 准要 素依 照附录A中表A.11。4.3 行政审 批证 明事 项清 单 行政审 批证 明事 项标 准要 素及其 具体 要求 包括:a)事项编 码:编码 规则 依 照DB15/T 1472 的 要求;b)事项名 称:按照 设定 依据 中行政 审批 证明 事项 的名 称表述;c)涉及的 行政 审批 事项 编码:涉及 的行 政许 可事 项、行政确 认事 项、行政 给付 事项、行政 奖励 事项的编 码,编码 要求 依 照4.1.1 a)、4.1.2 a)、4.1.3 a)、4.1.4 a);d)涉及的 行政 审批 事项 名称:涉及 的行 政许 可事 项、行政确 认事 项、行政 给付 事项、行政 奖励 事项的名 称,名称 要求 依 照4.1.1 b)、4.1.2 b)、4.1.3 b)、4.1.4 b);e)涉及行 政审 批事 项子 项名 称:涉 及的 行政 许可 事项、行政 确认 事项、行 政给 付事项、行 政奖 励事项的 子项 名称,子 项名 称要求 依 照4.1.1 c)、4.1.2 c)、4.1.3 c)、4.1.4 c);f)涉及的 行政 审批 事项 权力 类别:包括 行政 许可、行 政奖励、行政 确认、行 政 给付;g)设定依 据:行政 审批 证明 事项的 设定 依据。包 括法 律、法 规。按照 效力 等级 排列,注明 依据 条款及其 内容;h)责任主 体:实施 行政 审批 权的行 政机 关;i)出具证 明的 机构:按 照设 定依据 的要 求,依法 出具 行 政审 批证 明的 机构。行政审 批证 明事 项标 准要 素依照 附录A中表A.12。4.4 行政审 批中 介服 务事 项清 单 行政审 批中 介服 务事 项标 准要素 及其 具体 要求 包括:a)事项编 码:编码 规则 依 照DB15/T 1472 的 要求;b)事项名 称:按照 设定 依据 中行政 审批 中介 服务 事项 的名称 表述;c)涉及的 行政 审批 事项 编码:涉及 的行 政许 可事 项、行政确 认事 项、行政 给付 事项、行政 奖励 事项的编 码,编码 要求 依 照4.1.1 a)、4.1.2 a)、4.1.3 a)、4.1.4 a);d)涉及的 行政 审批 事项 名称:涉及 的行 政许 可事 项、行政确 认事 项、行政 给付 事项、行政 奖励 事项的名 称,名称 要求 依 照4.1.1 b)、4.1.2 b)、4.1.3 b)、4.1.4 b);e)涉及行 政审 批事 项子 项名 称:涉 及的 行政 许可 事项、行政 确认 事项、行 政给 付事项、行 政奖 励事项的 子项 名称,子 项名 称要求 依 照4.1.1 c)、4.1.2 c)、4.1.3 c)、4.1.4 c);f)涉及的 行政 审批 事项 权力 类别:包括 行政 许可、行 政奖励、行政 确认、行 政 给付;g)设定依 据:行政 审批 中介 服务事 项的 设定 依据。包 括法律、法 规、规章。按 照效力 等级 排 列,注明依 据条 款及 其内 容;DB15/T 1471 2018 9 h)责任主 体:实施 行政 审批 权的行 政机 关;i)中介服 务机 构:依法 提供 中介服 务的 机构;行政审 批中 介服 务事 项标 准要素 依照 附录A中表A.13。4.5 行政审 批中 介服 务收 费事项 清单 行政审 批中 介服 务收 费清 单标准 要素 及其 具体 要求 包括:a)事项编 码:编码 规则 依 照DB15/T 1472 的 要求;b)事项名 称:行政 审批 中介 服务收 费项 目名 称;c)涉及的 行政 审批 事项 编码:涉及 的行 政许 可事 项、行政确 认事 项、行政 给付 事项、行政 奖励 事项的编 码,编码 要求 依 照4.1.1 a)、4.1.2 a)、4.1.3 a)、4.1.4 a);d)涉及的 行政 审批 事项 名称:涉及 的行 政许 可事 项、行政确 认事 项、行政 给付 事项、行政 奖励 事项的名 称,名称 要求 依 照4.1.1 b)、4.1.2 b)、4.1.3 b)、4.1.4 b);e)涉及行 政审 批事 项子 项名 称:涉 及的 行政 许可 事项、行政 确认 事项、行 政给 付事项、行 政奖 励事项的 子项 名称,子 项名 称要求 依 照 4.1.1 c)、4.1.2 c)、4.1.3 c)、4.1.4 c);f)涉及的 行政 审批 事项 权力 类别:包括 行政 许可、行 政奖励、行政 确认、行 政 给付;g)涉及的 行政 审批 事项 实施 部门:实施 行政 审批 权的 行政机 关;h)收费依 据:实行 政府 定价 的,明 确收 费依 据;i)收费单 位:依法 提供 中介 服务并 收取 费 用 的中 介服 务机构;j)收费标 准:协商 确定 或依 据文件 确定;k)收费管 理方 式:市场 调节 价或政 府定 价。行政审 批中 介服 务收 费事 项标准 要素 依照 附录A中表A.14。4.6 随机 抽查 事项 清单 随机抽 查事 项清 单标 准要 素及其 具体 要求 包括:a)事项编 码:编码 规则 依 照DB15/T 1472 的 要求;b)事项名 称:一般 采用“对.的监 督检 查”的表 述;c)抽查依 据:包括 法律、法 规、规 章。按照 效力 等级 排列,注明 依据 条款 及其 内容;d)责任主 体:实施 行政 监督 检查权 的行 政机 关;e)权限划 分:自治 区、盟市、旗县(市、区)职 责分 工,并 注明 法定 依据 及其 条款内 容;f)抽查内 容:注明 抽查 的具 体内容;g)抽查方 式:包括 实地、书 面、网 络等。随机抽 查事 项标 准要 素依 照附录A中表A.15。DB15/T 1471 2018 10 A A 附 录 A(资料 性附 录)八张清 单 事 项标 准要 素 表A.1 行政许 可事项 标 准要 素 序号 要素名称 具体要求 1 事项编码 2 事项名称 3 子项名称 4 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5 设定依据 6 责任主体 7 责任事项 8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9 权限划分 10 基本流程 11 服务指南 表A.2 行政确 认事项 标 准要 素 序号 要素名称 具体要求 1 事项编码 2 事项名称 3 子项名称 4 权力类别 行政确认 5 设定依据 6 责任主体 7 责任事项 8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9 权限划分 10 基本流程 11 服务指南 表A.3 行政给 付事项 标 准要 素 序号 标准要素 具体要求 1 事项编码 2 事项名称 3 子项名称 4 权力类别 行政给付 DB15/T 1471 2018 11 表A.3 行政 给付 事 项标 准要素(续)序号 标准要素 具体要求 5 设定依据 6 责任主体 7 责任事项 8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9 权限划分 10 基本流程 11 服务指南 表A.4 行政奖 励 事 项标 准要 素 序号 标准要素 具体要求 1 事项编码 2 事项名称 3 子项名称 4 权力类别 行政奖励 5 设定依据 6 责任主体 7 责任事项 8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9 权限划分 10 基本流程 11 服务指南 表A.5 行政处罚 事 项标 准要 素 序号 标准要素 具体要求 1 事项编码 2 事项名称 3 子项名称 4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5 设定依据 6 责任主体 7 责任事项 8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9 权限划分 10 基本程序 11 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基准 DB15/T 1471 2018 12 表A.6 行政强 制措 施 事 项标 准要 素 序号 要素名称 具体要求 1 事项编码 2 事项名称 3 子项名称 4 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措施 5 设定依据 6 责任主体 7 责任事项 8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9 权限划分 10 基本程序 表A.7 行政强 制执 行 事 项标 准要 素 序号 要素名称 具体要求 1 事项编码 2 事项名称 3 子项名称 4 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执行 5 设定依据 6 责任主体 7 责任事项 8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9 权限划分 10 基本程序 表A.8 行政征 收事项 标 准要 素 序号 要素名称 具体要求 1 事项编码 2 事项名称 3 子项名称 4 权力类别 行政征收 5 设定依据 6 责任主体 7 责任事项 8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9 权限划分 10 基本程序 DB15/T 1471 2018 13 表A.9 行政监 督检 查事项 标 准要 素 序号 要素名称 具体要求 1 事项编码 2 事项名称 3 子项名称 4 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检查 5 设定依据 6 责任主体 7 责任事项 8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9 权限划分 10 基本程序 表A.10 其他行政 权力 事项 标 准要 素 序号 要素名称 具体要求 1 事项编码 2 事项名称 3 子项名称 4 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5 设定依据 6 责任主体 7 责任事项 8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9 权限划分 10 基本程序 表A.11 公共服 务事 项标 准要 素 序号 要素名称 具体要求 1 事项编码 2 事项名称 3 子项名称 4 设定依据 5 责任主体 6 责任事项 7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8 权限划分 9 基本流程 10 服务指南 DB15/T 1471 2018 14 表A.12 行政审 批证 明 事 项标 准要 素 序号 要素名称 具体要求 1 事项编码 2 事项名称 3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编码 4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5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子项名称 6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权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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