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21/T 3354-2020.pdf
ICS 03.080.01 P10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 3354 2020 辽宁省绿 色 建筑设 计标准 Liaoning desig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2020-12-30 发布 2021-01-30 实施 辽 宁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辽 宁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联合发布 辽宁省地 方 标准 辽宁省 绿色 建筑设计标准 Liaoning desig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DB21/T 3354-2020 2020 辽 宁 主编部门:辽宁 省建设 科学 研究院有 限责任 公司 批准部门:辽宁 省住房 和城 乡建设厅 辽宁省市 场监督 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1 年01 月30 日 前 言 本 标准 是根 据辽 宁省 住房和 城乡 建设 厅编 制计 划的要 求,编制 组经 广泛 调查研 究,认真 总结 实践 经验,参考有 关国 内标 准,在广 泛征求 意见 的基 础上,制 定本标 准。本标准 主要 技术 内容 包括:总 则,术 语,基 本规 定,绿 色设 计规 划与 绿色 设 计文件,场地 规划 与室 外 环境,建 筑设 计与 室内 环境,结构 设计,给 排水 设计,暖通 空调 设计,建 筑电 气,绿 化和 景观 设计。本标准 由辽 宁省 住房 和城 乡建设 厅归 口管 理。本标准 由辽 宁省 建设 科学 研究院 有限 责任 公司 负责 具体技 术解 释工 作,各单 位在执 行本 标准 过 程 中,注意积累 资料,对 需要 修改 和补充 之处,及 时将 意见 和资料 函告 辽 宁 省建 设科 学研究 院有 限责 任公 司(沈阳 市和平区 和平 南大 街 88 号,邮政编 码:110005,联系 电话024-23385628)。主编单 位:辽宁 省建 设科 学研究 院有 限责 任公 司 大连 理工 大学 参编单 位:辽宁 省建 筑设 计研究 院有 限责 任公 司 中国 建筑 东北 设计研 究院 有限 公司 辽宁 省城 乡建 设规划 设计 院有 限责 任公 司 大连 市建 筑设 计研究 院有 限公 司 沈阳 市建 筑设 计院有 限责 任公 司 沈阳 建筑 大学 建筑研 究设 计院 沈阳工 业大 学 辽宁城 市建 设职 业技 术学 院 鞍山 市城 市建 设发展 中心 兴城 市城 市建 设服务 中心 辽宁 太阳 能研 究应用 有限 公司 沈阳 华人 风电 科技有 限公 司 主要起 草人:王 炳希 张 宝刚 杨德 福 楼世 竹 王国庆 郑 宝华 文 元 戈 玉民 潘 志颖 吴 江 姚兴 佳 严云 波 刘 岗 朱宝 旭 鞠 振河 宋 筱文 由炜 盛 刘 鸣 高睿 阳 单 颖 薛晓 雯 许 勐 李 梅 刘志 强 徐向 飞 马 猛 王 悦 许伟 华 刘佳音 周 松 谷 文 王惟 钊 孙 强 王朝 帅 主要审 查人:陈 德龙、张 绍银、裴智 超、由世 宽、孙笙、孙宝 君、于永 斌、丁卫东 4 目次 目次.4 CONTENTS.6 1 总则.9 2 术语.10 3 基本 规定.11 4 绿色 设计 策划 与绿 色设 计文件.12 4.1 一 般规 定.12 4.2 策 划内 容.12 4.3 规 划建 筑专 业.13 4.4 结 构专 业.13 4.5 给 水排 水专 业.13 4.6 暖 通空 调专 业.14 4.7 电 气专 业.14 4.8 绿 色设 计文 件.15 5 场地 规划 与室 外环 境.16 5.1 一 般规 定.16 5.2 项 目选 址.16 5.3 用 地规 划.17 5.4 资 源利 用与 环境 保护.19 6 建筑 设计 与室 内环 境.21 6.1 一 般规 定.21 6.3 日 照和 天然 采光.22 6.4 自 然通 风.22 6.5 围 护结 构.23 6.6 室 内声 环境.24 6.7 室 内空 气质 量.24 6.8 工 业化 建筑 产品 应用.25 6.9 延 长建 筑寿 命.25 7 结构 设计.26 7.1 一 般规 定.26 7.2 地 基基 础设 计.26 7.3 主 体结 构设 计.27 7.4 改 扩建 结构 设计.27 7.5 工 业化 建筑.28 8 给水 排水 设计.29 8.1 一 般规 定.29 8.2 系 统设 计.29 8.3 器 具与 设备.30 8.4 非 传统 水源 的利 用.30 9 暖通 空调 设计.31 9.1 一 般规 定.31 9.2 冷 源与 热源.31 5 9.3 暖 通空 调水 系统.32 9.4 空 调通 风系 统.33 9.5 暖 通空 调自 动控 制.33 10 建 筑电 气.35 10.1 一般 规定.35 10.2 供配 电系 统.35 10.3 照明.35 10.4 配电 与用 电设 备.36 10.5 计量 与智 能化.37 11 绿 化和 景观 设计.38 11.1 一般 规定.38 11.2 绿化 种植 设计.38 11.3 场地 设计.39 11.4 水景 设计.39 11.5 景观 照明 设计.40 11.6 色彩 和导 视系 统设 计.40 本标准 用词 说明.41 本标准 引用 标准 名录.42 条文说 明.43 6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2 2 Terms.13 3 Basic Requirement.15 4 Scheme and Documents of Green Design.16 4.1 General Requirements.16 4.2 Content of Scheme.16 4.3 Planning Architecture.17 4.4 Structure.18 4.5 Water Supply and Sewerage.19 4.6 Heating,Ventilation and Air-Conditioning.19 4.7 Electric.20 4.8 Design Documents of Green design.21 5 Sites Planning and Outdoor environment.22 5.1 General Requirements.22 5.2 Project Location.23 5.3 Space Planning.24 5.4 Resource Utilization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28 6 Architectural Design and Indoor environment.32 6.1 General Requirements.32 6.2 Rational Use of Space.33 6.3 Sunshine and Natural Lighting Environment.34 6.4 Natural Ventilation.35 6.5 Envelope.36 6.6 Indoor Ventilation Environment.38 6.7 Indoor Air Quality.39 6.8 Use of Industrialized Construction Products.39 6.9 Extend Building Life.40 7 Structure Design.41 7.1 General Requirements.41 7.2 Design of Soil and Foundation.42 7.3 Design of Main Structure.43 7.4 Design of reconstruction Structure.44 7.5 Industrialized Construction.45 8 Water Supply and Sewerage Design.47 8.1 General Requirements.47 8.2 System Design.47 8.3 Appliances and Equipments.48 8.4 Utilization of 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49 9 Heating,Ventilation and Air-Conditioning Design.51 9.1 General Requirements.51 9.2 Heating and Cooling Source.52 9.3 Water System of Heating,Ventilation and Air-Conditioning.54 7 9.4 Air Conditioning and Ventilation System.55 9.5 Auto-Control System of Heating,Ventilation and Air-Conditioning.56 10 Building Electric.59 10.1 General Requirements.59 10.2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System.59 10.3 Lighting.60 10.4 Distribution and Electrical Equipment.62 10.5 Meterting and Intelligentize.63 11 Virescence and Landscape Design.65 11.1 General Requirements.65 11.2 Green Planting Design.65 11.3 Site Design.67 11.4 Waterscape Design.68 11.5 Landscape Lighting Design.69 11.6 Colours and Signage System Design.69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e Standard.70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71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73 8 9 1 总则 1.0.1 为贯彻执 行节约资源 和保 护环 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我省建筑行 业的可持续发展,规范我省民用建筑的 绿色设计,制定本 标准。1.0.2 本 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 扩建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1.0.3 绿色设计应统筹考虑 建筑全寿命期内,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升建筑物绿色性能,即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宜居等方面的综合性能,实现人、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1.0.4 民用建筑的 绿色设计 除应符合 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 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0 2 术语 2.0.1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 green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 在 民用建筑 设计 中 体现 可 持续发 展的 理念,在满 足建 筑 结构安 全和 使用 功能的 基础 上,实现 建筑 全寿 命期内 的 资 源 节约、环境保护、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2.0.2 绿色建筑增量成本 incremental cost of green building 因实施绿色建筑理念和策 略而产生的投资成本的增加值或减少值。2.0.3 建筑全寿命期 building life cycle 建筑从建造、使用到拆除 的全过程。包括原材料 的获取,建筑材料与构配件 的加工制造,现场施工与安装,建筑的运行和维护,以及建筑最终的拆除与处置。2.0.4 绿色能源 green energy 绿色能源也称清洁能源。狭义的绿色能源是指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 物能和海洋能等。这些能 源消耗之后可以恢复补充,很少产生污染。广义的绿色能源是指在能源生产及其消费过程中,选用对生态环境低污染或 无污染的能源,如天然气、清洁煤和核能等。2.0.5 风切变 wind shear 风切变简单的定义是空间任意两点之间风向和风速的突然变化,属于气象学范畴的一种大气现象。除了大气运动本身的变化所造成的风切变外,地理、环境因素也容易造成风切变,或由两者综合形成。这里的地理、环境因素主要指山地地形、水 陆界面、高大建筑物、成片树林 与其他自然地和人为的因素,这些因素也能引起风切变现象。其风切变状况与当时的盛行风状况(方向和大小)有关,也与山地 地形的大小和复杂程度、场地迎风背风位置、水面的大小和建筑场地离水面的距离、建筑物的大小和外形有关。一般山地高差大、水域面积大、建筑物高大,不仅容易产生风切变,而且其强度也较大。2.0.6 绿容率 green capacity rate 绿容率也称绿量容积率,指某规划建设用地内,单位土地面积上植物的总绿量。2.0.7 绿视率 green looking rate 指人的视野中绿色植物所占的比例,通常用来量化城市街道空间绿量可视性。2.0.8 非传统水源 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2.0.9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total annual runoff control rate 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2.0.10 综合能源利用率 comprehensive energy utilization rate 将建筑物作为一个整体考察其有效利用的能量与消耗能量的比率。11 3 基 本 规定 3.0.1 绿色设计应遵循因地 制宜原则,结合本地的气候、资源、生态环境、经济、人文 等特点进行,并应符合本地城市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3.0.2 绿色设计应从促进建 筑与环境可持续发展 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建筑全寿命期内的技术与经济特性,合理进行场地规划和建筑设计,并选择和确定相应的技术、设备和材料。3.0.3 绿色设计应进行绿色 建筑策划,绿色建筑策划宜采用团队协同的工作模式。3.0.4 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 文件应包括绿色建筑策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应编制绿色设计专项说明,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还应明确对绿色建筑施工和运营管理的主要技术要求。3.0.5 绿色设计应体现共享、平衡、集成的理念。在设计 过程中,规划、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室内设计、景观、经济等各专业应协同配合。12 4 绿 色 设计策 划与 绿色设 计文 件 4.1 一 般规 定 4.1.1 绿色设计策划应在项目建设方案阶段进行。4.1.2 绿色设计策划应包括 建筑设计阶段和运营管理阶段。4.1.3 绿色设计策划应明确 绿色建筑的项目定位、建设目标及对应的技术策略、增量成本与效益分析,并编制绿色设计策 划书。4.1.4 绿色设计策划应提供绿色设计文件,方案 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应符合绿色设计文件要求。4.2 策 划 内容 4.2.1 绿色建筑策划 应包括 下列内容:1 前期调 研;2 项目定位与目 标分析;3 绿色建筑能源与 资源高效 利用的 技术策略分析;4 绿色技术措施的 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4.2.2 前期调 研应包括下列 内容:1 场地调 研:包括地理位置、场地生态环境、场地气候环境、地形地貌、场地周边环境、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条件等;2 市场调研: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要求、市场需求、使用模式、技术条件等;3 社会调研:包括区域资源、人文环境、生活质量、区域水平 与发展空间、公众意见与建议、当地绿色建筑激励政策等。4.2.3 项目定位与目 标分析 应包括下列内容:1 项目自身特点和需求分析;2 达到的 现行国家、辽宁省绿色建筑 评价标准的相应等级或要求;3 适宜的 总体目标和分项目 标、可 实施的技术路线及相应的指标要求。4.2.4 绿色建筑能源与 资源高效利用的 技术策略分析宜符合下列要求:1 优先采用被动设计策略;2 选用适宜、集成技术;3 选用高性能建筑产品和设备;4 当实际条件不符合绿色建筑目标时,可采取调整、平衡和补充设施。4.2.5 绿色技术措施的 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技术可行性分析;2 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 会效益分析。13 4.3 规 划 建筑专 业 4.3.1 前期 调研应对场地条 件、区域 资源等进行调研:1 场 地条件 调研应包括:对项 目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周 边物理和生 态环境、道路交通、人流、绿地构成和市政基 础设施等 规划条件 进行分析。提出 远离污染源,保 证日照条件,促 进自然通风,满足公共交通,保 护生态环境,改善 场地声、光、热物理 环境的 技术措施;2 区域 资源调研应包括:对场 地可再生能源可利用情况及建筑自身 节能需求进行分析,以确 认符合区域条件及建筑特点的 能源利用 节约方案。4.3.2 建筑 专业策划方案应 包括下列内容:1 远离污染源、保护生态环 境的措施;2 改善室外声、光、热、风环境质量的措施及指标;3 场地交通组织;4 地下空间的合理利用;5 场地总平面的竖向设计及 场地排水组织和渗水地面的规划;6 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措施 及指标;7 保证室内环境质量的措施 及指标;8 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措 施;9 绿色建材的利用;10 可再生能源的利用;11 绿化和景观设计。4.4 结 构 专业 4.4.1 前期调研应对项目所 在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自然环境条件、项目及项 目周边的 地基变形要求、地基处理方案 及结构专业涉及的建材生产能力、运输条件 等影响因素进行调查分析。4.4.2 应根据建筑特点,对结构方案 进行对比与分析,选择对环境影响小、资源消耗低、材料利用率高的结构体系,应充分考虑 因地制宜、节 约材料、施工方便安全且利于 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因素。4.4.3 当具备经济、技术条 件时,宜采用可工业化建造的建筑结构体系。4.4.4 结构专业策划应包括 下列内容:1 地基基础设计方案;2 结构 体系及相适应的材料;3 高强度结构材料应用的可 行性;4 设计使用年限。4.5 给 水 排水专 业 4.5.1 前期 调研应对区域水 资源状况 进行调查,遵循低 质低用、高质 高用的用水原则,对区域用水水量和水 质进行估算与评 14 价,合理 规划和利用水 资源。应采用合理的水 处理技术与设施,提高再生水 资源的循环利用率。4.5.2 给排水 专业策划方案 应包括下列内容:1 配合规划、建筑、景观专业 合理 规划场地雨水径流,通过低影响开发,减少开 发后场地雨水的外排量;2 制定雨水、河道水、中水 等非 传统 水综合利用方案;3 当生活 热水供应采用太阳 能、地 热等可再生能源及余热、废热时,应 与建筑、暖通等相关 专业配合制定 综合利用方案。4.6 暖 通 空调专 业 4.6.1 前期调 研应包括下列 内容:1 项目所在地适用的常 规能源 条件,可供利用的余 热及可再生能源等能源 资源条件;2 适用的 电力价格,当地电力供 应 部门能否给予分 时电价等优惠政策;3 适用的燃气价格,当地燃气 供 应 部门能否给予优 惠气价等政策,燃气参数及供 应能力;4 项目场 地与周边的可利用地 下水 资源、地埋管场 地资源和其他可利用 资源;5 国家及地方政府 对分布式供 能系 统和利用可再生能源的 奖励、补贴 政策。4.6.2 暖通空 调专业 策划方 案 应包括下列内容:1 供热、空调冷热源形式;2 输配系 统方式;3 末端系 统形式及区域划分;4 计量与控制要求;5 室内环 境质量控制指标;6 适宜采用的各 项节能技术措 施;7 采用能量回收系 统的技术合 理性分析;8 是否适合采用蓄能空 调系统、分布式供能系 统以及利用 可再生能源的可行性分析。4.7 电 气 专业 4.7.1 前期调 研应对项 目实 施太阳能光伏 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可行性 进行调查分析。4.7.2 电气专业 策划方案 应 包括下列内容:1 确定合理的供配 电系统并合 理 选择 配变电所的设 置位置及数量,优 先选择符合功能要求的高效节能电 气设备;2 合理应 用电气节能技术;3 合理选择节 能光源、灯具和 照明控制方式,满足功能需求 和照明技 术指标;4 对场地内的太阳能 发电、风 力发电 等可再生能源 进行评估,当技术、经济合理时,宜将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冷热电联供 等作为补 充电力能源,并宜采用并网型 发电系统;5 根据建筑功能、归属和运营 等情况,对动力设备、照明、空调、特殊用 电等系统的用电能耗进行合理的分 项、分区、分户的 计量;评 估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管理系 统的可行性。15 4.8 绿 色 设计文 件 4.8.1 绿 色设计文件应体现 在方案 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三个 阶段的全过程中。4.8.2 方案设计阶段应编制 绿色建筑策划专篇,其中包括项目的绿色建筑目标、设计采用的绿色设计手段和技术策略、投 资估算等。4.8.3 初步 设计阶段应编制 绿色设计专 篇,应明确绿色建筑设计目标 和相应的绿色建筑设计策略,分 专业阐 述绿色建筑技术措 施,材料 选用和 设备选型;宜明确所采用的 绿色建筑技术的增量成本。4.8.4 施工 图设计阶段应分 专业编 制绿色设计专 篇,针对专项设计明确提出绿色建筑方面的要求,并对专项设计提出 控 制、审核确认。绿色设计专 篇主要内容应 包括:1 绿 色建筑定位目标和相应的 绿 色建筑设计策略;2 分 专业阐述绿色建筑技术指 标 和技术措施;3 选 用材料的性能指标;4 设备选 型的技术指标。16 5 场 地 规划与 室外 环境 5.1 一 般 规定 5.1.1 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 和辽宁省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项目用地和使用功能应符合城市法定规划确定的用地使用性质规定,项目开发建设应遵循土地使用节约集约利用原则,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应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5.1.2 建设项目 应对场地内 外的自然资源、生物资源、可再生资源、建筑遗存、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调查与评估,确定场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方式;应充分利用场地及周边已有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保护场地内有价值的旧建筑,并通过赋予建筑新的使用功能等方式进行开发与再利用。5.1.3 建设项目 应提高场地 空间利用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应依据场地资源条件评估结论,合理控制场地开发强度,合理确定地下空间开发规模,合理配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5.1.4 建设 项目 各 类功 能空 间日照 应符 合相关 国家 标准及 地方管 理部 门规定 要求,建筑 布局应 使用 日照模 拟软 件进行 分析,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5.1.5 建设项目应结合场地 自然条件和建筑功能需求,建筑体形、平面布局、空间尺度等应符合国家及辽宁省有关节能设计的要求,单 栋建筑设计体形和朝向或建筑群布局应有利于采光和通风,有利于 改 善 建 筑 环境,有利于提高室外环境的友好性。5.1.6 建设项目 道路系统应 满足机动出行、消防、环卫、应急救灾等使用要求,建筑、室外场地、公共绿地、城市道 路相互之间应设置连贯的无障碍步行系统并与公交系 统有效衔接。5.1.7 建设项目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 电设施的安装条件,并应合理 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 车位,自行车停车场所应位置合理、方便出入。5.1.8 建设项目 应符合低影 响强度开发(LID)原则和海 绵城市建设要求。5.1.9 建设项目应具有安全 防护的警示和引导标识系统。5.2 项 目 选址 5.2.1 项目选址应符合城市 总体规划,应优先选择已开发用地或废弃地,并符合国家及辽宁省相关标准中项目选址场地分析与评价的要求。5.2.2 项目选址场地分析与 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 项目拟建场地宜进行区域 生态适宜性评价,不应在生态敏感区域选址建设,不应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2 项目拟建场地应通过分析 确定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 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及有害有毒物质的危害,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大气质量、电磁辐射、含氡土壤、化学污染等危害强度应符合国家及辽宁省相关标准的要求;3 项目拟建场地应避开地震 时可能产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及地震断裂带 上可能发生地表错位等对工程抗震危险的地段和容易产生风切变的地段;利用裸岩、塌陷地、废矿坑等废弃地时,应进行场地安全性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4 拟建项目在原工业用地、仓 储用地、垃圾填埋场等可能存在健康安全隐患的场地上选址时,应进行土壤化学污染检测与再利用评估;5 项目拟建场地宜具备良好 市政基础设施,拟建项目规模应根据市政条件进行建设容量复核;17 6 场地与基本公共服务配套 设施、城市绿地、广场及公共运动场地等,宜步行可达,并 宜符合下列规定:(1)住宅建筑场地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配建公共绿地步行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 城市居 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 50180规定;(2)场地出入口到达居住区公园或城市公园绿地、广场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300m;(3)到达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500m。5.3 用 地 规划 5.3.1 场地功能布局应遵循 被动式策略,顺应当地气候特征,尊重场地周边既有建筑,协调利用场地内保留建筑和设施,优化建筑布局。5.3.2 建筑布局应提高空间 利用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并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住宅 建筑,其所 在居 住 街坊人 均住 宅用 地指标 和公 共 服务设 施配 建应 符合国 家标 准 城市 居住 区规划 设计 标准GB 50180 规定;2 对于公共建筑,根据建筑不 同功能,行政办公、商务办公、商业金融、旅馆饭店、交通 枢纽等类别建筑容积率(R)不小于 1.0,教育、文化、体育、医 疗卫生、社会福利等类别建筑容积率(R)不小于 0.5;3 项目建设应合理开发利用地 下空间,住宅建筑类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应不小于 5%,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应小于 60%;公共建筑类地下建筑面积 与总用地面积之比应不小于 0.7,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应小于 70%。5.3.3 住宅建筑场地周边宜 具备便利的公共服务,对不满足步行距离规定的公共服务设施、绿地、广场和公共运动场地,并宜符合下列标准进行配建:1 场地出入口到达幼儿园的步 行距离不大于 300m;2 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 距离不大于 500m;3 场地出入口到达中学的步行 距离不大于 1000m;4 场地出入口到达医院的步行 距离不大于 1000m;5 场地出入口到达群众文化活 动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800m;6 场地出入口到达老年人日间 照料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500m;7 场地周 边 500m 范围内具有不少于 3 种商业服务设施。5.3.4 公共建筑中的休息交 往空间、会议设施、健身设施等空间和设施宜有利于建筑空间的社会化共享,宜利用连廊、上人屋面等提供对外共享的公共步行通道、公共活动空间、公共开放空间、运动健身场所、停车场地等,并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内至少兼 容 2 种面向社 会的公共服务功能;2 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车位数占 总车位数的比例不低于 10;3 周边 500m 范围内设有社会公共停车场(库);4 场地不封闭或场地内步行公 共通道向社会开放。5.3.5 场地内应设置安全、舒适的人行道与自行车道,建筑及其室外场地、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及其相互之间应设置连贯的人行无障碍通行系统。应结合绿化景观设计完善慢行系统,提供配套的休憩设施,并采取绿化遮阴措施,提高慢行通道的舒适性。自行车停车设施距建筑出 入口距离不宜超过 150m,且 有遮阳防雨措施。步行与自行 车交通系统与公共交通站点的 联系 应便捷顺畅,并符合下列规定:1 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 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 500m,或 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800m;2 场地出入口步行距 离 800m 范围内设有不少于 2 条线路的 公共交通站点。18 5.3.6 场地内机动车停车应 满足节约用地的要求,宜优先采用地下停车和立体停车方式,合理控制地面停车比例;停 车泊位配建数量应符合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定,同时应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且不应少于配建总车位的 1%。机动车停车场地应考虑生态设计,利用植物或遮阳棚等设施提高室外停车位遮荫率。停车场所应按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标准设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5.3.7 充分利用场地空间设 置绿化用地,绿地率应符合以下规定:1 新城及中心城居住区不应小于 35%;2 旧城居住区不应小于 25%;3 公共建筑绿地率不宜小 于 30%,其中幼儿园、托儿所、中 小学、医院、休疗养院、老年 人居住建筑等建设用地的绿 地率不应小于 35%。5.3.8 室外健身场地面积,应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 0.5%且 不少于 100 m,设置宽度应不少于 1.25m 的专用健身步道,健身步道长度应不少于用地红线周长的 1/4 且不少于 100m。居民运动场馆应集中设置于人员易于到达之地,具有良好的日照与通风条件,宜和绿地结合布置,且考虑老年人专用健身器材,同时设置休息座椅。居民运动场馆和健身设施的配套应满足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 的规定,用地面积应满足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5.3.9 儿童游乐场地应选择 阳光充足、风环境良好的区域,并有不少于 50%的面积满足日照标准要求且通风良好,宜设计 为开敞式,保证良好的可通视性,且应与主要道路和居民窗户保持一定距离。场地内应选用安全、尺度合适的设施,且不少于 3件;宜设儿童 专用的冲洗池;应设置防冲撞、防滑、防跌落措施。5.3.10 设置室外吸烟区,室外吸烟区宜布置在建筑 主出 入口的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室 外吸烟区与所有建筑出入 口、新风 进气口和可开启窗扇的距离应不少于 8m,且距离儿童和老人活 动场地不少于 8m。5.3.11 场地安全与友好性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1 场地设计应采取措施提高室外台阶、踏步、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水平;建筑物出入口均设外墙饰面、门窗玻璃意外脱落的防护措施,并与人员通行区域的遮阳、遮风或挡雨措施结合;利用场地或景观形成可降低坠物风险的缓冲区、隔离带;2 室内外地面或路面设置防滑措施,建筑出入口、坡道、楼梯踏步、平台等应设置防滑措施,防滑等级不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 331 规定 的 Bd、Bw 级,并采用防滑条等防滑 构造技术措施;室外活动场所应采用防滑地面,防滑等级达到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 331 规定的 Ad、Aw 级;3 场地机动车出 入口 应设 置减速 带和 交通 警示标 志,场 地宜采 取人 车分流 措施,且 步 行和自 行车 交通系 统有 充足 照 明,其照明标准值应不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 的有关 规定;4 场地室外公共区域及道 路应满足全龄化设计要求,地坪坡度不大于 5%的场地内的公共绿地均满足无障碍要求,地坪坡度大于 5%的场地至少设置 1 处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绿地;人行道旁设置休息座椅,且留有轮椅或代步车停留空间;5 建筑布 局宜 将人 员长 期停 留 的房间 布置 在有 良好 日照、采 光、自 然通 风和 视野 的位 置;住宅卧 室、医院 病房、旅 馆客房等有私密性要求的空间应避免视线干扰;人员长期居住或工作的房间或场所应远离有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空气污 染的房间或场所;6 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不宜面 向主要人行通道人流密集区域,排风口不应直接吹向行人。7 垃圾分 类收 集和 处理 设施,应便于 清洁 和定 期冲 洗,生活 垃圾收 集、运输 通道 应不 产生 垃圾遗 撒及 污水 渗漏,并 便于有害垃圾运输与处置。5.3.12 场地综合管线设计应 符合下列规定:1 场地管线宜全部地下敷设,提倡使用共同管沟;2 场地管线应和城市市政管网 相衔接,不能一次到位时,应做好预留措施;3 管线设计应综合考虑地上、地下建筑的设计条件,并满足地面交通和绿化种植要求。19 5.4 资 源 利用与 环境保 护 5.4.1 应对建筑场地资源进 行生态环境评估分析,确定场地资源合理利用方式。建筑场地 宜保持和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并通过优化场地规划与设计,降低开发活动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当需要进行地形改造时,应采取合理的改良措施,保 护和提高土地的生态价值;应保护和利用地表水体,禁止破坏场地与周边原有水系的关系,并应采取措施,保持地表水的水量和水质;应调查场地内表层土壤质量,妥善回收、保存和利用无污染的表层土;应适度开发地下空间,提高地下空间利用效率,宜对地下空间建筑密度进行必要控制并应采取措施保证雨水的自然入渗;应将场地内有利用或 保护价值的既有建筑纳入场地和建筑规划。5.4.2 利用场地内生物资源 时应调查场地内的植物资源,应保护和利用场地原有植被,应对古树名木采取保护措施,维持 或恢复场地植物多样性;宜调查场地和周边地区的动物资源分布及动物活动规律,规划有利于动物跨越迁徙的生态走廊;应保护原有湿地,并根据生态要求和场地特征规划新的湿地;宜采取措施,恢复或补偿场地和周边地区原有生物生存的条件。5.4.3 可再生能源利用宜符 合以下规定:1 利用可再 生能源 应确保 资 源利用效率,提高 可再生能 源 贡献率,应 优先利 用太阳能、风能,并根 据场地 及建筑条 件,确定合理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2 利用太阳能时,应对场地内气候条件、太阳能资源等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3 利用风能时,应对场地和周边风力资源以及风能利用对场地声环境、光环境、动植物环境的影响进行调查和评估;4 利用地热能时,应对地下土壤分层、温度分布和渗透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地热能可开采量以及对邻近地下空间和生态环境的影响。5.4.4 利用地下水、地表水资源时,应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许可,应对地下水系和形态进行评估,并应采取措施,不得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禁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备地下水井供水补充景观水体,景观水体可以采用地表水和非传统水源补水,景观水体规模应根据设计可收集利用的雨水或中水量确定,水质应根据水景功能性质确定,且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及辽宁省标准的相关要求。5.4.5 建筑规划布局应营造 良好的风环境,保证舒适的室外活动空间和室内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气流对区域微环境和建筑本身的不利影响;建筑布局宜避开冬季不利风向,并宜通过设置防风 墙、板、防风林带、微地形等挡风措施阻隔冬季冷风;宜进行场地风环境典型气象条件下的模拟预测,优化建筑规划布局。场地内风环境应按以下要求控制:1 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 下:建筑物周围人行区(1.5m 高处)风速小于 5m/s,且室外 风速放大系数小于 2;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大于 5Pa;2 过渡季、夏季 典型 风速和 风 向条件 下:场地内 人活 动区 不 出现涡 旋或 无风区;50以 上 可开启 外窗 室内外 表面 的风压差大于 0.5Pa。5.4.6 所在场地的环境噪声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 的 规定;项目实施后场地内的声环境宜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的要求。应 采取以下措施,降低场地噪声影响。1 对于室外场地存在噪声污染 的情况,宜通过设置植物防护等方式进行降噪处理;2 对固定噪声源,应采用适当 的隔声、降噪措施和隔震措施;3 对交通干道的噪声,宜采取 设置声屏障或降噪路面等措施;4 应注重声环境的主动式设计,运用科技手段营造健康舒适的声环境。5.4.7 应采取以下措施,降 低场地热岛效应。1 建筑物表面宜为浅色,地面 材料的反射率宜为 0.3 0.5,屋面材料的反射率宜为 0.3 0.6;2 场地中处 于建 筑阴 影区外 的 步道、游憩 场、庭 院、广场 等 室外活 动场 地设有 乔木、花 架 等遮阴 措施 的面积 比例,住宅 20 建筑不小于 30%,公共建筑不 小于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