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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结构加固技术标准DB22/T 5042-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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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结构加固技术标准DB22/T 5042-2020.pdf

吉林省工 程建设 地方标准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结构加固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strengthening of existing residential buildings with elevator installation DB22/T 5042-2020 主编部 门:吉林 省建 设标 准化管 理办 公室 批准部 门:吉林 省住 房和 城乡建 设厅 吉 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厅 施行日 期:2020 年 07 月 29 日 2020 长 春 吉 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通 告 第 557 号 吉 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吉 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厅 关 于 发 布 既 有 住 宅 加 装 电 梯 工 程 技 术 标 准 等 4 项 吉 林 省 工 程 建 设 地 方 标 准 的 通 告 DB22/T 5041-2020 DB22/T 5042-2020 DB22/T 5043-2020 DB22/T 5044-2020 2020 7 29 前 言 根据吉 林省 住房 和城 乡建 设厅关 于下 达2020 年 全 省工程 建设地方 标准 制定(修订)计划(一)的 通知(吉 建 标2020 1 号)的要求,标 准编 制组 依据 国家现 行有 关标 准,结合 我省具 体情 况,总结实 践经 验,并在 广泛 征求意 见的 基础 上,编制 本标准。本标准 共分 为 6 章,主要 内容包 括:1 总 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结 构评 估;5 结 构 加固设 计;6 施 工及 验收。本标准 由吉 林省 建设 标准 化管理 办公 室负 责管 理,由 吉林省 建筑科学 研究 设计 院负 责具 体技术 内容 的解 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至吉林省建设标 准 化 管 理 办 公 室(长 春 市 民 康 路 519 号,邮编 130041,联 系 电 话:0431-88932615,电 子 邮 箱:),以供今 后修 订时 参考。本标准 主编 单位:吉 林省 建筑科 学研 究设 计院 本标准 参编 单位:吉 林省 华兴工 程建 设集 团有 限公 司 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员:王 岚兰 白 明伟 崔 永生 李志 国 王 毅 刘 晓 计 英 马根 华 张 爽 赵景 江 杨乐 天 王卓 颢 赵冰冶 冯 伟 许长 胜 高 峰 刘凌云 吕俊 龙 本标准 主要 审查 人员:周 毅 陶乐 然 张 永楠 徐庆 鸿 袁志仁 胡文 武 马青 龙 目 次 1 总则.1 2 术语.2 3 基本规定.3 4 结构评估.4 5 结构加固 设计.8 5.1 一般规 定.8 5.2 地基与 基础加固.8 5.3 结构局 部加固.9 5.4 结构抗 震加固.11 6 施工及验 收.12 6.1 一般规 定.12 6.2 施工.12 6.3 验收.13 本标准用词说明.15 引用标准名录.16 附:条文说明.17 1 1 总则 1.0.1 为保 障加 装电 梯的 既有住 宅的 使用 安全,规 范 既有住 宅的 结构加固,制 定本 标准。1.0.2 本标 准适 用于 既有 多层住 宅加 装电 梯工 程的 结构加 固设 计、施工及 验收。1.0.3 既有 住宅 加装 电梯 结构加 固除 应符 合本 标准 外,尚 应符 合国家现行 有关 标准 的规 定。2 2 术语 2.0.1 既有 住宅 existing residential buildings 已投入 使用 的住 宅。2.0.2 结构 评估 structural assessment 通过现 场调 查和 检测、资 料审阅、结 构分 析等 方法 对既有 住宅结构现 状进 行评 估的 活动。2.0.3 建筑 抗震 加固 seismic strengthening of buildings 使既有 建筑 满足 抗震 鉴定 要求所 进行 的设 计及 施工。3 3 基 本规定 3.0.1 加装 电梯 结构 加固 应收集 勘察 报告、设 计图 纸、施 工验 收资料、前 期使 用及 改造 情况 等相关 技术 资料;通 过现 场查勘、检 测、鉴定、模拟 计算 等手 段开 展评估,并 出具 评估 报告。3.0.2 既有 住宅 加装 电梯 结构加 固应 在结 构评 估的 基础上,因 地制宜地选 择结 构加 固效 果明 显、投 资成 本合 理、对 住户 正常生 活影 响小的方 案。应遵 循先 检测、鉴定,后加 固设 计、施 工的原 则,并做到保护 环境 和节 约资 源。3.0.3 既 有 住 宅 加 装 电 梯 结 构 加 固 后,应 满 足 加 装 电 梯 的 使 用 要求。3.0.4 既 有 住 宅 加 装 电 梯 结 构 加 固 方 案 应 根 据 抗 震 鉴 定 结 果 经 综合分析 后确 定,分 别采 用 建筑整 体加 固、区 段加 固 或构件 加固,加强整体 性、改 善构 件的 受 力状况、提高 综合 抗震 能 力,满足 结构 整体抗震 要求。3.0.5 结 构 加 固 所 用 建 筑 材 料 的 性 能 指 标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标准的规 定,其耐 久性 尚应 满足建 筑后 续使 用年 限的 要求。4 4 结 构评估 4.0.1 既有 住宅 鉴定 时,应对建 筑使 用条 件、使 用 环境、结 构现 状进行现 场调 查与 检测。其 工作的 范围、内容、深度 和技术 要求,应满足鉴 定工 作的 需要 且不 论鉴定 范围 大小,均应 包括 对结构 整体 安全性现 状的 调查。4.0.2 对既 有住 宅的 调查,应包 括下 列内 容和 要求:1 搜集该建筑的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施工控制 和 竣工验收文件,以及 历次 检测、修 缮、加 固、用途 变更 与改 扩建的 资料;2 调查 建筑 现状 与原 始资 料符合 程度、施工 质量 和维 护状况;查清结 构存 在的 承载 力缺 陷和震 害损 伤;3 勘 察建 筑周 边环 境变 迁 及建筑 使用 条件 改变 的情 况。4.0.3 当既 有住 宅的 工程 图纸、地勘 资料 不全 或已 失真时,应 进行现场详 细核 查和 补测。4.0.4 加装 电梯 的结 构加 固工程 相应 的检 测项 目宜 符合表 4.0.4 的规定。表 4.0.4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结 构加固 的检测项目 检测项目 结构加固 工程 地基基础 场地类别和地基土状况 地基稳 定性 地基承 载力(原位或土工试验)基础和桩的工作情况 地基变形及上部结构反 应 上部承重结构 结构使用情况核查 结构布置合理性 和整体牢固性 主要构件 几 何尺 寸 和材料 性能 5 续表 4.0.4 结构缺 陷、损 伤 和 腐 蚀 构造和连接 结 构位 移 和 变 形 倾斜 调查核实作用在结构的荷载 注:表中,表示应做项目,表示选做项目。4.0.5 既有 住宅 鉴定 前的 结构检 测,应符 合下 列规 定:1 应采 用适 合现 场作 业的 检测方 法;2 当既有建筑结构取样量 受条件限制时,允许作为 个案,采用经专 家论 证通 过的 样本 量取样;3 既有建筑结构构件的材 料性能和变形、损伤的检 测结果,应为结 构鉴 定提 供可 靠的 依据;4 现场检测作业应采取可 靠的安全措施,编制安全 预案,并应按预 案要 求采 取安 全防 范措施;5 检 测结 束后,应 立即 对 检测造 成的 构件 局部 破损 进行修 复。4.0.6 既有 住宅 所在 场地 的 调查 与踏 勘,应符 合下 列规定:1 当怀疑该场地对既有建 筑承载或抗震不利时,应 搜集该场地内建 筑群 的历 次灾 害、场地的 工程 地质 资料;当 资料不 全或 失真时应进 行补 充调 查;2 对建造在山坡上的既有 建筑,尚应对边坡场地的 稳定性进行勘查。4.0.7 既有 建筑 地基 基础 现状的 调查 与检 测,应符 合下列 规定:1 搜 集原 始岩 土工 程勘 察 报告及 有关 基础 设计 的图 纸资料;2 调查作用在结构上的实 际荷载、沉降观测记录、上部结构倾斜、扭 曲和 裂损 情况、基础腐 蚀、损 伤情 况、地 下工程 和管 线的受损状 态,以及 邻近 建筑 沉降或 深基 坑开 挖对 既有 建筑的 影响;3 当资料不全、变形有发 展或损伤扩大时,应重新 进行沉降观测和 结构 构件 的变 形、损伤检 测;4 当需通过现场检测确定 地基的岩土性能标准值或 地基承载 6 力特征 值时,应 对场 地、地基岩 土进 行近 位补 充勘 察。4.0.8 上部 结构 现状 调查 与检测,应根 据结 构的 具体 情况和 鉴定 内容、要求,按 照现 行国 家标 准 民用 建筑 可靠 性鉴 定标 准 GB 50292的规定 进行。4.0.9 钢筋 混凝 土建 筑的 抗震鉴 定,应 依据 其设 防烈 度重点 检查 下列薄弱 部位:1 6 度时,应检查局部易 掉落伤人的构件、部件以 及楼梯间非结构 构件 的连 接构 造;2 7 度时,除 应按 第 1 款 检查外,尚应 检查 梁柱 节 点的连 接方式、框架 跨数 及不 同结 构体系 之间 的连 接构 造;3 8 度时,除应按第 1、2 款检查外,尚应检 查 梁、柱的配筋,材料 实际 强度 等级,各构件 间的 连接,结构 体 型的规 则性,短柱分布,使 用荷 载的 大小 和分布 等。4.0.10 多 层砌 体建 筑的 抗 震鉴定,应重 点检 查建 筑的 高度和 层数、抗震墙 的厚 度和 间距、砌 体中砌 筑砂 浆强 度 和 砌筑 质量、墙体 交接处的连 接以 及女 儿墙、楼梯 间和出 屋面 烟囱 等易 引起 倒塌伤 人的 部位;七 八 度时,尚 应检查 墙体布置的规 则性,检 查 楼、屋盖处 的圈梁及 楼、屋盖 与墙 体的 连接构 造等。4.0.11 现有内框架和底层框架砖房抗 震鉴定时,对建筑的高度 和层数、横墙 的厚 度和 间距、砌体中 砌筑 砂浆 强度 和砌 筑质量 应重 点检查;并应 根据 结构 类型 和设防 烈度 重点 检查 下列 薄弱部 位:1 底层框架砖房的底层楼 盖类型及底层与第二层的 侧移刚度比、结构 平面 质量 和刚 度 分布及 墙体(包括 填充 墙)等 抗侧 力构 件布置的 均匀 对称 性;2 多 层内 框架 砖房 的屋 盖 类型和 纵向 窗间 墙宽 度;3 七 八 度设 防时,尚 应检 查框架 的配 筋和 圈梁 及其 他连接 构造。4.0.12 既有住宅结构 安全 性能应根据建筑功能、建 筑后续使用年限要求 按照 现行 国家 标准 建筑 抗震 鉴定 标准 GB 50023 及 民 7 用建筑 可靠 性鉴 定标 准GB 50292 进 行鉴 定,确定 其结构 安全 性能 等 级,并 依 据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民 用 建 筑 可 靠 性 鉴 定 标 准 GB 50292 鉴定 的建 筑安 全等 级判断 是否 进行 加装 电梯 工程:1 鉴 定为 Asu 或 Bsu 级 的 建筑,可进 行加 装电 梯工 程;2 鉴 定为 Csu 或 Dsu 级的 建筑,可进一 步评 估其 适 修性,对适修性 较好 的建 筑可 先对 结构进 行加 固,再进 行加 装电梯 工程;对适修性 较差 的建 筑,不宜 加装电 梯;3 抗震鉴定结论不满足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 定标准GB 50023 的 建筑,可 先对 结构进 行抗 震加 固,再进 行加装 电梯 工程;4 按 现行 国家 标准 民 用 建筑可 靠性 鉴定 标准 GB 50292 鉴定为 Dsu 级的 建筑,应 再 按现行 行业 标准 危 险房 屋 鉴定标 准 JGJ 125 鉴 定,对鉴 定结 果为 C 或 D 的建 筑,不宜 进行 加装电 梯。4.0.13 既 有住 宅适 修性 评 定的分 级标 准,应按 表 4.0.13 的 规定 采用。表 4.0.13 既有住宅适修性评定 的分级标准 等级 分 级 标 准 Ar 易修,修后功能可达到现行设计标准的要求;所需总费用远低于新建的造价;适修性好 Br 稍难修,但修后尚能恢复或接近恢复原功能;所需总费用不到新建造价的 70%;适修性尚好 Cr 难修,修后需降低使用功能,或限制使用条件,或所需总费用为新建造价 70%以上;适修性差 Dr 该鉴定对象已严重残损,或修后功能极差,已无利用价值,或所需总费用接近甚至超过新建造价;适修性很差 4.0.14 加装电梯工程 安全 性评估报告应依据建筑检 测、鉴定结果进行编 制。4.0.15 加 装电 梯工 程安 全 性评估 报告 应包 括但 不限 于以下 内容:1 项 目基 本情 况;2 检 测、鉴定 过程 和结 果;3 评 估结 论与 结构 加固 建 议。8 5 结构加固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结构加固设计应综合考虑结构现状和加装电梯结构加固需求,做到安全、适用、绿色、经济。5.1.2 加装电梯结构加固工程应全方位综合评估既有建筑加固全生命周期内的经济性指标,优选符合要求的加固方案。5.1.3 既有 住宅加装电梯结构加固宜采用结构与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新增部分宜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5.1.4 本标准未规定的加固方法和未涵盖的既有建筑结构的加固方案,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5.2 地基与基础加固 5.2.1 当无 法搜集地质勘察资料或资料不完整,应进行补充勘察。5.2.2 加装 电梯结构的基础应按新建工程基础设计,应防止对原地基基础造成不利影响。5.2.3 基础 加固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 123 的要求。5.2.4 对既 有住宅地基基础加固采取的施工方法,应保证新、旧基础可靠连接,基坑回填应达到设计密实度要求。5.2.5 既有 住宅地基基础加固时,天然地基承载力可计入建筑长期压密的 影响,并按 现行 国家标 准 建筑抗 震鉴 定标准 GB 50023规定的方法进行验算。5.2.6 加固 后的既有住宅地基基础使用年限,应满足加固后的既有建筑设计使用年限的要求。9 5.3 结构 局部 加固 5.3.1 既有 住宅 局部 结构 加固应 符合 下列 要求:1 应 釆取 措施 避免 或减 少 损伤原 结构 构件;2 发现原结构或相关工程 隐蔽部位的构造有严重缺 陷时,设计单位 应提 出具 体的 加固 措施;3 应预先釆取安全措施避 免可能出现的倾斜、开裂 或局部倒塌等现 象。5.3.2 加装 电梯 需要 对既 有结构 墙体 作局 部开 洞处 理时,应 对开 洞后的既 有结 构作 局部 承载 力验算,并 采取 相应 的抗 震构造 措施。5.3.3 砌体 结构 利用 既有 结构窗 洞扩 大为 廊道 洞口,可按下 列加 固措施处 理:1 既有结构上增设门洞口 后,门洞宽度与原窗洞口 宽度相同且不截 断原 有圈 梁时,可 采用型 钢补 强方 式对 门框 洞口进 行加 强,可参照 图 5.3.3-1 实施;2 既有结构上增设门洞后,门洞宽度大于原窗洞宽 度且不截断原有 圈梁 时,可 采用 增设 钢筋混 凝土 抱框 方式 对门 框洞口 进行 加强,可 参照 图 5.3.3-2 实施;3 既有结构上增设门洞后,门洞截断原楼层圈梁时,可通过门边增 设不 小 于 240 x240 构造柱 对门 框洞 口进 行加 强,门顶 过梁 截面及配 筋不 小于 圈梁,可 参照 图 5.3.3-3 实施。5.3.4 砌体结构加固,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砌体结构加固设 计规范GB 50702 的要 求。5.3.5 钢 筋 混 凝 土 住 宅 局 部 加 固 时 应 根 据 建 筑 的 实 际 情 况 选 择 加固 方案,并按 现行 国家 标 准 混凝 土结 构加 固设 计 规范 GB 50367 规定的 方法 进行 验算。10 图 5.3.3-1 型钢门框加固 图 5.3.3-2 钢筋混凝土门框加 固(一)11 图 5.3.3-3 钢筋混凝土门框加 固(二)5.4 结构 抗震 加固 5.4.1 结 构 抗 震 加 固 应 符 合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建 筑 抗 震 加 固 技 术 规程JGJ 116 的 要求。5.4.2 多层 砌体 住宅 抗震 承载力 不满 足要 求时,可选 择下列 加固 方法:拆 砌或 增设 抗震 墙、灌浆、面层 或板 墙加 固、外加柱 加固、包角或镶 边加 固、支撑 或支 架加固、外 套结 构加 固等。5.4.3 对于 不符 合抗 震鉴 定要求 的女 儿墙、出屋 顶烟 囱等易 倒塌 伤人的非 结构 构件,应 予以 拆除或 降低 高度,必 要时 应加固。5.4.4 出屋 面的 楼梯 间、电梯间 和水 箱间 不符 合抗 震鉴定 要求 时,可采用 面层 或外 加柱 加固,其上 部应 与屋 盖构 件有 可靠连 接,下部应与主 体结 构的 加固 措施 相连。12 6 施 工及验 收 6.1 一般 规定 6.1.1 既 有 住 宅 加 装 电 梯 结 构 加 固 施 工 的 全 过 程 应 有 可 靠 的 施 工安全措 施。施工 单位 应对 施工过 程可 能发 生的 危害、灾害 与突 发生事件制 定应 急预 案。6.1.2 既有 住宅 加装 电梯 结构加 固施 工前 应对 既有 建筑本 身、周 围场地环 境及 地下 管线 分布 情况进 行调 研,对 既有 重要 设施做 好防 护或者迁 置,对影 响结 构加 固的管 线由 专业 单位 事先 完成切 改。6.1.3 既 有 住 宅 加 装 电 梯 结 构 加 固 施 工 宜 按 照 绿 色 施 工 的 相 关 规定执行。6.2 施工 6.2.1 施工 前施 工单 位应 根据工 程特 点和 现场 条件,按有关 规定 编制施工 方案,并 经相 关部 门及监 理工 程师 审批。6.2.2 对可 能导 致的 倾斜、开裂 和局 部倒 塌等 现象,应预先 釆取 安全措施。6.2.3 既有 住宅 进行 结构 加固施 工时,应 为居 民设 置安全 通道,施工区域 与居 民住 行区 域应 进行隔 离,釆取 有效 的防 护措施。6.2.4 脚手 架和 支撑 架应 符合现 行国 家标 准 建 筑施 工脚手 架安 全技术统 一标 准GB 51210 的要求,脚 手架 与主 体结 构相拉 结时,应保证 主体 结构 能承 受相 关荷载。6.2.5 施工 时应 有切 实可 行的安 全监 控措 施。加固 过程中,若 发现结构、构件 突然 出现 变形 增大、裂缝 扩展 或条 数增 多等异 常情 况,应立即 停工、支 顶并 及时 向安全 管理 单位 或安 全负 责人书 面 通 知。6.2.6 既有 住宅 加装 电梯 结构加 固应 对建 筑的 沉降 变化进 行 监 测。13 6.2.7 施 工 期 间 的 堆 放 荷 载 应 严 格 控 制,不 得 大 于 原 设 计 承 载 能力;有 出现 结构 性损 伤的 部位,在修 复加 固前 不得 进行施 工 堆 载。6.2.8 施工 过程 应制 定相 应的降 噪制 度和 措施,施工 现场噪 声排 放限 值应符合 现行国家 标准 建筑施工 场界环境 噪声排 放标准GB 12523 的规 定。6.2.9 施工 现场 应采 取抑 制扬尘 及防 止有 害气 体扩 散等措 施,控 制施 工 现 场 周 围 区 域 空 气 污 染 物 浓 度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和 地 方 政 府 的有关规 定。6.2.10 施工现场应加 强对 废水、污水的管理,废水、废弃涂料和胶料排 入下 水管 道前 进行 统一处 理。6.2.11 施 工单 位应 合理安 排作业 时间,避 免夜 间施 工。6.2.12 宜制定施工废 弃物 减量化计划及措施,宜选 用可拆卸、可循环利 用、可 回收 材料,优化施 工方 案,减 少拆 除 工作量 及固 体废弃物的 产生。6.2.13 施 工 单 位 应 结 合 既 有 住 宅 加 装 电 梯 结 构 加 固 现 场 实 际 情况,制 定有 效的 防火 措施 和应急 预案,落 实消 防安 全责任。6.3 验收 6.3.1 既有 住宅 加装 电梯 结构加 固工 程验 收时,分 部工程、分 项工程 和检验批 的划分应 符合 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 验收统 一标准GB 50300、建 筑结 构加 固工 程施工 质量 验收 规范 GB 50550 及相 关专业验 收标 准的 规定。6.3.2 隐蔽 工程 经验 收合 格后方 可进 入下 一工 序施 工。6.3.3 设备、材 料进 场验 收和复 验应 满足 国家 现行 标准的 要求。6.3.4 当专 业验 收规 范对 工程中 的验 收项 目未 做出 相应规 定时,应由建设 单位 组织 监理、设 计、施 工等 相关 单位 制定 专项验 收 要 求。6.3.5 对涉 及结 构安 全、节 能环境 保护 和使 用功 能的 重要分 部工 程应在验 收前 按规 定进 行抽 样检验。14 6.3.6 工程 质量 控制 资料 应齐全 完整,当 部分 资料 缺失时,应 委托有资质 的检 测机 构按 有关 标准进 行相 应的 实体 检验 或抽样 试验。15 本标准用 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 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 严 格程度不同的用 词,说明 如下:1)表示 很严 格,非这 样 做不可 的用 词:正面词 采用“必须”;反面 词采用“严禁”;2)表示 严格,在 正常 情 况下均 应这 样做 的用 词:正面词 采用“应”;反 面词 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 样做的用词:正 面词 采用“宜”;反 面词采 用“不宜”;4)表 示有 所选 择,在 一 定条件 下可 以这 样做 的,采用“可”。2 条 文 中指 明应 按其 他有 关标准 执行 的写 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 按 执行”。16 引用标准 名录 1 建 筑抗 震鉴 定标 准GB 50023 2 民 用建 筑可 靠性 鉴定 标准GB 50292 3 建 筑工 程施 工质 量验 收统一 标准 GB 50300 4 混 凝土 结构 加固 设计 规范GB 50367 5 建 筑结 构加 固工 程施 工质量 验收 规范 GB 50550 6 砌 体结 构加 固设 计规 范GB 50702 7 建 筑施 工脚 手架 安全 技术统 一标 准GB 51210 8 建 筑施 工场 界环 境噪 声排放 标准 GB 12523 9 建 筑抗 震加 固技 术规 程JGJ 116 10 危 险房 屋鉴 定标 准JGJ 125 17 吉林省工 程建设 地 方标准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结构加固技术标准 DB22/T 5042-2020 条文说明 18 制订说明 既有 住宅 加装 电梯 结构 加固技 术标 准DB22/T 5042-2020,经吉林 省住 房和 城乡 建设 厅、吉 林省 市场 监督 管理 厅 2020 年 7 月29 日 以第 557 号通 告批 准、发布。为便于 有关 人员 在使 用本 标准时 能正 确理 解和 执行 条文规 定,本标准 按章、节、条 顺序 编制了 条文 说明,对条 文 规定的 目的、依据以及 执行 中需 注意 的有 关事项 进行 了说 明,供 使用 者作为 理解 和把握本 标准 规定 的参 考。19 目 次 1 总则.21 3 基本规定.22 4 结构评估.23 5 结构加固 设计.24 5.1 一般规 定.24 5.3 结构局 部加固.24 5.4 结构抗 震加固.24 6 施工及验 收.26 6.1 一般规 定.26 6.2 施工.26 20 21 1 总则 1.0.2 本标 准主 要从 建筑 结构安 全方 面对 既有 住宅 进行检 测、鉴 定与加固。其 他形 式的 既有 多层居 住建 筑也 可参 照执 行。22 3 基本规定 3.0.1 评估 报告 给出 既有 住宅结 构形 式、工作 状态 是否良 好、适宜选用的 电梯 结构 形式、加 装位置 建议 等。3.0.2 由于 历史 原因,部 分建造 于不 同年 代、不同 设防烈 度地 区的既有住 宅不 满足 现行 鉴定 标准的 规定,存 在较 大安 全隐患,对 这部分建筑 加装 电梯 前,应 根据 评估结 果对 发现 的安 全性 问题进 行加 固处理。3.0.4 抗震 加固 的方 案应 根据抗 震鉴 定的 结果,综合 分析既 有建 筑的现状 和加 固目 标,区别 对待,提出 合理 的加 固方 案。3.0.5 为使 结构 加固 达到 有效的 要求,加固 材料 的质 量便成 为直 接关系加 固工 程安 全和 质量 的要害 所在。23 4 结构评估 4.0.1 就结 构体 系而 言,其 整体的 安全 性在 很大 程度 上取决 于原 结构方案 及其 布置 是否 合理,构件 之间 的连 接、拉 结和 锚固是 否系 统而可靠,其 原有 的构 造措 施是否 得当 与有 效等 等;其所起 到的 综合作用就 是使 结构 具有 足够 的延性 和冗 余度,以防 止因 偶然作 用而 导致的局 部破 坏发 展成 为整 个结构 的倒 塌,甚 至连 续 倒塌。因 此,本标准要 求专 业技 术人 员在 承担结 构的 安全 性鉴 定时,应对该 承重 结构的整 体稳 固性 进行 调查 与评估,以 确定 是否 需作 相应的 加强。4.0.2 结构 鉴定 与加 固应 有相应 的资 料作 为依 据。当 结构 存 在资 料缺失或 失真 现象 时,应对 其核实 和补 测作 为依 据,保证结 构鉴 定与加固的 可行 性。4.0.7 当 需 通 过 现 场 检 测 确 定 地 基 承 载 力 时,可 按 国 家 现 行 标 准既有 建筑 地基 基础 加固 技术规 范JGJ 123 和 建 筑地基 基础 设计规范 GB 50007 进 行。4.0.8 上 部 结 构 现 状 调 查 与 检 测 包 括 结 构 体 系 及 其 整 体 牢 固 性 的调查、结构 构件 及其 连接 的调查、结 构缺 陷、损伤 和腐蚀 的调 查、结构位 移和 变形 的调 查以 及结构、构件 的材 料性 能、几 何尺 寸、变形、缺 陷和 损伤 的调 查等。4.0.9 本条 提出 了不 同烈 度下的 主要 薄弱 环节,作 为检查 重点。24 5 结构加固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2 检测鉴定结果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结构加固设计的主要依据,但在加固设计之前,仍应对建筑的现状进行深入地调查,经综合分析后进行设计,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可实施。5.1.3 结构 加固会破坏原建筑的装修层,因此应将结构加固与装饰装修相结合,尽量减少对原建筑装修的破坏,装修宜简约化、功能化、轻量化。建筑改扩建部分宜采用装配式建筑构件和工厂化装修部品,有利于快速施工,减少对居民造成的影响。5.3 结构局部加固 5.3.2 加装 电梯需要在既有砖混结构墙体上开洞时,应尽量设置在建筑外墙窗洞处,以减小对既有结构的损坏。5.3.5 既有 住宅加装电梯结构加固以砌体结构为主,因此本规程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住宅加固设计及施工没有进行具体规定。5.4 结构抗震加固 5.4.2 对局 部的强度过低的原墙体可拆除重砌;重砌和增设抗震墙的结构材料宜采用与原结构相同的砖或砌块,也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对已开裂的墙体,可采用压力灌浆修补,对砌筑砂浆饱满度差且砌筑砂浆强度偏低的墙体,可用满墙灌浆加固;面层或板墙加固是在墙体的一侧或两侧采用水泥砂浆面层、钢筋网砂浆面层、钢绞线网-聚合 物砂浆面层 或现浇钢筋 混凝土板墙 加固;外加 柱加固 25 是在墙 体交 接处 增设 现浇 钢筋混 凝土 构造 柱加 固;包 角或镶 边加 固是在柱、墙 角或 门窗 洞口 用型钢 或钢 筋混 凝土 包角 或镶边;对 刚度差的住 宅,可增 设型 钢或 钢筋混 凝土 支撑 或支 架加 固;外 套结 构加固是在 砌体 结构 外部 增设 外套钢 筋混 凝土 结构,并使 之与原 砌体 结构连成 整体,达到 约束 原结 构、提 高结 构整体 抗震 性能 的加固 方 法。5.4.3 女儿 墙、出屋 面烟 囱等非 结构 构件 的处 理,应以加 强与 主体结构可 靠连 接,防止 倒塌 伤人为 目的。不 符合 要求 时,宜 考虑 拆除、降低高 度或 改用 轻质 材料,然后 再考 虑加 固。对 于既 有建筑 的一 些非结构 构件,若 不符 合鉴 定要求,可 根据 具体 情况 选择直 接拆 除或进行加 固处 理。26 6 施工及验 收 6.1 一般 规定 6.1.1 施工 过程 安全 是施 工组织 需要 考虑 的最 重要 事项,影 响既 有住宅加 装电 梯结 构加 固施 工过程 中的 安全 因素 比较 多。在结 构加 固施工中,尤其注意以下情 况:1.原建筑安全等级较 低;2.涉及高风险的结构改动;3.影响燃 气设施安全的问题;4.施 工过程中存在消防安全 隐患 的问 题。6.1.2 施工 前应 对既 有建 筑本身、周围 场地 及地 下管 线情况 进行 调查,明 确既 有设 施的 处置 方式,对既 有建 筑中 不能 拆卸的 大型 设施要制订 严格 的防 护措 施,避免施 工中 损坏。建 筑周 边的古 树名 木、通信光 缆等 重要 设施 的分 布情况 要详 细掌 握,并加 以重点 保护;宜对既有 建筑 及设 施再 利用 的可能 性和 经济 性进 行分 析,合理 安排 工期,提 高时 间效 率和 资源 再利用 率。6.1.3 绿色 施工 是建 筑工 程应倡 导的 发展 方向,尤其 对居民 区进 行结构加 固,更具 有现 实意 义,能 够最 大限 度地 降低 对居民 生活 的影响。6.2 施工 6.2.1 应注 意结 构加 固建 筑所在 环境,如周 围建 筑的 相邻情 况和 结构 加 固 建 筑 的 周 边 交 通 路 线 情 况 等。对 原 有 的 管 线 要 做 好 调 查 工作。必 要时 对难 点方 案进 行专家 论证。6.2.3 道路、管线、高 空 作业等 施工 工程,需在 适 当位置 设置 居民行走安 全通 道,尽量 减少 和施工 道路 的交 叉;夜间 应设置 照明 指示装置;电气 线路 改造 前及 时和居 民沟 通,妥善 采取 安全用 电措 施;27 未经居 民许 可,施工 人员 严禁进 入居 民房 间;建筑 外立面 修缮 时应提前通 知居 民关 锁门 窗。6.2.8 对于 既有 住宅 加装 电梯结 构加 固而 言,为 了减 少对居 民正 常生活的 影响,控 制噪 声污 染是施 工中 需要 控 制 的重 要要素,如 静力拆除混 凝土 结构,采 用水 钻静力 切割 方式 进行 混凝 土开洞,选 用低噪声振 捣设 备进 行混 凝土 浇筑振 捣等,噪声 级振 动较 大的作 业时 间应避开 居民 休息 时间,一 般不在 夜间 施工。6.2.13 既有住宅加装 电梯 结构加固相对新建工程而 言,施工现场易燃物 多而 复杂,尤 其是 涉及节 能改 造中 保温 材料 的问题,消 防安全形势 更为 严峻。因 此,要 有针对 性地 制定 防火 措施 和消防 安全 应急预案,落 实各 岗位、各级 人员消 防安 全责 任,杜绝 火灾事 故发 生。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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