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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社区康园中心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评 价 机 构 : 广 州 市 科 苗 展 略 财 务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机 构 负 责 人 : 姚 欢 洋项 目 负 责 人 : 姚 欢 洋 为 全 面 检 验 2017 年 社 区 康 园 中 心 补 助 资 金 绩 效 ( 以 下 简 称康 园 中 心 ) , 考 核 资 金 预 期 绩 效 目 标 的 实 现 程 度 、 支 出 效 率 和 综合 效 果 , 进 一 步 提 高 财 政 支 出 的 管 理 水 平 , 根 据 省 财 政 厅 关 于做 好 2018 年 省 级 财 政 重 点 绩 效 评 价 工 作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粤财 绩 函 2018 11号 ) 等 文 件 要 求 , 省 财 政 厅 委 托 第 三 方 机 构组 成 绩 效 评 价 组 ( 以 下 简 称 评 价 组 ) , 按 照 广 东 省 财 政 支 出 绩效 评 价 试 行 方 案 等 有 关 规 定 , 对 康 园 中 心 补 助 专 项 资 金 4,110万 元 的 使 用 情 况 实 施 了 绩 效 评 价 。一 、 基 本 情 况( 一 ) 项 目 背 景 。 截 止 2016 年 , 广 东 省 有 智 力 、 精 神 残 疾 人 和 重 度 肢 体 残 疾人 96.67 万 人 , 其 中 持 证 56 万 人 , 就 业 年 龄 段 40 万 人 。 这 些 残疾 儿 医 院 不 接 受 、 不 能 正 常 就 业 、 很 难 融 入 社 会 , 需 要 长 期 照 料 ,家 庭 承 受 着 沉 重 的 精 神 压 力 和 经 济 负 担 , 部 分 严 重 精 神 障 碍 患 者逐 年 增 加 , 也 成 为 影 响 公 共 安 全 的 重 大 隐 患 。依 据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残 疾 人 小 康 进 程 的 实 施意 见 ( 粤 府 2015 121 号 ) 、 转 发 中 国 残 联 等 八 部 门 关 于印 发 的 通 知 ( 粤 残 联 2012 211号 ) 、 关 于 发 展 残 疾 人 辅 助 性 就 业 的 意 见 ( 残联 发 2015 27 号 )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残 疾 人 小 康 进 程 的 实 施 意 见 ( 粤 府 2015 121 号 ) 提 出 的 “ 大 力 发 展 残 疾 人 辅 助 性 就 业 , 到 2017 年 每 个 街 道 ( 乡 镇 ) 至 少 要 建 立1 个 康 园 中 心 ” 和 省 综 治 办 等 11 部 门 关 于 加 强 严 重 精 神 障 碍患 者 救 治 救 助 工 作 的 实 施 意 见 ( 粤 综 治 办 2016 1 号 ) 提 出的 “ 到 2020 年 每 个 街 道 ( 乡 镇 ) 建 立 完 善 一 个 康 园 中 心 , 作 为接 收 严 重 精 神 障 碍 患 者 日 间 照 料 、 职 业 康 复 和 社 会 康 复 场 所 ” ,经 省 政 府 同 意 , 将 “ 社 区 康 园 网 络 ” 项 目 纳 入 2017 年 省 政 府 民生 实 事 。 康 园 中 心 具 体 是 在 街 道 ( 乡 镇 ) 或 居 委 ( 村 ) 层 级 上 建立 的 社 区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机 构 。 为 就 业 年 龄 段 的 智 力 、 精 神 、 重度 残 疾 人 以 及 其 他 有 需 求 的 残 疾 人 提 供 日 间 生 活 照 料 护 理 、 生 活自 理 能 力 训 练 、 运 动 功 能 训 练 、 社 会 适 应 能 力 训 练 、 职 业 康 复 与 劳 动 技 能 训 练 、 文 体 娱 乐 、 辅 助 性 就 业 等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 以 提 高服 务 对 象 生 活 质 量 和 社 会 参 与 能 力 , 减 轻 家 庭 及 社 会 负 担 。 每 个康 园 中 心 的 场 地 面 积 在 200平 米 以 上 , 可 托 养 服 务 残 疾 人 20-30人 。 专 项 资 金 用 于 康 园 中 心 新 建 和 运 转 补 助 , 对 经 济 欠 发 达 地 区 ,按 照 新 建 机 构 一 次 性 补 助 10 万 元 /个 、 正 常 运 转 机 构 补 助 6 万 元/个 年 , 给 予 定 额 补 助 。( 二 ) 资 金 概 况 。2017 年 省 财 政 共 安 排 康 园 中 心 补 助 专 项 资 金 4,110 万 元 。其 中 , 关 于 提 前 下 达 2017 年 残 疾 人 事 业 发 展 中 央 补 助 资 金 的通 知 ( 粤 财 社 2016 256 号 ) 文 件 下 达 中 央 级 补 助 资 金 2,505 万 元 , 关 于 下 达 2017 年 全 省 康 园 中 心 补 助 资 金 的 通 知 ( 粤 财 社 2017 32 号 ) 文 件 下 达 省 级 补 助 资 金 1,605 万 元 。截 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 资 金 全 部 已 拨 付 地 市 , 具 体 各 地 市资 金 安 排 情 况 见 表 1-1。 转 拨 拨 付 到 位 率 为 100%。 单 位 : 万 元地 市 名 称 总 金 额 中 央 级 /省 级 资 金中 央 级 ( 粤 财 社 2016 256号 ) 省 级 ( 粤 财 社 2017 32号 ) 累 计 4110 2505 1605地 级 市 小 计 2734 1690 1044汕 头 市 178 100 78韶 关 市 142 65 77河 源 市 166 105 61梅 州 市 184 115 69惠 州 市 366 270 96汕 尾 市 58 10 48江 门 市 264 215 49 阳 江 市 172 100 72湛 江 市 208 115 93茂 名 市 178 105 73肇 庆 市 220 150 70清 远 市 280 200 80潮 州 市 100 50 50揭 阳 市 112 40 72云 浮 市 106 50 56 地 市 名 称 总 金 额 中 央 级 /省 级 资 金中 央 级 ( 粤 财 社 2016 256号 ) 省 级 ( 粤 财 社 2017 32号 )直 属 县 小 计 1376 815 561南 澳 县 22 10 12乳 源 县 34 20 14南 雄 市 22 / 22仁 化 县 22 / 22翁 源 县 22 10 12龙 川 县 58 40 18 紫 金 县 34 15 19连 平 县 28 15 13大 埔 县 46 30 16五 华 县 82 55 27兴 宁 市 76 55 21丰 顺 县 46 30 16博 罗 县 76 60 16陆 丰 市 34 20 14陆 河 县 28 15 13 海 丰 县 22 10 12阳 春 市 28 15 13廉 江 市 22 10 12徐 闻 县 34 20 14雷 州 市 34 10 24化 州 市 40 25 15 地 市 名 称 总 金 额 中 央 级 /省 级 资 金中 央 级 ( 粤 财 社 2016 256号 ) 省 级 ( 粤 财 社 2017 32号 )高 州 市 70 50 20德 庆 县 46 30 16封 开 县 40 25 15怀 集 县 28 15 13广 宁 县 46 30 16连 南 县 40 25 15连 山 县 28 15 13 英 德 市 34 20 14饶 平 县 88 65 23普 宁 市 28 15 13揭 西 县 34 15 19惠 来 县 28 15 13新 兴 县 34 20 14罗 定 市 22 10 12表 1-1 2017 年 社 区 康 园 中 心 补 助 资 金 地 市 资 金 安 排 情 况 表( 三 ) 项 目 绩 效 目 标 。总 目 标 。 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前 , 全 省 新 建 108 个 康 园 中心 , 为 1.8 万 名 残 疾 人 提 供 日 间 生 活 照 料 护 理 、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训 练 、 运 动 功 能 训 练 、 社 会 适 应 能 力 训 练 、 职 业 康 复 与 劳 动 技 能 训练 、 文 体 娱 乐 、 辅 助 性 就 业 等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阶 段 性 目 标 。 一 是 制 定 方 案 , 明 确 任 务 。 具 体 工 作 为 : 省 级 相 关 部 门 制 定 全 省 康 园 中 心 项 目 实 施 计 划 , 明 确 各 地 新 建 康 园 中心 和 服 务 残 疾 人 的 任 务 数 , 组 织 召 开 全 省 专 项 工 作 部 署 会 议 , 下达 各 地 新 建 补 助 资 金 及 运 转 补 助 资 金 ; 各 地 市 相 关 部 门 做 好 任 务分 配 , 制 定 本 地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 报 送 省 残 联 备 案 , 测 算 并 申 请 项目 配 套 经 费 。 二 是 组 织 申 报 , 落 实 配 套 。 具 体 工 作 为 : 省 级 相 关部 门 完 成 全 省 项 目 实 施 的 指 导 和 督 促 工 作 , 统 筹 申 报 审 批 工 作 ;各 地 市 相 关 部 门 因 地 制 宜 、 调 查 研 究 、 科 学 选 点 , 对 应 新 建 任 务数 报 送 全 省 新 建 “ 社 区 康 园 中 心 ” 机 构 申 报 书 , 完 成 新 建 申报 工 作 , 并 落 实 配 套 新 建 补 助 经 费 和 运 转 补 助 经 费 。 三 是 督 查 培训 , 推 进 实 施 。 具 体 工 作 为 : 省 级 相 关 部 门 根 据 项 目 实 施 情 况 , 开 展 全 省 督 导 检 查 工 作 , 举 办 全 省 业 务 骨 干 培 训 班 ; 各 地 市 相 关部 门 推 进 项 目 实 施 。 四 是 组 织 验 收 , 开 展 评 估 。 具 体 工 作 为 : 省级 相 关 部 门 组 织 开 展 全 省 康 园 中 心 项 目 检 查 验 收 和 绩 效 评 估 工作 ; 各 地 市 相 关 部 门 更 新 完 善 数 据 库 , 报 送 全 省 社 区 康 园 中 心基 础 信 息 汇 总 表 , 把 2016 年 、 2017 年 机 构 及 服 务 对 象 分 别 录入 到 全 国 “ 阳 光 家 园 计 划 项 目 管 理 系 统 ” , 并 开 展 项 目 绩 效 自 评总 结 工 作 。 五 是 总 结 经 验 , 推 动 发 展 。 具 体 工 作 为 : 省 级 相 关 部门 组 织 召 开 全 省 康 园 中 心 项 目 总 结 大 会 , 总 结 项 目 经 验 , 学 习 借鉴 先 进 经 验 , 启 迪 创 新 发 展 思 路 , 加 快 推 动 全 省 康 园 中 心 建 设 ,实 现 项 目 连 锁 品 牌 化 发 展 。 二 、 主 要 绩 效( 一 ) 评 价 结 论 。综 合 项 目 单 位 自 评 、 评 价 组 对 自 评 材 料 审 核 和 现 场 核 查 评 价结 果 , 康 园 中 心 补 助 资 金 项 目 除 个 别 地 市 因 项 目 建 设 滞 后 导 致 项目 未 能 实 施 完 成 外 , 项 目 整 体 基 本 能 按 照 预 期 计 划 实 施 , 完 成 项目 既 定 目 标 , 并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政 治 效 益 、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但 项 目 存 在 单 位 管 理 制 度 不 够 健 全 、 项 目 管 理 不 够 到 位 , 对 地 市资 金 使 用 及 项 目 实 施 情 况 缺 乏 有 效 监 管 等 情 况 , 因 而 综 合 评 定 康园 中 心 补 助 资 金 项 目 使 用 绩 效 得 分 为 83.5 分 ( 各 指 标 得 分 见 附件 1) , 绩 效 等 级 为 “ 良 ” 。 ( 二 ) 绩 效 情 况1.满 足 了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基 本 需 求 , 进 一 步 提 高 全 省 残 疾 人托 养 服 务 能 力 和 服 务 水 平 。 项 目 的 实 施 推 进 了 社 区 康 园 网 络 建设 , 建 立 起 以 家 庭 为 基 础 、 社 区 为 支 撑 、 机 构 为 补 充 的 托 养 服 务体 系 , 形 成 投 资 主 体 多 元 化 、 服 务 层 次 多 样 化 、 城 乡 发 展 一 体 化格 局 。 在 2017 年 全 省 完 成 新 建 康 园 中 心 213 家 , 超 额 完 成 年 初设 置 的 项 目 总 目 标 “ 全 省 新 建 108个 康 园 中 心 ” , 超 目 标 完 成 率为 180.56%。 截 止 评 价 日 , 全 省 康 园 中 心 总 数 达 1,120家 。 省 残联 为 康 园 中 心 项 目 全 面 设 计 了 视 觉 识 别 系 统 VI 设 计 , 统 一 了 标识 , 并 在 全 省 推 广 应 用 , 规 范 了 康 园 中 心 外 观 建 设 。 项 目 带 动 和 促 进 了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行 业 , 这 些 机 构 满 足 了 残 疾 人 的 托 养 服 务 基 本 需 求 , 同 时 也 发 展 了 全 省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体 系 , 进 一 步 提 高了 全 省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能 力 和 服 务 水 平 。2.提 高 了 残 疾 人 群 体 的 生 活 质 量 和 社 会 参 与 能 力 , 帮 助 残 疾人 回 归 社 会 。 2017 年 项 目 共 服 务 残 疾 人 20,885 名 , 残 疾 人 在 托养 服 务 机 构 内 享 受 到 了 文 体 娱 乐 、 外 出 游 玩 活 动 、 运 动 训 练 及 一系 列 辅 助 性 技 能 训 练 等 公 共 服 务 , 这 些 服 务 丰 富 了 残 疾 人 的 生 活多 样 性 , 提 升 了 残 疾 人 的 生 活 质 量 和 幸 福 感 ; 残 疾 人 在 托 养 机 构内 享 受 到 了 文 体 娱 乐 、 外 出 游 玩 活 动 、 运 动 训 练 及 一 些 辅 助 性 训练 , 丰 富 了 残 疾 人 的 生 活 多 样 性 , 提 高 了 残 疾 人 的 生 活 质 量 ; 同时 也 提 高 了 残 疾 人 的 社 会 参 与 能 力 和 适 应 能 力 。 为 残 疾 人 能 更 好 的 与 社 会 融 合 , 将 来 回 归 到 社 会 提 供 了 必 要 的 保 障 和 条 件 。3.减 轻 了 残 疾 人 家 庭 负 担 , 保 障 改 善 了 残 疾 人 家 庭 收 入 及 生活 水 平 。 一 是 项 目 满 足 了 有 日 间 托 养 需 求 的 残 疾 人 家 庭 , 残 疾 人能 在 托 养 服 务 机 构 得 到 专 业 的 生 活 照 料 护 理 , 家 属 无 需 放 弃 工作 , 全 天 候 照 料 残 疾 人 , 解 放 了 残 疾 人 家 属 , 增 加 了 残 疾 人 家 庭就 业 劳 动 力 , 减 轻 了 残 疾 人 家 庭 的 精 神 负 担 及 生 活 负 担 。 以 此 提高 了 残 疾 人 家 庭 的 收 入 水 平 ; 二 是 残 疾 人 通 过 在 托 养 服 务 机 构 通过 辅 助 性 就 业 服 务 方 式 如 制 作 串 珠 、 假 花 等 赚 取 少 量 报 酬 , 在 一定 程 度 上 也 减 轻 残 疾 人 家 庭 的 生 活 压 力 , 增 加 了 残 疾 人 的 成 就 感及 幸 福 感 , 保 障 改 善 了 残 疾 人 家 庭 的 收 入 生 活 水 平 和 质 量 。 4.保 障 了 社 会 公 众 安 全 , 促 进 和 谐 社 会 建 设 。 项 目 补 助 机 构 接 纳 托 养 服 务 了 社 会 上 的 智 力 、 精 神 、 重 度 残 疾 人 及 严 重 精 神 障碍 患 者 , 这 些 服 务 对 象 在 机 构 内 得 到 了 照 料 护 理 和 一 系 列 帮 助 他们 回 归 社 会 的 辅 助 性 训 练 。 维 护 了 残 疾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减 轻 了 社会 公 众 安 全 隐 患 , 保 障 了 社 会 公 众 安 全 。 同 时 , 通 过 政 府 的 引 导 ,促 使 社 会 公 众 逐 渐 关 注 及 支 持 帮 助 残 疾 人 群 体 , 倡 导 了 扶 残 助 弱的 良 好 社 会 风 气 , 为 创 建 和 谐 社 会 创 造 了 有 利 条 件 。三 、 存 在 问 题( 一 ) 部 分 基 层 项 目 资 金 使 用 滞 后 , 实 施 效 率 受 影 响 。 个 别地 市 因 项 目 建 设 实 施 滞 后 , 导 致 新 建 的 康 园 中 心 未 能 按 计 划 如 期建 设 完 成 并 投 入 使 用 , 降 低 了 项 目 整 体 的 实 施 效 率 。 根 据 自 评 项 目 整 体 支 出 率 为 89.73%, 未 能 按 项 目 实 施 计 划 如 期 把 资 金 下 拨给 康 园 中 心 , 项 目 资 金 支 出 进 度 相 对 滞 后 。( 二 ) 部 分 基 层 存 在 现 金 发 放 等 问 题 , 财 务 管 理 欠 规 范 。 评价 期 间 发 现 , 个 别 地 市 存 在 使 用 现 金 发 放 康 园 中 心 补 助 资 金 , 未能 按 要 求 使 用 银 行 统 一 发 放 , 使 用 现 金 此 类 非 社 会 化 发 放 方 式 ,容 易 出 现 管 理 漏 洞 , 导 致 对 资 金 实 施 使 用 情 况 不 明 等 问 题 发 生 ;同 时 也 发 现 个 别 地 市 未 能 按 文 件 要 求 设 立 专 账 核 算 , 独 立 科 目 反映 项 目 资 金 收 支 情 况 。( 三 ) 部 分 机 构 运 营 管 理 欠 规 范 , 服 务 质 量 参 差 不 齐 。 康 园中 心 的 工 作 人 员 一 般 由 镇 街 民 政 专 员 与 管 理 员 共 同 管 理 , 并 由 管 理 员 具 体 负 责 。 民 政 专 员 以 兼 职 为 主 , 管 理 员 由 残 疾 人 专 职 委 员 或 社 会 临 聘 人 员 担 任 , 人 数 为 1-2人 , 这 些 管 理 员 多 为 中 年 人 ,文 化 程 度 以 高 中 或 大 专 为 主 。 虽 然 2013 年 中 国 残 联 印 发 了 残疾 人 托 养 服 务 基 本 服 务 规 范 ( 试 行 ) ( 残 联 厅 2013 20 号 ) ,对 机 构 及 运 营 服 务 管 理 进 行 了 规 范 , 但 由 于 机 构 管 理 者 与 工 作 人员 文 化 水 平 参 差 不 齐 , 对 康 园 中 心 项 目 的 认 知 程 度 不 同 , 在 执 行实 施 中 国 残 联 制 定 的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规 范 方 面 不 到 位 , 机 构 运 营的 规 范 性 及 服 务 质 量 难 以 得 到 保 障 。( 四 ) 公 益 宣 传 工 作 不 足 , 项 目 实 施 社 会 知 晓 度 不 高 。 经 项目 评 价 了 解 , 由 于 对 康 园 中 心 项 目 的 社 会 公 益 宣 传 工 作 不 够 广泛 、 深 入 , 形 式 不 够 多 样 化 , 导 致 仍 有 部 分 残 疾 人 家 庭 未 能 得 知 康 园 中 心 的 服 务 内 容 及 其 公 益 性 , 影 响 了 项 目 实 施 的 广 泛 性 。 同时 社 会 公 众 对 项 目 实 施 的 知 晓 度 不 高 , 也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了 项 目实 施 对 提 高 公 众 普 遍 关 注 度 和 支 持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体 系 发 展 的社 会 效 果 。( 五 ) 项 目 管 理 手 段 缺 乏 , 监 管 不 够 到 位 。 一 是 虽 省 残 联 在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对 各 地 的 项 目 实 施 进 行 了 督 查 , 但 未 见 其 对 资 金的 使 用 绩 效 开 展 检 查 与 评 价 , 省 残 联 在 评 价 组 评 价 期 间 仍 未 能 及时 清 楚 掌 握 各 地 市 资 金 使 用 结 余 情 况 和 项 目 实 施 情 况 , 缺 乏 有 效的 监 管 手 段 ; 二 是 省 残 联 未 能 根 据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及 特 点 , 制 定 相应 的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和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 建 立 起 有 效 的 管 理 机 制 和 制 度 , 导 致 各 地 的 项 目 管 理 及 资 金 支 出 的 规 范 性 和 项 目 后 续 实 施 及 管 理 的 可 持 续 性 无 法 得 到 保 障 ; 三 是 项 目 存 在 调 整 报 批 手 续 缺 失问 题 , 评 价 组 在 评 价 期 间 发 现 个 别 地 市 资 金 补 助 对 象 及 金 额 发 生了 调 整 , 但 地 市 并 无 相 关 调 整 报 批 手 续 资 料 。 四 是 项 目 资 金 管 理存 在 漏 洞 , 经 现 场 评 价 发 现 , 个 别 地 市 因 工 作 人 员 疏 忽 , 资 金 结存 在 区 财 政 仍 未 知 晓 , 导 致 资 金 未 能 如 期 下 拨 。四 、 改 进 建 议( 一 ) 完 善 管 理 制 度 , 保 障 项 目 管 理 及 资 金 支 出 规 范 性 。 省残 联 应 建 立 完 善 的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 对 项 目 管 理 、 项 目 补 助 要 求 和补 助 条 件 、 资 金 分 配 和 使 用 、 会 计 核 算 及 报 销 要 求 等 各 环 节 进 行细 化 , 制 定 出 具 体 的 、 对 项 目 有 针 对 性 的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和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 规 范 项 目 实 施 和 资 金 支 出 , 完 善 责 任 追 究 机 制 , 落 实 工作 责 任 , 保 障 项 目 发 挥 应 有 的 效 益 。( 二 ) 加 强 专 业 化 培 训 和 机 构 间 经 验 的 交 流 , 保 障 项 目 整 体服 务 及 管 理 水 平 。 省 残 联 应 结 合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基 本 服 务 规 范( 试 行 ) 要 求 , 制 定 细 化 培 训 方 案 , 加 强 针 对 残 疾 人 照 料 护 理和 辅 助 性 训 练 等 服 务 的 专 业 化 培 训 , 保 障 托 养 服 务 机 构 工 作 人 员的 服 务 水 平 和 服 务 质 量 。 同 时 指 导 督 促 各 级 残 联 组 织 开 展 日 常 和专 业 化 的 培 训 。 在 省 残 联 没 有 开 展 培 训 期 间 , 各 地 市 残 联 应 加 强地 市 与 地 市 、 县 ( 市 、 区 ) 与 县 ( 市 、 区 ) 机 构 间 的 交 流 , 让 服务 水 平 、 服 务 质 量 高 的 机 构 , 传 授 相 关 管 理 服 务 经 验 给 省 内 其 他 机 构 , 以 保 障 项 目 整 体 服 务 水 平 、 服 务 质 量 和 机 构 运 营 管 理 规 范 性 。 也 可 以 通 过 开 展 形 成 多 样 的 培 训 , 如 组 织 机 构 之 间 开 展 护 理 、活 动 创 新 等 技 能 竞 赛 等 活 动 , 以 此 促 进 机 构 间 、 人 业 人 员 间 更 加有 效 的 交 流 和 沟 通 , 互 相 学 习 , 共 同 发 展 , 提 高 各 机 构 整 体 管 理水 平 和 服 务 水 平 , 促 进 康 园 中 心 规 范 发 展 。( 三 ) 加 大 项 目 宣 传 , 提 高 项 目 实 施 的 社 会 影 响 力 。 各 级 残联 应 加 大 项 目 的 宣 传 , 通 过 各 种 有 效 途 径 , 如 社 区 平 台 、 政 府 网站 、 微 信 公 众 号 、 微 博 等 传 播 途 径 , 向 残 疾 人 群 体 及 社 会 公 众 及时 公 开 康 园 中 心 项 目 的 实 施 情 况 、 托 养 服 务 机 构 为 残 疾 人 提 供 的公 益 性 服 务 内 容 、 机 构 内 开 展 的 相 关 活 动 和 机 构 服 务 的 残 疾 人 近况 。 也 可 以 通 过 开 展 公 众 活 动 等 形 式 , 让 残 疾 人 及 其 家 属 、 社 会 公 众 亲 自 参 与 了 解 康 园 中 心 的 运 作 及 服 务 , 直 接 提 高 残 疾 人 群 体和 社 会 公 众 对 项 目 的 直 观 度 、 知 晓 度 , 以 此 提 升 项 目 实 施 的 社 会影 响 力 , 引 导 更 多 的 社 会 公 众 参 与 到 关 心 、 帮 助 残 疾 人 事 业 , 形成 人 人 参 与 、 家 家 配 合 的 良 好 助 残 氛 围 , 促 进 残 疾 人 事 业 快 速 健康 发 展 。( 四 ) 改 善 监 管 手 段 , 建 立 有 效 的 评 价 机 制 。 省 残 联 应 在 当前 各 地 市 每 月 1 日 前 报 送 上 个 月 2017 年 省 十 件 民 生 事 实 落 实情 况 汇 报 表 的 基 础 上 增 加 康 园 中 心 建 设 运 营 情 况 、 资 金 使 用 落实 情 况 汇 报 , 包 括 图 片 资 料 等 , 以 加 强 对 各 地 市 内 县 ( 市 、 区 )项 目 实 施 落 实 、 资 金 使 用 结 余 、 机 构 建 设 运 营 等 方 面 的 监 督 、 检 查 , 形 成 更 加 有 效 的 监 管 机 制 , 确 保 项 目 按 计 划 如 期 实 施 完 成 及 资 金 支 出 安 全 。 同 时 , 应 建 立 和 完 善 项 目 日 常 监 督 检 查 制 度 和 绩效 评 价 制 度 , 规 范 资 金 使 用 监 管 和 绩 效 评 价 , 应 适 时 通 过 检 查 组或 第 三 方 组 织 对 项 目 完 成 进 度 、 资 金 使 用 、 实 施 效 果 等 进 行 现 场核 查 及 评 价 , 防 止 以 报 送 情 况 完 全 替 代 监 督 检 查 现 象 。附 件 : 1.绩 效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及 得 分 表2.绩 效 评 价 指 标 分 析 情 况 附 件 12017年社区康园中心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得分表评 价 指 标 指 标 解 释 评 分 标 准 指 标得 分一 级指 标 二 级指 标 三 级指 标名 称(分 值 ) 名 称(分 值 ) 名 称(分 值 ) 投 入( 24) 项 目立 项( 20) 论 证决 策( 7) 反 映 专 项 资 金 资 金设 4 立 是 否 符 合 有 关 规定 , 资 金 投 向 和 结 构 是 否合 理 , 是 否 符 合 相 关 管 理办 法 , 符 合 公 共 财 政 扶 持方 向 及 资 金 设 立 目 标 ; 项目 申 报 内 容 是 否 符 合 资金 管 理 办 法 、 申 报 指 南 等规 定 的 要 求 , 是 否 具 体 明确 、 合 理 可 行 , 项 目 审 批是 否 经 过 科 学 决 策 程 序 ;或 者 资 金 分 配 所 依 据 的相 关 因 素 、 计 算 公 式 确 定是 否 合 理 、 科 学 , 所 依 据的 数 据 采 集 是 否 规 范 。 1 资 金 设 立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 资 金投 向 和 结 构 相 对 合 理 , 且 符 合 相 关 管 理办 法 , 符 合 公 共 财 政 扶 持 方 向 及 资 金 设立 目 标 的 ( 得 2 分 ) , 否 则 酌 情 扣 分 ,直 至 0 分 。2 项 目 申 报 内 容 符 合 资 金 管 理 办法 、 申 报 指 南 等 规 定 的 要 求 , 且 具 体 明确 、 合 理 可 行 的 ( 得 2 分 ) , 否 则 酌 情扣 分 , 直 至 0 分 ; 采 用 因 素 法 分 配 的 ,主 要 依 据 对 相 关 数 据 采 集 规 范 性 的 判断 核 定 得 分 。3 项 目 审 批 按 规 定 经 过 科 学 决 策程 序 、 方 式 的 ( 得 3分 ) , 否 则 酌 情 扣分 , 直 至 0 分 ; 采 用 因 素 法 分 配 的 , 主要 依 据 对 相 关 因 素 及 计 算 公 式 设 定 的合 理 性 、 科 学 性 的 判 断 核 定 得 分 。 7目 标设 置( 7) 反 映 目 标 设 置 是 否包 含 总 目 标 和 阶 段 性 目标 , 是 否 包 括 预 期 提 供 的公 共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产 出数 量 、 质 量 、 成 本 指 标 ,预 期 达 到 的 效 果 性 指 标 ;反 映 资 金 绩 效 目 标 设 置是 否 明 确 , 合 理 、 细 化 、量 化 , 绩 效 目 标 是 否 与 资金 或 项 目 属 性 特 点 、 支 出内 容 相 关 , 体 现 决 策 意 图 , 同 时 合 乎 客 观 实 际 。 1 目 标 设 置 完 整 性 ( 得 3 分 ) 。依 据 相 关 基 础 信 息 和 证 据 判 断 目 标 设置 的 完 整 性 , 即 是 否 包 含 总 目 标 和 阶 段性 目 标 , 是 否 包 括 预 期 提 供 的 公 共 产 品或 服 务 的 产 出 数 量 、 质 量 、 成 本 指 标 ,预 期 达 到 的 效 果 性 指 标 , 据 此 核 定 分数 。 2 目 标 设 置 科 学 性 ( 得 4 分 ) 。依 据 相 关 基 础 信 息 和 证 据 判 断 目 标 设置 的 科 学 性 , 即 绩 效 目 标 设 置 是 否 明确 , 合 理 、 细 化 、 量 化 , 绩 效 目 标 是 否与 资 金 或 项 目 属 性 特 点 、 支 出 内 容 相关 , 体 现 决 策 意 图 , 同 时 合 乎 客 观 实 际 , 5.5 评 价 指 标 指 标 解 释 评 分 标 准 指 标得 分一 级指 标 二 级指 标 三 级指 标名 称(分 值 ) 名 称(分 值 ) 名 称(分 值 ) 据 此 核 定 分 数 。保 障措 施( 6) 反 映 资 金 管 理 及 项目 或 方 案 实 施 的 保 障 机构 是 否 健 全 , 人 员 分 工 是否 明 确 , 责 任 是 否 落 实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 项 目 管 理管 理 办 法 或 实 施 方 案 ( 计划 ) 等 制 度 是 否 健 全 、 规 范 ; 工 作 进 度 计 划 、 预 算安 排 是 否 合 理 , 投 入 是 否有 保 障 。 1 资 金 管 理 及 项 目 或 方 案 实 施 的保 障 机 构 健 全 , 且 人 员 分 工 、 责 任 落 实较 好 的 ( 得 1 分 ) , 其 他 情 况 酌 情 扣 分 ;2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 项 目 管 理 办 法或 实 施 方 案 ( 计 划 ) 等 制 度 健 全 、 规 范的 ( 得 3 分 ) , 否 则 酌 情 扣 分 ;3 工 作 进 度 计 划 、 预 算 安 排 合 理 ,投 入 有 保 障 的 ( 得 2 分 ) , 否 则 酌 情 扣分 。 4资 金落 实( 4) 资 金到 位( 4) 反 映 各 类 资 金 的 到位 情 况 , 包 括 到 位 比 比 率及 到 位 及 时 性 。 各 类 来 源 的 资 金 到 位 率 100%, 且按 规 定 时 间 及 时 到 位 的 ( 得 4 分 ) ; 说明 : 其 他 情 况 , 在 按 满 分 乘 以 到 位 率 计算 得 分 的 基 础 上 , 综 合 考 虑 未 全 额 到位 、 未 及 时 到 位 的 原 因 等 因 素 最 后 得分 。 3 过 程( 26) 资 金管 理( 13) 资 金支 付( 5) 反 映 各 类 资 金 的 实际 支 出 情 况 。 主 要 依 据 “ 支 付 额 /预 算 额 度 *100*指 标 权 重 ” 计 算 核 定 得 分 , 同 时 综 合 考虑 工 作 进 度 , 以 及 是 否 垫 资 或 履 行 支 付手 续 而 影 响 支 出 率 等 因 素 适 当 调 整 最后 得 分 ( 得 5 分 ) 。 4.5支 出规 范 性( 8) 反 映 预 算 执 行 的 规范 性 , 预 算 调 整 是 否 履 行报 批 手 续 , 是 否 按 进 度 支付 资 金 ; 事 项 支 出 的 合 规性 , 资 金 管 理 、 费 用 标 准集 中 支 付 或 财 政 报 账 等制 度 是 否 得 到 严 格 执 行 ,是 否 超 范 围 、 超 标 准 支出 , 是 否 虚 列 支 出 , 是 否存 在 截 留 、 挤 占 、 挪 用 资金 的 情 况 ; 会 计 核 算 规 范性 , 是 否 规 范 执 行 会 计 核算 制 度 , 是 否 专 账 核 算 ,支 出 凭 证 是 否 合 规 有 效 。 1.预 算 执 行 规 范 性 ( 得 2 分 ) 。 按规 定 履 行 调 整 报 批 手 续 或 未 发 生 调 整的 , 且 按 事 项 完 成 进 度 支 付 资 金 的 得 满分 , 否 则 酌 情 扣 分 。2.事 项 支 出 的 合 规 性 ( 得 3 分 ) 。资 金 管 理 、 费 用 标 准 、 支 付 符 合 有 关 制度 规 定 的 得 满 分 , 超 范 围 、 超 标 准 支 出 ,虚 列 支 出 , 截 留 、 挤 占 、 挪 用 资 金 的 ,以 及 其 他 不 符 合 制 度 规 定 支 出 的 , 视 情节 严 重 情 况 扣 分 , 直 至 扣 到 0 分 。3.会 计 核 算 规 范 性 ( 得 3 分 ) 。 规范 执 行 会 计 核 算 制 度 得 满 分 , 未 按 规 定设 专 账 核 算 , 或 支 出 凭 证 不 符 合 规 定 ,或 其 他 核 算 不 规 范 的 , 视 具 体 情 况 扣分 。 5.5 评 价 指 标 指 标 解 释 评 分 标 准 指 标得 分一 级指 标 二 级指 标 三 级指 标名 称(分 值 ) 名 称(分 值 ) 名 称(分 值 )事 项管 理 ( 13) 实 施程 序( 8) 反 映 项 目 或 方 案 实施 程 序 的 规 范 性 , 包 括 项目 或 方 案 调 整 是 否 按 规定 履 行 报 批 手 续 ; 项 目 招投 标 、 建 设 、 验 收 等 是 否严 格 执 行 相 关 制 度 规 定 ,或 方 案 实 施 是 否 规 范 。 项 目 或 方 案 按 规 定 程 序 实 施 , 包 括项 目 或 方 案 调 整 按 规 定 履 行 报 批 手 续 ,项 目 招 投 标 、 建 设 、 验 收 等 或 方 案 实 施严 格 执 行 相 关 制 度 规 定 的 ( 得 8 分 ) ,否 则 酌 情 扣 分 。 7管 理情 况( 5) 反 映 资 金 使 用 单 位内 部 管 理 及 自 查 情 况 ; 业务 主 管 部 门 对 项 目 建 设或 方 案 实 施 的 检 查 、 监控 、 督 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