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舒心消费农贸市场建设规范DB5107/T 67-2020.pdf
ICS 03.080.30 A 12 DB5107 四 川 省(绵 阳 市)地 方 标 准 DB 5107/T 672020 放心舒心 消费农贸 市场建设 规范 2020-03-09 发布 2020-03-15 实施 绵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 5107/T 67 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3.1 放心 舒心 消费 农贸 市 场.1 4 基 本条 件.1 5 建 设要 求.1 5.1 组织 建设.1 5.2 制度 建设.2 5.3 文化 环境 建设.2 5.4 基础 设施.2 5.5 经营 设施.3 5.6 信息 化建 设.4 5.7 消费 维权.4 6 评 价与 改进.4 6.1 自我 评价.4 6.2 第三 方评 价.5 6.3 改进.5 7 动 态管 理.5 DB 5107/T 67 2020 II 前 言 为规范 绵阳 市放 心舒 心消 费农贸 市场 建设 工作,特 制定本 标准。本标准 按照GB/T 1.1-2009 标准 化工 作导 则 第1部 分:标 准的 结构 和编 写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由绵 阳市 市场 监督 管理局 提出 并归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绵 阳市 市场监 督管 理局 科创 园分 局。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任江 山、刘 政、王曹 权、吴雪、刘朝 友、石毅、刘 正海。DB 5107/T 67 2020 1 放 心舒心 消费农贸 市场建 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放 心舒 心消 费农贸 市场 建设 的术 语和 定义、基 本条 件、建设 要 求、评价 与改 进及 动态管理。本标准 适用 于绵 阳市 放心 舒心消 费农 贸市 场建 设工 作。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 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CJJ 14 城 市公 共厕 所 规 划 和设计 标准 DB5107/T 63 放 心舒 心消 费环境 建设 指南 3 术语和 定义 DB5107/T 63 界 定的 以及 下 列术语 和定 义适 用于 本文 件。3.1 放心 舒心 消费 农贸 市 场 Reliable and comfortable consuming marke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严格遵 守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 产品 质量 法、中华 人民共 和国 食品 安全 法、中华 人民 共和 国 消费者权 益保 护法 等相 关 法律法 规,自 愿参 加放 心 舒心消 费环 境建 设活 动并 达到相 应要 求,在 放心 舒 心消费环 境建 设中 发挥 示范 带动作 用的 农贸 市场。4 基本条 件 参与建 设的农 贸市场 应满 足DB5107/T 63 中 规定的 条 件,同 时还应 为在绵 阳市 内经商 务局同 意选 址并经市 场监 管局 依法 登记 注册。5 建设要 求 参与建 设的 农贸 市场 应满 足DB5107/T 63 规定 的 基 本 建设要 求,同时 还应 满足 以下要 求。5.1 组织建 设 5.1.1 成立放 心舒 心农 贸市 场建 设领导 小组,设 立办 公室,明确 工作 职责 和考 核标 准。5.1.2 办公室 承担 本农 贸市 场建 设活动 的组 织、协调、指 导、检 查、考核 工作。5.1.3 有符合 本市 场实 际情 况的 建设规 划和 具体 措施,每 年年初 制定 建设 工作 计划,年末 开展 工作 总结。DB 5107/T 67 2020 2 5.1.4 组织农 贸市 场内 经营 户积 极参加 放心 舒心 消费 环境 建设活 动,参建 率 达80%以上。5.1.5 主动配 合监 管部 门加 强对 农贸市 场服 务质 量和 经营 行为日 常监 管与 检查,指 导农贸 市场 内经 营户 践诺守 诺。5.2 制度建 设 5.2.1 建立完 善农 贸市 场运 行机 制。围 绕规 范农 贸市 场经 营行为 和服 务质 量,有完 善的农 贸市 场规 范和服务 标准。5.2.2 建立完 善 农 贸市 场内 部管 理机制。安 全生 产与 服务 责任机 制、责任 网络 和应 急处置 预案、农 贸市场环 境卫 生管 理制 度建 立健全。5.2.3 建立完 善的 考核 机制。每 月对市 场内 经营 户遵 守各 项制度、诚 信经 营情 况等 进行检 查,并将 检查结果 进行 公示。5.2.4 与参与 建设 的成 员单 位建 立相应 的工 作联 系制 度。经营者 严格 遵守 国家 相关 的法律 法规 以及 本行业的 有关 标准 和规 范,按国家 规定 的经 营范 围从 事经营 项目。在经 营场 所 醒目处 明示 营业 执照、服 务项目、收费 标准、咨 询和 投诉监 督电 话。尊重 和维 护消费 的知 情权、自 主选 择权和 公平 交易 权。5.3 文化环 境建 设 5.3.1 农贸市 场及 农贸 市场 内经 营单位 在经 营场 所或 网站 显著位 置使 用“美丽 诚信 绵 阳 放 心舒 心消 费”标记、“一 码通”专 属二 维码和 温馨 提示 语。5.3.2 将放心 舒心 消费 环境 建设 宣传纳 入农 贸市 场各 项文 化宣传 工作。5.3.3 结合“美丽 诚信 绵阳 放 心 舒心消 费”的形 象标 记,根据农 贸市 场实 际设 计宣 传标识、海 报及 宣传资料。在 显著 位置 设置 建设工 作宣 传栏,公 示社 会承诺、建 设要 求、“一 码通”专属 二维 码等 信 息,打造富 有特 色的 农贸 市场 形象。5.4 基础设 施 5.4.1 出入口 出入口 不少于2个,市场通 道应设 有明显 的消 防疏散 标志、购物导 向标 志和商 铺分类 标志,主要 出入口应 设置 应急 照明 灯。5.4.2 地面 道路平 整,通道 畅通。地 面平整,无 凹凸,并 采用 防水、防滑、易 清洁 的材 料铺设 地面。5.4.3 供水、供电 设施 供水系 统通 畅,按各 行业 交 易区的 用水 要求 设置,配 足容量,场 内水 产经 营区 应供水 到摊 位,熟食 经营区应 供水 到专 间,其他 摊位供 水到 经营 区;供电 设施应 符合 用电 要求,安 全可靠,各 经营 区域 应 配 置带接地 线的 符合 低压 电器 使用要求 的 电源 插座。5.4.4 排水设 施 场内上 下水道 应确 保畅通,采用沉 井式暗 渠(暗管)排 水系统,污水 排放 系统应 统一按 环保要 求接 入城市污 水管 网。水产、禽 类经营 区的 污水 排放 应增 设初级 隔渣 过滤 设施。5.4.5 消防设 施 DB 5107/T 67 2020 3 配置灭 火器,消 防泵,消 防水带,声 光报 警器,应 急灯,消防 报警 设施 等各 类安全 防护 设施,设 置消防安 全标 志,并定 期组 织检验、维 修,确保 完好 有效;对消 防设 施每 年至 少进行 一次 全面 检测,确 保完好有 效,检测 记录 应当 完整准 确,存档 备查。5.4.6 公共厕 所 按CJJ 14 要 求设 置不 低于 二类标 准的 附属 式公 共厕 所,与 市场 主经 营区 间隔 应大于20m。5.4.7 垃圾房 场内外 设有 垃圾 房,与市 场主经 营区 间隔 应大 于20m。5.4.8 除四害 设施 下水道 口及 其他 进出 口全 部设置 防鼠 网,配备 灭鼠、灭蟑、灭蚊 蝇的 药物 及工 具,并定 期开 展消 杀。5.5 经营设 施 5.5.1 场内布 局 按照商 品种 类 划 行归 市设 置交易 区,布局 合理,鲜、活、生、熟、干、湿商 品严格 分开,食 品区 与非食品 区分 开,分区 标志 牌清晰。按 照不 低于 市场 面积5%10%的 标准,设 置 农民自 产自 销交 易区。5.5.2 检测设 施 应在场 内明显 位置 设置农 副产品 检测室,配 备快速 定性检 测仪器 等设 备,每 天开展1 次抽 检,并 将检测结 果予 以公 示。5.5.3 计量设 施 在市场 明显 位置 设置 检定 合格且 未超 过检 定周 期的 公用电 子公 平秤。5.5.4 保洁设 施 配备环 境卫 生保 洁设 施,设置加 盖垃 圾箱(桶),市场内 经营 户自 备垃 圾袋,及时 将杂 物放 进垃 圾袋。5.5.5 公共服 务设 施 应设立 市场 服务 管理 办公 室、消费 纠纷 投诉 调解 室;应 设立 宣传 公示 栏、入 场须知 及对 标对 点示 意图、广 播服 务等 宣传 服务 设施;在市 场显 著位 置设 置投诉 箱,公布 投诉 监督 电话;经营 户字 号标 牌 应 统一规范。5.5.6 摊位设 施 摊位货 台整 齐美 观,台平 面整齐 划一,台 平面 靠通 道外侧 边沿 设挡 水高 度不 低于0.1m的 档水 凸边 沿(水产、鲜 活商 品及 家禽 货台挡 水沿 不低 于0.2m)。场内 售货 台高 度统 一为0.7m0.9m。5.5.6.1 活禽摊(店):集中 经营,单独 分区 域设 置,有独 立的出 入口,活 禽必 须经 检验合 格后 方可上市;活禽 销宰 杀实 行隔 离宰杀,落 实定 期休 市和 清洗消 毒制 度,宰杀 间设 有排风、排 气及 照明 装 置,排风、排气 设施 符合 环保 要求;配备 相应 的冲 水龙 头和消 毒设 施;设置 专用 盛血桶、热 水器、加 盖 的 废弃物盛 放桶 等设 施设 备;活禽销 售配 备固 定禽 笼,禽笼底 部应 距地 面0.15m 以上,并有 专用 化粪 池。DB 5107/T 67 2020 4 5.5.6.2 水产摊(店):必 须设 置排 气风扇、操 作台、陈 列柜、水龙 头与 排水 口,台面 留排污 孔并 配置排污槽、固 定污 物桶(置 于台底 下),陈列 柜台 内 侧地面 要设 排水 明沟。冰 鲜类配 有冷 柜保 鲜,所销 售水产品 应放 在不 锈钢 盘中,铺设 散冰 保鲜。5.5.6.3 熟食(卤制)食 品间(店):熟 食不 得露 空售 卖,须有专 间(店),售 卖间 必须配 置冷 藏设备、空 调、紫 外线 杀菌 灯 和防蝇 防尘 防腐 设施;经 营者统 一工 作服,餐 具和 切配的 刀、板、容 器在 使 用前要严 格进 行清 洗消 毒;店内保 持整 洁卫 生;熟食 经营摊 点有 食品 夹、洁净 包装物、专 用容 器、卫 生 外罩等设 施,经营 者、操作 者持有 健康 证,穿戴 统一 的工作 服、帽和 袖套。5.5.6.4 半成品 摊(店):半成 品应 配有密 闭、保鲜、防 尘、防蝇设 施。豆制 品柜 台上 采用玻 璃半 封闭式与外 界隔 离的 设施,不 得 露空售 卖。5.5.6.5 肉类摊(店)要 求:应设 置动物 检疫 证、营业 执照 等公示 牌,配备 封闭 的垃 圾 桶,统一 使用经强制 检定 合格 的电 子秤,配置 冷藏 保鲜 设施。5.5.6.6 蔬菜、干杂、水 果类 摊(店):蔬菜 进入 市场 前须 进行初 加工,所 售物 品摆 放整齐 有序。5.6 信息化 建设 设置闭 路电 视监 控系 统,对主要 通道、出 入口、停 车场、各经 营区 域实 施24 小时视 频监 控,监控 录像资料 保留不 低于1 个月。定期采 集市场 价格 信息并 向社会 发布,利用 电子显 示屏实 时滚动 播放 市场商品价格 行情。5.7 消费维 权 5.7.1 建立健 全消 费维 权机 制 5.7.1.1 建立消 费投 诉快 速处 理机 制。做 到一 般投 诉和 处理 不出门 店,较大 投诉 和处 理不出 市场,及时处理 消费 者投 诉,维护 消费者 合法 权益。5.7.1.2 建立 与12315 热 线以 及各 级消协(委)组 织消 费纠 纷处理 案件 有效 衔接 工作 机制,及时 为消费者提 供专 业的 救济 服务。5.7.1.3 建立消 费投 诉处 理情 况回 访、随 机抽 查等 制度,及 时通报 对消 费维 权和 投诉 处理检 查情 况。5.7.1.4 在市场 中推 广建 立赔 偿先 付制度。5.7.1.5 对消费 者有 效投 诉处 结率 达到 100%,投 诉处 理综 合 满意率 达 到90%以上。5.7.2 建立消 费维 权 服 务站 市场设 置消 费维 权服 务站,有固 定的 办公 场所,指 定专门 的工 作人 员;在醒 目位置 公示“消 费维 权服务站 电话”“12315热线电话”以及“一 码通”专 属二维 码。6 评价与 改进 6.1 自我评 价 市场内 建立 定期 评价 及重 大事项 评价 双向 机制,市 场 应在前 期开 展承 诺、践诺 等 建设工 作的 基础 上,对照评 价要 求进 行自 我评 价。6.1.1 定期评 价 DB 5107/T 67 2020 5 市场实 行每 年1 次的 自我 评 价,评 价完 毕后 完成 放心 舒 心消费 环境 建设 单位 自评 报告(参见DB5107/T 63 中附 录C)。6.1.2 重大事 项评 价 市场针 对重 大消 费投 诉及 突发性 消费 维权 事件 进行 评价,通过 领导 小组 会议,市场内 部讨 论学 习等开展自 我评 价。6.2 第三方 评价 市场也 可通 过经 建设 活动 组织机 构认 可的 第三 方机 构进行 实地 评价,通 过舆 论 监测、投诉 举报 分析、开展消 费体 验、组织 评估 等方式,对 照建 设要 求的 内容,对参 与建 设活 动的 市场进 行跟 踪检 查,为 市 场放心舒 心消 费环 境建 设活 动提出 合理 建议。6.3 改进 市场通 过开 展自 我评 价或 经第三 方评 价后,要 及时 针对评 价中 暴露 的问 题进 行分析 研判,提 出改 进意见,制订 改进 时间 表,并把相 关情 况上 报建 设活 动组织 机构。7 动态管 理 放心舒 心消费 环境 建设活 动组织 机构可 委托 行业协 会或第 三方机 构通 过舆论 监测、投诉举 报分 析、开展消 费体 验、组织 评估 等方式,对 参与 建设 活动 的市场 进行 跟踪 检查。发 现存在 下列 情形 之一 的,应在“一 码通”上进 行公示,撤销“放心 舒心 消费环 境建设 单位”或“美丽诚 信绵阳 放心 舒心消 费”标记。在 建设 过程 中弄 虚作 假、隐 瞒真 实情 况的;因 未尽 到经 营者 法定 责任导 致商 品质 量抽 检严 重不合 格,或 发生 安全 责 任事故(事件)造 成较大社会 不良 影响 的;因 严重 侵害 消费 者权 益行为 被行 政处 罚或 追究 刑事责 任的;消 费纠 纷投 诉频 发且 处理不 主动 不及 时的;发 生重 大或 群体 性消 费投诉 事件 影响 社会 稳定,造成 较大 社会 负面 影响 的;出 现违 反放 心舒 心消 费环境 建设 承诺 的行 为,并经查 证属 实的;停 业或 自动 放弃 建设 资格的;其 他不 宜参 加建 设的 情形。A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