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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自来水集团供水抢险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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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自来水集团供水抢险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项目名称: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供水抢险中心 建设单位: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章) 编制日期 2014年03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项目名称: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供水抢险中心 评价机构: 浦华环保有限公司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李星文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评价文件类型: 报告表(一般) 职责 姓名 登记类别 登记证编号 签字 负责人 审核人 评价人员情况 姓 名 职称 登记证编号或岗位证号 备注 签字 审定人签字: (登记证编号 号)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供水抢险中心 建设单位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崔君乐 联系人 张云龙 通讯地址 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21号 联系电话 13810735963 传真 邮政编码 100195 建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 立项审批部门 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D4610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4292.582 绿化面积 (平方米) 3965 总投资 (万元) 1991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14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7 评价经费 (万元) 4 预期投产日期 2016年7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供水抢险中心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百胜村三号院,占地面积12600平方米(约18.919亩),建筑面积12167平方米,该地及地上建筑产权归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所有。国家画院因为扩建原因,需要征用抢险中心用地。经过有关部门协调,自来水集团为了支持画院建设,同意对抢险中心进行迁建。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北京市政府及海淀区经过多次沟通协调,落实了市自来水集团抢险中心迁建方案,并完成了土地性质变更手续。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供水抢险中心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项目总用地面积 14292.582 平方米。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市政设施维修用地,现状为二手车交易市场。 2 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14规选字0003号),项目用地规模为14292.582m2,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2200m2,其中:供水用地12200m2;代征城市道路用地2092.582 m2。建筑使用性质为供水抢险用房,地上建筑规模12800m2,建筑高度不超过30m,建筑密度30%。 根据项目设计方案,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 12200m2。总建筑面积 25903.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800m2,地下建筑面积13103.7m2,建筑最大高度25.8m,建筑密度29.69%。由此可知,项目设计方案能够满足选址意见书中的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单位对“北京市自来水集团供水抢险中心”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根据该项目的行业特点,结合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社会环境特征,着手进行实地踏勘,收集和核实相关材料,编制完成了北京市自来水集团供水抢险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请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进行审批。 二、项目迁建前基本概况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供水抢险中心原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百胜村三号院,占地面积12600平方米(约18.919亩),建筑面积12167平方米。主要建筑包括:办公用房、职工宿舍、机修车间、车库等,均为1-2层建筑,不设地下部分。定员300人,全部住宿。 三、本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市自来水集团供水抢险中心 建设性质:迁建 建设单位: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 建设用地性质:市政设施维修用地 3 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本次评价项目 迁建前原址 600m 现状市政污水井 4 (一)用地现状 项目用地形状为梯形,总用地面积14292.582平方米,项目用地现状为四季青二手车市场。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用地规模 项目用地规模为 14292.582m2,建设用地面积约为 12200m2,其中:供水用地12200m2;代征城市道路用地2092.582 m2。具体见附图2。 2、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25903.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2800m2,地下建筑面积13103.7m2,主要建设自来水抢险中心。主要建筑为一栋地上主体6层、局部1-2层的业务用房。此外,还建有2层的地下部分,主要为车库、机修车间和设备用房。 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 表1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指标 单位 1 规划用地面积 28032.882 平方米 1.1 其中:建设用地 12200 平方米 1.1.1 其中:市政设施维修用地 12200 平方米 1.2 代征公共城市用地 2092.582 平方米 1.2.1 其中:代征城市道路用地 2092.582 平方米 2 总建筑面积 25903.7 平方米 2.1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2800 平方米 2.2 地下建筑面积 13103.7 平方米 3 建筑高度 25.6 米 4 建筑最大层数 6 层 5 容积率 1.05 / 6 建筑密度 29.69 % 7 绿地率 32.5 % 8 停车位 263 个 8.1 其中:首层 58 个 8.1.1 其中:抢险车辆 58 个 8.2 地下 205 个 8.2.1 其中:抢险车辆 51 个 5 8.2.1 办公车辆 154 个 4、平面布局 项目主体建筑呈横放的“L”型,位于项目用地的西北侧。项目主体建筑北侧部分为6层,南侧部分为1层,西侧部分为2层。此外,在用地内还有2层的地下部分。 本项目总平面布局见图2,鸟瞰图见图3。各层功能设置见表2。 表2 项目各层功能设置 层数 主要功能 B2 车库(办公车辆) B1 车库(抢险车辆)、机修车间、库房、泵房、锅炉房 F1 车库(抢险车辆) F2 办公、餐厅 标准层 职工宿舍 (三)公用工程 本项目位于四环内,所在区域市政条件除热力以外基本完善,项目公用工程情况如下: 1、给水 项目水源取自城市自来水管网。 2、污水排除 项目东北侧的板井路上已有DN400的污水管线,建设方将自建约600m的污水管道,将项目产生的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清河再生水厂处理。 3、供热 本项目所在地区不具备市政热力条件,项目采暖由自建锅炉房提供热源。锅炉房位于地下一层的西北侧,内设2台2t/h的燃气锅炉(一用一备),烟囱位于业务用房6层楼顶西北角,高度为30m。年运行120d,每天运行12小时。 4、制冷 项目办公、宿舍部分采用VRV 空调制冷,其他部分不需要制冷。 5、供气 本项目食堂厨房和采暖锅炉使用天然气,气源来自市政天然气管网。 6 图2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车库排风口 建设用地红线 油烟排口 燃气锅炉排口 16m 7 图3 项目东南侧鸟瞰图 8 6、用电 本项目用电接自市政电网。 7、通排风 项目首层车库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地下车库采用机械排风,共设 4 个排气筒,其中3个设置在业务用房的侧面,1个设置在绿地内,高度均约3m。 食堂厨房位于二层的西侧,厨房油烟使用风机排出,油烟排口、油烟净化器及风机位于业务用房西侧2层部分的楼顶中部,具体位置见图2。 (四)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 19910 万元,全部为自筹资金。其中环保投资 145 万元,占总投资0.7%,主要包括施工期降尘、降噪,水土保持投资;运营期污水设施管线防渗、设备降噪、油烟净化设备等投资。 (五)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定员不变,仍为 300 人,全部住宿;工作制度不变,仍为年工作 365 天,全天24小时运行。 (六)进度安排 预计2014年9月项目开工, 2016年3月项目竣工并开始验收,2016年7月运行,建设周期为18个月。 (七)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14规选字0003号),项目用地规模为14292.582m2,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2200m2,其中:供水用地12200m2;代征城市道路用地2092.582 m2。建筑使用性质为供水抢险用房,地上建筑规模12800m2,建筑高度不超过30m,建筑密度30%,本项目设计方案符合上述要求。 (八)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项目属于鼓励类“二十二、城市基础建设”中的“城镇安全饮水工程”。根据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项目属于允许类。 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产业政策。 9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项目迁建前原有污染情况 项目迁建前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停放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机修车间产生的洗车废水、以及废轮胎、废机油、废电池等固体废物。 (1)汽车尾气 项目迁建前有抢险车辆109辆,并设置办公车位50个,这些车辆或停放在简易的车库,或露天停放,未设置集中的排气筒,产生的尾气为无组织排放状态,主要成分为CO、THC、NOx。其中,抢险车辆均为大型车,绝大部分时间停放在项目院内,只有在有抢险任务时才出动,因此产生的尾气很少,产生的汽车尾气主要来自办公车位,办公车位均为露天设置,停放的基本为小型车,产生的汽车尾气经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主要包括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机修车间产生的洗车废水,根据建设方的统计资料,项目迁建前职工生活用水量约为30t/d,洗车用水量约为1t/d,排水率均按0.8计,则生活污水的排放量约为24t/d、即8760t/a,洗车废水的排放量约为0.8t/d、即292t/a。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洗车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混合排放,总排水量为24.8t/d、即0.91万t/a,经市政管网排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根据工程经验,项目总排口的综合排水水质见下表。 表31 项目迁建前总排口排水水质状况表 单位:mg/L 类别 CODCr BOD5 SS 氨氮 石油类 产生浓度 350450 260340 260340 3040 10-20 总排放口* 300380 220290 160200 3040 5-10 *:为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的排水水质,其中COD、BOD5的处理效率按15%计,SS处理效率按40%计算。 (3)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项目迁建前,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约为 240kg/d、87.6t/a。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清运。 10机修废物 项目迁建前设有机修车间,对抢险车辆定期进行养护和日常维修,更换轮胎、零配件、机油等,不设喷漆,会产生一定的机修废物,分为一般性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性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轮胎、更换下来的弹簧钢板、金属零配件、钣金废料等,根据甲方的统计资料,其产生量约为5t/a,基本上均可以交由专业企业进行回收;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废柴油、废润滑油(均属HW08废矿物油)、废电池(HW31废铅酸蓄电池)、废防冻液、废清洗剂(均属HW42废有机溶剂)等,根据甲方的统计资料,其产生量约为1t/a,均委托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清运和处理。 2、项目新址原有污染情况 本项目用地先为四季青二手车市场的停车场,主要原有污染物为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 项目现址共设露天车位约 100 个,主要停放小型车,产生的汽车尾气主要成分为CO、THC、NOx。 11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地形地貌 海淀区地处华北平原的北部边缘地带,系古代永定河冲积的一部分。地势西高东低,西部为海拔100米以上的山地,面积约为66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5%左右;东部和南部为海拔50米左右的平原,面积约36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85%左右。区内最高峰为阳台山妙高峰,海拔1278米,最低处为清河东的黑泉村,海拔35米。 本项目位于海淀区的平原区,用地已经过人工修整,地势平坦。 二、气候气象 海淀区气候属温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冬季寒冷干燥,盛行西北风,夏季高温多雨,盛行东南风。年均气温 12.5,1 月份平均气温-4.4,极端最低气温为-21.7,7 月份平均气温为25.8,最高气温为41.6。年日照数2662小时,无霜期211天。年平均降水量628.9毫米,集中于夏季的68月,降水量为465.1毫米,占全年降水的 70%;冬季的122月份降水量最少,仅占1%。因此,夏季雨水多,春秋干旱,冬季寒冷干燥是该区的气候特点。 三、河流水系 海淀境内有大小河流10条,总长度119.8公里,均属北运河水系。主要河流有高粱河、清河、万泉河、南长河、小月河、南沙河、北沙河及人工开凿的永定河引水渠和京密引水渠,还有昆明湖、玉渊潭、紫竹院湖、上庄水库等水面,占北京市湖泊总数的20%;水域面积 4 平方公里,占北京市水域面积的 41.28%,湖泊数量和水域面积均列北京市各区县之首,昆明湖是北京市最大的湖泊,水域面积1.94平方公里。 项目西侧约 50m 为五一渠,五一渠起自京密引水渠,由南向北汇入宏丰渠,该渠原为排洪、农灌区,近年来京密引水渠已停止向该渠供水,该渠目前的主要功能为雨水排除。 四、土壤植被 受地貌、气候、土壤等备件的影响,海淀区内植被呈垂直性分布规律。海拔 800米的中山地区,一般生长着刺玫等野生植物,覆盖率达 60-70%;海拔 300-800 米的低 12山地区,主要为油松、山杨等人工栽培的林木,覆盖率达30-40%;海拔70-300米之间,多为人工栽培的苹果,梨、杏等果树和油松、侧柏等;平原地带主要是农田栽培,以蔬菜、水稻、小麦为主,此外还种植有杨、柳、槐、榆等树木。 13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一、地理位置 海淀区位于北京市区西北部,地理位置北纬39°53'-40°09',东经116°03'-116°23';东与西城、朝阳区相邻,南与宣武、丰台区毗连,西与石景山、门头沟区交界,北与昌平区接壤。全区总面积426平方公里,南北长约30公里,东西最宽处29公里。 二、行政区划及人口现状 海淀区的行政区划经过多次变动,到目前为止,下辖 22 个街道办事处、7 个镇,564个居委会,84个村委会;到2012年底,全区户籍人口230.7万人,比上年增长2.4%,常住人口348.4万人。 三、经济状况 2013年预计地区生产总值3831亿元,比上年增长9%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4.6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约2.5万元,分别增长9.8%、10%;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291.4 亿元,增长 10.8%;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 1%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同比分别下降6%、5.2%,二氧化硫等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5%以上。全区发明专利授权量 1.18 万件,增长 5%,占全市 54%;技术合同交易额 1191亿元,增长5%,占全市46%。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70亿元,增长11.8%。落实商业服务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新增清河五彩城二期等商业设施40万平方米,预计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610.1亿元,增长7%。旅游综合收入预计完成450亿元,增长10%。实际利用外资15.75亿美元,增长5%。 四、教育和科学技术 1、教育 2012年,全区特级教师、市级骨干教师和市级学科带头人分别为203人、61人和300 人,均与去年同期持平。全区 35 岁以下教师比例达 47.9%。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人数为37380人和1472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1.7%、19.5%。 2、科学技术 2012年全年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分别为3.6万件和2.0万件,分别比上年增长12.6%和18.2%。全年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1134.4亿元,增长17.2%。 14五、文化、卫生、体育 1、文化 2012年末全区公共图书馆总借阅人次23.4万人次,增长4.2%。全区拥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5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9处。 2、卫生 2012年年末全区共有卫生机构986个,比上年末增加22个。全区卫生技术人员达到2.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78人;其中执业医师9466人,注册护士11178人。全年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150.7/10万 3、体育 2012年年末全区共有体育场馆259个。 15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本次环评采用2012 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中海淀区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年均浓度值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评价,统计数据见下表。 表5 2012年海淀区主要大气污染物年均浓度值 单位:mg/m3 序号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二级标准值 1 SO2 0.031 0.06 2 NO2 0.054 0.04 3 PM10 0.114 0.07 由上表可知,2012 年海淀区大气中 SO2的年均浓度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要求,但NO2和PM10的年均浓度值均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35、0.63。2012年海淀区空气质量一般,主要污染物为PM10和NO2。 16二、地表水质量状况 本项目所在区域周边主要地表水体为东侧约1.3km处的京密引水渠,京密引水渠为II类水体;项目位于清河再生水厂的服务范围内,清河再生水厂的退水范围为清河上段,水质分类分别为IV类。 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1月河流水质状况,京密引水渠水质现状为II类,清河上段水质现状为III类。 17三、地下水环境质量 根据 2012 年北京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2 年,北京市地下水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结果显示,平原地区地下水水质总体以良好区为主,第一含水层组水质最差,第二含水层组水质次之,第三和第四含水层组水质较好。在822眼测试井中,达标井386眼,占测试井的47.0%;超标井436眼,占测试井的53.0%,超标区主要分布在第一含水层组,超标指标主要为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氮、氨氮和锰等一般化学指标;第三含水层组超标指标主要为锰、氨氮。 18四、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海淀区人民政府文件(海行规发20139 号)中海淀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项目所在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为了更加全面地评价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对厂界四周噪声进行了实地监测。 (1)监测布点:根据本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在规划用地范围边界、项目地块中心共布设4个噪声监测点。监测点具体位置见图2所示。 (2)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Leq。 (3)监测方法:采用点测法,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关要求。 (4)监测时间: 2013年9月23日昼间,每个点位连续监测20min。 (5)监测环境条件: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小于5.0m/s。 (6)监测结果及分析: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8 本项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点 监测点位 噪声结果dB(A)Leq 标准值 达标情况 昼间 52.5 55 达标 1# 东厂界外1m处 夜间 38.2 45 达标 昼间 54.3 55 达标 2# 南厂界外1m处 夜间 38.6 45 达标 昼间 57.4 55 超标 3# 西厂界外1m处 夜间 39.0 45 达标 昼间 58.0 55 超标 4# 北厂界外1m处 夜间 41.5 45 达标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各厂界的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1 类标准,东侧、南侧厂界的昼间噪声监测值也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1 类标准,但西、北侧厂界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超标。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一般,主要噪声源为四季青二手车交易市场和北侧现状路的车辆交通噪声和来往人流的社会生活噪声。 19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位于北京城市水厂地下水源防护区内(见附图 2),评价区域内无珍贵动植物、风景名胜和文物保护单位,项目周边无居民、学校、医院、机关可研单位等敏感目标,东侧约1.3km为京密引水渠。因此,本项目的主要保护目标为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地表水、声环境和大气环境,详见表9。 表9 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表 与本项目关系 序号 保护目标 方位 与项目最近距离(m) 基本特征 环境保护要求 1 地下水 所在区域 地下水防护区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类 2 京密引水渠 东 1300 II类水体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 3 大气环境、声环境 - 大气二类区、声环境1类区 20评价适用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评价区域大气环境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具体见表10。 表1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序号 污染物名称 取样时间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年平均 60g/m3 24小时平均 150g/m3 1 二氧化硫 (SO2) 1小时平均 500g/m3 年平均 40g/m3 24小时平均 80g/m3 2 二氧化氮 (NO2) 1小时平均 200g/m3 年平均 70g/m3 3 颗粒物 (粒径小于等于10m) 24小时平均 150g/m3 年平均 35g/m3 4 颗粒物 (粒径小于等于2.5m) 24小时平均 75g/m3 24小时平均 4.0mg/m3 5 一氧化碳 (CO) 1小时平均 10.0m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12水环境质量标准 (1)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标准,见表11。 表11 地下水质量标准(摘录) 单位:mg/L(注明者除外) 序号 污染物或项目名称 标准 1 pH(无量纲) 6.58.5 2 总硬度 450 3 氨氮 0.2 4 高锰酸盐指数 3.0 5 六价铬 0.05 6 氯化物 250 7 亚硝酸盐氮 0.02 8 硝酸盐氮 20 9 氰化物 0.05 10 挥发酚 0.002 11 总大肠菌群(MPN/100mL) 3.0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周边主要地表水体为东侧约 1.3km 处的京密引水渠,京密引水渠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属II类水体,水质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2。 项目位于清河再生水厂的服务范围内,清河再生水厂的退水范围为清河上段,为“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属 IV 类水体,水质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2。 表12 地表水水质执行标准(摘录) 单位:mg/L(pH除外) 序号 监测项目 II类标准 IV类标准 1 水温() 周平均最大温升1 周平均最大温降2 2 pH(无量纲) 69 3 溶解氧 6 3 224 化学需氧量(CODCr) 15 30 5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3 6 6 氨氮(NH3-N) 0.5 1.5 7 总氮(以N计) 0.5 1.5 8 总磷(以P计) 0.1 0.3 9 铜 1.0 1.0 10 锌 1.0 2.0 11 硒 0.01 0.02 12 砷 0.05 0.1 13 汞 0.0005 0.001 14 镉 0.005 0.005 15 铬(六价) 0.05 0.05 16 铅 0.01 0.05 17 石油类 0.05 0.5 18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2 0.3 19 粪大肠菌群(个/L) 2000 20000 233声环境质量标准 据海淀区人民政府文件(海行规发20139号)中海淀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项目所在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标准。具体标准详见表13。 表13 声环境质量执行标准 单位:dB(A) 声环境执行标准 昼间 夜间 1类 55 45 24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施工期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废气主要来自于施工活动中产生的扬尘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新污染源第时段的相应标准,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14 施工期废气排放限值 项目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mg/m3) 其他颗粒物 1.0 (2)运营期 车库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地下 1 层、2 层和首层均为车库,车库中的汽车尾气由排风系统收集后经排风竖井集中排放,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对新污染源的规定。其排放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1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与排气筒高度对应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mg/m3 NOx 0.6 15m 0.47 0.12 CO 15 15m 11 3.0 THC 10 15m 6.3 2.0 注:如排气筒低于 15m,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按“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 5倍执行。 本项目地下车库排气筒高度为3.0m,低于15m,且没有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物5m以上。 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排放浓度限值按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5倍执行,排放速率限值按外推法计算排放速率限值的50%执行;排气筒高度不能满足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物5m以上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应在上述限值的基础上严格50%执行。 外推法计算式见下式。 QQb·(h/hb)2 25式中: Q某排气筒排放速率限值,单位为千克每小时(kg/h); Qb表列排气筒最高或最低高度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单位为千克每小时(kg/h); h某排气筒的几何高度,单位为米(m); hb表列排气筒的最高或最低高度,单位为米(m)。 综上所述,本项目地下车库污染物排放限值如下表。 表16 本项目地下车库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物 排放浓度(mg/m3) 排气筒高度(m) 排放速率(kg/h) NOx 0.6 3.0 0.0047 CO 15 3.0 0.11 THC 1 3.0 0.063 锅炉烟气 项目在地下一层设有2台2t/h的燃气锅炉(一用一备)为项目供暖,烟气筒位于项目 6 层楼顶,高度约 30m,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B11/139-2007)中“新建、扩建、改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具体标准见17。 表17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 标准值(工业锅炉) 烟尘(mg/m3) 10 SO2(mg/m3) 20 氮氧化物(mg/m3) 150 烟气不透光率(%) 10 烟气黑度(林格曼,级) 1 锅炉额定容量在0.7MW及以下的烟囱高度不得低于8m,锅炉额定容量在0.7MW以上的烟囱高度不得低于15m。 厨房油烟排放标准 项目在地上二层设有职工食堂,设有4个基准灶头,属于中型厨房,食堂配套厨房产生的油烟由排烟系统收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所在部分的楼顶排放,执行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中对于中型饮食业单位的规定。饮食业 26单位的规模划分参数见表17,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按表18的规定执行。 表17 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基准灶头数 1,<3 3,<6 6 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 1.67,<5.00 5.00,<10 10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m2) 1.1,<3.3 3.3,<6.6 6.6 表18 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2.0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60 75 85 27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进入清河再生水厂统一处理,其排放水质应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具体限值见表19。 表19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序号 污染物或项目名称 标准限值 1 pH(无量纲) 6.59 2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300 3 化学需氧量(CODCr) 500 4 悬浮物(SS) 400 5 氨氮 45 6 石油类 10 7 动植物油 50 283、噪声排放标准 (1)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详见表20。 表20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昼间 夜间 70 55 (2)运营期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厂界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1类标准,具体噪声排放限值见下表21。 表2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时 段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1 55 45 29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 2004 年 12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 30三、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期间国家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实施排放总量控制。 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京环发2012143 号),接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项目无需控制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的房地产和社会事业及服务业项目无需控制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项目属于社会事业项目,使用清洁能源,且产生的污水能够接入清河再生水厂,故不需进行总量控制。 31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该项目工程主要为业务用房建设,以办公、宿舍及车库、机修车间等配套设施,属非生产性项目。项目迁建后的新址位于地下水源防护区内(见附图1),建设方为保护当地地下水,新址的机修车间仍不设喷漆,并将不再进行洗车、更换机油、柴油、电池、冷冻液等产生废水和危险废物的作业,仅进行检修,以及更换轮胎、螺丝、钢板等简单的日常维修操作。施工期和营运期间的产污环节分析分别见图5和图6。 、 图5 本项目施工流程及产污环节 图6 本项目运营期产污环节 固废、废水 噪声 施 工 期 固废 清理场地 土石方 基础工程 主体工程 扫尾 固废 扬尘 扬尘 扬尘 扬尘 办公、宿舍 运营期 废水 固废 食堂、燃气锅炉、水泵、车库通排风设备等配套设施 纳管达标排放 噪声 锅炉烟气 车库废气 厨房油烟 机修车间 固废 噪声 32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有施工期废水、场尘、施工机械噪声、固体废物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施工流程及各主要污染物产生环节见图5,主要污染因子统计见表22。 表22 施工期污染源及污染因子统计表 时 段 污染源分类 污染源 主要污染因子 大气污染 施工活动 TSP、扬尘 施工废水 石油类、CODCr、SS 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CODCr、BOD5等 噪声 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 噪声 施工活动 建筑垃圾 施工期 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 生活垃圾 1、施工期废气污染源 施工场地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对大气环境产生的污染等,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表现为面源污染。 (1)扬尘 施工扬尘污染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土地平整、管网、路基开挖、土石方堆放、回填、弃土装卸、运输过程,如遇大风天气,会造成粉尘、扬尘等大气污染;筑路、管网铺设材料堆放期间由于外力(如风吹、车辆行驶)会引起扬尘污染,尤其是在风速较大或汽车行驶速度较快的情况下,粉尘污染更为严重;物料运输车辆在施工便道及施工场地运行过程中将产生大量尘土。 (2)施工机械、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 施工中将会有各种工程及运输用车来往于施工现场,主要有运输卡车、翻斗车、挖掘机、铲车、推土机等。一般燃汽油和柴油卡车排放的尾气中均含有颗粒物、CO、NOx等有害物质。 2、施工期水污染源 (1)施工废水 施工初期,场地平整和混凝土的养护等,将不可避免地产生混浊的施工废水。燃油动力机械及运输车辆是施工作业的主要机具,在维护和冲洗时,将产生少量含SS和石 33油类的废水。 根据经验数据,施工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用水量约为 1.2-1.5m3,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5903.7m2,则整个工程施工用水量在3.11-3.89万m3,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Cr:150mg/L、SS:1200mg/L。此外,施工期还会产生少量动力、运输设备的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其浓度约12mg/L,清洗废水产生量预计约5m3/d。 为防止施工污水进入地表水体,施工场地需设置简易沉淀池和隔油池,将废水引入沉淀池和隔油池内沉淀、隔油后,施工废水的浓度可降至CODCr:150mg/L、SS:400mg/L、石油类:10mg/L,上层清水可用于施工现场降尘、车辆清洗等作业,故施工废水可进入沉淀池和隔油池循环使用,不能全部回用的接入市政污水管线。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根据施工期安排,施工人员人数平均 100 人/天,根据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2册),工业企业建筑生活用水定额按25-35L/人计算,本项目取30L/人,本项目施工期为18个月,每月按30天计,具体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和排水量情况见表23。 表23 施工期生活用水和排水情况表 项目 用水指标 (L/人) 核算量 (人) 日用水量 (m3/d) 施工期 总用水量 (m3) 排水率 (%) 日排水量 (m3/d) 施工期 总排水量 (m3) 施工人员 生活用水 30 100 3 1620 85 2.6 1377 项目施工人员集中居住,生活污水水污染物指标主要有CODCr、BOD5、SS、NH3-N等,CODCr浓度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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