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项目绩效后评价报告 .pdf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1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 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绩效后评价 报告 委托单位: 闵行区民政 局 项目单位:闵行区民政 局 评价单位:上海立信佳诚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日期: 2018 年 7 月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2 目录 摘要 . 4 一、项目概况 . 8 (一)项目立项 . 8 (二)立项依据 . 13 1、法律法规 . 13 2、总体规划 . 14 3、具体立项文件 . 14 (三)项目内容、范围和起始时间 . 15 1、项目补贴标准 . 15 2、项目的实施范围 . 17 3、项目的起讫时间 . 21 (四)项目实施 . 21 1、项目的工作计划 . 21 (五)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 . 22 1、历年预算执行情况 . 22 2、预算编制情况 . 22 3、预算执行情况 . 25 (六)项目组织管理 . 26 1、相关组织情况 . 26 2、组织管理过程 . 27 (七)项目绩效目标 . 30 (八)利益相关方 . 31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 31 (一)评价目的 . 31 (二)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 32 (三)评价范围 . 32 (四)评价方法 . 32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3 (五)评价方式 . 33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 33 (一)评价结论 . 33 (二)绩效分析 . 34 1、项目决策 . 34 2、项目管理 . 36 3、项目绩效 . 40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 44 五、问题及建议 . 45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 45 (二)改进措施及建议 . 45 附件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 2:调查问卷分析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 3:工作底稿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专家意见修改对比表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4 摘要 概述 我国现已逐步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 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随着高龄化、空巢化、纯老户和独居老人数量的急剧增加, 机构养老所体现的福利兜底性质已经难以适应日渐旺盛的购买服务需求,居家养老 模式将逐步成为新时代养老体系的主要环节。 国家、上海市、闵行区三级政府都将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各时 期民政及老龄事业发展的“五年”规划中,最新制定的“十三五规划”中结合居家 养老服务发展现状进一步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闵行区民政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市、区三级政府制定的“五年规划”, 从 2001 年起,根据上海市统一部署, 在 4 个街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2004 年在各街镇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并 在 2012 年 与区财政局、区人保局联合制定了 闵行区养老服务项目经费补贴实施办法(闵民【 2012】 112 号),作为本项目主 要的立项文件及管理制 度 之一, 其后 根据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 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民老工发【 2015】 7 号)对 补贴对象及补贴梯度等内容进行了细化调整 。 项目主要内容:根据政策文件规定 的收入 梯度标准, 完成对市级、区级两类对 象的 审核、补贴工作。同时由于市级政策的调整,区级对象从 2015 年开始,逐步并 入市级范围,并于 2017 年年中完成转换工作。 通过实施该项目, 为闵行 区高龄、失能(失智)、无子女等老年人提供服务价 格合理的养老公共产品,对其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通过养老服务补贴等形式提供 托底保障,更好的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预算执行情况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 服务 补贴项目安排预算资金 4,860,000.00 元,由区级财 政承担,列入闵行区民政局部门预算。其后预算调整为 4,246,332.00 元, 2017 年共计 支付 4,246,332.00 元,预算执行率 100.00%。 评价结论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5 项目评价小组通过前期基础调研形成了工作方案,随后根据经过专家组论证的 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对 2017 年闵行区民政 局养老 服务 补贴 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 果为 89.5 分, 评价等级为“ 良 ”。 绩效和主要经验 (一) 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运作 闵行区加快推进 了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运作、促进社区居家医养结合发展。 指导街镇 改变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全部街镇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运作。截 至 2017 年底前闵行 区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老人累计达 2.48 万人,占全区户籍老年 人口的 7.9%,其中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困难家庭老人有 7117 人。 (二) 进一步完善老年照护服务梯度化保障体系 制定完善了 本区养老服务补贴方案,根据老年人经济状况实行梯度化补贴,并 在导向上对居家、社区养老予以适当倾斜。在全面实施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的基 础上,根据老年人的照护等级和服务需求,分别组织提供社区居家养老、高龄老人 医疗护理、保基本养老机构、老年护理机构服务,在养老基本公共服务的框架内, 实现老年照护服务的梯度化保障。 (三) 从业人员素质 进一步 提升 各养老 服务 机构护理员持证比例已达 87.41%。 设立 1 家 区级养老护理实训点, 加强了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持证培训,有序落实上岗证、初中高等级证书专项 培训;开展了业内实操性培训,通过“高师带徒”、“新型学徒制”的方式,带动养 老护理人员技能的提升,不断提高养老行业服务整体水平。 (四)完善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 依托市级“ 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对全区 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信息进行管理、 审核及 更新; 大大缩短了补贴申请的办理时间,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流程的规范性、 准确性和效率。 存在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对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考核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发现,项目缺乏明确统一的“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考核标准”,部分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6 街镇以满意度测评为考核标准,部分街镇以自己制定的考核办法为考核标准,另外 在 14 个街镇中还有 4 个街镇(梅陇、颛桥、莘庄、浦锦)并未制定相关考核标准。 同时各服务机构内部也缺乏相关的服务质量监督机制,未有效执行对服务人员 的岗位考核工作。没有相关的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结果。 2、政策普及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问卷调查结 果反映,在政策知晓率方面, 部分老人 及其家属 仅对政策大致 了 解,政策的普及推广程度还有待提高。 3、服务机构服务种类较为单一 问卷调查结果反映, 近 4 成 的老年人觉得服务种类还需进一步增加。部分受访 老人表明目前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主要还是以清洁卫生为主,希望增加洗头、 洗澡、剪指甲、扦脚等生活护理内容,以得到更好的生活照料。同时有些老年人已 难以自理,需要生活护理照料,但由于护理员基本以女性为主,且年龄偏大,难以 满足男性老年照料护理的要求。 改进措施及建议 1、制定相关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建议区民政局根据 2015 年 6 月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 发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沪民老工发 2015 4 号)文中 的 规定,制定本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上门服务的及时性、服务内容的 完成情况、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等,其中对服务内容的完成情况的考核,可以对应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中的标准,细化到每一类服务项目,考 察其服务的规范性。 具体考核实施单位为各街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通过抽取辖区内一定比例的受 补贴老人,进行电话或实地上门调查,来开展考核工作,全年实施年中年末两次考 核,年末考核重点关注年中考核的整改情况。 最后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区民政局,并对考核中发 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服务机构 进行整改,同时将考核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到后续对服务机构的招标要求中。 2、加强政策普及工作 补贴政策是老人申请补贴的参照基础, 是后续老人享受补贴的依据 。因此,建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7 议区民政局联合各街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大对于申请补贴老人的政策普 及力度,耐心细致 的 与申请补贴老人及其家属解释说明补贴政策。 3、结合实际需求调整服务内容 建议由各街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联合各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实际需求实地考察研 究后,对原有的服务内容进行增加调整,服务内容应稍向老人个人生活护理倾斜, 以满足老人日常生活照料需求。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8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 补贴 项目 绩效后评价 报告 前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预【 2011】 285 号)和 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沪财绩 【 2011】 3 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 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预算 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 2013】 55 号) 、关于印发 的通知(沪财绩 【 2014】 22 号)、关于印发 的通知(沪财绩 【 2016】 2 号) 、关于印发 的通知(沪财绩【 2016】 18 号) 及 闵 行区财 政局相关文件的精神和有关要求,我司 对闵行区 民政 局 2017 年 养老服务 补贴 项目 进 行 了 绩效后评价工作 :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 1、 立项背景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已逐步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期,老年人口增 长速度快、高龄化态势愈加明显。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 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 1996 年 8 月 29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其中明 确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 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 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 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 我国现已逐步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 、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 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随着高龄化、空巢化、纯老户和独居老人数量的急剧增加, 机构养老所体现的福利兜底性质已经难以适应日渐旺盛的购买服务需求, 居家养老 模式将逐步 成为新时代养老体系的主要环节。 2、 相关十三五规划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要求,国家、上海市、闵行区三 级政府都将 居家养老服务 发展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各时期民政及老龄事业发展的“五 年”规划中,最新制定的“十三五规划”中结合 居家养老服务 发展现状进一步提出 了新的工作要求。 在民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中提出:“ 强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积极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和互助养老服务, 提高养老服务能力,为有需求的城乡老年人提供便利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企 业和机构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与养老服务深度融 合,创新居家智慧养老服务提供方式。推广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 家政预约、健康管理、物品代购、餐饮递送、服务缴费、康复辅具等适合老年人的 服务项目。依托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探索新 型居家养老模式。推动普遍建立经 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 ” 在上海市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 三五”规划中也明确要求: 完善对基本养老公共服务“ 补需方 ” 的财政补 贴机制 , 对经济状况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 , 实现“应补尽补 ” 。 推动养老服务政策向社区 居家养老倾斜 。全面实施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 按照统一的评估标准 ,整合社区居 家老年照护、机构老年照护等养老服务资源 ,引导生活照料服务和医疗护理服务之间 梯度衔接和有序转介 ,促进养老服务供需公平有效对接。全市新增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 依申请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等级提供相应的基本养老服务。 闵行区政府闵行区民政局,研究制定了闵行区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三五” 规划,规划中也重点突出了对全区养老机构发展的工作要求: 进一步强化鼓励老 年人社区居家养老的政策导向,积极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 “六助”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就近、适宜、灵活多样的社区养老服务,不 断提升社 区老人居家养老生活品质。完善老年照护需求评估体系和梯度补贴政策。全面实施 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制度,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对象须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 估达到相应照护等级,方可享受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健全统一 需求评估工作机制,建立统一的管理平台和受理窗口,培育第三方评估机构和专业 评估员队伍,加强养老服务资源统筹,实现社区居家养老、社区医疗护理、养老机 构照护、老年护理机构照护的有效衔接和转介机制,建立健全服务轮候机制,确保 养老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得到公平有效利用。根据老年人家庭经济状况、身体照护等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10 级、居家和机构照护服务实现梯度化保障。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建立精准补贴机制, 重点抓好经济困难的失独、孤寡、失能、失智、高龄等政府托底保障对象入住保基 本养老机构的补贴政策,制定向社区养老倾斜的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完善社区居家 养老服务价格机制,制定社区居家老年照护机构和人员资质管理办法。 闵行区民政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闵行区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 要求,根据民政行业规范性文件等相关精神,编制了部门三年滚动计划,计划中明 确: 全面推进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完善申请受理、评估、服务分派流程,协调 推进评估队伍建设,做好申请峰值预算制定基本正常评估力量的基本评估应对方案 和超出正常评估力量时的应急评估预案,确保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工作稳步推进。 对低保、低收入及其它符合经济条件,且经过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达到相应照护 等级的老年人实行梯度化养老服务补贴,可将补贴带入养老机构。围绕社区居家养 老的服务功能,从硬件和软件建设两方面推出具有本区特色的养老机构、社区居家 养老标准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3、 闵行区 居家养老 现状 近年来, 闵行区 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运作、促进社区居家医养结 合发展。指导街镇改变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全部街镇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 运作。我区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老人累计达 2.48万人,占全区户籍老年人口的 7.9%, 其中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困难家庭老人 有 7117 人。 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 托养机构签约,开展巡诊、健康宣教、慢病管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深入推进家 庭医生为居家老年人服务,继续将居家老年人群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点和优 先对象,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进一步完善老年照护服务梯度化保障体系, 设计本区 养老服务补 贴方案,根据老年人经济状况实行梯度化补贴,并在导向上对居家、社 区养老予以适当倾斜。在全面实施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的基础上,根据老年人的 照护等级和服务需求,分别组织提供社区居家养老、高龄老人医疗护理、保基本养 老机构、老年护理机构服务,在养老基本公共服务的框架内,实现老年照护服务的 梯度化保障。 在稳步推进 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的同时也面临着考验,“十三五”是闵行人口 老龄化的加速期,预计全区 60 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将从 2015 年末的 29.6 万人增 长到“十三五”期末的 39.2 万人,占户籍人口的比重从 27.7%上升到 33%。这将对全 区 居家 养老服务能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严峻挑战。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11 4、 项目具体 立项 文件 闵行区民政局根据国家及市区级相关文件精神,从 2001 年起,根据上海市统一 部署,闵行区在 4 个街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2004 年在各街镇全面开展居 家养老服务。 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发展, 按照上海市“ 9073”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 闵 行区 机构养老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齐头并进,居家养老服务得到大力推进。 为了进一步规范 区内 居家养老的 发展、管理及补贴工作,由区民政局、区财政 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市级相关政策文件 于 2012 年联合制定了闵行区 养老服务项目经费补贴实施办法(闵民【 2012】 112 号),实施办法中规定了 对于 居家养老服务 的各项补贴内容和标准, 同时,闵行区也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增 设了区级 扩大补贴对象, 主要补贴内容概述如下: ( 1)市级补贴对象: 1) 年满 60 周岁及以上的低保、低收入老年人,按评估的照料等级 分别给予 : “轻度”: 300 元 /人 /月 “中度”: 400 元 /人 /月(养老服务补贴 300 元、专项护理补贴 100 元) “重度”: 500 元 /人 /月的服务补贴(养老服务补贴 300 元、专项护理补 贴 200 元) 2) 对 80 周岁及以上 、独居或纯老家庭中,本人月养老金低于全市城镇企业月 平均养老金的, 经评估其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的本区 户籍城镇老年人,在本人承担 50%居家养老服务费用的前提下,可享受 50% 的服务补贴。 3) 经费由市、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财政分别按 50%、 25%、 25%的比 例承担。 ( 2)区级扩大补贴对象: 1) 对具有本区户籍,年满 80 周岁及以上,月收入低于征地养老标准(含)的 纯老家庭老年人,按评估的 照料等分别给予 “轻度”: 300 元 /人 /月 “中度”: 400 元 /人 /月(养老服务补贴 300 元、专项护理补贴 100 元) “重度”: 500 元 /人 /月的服务补贴(养老服务补贴 300 元、专项护理补 贴 200 元) 2) 在本办法出台之前已经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对象,仍按原标准执行。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12 3) 经费按区 35%、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65%的比例承担。 其后于 2015 年 7 月,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 联合印发了 关于调整本市 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沪民老工发 【 2015】 7 号 ) 对 市级补贴 对象 及 补贴梯度 等内容 进行了细化 调整 ,概括如下: 序 号 补贴对象 (以收入为划分标准) 补贴 比例 评估照护 等级 享受服务 小时数 (每月) 服务 单价 补贴金额 (每月) 备注 1 60 周岁及以上 城乡最 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 本市户籍老年人 100% 一级 30 18 540 二级 三级 40 18 720 四级 五级 50 20 1000 2 60 周岁及以上 , 本人及 其配偶家庭人均收入 高于本市城乡最低生 活保障标准、低于本市 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 的本市户籍老年人 80% 一级 30 18 432 其中 无子女或 90 周岁及以上 高龄的老年 人 ,补贴比例 100% 二级 三级 40 18 576 四级 五级 50 20 800 3 80 周岁及以上、本人月 收入高于本市城 乡低 收入家庭标准、低于本 市上一年度城镇企业 月平均养老金的本市 户籍老年人 50% 一级 30 18 270 其中 无子女或 90 周岁及以上 高龄的老年 人 ,补贴比例 70% 二级 三级 40 18 360 四级 五级 50 20 500 注: ( 1) 照护等级一级对应“轻度”、二级 /三级对应“中度”、四级 /五级对应“重度” ( 2)服务单价以当年度本市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准,并随全市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增长逐年同 步调整。 ( 3)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收入家庭标准,按照当年度发布实施的相应标准执行。市上 一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标准,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部门官网 ( )上发布的数据为准。 同时文件中明确: 养老服务补贴以非现金的“服务券(卡)”形式,用于兑换 各类养老服务,包括:助老服务社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提供的居家上门照护服 务,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长者照护之家等社区托养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及其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13 他项目化服务,养老机构服务收费(伙食费除外)等。 资金承担比例仍按 闵民【 2012】 112 号 的规定执行。 经费由市、区、镇(街 道、莘庄工业区)财政分别按 50%、 25%、 25%的比例承担。 在 2016 年 5 月,上海市民政局印发了 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相关标 准的通知 ( 沪民老工发 【 2016】 10 号 ) 对 2015 年相关标准进行了修改 ,具体如下: 收入划分标准的调整: ( 1) 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 880 元 /人 /月执行。 ( 2) 本市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收入标准按 1760 元 /人 /月执行。 ( 3) 本市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按 3315 元 /月执行。 服务单价的调整 : ( 4) 照护等级 为轻度、中度的 服务单价 按 19 元 /小时单位执行 , 重 度的服务 单价按 按 20 元 /小时单位执行。 在 2017 年 4 月,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又联合 印发了关于调整本市养 老服务补贴政策相关标准的通知 ( 沪民老工发 【 2017】 9 号 ) 对 2016 年相关标准进 行了修改,具体如下: 收入划分标准的调整: ( 1) 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 970 元 /人 /月执行。 ( 2) 本市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收入标准按 1940 元 /人 /月执行。 ( 3) 本市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按 3558 元 /月执行。 服务单价的调整 : ( 4) 不同照护等级的养老服务补贴实行统一服务单价,按 20 元 /小时单位执 行。 (二)立项依据 1、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015 年修正) 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2016 年修订)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14 2、 总体规划 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上海市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 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闵行区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 闵行区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 三年滚动计划( 2017-2019) 3、具体立项文件 闵行区养老服务项目经费补贴实施办法(闵民【 2012】 112 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 意见(沪府发 【 2014】 28 号)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 知(沪民老工发 【 2015】 7 号)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相关标准的通知(沪民老工 发 【 2016】 10 号) 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相关标准的通知(沪民老工发 【 2017】 9 号)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15 (三)项目内容 、范围和起始时间 1、项目 补贴标准 本项目主要完成 两 大类资金补贴工作, 标准 具体如下: 项目名 称 补贴对象 (以收入为划分标准) 补贴 比 例 照 护 等 级 月服务 时数 服务单价(元 /小时) 补贴金额(每月) 补贴资金 承担比例 相关依据 2016.4.1 2017.4.31 2017.4.31 之后 2016.4.1 2017.4.31 2017.4.31 之后 市 区 镇 市级政 策补贴 范围 城乡 最低 生活保障家庭 的 老人 100% 一级 30 19 20 570.00 600.00 50% 25% 25%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调 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 策相关标准的通知(沪 民老工发 【 2016】 10 号) 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 务补贴政策相关标准的 通知(沪民老工发 【 2017】 9 号) 二级 三级 40 19 20 760.00 800.00 四级 五级 50 20 20 1,000.00 1,000.00 本人及其配偶家庭人均收 入高于本市城乡最低生活 保障标准、低于本市城乡 低收入 家庭标准的老年人 80% 一级 30 19 20 456.00 480.00 50% 25% 25% 二级 三级 40 19 20 608.00 640.00 四级 五级 50 20 20 800.00 800.00 本人及其配偶家庭人均收 入高于本市城乡最低生活 保障标准、低于本市城乡 低收入 家庭标准的老年 人, 且无子女或 90 周岁及 以上 100% 一级 30 19 20 570.00 600.00 50% 25% 25% 二级 三级 40 19 20 760.00 800.00 四级 五级 50 20 20 1,000.00 1,000.00 80 周岁及以上,本人月收 入高于本市城乡低收入家 50% 一级 30 19 20 285.00 300.00 50% 25% 25%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16 项目名 称 补贴对象 (以收入为划分标准) 补贴 比 例 照 护 等 级 月服务 时数 服务单价(元 /小时) 补贴金额(每月) 补贴资金 承担比例 相关依据 2016.4.1 2017.4.31 2017.4.31 之后 2016.4.1 2017.4.31 2017.4.31 之后 市 区 镇 庭标准、低于本市上一年 度 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 二级 三级 40 19 20 380.00 400.00 四级 五级 50 20 20 500.00 500.00 80 周岁及以上,本人月收 入高于本市城乡低收入家 庭标准、低于本市上一年 度 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 金 , 且无子女或 90 周岁及 以上 70% 一级 30 19 20 399.00 420.00 50% 25% 25% 二级 三级 40 19 20 532.00 560.00 四级 五级 50 20 20 700.00 700.00 区级扩 大政策 补贴范 围 具有本区户籍,年满 80 周 岁及以上,月收入低于征 地养老标准(含) 100% 一级 300.00 300.00 35% 65% 关于印发 的通知(闵民 【 2012】 112 号) 二级 三级 400.00 400.00 四级 五级 500.00 500.00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17 其中 由于市级 相关部门 在 2015 年 7 月 印发的 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 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民老工发【 2015】 7 号),其中的 收入划分 标准逐渐涵盖了区 级扩大补贴对象,故 该文件发布 后区 民政局 对原区级扩大补贴对象的老人 ,按新的 收入划分标准 , 重新审核, 逐步转换至市级补贴对象 (由于政策的调整,享受补贴 的人数在原有基础上,根据其自身年龄、收入的变化会有所增加或减少) , 取消 了 原有的 区级扩大补贴对象 ,调整 工作于 2017 年 6 月底全部完成。 收入划分标准变化情况如下(单位:元 /月): 年分 低保 低收入 城镇 月平均 养老金 征地养老 2014 年 710 1065 2239 1248 2015 年 790 1580 2964 1418 2016 年 880 1760 3315 1548 2017 年 970 1940 3558 注:从 2015 年开始,低收入认定标准已涵盖区征地养老标准,故将区级扩大补 贴对象逐步调整至市级补贴对象。 2、项目的 实施范围 照护等级 一级(轻度) 补贴对象 市级对象 区级 扩大 对象 收入标准 低保老人 (补贴 100%) 低收入老人 (补贴 80%) 低收入老人 (无子女或 90 岁以上) (补贴 100%) 80 岁以上 低于 平均养老金 (补贴 50%) 80 岁以上 低于平 均养老金 (无子 女或 90 岁以上) (补贴 70%) 月份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2016 年 12 月 53 1255 1597 1340 240 75 2017 年 1 月 53 1238 1579 1323 245 57 2017 年 2 月 53 1221 1558 1295 250 57 2017 年 3 月 52 1205 1540 1280 251 56 2017 年 4 月 52 1195 1524 1258 255 53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18 照护等级 一级(轻度) 补贴对象 市级对象 区级 扩大 对象 收入标准 低保老人 (补贴 100%) 低收入老人 (补贴 80%) 低收入老人 (无子女或 90 岁以上) (补贴 100%) 80 岁以上 低于 平均养老金 (补贴 50%) 80 岁以上 低于平 均养老金 (无子 女或 90 岁以上) (补贴 70%) 月份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2017 年 5 月 52 1169 1524 1249 252 1 2017 年 6 月 52 1156 1509 1243 251 1 2017 年 7 月 50 1155 1488 1240 251 0 2017 年 8 月 49 1136 1468 1227 255 0 2017 年 9 月 48 1122 1450 1215 251 0 2017 年 10 月 47 1117 1424 1207 253 0 2017 年 11 月 45 1103 1414 1199 255 0 照护等级 二级、三级(中度) 补贴对象 市级对象 区级 扩大 对象 收入标准 低保老人 (补贴 100%) 低收入老人 (补贴 80%) 低收入老人 (无子女或 90 岁 以上) (补贴 100%) 80 岁以上 低于 平均养老金 (补贴 50%) 80 岁以上 低于平 均养老金 (无子 女或 90 岁以上) (补贴 70%) 月份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2016 年 12 月 19 312 479 433 164 16 2017 年 1 月 17 309 473 426 162 14 2017 年 2 月 16 305 464 414 165 14 2017 年 3 月 16 301 460 397 161 14 2017 年 4 月 16 307 459 391 161 14 2017 年 5 月 16 324 449 393 158 2 2017 年 6 月 16 329 442 387 153 2 2017 年 7 月 16 338 442 397 150 0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19 照护等级 二级、三级(中度) 补贴对象 市级对象 区级 扩大 对象 收入标准 低保老人 (补贴 100%) 低收入老人 (补贴 80%) 低收入老人 (无子女或 90 岁 以上) (补贴 100%) 80 岁以上 低于 平均养老金 (补贴 50%) 80 岁以上 低于平 均养老金 (无子 女或 90 岁以上) (补贴 70%) 月份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2017 年 8 月 16 342 435 398 149 0 2017 年 9 月 16 345 424 392 148 0 2017 年 10 月 16 353 420 392 146 0 2017 年 11 月 16 356 419 397 147 0 照护等级 四级、五级(重度) 补贴对象 市级对象 区级 扩大 对象 收入标准 低保老人 (补贴 100%) 低收入老人 (补贴 80%) 低收入老人 (无子女或 90 岁以上) (补贴 100%) 80 岁以上 低于 平均养老金 (补贴 50%) 80 岁以上 低于平均 养老金 (无子女或 90 岁以上) (补贴 70%) 月份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2016 年 12 月 18 229 291 268 134 3 2017 年 1 月 19 250 289 273 139 2 2017 年 2 月 19 264 299 278 140 2 2017 年 3 月 19 286 302 297 150 1 2017 年 4 月 19 304 302 321 155 1 2017 年 5 月 19 332 304 348 159 0 2017 年 6 月 19 362 308 364 164 0 2017 年 7 月 19 396 317 397 165 0 2017 年 8 月 19 421 313 412 174 0 2017 年 9 月 19 452 316 430 187 0 2017 年 10 月 18 497 323 450 195 0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20 照护等级 四级、五级(重度) 补贴对象 市级对象 区级 扩大 对象 收入标准 低保老人 (补贴 100%) 低收入老人 (补贴 80%) 低收入老人 (无子女或 90 岁以上) (补贴 100%) 80 岁以上 低于 平均养老金 (补贴 50%) 80 岁以上 低于平均 养老金 (无子女或 90 岁以上) (补贴 70%) 月份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2017 年 11 月 19 522 325 465 203 0 “老老人 ”补贴资金 月份 人数 2016 年 12 月 271 2017 年 1 月 263 2017 年 2 月 257 2017 年 3 月 253 2017 年 4 月 249 2017 年 5 月 241 2017 年 6 月 241 2017 年 7 月 239 2017 年 8 月 237 2017 年 9 月 236 2017 年 10 月 233 2017 年 11 月 232 闵行区 此部分“老老人” 是指: 特殊贡献老人。伤残优抚对象、省市级以上劳 动模范(全国单项先进等)和归侨中经济相对困难,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 的老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一般在 50250 元。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民老工发【 2015】 7 号) 文的规定,针对 “老老人” 的补贴 与新政策不相符的,维持原补贴额度不变。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21 3、项目的 起讫 时间 2017 年 1 月 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四) 项目实施 1、项目的工作计 划 ( 1) 区民政局 具体工作内容 时间节点 工作目标 审核 新增的补贴申请对象 1-12 月 完成对各街镇上报的申请人网上及现场审核 统计每月补贴人数 1-12 月 完成每月各类补贴人数的统计工作,以 当 年 2 月 实际数据 为基础, 预测 3-5 月的补 贴 人数及 资金 资金的清算与预拨 3 月 对上一年度预拨的经费进行清算,并下拨 上年 12 月 -当年 2 月实际补贴金额以及预 拨当年 3-5 月的补贴资金 6 月 对预拨的 3-5 月的补贴资金你进行清算, 并根据 5 月的实际数据为基础,预拨当年 6-11 月的补贴资金 督促各街镇配套资金的落实 1-12 月 督促各街镇按照政策文件及 区级资金及 时 配套镇级资金并按时下拨 至各养老服务机 构 ( 2) 各街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具体工作内容 时间节点 工作目标 审核新增的补贴申请对象 1-12 月 完成对辖区内补贴申请人的初级审核,并上报区民政局 统计每月补贴人数 1-12 月 完成每月各类补贴人数的统计工作。 对服务机构的管理 1-12 月 做好对 服务机构的 日常 管理 工作,督促其 做好老人签约及服务工作,做好服务质量 的监督。 补贴 资金的 申请、 落实 1-12 月 向所在 街镇 的财政申请补贴 资金 ,划 拨至各养老服务机构 ,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 2017 年闵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22 ( 五 )项目 资金预算安排及使用 情况