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报告吧!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报告吧

换一换
首页 报告吧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数据资源体系技术指南第5部分:数据脱敏工作指南DB5120/T 19.5-2023.pdf

  • 资源ID:136170       资源大小:7.52MB        全文页数:12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9.9金币 【人民币9.9元】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9.9金币 【人民币9.9元】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说明:
本站最低充值10金币,下载本资源后余额将会存入您的账户,您可在我的个人中心查看。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下载共享资源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既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数据资源体系技术指南第5部分:数据脱敏工作指南DB5120/T 19.5-2023.pdf

I C S 3 5.0 4 0C C S L 7 1DB5120四 川 省(资 阳 市)地 方 标 准D B 5 1 2 0/T 1 9.5 2 0 2 3数 据 资 源 体 系 技 术 指 南第 5 部 分:数 据 脱 敏 工 作 指 南2 0 2 3-1 2-2 2 发 布 2 0 2 3-1 2-2 9 实 施资 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5 1 2 0/T 1 9.5 2 0 2 3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总 则.25 数 据 脱 敏 流 程.46 常 用 脱 敏 方 法.6参 考 文 献.8D B 5 1 2 0/T 1 9.5 2 0 2 3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这 些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资 阳 市 政 务 服 务 和 大 数 据 管 理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由 资 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批 准 并 发 布。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资 阳 市 大 数 据 服 务 中 心、资 阳 数 智 科 技 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刘 桄 序、戢 培 全、邵 柏 华、袁 嘉、刘 光 乾、杨 建 康、张 亚 琴、李 爱 民、刘 西 北、郑 雪 梅、邓 森 林、彭 国 林、陈 杜 宇、杨 通、李 强、夏 荣、张 润 泽、任 良 华、冷 耀、陈 熙。本 文 件 为 首 次 发 布。D B 5 1 2 0/T 1 9.5 2 0 2 31数 据 资 源 体 系 技 术 指 南第 5 部 分:数 据 脱 敏 工 作 指 南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资 阳 市 域 数 据 脱 敏 工 作 相 关 术 语 和 定 义、总 则、数 据 脱 敏 流 程、常 用 脱 敏 方 法 等 工 作规 范。本 文 件 适 用 于 资 阳 市 域 政 务 组 织、非 政 务 组 织 和 个 人 信 息 资 源 数 据 的 脱 敏 工 作 的 规 划、实 施 和 管 理。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5 2 7 1.1 信 息 技 术 词 汇 第 1 部 份:基 本 术 语G B/T 1 1 4 5 7 信 息 技 术 软 件 工 程 术 语G B/T 1 8 4 9 2 信 息 技 术 系 统 及 软 件 完 整 性 级 别G B/T 2 0 2 7 0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网 络 基 础 安 全 技 术 要 求G B/T 2 0 2 7 1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信 息 系 统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要 求G B/T 2 2 0 3 2 系 统 工 程 系 统 生 存 周 期 过 程G B/T 2 5 0 0 0 系 统 与 软 件 工 程(所 有 部 分)G B/T 2 8 4 5 2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应 用 软 件 系 统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要 求G B/T 2 9 2 6 4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分 类 与 代 码G B/T 2 9 7 6 5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数 据 备 份 与 恢 复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与 测 试 评 价 方 法G B/T 3 5 2 9 5 信 息 技 术 大 数 据 术 语G B/T 3 6 6 2 5.3 智 慧 城 市 数 据 融 合 第 3 部 分:数 据 采 集 规 范G B/T 3 8 6 6 7 信 息 技 术 大 数 据 数 据 分 类 指 南G B/T 4 0 0 9 4.2 电 子 商 务 数 据 交 易 第 2 部 分:数 据 描 述 规 范G B/T 4 0 0 9 4.3 电 子 商 务 数 据 交 易 第 3 部 分:数 据 接 口 规 范 行G B/T 4 2 4 5 0 信 息 技 术 大 数 据 数 据 资 源 规 划D B 5 1/T 3 0 5 6 政 务 数 据 数 据 分 类 分 级 指 南3 术 语 和 定 义G B/T 5 2 7 1.1、G B/T 1 1 4 5 7、G B/T 1 8 4 9 2、G B/T 2 0 2 7 0、G B/T 2 0 2 7 1、G B/T 2 5 0 0 0、G B/T 2 8 4 5 2、G B/T 2 9 2 6 4、G B/T 2 9 7 6 5、G B/T 3 5 2 9 5、G B/T 3 6 6 2 5.3、G B/T 3 8 6 6 7、G B/T 4 0 0 9 4.2、G B/T 4 0 0 9 4.3、G B/T 4 2 4 5 0、D B 5 1/T 3 0 5 6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数 据 脱 敏 d a t a d e s e n s i t i z a t i o n通 过 一 系 列 数 据 处 理 方 法 对 原 始 数 据 进 行 处 理 以 屏 蔽 敏 感 数 据 的 一 种 数 据 保 护 方 法。D B 5 1 2 0/T 1 9.5 2 0 2 324 总 则4.1 数 据 脱 敏 原 则4.1.1 有 效 性数 据 脱 敏 的 最 基 本 原 则 就 是 去 掉 数 据 中 的 敏 感 信 息,保 证 数 据 安 全。有 效 性 原 则 要 求 经 过 数 据 脱 敏处 理 后,原 始 信 息 中 包 含 的 敏 感 信 息 已 被 移 除,无 法 通 过 处 理 后 的 数 据 得 到 敏 感 信 息;或 者 需 通 过 巨 大经 济 代 价、时 间 代 价 才 能 得 到 敏 感 信 息,其 成 本 已 远 远 超 过 数 据 本 身 的 价 值。此 外,在 处 理 敏 感 信 息 时,应 注 意 根 据 原 始 数 据 的 特 点 和 应 用 场 景,选 择 合 适 的 脱 敏 方 法。4.1.2 真 实 性由 于 脱 敏 后 的 数 据 需 要 在 相 关 业 务 系 统、测 试 系 统 等 非 原 始 环 境 中 继 续 使 用,因 此 需 保 证 脱 敏 后 的数 据 应 尽 可 能 的 真 实 体 现 原 始 数 据 的 特 征,且 应 尽 可 能 多 的 保 留 原 始 数 据 中 的 有 意 义 信 息,以 减 小 对 使用 该 数 据 的 系 统 的 影 响。真 实 性 原 则 要 求 脱 敏 过 程 需 保 持 用 于 后 续 分 析 的 数 据 真 实 特 征,以 实 现 数 据 相 关 业 务 需 求,包 括 但不 限 于 数 据 结 构 特 征 和 数 据 统 计 特 征:数 据 结 构 特 征 是 指 数 据 本 身 的 构 成 遵 循 一 定 的 规 则(例 如 身 份 证号 由 地 区 编 码、生 日、顺 序 号 和 校 验 码 组 成);数 据 统 计 特 征 是 指 大 量 的 数 据 记 录 所 隐 含 的 统 计 趋 势(例如 开 户 人 地 区 分 布、年 龄 分 布 等)。为 达 到 真 实 性 要 求,在 一 般 情 况 下 开 展 数 据 脱 敏 工 作 时,应 注 意:a)保 持 原 数 据 的 格 式;b)保 持 原 数 据 的 类 型;c)保 持 原 数 据 之 间 的 依 存 关 系d)保 持 语 义 完 整 性;e)保 持 引 用 完 整 性;f)保 持 数 据 的 统 计、聚 合 特 征;g)保 持 频 率 分 布;h)保 持 唯 一 性。4.1.3 高 效 性应 保 证 数 据 脱 敏 的 过 程 可 通 过 程 序 自 动 化 实 现,可 重 复 执 行。在 不 影 响 有 效 性 的 前 提 下,需 注 意 平衡 脱 敏 的 力 度 与 所 花 费 的 代 价,将 数 据 脱 敏 的 工 作 控 制 在 一 定 的 时 间 和 经 济 成 本 内。本 质 上,高 效 性 原则 是 成 本 和 安 全 性 相 互 作 用 的 结 果,在 确 保 一 定 安 全 底 线 的 前 提 下,尽 可 能 减 少 数 据 脱 敏 工 作 所 花 费 的额 外 代 价。4.1.4 稳 定 性由 于 原 始 数 据 间 存 在 关 联 性,为 保 障 数 据 使 用 者 可 正 常 使 用 和 分 析 数 据,因 此 数 据 脱 敏 时 需 保 证 对相 同 的 原 始 数 据,在 各 输 入 条 件 一 致 的 前 提 下,无 论 脱 敏 多 少 次,其 最 终 结 果 数 据 是 相 同 的。如 最 终 结果 是 不 稳 定 的,可 能 导 致 数 据 使 用 者 无 法 将 本 有 联 系 的 数 据 正 确 的 进 行 关 联,从 而 造 成 数 据 的 使 用 出 现问 题。例 如,某 I D 有 两 条 记 录,但 是 由 于 脱 敏 结 果 的 不 稳 定,得 到 了 两 个 不 同 的 脱 敏 I D 1 和 I D 2,则 在 使用 该 数 据 时,就 无 法 得 知 I D 1 和 I D 2 其 实 是 同 一 个 I D,从 而 使 得 数 据 分 析 结 果 出 现 错 误。4.1.5 可 配 置同 一 份 原 始 数 据,可 能 被 用 于 不 同 的 数 据 分 析 场 景,由 于 不 同 场 景 下 的 安 全 要 求 不 同,数 据 脱 敏 时的 处 理 方 式 和 处 理 字 段 也 不 尽 相 同。因 此 需 通 过 配 置 的 方 式,按 照 输 入 条 件 不 同 生 成 不 同 的 脱 敏 结 果,从 而 可 以 方 便 的 按 数 据 使 用 场 景 等 因 素 为 不 同 的 最 终 用 户 提 供 不 同 的 脱 敏 数 据。D B 5 1 2 0/T 1 9.5 2 0 2 334.2 数 据 脱 敏 管 理4.2.1 组 织 管 理资 阳 市 政 务 服 务 和 大 数 据 管 理 局 应 制 定 完 备 的 数 据 脱 敏 规 范 和 流 程,并 对 可 能 接 触 到 脱 敏 数 据 的 相关 方 进 行 数 据 脱 敏 规 程 的 推 广 培 训,并 定 期 评 估 和 维 护 数 据 脱 敏 规 程 内 容,以 保 证 数 据 脱 敏 工 作 执 行 的规 范 性 和 有 效 性。在 制 定 数 据 脱 敏 规 范 时,应 关 注 以 下 事 项:a)应 明 确 指 定 敏 感 数 据 管 理 部 门,并 明 确 其 安 全 责 任 和 义 务;b)应 根 据 安 全 合 规 需 求,建 立 敏 感 数 据 的 分 类 分 级 制 度、数 据 脱 敏 的 工 作 流 程、脱 敏 工 具 的 运 维管 理 制 度,并 定 期 对 相 关 流 程 制 度 进 行 评 审 和 修 订;c)建 立 敏 感 数 据 分 类 制 度 时,可 从 个 人 隐 私 数 据、业 务 运 营 数 据 等 方 面 对 敏 感 数 据 分 类,并 根 据敏 感 数 据 的 重 要 性 程 度 定 义 敏 感 数 据 的 安 全 级 别,同 时 明 确 对 各 类、各 级 别 数 据 相 应 的 安 全 管 控 机 制;d)在 数 据 脱 敏 工 具 的 运 维 管 理 制 度 中,可 纳 入 对 数 据 脱 敏 工 具 的 系 统 安 全 检 测,以 保 证 数 据 脱 敏工 具 自 身 的 安 全 性;e)数 据 脱 敏 制 度 建 立 完 毕 后,应 定 期 对 数 据 脱 敏 工 作 的 相 关 方,如 数 据 管 理 方、数 据 使 用 方、脱敏 工 具 运 维 方,开 展 针 对 相 关 制 度 的 培 训 工 作,以 提 升 规 范 化 意 识。4.2.2 敏 感 信 息 识 别在 进 行 数 据 脱 敏 前,首 先 应 完 整 的 梳 理 待 处 理 数 据 中 包 含 的 所 有 信 息 分 类(包 括 单 条 记 录 中 每 一 个项 目 的 内 容/格 式、多 条 记 录 联 合 后 包 含 的 统 计 特 征 等),然 后 明 确 其 中 哪 些 信 息 分 类 属 于 敏 感 信 息,并 标 注 出 其 敏 感 程 度、泄 露 后 可 能 造 成 的 后 果、应 急 预 案 等。需 要 注 意 的 是,有 些 信 息 本 身 可 能 并 不 直 接 是 敏 感 信 息,但 是 可 通 过 与 其 他 一 些 信 息 结 合 后 推 断 出敏 感 信 息,此 时 也 应 将 此 类 信 息 纳 入 数 据 脱 敏 的 范 围。4.2.3 数 据 安 全 可 控经 过 数 据 脱 敏 处 理 后,已 知 的 敏 感 信 息 已 经 被 隐 藏 和 处 理,但 脱 敏 后 的 数 据 由 于 保 持 了 原 始 数 据 的部 分 统 计 特 征 和 结 构 特 征 等 信 息,仍 可 能 存 在 一 定 的 敏 感 信 息 泄 漏 风 险。因 此,仍 然 需 要 采 取 合 适 的 方式 控 制 知 悉 范 围,通 过 恰 当 的 安 全 管 理 手 段,防 止 数 据 外 泄。4.2.4 过 程 安 全 审 计在 数 据 脱 敏 的 过 程 中 严 格、详 细 记 录 数 据 处 理 过 程 中 的 相 关 信 息,形 成 完 整 数 据 处 理 记 录,用 于 后续 问 题 排 查 与 数 据 追 踪 分 析,一 旦 发 生 泄 密 事 件 可 追 溯 到 是 在 哪 个 数 据 处 理 环 节 发 生 的。4.2.5 脱 敏 应 用 场 景数 据 脱 敏 应 用 的 场 景 很 多,有 针 对 个 人、法 人 和 其 他 客 体 的:a)针 对 个 人 的 脱 敏 应 用 场 景,例 如:1)匿 名 敏 感 信 息,包 含 个 人 敏 感 信 息 的 数 据,但 不 能 识 别 到 具 体 个 人 身 份,如:某 市 个 人 家庭 财 产 超 过 1 0 0 0 万 元 的 人 数 有 1 0 0 0 人。此 类 脱 敏 数 据 可 用 于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需 要,可 用 于 相 关 部 门 发 布 分析 报 告 需 要,及 其 他 一 些 机 构 或 个 人 需 要。2)非 匿 名 敏 感 信 息,包 含 个 人 敏 感 信 息 的 数 据,可 以 通 过 一 定 技 术 手 段 识 别 到 个 人。此 类 场景 需 要 先 识 别 访 问 数 据 的 用 户 身 份,例 如:个 人 可 以 查 询 自 己 名 下 的 存 款、金 融 资 产 和 不 动 产;夫 妻 可以 查 询 对 方 薪 酬、对 方 名 下 的 家 庭 资 产;债 权 人 可 以 在 授 权 的 情 况 下 查 看 债 务 人 的 资 产 情 况,等 等。b)针 对 法 人 的 脱 敏 应 用 场 景,例 如:1)仅 限 本 组 织 的 人 员 可 以 获 取 访 问 的 组 织 内 部 信 息,包 括 但 不 限 于:组 织 规 范、日 常 管 理 和运 营 的 制 度、工 作 手 册、工 作 流 程 图、信 息 系 统 等。D B 5 1 2 0/T 1 9.5 2 0 2 342)仅 限 本 组 织 相 关 部 门 人 员 可 以 获 取 访 问 的 部 门 内 的 经 营 数 据、缴 纳 税 务、社 保、公 积 金 等数 据。3)仅 限 本 组 织 高 层 人 员 才 可 以 获 取 访 问 的 财 务 报 表、经 营 机 密 信 息 等。c)针 对 其 他 客 体 的 脱 敏 应 用 场 景,例 如:1)针 对 需 要 管 理 部 门 授 权 才 能 访 问 的 重 要 公 共 基 础 设 施 详 细 数 据,例 如:桥 梁、铁 路、自 来水、电 力 等 数 据。2)各 行 业 监 管 部 门 掌 握 的 本 行 业 高 风 险 数 据,例 如:传 染 病、矿 产、水 文、海 洋、军 事 设 施、高 精 度 测 绘 地 理 信 息 等 数 据。5 数 据 脱 敏 流 程5.1 流 程 结 构一 个 完 整 的 数 据 脱 敏 工 作 流 程 应 包 括:发 现 敏 感 数 据、标 识 敏 感 数 据、确 定 脱 敏 方 法、定 义 脱 敏 规则、执 行 脱 敏 操 作 和 评 估 脱 敏 效 果 等 步 骤。5.2 发 现 敏 感 数 据为 了 有 效 开 展 数 据 脱 敏 工 作,必 须 对 组 织 所 拥 有 的 数 据 进 行 梳 理 和 分 类,建 议 将 数 据 分 为 高 度 敏 感数 据、中 度 敏 感 数 据 和 非 敏 感 数 据;同 时,组 织 需 首 先 分 析 建 立 完 整 的 敏 感 数 据 位 置 和 关 系 库,确 保 数据 脱 敏 工 作 能 够 充 分 考 虑 到 必 须 的 业 务 范 围、脱 敏 后 数 据 对 原 数 据 业 务 特 性 的 继 承(如 保 持 原 数 据 间 的依 赖 关 系)。基 于 敏 感 数 据 分 类 分 级 制 度,一 方 面 建 立 有 效 的 数 据 发 现 手 段,在 组 织 完 整 的 数 据 范 围 内 查 找 并 发现 敏 感 数 据;另 一 方 面 明 确 敏 感 数 据 结 构 化 或 非 结 构 化 的 数 据 表 现 形 态,如 敏 感 数 据 固 定 的 字 段 格 式。在 该 过 程 中,可 关 注 以 下 事 项:a)定 义 数 据 脱 敏 工 作 执 行 的 范 围,在 该 范 围 内 执 行 敏 感 数 据 的 发 现 工 作。b)通 过 数 据 表 名 称、字 段 名 称、数 据 记 录 内 容、数 据 表 备 注、数 据 文 件 内 容 等 直 接 匹 配 或 正 则 表达 式 匹 配 的 方 式 发 现 敏 感 数 据;c)考 虑 数 据 引 用 的 完 整 性,如 保 证 数 据 库 的 引 用 完 整 性 约 束;d)数 据 发 现 手 段 应 支 持 主 流 的 数 据 库 系 统、数 据 仓 库 系 统、文 件 系 统,同 时 应 支 持 云 环 境 下 的 主流 新 型 存 储 系 统;e)尽 量 利 用 自 动 化 工 具 执 行 数 据 发 现 工 作,并 降 低 该 过 程 对 生 产 系 统 的 影 响;f)数 据 发 现 工 具 具 有 扩 展 机 制,可 根 据 业 务 需 要 自 定 义 敏 感 数 据 的 发 现 逻 辑;g)固 化 常 用 的 敏 感 数 据 发 现 规 则,例 如 身 份 证 号、手 机 号 等 敏 感 数 据 的 发 现 规 则,避 免 重 复 定 义数 据 发 现 规 则。5.3 标 识 敏 感 数 据在 通 过 业 务 梳 理 发 现 了 敏 感 数 据 之 后,需 要 对 敏 感 数 据 进 行 标 识,包 括 标 识 敏 感 数 据 的 位 置、敏 感数 据 的 格 式 等 信 息,以 便 后 续 对 敏 感 数 据 的 访 问、传 输 和 处 理 进 行 跟 踪 和 监 督。敏 感 数 据 的 标 识 方 法 应 该 确 保 敏 感 数 据 标 识 信 息 能 够 随 敏 感 数 据 一 起 流 动,并 不 易 于 删 除 和 篡 改,从 而 可 以 对 敏 感 数 据 进 行 有 效 跟 踪,以 确 保 敏 感 数 据 的 安 全 合 规 性。在 标 识 敏 感 数 据 时,可 关 注 以 下 事 项:a)应 该 尽 早 在 数 据 的 收 集 阶 段 就 对 敏 感 数 据 进 行 识 别 和 标 识,这 样 便 于 在 数 据 的 整 个 生 命 周 期 阶段 对 敏 感 数 据 进 行 有 效 管 理;b)敏 感 数 据 的 标 识 方 法 必 须 考 虑 到 便 捷 性 和 安 全 性,使 得 标 识 后 的 数 据 很 容 易 被 识 别,同 时 要 确保 敏 感 数 据 标 识 信 息 不 容 易 被 恶 意 攻 击 者 删 除 和 篡 改;D B 5 1 2 0/T 1 9.5 2 0 2 35c)敏 感 数 据 的 标 识 方 法 应 支 持 静 态 数 据 的 敏 感 标 识 以 及 动 态 流 数 据 的 敏 感 标 识。5.4 确 定 脱 敏 场 景在 标 识 敏 感 数 据 基 础 上,确 定 脱 敏 场 景,脱 敏 场 景 包 括 但 不 限 于:a)静 态 脱 敏:对 原 始 数 据 进 行 一 次 脱 敏 后,脱 敏 后 的 结 果 数 据 可 以 多 次 使 用;b)动 态 脱 敏:针 对 不 同 用 户 需 求,对 数 据 进 行 屏 蔽 处 理 的 数 据 脱 敏 方 式,要 求 系 统 有 安 全 措 施 确保 用 户 不 能 够 绕 过 数 据 脱 敏 层 次 直 接 接 触 敏 感 数 据。5.5 选 择 脱 敏 方 法在 对 标 识 后 的 敏 感 数 据 进 行 脱 敏 前,应 首 先 确 定 脱 敏 方 法,可 选 的 数 据 脱 敏 方 案 包 括 静 态 数 据 脱 敏和 动 态 数 据 脱 敏。不 同 的 数 据 脱 敏 方 案 对 数 据 源 的 影 响 不 同,脱 敏 的 时 效 性 也 不 一 样。脱 敏 方 案 确 定 后,就 可 以 选 择 对 应 的 数 据 脱 敏 工 具。在 确 定 数 据 脱 敏 方 案 时,可 关 注 以 下 事 项:a)静 态 数 据 脱 敏 方 法 是 对 原 始 数 据 进 行 一 次 脱 敏 后,脱 敏 后 的 结 果 数 据 可 以 多 次 使 用,非 常 适 合使 用 场 景 比 较 单 一 的 场 合;b)动 态 数 据 脱 敏 方 法 是 在 敏 感 数 据 显 示 时,针 对 不 同 用 户 需 求,对 显 示 数 据 进 行 屏 蔽 处 理 的 数 据脱 敏 方 式,它 要 求 系 统 有 安 全 措 施 确 保 用 户 不 能 够 绕 过 数 据 脱 敏 层 次 直 接 接 触 敏 感 数 据。动 态 数 据 脱 敏比 较 适 合 用 户 需 求 不 确 定、使 用 场 景 复 杂 的 情 形。5.6 定 义 脱 敏 规 则针 对 已 识 别 和 标 识 出 的 敏 感 数 据,资 阳 市 政 务 服 务 和 大 数 据 管 理 局 需 建 立 敏 感 数 据 在 相 关 业 务 场 景下 的 脱 敏 规 则。在 敏 感 数 据 生 命 周 期 识 别 的 基 础 上,明 确 存 在 数 据 脱 敏 需 求 的 业 务 场 景,并 结 合 行 业 法规 的 要 求 和 业 务 场 景 的 需 求,制 定 相 应 业 务 场 景 下 有 效 的 数 据 脱 敏 规 则。在 该 过 程 中,可 关 注 以 下 事 项:a)识 别 组 织 在 业 务 开 展 过 程 中 应 遵 循 的 个 人 隐 私 保 护、数 据 安 全 保 护 等 关 键 领 域 国 内 外 法 规、行业 监 管 规 范 或 标 准,以 此 作 为 数 据 脱 敏 规 则 必 须 遵 循 的 原 则;b)对 已 识 别 出 的 敏 感 数 据 执 行 生 命 周 期(产 生、采 集、使 用、交 换、销 毁)流 程 的 梳 理,明 确 在生 命 周 期 各 阶 段,用 户 对 数 据 的 访 问 需 求 和 当 前 的 权 限 设 置 情 况,分 析 整 理 出 存 在 数 据 脱 敏 需 求 的 业 务场 景。例 如,在 梳 理 过 程 中,会 发 现 存 在 对 敏 感 数 据 的 访 问 需 求 和 访 问 权 限 不 匹 配 的 情 况(用 户 仅 需 获取 敏 感 数 据 中 部 分 内 容 即 可,但 却 拥 有 对 敏 感 数 据 内 容 全 部 的 访 权 限),因 此 该 业 务 场 景 存 在 敏 感 数 据的 脱 敏 需 求;c)进 一 步 分 析 存 在 数 据 脱 敏 需 求 的 业 务 场 景,在“最 小 够 用”的 原 则 下 明 确 待 脱 敏 的 数 据 内 容、符 合 业 务 需 求 的 脱 敏 方 式,以 及 该 业 务 的 服 务 水 平 方 面 的 要 求,以 便 于 脱 敏 规 则 的 制 定。其 中,脱 敏 的方 式 可 参 考“常 用 数 据 脱 敏 方 法”;d)数 据 脱 敏 工 具 应 提 供 扩 展 机 制,从 而 让 用 户 可 根 据 需 求 自 定 义 脱 敏 的 方 法;e)通 过 数 据 脱 敏 工 具 选 择 数 据 脱 敏 方 法 时,脱 敏 工 具 中 应 对 各 类 方 法 的 使 用 进 行 详 细 的 说 明,说明 应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规 则 的 实 现 原 理、数 据 引 用 完 整 性 影 响、数 据 语 义 完 整 性 影 响、数 据 分 布 频 率 影 响、约 束 和 限 制 等,以 支 撑 脱 敏 工 具 的 使 用 者 在 选 择 脱 敏 方 式 时 做 出 正 确 的 选 择;f)应 固 化 常 用 的 敏 感 数 据 脱 敏 规 则,例 如 身 份 证 号、手 机 号 等 的 常 用 脱 敏 规 则,避 免 数 据 脱 敏 项目 实 施 过 程 中 重 复 定 义 数 据 脱 敏 规 则。5.7 执 行 脱 敏 操 作根 据 已 定 义 的 数 据 脱 敏 规 则、数 据 脱 敏 工 作 的 流 程 和 数 据 脱 敏 工 具 的 运 维 管 理 制 度,在 实 际 业 务 运营 过 程 中 执 行 数 据 脱 敏,可 包 括 条 数 据 脱 敏 和 块 数 据 脱 敏。条 数 据 脱 敏 是 对 单 条 数 据 根 据 脱 敏 规 则 实 施D B 5 1 2 0/T 1 9.5 2 0 2 36脱 敏,块 数 据 脱 敏 是 对 聚 合 数 据 实 施 脱 敏。在 日 常 的 脱 敏 工 作 中,监 控 分 析 数 据 脱 敏 过 程 的 稳 定 性、以及 对 业 务 的 影 响 性,同 时 对 脱 敏 工 作 开 展 定 期 的 安 全 审 计,已 发 现 脱 敏 工 作 中 存 在 的 安 全 风 险。在 该 过 程 中,可 关 注 以 下 事 项:a)支 持 从 数 据 源 克 隆 数 据 到 新 环 境(例 如 从 生 产 环 境、备 份 库 克 隆 数 据 到 新 环 境),并 在 新 环 境中 进 行 脱 敏 过 程 的 执 行;也 支 持 在 数 据 源 端 直 接 进 行 脱 敏;b)对 脱 敏 任 务 的 管 理,可 考 虑 采 用 自 动 化 管 理 的 方 式 提 升 任 务 管 理 效 率,例 如 定 时、条 件 设 置 的方 式 触 发 脱 敏 任 务 的 执 行;c)执 行 对 脱 敏 任 务 的 运 行 监 控,关 注 任 务 执 行 的 稳 定 性、以 及 脱 敏 任 务 对 业 务 的 影 响;d)设 置 专 人 定 期 对 数 据 脱 敏 的 相 关 日 志 记 录 进 行 安 全 审 计,审 计 应 重 点 关 注 高 权 限 账 号 的 操 作 日志 和 脱 敏 工 作 的 记 录 日 志;发 布 审 计 报 告,并 跟 进 审 计 中 发 现 的 例 外 和 异 常。5.8 评 估 脱 敏 效 果通 过 收 集、整 理 数 据 脱 敏 工 作 执 行 的 数 据,例 如 相 关 监 控 数 据、审 计 数 据,对 数 据 脱 敏 的 前 期 工 作开 展 情 况 进 行 反 馈,从 而 优 化 相 关 规 程、明 确 数 据 脱 敏 过 程 中 应 关 注 的 事 项。在 该 过 程 中,可 关 注 以 下 事 项:a)评 估 脱 敏 后 数 据 对 应 用 系 统 的 功 能、性 能 的 影 响,从 而 明 确 对 整 体 业 务 服 务 水 平 的 影 响;测 试负 载 应 尽 量 保 证 与 生 产 环 境 一 致,应 尽 量 提 供 从 生 产 环 境 克 隆 数 据 访 问 负 载 到 脱 敏 系 统 进 行 回 放 测 试 的功 能;b)根 据 组 织 业 务 发 展 的 情 况 和 脱 敏 工 作 执 行 的 反 馈,优 化 数 据 脱 敏 工 作 开 展 的 规 程,旨 在 全 组 织机 构 范 围 内 增 强 数 据 安 全 能 力 并 满 足 合 规 要 求。6 常 用 脱 敏 方 法6.1 泛 化泛 化 是 指 在 保 留 原 始 数 据 局 部 特 征 的 前 提 下 使 用 一 般 值 替 代 原 始 数 据,泛 化 后 的 数 据 具 有 不 可 逆性,具 体 的 技 术 方 法 包 括 但 不 限 于:a)数 据 截 断:直 接 舍 弃 业 务 不 需 要 的 信 息,仅 保 留 部 分 关 键 信 息,例 如 将 手 机 号 码 1 3 5 0 0 0 1 0 0 0 1截 断 为 1 3 5。b)日 期 偏 移 取 整:按 照 一 定 粒 度 对 时 间 进 行 向 上 或 向 下 偏 移 取 整,可 在 保 证 时 间 数 据 一 定 分 布 特征 的 情 况 下 隐 藏 原 始 时 间,例 如 将 时 间 2 0 1 5 0 1 0 1 0 1:0 1:0 9 按 照 5 秒 钟 粒 度 向 下 取 整 得 到 2 0 1 5 0 1 0 10 1:0 1:0 5;c)规 整:将 数 据 按 照 大 小 规 整 到 预 定 义 的 多 个 档 位,例 如 将 客 户 资 产 按 照 规 模 分 为 高、中、低 三个 级 别,将 客 户 资 产 数 据 用 这 三 个 级 别 代 替。6.2 抑 制抑 制 是 指 通 过 隐 藏 数 据 中 部 分 信 息 的 方 式 来 对 原 始 数 据 的 值 进 行 转 换,又 称 为 隐 藏 技 术,具 体 的 技术 方 法 包 括 但 不 限 于:掩 码:用 通 用 字 符 替 换 原 始 数 据 中 的 部 分 信 息,例 如 将 手 机 号 码 1 3 5 0 0 0 1 0 0 0 1 经过 掩 码 得 到 1 3 5*0 0 0 1,掩 码 后 的 数 据 长 度 与 原 始 数 据 一 样。6.3 扰 乱扰 乱 是 指 通 过 加 入 噪 声 的 方 式 对 原 始 数 据 进 行 干 扰,以 实 现 对 原 始 数 据 的 扭 曲、改 变,扰 乱 后 的 数据 仍 保 留 着 原 始 数 据 的 分 布 特 征,具 体 的 技 术 方 法 包 括 但 不 限 于:a)加 密:使 用 加 密 算 法 对 原 始 数 据 进 行 加 密,例 如 将 编 号 1 2 3 4 5 加 密 为 a b c d e;b)重 排:将 原 始 数 据 按 照 特 定 的 规 则 进 行 重 新 排 列,例 如 将 序 号 1 2 3 4 5 重 排 为 5 4 3 2 1;D B 5 1 2 0/T 1 9.5 2 0 2 37c)替 换:按 照 特 定 规 则 对 原 始 数 据 进 行 替 换,如 统 一 将 女 性 性 别 替 换 为 F;d)重 写:参 考 原 数 据 的 特 征,重 新 生 成 数 据。重 写 与 整 体 替 换 较 为 类 似,但 替 换 后 的 数 据 与 原 始数 据 通 常 存 在 特 定 规 则 的 映 射 关 系,而 重 写 生 成 的 数 据 与 原 始 数 据 则 一 般 不 具 有 映 射 关 系。例 如 对 雇 员工 资,可 使 用 在 一 定 范 围 内 随 机 生 成 的 方 式 重 新 构 造 数 据;e)均 化:针 对 数 值 性 的 敏 感 数 据,在 保 证 脱 敏 后 数 据 集 总 值 或 平 均 值 与 原 数 据 集 相 同 的 情 况 下,改 变 数 值 的 原 始 值;f)散 列:即 对 原 始 数 据 取 散 列 值,使 用 散 列 值 来 代 替 原 始 数 据。6.4 有 损有 损 是 指 通 过 损 失 部 分 数 据 的 方 式 来 保 护 整 个 敏 感 数 据 集,适 用 于 数 据 集 的 全 部 数 据 汇 总 后 才 构 成敏 感 信 息 的 场 景,具 体 的 技 术 方 法 包 括 但 不 限 于:a)限 制 返 回 行 数:仅 仅 返 回 可 用 数 据 集 合 中 一 定 行 数 的 数 据,例 如 商 品 配 方 数 据,只 有 在 拿 到 所有 配 方 数 据 后 才 具 有 意 义,可 在 脱 敏 时 仅 返 回 一 行 数 据;b)限 制 返 回 列 数:仅 仅 返 回 可 用 数 据 集 合 中 一 定 列 数 的 数 据,例 如 在 查 询 人 员 基 本 信 息 时,对 于某 些 敏 感 列,不 包 含 在 返 回 的 数 据 集 中。D B 5 1 2 0/T 1 9.5 2 0 2 38参 考 文 献 资 阳 市 政 务 信 息 化 项 目 管 理 办 法(试 行)(资 府 办 发 2 0 2 2 2 5 号)

注意事项

本文(数据资源体系技术指南第5部分:数据脱敏工作指南DB5120/T 19.5-2023.pdf)为本站会员(伤不起怎么办)主动上传,报告吧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报告吧(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号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